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宣貫 2018.5.17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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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主要條款解讀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方法2021年5月7日一、立法背景及?方法?出臺的意義立法背景一?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自2004年2月1日施行以來,對加強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平安,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開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我區社會經濟的迅猛開展,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建筑市場開展迅速。我區建筑工程的平安生產管理暴露出不少問題。制定?方法?的必要性立法背景一全區城鎮化率從2021年的43.5%提高到2021年的49.2%,提高了5.7個百分點;住建領域完成了固定資產投資2.16萬億元,占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27.8%。全區建筑業企業總產值從2021年的1866億元增長到2021年的4210億元,年復合增長率到達17.7%,是全區經濟增長速度的1倍以上,2021年增速到達22.1%,排名全國第4位。建筑業從業人員從2021年的62.5萬人增加到2021年的126萬人以上,每年新增工作崗位12.7萬個。〔一〕我區建筑業伴隨著城鎮化進程實現了高速增長立法背景一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歷來高度重視建筑施工平安生產工作。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平安、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把平安作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提出來,意味著平安問題已經成為“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短板之一。〔二〕平安問題已經成為“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短板之一立法背景一?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自2004年2月1日施行以來,局部省、市已制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而我區一直未出臺地方性法規或規章。面對近年來我區嚴峻的建筑施工平安生產形勢,亟待結合我區實際對?條例?一些內容進行明確和細化,這對進一步提升我區建筑施工平安生產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平安具有重要意義。〔三〕我區建筑工程領域平安生產立法存在空白?方法?出臺的意義一?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方法?〔以下簡稱?方法?〕于2021年1月22日公布,已于2021年3月1日起實施,這是我區建筑施工平安生產領域的首部政府規章,實現了制度建設的歷史突破,是我區平安生產法治建設的一件大事。?方法?的公布實施為標準建筑工程參建各方主體的平安生產行為和相關監督管理活動提供了法律依據,對完善我區建筑工程平安生產法律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方法?的出臺實現了制度建設的歷史突破?方法?主要條款解讀《辦法》適用范圍建設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勘察、設計、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安全生產責任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重大危險源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法?主要條款解讀二?方法?分七章,共三十九條。其主要內容包括:總那么,建設單位的平安生產責任,勘察、設計、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的平安生產責任,施工單位的平安生產責任,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那么。?方法?標準的主要內容?方法?主要條款解讀二?方法?的適用范圍1適用范圍【第二條】?方法?第二條【適用范圍】二第二條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設施工程〔以下統稱建筑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撤除等有關活動的單位的平安生產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方法。本方法所稱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以及室內外裝修工程。本方法所稱市政根底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境衛生、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地下公共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一〕關于立項名稱的變更:在自治區法制辦立法審查小組審查階段,自治區法制辦提出:鑒于原?規定〔草案〕?的整體框架比較完善,對建筑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的平安生產職責都作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將?規定?變更為?方法?更為妥當。《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二條【適用范圍】二〔二〕關于“建筑工程〞和“建設工程〞的區別:?條例?對“建設工程〞已經作出了具體定義,根據立法規那么,?方法?不能與上位法重復,考慮到交通、水利、鐵路、電力、民航、通信、人防等行業的建設工程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設施工程有著不同的平安生產標準和要求,必要時可另行立法予以標準。同時,借鑒山西、湖南、黑龍江、湖北、河北等外省的做法,將?方法?的適用范圍嚴格限定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設施工程,并進行了具體的定義,以區別于?條例?中的“建設工程〞。條文解讀?方法?第二條【適用范圍】二?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方法?〔建設部令第89號,2001年6月1日實施〕第二條第二款:本方法所稱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第二條第三款:本方法所稱市政根底設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氣、熱力、園林、環衛、污水處理、垃圾處理、防洪、地下公共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土建、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考慮到交通、水利、鐵路、電力、民航、通信、人防等行業的建設工程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設施工程有著不同的平安生產標準和要求,必要時另行立法予以標準。制定參考補充說明?方法?第二條【適用范圍】二?河北省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1〕第10號,自2021年11月30日起施行〕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建設工程包括:〔一〕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工程以及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的安裝工程;〔二〕各類房屋裝修工程;〔三〕市政根底設施建設工程。參照山西、湖南、黑龍江、湖北、河北等外省的做法,我們將?方法?的適用范圍限定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設施工程。制定借鑒補充說明?方法?主要條款解讀二建設單位平安生產責任2平安生產協調責任【第八條】壓縮工期專家論證制度【第九條】平安生產費用支付制度【第十條】【第三十三條】?方法?第八條【建設單位平安生產協調責任】二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履行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檢測等各階段的平安生產協調職責,在與參建單位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的平安生產責任,并催促落實。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同時存在兩家以上施工單位的,建設單位可以與其中一家施工單位約定,由其對施工現場的平安生產履行總協調職責,同時與其他施工單位約定其服從履行總協調職責施工單位的協調管理。在建筑工程建設中,建設單位處于核心和優勢地位,其對平安生產的重視程度、參與深度直接影響其他責任主體的平安責任意識及其對工程工程的平安管理力度。為此,?方法?明確了建設單位的平安生產協調責任。當建設工程規模體量較大時,建設單位通常會把建設工程劃分成假設干標段進行發包,各標段的施工單位一般情況下并不是同一家單位。此時,相鄰標段之間相互借用對方場地臨時堆放材料、共用運輸通道、共用變壓器、建筑起重機械互相干擾、基坑開挖互相干擾等情況非常普遍,存在可能互相危及對方平安生產的行為。而各標段的施工單位之間并沒有合同關系,缺乏統一的平安生產協調管理,存在重大平安隱患,故須對此情形做出規定。《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八條【建設單位平安生產協調責任】二〔一〕關于建設單位平安生產責任:建設單位對平安生產承擔首要責任已經達成共識,但是相應的立法尚未完善,故對建設單位負首要責任的描述未寫入?方法?,待上位法進行描述。〔二〕關于總協調職責的委托:假設建設單位不委托指定一家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平安生產履行總協調職責,那么由建設單位履行總協調職責。條文解讀?方法?第九條【壓縮工期專家論證制度】二第九條建筑工程發包前,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建筑工程定額,綜合評估工程規模、施工工藝、地質和氣候條件等因素后,科學合理確定勘察、設計和施工工期,并將上述工期安排作為招標文件及合同的實質性要求。勘察、設計和施工工期確定后,建設單位不得隨意壓縮;確需調整工期的,建設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平安技術措施進行論證。調整工期涉及增加費用的,建設單位應當予以保障。住房城鄉建設部在2000年發布了?全國統一建筑安裝工程工期定額?,并在2021年組織了修編,印發了?建筑安裝工程工期定額?〔建標【2021】161號〕,自2021年10月1日起執行。可以作為在招標階段合理確定工期的參考。對于專家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每次進行評審的專家數量等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如有必要,各市可以在實踐中以實施細那么的形式予以明確。《辦法》條文條文說明?方法?第十條【平安生產費用支付制度】二第十條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預算以及招標文件時,應當將平安生產費用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單列。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平安生產費用的總額及支付方法。建設單位應當將平安生產費用轉入施工單位設立的平安生產費用專戶。工程施工完成后平安生產費用尚有結余的,建設單位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收回。要保證平安生產,必須要有一定的資金投入。實踐證明,平安生產資金投入沒有得到有效保障,是導致平安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從法律上保證平安生產資金投入,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條例?規定了建設單位支付平安生產費用的義務和法律責任,但實踐中難以實施。一是建設單位大多利于其在市場中的主導地位,要求施工單位墊資施工,有的甚至要求施工單位墊資到建設工程主體封頂或者到達商品住宅預售條件才開始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單位平安生產投入缺乏;二是由于平安生產費用包含在工程款中一同撥付,導致實踐中無法分清建設單位是否已經支付了平安生產費用,施工單位是否把平安生產費用用于平安生產、是否有挪用行為。為此,設置平安生產費用專戶制度,并且進一步明確建設單位支付義務,可以更好地落實建設、施工單位的平安生產主體責任,保障平安生產投入。《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十條【平安生產費用支付制度】二第十條第四款工程施工完成后平安生產費用尚有結余的,建設單位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收回。局部建設單位提出,一些施工單位在工程已完成后,建設單位撥付到其專戶上的平安生產費用尚有結余,有的比例高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變成了施工單位的利潤,違背了把平安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作為不可競爭費用、明確支付標準、設立專戶管理等制度設置的初衷。建設單位認為,工程施工完成后平安生產不再需要投入,施工單位尚未使用的平安生產費用應全部退還給建設單位。《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三十三條【與第十條對應的法律責任】二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方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建設單位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一〕在編制工程概預算以及招標文件時,未將平安生產費用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單列;〔二〕未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平安生產費用的總額及支付方法。本條為自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這一行為屬于非經營性違法行為,故設置罰款額度為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十條【平安生產費用支付制度】二〔一〕關于平安生產費用的支付方法:很多省在其?規定??方法?中直接規定了平安生產費用的具體支付方法,我們認為合同款的支付約定屬于合同甲乙雙方的民事行為,不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來進行具體的規定,故僅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約定平安生產費用的總額及支付方法,以及未約定的法律責任。〔二〕關于平安生產費用專戶的設立:平安生產費用專戶不需要根據工程來設立,也就是說一個施工單位只需要設立一個平安生產費用專戶即可。條文解讀?方法?第十條【平安生產費用支付制度】二〔三〕關于時間節點的規定:?方法?第十條第四款是比較原那么的規定,對“工程施工完成后〞未作出具體的定義,具體到實踐中,甲乙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對這一節點進行具體的約定,予以明確。條文解讀?方法?主要條款解讀二勘察、設計、監理及其他有關單位平安生產責任3勘察設計單位在成果文件中必須充分考慮施工平安并提出意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施工圖審查機構對設計文件審查的要求【第十五條】監理單位在監理文件編制、平安檢查、平安驗收、重大危險源監理等方面的具體責任【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方法?第十三條【勘察單位平安生產責任】一

第十三條勘察單位應當在勘察文件中注明因地形、地質條件復雜可能發生滑坡、坍塌等地質災害的部位并提出防治措施建議。?條例?對平安生產主體責任的規定除五方主體外,對其他相關方的平安生產責任相當模糊,操作性缺乏。當前建設工程平安生產責任主體主要指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但在現實中,對建設、勘察、設計的平安責任未具體明確,勘察設計成果對保證施工過程的平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條明確了勘察單位的平安生產責任。《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十四條【勘察、設計單位平安生產責任】二

第十四條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向施工、監理等單位說明勘察、設計意圖,解釋勘察、設計文件。勘察、設計單位應當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勘察、設計問題。?條例?對平安生產主體責任的規定除五方主體外,對其他相關方的平安生產責任相當模糊,操作性缺乏。當前建設工程平安生產責任主體主要指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但在現實中,對建設、勘察、設計的平安責任未具體明確,勘察設計成果對保證施工過程的平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條明確了勘察、設計單位的平安生產責任。《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十五條【施工圖審查機構平安生產責任】二第十五條施工圖審查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標準的規定,對設計文件的結構平安和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進行審查,并承擔審查責任。本條明確了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平安生產責任。《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十六條【監理單位平安生產責任】二第十六條監理單位應當組建施工現場工程監理機構,按照合同約定合理配備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人員,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含有平安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以及其他重點部位和環節的,還應當編制監理實施細那么。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的委托,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委托監理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質量、平安、工期、資金等方面實施監督。工程監理是一種有償技術效勞。平安生產貫穿于工程施工的全過程,涉及每個環節、每個部門。在實踐中,監理單位不編制含有平安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或細那么、不按合同約定組成工程監理機構,是監理單位在履行平安生產主體責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故作以上規定。《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十六條【監理單位平安生產責任】二關于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以及其他重點部位和環節的表述:?平安生產法?對“重大危險源〞已經作出了定義,但是比較抽象,出于和“建設工程〞類似的原因,在?方法?中不能再重新定義。故?方法?采用了“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以及其他重點部位和環節〞這一較為通俗易懂的表述,其內涵和我們以往在房屋建筑工程中常說的“重大危險源〞是一致的。條文解讀?方法?第十七條【監理檢查】二第十七條監理單位應當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1次對每個監理工程的平安生產檢查,并如實做好記錄。在實踐中,監理單位未定期對監理工程開展平安生產檢查、未主動了解監理工程生產平安事故隱患動態,繼而及時發現生產平安事故隱患并根據法律、法規采取相應的措施,是監理單位在履行平安生產主體責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故作以上規定。特別是對于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1次對每個監理工程的平安生產檢查的具體量化規定,我區自2021年作此要求以來,實踐證明是完全可行的。《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十七條【對應的法律責任】二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方法第十七條規定,監理單位未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1次對每個監理工程的平安生產檢查,并如實做好記錄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本條為自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這一行為屬于經營性違法行為,故設置罰款額度為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十七條【對應的法律責任】二關于“并處〞的表述:新?平安生產法?強化了“隱患即事故〞的理念,在責令限期改正的同時,無需等待整改結果,可以一并進行罰款。?方法?也與時俱進,推行嚴查快處,與新?平安生產法?的理念是一致的。條文解讀?方法?第十八條【總監理工程師及工程監理機構職責】二第十八條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每周至少組織開展1次平安生產檢查,每周至少主持召開1次工地例會。工程監理機構應當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平安生產巡查。總監理工程師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機構組織的檢查中被發現一年內3次不在施工現場的,應當被視為履職不到位。有正當理由的除外。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的約定及工程實際,組成工程工程監理機構,具體開展對施工工程的監理活動,一般由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他專業監理人員組成。雖然?條例?第十四條對于工程監理單位的平安責任作出了規定,但是沒有作出量化要求,實踐中難以執行。我區自2021年開始要求工程工程監理機構每日巡查、每周檢查、每周例會,實踐證明是可行的。《辦法》條文條文解讀(一)?方法?第十八條【總監理工程師及工程監理機構職責】二第十八條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每周至少組織開展1次平安生產檢查,每周至少主持召開1次工地例會。工程監理機構應當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平安生產巡查。總監理工程師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機構組織的檢查中被發現一年內3次不在施工現場的,應當被視為履職不到位。有正當理由的除外。平安生產巡查,主要是指工程工程監理機構按照內部職責分工,由監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常態化的檢查,旨在發現具體生產平安事故隱患并及時指出。平安生產檢查,主要是指由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工程工程監理機構全體人員進行的檢查,旨在檢查工程工程監理機構中各位監理人員平安生產履職情況。工地例會,主要是指按照監理合同約定,由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建設單位工程負責人、施工單位工程部人員召開會議,對施工質量、平安、工期、投入等目標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措施。《辦法》條文條文解讀(二)?方法?第十八條【總監理工程師及工程監理機構職責】二第十八條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每周至少組織開展1次平安生產檢查,每周至少主持召開1次工地例會。工程監理機構應當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平安生產巡查。總監理工程師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機構組織的檢查中被發現一年內3次不在施工現場的,應當被視為履職不到位。有正當理由的除外。大量工程實踐說明,工程總監理工程師不到位履行法定平安監理職責,是施工現場生產平安事故隱患長期存在、平安事故頻頻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條依據我區實踐對總監理工程師履職不到位作出量化規定,有利于強化總監理工程師平安生產責任意識,有利于促進工程工程監理機構正常履行監理責任。履職不到位的法律責任,已經在?條例?中明確。《辦法》條文條文解讀(三)?方法?第十八條【總監理工程師及工程監理機構職責】二關于“一年內3次不在施工現場〞的表述:這一表述在?方法?立法專家論證會上產生過比較劇烈的討論,來自各大專業律師事務所以及各高校法律專業的教授對此進行了超過一個小時的討論。“一年內〞不是具體的自然年度,是從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機構組織的檢查中第一次被發現不在現場起算的;原規定是“一年內連續3次不在施工現場〞,專家們認為連續3次在實踐中難以把握且認定標準過低,故作出修改。條文解讀?方法?第十九條【監理單位在重大危險源監理方面的責任】二第十九條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以及其他重點部位和環節施工時,監理單位應當實行旁站監理。需要驗收的,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福建省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方法?第十五條第三款:工程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應當檢查建設工程平安生產措施落實情況,對危險性較大的工程部位和施工環節實施旁站監理,并做好記錄。?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平安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四款: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及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武漢市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監理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施工時進行巡視檢查,并做好平安監理記錄;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施工時應當實行旁站監理。按照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二十條【建筑起重機械信息管理方面的要求】二第二十條建筑起重機械投入使用前應當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設全區建筑起重機械管理信息平臺,并免費提供效勞。檢測單位應當將對建筑起重機械的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實時上傳至全區建筑起重機械管理信息平臺。建筑起重機械是建筑施工必不可少的施工機械,其使用周期長,安裝使用撤除危險性大,極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例如:2021年10月山東省淄博市臺塔式起重機倒塌,砸中相鄰的幼兒園,造成5名兒童遇難,5名兒童受傷;2021年10月7日和10月8日,貴港市兩臺塔式起重機分別倒塌,造成4人死亡;2021年2月8日河池市撤除塔吊時發生倒塌,造成3名工人死亡。對建筑起重機械使用前進行檢測,是判斷建筑起重機械產品質量、平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的科學手段。但是,由于利益驅動,不少檢測單位偷工減料不按照規定內容進行檢測,甚至不到現場檢測直接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導致施工現場存在大量帶病運行的起重機械。因此,我區采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強化重點核查。故作以上規定。《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二十條【建筑起重機械信息管理方面的要求】二?特種設備平安監察條例?〔2003年3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公布,根據2021年1月24日?國務院關于修改〈特種設備平安監察條例〉的決定?修訂,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平安、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第三條第三款: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建筑起重機械平安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第十六條第一款: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后,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建筑起重機械經驗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十六條第三款:建筑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制定依據制定參考?方法?第三十五條【檢測單位法律責任】三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方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檢測單位未將對建筑起重機械的檢測數據和檢測報告實時上傳至全區建筑起重機械管理信息平臺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條文說明:本條為自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這一行為屬于非經營性違法行為,故設置罰款額度為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主要條款解讀二施工單位的平安生產責任4平安生產條件要求【第二十一條】設立平安生產費用專戶要求【第二十二條】平安生產檢查頻率要求【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三條】?方法?主要條款解讀二施工單位是消除平安生產隱患的具體執行單位,針對施工單位在施工平安管理中存在的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履職不到位,總分包責任劃分不清晰,隨意降低平安生產條件等突出問題,?方法?明確了施工單位在實時保持平安生產條件、保證平安生產投入、總分包責任劃分、平安教育培訓以及平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具體責任【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同時對平安生產費用專戶使用、平安生產檢查頻率、建筑工程復工前平安生產條件檢查明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四、施工單位的平安生產責任第二十一條【平安生產條件要求】二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具備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平安生產條件,并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機構對其平安生產條件實施的動態監督檢查。我區實踐證明,對施工單位平安生產條件實施動態監督檢查,對及時發現平安隱患,落實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具有積極作用。施工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辦法》條文條文解讀第二十一條【平安生產條件要求】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平安生產法?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平安生產條件;不具備平安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平安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2021年第二次修正〕第六條:企業取得平安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平安生產條件:〔一〕建立、健全平安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二〕平安投入符合平安生產要求;〔三〕設置平安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四〕主要負責人和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六〕從業人員經平安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平安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平安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十〕依法進行平安評價;〔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十二〕有生產平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制定依據“施工單位應當具備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平安生產條件〞第二十一條【平安生產條件要求】二?建筑施工企業平安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第二條第一款:國家對建筑施工企業實行平安生產許可制度。建筑施工企業未取得平安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第四條:建筑施工企業取得平安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平安生產條件:〔一〕建立、健全平安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平安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二〕保證本單位平安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三〕設置平安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四〕主要負責人、工程負責人、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平安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平安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平安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并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平安防護用具和平安防護服裝;〔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十一〕有生產平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制定參考“施工單位應當具備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平安生產條件〞第二十二條【平安生產費用專戶】二第二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平安生產費用專戶。施工單位應當將平安生產費用使用情況定期報告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辦法》條文第二十五條【平安生產檢查頻率】二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1次對每個施工工程的平安生產檢查,并如實做好記錄;因重大節假日及惡劣天氣條件暫時停止施工的,在復工前對平安生產條件進行全面檢查。施工現場存在生產平安事故隱患的,施工單位應當及時制定并落實整改措施,消除生產平安事故隱患。生產平安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后,施工單位及時將生產平安事故隱患記錄和書面整改報告提交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查。《辦法》條文第二十六條【平安生產檢查頻率】二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工程負責人應當每周至少組織開展1次平安生產檢查。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平安生產巡查。施工單位工程負責人、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在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機構組織的檢查中被發現一年內3次不在工程現場的,應當被視為履職不到位。有正當理由除外。《辦法》條文第三十七條【第二十五條對應法律責任】二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方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施工單位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一〕未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1次對每個施工工程的平安生產檢查,并如實做好記錄;〔二〕因重大節假日及惡劣天氣條件暫時停止施工的,未在復工前對平安生產條件進行全面檢查。《辦法》條文主要條款解讀二重大危險源的管理5重大危險源監理【第十九條】重大危險源管理【第二十七條】?方法?主要條款解讀二實踐證明,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以及其他重點部位和環節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是防止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較大生產平安事故和防止群死群傷事故發生的關鍵環節。為此,?方法?就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對重大危險源的管控職責分別作了規定【第十九條】【第二十七條】。五、重大危險源的管理?方法?第二十七條【重大危險源管理】二第二十七條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以及其他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全過程管理,并遵守以下規定:〔一〕施工前,對施工現場工程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平安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二〕施工過程中,由工程負責人組織開展帶班檢查,并如實做好記錄;〔三〕施工完成后,根據需要進行檢測驗收。對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以及其他重點部位和環節疏于監控,極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發生。本條明確了重大危險源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管理的要求。《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平安技術交底】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平安生產法?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工程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平安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制定依據“施工前,對施工現場工程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平安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方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平安技術交底】二?山西省建筑工程質量和建筑平安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負責工程管理的技術人員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對平安施工的有關技術要求、重大危險源和應急處置措施,應當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書面詳細說明,雙方簽字確認。?陜西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平安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施工單位工程負責人在建設工程施工前,對工程質量和平安施工的有關技術要求和重大危險源,應當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和平安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施工單位負責工程管理的技術人員在建設工程施工前,對工程質量和平安施工的有關技術要求和重大危險源,應當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該技術人員和施工作業人員簽字確認。對建設工程工程重大危險源,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公示,并在相應部位設立警示標志。制定借鑒“施工前,對施工現場工程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平安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方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平安技術交底】二?重慶市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方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危險性較大分局部項工程實施前,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組織編制、論證、審查平安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照審定的平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交底、施工、驗收和監測。?遼寧省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第〔一〕項:施工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等組織施工,對施工平安生產負責,并遵守如下規定:〔一〕施工前,根據工程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平安技術措施,并根據施工進度對工程分部、分項進行平安技術說明。制定借鑒“施工前,對施工現場工程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平安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施工現場帶班檢查】二?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平安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二款: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施工時,工程負責人、專職平安管理人員應當進行現場監督。?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平安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施工單位應當對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平安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制定借鑒“施工過程中,由工程負責人組織開展帶班檢查,并如實做好記錄〞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施工現場帶班檢查】二?重慶市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方法?第十九條: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負責人應當按照規定對建設工程實施帶班檢查、帶班生產。?武漢市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方法?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進行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并根據建設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平安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平安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組織施工。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其平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施工時,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平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不得隨意更改,并由單位負責人現場帶班檢查。制定借鑒“施工過程中,由工程負責人組織開展帶班檢查,并如實做好記錄〞?方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檢測驗收】二?重慶市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方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危險性較大分局部項工程實施前,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組織編制、論證、審查平安專項施工方案,并按照審定的平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交底、施工、驗收和監測。?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平安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四款: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對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局部項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及工程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制定借鑒“施工完成后,根據需要進行檢測驗收〞?方法?主要條款解讀二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管理6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制度【第三十條】信息公開和失信懲戒制度【第三十一條】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管理二根據平安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標準化、標準化、信息化的要求,在總結我區近年來成功實踐經驗的根底上,?方法?建立了兩項制度。一是“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明確了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平安監督檢查中的程序要求【第三十條】。二是信息公開和失信懲戒制度【第三十一條】。六、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管理?方法?第三十條【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制度】二第三十條建筑工程平安生產監督機構開展施工現場平安生產監督檢查時,應當根據工程平安生產監督工作方案,按照分級分類、突出重點的原那么,隨機確定待查建筑工程工程、隨機選派監督檢查人員。除依法應當保守的秘密外,檢查結果應當予以公開。平安生產監管工作存在著檢查方案性不強、執法擾民等問題,企業疲于應付各種檢查,增加了企業的負擔。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可以防范監管部門對市場活動的過度干預。同時可以減少權力尋租、人情監管、選擇性執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升監管的公平性、標準性和有效性。將檢查結果予以公開,可以加快政府部門之間、上下之間監管信息的互聯互通,依托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整合形成統一的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及時公開監管信息,形成監管合力。《辦法》條文條文解讀?方法?第三十條【監督檢查“雙隨機一公開〞制度】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標準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21〕58號〕第二大點第〔二〕項:建立“雙隨機〞抽查機制。要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嚴格限制監管部門自由裁量權。建立健全市場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通過搖號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機〞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第三大點第〔二〕項:推進隨機抽查與社會信用體系相銜接。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失信聯合懲戒和黑名單制度。在隨機抽查工作中,要根據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采取針對性強的監督檢查方式,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市場主體的社會信用記錄,讓失信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制定參考?方法?第三十一條【信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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