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條款總則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以及批單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第二條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合同自書面約定的保險起始日起生效。若投保人未及時足額繳納保險費,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第三條凡經國家法定產品檢驗機構檢測,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生產,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銷售的產品,均可以投保本保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設立并生產或銷售上述產品的企業,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第四條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追溯期起始日之后,被保險人生產或銷售的產品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導致產品的購買者或消費者(以下稱權利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應由被保險人承擔修理、更換或退貨責任的,對于其中產品本身的質量賠償責任,保險人在保險單明細表中約定的賠償限額內予以賠償:(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第五條由于保險事故引起的下列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保險人也負責賠償:由于保險產品的修理、更換或退貨引起的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鑒定費用、運輸費用和交通費用。責任免除第六條保險人對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不負責賠償:(一)除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法律責任夕卜根據合同或協議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責任;(二)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犯罪或故意行為;(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權利人的欺詐行為;(四)戰爭、敵對行動、軍事行為、武裝沖突、恐怖活動、罷工、騷亂、暴動、盜竊、搶劫;(五)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六)核輻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八)地震、雷擊、火災、爆炸、暴雨、洪水、臺風等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九)權利人不按使用說明書操作;(十)產品的自然消耗或磨損;(H^一)產品召回;(十二)運輸或倉儲過程中外來原因;(十三)產品生產時國內市場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的缺陷。第七條保險人對因下屬原因產生的損害不負賠償責任:(一)任何原因造成的保險產品之外的任何財產損失和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損害;(二)關聯企業之間的相互索賠;(三)罰款、罰金及懲罰性賠償;(四)因保險事故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五)投保人承諾免費維修的費用;(六)本保險合同中載明的免賠額。第八條保險人對下列產品的損失和費用不負賠償責任:(一)權利人認可并接受的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二)出廠時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仍允許出廠,以及無法確定生產日期或銷售日期的食口(三)超過安全使用期或有效期或保質期銷售的產品;(四)投保人停業、關閉或破產以后銷售的產品。(五)違法生產或銷售的產品。第九條其它不屬于本保險責任范圍的一切損失、費用和責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賠償限額與免賠額第十條賠償限額包括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和累計賠償限額,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并在保險合同中載明。第十一條每次事故免賠額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協商確定,并在保險合同中載明。保險期間第十二條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保險費第十三條預收保險費按照投保人預計當年產品銷售額或上年產品實際銷售額,乘以保險單約定的費率確定。第十四條本保險合同期滿時,被保險人應將保險期內己經發生的實際銷售額書面告知保險人,作為調整保險費的依據。但無論本保險合同因任何原因終止,保險人均按照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的實際銷售額結算應收保險費。應收保險費與預收保險費的差額多退少補。但如果結算出的應收保險費低于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的最低保險費,則保險人以最低保險費作為應收保險費,退還預收保險費多余的部分。保險人義務第十五條本保險合同成立后,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第十六條保險人按照第二十八條的約定,認為被保險人提供的有關索賠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補充提供。第十七條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的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被保險人完整提供保險人所要求的其所能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保險人應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保險金義務。本保險合同對賠償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賠償保險金的義務。保險人依照前款的規定作出核定后,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發出拒絕賠償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第十八條保險人自收到賠償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但其賠償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己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的數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第十九條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己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第二十條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交清保險費。投保人未及時足額繳納保險費,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投保人的違約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產品生產的技術標準和原材料進廠及產品出廠時的檢驗制度,加強質量管理,認真做好產品售后服務工作,盡力避免或減少責任事故的發生。同時,應遵照當局所頒布的任何法律及規定的要求,對己經發現的缺陷應予立即修復,并采取臨時性的預防措施以防止發生事故。被保險人應認真接受保險人對保險產品的質量檢查和監督,提供保險人認為必要的生產、銷售、質檢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等方面的數據資料和帳冊。保險人可以對被保險人遵守本條一、二款約定的情況進行檢查,向投保人、被保險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書面建議,投保人、被保險人應該認真付渚實施。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照約定履行上述安全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第二十二條在保險期間內,保險產品在設計、制造、工藝、包裝、原材料和說明書內容等方面發生變化,或其它重要事項變更致使風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當將己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后,退還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約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嘗保險金的第二十三條保險產品的包裝標識和內容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被保險人可以在廣告、產品說明書或類似的宣傳材料中宣傳投保本保險的事實,但必須事先就宣傳內容和方式征得保險人的書面同意并與保險人達成書面協議。第二十四條保險合同期滿不再續保時,被保險人應從本保險合同終止之日起,停止使用由保險人提供的投保本保險的宣傳標記和其它宣傳材料。第二十五條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應該:(一)盡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否則,對因此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二)及時通知保險人,并書面說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損失情況;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己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三)保護事故現場,允許并且協助保險人進行事故調查。對于拒絕或者妨礙保險人進行事故調查導致無法確定事故原因或核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或核實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六條被保險人收到權利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對權利人及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承諾、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保險人不受其約束。對于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不屬于本保險責任范圍或超出應賠償限額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在處理索賠過程中,保險人有權自行處理由其承擔最終賠償責任的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資料和協助。第二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可能發生訴訟、仲裁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接到法院傳票或其他法律文書后,應將其副本及時送交保險人。保險人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處理有關訴訟或仲裁事宜,被保險人應提供有關文件,并給予必要的協助。對因未及時提供上述通知或必要協助導致擴大的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八條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應向保險人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一)保險單正本、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填具的索賠申請書;(二)權利人或其代理人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的相關證明和資料;(三)銷售發票;(四)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維修費用清單、維修費用憑證;(五)被保險人與權利人簽訂的賠償協議書或和解書;經判決或仲裁的,應提供判決書或裁決書;(六)投保人、被保險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約定的索賠材料提供義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損失情況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九條被保險人違反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約定的,應當按照第二十三條所述書面協議的約定和法律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賠償處理第三十條保險人的賠償以下列方式之一確定的被保險人的賠償責任為基礎:(一)被保險人和向其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權利人協商并經保險人確認;(二)仲裁機構裁決;(二)人民法院判決;(四)保險人認可的其他方式。第三十一條當被保險人獲悉,可能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本保險合同項下的損失或訴訟后,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一旦保險人接受該通知,則今后因該事故造成的索賠,如由權利人在保險期間屆滿之日起一年之內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的,保險人仍視為在保險期間內提出的索賠進行處理。第三十二條由被保險人制造或獲得的同一“批次”產品因同一有害條件、原因、瑕疵、錯誤或缺陷導致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修理、更換或退貨責任的,視為一次事故。“批次”是指:按照被保險人慣用的生產和質量管控“批次”認定程序準備的,在符合被保險人慣用工序要求的時間內由單一生產設備一次性完成的商品或產品。第三十三條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在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賠償限額內按下列處理方式進行賠償:(一)因設計、制造等原因導致產品零部件、元器件失效或損壞時,賠償該部件或元器件的重置價和修理費用;(二)整件產品需要更換、退貨時,其賠償金額以產品出廠價格或銷售價格為限。若出廠價格或銷售價格高于購買地重置價時,其賠償金額以重置價為限;(三)保險人負責賠償因產品修理、更換、退貨引起的鑒定費用、運輸費用和交通費用,合計賠償金額在同一賠案中不得超過第四條項下賠償金額的30%;(四)更換或退回的產品殘值作價在賠款中扣除后歸被保險人第三十四條保險人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賠償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過賠償限額的部分由被保險人負責賠償,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對于超過賠償限額的部分,如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供了保險人認可的擔保,則保險人也可以在擔保的額度內承擔賠償責任。第三十五條發生保險事故時,如果被保險人的損失在有相同保障的其他保險項下也能夠獲得賠償,則本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賠償限額與其他保險合同及本合同的賠償限額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其他保險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本保險人不負責墊付。若被保險人未如實告知導致保險人多支付賠償金的,保險人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第三十六條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由有關責任方負責賠償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的權利,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被保險人己經從有關責任方取得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己從有關責任方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事故發生后,在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權利的,該行為無效;由于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保險金。第三十七條被保險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爭議處理和法律適用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且爭議發生后未達成仲裁協議的,依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起訴。第三十九條本保險合同的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法律)。其他事項第四十條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責任,也不退還保險費。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偽造、變造有關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程度的,保險人對其虛報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上述三項行為之一,致使保險人支付賠款或者支出費用的,應當退回第四十一條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保險人扣除5%手續費后退還剩余保險費;保險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不得向投保人收取手續費并應退還己收取的保險費。保險責任開始后,除本保險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投保人可隨時書面申請解除本保險合同,保險人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投保人解除本保險合同,并按以下方法計算應退保險費:1、保險期間未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合同解除的,按以下公式計算應退保費:應退保費=年保費/365*剩余保險期間的天數2、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獲取保險賠償后,保險合同解除的,按以下公式計算應退保險費:應退保費=(累計責任限額-己付賠款金額)/累計責任限額*年保費/365*剩余保險期間的天數。但保險責任開始后退還保險費最高不超過年保費的95%。第四十二條釋義產品:本條款所稱產品是指經過加工、制造用于銷售的產品。該產品已運離被保險人,并不再為被保險人所有、保管或控制。與被保險人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擁有或者控制關系,或者直接或者間接地同為第三者所擁有或者控制,或者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關聯的關系的其他企業。目錄TOC\o"1-2"\h\z\u第一章總論 1第二章項目提出的背景和必要性 4第一節項目建設背景 4第二節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4第三節項目建設的先進性 8第三章市場分析與建設規模 10第一節市場分析 10第二節建設規模 11第四章工藝技術方案及設備選型 12第一節工藝技術方案 12第二節主要設備方案 14第五章原料、輔助材料及燃料的供應 17第一節主要原材料、輔助材料及公用工程供應來源 17第二節主要公用工程用量及供應 18第六章廠址選擇和建設條件 19第一節廠址選擇 19第二節建設條件 19第七章總圖運輸、土建及公用工程 22第一節總平面布置及運輸 22第二節土建方案 23第三節公用工程 24第八章節能 29第一節用能標準及設計規范 29第二節項目能源消耗種類及消耗情況 30第三節項目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成都體育學院《混合動力汽車技術》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鄭州鐵路職業技術學院《CIS設計》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運城學院《資本市場與證券投資》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徽商職業學院《教育與心理研究方法》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河北傳媒學院《客艙實務綜合訓練》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秦皇島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建筑結構設計軟件應用》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楊凌職業技術學院《工業網絡技術及應用》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復式樓層設計方案
- 江南大學《戲劇元素訓練》2023-2024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試卷
- 危險化學品企業“5.6 設備完整性”解讀與應用指南(雷澤佳編制-2025A1)
- 部隊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 脊柱損傷搬運操作
- 化療藥物不良反應和護理
- 醫院醫用耗材培訓
- 特檢院面試試題及答案
- 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2024-2025學年上學期元調九年級物理試題(含答案)
- 《生豬價格波動及預測研究的國內外文獻綜述7000字》
- 2025年高考政治復習知識清單必修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維導圖】
- 2025年五年級下冊英語單詞表
- 布魯氏菌病培訓課件
- 幕墻UHPC施工專項方案 (評審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