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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PAGE8-關于做好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省級選拔申報工作的通知各團市委、高校團委:根據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關于組織開展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通知》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將通過舉辦“挑戰杯”競賽江蘇省選拔賽等手段,選拔推薦我省優秀作品參加全國競賽。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一、賽程安排1、各地、各校須在4月15日前,完成參賽作品的選拔工作。要依據《章程》規定完成對申報作品及作者的資格審查,通過校內2、本屆發起高校高校(見附件1)最多可報送9件作品參加省級選拔賽(含3件直報作品);在第十一屆全國競賽中入圍全國終審決賽的其它高校(見附件2)最多可報送7件作品;除上述高校以外的,本科院校最多可報送5件作品、專科院校最多可報送3件作品參加省級選拔賽。每個學校選送的參賽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作品總數的1/2,其中博士的作品不得超過1件。3、各地、各校須在4月20日前將參加省級選拔賽的作品及作品申報書(見附件3)一式3份報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號,郵編:210013,聯系人:常曉嵐、4、江蘇省級選拔賽定于5月上中旬進行。省級評審委員會將在對申報作品及其作者進行資格審查的基礎上,根據作品類別和數量,從科研院所、企業、部隊及高校聘請專家,組成省級評審委員會對作品進行評審。5、省級評審委員會將根據申報作品情況,選拔出我省推薦參加全國競賽的作品,并于5月下旬前將修改意見反饋給各高校。相關高校應對入圍作品進行認真分析,吸納評審意見,修改完善后報團省委學校部(具體要求另行通知)。6、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將嚴格按照參賽作品數額分配方案的規定,將我省的參賽作品報送全國組委會辦公室,決賽將于下半年在大連舉行。7、組委會將對在競賽組織工作中表現突出的高校進行表揚鼓勵。二、相關要求1、健全機構,加強領導各參賽高校要組成由本校主管領導牽頭,團委、教務、科研等部門和學生會、研究生會共同參加的組織協調機構,加強對競賽組織工作的領導。校級組織委員會要認真做好本校作品的資格審查工作,對于申報作品有不符合競賽章程規定的,應直接予以淘汰。要堅決杜絕以學校科研項目冒充學生作品的現象,如有發現將進行嚴肅處理。2、深入發動,精心組織各高校要突出競賽的群眾性,在校級競賽階段,要在團屬報刊、網絡上發布競賽舉辦的消息,設立專門機構接受學生咨詢,重點在校、院(系)進行動員,使更多的學生參與到競賽中來。要堅持選拔與培養并重的原則,對于未進入省級競賽的作者要進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導,使參賽學生的科研能力切實得到提高。有條件的高校可對重點項目在經費和指導力量上給予支持。3、堅持宗旨,完善機制各地、各高校要堅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養作為“挑戰杯”競賽的首要目標,不斷完善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創新型人才激勵機制;要建立團委直屬的專門組織或社團,負責學生科技活動的組織工作,制定長期規劃,保證學術科技活動經常性開展。有條件的高校可以設立學生學術科技活動基金,制定學生參與學術科技活動獎勵辦法,更好地扶持、激勵學生參與課外學術科技活動;設立指導教師人才庫,將指導教師的工作計入教學工作量;嘗試建立參賽作品轉化服務機制,爭取本地各類科技園區或工業園區等支持,為參賽和獲獎項目的轉化提供服務,推動學生科技成果與市場緊密結合。4、加強宣傳,擴大影響各地、各高校要積極協調新聞單位,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全方位、多層次、有重點地做好競賽的宣傳工作,使“挑戰杯”的品牌在社會上合高校中產生更為廣泛的影響。要注意做好競賽的前期宣傳工作,為競賽組織發動和有序開展打下基礎。要廣泛宣傳競賽中產生的典型事跡和典型人物,引導和鼓勵更多高校學生積極投身學術科技創新實踐。附件:1、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江蘇發起高校名單2、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江蘇入圍終審決賽高校名單3、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江蘇省級作品申報書4、“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章程5、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哲學社會科學類參賽作品參考題省級競賽組織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團省委學校部代章)20

附件1:第十一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江蘇發起高校名單(共11所)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蘇州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江南大學南京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

附件2:第十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江蘇入圍終審決賽高校名單(共26所)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蘇州大學江蘇大學揚州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江南大學南京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河海大學南通大學江蘇科技大學南京林業大學蘇州科技學院南京醫科大學常熟理工學院常州大學江蘇技術師范學院南京財經大學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南京郵電大學鹽城工學院中國藥科大學

附件3: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江蘇省級作品申報書樣本樣本序號:編碼: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江蘇省級作品申報書作品名稱:學校全稱:申報者姓名(集體名稱):類別:□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 □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制作A類□科技發明制作B類說明1、申報者應在認真閱讀此說明各項內容后按要求詳細填寫。2、申報者在填寫申報作品情況時只需根據個人項目或集體項目填寫A1或A2表,根據作品類別(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制作)分別填寫B1、B2或B3表。所有申報者可根據情況填寫C表。3、表內項目填寫時一律用鋼筆或打印,字跡要端正、清楚,此申報書可復制。4、序號、編碼由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省級競賽組委會辦公室填寫。5、學術論文、社會調查報告及所附的有關材料必須是中文(若是外文,請附中文本),請以4號楷體打印在A4紙上,附于申報書后,字數在8000字左右(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6、作品申報書須按照要求由各高校競賽協調機構統一寄送。

A1.申報者情況(個人項目)說明:1、必須由申報者本人按要求填寫,申報者情況欄內必須填寫個人作品的第一作者(承擔申報作品60%以上的工作者);2、本表中的學籍管理部門簽章視為對申報者情況的確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申報者情況學校全稱專業現學歷年級學制年入學時間作品全稱畢業論文題目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單位電話常住地通訊地址郵政編碼住宅電話合作者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學歷所在單位資格認定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意見是否為2011年7月1日□是□否若是,其學號為:(部門蓋章)年月日院系負責人或導師意見本作品是否為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是□否負責人簽名:年月日

A2申報者情況(集體項目)說明:1、必須由申報者本人按要求填寫;2、申報者代表必須是作者中學歷最高者,其余作者按學歷高低排列;3、本表中的學籍管理部門簽章視為申報者情況的確認。申報者代表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校系別、專業、年級學歷學制入學時間作品名稱畢業論文題目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辦公電話常住地通訊地址郵政編碼住宅電話其他作者情況姓名性別年齡學歷所在單位資格認定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意見以上作者是否為2011□是□否(部門簽章)年月日院、系負責人或導師意見本作品是否為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是□否負責人簽名:年月日

B1.申報作品情況(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說明:1、必須由申報者本人填寫;2、本部分中的科研管理部門簽章視為對申報者所填內容的確認;3、作品分類請按作品的學術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學科領域填寫;4、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在此列。作品全稱作品分類()A.機械與控制(包括機械、儀器儀表、自動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B.信息技術(包括計算機、電信、通訊、電子等)C.數理(包括數學、物理、地球與空間科學等)D.生命科學(包括生物、農學、藥學、醫學、健康、衛生、食品等)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學、化工、生態、環保等)作品撰寫的目的和基本思路作品的科學性、先進性及獨特之處作品的實際應用價值和現實意義學術論文文摘作品在何時、何地、何種機構舉行的會議上或報刊上發表及所獲獎勵鑒定結果請提供對于理解、審查、評價所申報作品具有參考價值的現有技術及技術文獻的檢索目錄申報材料清單(申報論文一篇,相關資料名稱及數量)科研管理部門簽章年月日

B2.申報作品情況(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說明:1、必須由申報者本人填寫;2、本部分中的管理部門簽章視為對申報者所填內容的確認。作品全稱作品所屬領域()A哲學B經濟C社會D法律E教育F管理作品撰寫的目的和基本思路作品的科學性、先進性及獨特之處作品的實際應用價值和現實指導意義作品摘要作品在何時、何地、何種機構舉行的會議或報刊上發表登載、所獲獎勵及評定結果請提供對于理解、審查、評價所申報作品,具有參考價值的現有對比數據及作品中資料來源的檢索目錄調查方式□走訪□問卷□現場采訪□人員介紹□個別交談□親臨實踐□會議□圖片、照片□書報刊物□統計報表□影視資料□文件□集體組織□自發□其它主要調查單位及調查數量省(市)縣(區)鄉(鎮)村(街)單位郵編姓名電話調查單位個人次管理部門簽章年月日B3.申報作品情況(科技發明制作)說明:1、必須由申報者本人填寫;2、3、本表必須附有研究報告,并提供圖表、曲線、試驗數據、原理結構圖、外觀圖(照片),也可附鑒定證書和應用證書;4、作品分類請按照作品發明點或創新點所在類別填報。作品全稱作品分類()A.機械與控制(包括機械、儀器儀表、自動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B.信息技術(包括計算機、電信、通訊、電子等)C.數理(包括數學、物理、地球與空間科學等)D.生命科學(包括生物、農學、藥學、醫學、健康、衛生、食品等)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學、化工、生態、環保等)作品設計、發明的目的和基本思路,創新點,技術關鍵和主要技術指標作品的科學性先進性(必須說明與現有技術相比、該作品是否具有突出的實質性技術特點和顯著進步。請提供技術性分析說明和參考文獻資料)作品在何時、何地、何種機構舉行的評審、鑒定、評比、展示等活動中獲獎及鑒定結果作品所處階段()A實驗室階段B中試階段C生產階段D(自填)技術轉讓方式作品可展示的形式□實物、產品□模型□圖紙□磁盤□現場演示□圖片□錄像□樣品使用說明及該作品的技術特點和優勢,提供該作品的適應范圍及推廣前景的技術性說明及市場分析和經濟效益預測專利申報情況□提出專利申報申報號申報日期年月日□已獲專利權批準批準號批準日期年月日□未提出專利申請科研管理部門簽章年月日

C.當前國內外同類課題研究水平概述說明:1、申報者可根據作品類別和情況填寫;2、填寫此欄有助于評審。D.推薦者情況及對作品的說明說明:1、由推薦者本人填寫;2、推薦者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是與申報作品相同或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或專業技術人員(教研組集體推薦亦可);3、推薦者填寫此部分,即視為同意推薦;4、推薦者所在單位簽章僅被視為對推薦者身份的確認。推薦者情況姓名性別年齡職稱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單位電話住宅電話推薦者所在單位簽章(簽章)年月日請對申報者申報情況的真實性作出闡述請對作品的意義、技術水平、適用范圍及推廣前景作出您的評價其它說明推薦者情況姓名性別年齡職稱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編單位電話住宅電話推薦者所在單位簽章簽章日期年月日請對申報者申報情況的真實性作出闡述請對作品的意義、技術水平、適用范圍及推廣前景作出您的評價其它說明學校組織協調機構確認并蓋章(團委代章)年月日校主管領導或校主管部門確認蓋章年月日市級評審委員會確認并蓋章年月日備注:各市屬院校應填寫“市級評審委員會初確認并蓋章”一欄,省、部屬院校無需填寫

E.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秘書處資格和形式審查意見組委會秘書處資格審查意見審查人(簽名)年月日組委會秘書處形式審查意見審查人(簽名)年月日組委會秘書處審查結果□合格□不合格負責人(簽名)年月日

F.參賽作品打印處

G1.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預審意見粘貼處G2.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終審意見粘貼處

附件4:“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章程

(經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

競賽組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等主辦的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中一項具有導向性、示范性和群眾性的競賽活動,每兩年舉辦一屆。第二條競賽的宗旨: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銳意創新、迎接挑戰。第三條競賽的目的:引導和激勵高校學生實事求是、刻苦鉆研、勇于創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并在此基礎上促進高校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發現和培養一批在學術科技上有作為、有潛力的優秀人才。第四條競賽的基本方式: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申報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制作三類作品參賽;聘請專家評定出具有較高學術理論水平、實際應用價值和創新意義的優秀作品,給予獎勵;組織學術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覽、轉讓活動。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第五條競賽設立領導小組,由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指導競賽活動,并對全國組織委員會和全國評審委員會提交的問題進行協調和裁決。第六條競賽設立全國組織委員會,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和聯合發起單位(含高校、新聞單位、相關企業)的有關負責人組成。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分別委派有關負責同志作為組委會成員,各聯合發起單位推薦一名主管領導作為組委會成員。全國組織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獲得三次“挑戰杯”的高校將獲得持續擔任組委會副主任成員的資格。第七條全國組織委員會職責如下:1.審議、修改競賽的章程。2.籌集競賽組織、評審、獎勵所需經費。3.投票表決競賽承辦高校。4.議決其它應由組委會議決的事項。第八條全國組織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按照全國組委會通過的章程組織競賽活動并向全國組委會報告工作。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由承辦單位有關領導擔任;設副秘書長若干名。第九條競賽設立全國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學科具有高級職稱的非高校專家組成。全國評審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常務副主任二名,副主任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全國評審委員會經主辦單位批準成立,有權在本章程和評審規則所規定的原則下,獨立開展評審工作。第十條全國評審委員會職責如下:1.在本章程和評審規則基礎上制定評審實施細則。2.審看參賽作品及其演示,對作者進行問辯。3.確定參賽作品獲獎等次。第十一條競賽設立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在全國組委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召開時成立,由全國評審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一名、評審委員三名(根據被評判作品學科分布選定)、主辦單位各一名代表、全國組織委員會高校委員中抽簽產生的十名代表組成。資格評判委員會主任由全國評審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擔任。資格評判委員會會議由資格評判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第十二條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職責如下:1.授權全國組委會秘書處在預審開始至終審決賽結束前接受參賽學校和學生、評委、社會各界人士對參賽作品資格的質疑投訴。2.在終審決賽結束前,如出現被質疑投訴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應召開會議,對被質疑投訴的參賽作品的作者及所屬學校進行質詢。3.投票表決被質疑投訴作品是否具備參賽資格。第十三條全國組委會秘書處對質疑投訴者的姓名、單位予以保密。質疑投訴者需提供相關證據或明確的線索。資格評判委員會開會時,到會委員超過2/3方可進行表決;表決時實行回避制度;若參加表決委員中有2/3以上認為該作品不具備參賽資格,則評委會對該作品不予評審,其參賽得分隨之取消。全國組委會秘書處不受理匿名質疑投訴。終審決賽結束后,對作品的質疑投訴按本章程第三十三條執行。第十四條主辦單位根據團體總分優先原則,確定上屆競賽總分前70名的學校為聯合發起高校,并可根據終審決賽規模、地區平衡、學校類別及代表性、承辦地區等因素作部分調整。第十五條各省(區、市)、各高校應舉辦與全國競賽接軌的屆次化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各省(區、市)團委、科協、教育部門、學聯聯合設立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負責本省(區、市)競賽的組織協調、參賽作品資格審查和作品初評等有關工作。第三章參賽資格與作品申報第十六條凡在舉辦競賽終審決賽的當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冊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類高等院校在校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職研究生)都可申報作品參賽。第十七條申報參賽的作品必須是競賽終審決賽當年7月1日前兩年內完成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可分為個人作品和集體作品。申報個人作品的,申報者必須承擔申報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鑒定證書、專利證書及發表的有關作品上的署名均應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是學生且不得超過兩人;凡作者超過三人的項目或者不超過三人,但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項目,均須申報集體作品。集體作品的作者必須均為學生。凡有合作者的個人作品或集體作品,均按學歷最高的作者劃分至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類進行評審。增加作品自查環節,申報學校簽訂承諾書,承諾作品符合挑戰杯申報作品的要求,接受競賽組委會抽查。一旦發現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作品,將取消參賽資格,該學校不得補報作品。經核實有舞弊、抄襲、作假等情形的作品,從該參賽學校總分中扣除相當于三等獎分值的雙倍分數,同時取消該學校參評集體獎項的資格。本校碩博連讀生(直博生)若在決賽當年7月1日以前未通過博士資格考試的,按碩士生學歷申報作品,若通過,則按博士生學歷申報作品。沒有實行資格考試制度的學校,按照前兩年為碩士、后續為博士學歷申報作品。醫學等本碩博連讀生,按照四年、二年及后續分別對應本、碩、博申報。畢業設計和課程設計(論文)、學年論文和學位論文、國際競賽中獲獎的作品、獲國家級獎勵成果(含本競賽主辦單位參與舉辦的其它全國性競賽的獲獎作品)等均不在申報范圍之列。第十八條申報參賽的作品分為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制作三大類。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作者限本專科生。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限定在哲學、經濟、社會、法律、教育、管理六個學科內。科技發明制作類分為A、B兩類:A類指科技含量較高、制作投入較大的作品;B類指投入較少,且為生產技術或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小發明、小制作等。第十九條參賽作品涉及下列內容時,必須由申報者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評審。動植物新品種的發現或培育,須有省級以上農科部門或科研院所開具證明。對國家保護動植物的研究,須有省級以上林業部門開具證明,證明該項研究的過程中未產生對所研究的動植物繁衍、生長不利的影響。新藥物的研究須有衛生行政部門授權機構的鑒定證明。醫療衛生研究須通過專家鑒定,并最好附有在公開發行的專業性雜志上發表過的文章。涉及燃氣用具等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關用具的研究,須有國家相應行政部門授權機構的認定證明。第二十條參賽作品必須由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指導教師(或教研組)推薦,經本校學籍管理、教務、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確認。第二十一條每個學校選送參加競賽的作品總數不得超過六件,每人限報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作品總數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一件。參賽作品須經過本省(區、市)組織協調委員會進行資格及形式審查和本省(區、市)評審委員會初步評定,方可上報全國組委會辦公室。各省(區、市)選送全國競賽的作品數額由主辦單位統一確定。每所發起學校可直接報送三件作品(含在六件作品之中)參加全國競賽。第四章展覽、交流、轉讓第二十二條全國評審委員會推薦通過預審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及全部科技發明制作類作品參加展覽。科技發明制作類作品須有實物或模型參展。第二十三條全國組織委員會將在競賽的終審決賽階段組織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動,并適時舉辦單項展示賽或邀請賽等豐富“挑戰杯”競賽的活動。第二十四條全國組織委員會在終審決賽期間,舉辦成果轉讓活動;成果是否轉讓不作為作品評審獲獎的依據。第二十五條全國組織委員會擁有組織轉讓獲獎作品的優先權。成果產權及利益分配由學校和作者協商確定。全國組織委員會可結集出版競賽獲獎作品及評委評語。第五章獎勵第二十六條全國評審委員會對各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和發起高校報送的參賽作品進行預審,評出80%左右的參賽作品入圍,評出入圍作品中的40%獲得三等獎,其余60%進入終審決賽。在終審決賽中評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其余為三等獎。參賽的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制作三類作品各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約占各類入圍作品總數的3%、8%、24%和65%。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個學歷層次作者的作品獲獎數與其入圍作品數成正比例。科技發明制作類中A類和B類作品分別按上述比例設獎。第二十七條入圍獲獎的作品,確認資格有效的,由全國組織委員會向作者頒發證書,并視情況頒發相應的獎金。參加各省(區、市)預賽的作品,確認資格有效而又未進入全國競賽的,由各省(區、市)組織協調委員會向作者頒發證書。第二十八條競賽以學校為單位計算參賽得分,團體總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榮譽“挑戰杯”為流動杯,授予團體總分第一名的學校;設“優勝杯”若干,分別授予團體總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學校。累計三次獲得“挑戰杯”的學校,可永久保存復制的“挑戰杯”一座。第二十九條各等次獎計分方法如下:特等獎作品每件計100分,一等獎作品每件計70分,二等獎作品每件計40分,三等獎作品每件計20分,上報至全國組委會但未通過預審的作品每件計10分。如遇總積分相等,則以獲特等獎作品的件數決定同一名次內的排序,以此類推至三等獎。第三十條組委會對在競賽組織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省份和高校進行表揚鼓勵。第三十一條在符合競賽宗旨、具有良好導向作用前提下,可聯合社會有關方面設立、評選專項獎。專項獎不計分。第六章附則第三十二條競賽結束后,對獲獎作品保留一個月的質疑投訴期。若收到投訴,競賽領導小組將委托主辦單位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經調查,如確認該作品資格不符者,取消該作品獲得的獎勵,重新計算作者所在學校團體總分及名次,通報全國組織委員會成員單位;并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所在學校取消下屆聯合發起單位資格或參賽資格的處罰。競賽組委會保護投訴人的合法權益。第三十三條承辦競賽的高校應按當屆組委會通過的申辦辦法,申請承辦下一屆競賽活動;獲得歷屆“挑戰杯”和“優勝杯”的學校具有承辦下屆競賽的優先權;當屆組委會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序產生下屆承辦單位。第三十四條競賽承辦單位有權以全國組織委員會名義尋求贊助。最高榮譽“挑戰杯”不得用于尋求贊助。第三十五條為“挑戰杯”競賽專用網站,由主辦單位和承辦高校共同建設。第三十六條本章程自全國組織委員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由競賽主辦單位及全國組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附件5: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

競賽哲學社會科學類參賽作品參考題

(經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

競賽組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為幫助參賽同學更好地圍繞時代發展主題、社會變革需要和人民群眾期待,開展參賽作品選題制作,特請有關專家擬定了本參考題目。總體要求:鼓勵參賽同學認真學習理論,深入社會實際,用建設性的態度和改革發展的眼光,了解新情況,反映新問題,學習新經驗,參加新實踐,了解社會,親近群眾,典型調查,以小見大,獨立思考,創新認識,拓展視野,加深對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的把握,牢固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共同理想,培養以人為本、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艱苦奮斗、開拓創新和科學嚴謹的精神,鍛煉運用科學理論來洞見、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對于參賽作品,論文類每篇在8000字以內,調查報告類每篇在15000字以內。為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所做的各類發展規劃、工作方案和咨詢報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報參賽,同時附上原件和采用單位證明的復印件和鑒定材料等。本屆組委會不接受沒有列為競賽學科的作品參賽。哲學類1.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以人為本、獨立自主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開創2.當代中國馬克思主義大眾化典型調查3.科學發展觀是馬克思主義關于發展的世界觀方法論的集中體現4.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論基礎和實踐意義5.改革開放偉大歷史作用的典型調查6.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典型調查7.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實踐和經驗的調查8.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和建設的典型調查9.弘揚中華文化,培育時代精神的調查研究10.積極引導宗教和社會主義相適應問題調查研究11.新形勢下信仰問題研究經濟類1.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理論和實踐研究2.市場取向經濟體制改革30年歷程的典型調查3.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典型調查4.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途徑和形式調查研究5.我國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城鄉經濟一體化新格局進程的調查研究6.農村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問題的調查研究7.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的途徑和模式典型調查8.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典型調查9.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調查研究10.開發人力資源、提升人力資本問題的調查研究11.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開展結構調整、產業升級、改革創新的典型調查12.擴大國內需求,刺激消費需求問題的調查研究13.貨幣、保險和期貨市場發展與監管問題研究14.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發展和規范調查研究15.中國式勞動力和人才市場發展和完善調查研究16.民間投資問題研究17.各地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實踐調查研究18.促進就業和構建和諧勞資關系問題的調查研究19.縣域經濟社會發展模式典型調查20.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典型調查21.壟斷行業改革問題研究22.自主創新提升產業技術水平的典型調查23.各類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典型調查24.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調查研究25.積極利用外資、優化外商投資結構的調查26.資源節約型企業典型調查27.小城鎮現代化建設的典型調查28.生態環境產業發展調查分析29.我國企業“走出去”的典型調查30.名牌戰略案例研究31.人民幣國際化問題研究法律類1.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實現機制研究2.構建和諧社會的法治基礎和法律保障研究3.憲法實踐性研究4.物權法實施問題研究5.知識產權法問題研究6.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問題研究7.刑事法律問題調查研究8.中國民事法律制度完善研究9.未成年人法律保護問題調查研究10.我國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和創新調查研究11.社會輿論監督的法律問題研究12.公益訴訟問題研究13.我國環境保護問題的法律對策14.我國行政法治實踐的調查研究15.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有關法律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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