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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一、工作簡況

1、任務來源

為了落實工信部提出的構建電動汽車及儲能系統安全標準規范體系的建設。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于2016年7月啟動了本強標的立項工作,意在制定

與國際接軌且符合中國國情的電動汽車安全整車層面的強制性標準。標準制定計

劃于2016年9月正式下達,計劃編號20160969-Q-339。

2、主要工作過程

根據有關部門對電動汽車標準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電動車輛分技術委員會組織成立“電動汽車整車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系

統開展電動汽車整車標準的制定工作。

1)2016年8月,國標委啟動了《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技術

條件》、《動力鋰離子電池安全要求》三大強制標準立項;

2)2016年12月29日,在南充舉行的電動汽車整車工作組第三屆第五次工

作會議上,組建了標準制定的核心工作組。并由起草組代表介紹了標準的背景、

編制思路、大綱以及與相關標準的協調性關系;

3)2017年2月1日,在工作組內部發布了初版工作組討論稿草案,并在工

作組內部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意見征求工作;

4)2017年2月28日在深圳舉行了起草組討論會,對初版討論稿進行了修

改和調整。并在2017年6月前進行了全國范圍的意見征求;

5)2017年6月6日,在株洲舉行的電動汽車整車工作組第三屆第六次工作

會議上,對修改后的草案進行了逐條的解讀和討論;

6)2017年6月-10月,在行業內進行廣泛征求意見,并對草案進行了適當

的調整。

7)2017年10月13日,在天津舉行的電動汽車整車工作組第三屆第七次工

作會議上,對爭議問題進行了一一討論并達成一致意見,基本形成征求意見稿草

案。

二、標準編制原則和主要內容

1、編制原則

1)本標準編寫符合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的規定;

2)工作組內企業對修訂內容進行多次征求意見,并在會上充分討論;

3)起草過程,充分考慮國內外現有相關標準的統一和協調。

4)標準的要求充分考慮今年來的安全事故經驗以及國內當前的行業技術水

平。

2、主要內容

本標準針對電動汽車所特有的危險規定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護的要求,并規

定了電動汽車電力驅動系統和傳導連接的輔助系統(如果有)防止車內和車外人

員觸電的要求。

適用于車載驅動系統的最大工作電壓是B級電壓的電動汽車。

本標準不適用于非道路車輛,例如物料搬運車和叉車。

本標準不適用于行駛過程中持續與電網連接的道路車輛。

本標準不適用于指導電動汽車的裝配、維護和修理。

本標準主要技術內容如下:

1)高壓安全標識

高壓安全標識部分內容參考GB/T18384.3-2015《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3

部分:人員觸電防護》以及該標準的第1號修改單中5.1章節,并且該部分的要

求與EVS-GTR中防止直接接觸部分5.1.1.1.4標記章節的要求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即警示用戶在貼有該標識的遮攔或者外殼后存在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的B級電壓,

目前草案中警示符號與EVS-GTR形式一致,但編制過程中,也有企業表示目前

國內現行的標準都采用與GB/T18384.3-2015一致的符號,關于這一點將在征求

意見階段繼續討論。此外,高壓電線標記要求與GB/T18384.3-2015《電動汽車

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中5.2章節以及EVS-GTR中5.1.1.1.4.3.

章節一致,其中考慮到GB/T18384.3-2015中5.2章節提出的高壓連接器的區分

方法并非設計要求,故在本強標中刪除。

2)遮攔和外殼要求

本草案中5.1.2.1關于遮攔/外殼章節的內容綜合了GB/T18384.3-2015《電

動汽車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6.6章節以及EVS-GTR中5.1.1.1

章節的要求。對于遮攔和外殼提出了兩個方面的要求。第一,對于遮攔和外殼的

IP防護等級的要求。若布置在乘客艙或者行李艙內,滿足IPXXD防護等級要求。

而乘客艙、貨艙外僅需滿足IPXXB防護等級要求;第二,對于遮攔和外殼的拆卸

防護要求。通常情況,僅通過使用工具才能夠打開。但是,若遮攔和外殼進行了

高壓互鎖設計處理,在打開遮攔和外殼后1s內,B級電壓電路能主動斷電,B

級電路電壓跌落到30Va.c./60Vd.c.或B級電路殘余總電量小于0.2J,則此遮攔

或外殼才允許在不使用工具的情況下打開。相比較于EVS-GTR,本強標草案中增

加了遮攔和外殼進行高壓互鎖設計的情況,安全設計方法包含的更加全面。

3)連接器要求

本草案中5.1.2.2關于連接器的相關要求在引用EVS-GTR中5.1.1.1章節關

于連接器要求的基礎上進行了調整。對于連接器的安全設計,有四種安全設計方

法可選:

方法1,連接器使用工具才能夠打開,例如連接器兩端的護套通過螺栓固定

在一起的;

方法2,高壓連接器在分開后,應滿足IPXXB的防護等級要求。該項要求在

EVS-GTR的基礎上進行了調整。在EVS-GTR中“對于布置在乘客艙或行李艙內的

連接器在分開時,要求滿足IPXXD的防護等級要求”。調整的依據是目前行業上

尚不存在分開后能達到IPXXD防護等級的連接器。且分開后滿足IPXXB的防觸指

防護等級要求即可實現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基本電安全防護。

方法3,雖然連接器自身在不使用工具的前提下可以打開,但是連接器自身

至少需要兩個不同的動作才能打開。例如,連接器有鎖扣結構,或者螺紋緊固結

構。此外,在連接器外有某種機械結構與之存在機械關聯,該機械結構必須使用

工具才能夠打開,并且只有該機械結構打開后,才能夠通過至少兩個動作將連接

器從相互的對接端打開。

方法4,高壓連接器在分開后1s內,帶電部分的電壓能夠跌落到30Va.c.或

者60Vd.c.的安全電壓。其中,1s是人手拔開連接器到手指觸摸到連接器中端子

的連貫動作最短時間。

上述4種方法之一均視為滿足本標準的安全要求。

4)維修斷開裝置要求

本標準對是否安裝維修開關裝置不做強制要求。在維修斷開裝置分離后,帶

電部分IPXXB的防護等級要求或者1s內的斷電要求均能夠起到防止人員無意地

與B級帶電部分的直接接觸,達到保護人員安全的目的。

5)充電插座直接接觸防護要求

充電插座的要求要求參考GB/T18384.3-2015《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3部分:

人員觸電防護》中6.10.1章節的要求。本標準草案中兩種方法均視作滿足標準

要求。方法1是通過拔槍后1s內,充電插座高壓端子能夠“斷電”,斷電要求與

GB/T18384.3-2015中6.3.4要求一致。方法2是充電插座的端子能夠滿足IPXXB

的防護等級要求,為了避免充電插座持續帶B級電壓的風險,充電插座增加了充

電槍斷開后1min內斷電的要求。1min斷電要求是在電動汽車整車工作組三屆六

次會議上根據國內各企業充電口斷電時間的反饋信息統一要求的。

6)絕緣電阻要求

絕緣電阻要求參考EVS-GTR中5.1.1.2.4章節要求。對于純直流電路,絕緣

電阻應大于100Ω/V,對于純交流電路,絕緣電阻應大于500Ω/V。對于交流和

直流傳導耦合連接時,絕緣電阻應大于500Ω/V。考慮到當前燃料電池存在的技

術瓶頸,實現燃料電池汽車整車500Ω/V絕緣電阻存在困難。參考EVS-GTR中

5.1.1.2.4.3對于燃料電池絕緣電阻要求以及GB/T18384.3-2015中6.7.2章節

選擇2,對于交流部分電路有附加防護的燃料電池汽車,最小絕緣電阻的要求可

降低為100Ω/V。

7)絕緣電阻監測要求

在GB/T18384.3-2015中,絕緣電阻是作為絕緣電阻安全要求中的一項可選

項。但考慮到中國道路積水嚴重的國情,存在較大的絕緣電阻下降,整車漏電的

風險。所以在本標準中,絕緣電阻監測要求也參照GB7258-2017,強制要求在整

車絕緣電阻低于5.1.3.1要求時,應通過一個明顯的信號(例如:聲或光信號)

裝置提醒駕駛人。

8)電位均衡要求

電位均衡要求完全參考EVS-GTR中5.1.1.2.2章節要求。

9)直流電容耦合要求

考慮到整車電容耦合要求測量的可操作性,電容耦合僅保留了直流電流耦合

的設計要求,明確了符合性評估算法。

10)充電插座間接接觸防護要求

充電插座間接接觸防護要求參考GB/T18384.3-2015中6.10.2章節要求。對

于傳導連接到電網的充電插座,例如國標交流充電的車輛充電插座,應有一個引

腳保證車輛電平臺與電位接地部分連接,且充電接口的絕緣電阻大于1MΩ。對

于非傳導連接到電網的充電插座,例如國標直流充電的車輛充電插座,應有一個

引腳保證車輛電平臺與充電設備的保護接地(PE相連),且充電接口的絕緣電阻

滿足絕緣電阻部分的要求。

11)防水要求

防水要求主要參考EVS-GTR中5.1.1.3章節要求。整車廠可以按照附件A中

的要求提供零部件的防水報告,若提供的防水報告對應的防水等級更嚴格,也視

作滿足要求。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滿足要求,則整車廠可按照推薦的試驗方法進

行零部件防水試驗進行驗證。或者整車廠也可選擇按照6.5進行整車模擬洗車和

涉水試驗,若能夠通過試驗,整車絕緣電阻滿足5.1.3.1的要求,則視作整車滿

足本標準防水性能要求。本標準防水要求與EVS-GTR的區別在于,EVS-GTR中符

合一定條件的絕緣電阻監測功能也可以替代整車防水試驗,而本標準中絕緣電阻

監測是強制性滿足要求,不能作為6.5整車模擬洗車和涉水試驗的替代滿足要求。

12)驅動系統電源接通和斷開程序

驅動系統電源接通和斷開程序參考GB/T18384.2-2015中4.1和4.5的要求,

且與EVS-GTR中5.1.2.1和5.1.2.2的要求一致。其中對與驅動系統電源接通和

斷開的程序可以參考附錄B,但不局限于附錄B中的程序設計。

13)報警提示要求

行駛過程中的報警和提示包括功率降低提示、REESS低電量提示和REESS熱

事故報警。其中功率降低提示參考GB/T18384.2-2015中4.3.1的要求,REESS

低電量提示參考EVS-GTR中5.3.4的要求以及GB/T18384.2-2015中4.3.2的要

求,REESS熱事故報警參考EVS-GTR中5.3.3的要求。上述的報警及提示功能僅

對整車有報警及提示功能做要求,試驗中可采用模擬觸發信號的方式進行驗證。

13)反向行駛要求

反向行駛要求參考GB/T18384.2-2015中4.4章節內容。考慮到高速換向情

況下的安全性風險,在本標準的宣貫資料中會對低車速的指標進行具體說明。

14)駐車要求

駐車要求參考GB/T18384.2-2015中4.5章節內容。

15)傳導連接鎖止要求

傳導連接鎖止要求參考EVS-GTR中5.1.2.4及GB/T18384.2-2015中4.2的

要求。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合理擴展,考慮到現在存在車輛對外放電技術以及后

續可能會有移動供電或者補電技術,故將要求調整為“當車輛傳導連接到位置固

定的外部電源或負載時,車輛不能通過其自身的驅動系統移動。”

三、主要試驗(或驗證)情況分析

1)整車絕緣電阻測試方法

整車絕緣電阻測試以EVS-GTR中6.1.1以及GB/T18384.2-2015中7.2中的

絕緣電阻測試方法為基礎,結合各檢測機構及整車廠的測試經驗進行了測試方法

的調整和簡化。

考慮到該露點準備工作需要8h時間,并且需要高低溫試驗室,作為強標要

求執行存在困難,并且不利于行業發展。測試過程中的環境條件參考EVS-GTR

中絕緣電阻測試方法刪除了GB/T18384.2-2015中7.2.1絕緣電阻測試試驗準備

步驟。

整車絕緣電阻的測試步驟將EVS-GTR中電池包絕緣電阻的測試步驟和B級電

壓電路的絕緣電阻合二為一,通過激活電力、電子開關將電池包及所有B級電壓

零部件同時接入到B級電壓電路中,以實現一次測試操作能完成對整車絕緣電阻

的測試。其中激活電路、電子開關包括所有B級電壓負載的接觸器吸和以及IGBT

導通或者開波。

具體測試方法上,針對目前EVS-GTR以及GB/T18384的絕緣電阻測試方法進

行了優化調整,原測試方法中使用萬用表先后對電池包輸出正與車輛電平臺,電

池包輸出負與車輛電平臺間的電壓進行測試,測試過程中,電壓的讀數不穩定,

人為因素導致測試結果偏差的可能性很大。本草案中采用雙表筆同時測試的方法

保證了電壓讀數的穩定性,并且在原理上消除了萬用表內阻對絕緣電阻測試結果

的影響,提高了測試結果的準確性。

四、明確標準中涉及專利的情況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及相關測試方法均不涉及專利。

五、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對產業發展的作用等情況

近年來,電動汽車得到了各國政府及企業的高度重視和快速發展。國家出臺

了一系列政策用于鼓勵電動汽車的發展。《電動汽車安全要求》對電動汽車的安

全性能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其范圍考慮了國內電動汽車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常見

的安全風險情況,是電動汽車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本標準參考相關

國際及國家標準進行制定,并根據行業相關經驗進行了調整,可被相關政策引用

作為電動汽車市場準入的強制要求。

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情況,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水

平的對比情況,國內外關鍵指標對比分析或與測試的國外樣品、

樣機的相關數據對比情況;

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主要參考了EVS-GTR,GB/T18384.1、GB/T18384.2、

GB/T18384.3,GB7258-2017。

序號項目相關標準對比

15.1.1高壓安全標記同GB/T18384.3中5.1,EVS-GTR中

5.1.1.1.4.2,標識采用GTR中標識。

25.1.2直接接觸防護綜合EVS-GTR中5.1.1.1部分以及GB/T18384.3

要求,其中維修開關的要求為新增要求,充電插

座要求以國標要求為基礎按照EVS-GTR安全設

計原則,增加了可選項。

35.1.3間接接觸防護絕緣電阻要求引用GB/T18384.3中6.7.1

絕緣電阻監測功能要求應用GB7258要求

電位均衡要求綜合GB/T18384.3中6.9和

EVS-GTR中5.2.2.3

直流電容耦合要求引用GB/T18384.3中6.3.3.2

充電插座要求引用GB/T18384.3中6.10.2,增

加了直流充電口的絕緣電阻要求

45.1.4防水要求本標準防水要求與EVS-GTR的區別在于,

EVS-GTR中符合一定條件的絕緣電阻監測功能

也可以替代整車防水試驗,而本標準中絕緣電阻

監測是強制性滿足要求,不能作為6.5整車模擬

洗車和涉水試驗的替代滿足要求。

55.2功能安全要求驅動系統接通和斷開要求與GB/T18384.2,其中

司機離座提示要求也與EVS-GTR一致;

行駛過程中的報警提示與EVS-GTR一致,其中低

電量提示以及功率降低提示與GB/T18384.2一

致;

反向行駛以及駐車要求與GB/T18384.2一致;

傳導連接鎖止要求是在EVS-GTR以及

GB/T18384.2的基礎上考慮了后續的技術路線

進行了調整。

66.1直接接觸防護測同EVS-GTR

76.2.1整車絕緣電阻不同于EVS-GTR,采用雙表筆法測量,計算公式

測試對應進行調整

86.2.2充電口絕緣電新增

阻測試

96.3絕緣監測功能驗證同EVS-GTR

106.4電位均衡測試新增

116.5電容耦合測試新增

126.6整車防水測試同EVS-GTR

136.7功能安全測試新增

14附錄A同EVS-GTR

15附錄B新增

七、在標準體系中的位置,與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特別是強制性標準的協調性;

本標準是電動汽車整車國家強制性標準,起草過程中充分考慮國內外現有相

關標準的統一和協調。

八、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經過和依據

1)對于高壓安全標識的主要爭議是該項要求對于充電口的適用性上,草案

中要求描述并無爭議。對于該情況,將持續進行行業意見搜集并形成最終意見在

標準宣貫環節中體現;

2)驅動系統電源接通與斷開的主要爭議是在與對該要求符合性的解讀,針

對該問題在整車工作組三屆七次會議上起草組通過全國范圍的意見征求,收集并

整理出了幾種符合要求的驅動系統電源接通與斷開流程設計,并作為附錄B以資

料型附錄的形式作為符合要求的樣例說明;

3)絕緣電阻要求的主要爭議點在于對所有電動汽車,包含燃料電池汽車,

整車絕緣電阻500Ω/V的要求。該爭議意見是在整車工作組三屆六次會議上由日

產等企業提出的,主要考慮燃料電池汽車當前的技術條件很難滿足整車500Ω/V

的整車絕緣電阻要求。針對該問題,進行了與日本專家的專題討論,并對燃料電

池汽車行業內進行了技術調研,也證實了該情況,并且燃料電池汽車的間接接觸

防護是通過絕緣電阻100Ω/V以及加強絕緣或者雙重絕緣的方式進行保障的。所

以按此情況對絕緣電阻要求進行了調整。

九、標準性質的建議說明

作為電動汽車整車最重要、最基礎的安全標準,本標準建議作為強制性國家

標準規范以電動汽車市場,并可作為準入管理的引用標準。

十、貫徹標準的要求和措施建議

無。

十一、廢止現行相關標準的建議

建議本標準實施后,替代GB/T18384系列標準。

十二、其他應予說明的事項

無。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一、工作簡況

1、任務來源

為了落實工信部提出的構建電動汽車及儲能系統安全標準規范體系的建設。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于2016年7月啟動了本強標的立項工作,意在制定

與國際接軌且符合中國國情的電動汽車安全整車層面的強制性標準。標準制定計

劃于2016年9月正式下達,計劃編號20160969-Q-339。

2、主要工作過程

根據有關部門對電動汽車標準制定工作的要求,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電動車輛分技術委員會組織成立“電動汽車整車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系

統開展電動汽車整車標準的制定工作。

1)2016年8月,國標委啟動了《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技術

條件》、《動力鋰離子電池安全要求》三大強制標準立項;

2)2016年12月29日,在南充舉行的電動汽車整車工作組第三屆第五次工

作會議上,組建了標準制定的核心工作組。并由起草組代表介紹了標準的背景、

編制思路、大綱以及與相關標準的協調性關系;

3)2017年2月1日,在工作組內部發布了初版工作組討論稿草案,并在工

作組內部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意見征求工作;

4)2017年2月28日在深圳舉行了起草組討論會,對初版討論稿進行了修

改和調整。并在2017年6月前進行了全國范圍的意見征求;

5)2017年6月6日,在株洲舉行的電動汽車整車工作組第三屆第六次工作

會議上,對修改后的草案進行了逐條的解讀和討論;

6)2017年6月-10月,在行業內進行廣泛征求意見,并對草案進行了適當

的調整。

7)2017年10月13日,在天津舉行的電動汽車整車工作組第三屆第七次工

作會議上,對爭議問題進行了一一討論并達成一致意見,基本形成征求意見稿草

案。

二、標準編制原則和主要內容

1、編制原則

1)本標準編寫符合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的規定;

2)工作組內企業對修訂內容進行多次征求意見,并在會上充分討論;

3)起草過程,充分考慮國內外現有相關標準的統一和協調。

4)標準的要求充分考慮今年來的安全事故經驗以及國內當前的行業技術水

平。

2、主要內容

本標準針對電動汽車所特有的危險規定了操作安全和故障防護的要求,并規

定了電動汽車電力驅動系統和傳導連接的輔助系統(如果有)防止車內和車外人

員觸電的要求。

適用于車載驅動系統的最大工作電壓是B級電壓的電動汽車。

本標準不適用于非道路車輛,例如物料搬運車和叉車。

本標準不適用于行駛過程中持續與電網連接的道路車輛。

本標準不適用于指導電動汽車的裝配、維護和修理。

本標準主要技術內容如下:

1)高壓安全標識

高壓安全標識部分內容參考GB/T18384.3-2015《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3

部分:人員觸電防護》以及該標準的第1號修改單中5.1章節,并且該部分的要

求與EVS-GTR中防止直接接觸部分5.1.1.1.4標記章節的要求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即警示用戶在貼有該標識的遮攔或者外殼后存在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的B級電壓,

目前草案中警示符號與EVS-GTR形式一致,但編制過程中,也有企業表示目前

國內現行的標準都采用與GB/T18384.3-2015一致的符號,關于這一點將在征求

意見階段繼續討論。此外,高壓電線標記要求與GB/T18384.3-2015《電動汽車

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中5.2章節以及EVS-GTR中5.1.1.1.4.3.

章節一致,其中考慮到GB/T18384.3-2015中5.2章節提出的高壓連接器的區分

方法并非設計要求,故在本強標中刪除。

2)遮攔和外殼要求

本草案中5.1.2.1關于遮攔/外殼章節的內容綜合了GB/T18384.3-2015《電

動汽車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6.6章節以及EVS-GTR中5.1.1.1

章節的要求。對于遮攔和外殼提出了兩個方面的要求。第一,對于遮攔和外殼的

IP防護等級的要求。若布置在乘客艙或者行李艙內,滿足IPXXD防護等級要求。

而乘客艙、貨艙外僅需滿足IPXXB防護等級要求;第二,對于遮攔和外殼的拆卸

防護要求。通常情況,僅通過使用工具才能夠打開。但是,若遮攔和外殼進行了

高壓互鎖設計處理,在打開遮攔和外殼后1s內,B級電壓電路能主動斷電,B

級電路電壓跌落到30Va.c./60Vd.c.或B級電路殘余總電量小于0.2J,則此遮攔

或外殼才允許在不使用工具的情況下打開。相比較于EVS-GTR,本強標草案中增

加了遮攔和外殼進行高壓互鎖設計的情況,安全設計方法包含的更加全面。

3)連接器要求

本草案中5.1.2.2關于連接器的相關要求在引用EVS-GTR中5.1.1.1章節關

于連接器要求的基礎上進行了調整。對于連接器的安全設計,有四種安全設計方

法可選:

方法1,連接器使用工具才能夠打開,例如連接器兩端的護套通過螺栓固定

在一起的;

方法2,高壓連接器在分開后,應滿足IPXXB的防護等級要求。該項要求在

EVS-GTR的基礎上進行了調整。在EVS-GTR中“對于布置在乘客艙或行李艙內的

連接器在分開時,要求滿足IPXXD的防護等級要求”。調整的依據是目前行業上

尚不存在分開后能達到IPXXD防護等級的連接器。且分開后滿足IPXXB的防觸指

防護等級要求即可實現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基本電安全防護。

方法3,雖然連接器自身在不使用工具的前提下可以打開,但是連接器自身

至少需要兩個不同的動作才能打開。例如,連接器有鎖扣結構,或者螺紋緊固結

構。此外,在連接器外有某種機械結構與之存在機械關聯,該機械結構必須使用

工具才能夠打開,并且只有該機械結構打開后,才能夠通過至少兩個動作將連接

器從相互的對接端打開。

方法4,高壓連接器在分開后1s內,帶電部分的電壓能夠跌落到30Va.c.或

者60Vd.c.的安全電壓。其中,1s是人手拔開連接器到手指觸摸到連接器中端子

的連貫動作最短時間。

上述4種方法之一均視為滿足本標準的安全要求。

4)維修斷開裝置要求

本標準對是否安裝維修開關裝置不做強制要求。在維修斷開裝置分離后,帶

電部分IPXXB的防護等級要求或者1s內的斷電要求均能夠起到防止人員無意地

與B級帶電部分的直接接觸,達到保護人員安全的目的。

5)充電插座直接接觸防護要求

充電插座的要求要求參考GB/T18384.3-2015《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3部分:

人員觸電防護》中6.10.1章節的要求。本標準草案中兩種方法均視作滿足標準

要求。方法1是通過拔槍后1s內,充電插座高壓端子能夠“斷電”,斷電要求與

GB/T18384.3-2015中6.3.4要求一致。方法2是充電插座的端子能夠滿足IPXXB

的防護等級要求,為了避免充電插座持續帶B級電壓的風險,充電插座增加了充

電槍斷開后1min內斷電的要求。1min斷電要求是在電動汽車整車工作組三屆六

次會議上根據國內各企業充電口斷電時間的反饋信息統一要求的。

6)絕緣電阻要求

絕緣電阻要求參考EVS-GTR中5.1.1.2.4章節要求。對于純直流電路,絕緣

電阻應大于100Ω/V,對于純交流電路,絕緣電阻應大于500Ω/V。對于交流和

直流傳導耦合連接時,絕緣電阻應大于500Ω/V。考慮到當前燃料電池存在的技

術瓶頸,實現燃料電池汽車整車500Ω/V絕緣電阻存在困難。參考EVS-GTR中

5.1.1.2.4.3對于燃料電池絕緣電阻要求以及GB/T18384.3-2015中6.7.2章節

選擇2,對于交流部分電路有附加防護的燃料電池汽車,最小絕緣電阻的要求可

降低為100Ω/V。

7)絕緣電阻監測要求

在GB/T18384.3-2015中,絕緣電阻是作為絕緣電阻安全要求中的一項可選

項。但考慮到中國道路積水嚴重的國情,存在較大的絕緣電阻下降,整車漏電的

風險。所以在本標準中,絕緣電阻監測要求也參照GB7258-2017,強制要求在整

車絕緣電阻低于5.1.3.1要求時,應通過一個明顯的信號(例如:聲或光信號)

裝置提醒駕駛人。

8)電位均衡要求

電位均衡要求完全參考EVS-GTR中5.1.1.2.2章節要求。

9)直流電容耦合要求

考慮到整車電容耦合要求測量的可操作性,電容耦合僅保留了直流電流耦合

的設計要求,明確了符合性評估算法。

10)充電插座間接接觸防護要求

充電插座間接接觸防護要求參考GB/T18384.3-2015中6.10.2章節要求。對

于傳導連接到電網的充電插座,例如國標交流充電的車輛充電插座,應有一個引

腳保證車輛電平臺與電位接地部分連接,且充電接口的絕緣電阻大于1MΩ。對

于非傳導連接到電網的充電插座,例如國標直流充電的車輛充電插座,應有一個

引腳保證車輛電平臺與充電設備的保護接地(PE相連),且充電接口的絕緣電阻

滿足絕緣電阻部分的要求。

11)防水要求

防水要求主要參考EVS-GTR中5.1.1.3章節要求。整車廠可以按照附件A中

的要求提供零部件的防水報告,若提供的防水報告對應的防水等級更嚴格,也視

作滿足要求。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滿足要求,則整車廠可按照推薦的試驗方法進

行零部件防水試驗進行驗證。或者整車廠也可選擇按照6.5進行整車模擬洗車和

涉水試驗,若能夠通過試驗,整車絕緣電阻滿足5.1.3.1的要求,則視作整車滿

足本標準防水性能要求。本標準防水要求與EVS-GTR的區別在于,EVS-GTR中符

合一定條件的絕緣電阻監測功能也可以替代整車防水試驗,而本標準中絕緣電阻

監測是強制性滿足要求,不能作為6.5整車模擬洗車和涉水試驗的替代滿足要求。

12)驅動系統電源接通和斷開程序

驅動系統電源接通和斷開程序參考GB/T18384.2-2015中4.1和4.5的要求,

且與EVS-GTR中5.1.2.1和5.1.2.2的要求一致。其中對與驅動系統電源接通和

斷開的程序可以參考附錄B,但不局限于附錄B中的程序設計。

13)報警提示要求

行駛過程中的報警和提示包括功率降低提示、REESS低電量提示和REESS熱

事故報警。其中功率降低提示參考GB/T18384.2-2015中4.3.1的要求,REESS

低電量提示參考EVS-GTR中5.3.4的要求以及GB/T18384.2-2015中4.3.2的要

求,REESS熱事故報警參考EVS-GTR中5.3.3的要求。上述的報警及提示功能僅

對整車有報警及提示功能做要求,試驗中可采用模擬觸發信號的方式進行驗證。

13)反向行駛要求

反向行駛要求參考GB/T18384.2-2015中4.4章節內容。考慮到高速換向情

況下的安全性風險,在本標準的宣貫資料中會對低車速的指標進行具體說明。

14)駐車要求

駐車要求參考GB/T18384.2-2015中4.5章節內容。

15)傳導連接鎖止要求

傳導連接鎖止要求參考EVS-GTR中5.1.2.4及GB/T18384.2-2015中4.2的

要求。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了合理擴展,考慮到現在存在車輛對外放電技術以及后

續可能會有移動供電或者補電技術,故將要求調整為“當車輛傳導連接到位置固

定的外部電源或負載時,車輛不能通過其自身的驅動系統移動。”

三、主要試驗(或驗證)情況分析

1)整車絕緣電阻測試方法

整車絕緣電阻測試以EVS-GTR中6.1.1以及GB/T18384.2-2015中7.2中的

絕緣電阻測試方法為基礎,結合各檢測機構及整車廠的測試經驗進行了測試方法

的調整和簡化。

考慮到該露點準備工作需要8h時間,并且需要高低溫試驗室,作為強標要

求執行存在困難,并且不利于行業發展。測試過程中的環境條件參考EVS-GTR

中絕緣電阻測試方法刪除了GB/T18384.2-2015中7.2.1絕緣電阻測試試驗準備

步驟。

整車絕緣電阻的測試步驟將EVS-GTR中電池包絕緣電阻的測試步驟和B級電

壓電路的絕緣電阻合二為一,通過激活電力、電子開關將電池包及所有B級電壓

零部件同時接入到B級電壓電路中,以實現一次測試操作能完成對整車絕緣電阻

的測試。其中激活電路、電子開關包括所有B級電壓負載的接觸器吸和以及IGBT

導通或者開波。

具體測試方法上,針對目前EVS-GTR以及GB/T18384的絕緣電阻測試方法進

行了優化調整,原測試方法中使用萬用表先后對電池包輸出正與車輛電平臺,電

池包輸出負與車輛電平臺間的電壓進行測試,測試過程中,電壓的讀數不穩定,

人為因素導致測試結果偏差的可能性很大。本草案中采用雙表筆同時測試的方法

保證了電壓讀數的穩定性,并且在原理上消除了萬用表內阻對絕緣電阻測試結果

的影響,提高了測試結果的準確性。

四、明確標準中涉及專利的情況

本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及相關測試方法均不涉及專利。

五、預期達到的社會效益、對產業發展的作用等情況

近年來,電動汽車得到了各國政府及企業的高度重視和快速發展。國家出臺

了一系列政策用于鼓勵電動汽車的發展。《電動汽車安全要求》對電動汽車的安

全性能提出了最基本的要求,其范圍考慮了國內電動汽車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常見

的安全風險情況,是電動汽車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基本保障。本標準參考相關

國際及國家標準進行制定,并根據行業相關經驗進行了調整,可被相關政策引用

作為電動汽車市場準入的強制要求。

六、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情況,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水

平的對比情況,國內外關鍵指標對比分析或與測試的國外樣品、

樣機的相關數據對比情況;

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主要參考了EVS-GTR,GB/T18384.1、GB/T18384.2、

GB/T18384.3,GB7258-2017。

序號項目相關標準對比

15.1.1高壓安全標記同GB/T18384.3中5.1,EVS-GTR中

5.1.1.1.4.2,標識采用GTR中標識。

25.1.2直接接觸防護綜合EVS-GTR中5.1.1.1部分以及GB/T18384.3

要求,其中維修開關的要求為新增要求,充電插

座要求以國標要求為基礎按照EVS-GTR安全設

計原則,增加了可選項。

35.1.3間接接觸防護絕緣電阻要求引用GB/T18384.3中6.7.1

絕緣電阻監測功能要求應用GB7258要求

電位均衡要求綜合GB/T18384.3中6.9和

EVS-GTR中5.2.2.3

直流電容耦合要求引用GB/T18384.3中6.3.3.2

充電插座要求引用GB/T18384.3中6.10.2,增

加了直流充電口的絕緣電阻要求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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