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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I概述 1一、項目由來及建設的必要性 1二、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 2三、評價目的和原則 3四、分析判定相關情況 3五、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和結論 19第一章總則 211.1編制依據 211.2區域環境功能區劃 261.3環境影響識別 271.4評價因子與評價標準 281.5評價等級、評價范圍和評價重點 311.6控制污染目標與主要保護目標 39第二章建設項目概況 422.1項目名稱、建設性質和建設地點 422.2項目產品方案 422.3建設內容、規模 422.4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 442.5主要設備清單 442.6主要原輔材料及能耗情況表 452.7公用工程及輔助工程 492.8場區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52第三章工程分析 543.1項目用地現狀及現有環境遺留問題 543.2施工期工程分析 54II3.3運營期工程分析 643.4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78第四章自然環境狀況 1044.1地理位置 1044.2地質、地貌、地形 1044.3水文、水系 1054.4氣候、氣象 1064.5土壤 1064.6森林、植被 1064.7礦產資源 107 5.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 1085.2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1105.3地下水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1135.4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1165.5土壤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175.6生態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19第六章環境影響分析 1206.1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1206.2運營期環境影響分析 129第七章環境保護措施及經濟技術論證 1667.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論證 1667.2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 1687.3污染防治環保投資估算 174 8.1清潔生產分析 177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III8.2清潔生產總結 180第九章環境風險分析 1819.1評價依據 1819.2環境敏感目標 1839.3風險識別 1849.4環境風險分析 1849.5風險防范措施 1869.6風險事故應急預案 1919.7環境風險結論與建議 194第十章總量控制 19610.1總量控制的目的與原則 19610.2污染物總量控制建議 196第十一章環境管理與環境監測計劃 19711.1環境管理 19711.2環境監測 20011.3項目竣工環保驗收要求 201第十二章環境經濟損益分析 20412.1環保投資估算 20412.2環境影響經濟損失分析 20412.3經濟效益分析 20512.4環境效益分析 20612.5社會效益分析 20612.6生態效益 20712.7分析結論 207第十三章評價結論與建議 20813.1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208IV13.2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21213.3環評建議 212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V項目地理位置圖外環境關系及衛生防護距離圖監測布點圖項目水系圖水文地質圖南部縣生態保護紅線分布圖平面布置及環保設施位置圖分區防滲圖附圖9消納土地范圍及管網布設圖附圖10大氣及地下水評價范圍圖附圖11南部縣禁養區分布圖2現場照片附圖13:地下水評價范圍內水井分布情況圖委托書四川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表勘界圖土地租賃合同設施農用地備案表廢水消納協議附件7南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部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方案的通附件8南部縣飲用水源保護地劃定文件業執照附件10監測報告2消納協議VI附表1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基礎信息表附表2大氣自查表附表3地表水自查表附表4環境風險自查表附表5土壤自查表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1概述目由來及建設的必要性畜牧業作為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的支柱產業,對保障國家食物安全,增加農牧民收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國民經濟穩定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作為農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水平是一個國家農業發達程度的重要標志。結合國內生猜養用產業現狀分析,未來國內生豬產業發展的趨勢在于:大型生豬養殖場在規模化生產和勞動生產率上的優勢明顯,而且生豬價格總體走勢為震蕩向上。2017~2019年間,南充市開展全市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治理,關閉位于禁養區,以及投入不足、環保不達標的小、散、亂養殖場(戶),大力引進生豬養殖龍頭企業,閬中市、高坪區正在建30萬生豬產業園,嘉陵區正在建30個生豬脫貧奔康產業園,溫氏集團、天兆畜牧、正邦農牧等大型企業先后入駐南充。為滿足市場的需求,響應南充市畜牧業發展規劃。為抓住市場機遇,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根據企業自身發展需要,選址于南部縣王家鎮鋪子埡村建設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占地面投資65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豬舍4棟,圈舍面積6700平方米,出豬通道200平方米,員工宿舍350平方米,并配套建設供電、供水等公用和輔助工程,擬存欄育肥豬5000頭,預計年出欄育肥豬1.0萬頭。【2020-511321-03-03-482991】FGQB-0263號)。為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682號,本項目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令第16號),本項目養殖區屬“二、畜牧業03,3、牲畜飼養031;家禽飼養032;其他畜牧業039中的:年出欄生豬5000頭(其他畜禽種類折合豬的養殖量)及以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存欄生豬2500頭(其他畜禽種類折合豬的養殖規模)及以上無出欄量的規模化畜禽養殖;涉及環境敏感區的規模化畜禽養殖”編制報告書,本項目年出欄育肥豬10000頭,因此本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為此,南充市凱曼瑞農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德廣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進行了現場踏勘、資料收集,以及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礎上,編制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境影響評價的工作過程評價技術工作程序詳見下圖:圖1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程序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調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階段、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階段、環境報告書編制階段,具體流程圖見圖1。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德廣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我司)承擔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在詳細了解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工藝、并對項目現場進行踏勘、周邊外環境調查的基礎上,按照環境影響評價的有關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3技術規范及導則要求完成了《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目的和原則(1)通過國家和省市的產業政策、城市及環境規劃的了解和分析,論證項目建設及其選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2)通過對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現狀資料調查收集及環境現狀監測,掌握評價區域的環境質量現狀,確定主要環境保護目標;(3)通過對該建設項目工程內容的分析,確定項目建成后的工程特點、污染物排放特征。結合周圍環境特點和項目污染物排放特征,主要分析預測項目運營期對周圍環境的影響程度、影響范圍以及環境質量可能發生的變化;(4)根據工程分析和影響預測評價的結果,對建設單位選用的污染治理設施作出評價,論述本項目環保設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提出防治和減緩措施的對策和建(5)從環保的角度明確給出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結論,同時對項目提出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測建議,從而為環保決策和管理部門提供科學依據。則突出環境影響評價的源頭預防作用,堅持保持和改善環境質量。(1)依法評價:貫徹執行我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和規劃等,優化項目建設,服務環境管理。(2)科學評價:規范環境影響評價方法,科學分析項目建設對環境質量的影響。(3)根據建設項目的工程內容及特點,明確與環境要素間的作用效應關系,根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和審查意見,充分利用符合時效的數據資料及成果,對建設項目主要環境影響予以重點分析和評價。1、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項目為生豬養殖項目,根據國家發改委第29號令《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規定,本項目屬于第一類,鼓勵類,一、農林業中的第4條:“畜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4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技術開發與應用”類別,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同時,本項目已于2020年7月28日在南部縣發展和改革局備案(備案文號:川投資備【2020-511321-03-03-482991】FGQB-0263號)。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家現行產業政策。2、規劃符合性分析(1)用地及區域發展規劃符合性項目位于南充市南部縣王家鎮鋪子埡村占地面積22.63畝,為農村環境。土地為農村租賃土地(租賃協議見附件),占地為一般農田,不屬于基本農田,流轉時間為30年,業主不使用本土地時將對其復耕。同時根據設施農用地備案表可知,本項目占用的土地符合當地規劃,選擇符合規定,土地復墾措施可行,用地未超過規定控制比例。(2)項目建設與畜禽養殖業相關法規政策規范符合性項目建設與畜禽養殖業相關法規政策規范符合性如下表示:表1項目建設與相關規范的符合性序號文件名稱規范要求本項目符合性1《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643號)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根據養殖規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與雨水分流設施,畜禽糞便、污水的貯存設施,糞污厭氧消化和堆漚、有機肥加工、制取沼氣、沼渣沼液分離和輸送、污水處理、畜禽尸體處理等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本項目雨污分流,雨水通過項目區內排水溝收集排放。采用干清糞工藝,廢水、尿液通過管道進入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暫存于廢水暫存池中,管道輸送至農田施肥,制取的沼氣用于項目食堂及生活使用;糞便清理后送入堆肥間好氧堆肥后用于耕地施肥。病死豬采用高溫一體化處理機處理。符合從事畜禽養殖活動,應當采取科學的飼養方式和廢棄物處理工藝等有效措施,減少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產生量和向環境的排放量。項目飼料科學配比,添加添加劑,減少臭氣產生。采用干清糞工藝,減少圈舍沖洗用水,豬只飲用水使用飲水器避免水資源浪費。糞污經處理后均還田,不外排。符合國家鼓勵和支持采取糞肥還田、制取沼氣、制造有機肥等方式,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糞便好氧堆肥后還田,廢水經專門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農田灌溉。同時設沼氣符合5綜合利用。罐,產生的沼氣用于本項目食堂及生活燃料。國家鼓勵和支持采取種植和養殖相結合的方式消納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促進畜禽糞便、污水等廢棄物就近利用。符合將畜禽糞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應當與土地的消納能力相適應,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傳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環境和傳播病疫本項目廢水、糞便均經無害化處理后還田。項目業主已簽訂了消納協議,能夠滿足本項目糞污消納。符合2《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HJ/T81-2001)畜禽養殖過程中產生的污水應堅持種養結合的原則,經無害化處理后盡量充分還田,實現污水資源化利用項目污水經自建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還田。符合在畜禽養殖場與還田利用的農田之間應建立有效的污水輸送網絡,通過車載或管道形式將處理(置)后的污水輸送至農田,要加強管理,嚴格控制污水輸送沿途的棄、撒和跑、冒、滴、漏。項目設置廢水暫存池,采用管道輸送廢水至消納土地。符合畜禽糞便必須經過無害化處理,并且須符合《糞便無害化衛生標準》后,才能進行土地利用,禁止未經處理的畜禽糞便直接施入農田。本項目糞便經好氧堆肥處理后,還田。符合3《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497-2009)新建、改建、擴建的畜禽養殖場宜采用干清糞工藝。現有采用水沖糞、水泡糞清糞工藝的養殖場,應逐步改為干清糞工藝。本項目采用干清糞工藝符合4《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15年修正)有對畜禽糞便、廢水和其他固體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的沼氣池等設施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理設施。項目將配套建設糞便堆肥、污水處理設施、廢水暫存池以及沼氣儲存柜等設施。符合5《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畜禽養殖場必須設置畜禽廢渣的儲存設施和場所,采取對儲存場所地面進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廢渣滲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惡臭氣味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畜禽養殖場應當保持環境整潔,采取清污分流和糞尿的干項目糞便收集至堆肥間處理,堆放場將進行一般防滲,防雨、防溢流。同時將對堆肥臭氣采取密閉抽風通入生物除臭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的方式進行處理。項目污水清污分流,采用干清糞工藝。符合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6濕分離等措施,實現清潔養殖。畜禽養殖場應采取將畜禽廢渣還田、生產沼氣、制造有機肥料、制造再生飼料等方法進行綜合利用。料項目糞便沼渣好氧堆肥后還田。廢水厭氧發酵將產生沼氣,用于項目食堂及生活燃料。符合禁止向水體倒畜禽廢渣。項目糞污處理后還田,不外排。符合6原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通知(環發[2010]151種、養結合,發展生態農業,充分考慮農田土壤消納能力和區域環境容量要求,確保畜禽養殖廢棄物有效還田利用,防止二次污染。項目業主已簽訂了消納協議,能夠滿足本項目糞污消納。符合7《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2017]48號)根據不同區域、不同畜種、不同規模,以肥料化利用為基礎,采取經濟高效適用的處理模式,宜肥則肥,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實現糞污就地就近利用。項目糞便沼渣好氧堆肥后還田。廢水經處理后還田。廢水厭氧發酵將產生沼氣,用于項目食堂及生活燃料。符合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符合相關法規、政策、規范。3、選址合理性分析(1)與《南部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方案》的通知相符性根據南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部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方案》的通知(南府辦發【2020】5號)規定的禁養區范圍,本項目符合性如下表示:表2項目選址與南部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方案符合性分析文件名稱禁養區要求本項目選址情況符合性《南部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方案》的通知(南府辦發【2020】5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包括:五面山、楠木水廠、大橋水廠、大坪水廠、王家水廠、范家溝水庫、保城水廠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一、二級保護區范圍內。區本項目選址于南充市南部區縣王家鎮鋪子埡村,項目區不涉及飲用水源保護。符合風景名勝區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具體包括:升鐘風景名勝區的核心景區。本項目選址于南充市南部縣王家鎮鋪子埡村,不涉及風景名勝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符合城鎮居民區、文教科研區。具體包括:城鎮居民區、文教科研區、醫療區、敬老院(養老院)等人口集中區域。本項目地處農村環境,周邊無人口集中區域。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項目用地不涉及需要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符合綜上,本項目選址不在南部縣禁養區,符合《南部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方案》7的通知(南府辦發【2020】5號)的規定。(2)項目選址與相關規范符合性分析項目選址與畜禽養殖業相關法規政策規范符合性如下表示:表3項目選址與相關規范的符合性序號文件名稱選址要求本項目符合性1《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②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③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本項目選址于南部縣王家鎮鋪子埡村,項目區不涉及飲用水源保護保護區;與最近城鎮建南部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養區。無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符合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根據養殖規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與雨水分流設施,畜禽糞便、污水的貯存設施,糞污厭氧消化和堆漚、有機肥加工、制取沼氣、沼渣沼液分離和輸送、污水處理、畜禽尸體處理等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本項目雨污分流,雨水通過項目區內排水溝收集排放。采用干清糞工藝,廢水、尿液通過管道進入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暫存于廢水暫存池中,管道至農田,制取的沼氣用于項目食堂以及生活使用;糞便清理后送入堆肥間好氧堆肥后用于耕地施肥。病死豬采用高溫一體化處理機處理。符合2《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①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②城市和城鎮居民區,包括文教科研區、醫療區、商業區、工業區、游覽區等人口集中地區;③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域;④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本項目選址于農村,不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區等,距離最近王家鎮場鎮3.8km;不在南部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養區;無特殊保護的其他符合3《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497-2009)①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應與養殖場生產區、居民區等建筑保持一定的衛生防護距離,設置在畜禽養殖場的生產區、生活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或側風向處。②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的本項目劃有衛生防護距離,與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簽有租賃協議。糞污處理位于生活區、生產區下風向。污染治理位置利于排放資源化符合8位置應有利于排放、資源化利用和運輸,并留有擴建的余地,方便施工、運行和維護。利用和運輸,具有擴建余地,方便施工、運行和維護。4《中華人民共和國修正)有對畜禽糞便、廢水和其他固體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的沼氣池等設施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理設施。項目將配套建設糞便堆肥間、污水處理設施、廢水暫存池以及沼氣儲存柜等設施等。符合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①生活飲用水的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以及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②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養區域。本項目選址于農村,不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護區等,周邊無人口集中地區。不在南部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養區。無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符合5《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禁止在下列區域內建設畜禽養殖場:①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及緩沖區;②城市和城鎮中居民區、文教科研區、醫療區等人口集中地區;③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域;④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本項目選址于農村,不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區等,距離最近王家鎮場鎮3.8km;不在南部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養區;無特殊保護的其他符合6原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通知(環發貫徹執行當地人民政府頒布的畜禽養殖區劃,嚴格遵守“禁養區”和“限養區”的規定,已有的畜禽養殖場(小區)應限期搬遷;結合當地城鄉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和畜牧業發展規劃,做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優化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及其污染防治設施的布局,避開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域。本項目為新建,項目選址不在南部縣規定的禁養區范圍。項目進行了優化布局,項目選址不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域。符合因此,本項目選址于各畜禽養殖相關規范相符。(3)項目選址與周邊環境相容性本項目位于南充市南部縣王家鎮鋪子埡村,位于王家鎮場鎮西側約3800m,不在王家鎮場鎮規劃范圍內,距南部縣縣城直線距離約23.7km,地處農村環境。根據現場踏勘,項目所在區域屬于淺丘地帶,地處農村環境,靠山而建,項目周圍主要為林地、一般農田和散居農戶,項目廠區較為集中,設置有辦公區和養殖區。項目紅線內海拔為+350m~+355m,場址內地勢北高南底。項目附近地表水體為南面680m、東面442m處小河溝以及東面3.7km處西河,項目周邊主要分布為一般農田、山體林地、荒地、待開發地。養殖場東側為山體,245m~700m范圍內分布有散戶20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9戶(約60人),與項目高差約-29~23m,3.8km~5.5km處為王家鎮場鎮,與項目高差-27~-23m;南側233m~680m范圍分布有散戶35戶(約105人),與項目高差約-43~13m;西側為山體,241~730m處分布有散戶20戶(約60人),與項目高差-19~17m,北側為山體,365~700m處分布有散戶15戶(約45人),與項目高差-41~41m。本項目以圈舍、污水處理站邊界為起點劃定衛生防護距離200m,防護距離內分布5戶住戶(南面5m~125m范圍內有5戶住戶),項目建成后,本項目租賃該5戶住戶房屋,房屋用于員工休息室、材料、雜物存放等,保證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常住居民等。除此之外,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其他環境敏感目標。項目與周邊敏感目標之間,分布有天然山體及樹林等隔離帶,降低惡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附近地表水體為西河(本項目東面3.7km處),不涉及飲用水水源取水口及飲用水源保護區,同時本項目產生的養殖廢水經處理后用于農田消納,不外排,對地表水體無明顯影響。根據現場調查和建設單位提供資料,項目周邊無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及相關保護區,居民飲水全部為井水,只要項目做好相應的廠區防滲,經處理后的糞污科學灌溉施肥,在此基礎上,項目不會影響區域地下水。因此,項目在做好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選址環境質量適合養殖場的建設,符合相關的法規、政策、規范,且與周邊環境相容。總體而言選址合理。(4)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符合性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家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其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正常運轉,保證污水達標排放,防止污染水環境”。“農田灌溉用水應當符合相應的水質標準,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農產品。禁止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廢水或者醫療污水。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城鎮污水以及未綜合利用的畜禽養殖廢水、農產品加工廢水的,應當保證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本項目采用干清糞工藝,廢水通過污水處理站(格柵+固液分離機+水解調節池+UASB反應器+SBR+消毒池)處理達《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后暫存于廢水暫存池通過管網輸送至各農田的田間暫存池用于土地灌溉。糞便采用密閉堆肥后用于土地消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納。項目廢水處理站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可保證其正常運營尾水達標。堆肥區由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保證其正常運營。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農田灌溉用水應當符合相應的水質標準,防止土壤、地下水和農產品污染。”本項目廢水通過污水處理站(格柵+固液分離機+水解調節池+UASB反應器+SBR+消毒池)處理達《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后暫存于廢水暫存池通過管網輸送至各農田的田間暫存池用于土地灌溉。項目廢水處理站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可保證其正常運營尾水達標。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5)與《關于做好畜禽規模養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31號)符合性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畜禽規模養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31號)文件,規模化養殖項目應從選址、糞污減量化、污染防治及環評信息公開方面強化措施。本項目與環辦環評【2018】31號對照如下:表4項目與《關于做好畜禽規模養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的符合性環辦環評【2018】31號文件要求本項目情況符合性一、優化項目選址,合理布置養殖場區項目環評應充分論證選址的環境合理性,選址應避開當地劃定的禁止養殖區域,并與區域主體功能區規劃、環境功能區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畜牧業發展規劃、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等規劃相協調。當地未劃定禁止養殖區域的,應避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村鎮人口集中區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養殖區域。項目環評應結合環境保護要求優化養殖場區內部布置。畜禽養殖區及畜禽糞污貯存、處理和畜禽尸體無害化處理等產生惡臭影響的設施,應位于養殖場區主導風向的下風向位置,并盡量遠離周邊環境保護目標。參照《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并根據惡臭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源強,以及當地的環境及氣象等因素,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要求計算大氣環境防護距離,作為養殖場選址以及周邊規劃控制的依據,減輕對周圍環境保護目標的不利影響。本報告論證了項目選址的環境合理性;評價優化了養殖場內部平面布局圖;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本項目屬于二級評價,不需設置大氣防護距離。符合二、加強糞污減量控制,促進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項目環評應以農業綠色發展為導向,優化工藝,通過采取本項目采用先進的飼養技術,從源頭上符合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優化飼料配方、提高飼養技術等措施,從源頭減少糞污的產生量。鼓勵采取干清糞方式,采取水泡糞工藝的應最大限度降低用水量。場區應采取雨污分離措施,防止雨水進入糞污收集系統。項目環評應結合地域、畜種、規模等特點以及地方相關部門制定的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目標等要求,加強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選擇經濟高效適用的處理利用模式,采取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污水肥料化利用、糞便墊料回用、異位發酵床、糞污專業化能源利用等模式處理利用畜禽糞污,促進畜禽規模養殖項目“種養結合”綠色發展。鼓勵根據土地承載能力確定畜禽養殖場的適宜養殖規模,土地承載能力可采用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發布的測算技術方法確定。農田面積大、土地消納能力相對較高的區域,畜禽養殖場產生的糞污應力爭實現全部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或委托第三方處理;當土地消納能力不足時,應進一步提高資源化利用能力或適當減少養殖規模。鼓勵依托符合環保要求的專業化糞污處理利用企業,提高畜禽養殖糞污集中收集利用能力。環評應明確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的主體,嚴格落實利用渠道或途徑,確保資源化利用有效實施。減少了糞污的產生量;項目采用干清糞工藝進行清糞;污水收集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或農田消納,豬糞堆肥處理后用于農田消納;項目采用《畜禽糞污土地承載力測算技術指南》對土地承載力進行了核算。三、強化糞污治理措施,做好污染防治項目環評應強化對糞污的治理措施,加強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過程中的污染控制,推進糞污資源的良性利用,應對無法資源化利用的糞污采取治理措施確保達標排放。畜禽規模養殖項目應配套建設與養殖規模相匹配的雨污分離設施,以及糞污貯存、處理和利用設施等,委托滿足相關環保要求的第三方代為利用或者處理的,可不自行建設糞污處理或利用設施。項目環評應明確畜禽糞污貯存、處理和利用措施。貯存池應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滲和防溢流措施,防止畜禽糞污污染地下水。貯存池總有效容積應根據貯存期確定。進行資源化利用的畜禽糞污須處理并達到畜禽糞便還田、無害化處理等技術規范要求。畜禽規模養殖項目配套建設沼氣工程的,應充分考慮沼氣制備及貯存過程中的環境風險,制定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畜禽養殖糞污作為肥料還田利用的,應明確畜禽養殖場與還田利用的林地、農田之間的輸送系統及環境管理措施,嚴格控制肥水輸送沿途的棄、撒和跑冒滴漏,防止進入外部水體。對無法采取資源化利用的畜禽養殖廢水應明確處理措施及工藝,確保達標排放或消毒回用,排放去向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制定明確的病死畜禽處理、處置方案,及時處理病死畜禽。針對畜禽規模養殖項目的惡臭影響,可采取控制飼養密度、改善舍內通風、及時清糞、采用本項目配套建設了糞污貯存、處理設施,與第三方簽訂消納協議使污水全部資源化利用,能夠滿足環保要求;本項目明確了需求糞污貯存、處理措施;評價提出了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明確了畜禽養殖場與還田利用的農田及農村之間的輸送系統及環境管理措施;針對畜禽規模養殖項目的惡臭影響,評價提出了合理的除臭措施。符合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除臭劑、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確保項目惡臭污染物達標排放。四、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畜禽規模養殖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在項目建成后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技術規范,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各級生態環境部門通過隨機抽查項目環評報告書等方式,掌握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及審批、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及承諾落實、環境保護“三同時”落實、環境保護驗收情況及相關主體責任落實等情況,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本項目制定監測計劃及竣工驗收方案。(6)與《四川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川農函【2017】647號)的符合性本項目為生豬養殖項目,為規模化養殖場,擬設生活區、養殖區、飼料罐區和糞污處理區。本項目采用“全漏縫地板+重力干清糞”工藝;場內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用于農作物灌溉,產生的沼氣用于用工熱水供給或污水處理站罐體保溫,豬糞經堆肥處理外售;糞污處理設施位于養殖場的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處;養殖場的排水系統實行雨污分流,在場區內外設置的污水收集輸送系統,采取暗溝布設。項目采取“全漏縫地板+重力干清糞”工藝,配備建設糞污收集、處理、利用設施,項目采用科學飼喂,減少污染物產生量;病死豬無害化處理。(7)與《南充市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的符合性根據《南充市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①加強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污染治理,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②加強畜禽養殖業環境管理加快實施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優化畜禽養殖業發展布局。推廣高效安全配方飼料,嚴格執行飼料國家行業標準,切實控制畜禽養殖飼料中銅、砷等重金屬元素添加量;大力推進畜禽生態健康養殖、農村沼氣工程建設,減少有毒有害廢棄物排放,不斷提高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水平,防止水體和土壤重金屬污染。③水環境治理重點項目包括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項目。本項目為新建規模化養殖場,根據業主提供設計,項目采用“全漏縫地板+重力干清糞”工藝,從源頭上減少養殖過程污染物的產生,豬只飲用采用飲水器減少水量浪費,做到節水。項目實施雨污分流,廢水經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用于農作物灌溉,不外排,廢水處理過程中將產生沼氣,配套建設沼氣工程,糞便、污泥、沼渣經堆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肥后外售,提高綜合利用率。綜上,本項目符合《南充市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中的要求。(8)與環境功能區劃的符合性分析根據《四川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本規劃將我省國土空間按開發方式分為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是基于不同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現有開發強度和未來發展潛力,以是否適宜或如何進行大規模高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為基準劃分的。重點開發區域是有一定經濟基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發展潛力較大、集聚人口和經濟的條件較好,從而應該重點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城市化地區。限制開發區域分為兩類:一類是農產品主產區,即耕地較多、農業發展條件較好,盡管也適宜工業化城鎮化開發,但從保障國家農產品安全以及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需要出發,必須把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作為發展的首要任務,從而應該限制進行大規模高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地區;一類是重點生態功能區,即生態系統脆弱或生態功能重要,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低,不具備大規模高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條件,必須把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作為首要任務,從而應該限制進行大規模高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地區。禁止開發區域是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域,以及其他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需要特殊保護的重點生態功能區。國家層面禁止開發區域,包括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世界文化自然遺產、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國家重要濕地和國家濕地公園等。省級層面的禁止開發區域,包括省級及以下各級各類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域、重要水源地以及其他省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確定的禁止開發區域。本項目位于南充市南部縣王家鎮鋪子埡村,屬于農產品主產區,為限制開發區,本項目為養殖類,屬農產品鼓勵發展類,符合功能定位。本項目屬于養殖項目,屬農產品鼓勵發展類符合生態功能定位;評價區大氣環境屬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劃定的二類區劃分,執行二級標準;評價區聲環境屬于《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功能區;評價區土壤環境質量執行《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GB15618-2018);項目所在區域主要地表、地下水體屬Ⅲ類水環境功能區,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域標準和《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綜上分析,項目選址與區域環境功能相符。(9)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根據《關于促進規劃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20號):“(二)在當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尚未修編的情況下,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于規模化養殖用地實行一事一議,依照現行土地利用規劃,做好用地論證等工作,提供用地保障。(三)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的規劃布局和選址,應堅持鼓勵利用廢棄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盡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則,禁止占用基本農田。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農村建設中,可以充分考慮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需要,預留用地空間,提供用地條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由禁止或限制規模化畜禽養殖。”項目用地現為荒地和一般農田,項目用地占用部分農用地。根據本項目設施農用地備案表,項目不占用基本農田。(10)與《四川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四川省打贏碧水保衛戰實施方案》、《四川省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川府發【2019】4號)的符合性分析①與《四川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據《四川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加強農業氨排放控制。加強種植業氨排放控制。開展化肥減量增效示范和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化肥農藥使用量達到國家限定要求。改進施肥方式,調整施肥結構,降低氨排放。加強養殖業氨排放治理。推廣低蛋白飼料,改進養殖場通風環境,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鼓勵農村地區實施規模化畜禽養殖,推廣種養結合的生態農業循環模式,降低大氣氨排放。本項目選用低蛋白飼料,廠區豬舍布置中加強通風,對養殖糞污采取好養堆肥后還田施肥。因此,本項目與《四川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的要求相符。②與《四川省打贏碧水保衛戰實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根據《四川省打贏碧水保衛戰實施方案》:全面推進畜禽標準化養殖。規范禁養區劃定,堅持種養結合,養殖場的養殖規模要與周邊可供消納的土地量相匹配,并具備完善的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強化畜禽養殖散戶管理,禁止畜禽糞污直排,到2020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化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本項目為畜禽標準化養殖,本項目選址在養殖區范圍內。項目采取雨污分流,擬設糞污處理設施,糞便及污水均用于農田消納。因此,本項目與《四川省打贏碧水保衛戰實施方案》的要求相符。③《四川省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根據《四川省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加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嚴格畜禽規模養殖環境監管,將規模以上畜禽養殖場納入重點污染源管理,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制度。全面落實畜禽養殖場(戶)賦碼備案制度,完善畜禽規模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系統,構建統一管理、分組使用、共享直聯的管理平臺。建立畜禽規模養殖場廢棄物減排核算制度,將無害化還田利用量作為統計污染物削減量的重要依據。支持規模養殖場配套完善畜禽糞污收集、處理、儲存、利用設施,以農用有機肥和農村能源為主要利用方向,深入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構建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績效評價考核制度。以畜禽養殖區域水環境質量改善為導向,緊密結合水體達標方案編制實施,強化流域環境管理,加快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試點,整縣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集成,因地制宜推廣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技術模式。本項目按照環評、排污許可制度的要求和流程進行前期工作,并落實糞污無害化還田的處理方法,并對養殖廢棄物進行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與利用。因此,本項目與《四川省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要求相符。(11)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指導意見》《中共四川省委關于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決定》等文件精神,四川省人民政府就落實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簡稱“三線一單”),建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并監督實施,發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通知》(川府發〔2020〕9號)。結合生態環境部(原環保部)發布的《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的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評〔2016〕150號)文件中要求本項目與“三線一單”符合性詳述如下:①與生態保護紅線符合性分析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通知》(川府發〔2020〕9號)中四川省環境管控分布圖,本項目屬于一般管控單元,一般管控單元要求為一般管控單元中,執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重點加強農業、生活等領域污染治理。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各項污染均能達標排放或者妥善處置,能夠滿足一般管控單元需本本項目圖2四川省“三線一單”圖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生態保護紅線方案的通知》(川府發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18〕24號)中四川省生態紅線圖,本項目不涉及生態紅線,能夠滿足要求。本本項目圖3:四川省生態保護紅線分布圖②與“環境質量底線”符合性分析根據南部縣2019年環境空氣質量數據,南部縣2019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年平均值及相應百分位數均達標,南部縣為達標區,根據檢測報告(錫環檢字(2020)第0924801號),項目所在區域氨、硫化氫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結果均能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 (HJ2.2-2018)中的相關標準。本項目運營期主要污染物為氨、硫化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經治理后污染物排放能夠達標,對現有南部縣環境空氣質量無明顯影響;項目周邊居民聲環境質量均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限值,聲環境質量良好。項目附近地表水體水質能夠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因此,本項目的建設未觸及當地環境質量底線,符合相關要求。③與“資源利用上線”符合性分析本項目電源直接由當地電網接入,電量充沛,能滿足生產用電需要;項目地區水資源充沛,項目用水對當地水資源利用影響不明顯,沒有觸及當地水資源利用上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線。項目位于農村地區,不在城鎮規劃范圍內,本項目占地規模為22.63畝,用地性質為一般農田、荒地,不占用基本農田、林地,根據現場踏勘項目用地主要覆蓋雜草、灌木、玉米及其他農作物,項目用地已簽署土地租賃協議,服務期滿后將對土地進行基地恢復,未觸及土壤資源利用上線。因此,本項目的建設未觸及當地的資源利用上線,符合相關要求。④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當地規劃,不在當地劃定的“禁養區”范圍內。因此本項目不屬于環境準入負面清單之列。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12)承諾制報批符合性分析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改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川環函〔2020〕220號),該文件指出,拓展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對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包括工程建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制造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等多個領域,共涉及《名錄》中17大類44小類行業(附件2),開展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疫情防控期間,對疫情結束后仍需使用的三類建設項目,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符合性分析:根據該文件的附件2納入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項目名錄,本項目屬于該名錄中的“1畜牧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對其中生豬養殖項目,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 〔2019〕872號)執行)。”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872號):“二、開展生豬養殖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試點。對年出欄量5000頭及以上的生豬養殖項目,探索開展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建設單位在開工建設前,將簽署的告知承諾書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等要件報送環評審批部門。環評審批部門在收到告知承諾書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等要件后,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并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試點時間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此外,根據《南充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優化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助推區域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南市環發【2020】26號),南充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承諾制的相關要求如下:實施對象:除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廳審批的權力外,對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包括工程建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制造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等領域涉及《名錄》中17大類44小類行業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同時,疫情防控期間,對疫情結束后仍需使用的三類建設項目 (即國家和地方黨委政府認定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建設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符合性分析:根據該文件的附件2納入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項目名錄,本項目屬于該名錄中的“1畜牧業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對其中生豬養殖項目,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872號)執行)。”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872號):“二、開展生豬養殖項目環評告知承諾制試點。對年出欄量5000頭及以上的生豬養殖項目,探索開展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試點,建設單位在開工建設前,將簽署的告知承諾書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等要件報送環評審批部門。環評審批部門在收到告知承諾書及環境影響報告書等要件后,可不經評估、審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并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試點時間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綜上分析,本項目屬于《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改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川環函〔2020〕220號)、南市環發【2020】26號中納入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項目名錄的項目,并且本項目環評提交時間在試點時間期間,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滿足南充市環境影響文件審批承諾制實施條件要。五、關注的主要環境問題和結論1、主要環境問題本項目建設期的主要環境問題是生態破壞、機械噪聲、廢水及棄土場生態影響等問題;營運期的主要環境問題是廢水農灌對周邊農田、果園的影響,惡臭氣體對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周邊住戶的影響,地下水環境影響以及環境風險影響。本次評價需要關注的重點問題有:1)施工期揚塵、固廢、噪聲和生態環境影響;2)營運期惡臭氣體、噪聲對周邊敏感點的影響;3)營運期廢水消納對周邊農田的影響;4)地下水環境影響以及環境風險影響。2、報告書主要結論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王家鎮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不在南部縣禁養區范圍,選址符合畜禽養殖行業法規、政策、規范等。項目區域大氣、地下水、噪聲環境質量現狀滿足標準要求,有一定的環境容量。項目擬采取的各污染源采取的環保措施合理有效,技術可行,污染物能實現達標排放,對評價區域環境質量的影響較小,項目建設和投運不會改變區域的環境功能,環境風險水平可接受,項目建設得到了項目周圍各界公眾的支持。從環保角度分析,項目在南部縣王家鎮鋪子埡村建設是可行的。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1第一章總則1.1.1法律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訂;(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9月1日施行;(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7)《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修(8)《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環境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施行;(9)《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10)《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18年10月26日修訂;(11)《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2016年7月1日施行;(1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訂;(13)《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6年7月2日修改施行;(14)《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15)《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16)《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2015年修正);1.1.2行業標準與技術規范(1)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2)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5〕17號;(3)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6〕31號;(4)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82號,2017年7月16日,2018年4月28日經生態環境部修改;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2(5)《全國生態環境保護綱要》,國發[2000]38號,2000年11月26日;(6)《國家重點生態功能保護區規劃綱要》,環發[2007]165號,2007年10月30日;(7)《全國生態脆弱區保護規劃綱要》,環發[2008]92號,2008年9月27日;(8)《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第29號;(9)《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10)《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國務院,2006年1月24日;(11)《關于西部大開發中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若干意見》,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發[2001]4號,2001年1月8日;(12)《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部令第4號,2019年1月1日施行;(13)《關于加強西部地區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原環境保護部,環發(14)《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令第16號);(15)《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原環境保護部,環發[2012]77號,2012年7月3日;(16)《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原環境保護部,環發[2012]98號,2012年8月8日;(17)關于印發《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試行)》的通知,原農業部辦公廳,2018年1月5日;(18)《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3號,(19)原環境保護部和農業部《關于印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的通知》環辦水體[2016]99號;(20)原環境保護部關于《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的通知,環發[2010]15112月30日實施;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3(21)原農業部關于印發《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農醫發〔2017〕25號),2017年7月20日;(22)原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農辦醫[2014]9號),2014年2月20日;(2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4]47號);(24)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技術指南》的通知(環辦水體[2016]99號),2016年10月28日;(25)生態環境部《關于做好畜禽規模養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31號,2018年10月15日;(26)原農業部印發《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規范(試行)》(農辦牧[2018]2號),2014年10月31日。(27)多部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農經〔2018〕1542號,2018年10月26日;(28)《農業部關于打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農科教發(29)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872號),2019年11月29日。(30)農業農村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畜禽糞污還田利用要求強化養殖污染監管的通知》(農辦牧〔2020〕23號),2020年6月4日;(31)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通知》川府發〔2020〕9號。1.1.3地方政策法規(1)《關于防范環境風險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05]152號);(2)《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7〕41號)(3)《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中共四川省委川委發〔2004〕38號;(4)《四川省環境保護局關于依法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4知》,四川省環境保護局川環發[2006]1號;(5)《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辦發[2013]32號);(6)《關于印發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7年度實施計劃的通知》(川辦函〔2017〕102號);(7)《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2017年9月22日四川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三十六次會議通過,2018年1月1日實施;(8)《四川省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76號,2004(9)《關于調整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分級審批權限的公告》,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公告2019年第2號;(10)四川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07]17號文,2007年3月1日發布;(11)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川委發〔2004〕38號文,2004年12月30日發布實施;(12)《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川府發〔2017〕14號);(13)《關于依法加強全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環發[2007]1號);(14)《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生態保護紅線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8〕24號);(15)《四川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指南(試行)》(川農業函[2017]647號,1.1.4導則及技術規范(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2018);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5(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影響》(HJ19-2011);(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7)《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9)《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原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第43號);(1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1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監測技術規范》(HJ589-2010);(12)《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00-2010);(13)《水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2015-2012);(14)《糞便無害化衛生要求》(GB7959-2012);(15)《畜禽場環境質量及衛生控制規范》(NY/T1167-2006);(16)《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發[2010]151號);(17)《畜禽養殖業污染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497-2009);(18)《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19)《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的通知,2017年07月20日;(20)《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畜禽養殖行業》(HJ1029-2019);(21)《畜禽病害肉尸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GB16548-1996);(22)《畜禽養殖產地環境評價規范》(HJ568-2010);(23)《大中型畜禽養殖場能源環境工程建設規劃》(原農業部);(24)《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25)《畜禽場環境質量評價準則》(GB/T19525.2-2004);(26)《畜禽糞便農田利用環境影響評價準則》(GB/T26622-2011);(27)《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27號,2001年);(28)《病死及死因不明動物處置辦法(試行)》(原農業部2004.10.21);(29)《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2006);(30)《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農醫發〔2013〕34號);南充市凱曼瑞農業開發公司生豬養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6(31)《中小型集約化養豬場獸醫防疫工作流程》(GB/T17823);(32)《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獸醫防疫準則》(NY/T5031);(33)《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管理準則》(NY/T5033);(34)《中、小型集約化養豬場環境參數及環境管理》(GB/T17824-1999);(35)《畜禽場場區設計技術規范》(NY/T682-2003);(36)《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NYT1168-2006);(37)《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農醫發〔2017〕25號);(38)《四川省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技術指南(試行)》(川農業函[2017]647號);(40)《關于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41)《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2017.10.1)。1.1.5其他相關資料(1)委托書(2)四川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表(3)勘界圖(4)土地租賃合同(5)設施農用地備案表(6)廢水消納協議(7)南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部縣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分方案的通知》(8)南部縣飲用水源保護地劃定文件(9)營業執照(10)監測報告(11)租房協議(12)消納協議區劃項目所在區域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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