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目錄摘要1一.公司分立類型21。解散分立22。存續分立2二.公司分立程序21。做出決定與決議22。簽署分立協議3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進行財產分割34。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履行債權人保護程序35。變更登記5三.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51.公司主體的變化52。股東身份及持股額的變化53。債權、債務的變化6四.涉稅分析61.公司分立不征收增值稅62。公司分立不應征收營業稅63.企業所得稅的處理74。增資轉個人,需要征收個人所得稅95。不應征收土地增值稅96。視主體變更情況或減免契稅97。按規定貼花(印花稅)9五.公司需要的相關文件及其相關內容101.擬分立的公司應向審批機關報送的文件102。公司分立協議應包括內容10摘要#公司分立屬于企業資產重組業務,是對企業資產的分布狀態進行重新組合、調整、配置的過程,這一重新的資源配置過程需要明確各部門職責權限,根據相關規定對企業財產做相應的分割,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分立是公司緊縮技術的手段之一,為了提高競爭力,理清企業結構,增加企業價值,實現公司業務的單一化、專業化,需要集中財力、人力、物力發展企業優勢業務。公司分立需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按照規定程序運行,并簽訂相關協議、合同、履行涉及到的各種權利與義務,明確債務承繼問題。國家對于企業重組業務制定了多項規定,對于外商投資企業也有專門項目,如: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合并、分立、股權重組、資產轉讓等重組業務所得稅處理的暫行規定》等。一,公司分立的形式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資格是否消滅為標準,可分為解散分立和存續分立兩種.1、解散分立解散分立,又稱新設分立。指一個公司將其全部財產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別歸入兩個或兩個以上新公司中的行為。在新設分立中,原公司的財產按照各個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質、宗旨、業務范圍進行重新分配組合。同時原公司解散,債權、債務由新設立的公司分別承受。新設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資格消滅為前提,成立新公司.2、存續分立存續分立,又稱派生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將一部分財產或營業依法分出,成立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行為.在存續分立中,原公司繼續存在,原公司的債權債務可由原公司與新公司分別承擔,也可按協議由原公司獨立承擔.新公司取得法人資格,原公司也繼續保留法人資格。二,公司分立程序做出決定與決議公司分立,先由公司董事會擬訂分立方案,然后由公司的股東(大會討論作出決議.董事會所擬訂的分立方案對分立規定得越具體和細致越好.方案一般包括以下款項:(1)、分立協議各方擬定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2)、分立后各方的注冊資本;(3)、分立形式;(4)、分立協議各方對擬分立公司財產的分割方案;(5)、分立協議各方對擬分立公司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6)、職工安置辦法;(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式;(9)、簽約日期、地點;(10)、分立協議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公司股東(大)會可就上述方案做適當的修改。由于公司分立屬于與股東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因此股東(大)會應當以特別決議的方式確定。具體而言,有限責任公司的分立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2。簽署分立協議公司分立經股東(大)會通過后,由分立后的各公司的代表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就資產分割、債權債務的分擔、股權安排等事項及其具體實施辦法進一步達成一致協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進行財產分割。根據公司法第176條的規定,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并對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分割的具體數額和辦法根據股東會的決議和分立協議進行。財產是公司設立的基本物質條件,也是承擔公司債務的保障,因此,進行公司分立,必須合理、清楚地分割原公司的財產,對于派生分立,是原公司財產的減少,對于新設分立,完全是公司財產的重新分配。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履行債權人保護程序。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自做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不按規定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一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新公司法一方面簡化了分立的程序,即公司分立決定做出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一次即可。另一方面取消了舊法中公司債權人要求”清償債務”和"提供擔?!钡恼埱髾啵约皩τ诜至⒌姆駴Q權;但增加"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以及一個自治條款("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從而力圖在提高效率的同時杜絕公司分立被惡意利用來逃避債務。公司合并、分立、減少資本時均須履行通知、公告義務,現以公司分立為例,列舉常見的通知、公告事項和格式如下:《A公司分立公告(通知)》女士/先生/公司:A公司擬分立為B公司和C公司,已于年月日獲得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同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A公司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B和C承擔連帶責任。本公司債權人可自年月日(指第一次發布公告之日)起45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本公司債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行使上述權利的,公司分立將按照法定程序實施.特此公告。聯系人:聯系方式:A公司:(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年月日變更登記公司存續分立,必然出現原公司登記注冊事項,主要是注冊資本的減少等變化和新公司的產生;新設分立中,必然出現的是原公司的解散和新公司的產生。因此,公司分立時,同樣要辦理公司變更登記、注銷登記或設立登記,對此,《公司法》第180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9條都作了具體要求,具體辦理登記程序類似公司合并登記程序。擬分立的公司應向登記機關報送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分立的登記申請表(存續分立的簽署變更登記申請表,解散分立的簽署設立登記申請表);(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關于公司分立的申請書;(3)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關于公司分立的決議;(4)因公司分立而擬存續、新設的公司(以下統稱為協議各方)簽訂的合同分立協議(公司分立協議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分立協議各方擬定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分立后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分立形式;分立協議各方對擬分立公司財產的分割方案;分立協議各方對擬分立公司債權、債務的承繼方案;職工安置辦法;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式;簽約日期、地點;分立協議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5)公司合同、章程;(6)公司的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7)由中國法定驗資機構為公司出具的驗資報告;(8)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的債權人名單;公司應當根據《公司法》第176條規定,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與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至少公告3次;公司通知其他債權人的證明;公司就其有關債權、債務處理情況的說明;(9)分離后的各公司合同、章程;(10)分立后各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成員名單;(11)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批準證書副本;(12)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因公司分立而在異地新設公司的,公司還必須向審批機關報送擬設立公司的所在審批機關對因分立而新設公司簽署的意見。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公司分立作為一種法律行為,分立成功必然要引起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主要有:1.公司主體的變化涉及公司的解散、變更和新設.在解散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設立。在存續分立形式中,原公司存續,但主體因股東、注冊資本等發生變化而必須進行變更,新公司設立。2.股東身份及持股額的變化由于公司的“一分為二”或“一分為多”,股東的身份也可能隨之發生變化,即由原公司的股東變成了新公司的股東。就留在原公司的股東而言,雖然股東身份沒有變化,但在原公司的持股份額卻可能發生變化。由于公司分立一般要導致原公司規模的縮小,因此,隨著股東和公司注冊資本的減少,剩余股東對公司持股份額必然會有所增加。3.債權、債務的變化隨著公司的分立,原公司承受的債權債務也將因分割而變化成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債權債務。涉稅分析1。公司分立不征收增值稅公司分立實質是被分立企業股東將該企業的資產、負債轉移至另一家企業,有別于被分立企業將該公司資產(存貨、固定資產)轉讓給另一家企業的應征增值稅行為?!秶叶悇湛偩株P于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規定:“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征收增值稅。2.公司分立不應征收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營業稅的征收范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企業分立不屬于該征稅范圍,其實質是被分立企業股東將該企業的資產、負債轉移至另一家企業,有別于被分立企業將該公司資產(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轉讓給另一家企業的應征營業稅行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讓企業產權不征收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65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征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于營業稅征收范圍,不應征收營業稅。"3。企業所得稅的處理企業分立活動的企業所得稅處理:一般性稅務處理和特殊性稅務處理a、企業分立的一般性稅務處理財稅(2009)59號規定:企業分立,當事各方應按下列規定處理:(1)被分立企業對分立出去資產應按公允價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2)分立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認接受資產的計稅基礎;(3)被分立企業繼續存在時,其股東取得的對價應視同被分立企業分配進行處理;(4)被分立企業不再繼續存在時,被分立企業及其股東都應按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5)企業分立相關企業的虧損不得相互結轉彌補.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第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分立,被分立企業不再繼續存在,應按照財稅60號文件規定進行清算.被分立企業在報送《企業清算所得納稅申報表》時,應附送以下資料:(一)企業分立的工商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二)被分立企業全部資產的計稅基礎以及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三)企業債務處理或歸屬情況說明;(四)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證明。”第十五條規定:“企業分立,分立企業涉及享受《稅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中就企業整體(即全部生產經營所得)享受的稅收優惠過渡政策尚未期滿的,僅就存續企業未享受完的稅收優惠,按照財稅59號文件第九條規定執行;注銷的被分立企業未享受完的稅收優惠,不再由存續企業承繼;分立而新設的企業不得再承繼或重新享受上述優惠.分立各方企業按照《稅法》的稅收優惠規定和稅收優惠過渡政策中就企業有關生產經營項目的所得享受的稅收優惠承繼問題,按照《實施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執行.b、企業分立的特殊性稅務處理根據財稅(2009)59號的規定,如果分立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則可以使用特殊稅務處理: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且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企業分立后的連續12個月內不改變分立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取得股權支付的原主要股東,在分立后連續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被分立企業所有股東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業的股權,分立企業和被分立企業均不改變原來的實質經營活動,且被分立企業股東在該企業分立發生時取得的股權支付金額不低于其交易支付總額的85%。特殊稅務處理方法如下:分立企業接受被分立企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以被分立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被分立企業已分立出去資產相應的所得稅事項由分立企業承繼;被分立企業未超過法定彌補期限的虧損額可按分立資產占全部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由分立企業繼續彌補;(4)被分立企業的股東取得分立企業的股權(以下簡稱“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棄原持有的被分立企業的股權(以下簡稱“舊股"),“新股"的計稅基礎應以放棄“舊股"的計稅基礎確定。如不需放棄“舊股”,則其取得“新股”的計稅基礎可從以下兩種方法中選擇確定:直接將“新股"的計稅基礎確定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業分立出去的凈資產占被分立企業全部凈資產的比例先調減原持有的“舊股"的計稅基礎,再將調減的計稅基礎平均分配到“新股"上;(5)暫不確認有關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的,其非股權支付仍應在交易當期確認相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并調整相應資產的計稅基礎。非股權支付對應的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被轉讓資產的計稅基礎)X(非股權支付金額三被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發生分立,應準備以下資料:(一)當事方企業分立的總體情況說明,情況說明中應包括企業分立的商業目的;(二)企業分立的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三)被分立企業的凈資產、各單項資產和負債賬面價值和計稅基礎等相關資料;(四)證明重組符合特殊性稅務處理條件的資料,包括分立后企業各股東取得股權支付比例情況、以及12個月內不改變資產原來的實質性經營活動、原主要股東不轉讓所取得股權的承諾書等;(五)工商部門認定的分立和被分立企業股東股權比例證明材料;分立后,分立和被分立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分立和被分立企業分立業務賬務處理復印件;(六)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證明。4。轉增資本屬于個人,需要征收個人所得稅企業分立后,被分立企業存續的,其自然人股東取得的對價應當視為被分立企業的分配,在扣除投資成本后確認為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5。不應征收土地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土地增值稅的征收范圍為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企業分立涉及的土地所有權轉移不屬于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并非被分立企業將土地轉讓給新成立企業,而是被分立企業的股東將該資產換股。6。視主體變更情況或減免契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號)第四條規定,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分設為兩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江蘇省蘇州市園區2025年初三下學期2月月考生物試題含解析
- 全國18名校2025年(高三一模文)生物試題檢測試題試卷含解析
- 景德鎮學院《中藥與生藥學》2023-2024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試卷
- 吉林省“五地六?!?025年高考數學試題考前模擬試題含解析
- 山西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建筑工程土建預算編制》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拉薩師范高等??茖W?!吨参锝M織培養學》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上海行健職業學院《中國現代通俗文學》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江蘇護理職業學院《混凝土結構基本》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西藏那曲地區2025屆三下數學期末質量檢測試題含解析
- 南寧職業技術學院《先進土木工程材料》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礦井火災事故搶險救援
- 藥品研發合作協議書
- ANPQP概要-主要表單介紹及4M變更流程
- 2023年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聘考試真題
- 氯乙酸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
- 農村集體土地租賃合同范本村集體土地房屋租
- 電焊煙塵職業危害培訓課件
- 2024年內蒙古通遼新正電工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招聘筆試參考題庫附帶答案詳解
- 《公司法培訓》課件
- 印章可疑情況管理制度
- 基于單片機的汽車超載控制系統的設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