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法律職業資格之法律職業主觀題真題練習高能A卷帶答案
大題(共10題)一、(2009年)材料:1840年鴉片戰爭前,以自然經濟為基礎的中國農業社會是封閉保守的。鴉片戰爭后,中國的封建法律面臨挑戰。清朝統治者迫于內外壓力,于20世紀初下詔修律,以收回領事裁判權為契機,法的現代化從制度層面上在中國正式啟動。新中國成立后60年來,伴隨著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偉大進程,中國法的現代化以社會主義的民主法制為建設目標,歷經曲折考驗,取得巨大成就。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社會主義的法治思想和觀念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總結凝練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地指引中國法治現代化建設不斷發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個至上”重要觀點為精神實質和根本原則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問題:請結合中國法治現代化發展進程,簡答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三個至上”重要觀點的認識。答題要求:1.觀點正確,表述完整、準確;2.不少于400字。【答案】二、1995年7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與藍某共謀搶劫,藍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趙某的行蹤后,二人決定在同年7月13日晚20點攔路搶劫趙某的財物,當晚19點55分,洪某到達了現場,但沒有發現藍某。趙某出現后,洪某決定獨自搶劫趙某。于是,洪某使用事先準備的兇器,擊打趙某的后腦部,導致趙某昏倒在地,不省人事。藍某此時到達了現場,與洪某一并從趙某身上和提包中找出價值2萬余元的財物。隨后藍某先離開了現場,洪某以為趙某已經死亡,便將趙某扔到附近的水庫,導致趙某溺死(經鑒定趙某在死亡前頭部受重傷),公安機關一直未能破案,洪某逃至乙市,化名在某保險公司做保險代理。2016年9月,洪某被保險公司辭退后回到甲市,由于沒有經濟來源,洪某打算從事個體經營。洪某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從A銀行貸款30萬元用于經營活動,但由于經營不善而虧損。為了歸還貸款,洪某想通過租車用于質押騙取他人借款。洪某從B汽車租賃公司員工錢某那里得知,所有的汽車都裝有GPS系統,如果租車人沒有按時歸還,B公司就會根據GPS定位強行將汽車收回。洪某心想,即使自己欺騙了B公司,租期屆滿時B公司也會將汽車收回,因而不會有財產損失。于是,洪某于2017年3月12日以真實身份與B公司簽訂了租車協議,從B公司租了一輛奧迪車,約定租車一周,并在租車時交付了租金。租到車后,洪某偽造了車輛行駛證與購車發票,找到C小貸公司借款50萬元,小貸公司老板孫某信以為真,將奧迪車留在公司(但沒有辦理質押手續),借給洪某50萬元。洪某歸還了A銀行的30萬元貸款本息。一周后,B公司發現洪某沒有歸還車輛,便通過GPS定位找到車輛,并將車輛開回。孫某發現自己上當后報警。公安機關以洪某犯詐騙罪為由在網上通緝洪某。洪某看到通緝后,得知公安機關并沒有掌握自己1995年的犯罪事實,便找到甲市環保局副局長白某,請白某向公安局領導說情,并給白某5萬元現金。白某向公安局副局長李某說情時,李某假裝答應大事化小,同時從白某處打聽到洪某的藏身之處。隨后,李某帶領公安人員抓獲了洪某。洪某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對C小貸公司的詐騙事實,但否認自己對B公司構成合同詐騙罪,也沒有交代1995年的犯罪事實,但主動交代了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另一起犯罪事實,并且檢舉了黃某與程某的一起犯罪事實。洪某主動交代的另一起犯罪事實是:2016年10月5日,洪某潛入某機關辦公室,發現辦公桌內有一個裝有現金的信封,便將信封和現金一起盜走。次日,洪某取出信封中的現金(共8000元)時,意外發現信封里還有一張背面寫著密碼的銀行卡。于是,洪某就對其妻青某說:“我撿了一張銀行卡,你到商場給自己買點衣服去吧!”青某沒有去商場購買衣服,而是用銀行卡從自動取款機里取出了4萬元現金,但沒有將此真相告訴洪某。洪某檢舉的犯罪事實,是其與程某喝酒時由酒后的程某透露出來的:黃某雇請程某傷害黃某的前妻周某,聲稱只要將周某手臂砍成輕傷就行,程某表示同意,黃某預付給程某10萬元,并許諾事成后再給20萬元。程某跟蹤周某后,威脅周某說:“有人雇我殺你,如果你給我40萬元,我就不殺你了,否則我就殺了你。”周某說:“你不要騙我,我才不相信呢!”程某為了從黃某那里再得到20萬元,于是拿出水果刀砍向周某的手臂。周某以為程某真的殺害自己,情急之下用手臂抵擋,程某手中的水果刀正好劃傷了周某手臂(構成輕傷)。周某因患有白血病,受傷后流血不止而死亡。程某不知道周某患有白血病,但黃某知道。程某后來向黃某索要約定的20萬元時,黃某說:“我只要你砍成輕傷你卻把人砍死了,所以20萬元就不給了”。程某惱羞成怒將黃某打成重傷。洪某主動交代的事實與檢舉的事實,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經公安機關進一步訊問,洪某如實交代了自己1995年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雖然知道該犯罪事實,但一直未發覺犯罪嫌疑人)。【問題】請按照案情描述順序分析各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性質,犯罪形態與法定量刑情節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并陳述理由;如就罪行的性質、犯罪形態等存在爭議,請說明相關爭議觀點及理由,并發表自己的看法。【答案】三、案情:2016年1月10日,自然人甲為創業需要,與自然人乙訂立借款合同,約定甲向乙借款100萬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當日交付。2016年1月12日,雙方就甲自有的M商品房又訂立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中約定:如甲按期償還對乙的100萬元借款,則本合同不履行;如甲到期未能償還對乙的借款,則該借款變成購房款,甲應向乙轉移該房屋所有權;合同訂立后,該房屋仍由甲占有使用。2016年1月15日,甲用該筆借款設立了S個人獨資企業。為擴大經營規模,S企業向丙借款200萬元,借款期限1年,丁為此提供保證擔保,未約定保證方式;戊以一輛高級轎車為質押并交付,但后經戊要求,丙讓戊取回使用,戊又私自將該車以市價賣給不知情的己,并辦理了過戶登記。2016年2月10日,甲因資金需求,瞞著乙將M房屋出賣給了庚,并告知庚其已與乙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一事。2016年3月10日,庚支付了全部房款并辦理完變更登記,但因庚自3月12日出國訪學,為期4個月,雙方約定庚回國后交付房屋。2016年3月15日,甲未經庚同意將M房屋出租給知悉其賣房給庚一事的辛,租期2個月,月租金5000元。2016年5月16日,甲從辛處收回房屋的當日,因雷電引發火災,房屋嚴重毀損。根據甲賣房前與某保險公司訂立的保險合同(甲為被保險人),某保險公司應支付房屋火災保險金5萬元。2016年7月13日,庚回國,甲將房屋交付給了庚。2017年1月16日,甲未能按期償還對乙的100萬元借款,S企業也未能按期償還對丙的200萬元借款,現乙和丙均向甲催要。問題:1.就甲對乙的100萬元借款,如乙未起訴甲履行借款合同,而是起訴甲履行買賣合同,應如何處理?請給出理由。2.就S企業對丙的200萬元借款,甲、丁、戊各應承擔何種責任?為什么?3.甲、庚的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庚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權?為什么?4.誰有權收取M房屋2個月的租金?為什么?5.誰應承擔M房屋火災損失?為什么?6.誰有權享有M房屋火災損失的保險金請求權?為什么?【答案】四、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在平安小區有兩人入室搶劫傷人被抓獲。縣公安局立即組織偵查人員趕赴案發現場,到達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張某(男,25歲)和王某(女,23歲)正被該小區三名業主錢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趙某(被害人的鄰居)看管。經詢問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發現犯罪嫌疑人正要從陽臺離去,于是,被害人抓住張某并大聲叫鄰居幫忙,卻被張某刺傷。隨后,兩名犯罪嫌疑人被隨后趕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與其鄰居趙某抓獲。偵查人員了解了大概案情后決定進行搜查,盡管當時在場的偵查人員均為男性警察,但還是對張某、王某進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幣3,000余元以及手機兩個、筆記本電腦一臺。偵査人員當著見證人趙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張某和王某的面將錢與手機、電腦查點清楚,并開列清單一式二份,單據上由在場所有人簽名。本案經該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依法對張、王二人執行拘留后,偵查人員分別進行了訊問。被害人錢某(女,27歲)被犯罪嫌疑人張某剌了兩下,偵查人員因偵查需要欲對其進行人身檢查,以確定其傷害狀況,但錢某拒絕檢査,偵查人員組織女醫師強制進行了人身檢查,確定為輕傷。由于現場的目擊證人李某、趙某等對二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搶劫行為的具體事實情節陳述不一致,偵查人員便對兩目擊證人同時進行詢問,兩人互相提醒、互相補充,終于作出了一致的陳述。本案偵査終結后,縣檢察院依法向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后,依法公開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證人李某提出審判員甲與被告人張某是小學同學,因此申請甲回避,審判長宣布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在平安小區有兩人入室搶劫傷人被抓獲。縣公安局立即組織偵查人員趕赴案發現場,到達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張某(男,25歲)和王某(女,23歲)正被該小區三名業主錢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趙某(被害人的鄰居)看管。經詢問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發現犯罪嫌疑人正要從陽臺離去,于是,被害人抓住張某并大聲叫鄰居幫忙,卻被張某刺傷。隨后,兩名犯罪嫌疑人被隨后趕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與其鄰居趙某抓獲。偵查人員了解了大概案情后決定進行搜查,盡管當時在場的偵查人員均為男性警察,但還是對張某、王某進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幣3,000余元以及手機兩個、筆記本電腦一臺。偵査人員當著見證人趙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張某和王某的面將錢與手機、電腦查點清楚,并開列清單一式二份,單據上由在場所有人簽名。本案經該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依法對張、王二人執行拘留后,偵查人員分別進行了訊問。被害人錢某(女,27歲)被犯罪嫌疑人張某剌了兩下,偵查人員因偵查需要欲對其進行人身檢查,以確定其傷害狀況,但錢某拒絕檢査,偵查人員組織女醫師強制進行了人身檢查,確定為輕傷。由于現場的目擊證人李某、趙某等對二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搶劫行為的具體事實情節陳述不一致,偵查人員便對兩目擊證人同時進行詢問,兩人互相提醒、互相補充,終于作出了一致的陳述。本案偵査終結后,縣檢察院依法向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后,依法公開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證人李某提出審判員甲與被告人張某是小學同學,因此申請甲回避,審判長宣布2010年12月24日凌晨,某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在平安小區有兩人入室搶劫傷人被抓獲。縣公安局立即組織偵查人員趕赴案發現場,到達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張某(男,25歲)和王某(女,23歲)正被該小區三名業主錢某(被害人)、李某(被害人的丈夫)和趙某(被害人的鄰居)看管。經詢問被害人得知,被害人到家即發現犯罪嫌疑人正要從陽臺離去,于是,被害人抓住張某并大聲叫鄰居幫忙,卻被張某刺傷。隨后,兩名犯罪嫌疑人被隨后趕到的被害人的丈夫李某與其鄰居趙某抓獲。偵查人員了解了大概案情后決定進行搜查,盡管當時在場的偵查人員均為男性警察,但還是對張某、王某進行了人身搜查,并搜得人民幣3,000余元以及手機兩個、筆記本電腦一臺。偵査人員當著見證人趙某、李某以及犯罪嫌疑人張某和王某的面將錢與手機、電腦查點清楚,并開列清單一式二份,單據上由在場所有人簽名。本案經該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依法對張、王二人執行拘留后,偵查人員分別進行了訊問。被害人錢某(女,27歲)被犯罪嫌疑人張某剌了兩下,偵查人員因偵查需要欲對其進行人身檢查,以確定其傷害狀況,但錢某拒絕檢査,偵查人員組織女醫師強制進行了人身檢查,確定為輕傷。由于現場的目擊證人李某、趙某等對二名犯罪嫌疑人實施搶劫行為的具體事實情節陳述不一致,偵查人員便對兩目擊證人同時進行詢問,兩人互相提醒、互相補充,終于作出了一致的陳述。本案偵査終結后,縣檢察院依法向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受理后,依法公開審理。在審理過程中,證人李某提出審判員甲與被告人張某是小學同學,因此申請甲回避,審判長宣布休庭,由院長作出了回避決定。審判結束后,經合議庭評議,判處被告人張某和王某犯搶劫罪,分別判處張某、王某有期徒刑9年、7年。被害人錢某認為判決太輕,因此,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問題:本案訴訟程序有何不當之處?請說明理由。【答案】五、案情:A公司總經理鄭某與B公司進行一項合同的談判,雙方簽訂合同后,鄭某參加了B公司舉行的晚宴。由于鄭某不勝酒力,很快便有些醉意,于是被其秘書劉某和司機楚某架到車上,準備送其回家。車行至市區以后,由于司機楚某注意力不集中,將前方騎自行車的李某撞倒,楚某趕緊剎車,但由于路面過滑,剎車不及,致使車從李某身上軋過,劉某見此狀況,勸說楚某下車救人,但鄭某則讓楚某趕快開車跑,說如果下車就麻煩了。楚某很害怕自己撞了人要承擔責任,所以聽了鄭某的話,慌忙駕車逃走。由于過度緊張,楚某車速非常快,經過好幾個紅燈路口,均不減速,最后在行駛到一岔路口時,將一名正過人行橫道的小孩撞死。其后,楚某仍駕車逃跑,終于在一個城郊的路邊停了下來。劉某勸他趕快去公安機關自首,但遭到楚某的拒絕,劉某開門便想下車,但楚某為了不讓劉某下車,馬上開動了汽車。由于慣性,劉某摔下車,頭撞到路邊的臺階,當場死亡。后楚某和鄭某被公安機關逮捕,而被撞人李某由于未能得到及時搶救而死亡。問題:1.楚某第一次撞人的行為構成何種罪?為什么?2.楚某第二次撞人的行為構成何種罪?為什么?3.材料中鄭某是否存在犯罪行為?為什么?4.楚某對于劉某的死亡是否應承擔刑事責任?為什么?【答案】六、材料一:2019年3月1日出版的第5期《求是》雜志發表了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文章《在新的起點上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文章指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部署,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改革。在新的起點上深化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促進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推進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范化,為新時代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供重要制度保障。材料二: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12月13日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體學習時講到.經過一段時間努力,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已經顯示出多方面成效。一是有利于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通過體制機制創新,我們把行政監察部門、預防腐敗機構和檢察機關反腐敗相關職責進行整合.解決了過去監察范圍過窄、反腐敗力量分散、紀法銜接不暢等問題,優化了反腐敗資源配置,實現了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依規治黨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二是有利于對公權力監督的全覆蓋。我們把所有行使公權力人員納入統一監督的范圍,解決了過去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不同步、部分行使公權力人員處于監督之外的問題.實現了對公權力監督和反腐敗的全覆蓋、無死角。三是有利于堅持標本兼治、鞏固擴大反腐敗斗爭成果。黨的十九大以來,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充分發揮新體制的治理效能,收攏五指,重拳出擊,不敢腐的震懾效應充分顯現,一批腐敗分子投案自首,標本兼治綜合效應更加凸顯。實踐證明,黨中央關于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我們要保持戰略定力.持續深化改革,促進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推進反腐敗工作法治化、規范化,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問題:結合上述材料,談談你對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理解。【答案】七、2010年,X市某區S廣告公司為W咨詢服務公司設計了廣告,根據合同應收取廣告費15萬元,但是W咨詢服務公司因資金周轉不暢,僅支付了10萬元。后S廣告公司多次向W咨詢服務公司催要無果。S公司遂向該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W咨詢服務公司給付余款5萬元。受訴法院受理了此案,經過審理,與2010年10月11日判決被告清償原告余款5萬元,并承擔訴訟費。W咨詢公司不服該區法院的判決,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經審理,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被告W公司仍不服,認為原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于是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其應當向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審査認為:原一審、二審判決確有錯誤,于是裁定撤銷原判決,將案件指令原一審法院再審。1.本案中,W公司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后,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其向髙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作法是否正確?為什么?2.本案中,高級人民法院指令原一審人民法院再審是否合法?為什么?3.高級人民決定再審時同時撤銷原判決的行為是否合法?為什么?4.若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X市該區檢察院發現一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應如何處理?【答案】八、王某與趙某系某鄉農民,一日兩人發生爭執,王某趁趙某不備沖其腰間踢了一腳。趙某被送往醫院后經診斷,認定軟組織損傷,未造成嚴重后果。鄉派出所對此事調查后,對王某作出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長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復議。市公安局以行政復議不能由他人代為提起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過了法定復議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復議。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問題:(1)王某未經復議而直接提起訴訟,法院應否受理?(2)王某委托其兄長提起行政復議是否有效,市公安局應否受理?(3)對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決定如何認定,如果王某對市公安局不予受理的行為不服提起訴訟,法院應作出何種判決?(4)王某能否直接對鄉派出所的行政處罰決定提起訴訟?如果可以,人民法院應作出何種判決?【答案】九、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微生物檢驗技術人員的職業素養與試題及答案
- 童車制造企業生產調度與優化練習考核試卷
- 室外拱形廊道施工方案
- 垃圾運輸防滲漏施工方案
- 2025年【光氣及光氣化工藝】模擬考試題及答案
- 移動通信技術在智慧工廠行業的應用考核試卷
- 項目材料采購的試題及答案
- 2024年花藝師考試的學習方法與技巧試題及答案
- 畜牧業綠色發展政策建議考核試卷
- 紙張表面裝飾技術的創新與發展考核試卷
- DL∕T 5210.4-2018 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規程 第4部分:熱工儀表及控制裝置
- B江水利樞紐工程畢業設計計算書
- HG+20231-2014化學工業建設項目試車規范
- 2024海南中考化學二輪重點專題突破 專題三 流程圖題(課件)
- 急性冠脈綜合征患者健康教育
- 道德與法治賽課一等獎:《勿忘國恥》教學課件(五下)
- 2024年全國初中數學競賽試題含答案
- 任務花式噴泉PLC控制任務課件
- 手術室轉運工人培訓
- MOOC 電子線路分析基礎-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中國大學慕課答案
- 15j403-1樓梯欄桿標準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