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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夏侯宗夏敏墓發掘簡報

2013年,通過考古發掘,文化工作者在洛陽洛陽虞術區壽陽山市興溝村西側發掘并清理了唐代的古墓。一、關于韓氏家族之事為了方便研究,特把夏侯敏墓志全文錄寫。唐故同州白水縣令夏侯府君墓志并序府君諱敏,字好古,譙郡人也。祖封,皇任相州臨河縣主簿。父審,皇任尚書庫部郎中。府君即庫部之別子。府君將丱,庫部方娶李氏為妻。慈孝日隆,愛傾己子。噫!下孝則上報之以慈信矣。府君初任鄧州臨湍縣主簿,次任華州華陰縣尉。寶歷二年,授京兆府同官縣尉。所至皆削去陳弊。時劉棲楚方尹京兆,識府君于群寮中,屢以繁務嘗之,無不修辦。明年,韓尋拜代北水運營田使。初,水運、營田隸為二扃。洎尋領水運,詔以營田合之。營田之務理于振武軍中舊矣。判官所柄埒與使等,尋曰:“可握此柄者,其夏侯君乎?”乃躬白府君,府君啟其親而后許尋。行奏下,遂以監察御史從尋為營田判官。理二年而營田理。俄而,尋歸省,府君亦躡尋還東都。來年六月,詔拜白水令。至縣覺疾,又換秋冬矣。春二月,始詣京師訪善醫者治之,比至益困,遂以三月十日終于永崇里外族之私苐,享年五十有二。即以其年五月十一日,葬于河南府偃師縣亳邑鄉劉村邙山之南原。府君三娶,初妻曰扶風竇氏,兩妻曰博陵崔氏,后崔妻繼娶也。夫人皆前歿無子,一女曰省師。生始三歲,一男再更月矣,尚未名之,皆出于側室。府君之任臨湍,竇夫人既歿,因窆于鄧州穰縣北原之別業。至是,始迓其柩以偕葬焉。重其初也。府君之長材茂行多為士君子之所瞻重。雖以銘述殊,未得其仿佛。銘曰:江海之深,有時而竭。松柏之貞,有時而歇。水與木兮若斯,神離質兮何悲。雖無怨于寂寞,終莫見夫行儀。邙山之陽,泉路茫茫。陶公已歿,顏子其亡。車而車還兮新墳成,九族悲兮涕泗零。列茲文于貞石,慮丘隴以頹傾。外甥文林郎前守宣州寧國縣主簿云騎尉劉黯書二、夏敏的祖先、父親和兄弟(一)“侯孜”,字限制墓志記載夏侯敏“祖封,皇任相州臨河縣主簿。父審,皇任尚書庫部郎中”。史書中關于夏侯敏的記載極少,但對其弟弟夏侯孜有較多記錄。《舊唐書·夏侯孜傳》記載:“夏侯孜,字好學,本譙人。父審封。”夏侯敏的祖、父信息,在收錄于《秦晉豫新出墓志搜佚續編》一書中的《唐故贈秘書郎崔公(貞道)夏侯夫人真源縣太君墓志銘并序》同樣收錄于《秦晉豫新出墓志搜佚續編》一書中的《唐故汾州靈石縣主簿博陵崔君(貞道)墓志銘并敘》從夏侯敏墓志、夏侯玫墓志和崔貞道墓志可知,《舊唐書》和《新唐書》在介紹宰相夏侯孜的家庭情況時,將審、封合并成“審封”,并不清楚夏侯孜祖為封、父為審的詳細情況。夏侯敏墓志為糾正史書的這一錯誤再添新證。(二)唐有駕部中—夏侯敏之父夏侯審官職問題夏侯敏墓志載,“府君諱敏……父審,皇任尚書庫部郎中”。明確指出夏侯敏的父親夏侯審為尚書庫部郎中。夏侯玫墓志載,“考審,尚書庫部郎中”。崔貞道墓志載,“夫人譙郡夏侯氏,庫部郎中諱審之次女”。以上三方墓志均記載夏侯審的官職為庫部郎中,而《新唐書》載“唐有駕部郎中審封”唐代兵部有四司,《新唐書·百官志》載“其屬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職方,三曰駕部,四曰庫部”筆者在此僅對夏侯敏的官終“庫部郎中”和“駕部郎中”做簡單解釋。對夏侯審其他官職及事跡,已有傅璇琮(三)第三,關于夏夏侯敏墓志中記載“父審,皇任尚書庫部郎中。府君即庫部之別子”。府君即夏侯敏,是夏侯審的別子。《新唐書·宰相世系表》中顯示,夏侯敏兄弟五人,且是長子。“別子”一詞,意為嫡長子以外的兒子。關于夏侯敏是別子還是長子的問題,墓志與史書記載存在明顯不一致。收錄于《河洛墓刻拾零》一書中的《唐故尚書庫部郎中贈工部尚書譙郡夏侯府君夫人趙郡太夫人李氏歸祔志》墓志和史書記載不一的現象很常見。考慮到夏侯審夫人李氏墓志是由夏侯審之子夏侯孜撰文的,文中關于夏侯審子嗣信息的可信度要遠高于史書。由此可見,《新唐書》并不清楚夏侯敏是別子而非長子的事實,出現夏侯審子嗣排行順序、名字記錄錯亂的現象。夏侯敏墓志為補史書之闕增添了新的證據。以上敘述的是夏侯審的男性后代,夏侯玫墓志和由“前鄉貢進士譙郡夏侯敬”即夏侯審第三子撰文的崔貞道墓志為我們了解夏侯審的女兒提供了新材料。據志文,夏侯玫為夏侯審之女確無異議,但如前所述,到底是長女還是次女呢?夏侯審夫人李氏墓志記載“太夫人五女。長適彭城劉漸,視念均于四女。次女歿于孩幼。第三女適博陵崔貞道。第四女適太原王玄貞。小女適河間邢瑗”。透露的信息有:一是長女夏侯玫和夏侯汶、夏侯敏一樣,均非李氏所生。二是解決了夏侯玫是“長女還是次女”的問題。夏侯玫墓志將夏侯玫記載為長女,撰文者認為適彭城劉漸的長女非李氏親生,且“次女歿于孩幼”,這樣夏侯玫就成為“長女”。夏侯敬撰文的崔貞道墓志認為夏侯玫為次女,則是適彭城劉漸的長女為長女,已經夭折的不算,夏侯玫為次女,或者排序時非李氏所生的不算,這樣李氏所生的“歿于孩幼”的為長女,夏侯玫即為次女的推斷結果。雖然夏侯審的子、女情況分別比較清楚,但具體子女的詳細長幼已知夏侯玫為“今河中節度相國司空公之姊”,即夏侯玫為夏侯孜的姐姐,其他信息有待以后研究。另外,通過夏侯審夫人李氏墓志,我們還可知夏侯敏墓志的書者“外甥文林郎前守宣州寧國縣主簿云騎尉劉黯”為夏侯敏的外甥,即夏侯審夫人李氏墓志中提到的“太夫人五女。長適彭城劉漸”的劉漸之子。三、夏敏的公務、去世和埋葬(一)華陰縣尉—關于夏侯敏歷官問題夏侯敏墓志將夏侯敏的歷官介紹得較為清晰。夏侯敏的從政是從鄧州臨湍縣主簿開始的。臨湍縣在唐代時曾隸屬酈州、鄧州,名稱上出現過臨湍縣、臨湍聚,位于今河南省南陽市鄧州市羅莊鎮南古村一帶。夏侯敏次任華州華陰縣尉。華陰縣在唐代曾多次更名,有仙掌縣、太陰縣等名,即今陜西省渭南市華陰市。寶歷二年(826),夏侯敏授京兆府同官縣尉。夏侯敏歷官的轉折點是受到時任京兆尹的劉棲楚賞識。劉棲楚在《新唐書》中有傳縱觀夏侯敏一生的歷官,大部分在長安附近任職,最為輝煌的當屬被劉棲楚賞識提拔后擔任營田判官一職。(二)其他營田官及官官營田近似于屯田。雖然二者是兩種不同的土地經營制度,在稱謂上軍屯為屯田,民屯為營田,但二者的意思相近。唐代后期,特別是“安史之亂”以后,國家經濟逐漸衰退,內地設置很多屯田區。唐各道設營田使,州縣設營田務,管理營田。“中唐以后,唐代多級供軍體制下,諸道軍食本道方圓自籌”關于營田的官職名稱有營田大使、營田副大使、營田使、營田副使、營田判官等。其中,營田判官是營田使的下屬官員,不僅判案,還要具體辦理營田事務,是控制諸道營田、保證營田收入的主要官吏。由此可見,夏侯敏正是由于其善于改革,有一定的管理才能,最終得到他人賞識,得以有營田判官的職位。另外,志文中對“營田”和“水運”兩種官職的職責變遷也有一定的反映。“初,水運營田隸為二扃”,即以前“營田”和“水運”分屬兩個職能部門,隨著社會的變遷,才將二者合并。(三)關于永崇里外族之私夏侯敏志文載夏侯敏“終于永崇里外族之私苐”。永崇里是隋唐長安城內的一個里坊,位于朱雀門街東第三街,即皇城東之第一街從南第五坊,萬年縣領。《增訂唐兩京城坊考》記載,永崇坊內“東南隅,七太子廟……刑部尚書韋抗宅。諫議大夫呂崇粹宅”“里坊是中國古代城市居住區組織的基本單位。在先秦稱為‘里’、‘閭’或‘閭里’,從北魏開始出現了‘坊’的稱呼,及至唐代里和坊的稱呼還是經常互用”關于夏侯敏“終于永崇里外族之私第”中的“外族”的詳細信息,墓志中未提及。但在夏侯玫墓志中有“夫人……相國趙郡李公絳之甥,今河中節度相國司空公之姊”的記載。據此可知,夏侯玫為李絳外甥,夏侯審夫人李氏為李絳姊妹,出自趙郡李氏。李絳曾官至唐憲宗朝宰相,《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記載“李絳父元善,襄州錄事參軍。絳字深之,相憲宗。生璆、頊、璋。璆,河南府司錄參軍。璋字重禮,宣歙觀察使。生讜兒、慎微、德鄰、少微、德休”《增訂唐兩京城坊考》在“永崇坊”條下增訂“河南府司錄參軍李繆宅”綜合上述信息,我們得知,夏侯敏“終于永崇里外族之私苐”中的“外族之私苐”,當指李璆宅(或李璆之父李絳宅)。夏侯敏與夏侯玫同樣為“相國趙郡李公絳之甥”。夏侯敏作為李絳的外甥,確屬外族。夏侯敏長期在長安附近為官,在晚年有疾病時“詣京師訪善醫者治之”,最后在其舅父李絳在長安永崇坊的私宅去世也就解釋清楚了。(四)河南道在河南地的地位夏侯敏墓志載“葬于河南府偃師縣亳邑鄉劉村邙山之南原”,夏侯審夫人李氏墓志記載的李氏“歸窆河南府偃師縣亳邑鄉邙山之南,趾祔于尚書府君玄堂,行周制也”,二墓志記載的歸葬之地基本一致。唐朝依據政治功能、經濟功能、戶籍數量、軍事作用等標準劃分行政區,基本為道—府、州—縣三級劃分,其中府、縣為唐代基本的行政區。府是唐玄宗時期創立的行政單位,也是全國政治意義最重大的州,是唐王朝政治架構的中心區域。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全國共劃分成包括河南道在內的10個道。唐玄宗開元元年(713),改洛州為河南府,治洛陽城,是為河南府之始。河南府是河南道的次一級的行政區,因洛陽是東都所在之地,地位僅次于長安,故改置為府,地位高于河南道的其他次一級的行政區——州。開元二十九年(741),河南府轄河南縣、洛陽縣、緱氏縣、偃師縣等24個縣。亳邑鄉常見于唐代墓志材料中,其名稱當與商湯都城西亳有關。商都西亳,盡管學術界有諸多爭議,但唐朝偃師縣境內有亳邑鄉是不爭的事實。四、竇氏及夫人竇氏夏侯敏墓志記載“府君三娶,初妻曰扶風竇氏,兩妻曰博陵崔氏,后崔妻繼娶也”。第一任夫人竇氏,“府君之任臨湍,竇夫人既歿”。第二、第三任夫人為姊妹。(一)夏侯氏所生今在歷史上所置石夏侯敏第三任夫人博陵崔氏墓志現藏于鄭州市華夏文化藝術博物館夫人姓崔氏,其先博陵人也。尚書左丞倫之孫,萬年縣丞合之女,溫縣令李豐之出,前華陰尉夏侯敏之妻也。夫人居室以女德聞,適人而婦道顯,孝慈溫淑,冠于中外。年廿二歸夏侯氏。初,華陰娶夫人之姊,既憑姻好,遂熟夫人之懿德。其姊已歿,華陰……始妻焉。其為婦也,孝于姑,順于夫,宜于家……后二年,既娠而疾生,既誕而疾急……春秋廿有五,以其年四月廿四日終于東都溫柔里之私第……華陰奉親之命,即以其來月甲寅,將夫人之柩葬于偃師縣亳邑鄉劉村之原。子男一人三歲,小字高陽,又非夫人所出。夏侯氏之樹槚也,席邙山南勢,舊矣。及夫人之櫬,則遷其地以窆焉。初,夫人彌留之際,確請于姑曰:“妾之亡姊,已墳于兆域之內。妾瞑目之后,愿得改卜他所。若丘墓并列,則鄰于爭嫡矣。”言終而歿。今所以易其宅兆者,諾夫人之志。孜于夫人,叔也,乃備詳夫人之善……長慶二年五月廿四日鄉貢進士夏侯孜撰(二)第二,崔氏的姐葬地為劉村山之南原據志文得知,夏侯敏第三任夫人崔氏出生于官宦之家,為尚書左丞崔倫之孫女,萬年縣丞崔合之女,溫縣縣令李豐的外甥女。卒于唐憲宗長慶二年(822)四月廿四日,享年25歲。夏侯敏在東都洛陽的宅地為溫柔里,崔氏最后柩葬于偃師縣亳邑鄉劉村之原。夏侯敏墓志也記載“葬于河南府偃師縣亳邑鄉劉村邙山之南原”,兩地點一致。崔氏姐妹先后嫁于夏侯敏,墓志載“妾之亡姊,已墳于兆域之內。妾瞑目之后,愿得改卜他所。若丘墓并列,則鄰于爭嫡矣”,可見崔氏的懿德,尊于其姊,體現了崔氏家族的家風淳樸,尊崇儒家的倫理道德規范,孝悌觀念深入家族的每個成員。墓志撰文者夏侯孜“于夫人,叔也,乃備詳夫人之善”,也再次印證了夏侯敏與夏侯孜的兄弟關系。博陵崔氏家族在唐代是望族,人才輩出,涌現出包括崔仁師、崔渙、崔損、崔日用等多位宰相。據有關學者的統計研究(三)關于侯氏之宅夏侯敏墓志與崔氏墓志均與唐代中期宰相夏侯孜有密切關系。夏侯敏為夏侯孜的兄長,夏侯孜為崔氏墓志的撰寫者。史書對夏侯孜的記載比較多,如《舊唐書·夏侯孜傳》《新唐書·夏侯孜傳》。另,在《舊唐書·宣宗本紀》夏侯敏其實并非“三娶”,收錄于《隋唐五代墓志匯編·陜西卷》夏侯敏墓志未交待其住宅情況,而在夏侯敏夫人崔氏墓志中有“終于東都溫柔里之私第”,可知夏侯敏在東都洛陽的私宅處在溫柔坊。溫柔坊位于隋唐洛陽城定鼎門街東第三街第五坊,東隔長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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