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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1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2篇)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對于重要的事情,事先作好規劃是非常重要的。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我們應該要努力做一份方案,方案對未來開展工作有一定的引導作用。寫起方案來就毫無頭緒?以下內容是我特地整理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歡迎閱讀,希望你能夠喜歡并分享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1

1.總則

1.1現狀及風險分析

蔚縣規劃林業用地面積為248萬畝,其中有林地151.49萬畝(其中經濟林60萬畝),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34.58萬畝,疏林地3.5萬畝,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未成林造林地12.81萬畝,苗圃地0.58萬畝,宜林地91萬畝,截至20XX年底,森林覆蓋率39.2%。境內有小五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王喜洞林場、飛狐峪峽谷省級森林公園等重要區域,縣域重點防火鄉鎮主要包括宋家莊鎮、草溝堡鄉、柏樹鄉、常寧鄉、下宮村鄉、桃花鎮等,主要林場有桃花鎮朱家灣林場,吉家莊鎮松山林場、石夭水林場,陳家洼鄉坑木林場,陽眷鎮鄭家窯林場、南堡林場等,是河北省林業重點縣、Ⅰ級火險縣,是首都的“防火墻”和“護城河”。冬春季節氣候干燥、多有大風,引發森林草原火災的概率較大。

1.2編制目的

落實“預防為主、科學撲救”的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方針,建立健全反應迅速、科學規范、運轉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災應對處置機制,最大程度減少森林草原火災的發生,依法實施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救援,實現“打早、打小、打了”,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草原資源和生態安全。

1.3工作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縣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森防指)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充分發揮森林草原火災事發地鄉鎮的作用,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1.3.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中,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加強對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切實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草原火災對人員造成的傷亡和對森林草原造成的危害。

1.3.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認真做好應對森林草原火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1.3.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能力。有關部門要按照本預案規定職責,落實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各項保障措施,在應急處置工作中盡職盡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3.5依靠科技,提升能力。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設備,充分發揮各類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森林草原火災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減少森林草原火災損失,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

1.4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全國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河北省森林防火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河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等相關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蔚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國家、河北省、張家口市對森林草原火災的應對工作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1.6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森林和草原火災分為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四個等級。

1.6.1森林火災災害分級標準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1.6.2草原火災災害分級標準

一般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較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特別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

2.主要任務

2.1組織滅火行動

組織、指導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撲明火、打火頭、開隔離、清火線、守火場。

2.2轉移疏散人員

指導、協調各鄉鎮和有關部門開展在森林草原火災期間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及時進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2.3保護重要目標

組織、協調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以及重大危險源安全。

2.4保護重要林區

指導、協助各鄉鎮和有關部門保護自然保護區、林區林場、風景名勝區安全。

2.5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指導、協助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6維護社會穩定

協調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加強火災發生地區社會治安工作,嚴防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火災發生地社會秩序穩定。

3.組織指揮體系

3.1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

(略)

縣森防指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本縣一般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縣森防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劉俊文同志兼任,常務副主任由李瑞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劉合同志和王業偉同志兼任。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可按程序,提請以縣森防指名義部署有關工作。

縣森防指根據需要設立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3.1.1綜合協調組。由縣政府辦公室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氣象局、縣武裝部、縣消防救援大隊等參加。主要職責傳達縣委、縣政府指示批示;密切跟蹤匯總森林草原火情和撲救進展,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并通報縣森防指各成員單位;組織協調全縣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3.1.2搶險救援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水務局、縣商務局、縣武裝部、武警蔚縣中隊、縣供銷聯社、國網冀北電力蔚縣供電分公司等參加。主要職責指導災區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和組織實施工作;根據災情變化,適時提出調整搶險救援力量的建議;組織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參加搶險救援救災;指導社會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救援;組織協調現場應急處置有關工作。

3.1.3醫療救治組。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民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蔚縣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等參加。主要職責組織指導災區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工作;統籌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器械、藥品支援災區;組織指導災區做好傷亡統計和轉運救治傷員;指導災區、安置點飲用水源和食品檢查、監測,防范和控制各類傳染病。

3.1.4火情監測組。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牽頭,縣應急管理局、縣氣象局、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市分公司蔚縣辦事處等參加。主要職責負責森林草原火險預警監測、林火衛星監測、林火視頻監控等工作事宜;負責森林草原火險形勢分析,通報高火險信息,負責全縣火災監測、核查和初期處置工作。

3.1.5通信保障組。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縣融媒體中心、縣應急管理局、國網冀北電力蔚縣供電分公司、中國移動蔚縣分公司、中國聯通蔚縣分公司、中國電信蔚縣分公司等參加。主要職責組織協調各通信運營單位,維護搶修損毀的通信設施;組織保障災區應急無線通信所需頻率的安全使用;負責搶險救災的通信保障。

3.1.6交通保障組。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縣公安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武裝部、河北省沙蔚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工務段西合營領工區等參加。主要職責統籌做好應急救援力量赴災區和撤離時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導災區道路搶通搶修;協調搶險救災物資、救援裝備以及基本生活物資等交通應急通行保障。

3.1.7專家支持組。由專家組成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現場災情會商研判,提供技術支持;指導現場監測預警和隱患排查工作;指導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損評估;參與制定搶險救援方案。

3.1.8災情評估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縣農業農村局等參加。主要職責指導開展災情調查和災時跟蹤評估,為搶險救災決策提供信息支持;組織災害評估,參與制定救援救災方案。

3.1.9火案偵破組。由縣公安局牽頭,縣森林公安局等參加。主要職責負責森林草原火災案件查處工作。

3.1.10群眾安置組。由縣應急管理局牽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和體育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縣商務局、縣供銷聯社、國網冀北電力蔚縣供電分公司等參加。主要職責制定受災群眾救助工作方案;下撥救災款物;統籌災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指導災區油、電、氣等重要基礎設施的搶修;指導做好受災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期救助和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撫慰等工作。

3.1.11社會治安組。由縣公安局牽頭,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武裝部、武警蔚縣中隊等參加。主要職責指導協助災區加強現場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維護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協調做好指揮部在災區時的安全保衛工作。

3.1.12宣傳報道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縣融媒體中心、縣應急管理局等參加。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媒體配合做好災情和火災撲救的信息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輿情監測、應對和輿論引導;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3.2職責分工

縣森防指成員單位是縣森林草原防滅火組織領導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確保各項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任務順利完成。主要職責分別為

3.2.1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媒體配合做好我縣災情和火災撲救的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開展火災防治公益宣傳和重要時段的安全提示,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新聞發布工作。

3.2.2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輿情監測、應對和輿論引導,完善輿情聯動處置機制;協調組織全縣自媒體網絡正面宣傳,深化網絡綜合治理和生態治理。

3.2.3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擬定森林草原火災防治政策措施,起草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規范性文件、規定并監督實施;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協調全縣森林草原火災處置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配合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做好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負責落實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防控責任制,明確各級森林草原防火責任人;負責與相鄰縣區森林草原防火區域聯防聯控;組織編制縣級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督導鄉鎮、縣直有關部門編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制定縣級森林草原火災處置工作手冊,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演練;負責組織一般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掛牌督辦、調查處理(或調查評估)有關工作;統籌全縣森林草原火災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全縣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工作,協調全縣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災的航空撲救工作;負責森林草原火災信息統計匯總、分析上報和撲救指令下達及重要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報告(上報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召開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防治工作會議;負責縣級森林草原火災救援公文運轉;森林草原防火期內,承辦縣森防指交辦的相關事宜。

3.2.4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和草原局)根據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需要,負責火災撲救地理信息應急保障工作,提供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重點地區地理信息數據和地圖信息;協助災區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工作。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工作要點,指導開展巡查巡護、火源管控、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森林草原防火督導檢查工作,配合相關聯合檢查;負責全縣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森林草原火險形勢分析研判,做好火險形勢會商,制定長、中、短期火險形勢預測預報;根據全縣火險形勢,組織開展森林草原封山防火工作;負責全縣森林草原火災預警監測,做好熱點核查反饋;負責森林草原火情早期處理;負責全縣森林草原火險預警監測、林火衛星監測、林火視頻監控、火災報警電話等系統平臺建設管理;組織編制行業內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指導行業內森林草原火災應急演練;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草原消防半專業隊伍、護林(草)員隊伍建設,負責行業內森林草原防滅火隊伍建設;指導建議涉災鄉鎮做好火災事發地周邊群眾轉移工作;配合縣森防辦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會議講話、匯報等材料的籌備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內,承辦縣森防指交辦的相關事宜。

3.2.5河北小五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中心負責小五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包括王喜洞林場)內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巡查巡護和火源管控等預防工作;負責火情的早期撲救工作。

3.2.6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火災撲救物資以及破壞防滅火設施等違法犯罪行為;負責做好黨政機關等要害部門和金融單位、儲備倉庫、救災物資集散點等重要目標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災區及周邊道路管控和疏導工作;負責遇難人員的身份認定工作;依法嚴厲打擊森林草原違法用火行為,查處森林草原火災案件;參與組織受災群眾從危險地區撤離或轉移安置。

3.2.7市生態環境局蔚縣分局負責組織系統內開展秸稈禁燒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秸稈禁燒網格化監管和處理機制,監管和打擊露天燒秸稈、燒垃圾、燎地邊行為;依法依規處罰露天焚燒行為,并實施責任追究。

3.2.8縣財政局負責落實搶險隊伍、搶險物資設備縣級財政資金;做好撲救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所監管企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9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審核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爭取中央和省、市預算內投資支持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監督檢查規劃和中央、省、市預算內投資項目實施,負責重要應急物資和交通運輸的協調保障,保持災區價格水平基本穩定;負責督促行業內風機機座區域(含升壓站、主控室)、太陽能發電場區、生物質發電廠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2.10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防滅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避險知識;負責組織師生逃生演練和自救互救訓練;協助有關部門指導受災學校組織轉移和安置師生;適時組織學校復課或設立臨時教室,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協調、協助做好校舍的恢復重建工作;協助做好學校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3.2.11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工作;負責指導工業企業特別是民爆行業次生災害應急處置、搶險救災和恢復重建;組織落實縣級藥品儲備的緊急調用;負責協調移動、電信、聯通等運營公司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期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3.2.12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對進入林區、牧區的運營車輛和乘客進行防滅火宣傳教育;負責火災撲救人員、物資及轉移災民所需道路運輸運力的協調和保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修復被損毀的公路、橋梁等設施,保障救災交通道路的安全暢通;負責協調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車輛公路通行保障等工作。

3.2.13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督促相關景區(點)落實森林草原火災防控措施,開展防火宣傳;督導相關景區(點)做好旅游服務設施的保護和排險,修復被損毀的旅游基礎設施和旅游服務設施;指導旅游景區(點)游客避險、救護、疏導和轉移工作。

3.2.1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編寫、反映和上報火災對災區農業生產造成的災情信息;指導災區農業生產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工作;負責災區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災區重大農作物病蟲害、鼠害、動物疫病的監測和防治。

3.2.15縣融媒體中心負責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系統開展防滅火公益宣傳;負責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常態化開展防滅火安全提示;協調做好火災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負責災區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搶修、恢復工作。

3.2.16縣氣象局負責提供長、中、短期天氣趨勢分析,及時發布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預報、預警信息;負責提供火災事發地點的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適時進行現場應急觀測和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負責提供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預報服務。

3.2.17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調度全縣醫療資源參與應急救援,救治災區傷病員;實施疫情監測,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疫情。

3.2.18縣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災害遇難人員善后事宜;負責指導慈善捐贈工作;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工作。

3.2.19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做好城鎮規劃區內的園林綠地的防火工作。

3.2.20縣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水資源調度工作,保障森林草原火災防治用水。

3.2.21縣商務局負責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食品、飲用水等物資儲備保障,按照調撥命令組織調撥和供應。

3.2.22縣供銷聯社負責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食用鹽等物資儲備保障,按照調撥命令組織調撥和供應。

3.2.23縣武裝部組織協調民兵和預備役部隊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協助搜救遇險遇難人員;參與維護搶險救災秩序,轉移危險地區人員;參與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搶險工作。

3.2.24縣消防救援大隊組織指揮消防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對接外市縣消防救援力量參與搶險救援工作;參與維護搶險救災秩序,轉移危險地區人員;參與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搶險工作。

3.2.25武警蔚縣中隊組織武警部隊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負責搜救遇險遇難人員;參與維護搶險救災秩序,轉移危險地區人員;參與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搶險工作。

3.2.26國網冀北電力蔚縣供電分公司負責做好全縣林區范圍電力線路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工作,防止線路老化、短路或與林木掛碰等因素引發森林火災;負責林區電力線路在森林火災危險地段開設防火隔離帶;負責本系統的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災區電力設施的搶修工作,保障電力供應。

3.2.27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張家口市分公司蔚縣辦事處負責林火視頻監控系統設施建設和防火期間設備維修調試保障工作;負責建立林區監控范內著火點與護林員手機終端之間自動通知機制;負責本系統的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工作。

3.2.28中國移動蔚縣分公司、中國電信蔚縣分公司、中國聯通蔚縣分公司負責森林草原防火期內發送防滅火安全提示短信、發布重要信息等;負責搶險救災的通信保障;負責維護搶修災區內損毀的通信設施及恢復重建工作。

3.2.29河北省沙蔚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工務段西合營領工區以鐵路沿線兩側排水溝或邊坡作為防火隔離帶,組織人員巡護、清除森林火災易發地段周邊可燃物,防止森林草原火災發生;負責做好全縣鐵路沿線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工作。

3.3撲救指揮

早期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屬地鄉鎮負責。一般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配合做好較大及以上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較大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重大、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特殊情況,由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統一指揮。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屬地鄉鎮應當成立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前線指揮部,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擔任撲救前線指揮部總指揮,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的組織和指揮。根據任務變化和救援力量規模,相應提高指揮層級。

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時,接受撲救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跨縣(區)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市森防指調度,接受撲救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軍隊執行森林草原火災撲救任務,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3.4專家組

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撲火任務需要成立專家組,對滅火組織指揮、力量調動使用、滅火措施、火災調查評估等提出咨詢意見。

4.應急力量

4.1力量編成

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以縣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等受過專業培訓的撲火力量為主,鄉鎮半專業撲火隊為輔,軍隊支援力量為補充。

4.2力量調動

根據森林草原火災應對需要,應優先調動屬地撲火力量,臨近鄉(鎮)和全縣撲火力量作為增援力量。

跨縣(區)調動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增援撲火時,由縣人民政府或縣森防指提出申請,市森防指統籌協調。

調動民兵、預備役部隊和武警部隊執行撲火任務,由縣政府、縣武裝部組織協調,下達增援命令。

5.預警和信息報告

5.1預警

紅色預警信號代表極高危險,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五級;橙色預警信號代表高度危險,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四級;黃色預警信號代表較高危險,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三級;藍色預警信號代表中度危險,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二級。一級森林草原火險(低度危險)僅發布等級預報,不發布預警信號。

藍色預警每年森林草原防火期。

黃色預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2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10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和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2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20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的時期。

橙色預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3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15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春節、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3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25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的時期。

紅色預警在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4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20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行政區域內40%以上地區連續無降水日數30天以上,或出現四、五級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的時期。

5.1.2預警發布

應急管理、林草及氣象部門加強會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或廣播、電視、信息網絡、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向社會公眾發布。必要時,縣森防指向各鄉(鎮)和有關成員單位發布預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5.1.3預警響應

藍色預警響應縣森防指安排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和手機24小時暢通,森林草原消防專業、半專業隊伍進入臨戰狀態;各類撲火物資儲備到位;各種撲火機具和通訊工具檢修完畢,隨時保證投入使用。

黃色預警響應在保持藍色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縣森防指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對重點森林草原防火部位的巡查巡護。

橙色預警響應在保持黃色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縣森防指領導包括成員單位領導要到各自責任區進行督導檢查;森林草原防滅火部門的工作人員全天候待命。

紅色預警響應在保持橙色預警響應機制的基礎上,縣人民政府或縣森防指發布通告,在林區草原嚴禁一切野外用火;組織防火人員開展巡山檢查,并及時進行封山,對重點地區和重要防火部位實行嚴防死守。

5.1.4預警解除

在森林草原防火期,當預警級別范圍內日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預報。在非森林草原防火期,當預警級別范圍內日降雨量達到5毫米以上時,解除預警警報。

5.2信息報告

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要按照規定,報告森林草原火災信息,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

5.2.1發生下列森林草原火災,有關鄉(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按相關規定立即報告縣森防辦

①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傍晚前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自然保護區、林區林場、風景名勝區及飛播造林、綠化廊道、集中連片工程區、草地等重要地區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造成1人以上重傷或死亡的森林草原火災;

⑤火場距鄉(鎮)界5公里以內,火場距縣界10公里以內,相鄰縣(區)交界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⑥在國家、省、市黨代會、人大、政協會議、節日期間等敏感時期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⑦需要縣森防辦協調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災;

⑧其他應當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5.2.2縣森防辦應當向縣政府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①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災;

②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相鄰縣(區)交界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⑤3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災;

⑥縣界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⑦其他應當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5.2.3縣森防指應當向市森防辦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①受災森林面積1公頃、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森林草原火災;

②6小時尚未撲滅明火或當日未滅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自然保護區、林區林場、風景名勝區及飛播造林、集中連片工程區等重要地區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⑤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⑥縣界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⑦相鄰縣(區)交界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⑧需要市森防辦協調支援的森林草原火災;

⑨其他應當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6.應急響應

6.1縣級層面前指設置

森林草原火災突發性強,火場態勢變化快,情況復雜,且火場一般地處偏遠,撲火過程需要屬地政府有關領導靠前指揮,成立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前線指揮部(以下簡稱前指)。對重點火險區或威脅重要目標的火災應立即設立撲火前指;火場較多或火場范圍較大,可設立一個撲火總指揮部和若干戰區分前指;對發展蔓延威脅不大、短時間能撲滅的火災可由專業森林草原消防隊長全權負責指揮撲救;前指地點應在距火場較近、交通方便、通訊暢通、有生活依托之地。撲火前指規格依據火情而定。

6.1.1前指的設立

發現森林草原火災后,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本地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進行處置,成立由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任指揮長的撲救前線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撲火前指應盡量設在靠近火場、環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暢通、便于后勤保障的地方,辦公地點應有明顯標志,工作人員應佩戴專門的袖標或胸簽。

當同一地區發生多起火災,或者一個火場發展為多個火場時,可設立一個撲火總前指,并設立相應的分前指。

6.1.2撲火前指的組成及職責任務

撲火前指是火災撲救的決策指揮機構,負責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趨勢,制定撲救方案;組織撲火力量,科學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向社會及時發布火情及撲救信息。

6.1.2.1撲火前指的組成

撲火前指一般由縣政府領導,有關鄉(鎮)、部門和參戰部隊負責同志組成。

撲火前指總指揮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

撲火前指副總指揮縣森防指成員單位和軍地主要參戰力量負責同志。

撲火前指總調度長縣森防辦主任。

新聞發言人主管新聞宣傳的黨政負責同志。

撲火前指視情下設撲救指揮組、綜合材料組、力量調配組、火情偵察組、通訊信息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火案調查組、氣象服務組、救護安置組、撲火督查組、醫療救護組。

6.1.2.2撲火前指的職責任務

總指揮統籌火場的組織撲救工作,組織制定撲救方案,調度指揮各方力量對火災實施有效撲救,處置緊急情況。必要時,可以對不服從指揮、貽誤戰機、工作失職的有關人員就地免職,后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其相應責任。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落實各項具體工作任務。

總調度長負責撲火前指的工作協調,督促落實撲火前指的有關指令、各項工作方案和撲救措施,及時匯總火場綜合情況并組織起草綜合調度情況報告。

新聞發言人組織有關媒體做好采訪報道工作,適時發布官方信息,回答媒體提問,正確引導輿情。

撲救指揮組負責調度火場情況,標繪火場態勢,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撲救措施,檢查驗收火場。

綜合材料組負責撲火前指的文秘工作,起草有關文字材料和情況報告。

力量調配組負責火場撲救人力物資的統計和調配,協調落實公路、鐵路運輸等事宜。

火情偵察組負責火場偵察,分析火場態勢,提出撲救建議。

通訊信息組負責建立火場通信聯絡,統一協調、劃分通訊頻道和指定呼號,保持撲火前指聯絡暢通。

宣傳報道組負責聯系新聞記者,協調做好撲火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后勤保障組負責火災撲救期間所需食品、被裝、機具、油料等后勤物資的組織和配送。

火案調查組負責火因調查、火案查處及撲火前指安全保衛工作。

氣象服務組協調氣象部門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做好人工增雨工作。

救護安置組負責協調救護傷病員和安置災民工作。

撲火督察組負責督辦各項撲火任務的落實情況。

醫療救護組組織調派醫療衛生應急隊伍,協調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森林草原火災傷病員醫療救援和相關區域衛生防疫等工作;根據需要設置臨時醫療點或組派巡回醫療隊,為火場撲救人員和群眾提供醫療衛生保障。

撲火前指可根據工作實際,對前指崗位設置進行調整。

6.1.3撲火前指的機制運行

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決策指揮機構,負責調度現場撲火力量、資源和物資,所有參加撲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指的統一組織和指揮。撲火前指組成人員由參戰各方主要或主管領導參加,在前指總指揮統一領導下,落實責任,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統一作戰部署,統一號令,統一行動。為確保前指發出的作戰命令得到堅決貫徹執行,避免各自為戰,規定以下9項工作制度

6.1.3.1例會制度。撲火前指適時召開例行會議,匯總信息、通報情況、總結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行動計劃。

6.1.3.2會商制度。充分利用衛星監測、無人機觀測、地面巡視等手段,全面了解火場情況,由總調度長適時組織參戰力量和有關專家對火場動態及發展趨勢進行會商,提出工作建議。

6.1.3.3通訊制度。各分前指和參戰力量應保持通訊設備完好,隨時與撲火前指保持通訊聯系,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報告,未經撲火前指批準,不得關閉通訊設備或隨意占用通信頻道。

6.1.3.4火情報告制度。撲火前指應定時報告火災撲救情況及火場態勢。

6.1.3.5宣傳報道制度。新聞報道應以火場新聞發言人提供的火場態勢和撲救進展等官方權威信息為依據,稿件須經新聞發言人審核并報撲火前指審查。

6.1.3.6后勤保障制度。原則上,所有參加撲火的隊伍應自備3天的給養和油料;3天后的給養,由撲火前指統一協調供給;當地鄉(鎮)要保障撲火前指的給養、宿營和辦公條件,切實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6.1.3.7安全保障制度。撲火前指要充分考慮撲火人員和受威脅居民地安全,戰前動員時要明確安全防范事項和避險措施。

6.1.3.8責任追究制度。明確各參加撲火單位任務,責任落實到帶隊領導;由于領導不力、責任不落實、不服從命令等造成貽誤戰機、火場失控、復燃跑火、人員傷亡的,追究帶隊領導責任。

6.1.3.9火場驗收制度。明火撲滅后,撲火隊伍和清理看守火場隊伍要辦理交接手續;要組織人員分段包干清理和看守火場,原則上看守24小時;負責看守火場的單位要向撲火前指提出驗收申請,由撲火前指對火場進行全面驗收,達到“無殘火、無暗火、無煙點”的標準;確保不死灰復燃,清理看守人員方可撤離火場。

6.2森林草原火災分級應急響應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6.2.1Ⅳ級應急響應。

6.2.1.1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后,屬地鄉(鎮)政府立即組織開展撲救工作。縣森防辦密切關注火災發展,掌握火災動態,報縣森防辦主任。經屬地鄉(鎮)政府全力撲救,火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威脅自然保護區、林區林場、風景名勝區及飛播造林、集中連片工程區等重要地區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6.2.1.2啟動程序。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縣森防辦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縣森防指提出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縣森防指第一副總指揮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6.2.1.3應急響應措施。縣森防指第一副總指揮任撲火總指揮,統一組織、協調火災撲救工作。

縣森防辦密切關注火情,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加強衛星林火監測,掌握并及時報告火場發展趨勢,根據火場發展態勢,做好火災進一步蔓延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6.2.1.4應急響應終止。森林草原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縣森防指第一副總指揮決定終止Ⅳ級應急響應。

6.2.2Ⅲ級應急響應。

6.2.2.1啟動條件。出現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①發生1人以上重傷,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火場持續6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有可能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威脅鄰縣(區)的森林草原火災;

⑤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⑥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⑦重點鄉鎮(宋家莊鎮、草溝堡鄉、柏樹鄉、常寧鄉、下宮村鄉、桃花鎮)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⑧需要縣森防指協調的森林草原火災。

6.2.2.2啟動程序。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縣森防辦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縣森防指提出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縣森防指常務副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6.2.2.3應急響應措施。縣森防指常務副總指揮擔任撲火總指揮統一組織、協調火災撲救工作。縣森防指設立綜合協調、搶險救援、醫療救助、火情監測、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會治安等工作組,組織實施火災撲救相關工作。

在Ⅳ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措施

縣森防辦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加強衛星火情監測,及時編寫火情信息,分析研究火情,協助指導火災撲救;視情請示撲火總指揮,派出以縣森防辦主任為組長的赴火場工作組,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根據需要,協調相鄰鄉(鎮)做好森林草原消防半專業隊伍增援工作;協調縣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縣消防救援大隊進行支援;發布森林草原高火險預警。

6.2.2.4應急響應終止。森林草原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縣森防指常務副總指揮決定終止Ⅲ級應急響應。

6.2.3Ⅱ級應急響應。

6.2.3.1啟動條件。出現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①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火場持續8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自然保護區、林區林場、風景名勝區及飛播造林、集中連片工程區的森林火災;

⑤鄰縣(區)交界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⑥需要縣森防指協調的森林草原火災。

6.2.3.2啟動程序。火災發生后,縣森防辦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縣森防指提出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縣森防指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6.2.3.3應急響應措施。由縣森防指總指揮任撲火總指揮,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

在Ⅲ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措施

縣森防辦及時調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災最新情況,組織火情會商,研究火災撲救措施;視情請示縣森防指總指揮,派出以縣森防指常務副總指揮為組長的赴火場工作組,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協調相鄰鄉(鎮)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半專業隊伍進行支援;協調縣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縣消防救援大隊進行支援;縣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實況服務,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請求市森防指派出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消防救援隊伍進行支援;請求市森防指飛機增援滅火。

6.2.3.4應急響應終止。森林草原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縣森防指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應急響應。

6.2.4I級應急響應。

6.2.4.1啟動條件。出現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I級應急響應

①發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0人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②火場持續12小時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災;

③嚴重威脅居民區或重要設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災;

④燒入鄰縣(區)且危險性大的森林草原火災;

⑤森林草原火災初判達到較大森林草原火災;

⑥需要縣政府協調的森林草原火災。

6.2.4.2啟動程序。火災發生后,縣森防辦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縣政府提出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建議,由縣森防指總指揮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6.2.4.3應急響應措施。由縣森防指總指揮任撲火總指揮,組織開展火災撲救工作。

在Ⅱ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縣森防指總指揮率領常務副總指揮或第一副總指揮和相關的成員單位領導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縣政府撲救前線總指揮部,開展森林草原火災撲救;配合市森防指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縣森防指向成員單位統一發布災情,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開展工作;縣森防指從全縣抽調專業、半專業撲火隊伍集中全力開展火災撲救,并協調民兵、預備役、武警部隊,派出足夠力量支援撲火工作;縣森防指做好撲火物資增援工作;縣氣象局視情況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縣森防指派出由成員單位參加的督導組,赴全縣督導檢查防火工作;本縣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時,在市森防指的指導下開展火災撲救。

6.2.4.4應急響應終止。森林草原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縣森防指總指揮決定終止Ⅰ級應急響應。

6.3響應措施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縣政府、有關鄉(鎮)政府和成員單位根據撲火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6.3.1撲救火災

屬地鄉(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要立即就近組織力量參與撲救,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各撲救力量在撲火前指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

6.3.2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農牧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草原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6.3.3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醫療應急隊伍實施現場救治。

6.3.4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縣政府或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6.3.5保護重要目標

重要目標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應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確保救援人員安全情況下,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6.3.6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6.3.7發布信息

縣森防指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森林草原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6.3.8火場清理

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后,火災撲救隊伍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清理檢查,按照規定程序將火場移交屬地鄉(鎮)或責任單位看守。

6.3.9應急結束

在森林草原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消除后,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4區域聯防聯治

建立區域間聯防協作機制,為應對區域性森林草原火災提供信息共享與聯動處置保障。

7.綜合保障

7.1后備力量保障

縣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強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建設,并在重點裝備專業隊伍的同時,重視其他應急撲火隊伍的裝備工作,保證有足夠的撲火力量參加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

發生較大森林草原火災時,按照縣森防指要求,組織各鄉(鎮)森林草原撲火應急機動隊伍執行增援任務,協調飛機增援滅火。

7.2資金保障

縣政府應當將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所需支出。

7.3物資保障

縣應急管理局加強縣級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用于支援各鄉鎮撲火需要。各鄉(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本地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鄉級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裝備。

7.4技術保障

氣象部門要為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影響天氣等技術服務;應為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并按照縣森防指的統一安排參加火災現場的滅火技術指導工作。

8.后期處置

8.1火災偵破與評估

公安部門對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等情況進行調查,確保及時查明火災(情)成因,及時對肇事者做出處理。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一般森林草原火災事故掛牌督辦、調查處理(或調查評估)有關工作,林草部門(或委托第三方)對受害森林草原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縣政府提交評估報告,并上報縣森防辦。對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可由市、省或國家森防指發督辦函,督導落實。

8.2工作總結

縣森防指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一般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縣森防指分別向縣政府、市森防指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9.附則

9.1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9.2預案演練

縣、鄉(鎮)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機構要有計劃地開展對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干部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術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向群眾普及避火安全常識。同時,對森林草原消防專業、半專業隊伍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裝備,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后備力量。縣森防辦會同縣森防指成員單位制定應急演練計劃,至少每年進行1次應急演練。

9.3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是蔚縣處置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后由縣森防指定期組織評估,并視情況及時修訂后報縣政府批準。

9.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9.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2

一、總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慣徹《森林防火條例》,對森林防火工作進行深入細致的宣傳,嚴格管火,規范用火,突出對引發森林火災的責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職、瀆職的處罰,積極消除火災隱患,有效減少森林火災發生,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努力維護生態平衡。構建社會和諧。

二、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

組長何黔濤(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組長瞿秋陽(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譚圣國(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何偉(黨委委員、副鄉長)

歐虎(黨委委員、副鄉長)

成員田源(派出所)安興友(黨政辦)

吳道貴(林業站)劉恩均(安監站)

樊清(社會事務辦)羅丹(畜牧站)

李明適(國土所)李軍(林業站)

楊黃艷(農業服務中心)楊永忠(中學)

王羽(中心校)蔣守忠(衛生院)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組

組長瞿秋陽

副組長安興友

成員周中江李堂芳吳道貴李軍

劉恩軍樊清蔣守中楊永忠

后勤保障小組負責火災撲救物資的準備、車輛的協調,發生森林火災時專業撲火人員的調動,并負責上下聯系工作。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利用廣播對森林防火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好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按規定發布森林火災有關信息。對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較好的村組進行典型宣傳。

鄉中心校、各中小學校負責對本校學生進行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以學生帶動家長,用小手牽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派出所負責組織派出所干警參與撲救森林火災,并組織對森林火災案件進行偵破和查處,切實維護火災發生地現場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

安監站參與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傳,參與森林火災的調查取證工作。

林業站負責掌握火災現場情況,向上級反饋現場情況,事后行調查取證工作。

畜牧站負責已辦理草原證的草場上的火災。

衛生院負責制定醫護隊伍組織、醫療衛生設備和有關物資儲備、調集方案,及時組織醫護人員趕赴火場搶救火災中的傷病員,并做好災區中的防疫工作。

鄉直其他各部門根據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積極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災的應急撲救工作。

五、實行包保負責制

以鄉為基礎,以村為根本,以農戶為關鍵,實行鄉包村、村包組、組包戶、戶包林的包保責任制。包保以組為單位,包村民組內所有山頭地塊,如因包保人員變動,后接任人員仍對該組所有山頭地塊進行包保。包保人員對所包村、組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對所包區域進行經常性巡查,建立嚴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從嚴管理林區野外用火,包保人員如下

六、組建專業撲火隊

隊長譚圣國

副隊長何偉歐虎

成員鄉組建專業撲火應急分隊50人。

由鄉統一服裝,統一配置裝備,各村組建義務撲火隊100人,由村支部書記任隊長,村主任、副主任任副隊長。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3

為做好我鄉春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杜絕森林火災、火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森林法》、《貴州省森林防火條例》、《水城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及省、市、區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順場鄉春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確保森林防火宣傳到位,領導機構完善,職責分明,各項保障措施到位;確保我鄉春節期間森林防火形勢穩定,保證森林火情火災零發生。

二、工作重點

時段及區域春節7天(公歷20xx年1月31日—2月6日),我鄉所有林區及林區周邊500米范圍內實行全面管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行為。

三、工作要求

1、春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在鄉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各村要完善相關的領導機構,統籌好村民小組長、護林員等人員參與,劃定防火區,明確責任人,形成環環相扣的工作機制。

2、鄉、村必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春節期間,帶班領導、鄉政府值班人員、村干部、護林員原則上不得外出,并必須做到24小時通訊暢通,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在位。

3、鄉值班人員、各村村干部及護林員要嚴格執行森林防火及時報告制度和火情零報告制度。凡發生森林火警、火災,必須立即向鄉政府辦公室報告,堅決杜絕有火不報、大火小報的行為。

4、一旦發生森林火災,鄉應急值班人員、村干部及護林員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火災現場組織指揮撲救,決不能出現現場無人指揮或指揮不力的問題。在火災撲救中,必須絕對服從現場指揮長的指揮,決不允許未滅先撤,明火撲滅后無人看守火場,造成死灰復燃的現象。

5、鄉、村干部和巡山護林人員應負起森林防火宣傳員和督查員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員宣傳文明祭祖方式,進入墳山主要路口的護林員,負責沒收火種。尤其是各村村干部,必須督促、協助好護林員守好進入林區主要路口稽查卡點的看守和重要區域的巡查工作。

6、村民小組長必須肩負起本組村民小組森林防火工作,宣傳森林防火政策,監督和禁止本村村民小組一切野外用火行為。

7、鄉包村工作組負責所包村森林防火工作的宣傳、調度和督促工作。

四、工作內容

1、責任區域的劃定和明確

各村在統籌好村干部、村民小組長、護林員的基礎上,劃定山頭、路口,把責任區域落實到人頭上,實現網格化森林防火,務必保證劃分和設置的森林防火區域及路口稽查點合理有效,不留盲區死角。

2、森林防火宣傳

各村要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春節期間要召開森林防火專題會議,利用廣播、小喇叭等多種形式進行全面宣傳,不留死角。要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到森林防火工作中。通過“橫到邊,縱到底”的宣傳,形成良好的防火氛圍,充分激起群眾防火熱忱,達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3、野外火源管理

切實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是預防森林火災的根本性措施。尤其是春節祭祖人員的增加,造成火源管控難度大。鄉應急值班人員、村干部和護林員要加強野外巡查,堅決消除一切森林火災隱患。要充分發揮黨員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制定村規民約約束村民野外用火行為。各村務必組織好人員,進行密集巡查,嚴禁一切人員攜帶火種進入林區。重點地段、密集墳區等進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強巡查,做到重點防范,確保萬無一失。春節期間全鄉林區范圍實行森林防火制度,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林區、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燒香燒紙,嚴禁吸煙。

4、加強特殊人群的監管及墳頭的登記

火災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春節期間要重點加強對小孩、精神病人和癡呆人員的監管,實行村委會、家屬雙重監護,杜絕其擅自外出和攜帶火源入山。對密集墳地區域,要在進入墳區的主要路口向前去祭祖的群眾宣傳文明祭祖方式,禁止帶火種進入林區,并作好進入林區的人員登記。

5、火災組織撲救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有關領導必須親臨火場一線靠前指揮。鄉、村干部要迅速組織力量全力撲救,撲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復雜、火勢很難控制的應及時向區、市防火指揮部申請支援。在撲救森林火災時,要把撲火安全放在撲救指揮工作的首位,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學組織群眾上山撲火,并建立撲火安全責任制。嚴禁組織孕婦、兒童和老弱病殘人員直接參加撲救工作,嚴禁安排無撲火經驗的干部帶隊到火場一線指揮撲火,堅決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要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撲救方針,貫徹“快速反應,重兵撲救,一舉全殲”的撲救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保護森林資源。

五、強化督查

1、鄉森林防火指揮部進行不定期不定時抽查,凡發現相關人員脫崗或擅自離崗的將上報鄉紀委處理,護林員擅自脫崗或離崗的,一律免除,因脫崗、離崗造成森林火災的,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對遲報、瞞報、“關門打火”的,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

3、對違反森林防火有關法律法規的,違反防火紀律的人員,要進行責任追究。在追究責任中,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不處理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當地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對因玩忽職守、組織不力、貽誤撲火最佳時機,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法律責任。

六、落實責任

1、明確森林防火責任。包村領導是所包村森林防火的直接領導,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為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包村干部配合抓落實。凡發生森林火災,將依照相關問責制度處理。

2、開展專項督查。春節期間,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將隨機抽查。查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各村值班人員、護林員是否在崗及履職情況。

3、責任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按照《水城區森林防火責任追究辦法》等相關文件進行追究。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4

為切實加強今年清明節期間4月1日—4月4日的檔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檔林火災的發生,保護檔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綠色和諧社會,根據《檔林法》、《檔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市檔林防火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檔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以宣傳為先導,以深化落實責任為重點,實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良好的檔林防火氛圍,全面提高群眾的檔林防火意識。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建立起“領導重視,政府負責,群眾廣泛參與,全社會積極支持”的檔林防火工作新機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墳,確保清明節期間無重大檔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

二、區域管轄

檔林火災的預防與撲救,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由村委會負責,鎮政府協助。各村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把責任落實到山頭地塊,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精心組織,重點布控,真正把各項預防和撲救措施落到實處。村與村交界處發生檔林火災,毗鄰村均要組織力量撲救,做到村村聯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預防為主、積極消滅、消防結合、強化管理、落實責任、依法治火”的方針,克服麻痹松勁思想,認真落實“攻難點、找薄弱、消隱患”的措施,進一步落實檔林防火責任制。

2切實加強領導,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實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負總責,要落實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落實巡查人員,要有村干部帶隊,把每個地段名稱、巡查人員名單、村干部帶班人名單,及時上報鎮黨政辦、林業站。

3、各村要加強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要確保一個主要領導帶班,接到檔林火情報告的要在第一時間向鎮檔林防火指揮部報告,確保信息暢通。

4、各村對本村內的癡、呆、傻人員進行一次排摸登記,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檔林邊緣活動。

5、全鎮中小學全面開展檔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對家長和親屬的檔林防火宣傳作用,確保無煙上墳、文明祭祖。

6、鎮各安全職能部門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開展檔林防火工作,維護正常的檔林防火管理秩序。檔林火災發生后,要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開展火災現場調查,從嚴打擊火災肇事者。

7、各村要利用宣傳欄、標語等形式搞好檔林防火宣傳工作。引導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祭掃。

四、獎懲措施

1、鎮檔林防火指揮部對每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的檔林火災,要查清責任,堅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護林防火巡查員,要堅守崗位,加強巡邏檢查,管好各類野外違章用火。鎮林業站和各村要加強對護林防火巡查人員的管理和監督,發現一次不在崗的,扣發100元補貼,發現二次以上不在崗的,予以辭退。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5

為切實加強我街道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明確各森林防火成員單位任務落實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目標任務

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的目標任務是,確保以村為單位森林火災次數下降,過火面積下降,火災損失下降,確保不出現森林火警、火災頻發局面,確保不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死傷事故,確保國家重點生態公益林,水源涵養林等重點區域不發生一般性森林火災,各村要對“五個確保的總體目標進行細化,并將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深入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

把森林防火宣傳教育作為生態文明教育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進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家庭,切實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宣傳中要采取一村一個防火巡視員,每個進山路口一個禁火牌,每個村口一個禁火牌,一村一個禁火宣傳欄,一村一個防火公約。

三、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重點期內,嚴格實行“五個禁止”禁止攜帶火種及易爆物品進山入林,禁止在林區及林緣100米范圍內吸煙,野炊和上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禁止燒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燒除斷木和枯枝落葉,禁止在林緣燒荒,燒田埂草,燒草木灰,燒稻草,各村社區要加強火情巡查,落實“五個禁止”重點部位和敏感時段,要加大巡查密度,實行全天候巡邏,要加強重點人群的監管,對癡呆,傻和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記,明確監管人,落實監護責任,嚴格管控,林業站工作人員要明確劃分防火責任區,并每天深入到自己的責任區進行巡邏,及時處罰制止野外用火行為。

四、加強野外用火的查處力度

各村社區要從源頭上遏制火災的發生,認真落實分片包干責任制,全面開展火患排查工作,對重點區域多發高發區要切實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增派人員巡護山林,嚴查野外違章用火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真正做到見煙就查,違章就罰,成災就抓,決不能心慈手軟,在防火重點期對街道干部實行查處野外用火責任制。

五、加強值班調度,及時處置火情

森林防火重點期內要堅持24小時值班,加強火情調度,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街道辦組建一支35人以上撲火應急隊伍,撲火工具要備齊,隨時要做好撲救山火的準備。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村、社區干部必須即趕赴火場,科學指揮,及時調足兵力,實施撲救,確保撲火人員安全。

六、嚴格獎懲制度

對野外用火多,森林火災頻繁,燃燒面積大的村,將進行重點查處。對引發山火的肇事者和相關責任領導實行嚴肅的責任追究,凡因擅自脫離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將嚴肅追究責任,并取消年終評先評優資格。

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篇6

20xx年是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關鍵性一年。為做好今年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災發生,降低火災損失,根據《森林防火條例》,省森林防火指揮部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要點有關規定,制定林區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總體思路

圍繞省政府確立的確保年度無重大森林火災目標,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全面加強預防管理、火災撲救、基礎保障工作,重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和《森林火災預案》修訂工作,全面推進森林防火工作專業化、科學化、現代化和規范化進程。

二、工作目標

按照上級規定20xx年度工作目標如下

--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

--森林火災控制率在5公頃/次以下;

--森林火災案件查處率達到85%以上。

三、實施策略

全面實施周密預防、快速反應、重兵撲救的森林火災防控策略,堅決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制度落實

在工作運行中,嚴格落實目標管理制度、一票否決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制度、森林火險預警響應預案制度、森林火災報告制度、森林火災處理制度、定期分析匯報森林火險趨勢制度、督查稽查制度、分片包保制度、巡護搜山制度、火情監測制度、崗位培訓制度、了望工作制度、入山檢查制度、通訊聯絡制度、聯防協作制度、撲火物資管理制度。

五、主要工作任務

(一)加強森林防火責任體系建設。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全責的原則,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和部門齊抓共管的組織領導機制,全面強化監督指導,明確目標,細化責任,建立有力的森林防火組織領導體系。

1.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森林防火責任單位逐級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逐級落實火源管理責任。

2.落實“七長”負責制和“區域聯防”、“十戶聯防”、“省際聯防”等聯防聯保、行政領導包保等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3.落實好各成員單位的森林防火部門分工責任制,()積極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和隱患排查。

4.完善森林防火崗位責任監管制度,強化各類管護人員的崗位責任意識,確保管好火源,及時發現火情。將人員在崗履職情況作為森林防火檢查和隱患排查的重中之重,發現漏崗和在崗不盡職盡責的依法嚴肅處理。

(二)積極推進依法治火。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各項法規制度,大力推動依法治火工作,把森林防火工作切實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

1.建立健全預警響應、火災撲救、用火監管、火情監測、聯防包保、行政問責、物資儲備等各項規章制度,全面實施依法治火。

2.根據單位領導任職變化,及時調整森林防火行政領導問責制主要責任人名單,嚴格落實森林防火問責機制,重點追究遲報、瞞報火情和火情處置不當以及因火源管理措施不到位引發森林火災相關人員的責任。

3.森林公安機關要重點加大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力度,火災發生后,森林公安機關要快速介入火災案件查處,提高火災案件查處率。要依法嚴肅追究火災肇事者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嚴格野外火源管控。堅持預防為主,嚴管野外火源,嚴查火災隱患,依法做好野外用火審批,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和重點人群的監管,切實從源頭上減少火災發生。

1、森林防火聯防指揮部要制定出詳細的野外用火管理、審批和組織實施等有關制度,細化用火管理和處罰規定,全面規范用火行為。

2、加強對農事用火的監管。重點發揮鄉鎮、村社組織和林場各類森林防火管護人員的作用,全面做好農事用火監管工作。森林防火區內嚴禁實施農事用火、林內剩余物燒除及草甸子清理燒除等用火行為;非森林防火區農事用火也要以鄉鎮、林場為單位由森林防火指揮聯防指揮部集中審批和組織,杜絕隨意用火現象。

3.在持續性高火險和火災多發時段,要認真執行省政府20xx年森林防火命令。森林防火指揮聯防指揮部要落實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各單位要采取增設臨時防火檢查站、增加巡護員、加大巡護密度等超常規措施,確保野外火源監管無疏漏。特別是要對癡、呆、傻以及林政處罰人員、情緒不穩定等人員,逐一排查登記,落實監護責任,重點管理。

4.加強對重點部位和重點時段的監管。要加強清明、五一、十一等重點時段的森林防火監管,在巡護力量安排、設施設備保障、撲火預案部署等方面重點予以考慮。要強化森林旅游景區的森林防火監管工作,加大宣傳力度,強化旅游沿線管理,確保景區的森林防火安全。

5.加強防火檢查和隱患排查。森林防火聯防指揮部要按時開展森林防火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發現隱患立即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消除隱患。

(四)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加大自身投入力度,全面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

1.加強火情了望體系建設。從加強監測手段入手,著力提高火情發現率。

2.確保森林防火通信暢通。對現有森林防火通信設備進行全面測試,對存在的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徹底解決。各部門、各單位要制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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