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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考試題及答案(標準版)(標準施工方案,可以直接使用,可編輯優秀版資料,歡迎下載)

全中的節奏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考試題及答案(標準版)(標準施工方案,可以直接使用,可編輯優秀版資料,歡迎下載)一.填空題1.重力式橋墩由()、()、()三部分組成.2.灌注樁當中,護筒埋設的平面位置允許偏差為(),豎直傾斜度不大于()。3.水域中護筒設置應嚴格注意()、()、()均需符合規范要求。4.換漿清孔法適用于()循環鉆孔樁的()。5.無論采用何種方法清孔,在清孔排渣時,必須注意保持()防止坍孔。6.水下砼配制,粗集料宜優先采用(),細集料宜采用級配良好的().7.鉆孔樁導管其內徑為(),視樁徑大小而定,使用前應進行()和()。8.鋼筋接頭采用搭接電弧焊時接頭()保持一致,焊接長度雙面焊為不應小于(),單面焊不應小于()。9.水下砼拌和物運至灌注地點時,應檢查其()和()等,如不符合要求,應進行二次拌和,二次拌和后如不符合要求時,將不得使用。10.砼的抗壓強度應以邊長為()的立方體尺寸標準試件測定.11、配合比設計的主要任務是選好()、()、和()這個參數。12、橋梁一般由()、()、和()組成.13、樁基礎根據施工方法不同可分為()、()、()。14、橋梁墩臺主要由()、()、和()組成。15、公路橋梁上常用的墩臺形式大體上可以歸納為:()及().16、加固土樁的固化材料一般為()或().17、對于采用就地灌注鉆孔樁和挖孔樁的結構物,監理工程師可選擇工程用樁做()試驗,以檢驗();也可要求在工地附近的其它指定地點進行()試驗,其目的是為了()。二.選擇題1.深水處的護筒內徑至少應比樁徑大。A.20-40㎝B.30—40㎝C.40-50㎝2.鉆孔灌注樁的護筒高度宜高出地面或水面。A.30㎝B.20㎝C.100㎝D.150㎝3.水下砼在灌注過程中,導管的埋深宜控制在.A.2-4mB.2-5mC.2—6m4.水下砼在灌注時應保持足夠的流動性,其坍落度宜為.A.18-22㎝B.16-20㎝C.20-24㎝5.袋裝水泥在運輸和儲存時應防止受潮,堆放高度不宜超過()袋.A.8B.10C.156.水下砼的水灰比宜采用.A.0.4-0。5B.0。5-0.6C.0.6-0.77.灌注的樁頂標高應比設計高出一定高度,一般為。A.0。3-0。.4mB.0.4-0。8mC.0。5-1。0m8.水下砼的每立方米水泥用量不宜小于()。A.250kgB.300kgC.350kg9.水泥如受潮,或存放時間超過()個月,應重新取樣檢驗,并按其復檢結果使用。A.1B.2C.310.C30以下標號的砼其砂的含泥量為。A.≤5B.≤4C.≤311.泵送砼配合比最小水泥用量為.A.280300kg/m3B.300320kg/m3C.320350kg/m312.砼的水泥用量一般不超過。A.450kg/m3B.500kg/m3C.550kg/m313.當張拉中使用的千斤頂使用超過或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現象時,應重新校驗。A.5個月或200次B.6個月或200次C.5個月或300次14.電弧焊縫所需長度按焊縫厚度h不小于()d,焊縫寬度不小于()d.A.0。3B.0。5C.0.7D.0。915.當空氣濕度大于70或鹽分過大時暴露條件下,未采取防腐蝕措施的預力筋在安裝后至壓漿時的容許間隔時間為。A.7dB.15dC.20d16.孔道壓漿的水泥漿稠度宜控制在()之間。A.16-18秒B.16—20秒C.14-18秒17.為保證管道中充滿灰漿,在關閉出漿口后,應保持應小于0.5Mpa的穩壓期,該穩壓期不宜小于().A.1minB.2minC.3min18.鉆孔灌注樁實測項目中排架樁的樁位允許偏差為。A.100mmB.50mmC.30mm19.后張法實測項目中,張拉伸長率允許偏差為。A.±6B.±8C.±520.用于孔道壓漿的水泥漿調制至灌入孔道的延續時間視差值情況而定,一般不宜超過().A.30minB.3045minC.45min21、在橋梁施工中,若要進行構件預制,則預制場地由選擇A、承包人B、業主C、監理D、承包人和業主協商22、下面對沉入樁的施工要求不正確的是A、承包人在沉樁之前,應通知監理工程師B、沉樁前一切準備,并請監理工程師檢查C、其施工組織方案由承包人自行決定D、如有質量疑問,監理工程師應選用無破損檢驗方法23、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橋臺的回填壓實度標準為A、90B、93C、95D、9824、在灌注過程中,導管的埋置深度宜控制在A、3-7mB、1-5mC、2—6mD、4—8m25、在澆筑一般體積的結構物時(如基礎、墩臺等),每一單元結構物應制取()組試件A、1B、2C、3D、426、下列不屬于明挖基礎的形式是A、剛性擴大基礎B、單獨或聯合基礎C、條形基礎D、沉井基礎27、空心板是由()來受剪應力A、箍筋B、主筋C、斜筋D、橫向水平筋28、當圖紙內有關施工說明與規范規定有矛盾時,應A、按照規范的規定進行施工B、按照圖紙內的施工說明進行施工C、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或規定D、重新設計圖紙29、鉆也孔灌注樁的質量缺陷,以下哪個不是A、斷層B、夾層C、縮徑D、傾斜0。5%30、以下是砼施工當中插入式振搗器的振搗方法,哪個錯誤A、振搗器插入砼或拔出時速度要慢B、插入式振搗器移動間距不得超過有效半徑的1。5倍C、應盡可能地避免與鋼筋和預埋件相接觸D、振搗密實的標志是混凝土停止下沉,不冒氣泡,泛漿表面平坦三.判斷題1、砼拌和物攤鋪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可以中斷。(錯)2、縮縫一般采用假縫形式,縫應做成一條直線,不得有任何中斷。()3、橋梁基礎在施工過程中,如地質情況有變化而需要進行補充鉆探,則經報請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承包人可進行補充地質勘探并取樣作必要的試驗。()4、水泥砼橋面鋪裝在澆筑砼的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后,才可開放交通。()5、結構物的回填可以用草皮土,垃圾和有機土算。(錯)6、由施工過錯而引起的樁長,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7、就地灌注樁和挖孔樁必須做檢驗荷載和破壞荷載的試驗(錯)8、預應力的張拉工作必須監理工程師在場時進行。()9、砼拌和物的運輸,宜采取自卸機動車運輸.()10、預制構件的起吊、運輸、裝卸和安裝過程中的應力應始終小于設計應力。()11、高強混凝土是指強度等級C50及以上的混凝土。×12、當采用獨立坐標系、抵償坐標系時,不必確認與國家坐標系的轉換關系。(×)13、加密網應按一級GPS測量精度施測,其精度應保證最弱相鄰點點位中誤差小于±10mm。14、受拉區內HPB235鋼筋綁扎接頭的末端可不做彎鉤.×15、鋼筋與模板之間設置的墊塊,制作厚度不應出現負誤差,正誤差應不大于1mm。16、鋼絲分批檢驗時每批質量應不大于50t。×17、后張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或構件的所有管道均應在每個頂點設排氣孔及需要時在每個低點設排水孔。18、預應力筋張拉錨固后,孔道應盡早壓漿,且應在48h內完成,否則應采取避免預應力筋銹蝕的措施。19、采用集水坑排水時,排水設備的排水能力宜為總滲水量的3倍.×20、在混凝土中埋放片石時,氣溫可低于0℃。×21、各類砂漿均宜采用機械拌和,拌和時間宜為3~5min。22、大跨度拱橋懸澆拱圈時,應對拱肋在懸臂狀態下的控制工況進行壓屈分析計算,其壓屈穩定系數應大于3.×23、涵洞施工完成后,砌體砂漿或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80%時,方可進行涵洞洞身兩側的回填。×24、斜拉橋拉索索力實測值與設計值的偏差不宜大于5%,超過時應進行調整.25、采用抗凍砂漿砌筑砌體時,抗凍砂漿使用時的溫度可低于5℃,但不得低于3℃。×四.簡答題1砼配合比設計要達到什么目標?答:所設計的混合料組成在強度上滿足設計要求,抗裂性達到最優切便于施工,而配合比設計的原則使結合料劑量合理。盡可能采用綜合確定及集料應有一定的級配。2按照組成材料和施工方法的不同,水泥砼可分為幾種類型?答:無筋砼,碾壓砼,鋼筋砼,連續配筋砼,預應力砼,鋼纖維砼.3監理工程師如何處理鉆孔灌注樁中的缺陷答:1,如果樁不符合規定要求,或在施工中遇到異常情況,監理工程師有理由認為樁的質量應采取監理認可的補救措施或者予以廢棄.2廢棄的樁,應由一根或多根另增加的樁代替,增加數量,位置以及因增加樁而引起的基礎尺寸改變應由承包人提出,經監理工程師批準。3由于施工過錯而引起的樁長的增加,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4簡支梁連續措施,橋面水泥砼鋪裝層出現裂縫的主要原因分析及預防。答:橋面水泥砼鋪裝出現裂縫的主要原因:1橋面板下面的支座松動2鉸縫砼未振搗密實3水泥砼配合比不合理4施工中未按照施工規范施工等5鋼筋搭接焊外觀質量如何檢測?答:應在接頭清渣后逐個進行目測或量測,檢查結果符合下列要求。①.焊縫表面平整,不得有較大的凹陷,焊瘤.②.接頭處不得有裂紋.③.咬邊深度、氣孔、夾渣的數量和大小及接頭偏差不得超過規定數(咬邊深度0。5㎜,焊縫厚度0—-+0。05d,焊縫寬度0—-+0。1d,焊縫長度—0。5d)6振搗砼的密實度的標志是什么?答:標志是砼停止下沉,不再冒出氣泡,表面呈現平坦,泛漿。7簡述鉆孔灌注樁成孔后至灌注前的控制檢測項目?答:成孔后必須清孔,測量其孔徑,孔深、孔位及復查鋼筋籠的尺寸和焊接質量、長度等,最后測其沉渣厚度和泥漿三大指標,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后,再灌注水下砼.8案例分析:某地區在工程的檢查中發現某工程的大量灌注樁樁頭出現夾泥,樁頭砼松散,甚至部分露筋?請各位就該情況的造成原因進行分析,再分別列出該情況應該做的控制手段?答:原因有以下幾點:1.灌注樁的清孔未清好。造成泥漿比重過大,沉渣過厚引起的。2.澆筑到最后10m時,未及時提高料斗高度,落差可能不足,砼沖擊能過小未能擠密樁頭砼而引起的。3.砼的坍落度未能控制好,過小、流動性差、不能擠密砼;過大,容易造成砼離析。4.砼澆筑高差不足。5.接樁時,樁頭未按要求清理干凈。主要控制手段:1.做好清孔工作,按要求檢測各項指標.2.澆筑到最后10m時,要保證砼的落差有4——6m。3.控制好砼的質量.4.澆筑高度要比樁頭設計標高高出0。5—-1m.5.做好樁頭清理工作。名詞解釋:1.灌注樁:2.摩擦樁:3.支承樁:4.大體積砼:5.后張法:6.先張法:7.伸縮縫:8.施工縫:9.預拱度:10。圍堰:1.在地基中以人工或機械成孔,在孔中灌注砼而成的樁。2.主要靠表面與地基之間的摩擦力支承荷載的樁。3.主要靠樁的下端反力支持荷載的樁.4.現場澆筑的最小邊尺寸為13m,且必須采取措施以避免水化熱引起的溫差超過25℃的砼。5.先澆筑砼,待達到規定強度后再張拉預應力筋,以形成預應力砼構件的施工方法.6.先在臺座上張拉預應力鋼材,然后澆筑砼,形成的預應力砼構件的施工方法.7.為減輕材料膨脹對建筑物的影響而在建筑物中預先設置的間隙。8.當砼施工時,由于技術上或施工組織上的原因,不能一次連續澆筑時而在結構的規定位置留置的搭接面或后澆間隔槽。9.當砼施工時,為抵消梁、拱、桁架等結構,在荷載作用下產生的位移(撓度),而在施工或制造時預留與位移方向相反的校正量。10.用于水下施工的臨時性擋水的設施。選擇題答案:1.A2.A,C3.C4.A5.B6.B7.C8.C9.C10.A11.A12.B13.B14.A,C15.A16.C17.B18.B19.A20.B21-25ACCCB26——-30DACDA填空題答案1.基礎、墩身、墩帽2.5㎝,1%3.平面位置、豎向傾斜、兩節護筒之間的連接質量4.正,摩擦樁5.孔內水頭高度6.卵石,中砂7.20———35㎝,水密承壓,接頭抗拉試驗8.軸線,5d,10d9.均勻性,坍落度10.15㎝11.水灰比用水量砂率12。橋路結果,橋墩和橋臺支座13。沉入樁鉆孔樁挖孔樁14.墩帽墩身基礎15重力式橋墩輕型橋墩16水泥NC8固化劑17檢驗荷載試驗樁的承載力破壞荷載試驗確定樁的設計的合理性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施工測量(路基挖方施工工藝框圖)施工測量護樁邊樁斷面高程中線護樁邊樁斷面高程中線工程師審批工程師審批廢棄土方處理廢棄土方處理測量復核測量復核場地檢查土方處理檢查場地檢查土方處理檢查土方開挖開運土確定運輸路線工程師審批確定開挖工作面劃分挖土工點土方開挖開運土確定運輸路線工程師審批確定開挖工作面劃分挖土工點邊坡整型路面修整工程師審批臨時排水防護交工驗收臨時防護水溝邊坡整型路面修整工程師審批臨時排水防護交工驗收臨時防護水溝土工試驗施工準備土工試驗施工準備工程師檢查施工機械準備測量放線、抄平工程師檢查施工機械準備測量放線、抄平灑水碾壓裝載機裝料、汽車運料清理掘除、挖運灑水碾壓裝載機裝料、汽車運料清理掘除、挖運加寬部份分層填筑、碾壓至與舊路面平壓實度試驗加寬部份分層填筑、碾壓至與舊路面平壓實度試驗整平、灑水、碾壓整平、灑水、碾壓工程師檢查工程師檢查壓實度試驗打中樁、抄平壓實度試驗打中樁、抄平分層填筑整平、灑水、碾壓分層填筑整平、灑水、碾壓自檢各項技術指標自檢各項技術指標申報工程師交驗進入下道工序申報工程師交驗進入下道工序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換填砂礫施工工藝)施工工藝測量挖除換填部位土方N檢驗簽證Y符合設計要求的填料運輸分層碾壓NY檢驗簽證下道工序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砌筑錐坡、流水面、洞口鋪砌砌筑錐坡、流水面、洞口鋪砌整修交驗澆注墻身砼試塊制作試壓壓壓奪蓋板預制吊裝蓋板工程師審核基坑開挖基底處理基礎模板試塊制作試壓澆注基礎砼墻身模板工程師審核工程師審核澆筑墻身砼澆筑墻身砼砼強度達到80%砼強度達到80%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測量放線場地布置測量放線場地布置基礎開挖

下基礎現澆管座安裝圓管出入口現澆防水層施工涵洞回填材料準備竣工圓管預制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天然砂礫底基層施工工藝框圖)路基驗收路基驗收報監理工程師審批準備合格砂礫測量放線天然砂礫調運轉入下道工序報監理工程師審批檢驗、試驗人工修整精平、碾壓粗平、灑水悶料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級配砂礫基層施工工藝框圖)檢驗、試驗檢驗、試驗報監理工程師審批轉入下道工序基層驗收測量放線級配礫石調運粗平、灑水悶料精平、碾壓人工修整報監理工程師審批準備合格集料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水泥穩定砂礫基層施工工藝框圖)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下封層施工工藝框圖)準備工作、材料試驗準備工作、材料試驗開工報告工程師審批灑布封層油及集料自檢進行下一道工序工程師檢查NYNY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土工布施工工藝框圖)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瀝青面層施工工藝框圖)準備工作準備工作工程師檢查鋪筑瀝青砼試驗路段自檢技術指標碾壓攤鋪機攤鋪壓放樣,清掃確定生產配合比指標和相關工藝進行下一段施工工程師審批工程師審批工程師審批自卸車運輸是否達到技術標準材料進場、檢查材料試驗配合比設計拌和廠拌和調整配合比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標志牌施工工藝框圖)定位放線標志牌訂貨土方開挖基礎支模澆筑回填養生監理工程師檢查標志牌組裝安全標志牌調整效驗交驗主要分項工程施工工藝框圖(標線施工工藝框圖)準備工作準備工作安全防護清掃路面材料選擇監理工程師檢查測量放樣涂敷修整檢查交驗目次1總則2術語、符號2.1術語2。2符號3施工前的準備3。1施工準備3。2施工測量3.3施工前的復查和試驗3。4場地清理3.5試驗路段.4路基施工的一般規定4.1基本要求4。2路基施工排水4.3路基施工取土和棄土4.4土方機械化施工5填方路堤的施工5.1一般規定5。2土方路堤的填筑5。3橋涵及其他構造物處的填筑5。4填石路堤5.5土石路堤5.6高填方路堤6挖方路塹的施工6。1一般規定6。2土方路塹的開挖6。3石方的開挖6.4深挖路塹的施工7路基壓實7.1一般規定7.2填方地段基底的壓實7.3壓實機械的要求與選擇7。4填方路堤的壓實7.5路塹路基的壓實7.6橋涵及其他構造物處填土的壓實7。7填石路堤的壓實7。8土石路堤的壓實7.9高填方路堤的壓實8路基排水8.1一般規定8.2地面水的排除8.3地下水的排除8.4高速公路、一級公路的路基排水9特殊地區的路基施工9.1水稻田地區路基施工9。2河、塘、湖、海地區路基施工9。3軟土、沼澤地區路基施工9.4鹽漬土地區路基施工9。5風沙地區路基施工9.6黃土地區路基施工9。7多雨潮濕地區路基施工9。8季節性凍融翻漿地區路基施工9.9多年凍土地區路基施工9。10巖溶地區路基施工9.11滑坡地段路基施工9。12崩坍巖堆地段路基施工9.13膨脹土地區路基施工10季節性路基施工10.1路基的冬季施工10。2路基的雨季施工11路基防護與加固11.1一般規定11。2坡面防護11.3路基沖刷防護11。4其他加固工程12公路綠化工程與環境保護12。1公路綠化工程12.2空氣污染的防治12。3防止水、土污染和流失13路基整修、檢查驗收及維修13。1路基整修13.2檢查及驗收13。3路基維修13。4質量標準附錄A本規范用詞說明附加說明1總則1.0.1為適應我國公路交通發展的需要,確保公路路基的施工質量,特制定本規范.1.0.2本規范適用于各級公路路基工程新建和改建的施工,其他道路路基工程,可參照執行。1。0.3公路路基是公路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具有足夠的穩定性和耐久性,應能承受行車的反復荷載作用和抗御各種自然因素的影響。公路路基工程必須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1.0。4路基工程應推行機械化施工。只有在條件極其困難的三、四級公路,方可采用人工施工,但路基壓實,必須采用碾壓機械。1.0.5路基應按照設計要求施工,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下,應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當地材料和工業廢料.1。0。6路基施工,應在符合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的條件下積極采用經過鑒定的新材料、新技術、新機具和新的檢驗方法。1.0。7路基施工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土地管理法規,應節約用地,保護耕地和農田水利設施。1。0.8公路路基施工應保護生態環境,盡量少破壞原有植被地貌.清除的雜物,必須分別情況,予以妥善處理,不得傾棄于河流水域中。1.0.9公路路基施工,必須貫徹安全生產的方針,制定技術安全措施,加強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1.0。10公路路基工程施工除應按本規范執行外,尚應遵守國家及部頒的有關規范和標準。1。0.11公路路基施工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文件進行。如需變更設計或改變原定施工方案,或采用特殊施工方法時,應按施工管理程序,報請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審批。2術語、符號2.1術語2。1。1路床路床是路面的基礎,承受由路面傳來的荷載。它指的是路面結構層底面以下80cm范圍內的路基部分.路床在結構上分為上路床O~30cm和下路床30~8Ocm。2。1.2填石路堤路基施工中利用石料(包括大卵石)填筑的路堤稱為填石路堤。2。1.3水沉積法在填石路堤施工中,采用灌水的辦法,使砂和細粒料充滿石塊之間的空隙,從而保證填石路堤的強度和穩定。2.1.4土石路堤利用卵石土、塊石土等天然土石混合材料修筑的路堤稱為土石路堤。2.1。5凍結溝寒冷地區為了使地下水迅速凍結而開挖的溝槽。2。1.6保溫溝在寒冷地區的排水溝槽頂部設置一定厚度的保溫覆蓋物,使水流在正溫下流動的溝槽.2。1。7濕陷性黃土受水浸濕后土的結構迅速破壞而發生顯著附加下沉的黃土稱為濕陷性黃土,與之對應的稱為非濕陷性黃土。2。1。8微差爆破在排炮起爆時間上預先設定一個較短的時間差,讓它們依次起爆的爆破方式稱為微差爆破.3施工前的準備3.1施工準備3.1。1路基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在全面熟悉設計文件和設計交底的基礎上,進行現場核對和施工調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根據有關程序提出修改意見報請變更設計。3.1。2根據現場收集到的情況、核實的工程數量,按工期要求、施工難易程度和人員、設備、材料準備情況,編制實施性的施工組織設計,報現場監理工程師或業主批準并及時提出開工報告。重要項目,應編路基施工網絡計劃.3。1.3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解決好通訊、電力和水的供應,修建供工程使用的臨時便道、便橋,確保施工設備、材料、生活用品的供應;設立必要的安全標志.3。2施工測量3。2。1路基開工前應做好施工測量工作,其內容包括導線、中線、水準點復測,橫斷面檢查與補測,增設水準點等。施工測量的精度應符合交通部頒布實施的《公路路線勘測規程》的要求。3.2.2導線復測3.2.2.1當原測的中線主要控制樁由導線控制時,施工單位必須根據設計資料認真搞好導線復測工作。3.2.2.2導線復測應采用紅外線測距儀或其它滿足測量精度的儀器。儀器使用前應進行檢驗、校正。3.2.2。3原有導線點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應進行加密,保證在道路施工的全過程中,相鄰導線點間能互相通視。3.2.3中線復測3。2。3.1路基開工前應全面恢復中線并固定路線主要控制樁,如交點、轉點、圓曲線和緩和曲線的起訖點等.對于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應采用坐標法恢復主要控制樁。3。2.3.2恢復中線時應注意與結構物中心、相鄰施工段的中線閉合,發現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現場監理工程師或業主。3.2.3。3如發現原設計中線長度丈量錯誤或需局部改線時,應作斷鏈處理,相應調整縱坡,并在設計圖表的相應部位注明斷鏈距離和樁號。3.2.4校對及增設水準基點3.2。4.2水準點間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結構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復雜地段宜增設臨時水準點。臨時水準點必須符合精度要求,并與相鄰路段水準點閉合。3。2.4.3如發現個別水準點受施工影響時,應將其移出影響范圍之外,其標高應與原水準點閉合。3.2。4.4增設的水準點應設在便于觀測的堅硬基巖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處,也可設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混凝土樁上.3。2.5路基施工前,應詳細檢查、核對縱橫斷面圖,發現問題時應進行復測.若設計單位未提供橫斷面圖,應全部補測。3。2。6路基放樣3。2。6.1路基施工前,應根據恢復的路線中樁、設計圖表、施工工藝和有關規定釘出路基用地界樁和路堤坡腳、路塹塹頂、邊溝、取土坑、護坡道、棄土堆等的具體位置樁。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離處設立控制樁,其間隔不宜大于5Om。樁上標明極號與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用(一)表示挖方.3.2。6.2在放完邊樁后,應進行邊坡放樣,對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m應復測中線樁,測定其標高及寬度,以控制邊坡的大小。3.2.6。3路基施工期間每半年至少應復測一次水準點,季節凍融地區,在凍融以后也應進行復測。3.2.6。4機械施工中,應在邊樁處設立明顯的填挖標志,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在施工中,宜在不大于200m的段落內,距中心樁一定距離處埋設能控制標高的控制樁,進行施工控制。發現樁被碰倒或丟失時應及時補上。3。2。6.5取土坑放樣時,應在坑的邊緣設立明顯標志,注明土場供應里程樁號及挖掘深度;作為排水用的取土坑,當挖至距坑底O。2~O。3m時,應按設計修整坑底縱坡。3。2。6.6邊溝、截水溝和排水溝放樣時,宜先做成樣板架檢查,也可每隔1O~20m在溝內外邊緣釘木樁并注明里程及挖深.3.2。6.7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所有標志,特別是一些原始控制點。3。3施工前的復查和試驗3。3。1路基施工前,施工人員應對路基工程范圍內的地質、水文情況進行詳細調查,通過取樣、試驗確定其性質和范圍,并了解附近既有建筑物對特殊土的處理方法。3。3.2施工人員應根據設計文件提供的資料,對取自挖方、借土場、料場的路堤填料進行復查和取樣試驗.如設計文件提供的料場填料不足時,應自行勘查尋找.3.3。3挖方、借土場和料場用作填料的土應進行下列試驗項目,其試驗方法按《公路土工試驗規程》辦理。a.液限、塑限、塑性指數、天然調度或液性指數;b。顆粒大小分析試驗;C。含水量試驗;d.密度試驗;e。相對密度試驗;f。土的擊實試驗;g.土的強度試驗(CBR值);h.一級公路、高速公路應作有機質含量試驗及易溶鹽含量試驗.對特殊土,除進行以上試驗外,還應結合對各種土定名的需要,輔以相應的專門鑒別試驗,以確定其種類及處治方法。3。3。4使用新材料(如工業廢渣等)填筑路堤時,除應按相關規范作有關試驗外,還應作對環衛有害成份的試驗,同時提出報告,經批準后方可使用。3.4場地清理3.4。1施工前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公路用地放樣,由業主辦理征用土地手續。施工單位可根據施工需要提出增加臨時用地計劃,并對增加部分進行公路用地測量,繪制用地平面圖及用地劃界表,送交有關單位辦理拆遷及臨時占用土地手續。3.4。2路基用地范圍內的既有房屋、道路、河溝、通訊、電力設施、上下水道、墳墓及其它建筑物,均應協助有關部門事先拆遷或改造;對于路基附近的危險建筑應予以適當加固;對文物古跡應妥善保護。3.4。3路基用地范圍內的樹木、灌木叢等均應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樹木應移置于路基用地之外,進行妥善處理。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和填方高度小于1m的其它公路應將路基范圍內的樹根全部挖除并將坑穴填平夯實;填方高度大于1m的其它公路允許保留樹根但根部露出地面不得超過20cm。取土坑范圍內的樹根也應全部挖除.3.4.4在填方和借方地段的原地面應進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應根據種植土厚度決定,清出的種植土應集中堆放。填方地段在清理完地表面后,應整平壓實到規定要求,才可進行填方作業。3.5試驗路段3。5。1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以及在特殊地區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進行路基施工時,應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做試驗路段,從中選出路基施工的最佳方案指導全線施工。3.5.2試驗路段位置應選擇在地質條件、斷面型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路段長度不宜小于100m。3。5.3試驗所用的材料和機具應當與將來全線施工所用的材料和機具相同.通過試驗來確定不同機具壓實不同填料的最佳含水量、適宜的松鋪厚度和相應的碾壓遍數、最佳的機械配套和施工組織.對于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應按松鋪厚度30Cm進行試驗,以確保壓實層的勻質性。3.5。4試驗路段施工中及完成以后,應加強對有關指標的檢測;完工后,應及時寫出試驗報告。如發現路基設計有缺陷時,應提出變更設計意見報審。4路基施工的一般規定4.1基本要求4。1.1路基施工應滿足設計和使用要求,并把試驗檢測作為主要技術手段,指導施工。4.1.2特殊地區的路基施工,應按第9章的有關規定執行。4.1.3石質挖方路基的施工,不宜采用大爆破方法,必須采用時,應作出專門設計,并按大爆破規定執行.4.1.4路基施工宜以挖作填,減少土地占用和環境污染。4。2路基施工排水4.2。1路基施工中,各施工層表面不應有積水,填方路堤應根據土質情況和施工時氣候狀況,做成2%~4%的排水橫坡。挖方施工中路基各層頂面的縱、橫坡,應根據路塹橫斷面形狀,路線縱坡的大小,路塹施工斷面長度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確定,確保在施工過程中,能及時使雨水排走。4.2。2雨季施工或因故中斷施工時,必須將施工層表面及時修理平整并壓實.4.2。3當地下水位較高而設計未做出具體方案時,應采取疏導、堵截、隔離等工程措施.4。2.4施工過程中,當路塹或邊坡內發生地下水滲流時,應根據滲流水的位置及流量大小采取設置排水溝、集水井、滲溝等設施降低地下水位或將地下水排定。4.2.5路基施工前應先做好截水溝、排水溝等排水及防滲設施,特別是多雨地區和雨季施工更應加強這方面的工作。排水溝的出口應通至橋涵進出口處;排、截水溝挖出的廢土應堆置在溝與路塹邊坡頂一側,并予以夯實。4。3路基施工取土和棄土4。3.1路線兩側的取土坑,應按設計規定的位置設置。取土深度可根據用土量和取土坑面積確定。取土坑應有規則的形狀,坑底應設置縱、橫向坡度和完整的排水系統。取土時不得使作業面積水。4。3。2取土坑原地面的草皮、腐殖土或其他不宜用作填料的土均應廢棄、處理。如系耕地種植上,宜先挖出堆置一邊備用。4。3。3當設計未規定取土坑位置或規定的取土坑的貯土量不能滿足要求須另尋土源時,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4.3.3.l線外設置集中取土坑取土時,其土質應符合填筑路基的技術要求,同時考慮土方運輸經濟合理和利用沿線荒山、高地取土的可能性,力求少占農田和改地造田。4。3。3。2沿線兩側或單側設置取土坑時,應全線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當地面橫坡陡于1:10時,路測取土坑應設在路基上側。在橋頭兩側不宜設置取土坑.特殊情況下,可在下游一側設置,但應留有寬度不小于4.0m的護坡道。河灘上取土坑的位置應與調治構造物的位置相適應,取土坑排出的水,不得影響調治構造物的穩定。4.3。3。3取土坑的邊坡,內側宜為1:1。5,外側不宜小于1:1。沿線取土坑的坑底縱坡不宜小于0.2%,沿河地段的坑底縱坡可減小至0.1%。坑底除特別規定外,宜高出附近水域的常年水位或附近橋涵進水口處標高,并與路基排水系統相銜接.取土坑坑底橫坡可做成向路線外側傾斜的單向坡,坡度為2%~3%,當取土坑坑底寬度大于6m時,可做成向中間傾斜的雙向橫坡,并在中部設置底寬O。4m的縱向排水溝。當坑底縱坡大于0.5%時,可以不設排水溝。4。3。4護坡道應嚴格按設計規定施工,設計無規定時,路基邊緣與取土坑底之高差大于2m時,對于一般公路,應設置1~2m的護坡道;對于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應設置寬度不小于3m的護坡道。護坡道應平整密實,并做成1%~2%向外傾斜的橫坡.4。3。5棄土堆應少占耕地,除設計圖規定位置外,可設于就近的低地和路塹山腳的一側。當地面橫坡緩干1:5時,可設于路塹的兩側。4.3。6當沿河棄土時,不得阻塞河流、擠壓橋孔和造成河岸沖刷.4.4土方機械化施工4.4。1土方機械化施工,應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管理:4。4。1。1制訂機械使用與管理制度和油料供應制度.4.4.1.2規定土方機械調運的措施。4。4。1。3編制機械施工組織技術方案和綜合機械流水作業程序,按不同的工程內容,指導機械施工。4。4.1。4制訂機械的日常保養、定期檢修和機械保修的制度,保證機械的正常運轉,充分發揮機械的作用。4。4。1.5設置臨時機修廠房和機械修理場地,安裝安全防護設施,并按機械的數量和完好程度,恰當配備檢修人員。4.4。2綜合機械化修筑路基的機械配備,應根據實施性的施工組織計劃按就地取土填筑、短距離運土填筑、遠距離運土填筑及就地棄土及短距離棄土等原則予以配置.(1)就地取土填筑.如果工程不大,取土和平整工序可由平地機完成;壓實和土的潤濕工作,可分別由壓路機和酒水車完成。機械配備數量,宜視須完成的工程量、工期和設備的能力而定.(2)短距離取土填筑路基,宜劃段分層以推土機和鏟運機擔任運土工作,平地機和壓路機分別擔任整平和壓實工作。機械的配備數量,宜最大限度地滿足機械產量的要求,充分發揮機械效率。(3)遠距離取土填筑的士一般來源于取土場或路塹.宜以推土機完成挖土工序,裝載機或挖掘機完成裝土工序(當土質不堅時,亦可不用推土機,而直接用裝土設備裝土),以自卸汽車完成運土的工序.汽車數量應按裝車設備能力和運距的長短而定,其余各工序可按(1)和(2)的規定辦理。(4)就地棄土或短距離棄土可用推土機或鏟運機完成.5填方路堤的施工5.1一般規定5.1.1填方路堤施工前的原地面,應按照3。4節有關規定進行清理.對其基底,還應按下列規定辦理:5.1.1。1應做好原地面臨時排水設施,并與永久排水設施相結合。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農田、耕地;亦不得引起水溝淤積和路基沖刷。5.1。1。2路堤修筑范圍內,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應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并按規定進行壓實。5.1.1。3路堤基底為耕地或松土時,應先清除有機土、種植土,平整后按規定要求壓實。在深耕地段,必要時,應將松土翻挖,土塊打碎,然后回填、整平、壓實。5.1。1。4路堤基底原狀土的強度不符合要求時,應進行換填,換填深度,應不小于30cm,并予以分層壓實,壓實度應符合7。2的規定.5.1.2加寬舊路堤時,應遵守下列規定:5。1。2。1所用填土宜與舊路相同或選用透水性較好的土。5.1.2.2清除地基上的雜草,并沿舊路邊坡挖成向內傾斜的臺階,臺階寬度應不小于1m。5.1.3當路堤穩定受到地下水位影響時,應在路堤底部填以水穩性優良、不易風化的砂、砂礫、碎石等材料或采用無機結合料(生石灰粉、水泥等固化材料)進行加固處理,使基底形成水穩性好、厚約30cm的穩定層,或按8.3節設置隔離層。5.1。4路堤填料應符合下列規定:5。1。4.1路堤填料,不得使用淤泥、沼澤土、凍土、有機土、含草皮土、生活垃圾、樹根和含有腐朽物質的土.采用鹽漬土、黃土、膨脹土填筑路堤時,應遵照9.4節、9.6節及9。13節的規定。5.1。4.2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數大于26的土,以及含水量超過規定的土,不得直接作為路堤填料.需要應用時,必須采取滿足設計要求的技術措施,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5。1.4.3鋼渣、粉煤灰等材料,可用作路堤填料,其他工業廢渣在使用前應進行有害物質的含量試驗,避免有害物質超標,污染環境。5.1。4。4搗碎后的種植土,可用于路堤邊坡表層。5.1.5路基填方材料,應有一定的強度。高速公路及一級公路的路基填方材料,應經野外取土試驗,符合表5.1。5的規定時,方可使用;二級及二級以下的公路路基填方材料,亦宜按表5。1。5的規定選用.5。2土方路堤的填筑5.2.1土方路堤應分層填筑壓實,用透水性不良的土填筑路堤時,應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壓實含水量±2%之內。5.2.2土方路堤,必須根據設計斷面,分層填筑、分層壓實。采用機械壓實時,分層的最大松銷厚度,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不應超過30cm;其他公路,按土質類別、壓實機具功能、碾壓遍數等,經過試驗確定。但最大松鋪厚度,不宜超過50cm.填筑至路床頂面最后一層的最小壓實厚度,不應小于8cm。5.2.3路堤填土寬度每側應寬于填層設計寬度,壓實寬度不得小于設計寬度,最后削坡.5.2.4填筑路堤宜采用水平分層填筑法施工.即按照橫斷面全寬分成水平層次逐層向上填筑.如原地面不平,應由最低處分層填起,每填一層,經過壓實符合規定要求之后,再填上一層。5.2。5原地面縱坡大于12%的地段,可采用縱向分層法施工,沿縱坡分層,逐層填壓密實.5.2。6山坡路堤,地面橫坡不陡于1:5且基底符合5。1節規定要求時,路堤可直接修筑在天然的土基上。地面橫坡陡于1:5時,原地面應挖成臺階(臺階寬度不小于1m),并用小型夯實機加以夯實.填筑應由最低一層臺階填起,并分層夯實,然后逐臺向上填筑,分層夯實,所有臺階填完之后,即可按一般填土進行。高速公路和一級公路,橫坡陡峻地段的半填半挖路基,必須在山坡上從填方坡腳向上挖成向內傾斜的臺階,臺階寬度不應小于1m.其中挖方一側,在行車范圍之內的寬度不足一個行車道寬度時,則應挖夠一個行車道寬度,其上路床深度范圍之內的原地面上應予以挖除換填,并按上路床填方的要求施工。5.2.7若填方分幾個作業段施工,兩段交接處,不在同一時間填筑,則先填地段,應按1:1坡度分層留臺階。若兩個地段同時填,則應分層相互交疊銜接,其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m。5.2.8對于陡峻山坡半挖半填路基,設計邊坡外面的松散棄土應在路基竣工后全部清除。5。2.9不同土質混合填筑路堤時,應符合下列規定:5。2。9.1以透水性較小的土填筑于路堤下層時,應做成4%的雙向橫坡;如用于填筑上層時,除干旱地區外,不應覆蓋在由透水性較好的土所填筑的路堤邊坡上。5.2。9.2不同性質的土應分別填筑,不得混填。每種填料層累計總厚不宜小于0。5m。5。2。9.3凡不因潮濕或凍融影響而變更其體積的優良土應填在上層,強度較小的土應填在下層。5.2。10河灘路堤填土,應連同護道在內,一并分層填筑。可能受水浸淹部分的填料,應選用水穩性好的主料。河槽加寬、加深工程應在修筑路堤前完成。調治構造物應提前修建。5.2.11機械作業時,應根據工地地形、路基橫斷面形狀和土方調配圖等,合理地規定機械運行路線。土方集中工點,應有全面、詳細的機械運行作業圖據以施工。5。2。12兩側取土,填高在3m以內的路堤,可用推土機從兩側分層推填,并配合平地機分層整平。土的含水量不夠時,用灑水車灑水,并用壓路機分層碾壓。5.2.13填方集中地區路堤的施工,可按以下方法進行:5。2。13.1取土場運距在1Km范圍內時,可用鏟運機運送,輔以推土機開道,翻松硬土,平整取土段,清除障礙和助推等.5。2。13.2取土場運距超過1Km范圍時,可用松土機械翻松,用挖掘機或裝載機配合自卸汽車運輸,用平地機平整填土,配合灑水車壓路機碾壓。5.2.13.3挖掘機、裝載機與自卸車配合運輸時,要合理布置取土場地的汽車運輸路線并設置必要的標志.汽車配備數量,應根據運距的遠近和車型確定,其原則是滿足挖裝設備能力的需要。5。2.14土石方運輸應視當地條件、運距設備等情況,采用不同的運輸機具,如推土機、鏟運機、皮帶運輸機、自卸汽車、卷揚機牽引的索道等。當卸裝范圍內有一定高差,汽車等運輸方式受到地形和其他條件限制時,可采用空中索道運輸.5.2。15土方路堤施工的質量標準,見表13。4。5。5。3橋涵及其他構造物處的填筑5。3.1回填土工作必須在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進行。5。3。2橋涵及其他構造物處的填料,除設計文件另有規定外,應采用砂類土或滲水性土。5.2。9條所列各種上均不得使用。當采用非透水性土時,應在土中增加外摻劑如石灰、水泥等.5。3。3橋涵及其他構造物處的填土,應適時分層回填壓實.回填土時對橋涵污工的強度等要求應按照《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有關規定辦理。5.3。4橋涵填土的范圍:臺背填土順路緣方向長度,頂部為距翼墻尾端不小于臺高加2m;底部距基礎內線不小于2m;拱橋臺背填土長度不應小于臺高的3~4倍;涵洞填土長度每側不應小于2倍孔徑長度。5。3.5橋臺背后填土宜與錐坡填土同時進行.5.3.6涵洞缺口填土,應在兩側對稱均勻分層回填壓實。如使用機械回填,則涵臺胸腔部分及檢查井周圍應先用小型壓實機械壓實填好后,方可用機械進行大面積回填。5.3。7涵頂面填土壓實厚度大于5Ocm時,方可通過重型機械和汽車。5。3。8擋墻填料宜選用礫石土或砂類土。墻趾部分的基坑,應及時回填壓實,并做成向外傾斜的橫坡。填土過程中,應防止水的浸害。回填結束后,頂部應及時封閉。5.3。9回填土應分層填筑并嚴格控制含水量,分層松鋪厚度宜小于20cm。當采用小型夯具時,一級以上的公路松鋪厚度不宜大于15cm,并應充分壓(夯)實,壓實標準見7。6。3條。5。4填石路堤5。4。1填石路堤的基底處理同填土路堤。5。4.2填石路堤的石料強度不應小于15MPa(用于護坡的不應小于20MPa)。填石路堤石料最大粒徑不宜超過層厚的2/3。填石路堤的壓實度檢驗按7。1.5條規定執行。5.4.3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和鋪設高級路面的其他等級公路的填石路堤均應分層填筑,分層壓實。二級及二級以下且鋪設低級路面的公路在陡峻山坡段施工特別困難或大量爆破以挖作填時,可采用傾填方式將石料填筑于路堤下部,但傾填路堤在路床底面下不小于1。0m范圍內仍應分層填筑壓實。5。4。4分層松鋪厚度:高速公路及一級公路不宜大于0。5m;其他公路不宜大于1.0m.5。4.5填石路堤傾填前,路堤邊坡坡腳應用粒徑大于3Ocm的硬質石料碼砌。當設計無規定時,填石路堤高度小于或等于6m時,其碼砌厚度不應小于1m;當高度大于6m時,碼砌厚度不應小于2m。5.4。6逐層填筑時,應安排好石料運輸路線,專人指揮,按水平分層,先低后高、先兩側后中央卸料,并用大型推土機攤平。個別不平處應配合人工用細石塊、石屑找平.5.4。7當石塊級配較差、粒徑較大、填層較厚、石塊間的空隙較大時,可于每層表面的空隙里掃入石渣、石屑、中、粗砂,再以壓力水將砂沖入下部,反復數次,使空隙填滿。5。4。8人工鋪填粒徑25cm以上石料時,應先鋪填大塊石料,大面向下,小面向上,擺平放穩,再用小石塊找平,石屑塞縫,最后壓實.人工鋪填塊徑25cm以下石料時,可直接分層攤鋪,分層碾壓.5。4.9填石路堤的填料如其巖性相差較大,則應將不同巖性的填料分層或分段填筑.如路塹或隧道基巖為不同巖種互層,允許使用挖出的混合石料填筑路堤,但石料強度、粒徑應符合5。4.2條的規定。5。4.10用強風化石料或軟質巖石填筑路堤時,應按土質路堤施工規定先檢驗其CBR值是否符合要求,CBR值不符合要求時不得使用,符合使用要求時應按土質筑堤的技術要求施工.5.4.11高速公路及一級公路填石路堤路床須面以下5Ocm范圍內應填筑符合路床要求的土并分層壓實,填料最大粒徑不得大于10cm。其他公路填石路堤路床頂面以下3Ocm范圍內宜填筑符合路床要求的土并壓實,填料最大粒徑不應大于15cm。5。5土石路堤5.5.1土石路堤的基底處理同填石路堤.5。5.2天然土石混合材料中所含石料強度大于20MPa時,石塊的最大粒度不得超過壓實層厚的2/3,超過的應清除;當所含石料為軟質巖(強度小于15MPa)時,石料最大粒徑不得超過壓實層厚,超過的應打碎。5.5。3土石路堤不得采用傾填方法,均應分層填筑,分層壓實。每層鋪填厚度應根據壓實機械類型和規格確定,不宜超過40cm。5。5.4壓實后滲水性差異較大的土石混合填料應分層或分段填筑,不宜縱向分幅填筑。如確需縱向分幅填筑,應將壓實后滲水良好的土石混合料填筑于路堤兩側。5.5。5當土石混合填料來自不同路段,其巖性或土石混合比相差較大時,應分層或分段填筑.如不能分層或分段填筑,應將含硬質石塊的混合料鋪于填筑層的下面,且石塊不得過分集中或重疊,上面再鋪含軟質石料混合料,然后整平碾壓.5。5.6土石混合填料中,當石料含量超過70%時,應先鋪填大塊石料,且大面向下,放置平穩,再鋪小塊石料、石渣或石屑嵌縫找平,然后碾壓;當石料含量小于7O%時,土石可混合鋪填,但應避免硬質石塊(特別是尺寸大的硬質石塊)集中。5。5。7高速公路及一級公路土石路堤的路床頂面以下3O~5Ocm范圍內應填筑符合路床要求的土并分層壓實,填料最大粒徑不大于10m.其他公路填筑砂類土厚度應為30cm,最大粒徑不大于15cm.5.6高填方路堤5.6.1水稻田或長年積水地帶,用細粒土填筑路堤高度在6m以上,其他地帶填土或填石路堤高度在20m以上時,可按本節要求施工。5.6.2按3.4節規定進行原地面清理后,如地基土的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應按第9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或加固。5。6.3高填方路堤,應嚴格按設計邊坡填筑,不得缺填。5。6.4高填方路堤,每層填筑厚度,根據所采用的填料,按5。2節、5.4節和5。5節有關規定執行。如填料來源不同,其性質相差較大時,應分層填筑,不應分段或縱向分幅填筑。5.6。5高填方路堤受水浸淹部分,應采用水穩性高及滲水性好的填料,其邊坡比不宜小于1:2。5.6。6半挖半填的一側高填方基底為斜坡時,應按規定挖好橫向臺階,并應在填方路堤完成后,對設計邊坡外的松散棄土進行清理.6挖方路基的施工6.1一般規定6.1.1挖方路基施工前應作好下列準備工作:6.1.1.1復查施工組織設計,核實(或編制)調整土方調運圖表.6。1。1。2施工現場按3。4節的有關規定進行清理。6.1。1。3開挖前應按3.2。6.l款的規定,以樁志標明輪廓。6。1.2路基在開挖前應對沿線土質按3。4節規定,進行檢測試驗。6。1.3路塹的排水設施,應按下列規定辦理:6.1.3.1在路塹開挖前作好截水溝,并視土質情況作好防滲工作。土方工程施工期間應修建臨時排水設施。6。1。3.2臨時排水設施應與永久性排水設施相結合,流水不得排入農田、耕地,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積和沖刷.6.1.4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成套配齊各種必要的施工機械,并作好保修準備。6。2土方路塹的開挖6.2.1土方開挖應遵照下列要求:6。2.1.1已開挖的適用于種植草皮和其他用途的表土,應儲存于指定地點。6.2.1。2根據3.3節試驗結果,對開挖出的適用材料,應用于路基填筑.各類材料不應混雜.不適用的材料應按6。2.9條的規定辦理.6。2.1。3土方開挖不論開挖工程量和開挖深度大小,均應自上而下進行,不得亂挖超挖.嚴禁掏洞取土。在不影響邊坡穩定的情況下采用爆破施工時,應經過設計審批。6.2。1.4路塹開挖中,如遇土質變化需修改施工方案及邊坡坡度時,應及時報批。6.2。2因受冬季或雨季影響,使挖出的土方不能及時用于填筑路堤時,應按第10章有關規定辦理.6.2。3路塹路床的表層下為有機土、難以晾干壓實的土、CBR值小于表5。1.4規定的土或不宜作路床的土,均應清除換填符合5.1節規定的土.6.2。4路基開挖如遇特殊土質時,應按第9章有關規定辦理。6。2.5挖方路基施工標高,應考慮因壓實的下沉量,其值應由試驗確定.6。2。6土方路塹開挖,根據路塹深度和縱向長度,可按下列方式進行:6。2。6.1橫挖法:以路塹整個橫斷面的寬度和深度,從一端或兩端逐漸向前開挖的方式稱為橫挖法,如圖6.2.6.1所示。本法適用于短而深的路塹。(1)用人力按橫挖法挖路塹時,可在不同高度分幾個臺階開挖,其深度視工作與安全而定,一般宜為1。5~2.0m。無論自兩端一次橫挖到路基標高或分臺階橫挖,均應設單獨的運土通道及臨時排水溝。(2)用機械按橫挖法控路塹且棄土(或以挖作填)運距較遠時,宜用挖掘機配合自卸汽車進行。每層臺階高度可增加到3~4m,其余要求與人力開挖路塹相同.(3)路塹橫挖法也可用推土機進行.若棄土或以控作填運距超過推土機的經濟運距時,可用推土機推土堆積,再用裝載機配合自卸汽車運土。(4)機械開挖路塹時,邊坡應配以平地機或人工分層修刮平整。此向縱深開挖至路基標高稱為通道縱挖法.本法適用于路塹較長、較深,兩端地面縱坡較小之路塹開挖.沿路塹縱向選擇一個或幾個適宜處,將較薄一側塹壁橫向挖穿,使路塹分成兩段或數段,各段再縱向開挖稱為分段縱挖法,如圖6.2。6.2之C)。本法適用于路塹過長,棄土運距過遠的傍山路塹,其一側塹壁不厚的路塹開挖。(1)當采用分層縱挖法挖掘的路塹長度較短(不超過100m),開挖深度不大于3m,地面坡度較陡時,宜采用推土機作業。(2)推土機作業時每一鏟挖地段的長度應能滿足一次鏟切達到滿載的要求,一般為5~10m,鏟挖宜在下坡時進行;對普通土下坡坡度宜為10%~18%,不得大于3O%;對于松土下坡坡度不宜小于10%,不得大于15%;傍山卸土的運行道應設有向內稍低的橫坡,但應同時留有向外排水的通道.(3)當采用分層縱挖法挖掘的路塹長度較長(超過100m)時,宜采用鏟運機作業。(4)對于拖式鏟運機和鏟運推土機,其鏟斗容積為4~8m3的適宜運距為100~400m;容積為9~12m3的適宜運距為1O0~700m.自行式鏟運機適宜運距可照上述運距加倍。鏟運機在路基上的作業距離不宜小于100m.有條件時宜配備一臺推土機(或使用鏟運推土機)配合鏟運機作業。(5)鏟運機運土道,單道寬度不應小于4m,雙道寬度不應小于8m;重載上坡縱坡不宜大于8%,空駛上坡,縱坡不得大于50%;彎道應盡可能平緩,避免急彎;路面表層應在回駛時刮平,重載彎道處路面應保持平整。(6)鏟運機作業面的長度和寬度應能使鏟斗易于達到滿載。在地形起伏的工地,應充分利用下坡鏟裝;取土應沿其工作面有計劃地均勻進行,不得局部過度取土而造成坑洼積水。(7)鏟運機卸土場的大小應滿足分層鋪卸的需要,并留有回轉余地.填方卸土應邊走邊卸,防止成堆,行走路線外側邊緣至離不應小于設計規定,當設計無規定時,可按照6.2。9條的規定辦理。6。2.8路塹施工遇到地下水時應按下列規定處理:6。2。8.1挖方地段遇有地下含水層時應根據4。2.5條的原則規定,結合現場實際按8.3節有關規定執行。6.2.8。2當路塹路床頂部以下位于含水量較多的土層時,應換填透水性良好的材料,換填深度應滿足設計要求,并整平凹槽底面,設置滲溝,將地下水引出路外,再分層回填壓實。6。2。9棄土處理除按第四章有關的規定辦理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6.2。9.1在開挖路塹棄土地段前,應提出棄土的施工方案報有關單位批準后實施(該方案包括棄土方式、調運方案、棄土位置、棄土形式、坡腳加固處理方案、排水系統的布置及計劃安排等)。方案改變時,應報批準單位復查.6.2.9.2棄土堆的邊坡不應陡于1:1。5,頂面向外應設不小于2%的橫坡,其高度不宜大于3m.路塹旁的棄土堆,其內側坡腳與路塹頂之間的距離,對于干燥硬立不應小于3m;對于軟濕土,不應小于路塹深度加5m。6.2。9。3在山坡上側的棄土堆應連續而不中斷,并在棄土前設截水溝;山坡下側的棄土堆應每隔50~1O0m設不小于1m的缺口排水,棄土堆坡腳應進行防護加固。6.2。9.4嚴禁在巖溶漏斗處、暗河口處、貼近橋墩臺處棄土。6。3石方的開挖6。3。1開挖石方應根據巖石的類別、風化程度和節理發育程度等確定開挖方式。對于軟石和強風化巖石,能用機械直接開挖的均應采用機械開挖,也可人工開挖。凡不能使用機械或人工直接開挖的石方,則應采用爆破法開挖.6.3.2石方需用爆破法開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纜線,應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還應調查地下有無管線,如果有管線,應查明其平面位置和埋設深度;同時應調查開挖邊界線外的建筑物結構類型、完好程度、距開挖界距離,然后制定爆破方案.任何爆破方案的制定,必須確保空中纜線、地下管線和施工區邊界處建筑物的安全。6.3。3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爆破證書的專業人員施爆。6。3.4根據確定的爆破方案,進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藥量設計,其設計圖紙和資料應報送有關部門審批。6.3。5根據設計的炮位和孔深打眼,當工程量小,工期允許時,可采用人工打眼;當工程量較大時,應采用機械鉆孔.鉆孔機械可采用風鉆或潛孔鉆.6.3。6爆破法開挖石方應按以下程序進行:施爆區管線調查→炮位設計與設計審批→配備專業施爆人員→用機械或人工清除施爆區覆蓋層和強風化巖石→鉆孔→爆破器材檢查與試驗→炮孔(或坑道、藥室)檢查與廢碴清除→裝藥并安裝引爆器材→布置安全崗和施爆區安全員→炮孔堵塞→撤離施爆區和飛石、強地震波影響區內的人、畜→起爆→清除瞎炮→解除警戒→測定爆破效果(包括飛石、地震波對施爆區內外構造物造成的損傷及造成的損失)。6。3.7公路石方開挖,應充分重視挖方邊坡穩定,宜選用中小炮爆破;開挖風化較嚴重、節理發育或巖層產狀對邊坡穩定不利的石方,宜用小型排炮微差爆破,小型排炮藥室距設計邊坡線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炮孔間距的1/2。6。3.8當巖層走向與路線走向基本一致,傾角大于15°,且傾向公路或者開挖邊界線外有建筑物,施爆可能對建筑物地基造成影響時,應在開挖層邊界,沿設計坡面打領裂孔,孔深同炮孔深度,孔內不裝炸藥和其他爆破材料,孔的距離不宜大于炮孔縱向間距的1/2.6。3。9開挖層靠邊坡的兩列炮孔,特別是靠順層邊坡的一列炮孔,宜采用減弱松動爆破。6.3。10開挖邊坡外有必須保證安全的重要建筑物,即使采用減弱松動爆破都無法保證建筑物安全時,可采用人工開鑿、化學爆破或控制爆破。6.3.11在石方開挖區應注意施工排水,在縱向和橫向形成坡面開挖面,其坡度應滿足排水要求,以確保爆破出的石料不受積水浸泡.6.3.12炮眼位置選擇應注意以下幾點:(1)炮位設計應充分考慮巖石的產狀、類別、節理發育程度、溶蝕情況等,炮孔藥室直避開溶洞和大的裂隙。(2)避免在兩種巖石硬度相差很大的交界面處設置炮孔藥室。(3)非群炮的單炮或數炮施爆,炮孔宜選在抵抗線最小、臨空面較多,且與各臨空面大致距離相等的位置,同時應為下次布設炮孔創造更多的臨空面.(4)群炮炮眼間距宜根據地形、巖石類別、炮型等確定,并根據炮眼間距、巖石類別、地形、炮眼深度計算確定每個炮眼的裝藥量和炸藥種類。對于群炮,宜分排或分段采用微差爆破。(5)非群炮的單炮或數炮施爆,炮眼方向宜與巖石臨空面大致平行,一般按巖石外形、節理、裂隙等情況,分別選擇正炮眼、斜炮眼、平炮眼或吊眼等。6。3。13中小型爆破:6。3.13。1裸露藥包法是將藥包置于被炸物體表面或經清理的石縫中,藥包表面用草皮或稀泥覆蓋,然后進行的爆破,這種方法限用于破碎孤石或大塊巖石的二次爆破。6.3。13.2炮眼法(1)炮眼深度。根據巖石的堅硬程度而決定炮眼深度,可按下式計算:當使用多排排炮爆破時,炮眼應按梅花形布置,炮排距約為同排炮孔距的0。86倍。(3)裝藥量。炮眼的裝藥高度一般為炮孔深度的1/3~l/2,特殊情況下也不得超過2/3.對于松動爆破或減弱松動爆破,裝藥高度可降到炮孔深度的1/3~l/4。(4)提高爆破效果的措施。為提高爆破效果,可選用空心炮(炮眼底部設一段不裝藥的空心炮孔)、石子炮(底部或中部裝一部分石子)或木棍炮(用直徑為炮孔直徑1/3,長6~l00m的木棍裝在炮眼底部或中部)進行爆破.6。3.13。3藥壺法(葫蘆炮):藥壺炮是將炮眼底部擴大成葫蘆形,以便將炸藥基本集中于炮眼底部的擴大部分,以提高爆破效果的一種炮型。葫蘆炮炮眼較深,它適用于均勻致密粘土(硬立)、次堅石、堅石。對于炮眼深度小于2。5m,節理發育的軟石,地下水較發育或雨季施工時,不宜采用。(1)葫蘆炮炮眼深度一般為5~7m,不宜靠近設計邊坡布設,藥室距設計邊坡線的水平距離不宜小于最小抵抗線。(2)葫蘆炮的用藥量按下式計算:6.3。13。4貓洞炮:貓洞炮是將集中藥包直接放入直徑為0。2~0.5m、炮眼深2~6m的水平或略有傾斜的炮洞中的一種炮型。它適用于硬土、膠結良好的古河床、冰漬層、軟石和節理發育的次堅石,堅石可利用裂隙修成導洞或藥室,這種炮型對大孤石、獨巖包等爆破效果更佳。(l)炮眼深度應與階梯高度自然地面橫坡相配合,遇高階梯時要布置多層藥包。烘膛應根據巖石類別,分別采用淺眼烘膛、深眼供膜和內部擴眼等方法。(2)用藥量計算當被炸松的巖體能坍塌出路基時:式中W為相鄰兩藥包計算抵抗線的平均值(m);1。0~1.3系數,可根據巖石硬度、節理發育程度及地面坡度(a)的大小而定,宜采用1.0~1.2,當a>70°時,可采用1.2~1.3,但須注意,間距過大會使爆破物塊度過大,增加二次爆破數量。6。3.14大爆破:6。3.14。1大爆破施工,是采用導洞和藥室裝藥,用藥量在1000kg以上的爆破。公路石方開挖一般不宜采用.只有當路線穿過孤獨山丘,開挖后邊坡不高于6m,且根據巖石產狀和風化程度,確認開挖后,邊坡穩定,方可考慮大爆破方案,但須作好技術設計,有詳細技術經濟論證和邊坡穩定性分析,并報主管部門審批。6。3。14.2大爆破的技術設計文件包括:(1)工程名稱、概述、工程概況、爆破地點(極號)、工程數量、地形特征、預計爆破范圍、要求或預測爆破效果、工期;(2)自然條件及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資料;(3)爆破方案及類型說明;(4)藥室位置的布置圖,包括平面圖和導洞藥室剖面圖、用藥量和爆破網路的主要計算資料;(5)施工方案和施爆步驟;(6)爆破危險區預計;(7)安全措施;(8)勞力、機械、材料費用與經濟指標;(9)大爆破施工的總平面布置圖,縱橫剖面圖,藥室位置圖。平面圖比例1:200~1:50O,在平面及縱橫剖面上應示出爆破范圍、藥室位置、用于爆破工程的電纜、電線網路,以及安全警戒位置等。6。3.14。3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根據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現場核對,編制導洞、藥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場道路。導洞、藥室的實地放樣。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組織人力、機械和材料。在導洞藥室施工前,應先修好進場道路。6。3。14.4豎井、導洞和藥室開挖:(1)當遇松軟巖石或巖石為強風化十分破碎時,平洞和深度大于3。0m的豎井應設臨時支撐,在回填堵塞時,這些臨時支撐材料可由里至外或由下至上逐步拆除回收。(2)藥室應按設計斷面開挖,藥室宜做成近似立方體,室底標高與設計標高之差不應大于10cm,導洞與藥室用橫洞連接,橫洞與導洞垂直,藥室中心距導洞中心不宜小于2。5m。(3)導洞分豎井和平洞兩種,豎井深度不宜大于16m,如超過16m或有地下水時,最好用平洞,平洞長度以30m左右為宜,豎井或平洞的選用,應考慮施工進度和爆破效果。平洞采用梯形斷面,斷面尺寸為1.8m×(0.8+1.2)m,斷面最小尺寸不應小于1。4m×0.8m的長方形。豎井斷面尺寸與豎井深度有關,當深度H〉15m時,斷面最小尺寸不應小于1。4m×1。2m。土質豎井可采用直徑不小于1.0m的圓形斷面或邊長不小于1m的長方形斷面.豎井開挖深度大于6m時,應采取通風措施。(4)導洞和藥室開挖,可用風鉆或掏槽眼,炮眼深度不應大于工作面最小邊長的O.6~0.8倍,如巖石節理發育,導洞和藥室應考慮臨時支撐。6.3.14.5爆破前的準備工作1.導洞和藥室驗收檢查導洞、藥室的幾何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清除危石和殘存石碴,引流裂隙水,清除未炸雷管及瞎炮.2.裝藥裝藥時間應盡可能短,避免炸藥受潮。裝藥自下而上,自里向外逐層碼砌平穩、密實.起爆體應平穩安放在設計位置.藥包要堅固牢靠,下部藥包要能承受上部藥包壓力。裝藥不得在雨雪、大風、雷電、濃霧天氣及黑夜進行;起爆體裝入藥室后,應拆除洞內及洞口一切電源電線,改用絕緣電筒或其他安全照明.3.導洞和豎井堵塞堵塞前應對裝藥質量進行檢查,并用木槽、竹筒或其他材料保護電爆纜線。在藥室外側砌一道石墻,然后填土搗實,石墻外2~3m一段,或洞身至藥室拐彎一段,應用粘土填塞夯實,其余部分可用土石分層填塞緊密。堵塞長度按照設計要求,洞口部分除設計另有規定外,應再砌一道石墻,并用粘土封緊。豎井和平洞的堵塞料可就地取材,分層回填至原地面,平洞堵塞長度不應小于最小抵抗線。堵塞過程中,對電爆線路應注意保護,并派專人經常檢查、維護,不得損壞。4。起爆線路的敷設敷設線路前,非接線人員和設備應撤離至安全地點,并在爆破影響區外設警戒,禁止人畜進入影響區;截斷場內一切設備的電源。然后從藥室開始,逐漸向主線和電源方向聯接,禁止先接電源和供電設備,并禁止在雷雨天和黑夜進行。接線前,應仔細檢查每一個導洞的線路電阻,如發現誤差超過10%或不能通電,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對可疑線路和起爆體應更換.為了安全起爆,可設置必要的復線作起爆線路。接線時所有接頭要求清潔,接觸良好,并用絕緣膠布包好扎牢,以保證電阻穩定,電流正常.6.3。14.6爆破施爆前,應規定醒目清晰的爆破信號,并發布通告,及時疏散危險區內的人員、牲畜、設備及車輛等;對不能撤離的建筑物應采取保護、加固措施。并在危險區周圍設警戒。起爆前15min,由總指揮發布起爆準備命令,爆破站作最后一次驗收檢查和安全檢查。如無新情況發生,在接到指揮長起爆命令后立即合閘施爆。起爆后應迅速拉閘斷電。起爆后15min,由指定爆破作業人員進入爆破區內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拒爆現象和其他問題后,方能解除警戒。6.3。15瞎炮處理爆破后如有瞎炮,應由原施工人員參加處理,采取安全措施排除。對于大爆破,應找出線頭接上電源重新起爆,或者沿導洞小心掏取堵塞物,取出起爆體,用水灌浸藥室使炸藥失效,然后清除。對中小型炮,可在距瞎炮的最近距離不小于0.6m處,另行打眼爆破,當炮眼不深時,也可用裸露藥包爆破。6.3.16大爆破后,應及時清理危石和塹內土石方,測定爆破效果。6.3。17石質路塹邊坡清刷及路床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6。3。17。1石質挖方邊坡應順直、圓滑、大面平整。邊坡上不得有松石、危石。凸出于設計邊坡線的石塊,其凸出尺寸不應大于200m,超爆凹進部分尺寸也不應大于20cm。對于軟質巖石,凸出及凹進尺寸均不應大于10cm,否則應進行處理。6.3。17。2挖方邊坡應從開挖面往下分級清刷邊坡,下挖2~3m時,應對新開挖邊坡刷坡,對于軟質巖石邊坡可用人工或機械清刷,對于堅石和次堅石,可使用炮眼法、裸露藥包法爆破清刷邊坡,同時清除危石、松石。清刷后的石質路塹邊坡不應陡于設計規定。6.3.17.3石質路塹邊坡如因過量超挖而影響上部邊坡巖體穩定時,應用漿砌片石補砌超挖的坑槽;6。3。17.4石質路塹路床底高應符合設計要求,開挖后的路床基巖面標高與設計標高之差應符合13。4的要求,如過高,應鑿平;過低,應用開挖的石屑或灰土碎石填平并碾壓密實.6。3.17。5石質路塹路床頂面宜使用密集小型排炮施工,炮眼底標高宜低于設計標高10~15cm,裝藥時宜在孔底留5~10cm空眼,裝藥量按松動爆破計算。6。3.17.6石質路床超挖大于10cm的坑洼當有裂隙水時,應采用滲溝連通,滲溝寬不宜小于10cm,滲溝底略低于坑洼底,坡度不宜小于6%。,使可能出現的裂隙水或地表滲水由淺坑洼滲入深坑洼,并與進溝連接.如滲溝底低于邊溝底則應在路肩下設縱向滲溝,溝底應低于深坑洼底至少10cm,寬不宜小于60cm;縱向滲溝由填方路段引出。滲溝應填碎石,并與路床同時碾壓到規定的要求.6。3.18開挖石方的清運與二次爆破:6.3。18.1開挖石方如橫向調運或小于100m的縱向調運用作填方時,可用推土機推運,但調運的石塊必須符合填料粒徑要求;對大塊石料,可集中于挖方區進行二次爆破。6。3。18。2開挖石方如為廢棄方,如裝運受裝載運輸機械的限制,可對個別大石塊進行二次爆破。6。3.18.3石方開挖區可分幅或分段進行爆破,石方清除和打炮眼可輪流作業。6.4深挖路塹的施工6.4。1路塹邊坡高度等于或大于20m時稱為深挖路塹.深挖路塹的準備工作,根據土石類別,應按6.l節、6。2節及6。3節辦理。6.4.2施工前應詳細復查設計文件所確定的深挖路塹地段的工程地質資料及路塹邊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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