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法考》試卷一考試卷含答案和解析_第1頁
十《法考》試卷一考試卷含答案和解析_第2頁
十《法考》試卷一考試卷含答案和解析_第3頁
十《法考》試卷一考試卷含答案和解析_第4頁
十《法考》試卷一考試卷含答案和解析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PAGE頁碼46十《法考》試卷一考試卷含答案和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作出下列何種行為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權取得國家賠償?A、違法征收財物B、行政裁決不當C、制定的法規錯誤D、行政機關建房侵占他人用地【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涉及國家賠償法的調整范圍。參見《國家賠償法》第3條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84條規定:外國法人以其注冊登記地國家的法律為其本國法,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依其本國法確定。外國法人在我國領域內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該條規定所體現的是哪一個原則?()。A、屬人主義原則B、屬地主義原則C、保護主義原則D、屬人主義和屬地主義之折衷原則【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對人效力「解析」屬地主義是指法對人的效力以地域為準;屬人主義是指法對人的效力以國籍為準。故選D、59.「答案」A「考點」法的溯及力「解析」甲國法律規定的是新法原則上不溯及既往,采用的是從舊原則。而且新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新法,采用的是從輕原則。由此可知,甲國對于法的溯及力采用的是從舊兼從輕原則。3、甲乙兩國均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甲國對乙國出口商向甲國出1:2輪胎征收高額反傾銷稅,使乙國輪胎出口企業損失嚴重。乙國政府為此向世界貿易組織提出申訴,經專家組和上訴機構審理勝訴。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如甲國不履行世貿組織的裁決,乙國可申請強制執行B、如甲國不履行世貿組織的裁決,乙國只可在輪胎的范圍內實施報復C、如甲國不履行世貿組織的裁決,乙國可向爭端解決機構申請授權報復D、上訴機構只有在對該案的法律和事實問題進行全面審查后才能作出裁決【參考答案】:C【解析】:WT0爭端解決機制本題重點考查WT0爭端解決機制中的執行監督機制。根據WTO(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的有關規定,執行監督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自動執行。包括自動立即執行和在合理期限內執行。(2)補償。(3)中止減讓或報復。若在合理期限屆滿后20天內仍未達成補償方案,則勝訴方可請求DSB(爭端解決機構)授權報復(即授權其中止對敗訴方適用相關減讓義務),此時同樣適用反向一致規則,DSB應自動授權報復。但若敗訴方對報復水平與報復方利益受損水平的相當性持有異議,則應先行提交仲裁,只有在仲裁機構對報復水平的相當性作出肯定性裁決之后才能請求授權報復。(4)持續執行監督。可見WT0爭端解決機制中無強制執行措施。但是如果DBS的建議或裁定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得到實施,申請方可以申請授權采取補償和中止減讓或其他義務的措施。申訴方應首先中止相同部門的減讓或其他義務,如無效果,可以要求中止同一協定內其他部門的減讓和義務。如果該行動仍不能使當事方執行裁決,申訴方可以中止另一有關協議下的減讓或其他義務。這就是所謂的“交叉報復”,并非報復只限定在同一協定范圍內。故本題中C項正確,而AB兩項不正確。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中,上訴機構主要負責法律審,也即僅限審查當事人上訴涉及的專家組報告中的有關法律問題和法律解釋,因此D項錯誤。4、韓榮戶籍所在地在A市B區,其經常在A市C區某處所居住,A市D區工商局以韓某的公司生產偽劣酒為由對該公司作出罰款的決定,韓某對此不服,那么他能向哪個法院起訴?A、B區人民法院B、C區人民法院C、D區人民法院D、A市人民法院【參考答案】:C【解析】詳見《行政訴訟法》第17條5、“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該條款屬于下列選項中哪一類型的沖突規范?()A、單邊沖突規范B、雙邊沖突規范C、重疊適用的沖突規范D、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沖突規范對應適用的法律的規定的不同,沖突規范可以分為單邊、雙邊、重疊、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6、關于《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適用范圍,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信托投資公司適用本法B、金融租賃公司不適用本法C、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適用本法D、財務公司不適用本法【參考答案】:A【解析】:暫無7、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聽證范圍的是A、行政拘留B、吊銷營業執照C、責令停產停業D、較大數額的罰款【參考答案】:A8、法律終止生效是法律時間效力的一個重要問題。在以默示廢止方式終止法律生效時,一般應當選擇下列哪一原則?()。A、特別法優于一般法B、國際法優于國內法C、后法優于前法D、法律優于行政法規【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法律終止生效的默示廢止方式「解析」在我國,法律終止生效的形式可以分為明示廢止和默示廢止兩種。默示廢止的形式主要指已生效的新法律與原有法律的規定在某些方面有沖突時,盡管新法律或立法機關并未明確廢止舊法律,但按照新法優于舊法原則,原有法律中與新法律沖突的部分自然廢止。9、法律體系是一個重要的法學概念,人們盡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側面來理解、解釋和適用這一概念,但必須準確地把握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關于法律體系的表述中哪種說法未能準確地把握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國的法律體系必須以我國現行國內法為依據B、在我國,近代意義的法律體系的出現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訂法律后C、盡管香港的法律制度與大陸的法律制度有較大差異,但中國的法律體系是統一的D、我國古代法律是“諸法合體”,沒有部門法的劃分,不存在法律體系【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律體系基本特征的知識。這類題目中的選項在司法部《指定參考用書》(以下簡稱《指定用書》)中不可能找到完全對應的原句,出題目的是考查考生對法學基礎理論掌握的程度,這就需要考生在日常復習時不能只是死記硬背,而要在理解的基礎上達到融匯貫通。否則造成的一個直接后果是所有選項都似是而非,無法選擇。法律體系也稱部門法,是指一國的全部現行法律規范,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劃分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內部和諧一致、有機聯系的整體。法律體系是一國國內法構成的體系,不包括完整意義的國際法。它是一國現行法構成的體系,反映一國法律的現實狀況。由此,選項A說法正確。法律體系的形成是某一國家的法學工作者對現行法律規范進行科學抽象和分類的結果,由此,選項C說法正確。選項D的表述錯誤在于即使我國古代法律沒有部門法的劃分,但仍是該時代國內法構成的體系,即也存在法律體系。本題的難點是選項B,《指定用書》中沒有介紹,屬于法制史范疇,但可以從法律體系的概念、特征以及對我國近現代史的劃分推斷出該選項的說法也是正確的。10、在某省人民政府工作的吳某利用主管進出口批文的便利,私自將出口汽車配件批文倒賣給某公司,獲利30萬元,據為己有。吳某的行為構成A、貪污罪B、受賄罪C、非法經營罪D、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涉及走私罪。《刑法》第156條:與走私罪犯通謀,為其提供貸款、賬號、發票、證明,或者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論處。11、中國甲公司與英國乙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以CIF廈門價格條件簽訂了從中國向英國出口一批工藝品的合同,乙公司通過銀行開出的信用證規定的裝船日期為2005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廈門裝運。在裝船之前,甲公司出具保函換取了承運人簽發的注明2005年9月20日裝船的提單,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甲公司于2005年9月30日才開始裝船,10月15日才完成裝船。船舶遲延到達目的港,給收貨人丙公司造成了一定損失,以下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公司出具的保函有效B、承運人簽發的提單屬于倒簽提單C、根據《漢堡規則》承運人應對遲延交貨負責D、丙公司可以自保險人處就運輸遲延獲得賠償【參考答案】:C【解析】:提單及保函預借提單是指托運人為了使提單上的裝船日期與信用證規定的日期相符合,要求承運人在貨物裝船前簽發的已裝船提單。預借提單和倒簽提單的區別在于:預借提單是在裝船前簽發的.而倒簽提單是在裝船后簽發的。本題中的提單是裝船前簽發的,因此是預借提單而不是倒簽提單。所以B項錯誤。保險公司對海上運輸中被保險貨物發生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場跌落、運輸遲延引起的損失或者費用不承擔賠償責任,所以D項錯誤。本案中的保函有欺詐性,不具有效力,A項是錯誤的。至于C項,根據《漢堡規則》的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遲延交貨負責,故正確。12、以下國家行為屬于自衛的是:()A、甲國懷疑乙國欲向其發動武裝攻擊,采取了“先發制人的武力打擊”B、甲國對乙國武裝攻擊已經結束很長時間并已撤出乙國,乙國才開始對甲國進行武裝攻擊C、甲國對乙國進行武裝攻擊,在占領相當領土后暫停武裝攻擊,乙國開始對甲國進行武裝攻擊D、甲國對乙國進行小規模的常規武器的武裝攻擊,乙國對其進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攻擊【參考答案】:C【考點】國家自衛權【解析】自衛的前提必須遭到武力攻擊,不能先發制人,A錯誤;自衛需具有必要性,在別無其他選擇的情況下才能采取,B錯誤;C:甲國武裝入侵沒有撤出,屬于持續性攻擊,屬于自衛;自衛還要具有相稱性:自衛與所受武力攻擊在程度上大致相同,所以D錯誤13、對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理解正確的是:A、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合議庭獨立審判B、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法官獨立審判C、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合議庭和法官獨立審判D、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參考答案】:D【解析】: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是指人民法院作為一個有機整體在行使審判權的時候是完全獨立的,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由此可見,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是合議庭獨立審判,更不是法官獨立審判。故D選項的說法正確,ABC選項說法錯誤。14、下列關于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A、磋商是必經程序B、任何爭端方對上訴機構的裁決有異議的,均可上訴到爭端解決機構C、世貿組織的上訴機構應對專家組報告涉及的事實及法律問題進行審理D、對被認為有錯誤的專家組的裁決,上訴機構可以發回重審【參考答案】:A【解析】:WT0爭端解決機制WT0爭端解決機制的基本過程是:爭端各方首先進行磋商,因此A項正確,磋商未果則可只要當事一方請求,有關爭端即可提交專家組程序。專家組報告一經爭端解決機構通過,即成為該機構的建議或裁決。如果爭端當事一方對專家組報告中的法律問題及專家組的法律解釋存在疑義,則可提交上訴機構。專家組報告中涉及的事實問題不得上訴,因此C項錯誤。上訴機構可以維持或撤銷專家小組的裁決報告,且上訴機構的裁決為最后裁決,除非爭端解決機構一致反對,當事方應無條件接受,故B、D項錯誤。15、某省人民政府要實施一項國家重點工程項目,占用某地區農民的土地,省人民政府對被用土地的農民給予了各種補償費用與安置費,并用多余的勞動力進行了安置,省人民政府的此項行為屬于。A、行政征用B、行政征收C、行政征購D、行政沒收【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征用是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征用相對人的財產或勞務的行為。它具有補償性。行政征收則是無償的。16、明朝中央審判機關是:()。A、刑部B、大理寺C、都察院D、御史臺【參考答案】:A【解析】:明代中央司法機關的變化【解柝】明代設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大司法機構,通稱“三法司”。刑部為中央審判機關,主掌對重大案件的審判,受理地方上訴案件和中央與京師的案件;大理寺負責司法行政與復核案件;都察院掌糾察,設監察御史,司法活動限于會審及審理官吏犯罪案件。17、我國《憲法》規定縣級以上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下列哪些機關負責?A、國務院審計署和本級人民政府B、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和上一級審計機關C、本級人大和本級政府D、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參考答案】:D【解析】:憲法》第109條,縣級以上的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18、甲流氓集團(6人)與乙流氓集團(8人)、丙流氓集團(11人)為了爭奪勢力范圍,稱霸鄉里,于3月15日在市中心廣場進行聚眾斗毆,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在打斗過程中還造成多人輕傷。其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的行為構成何種犯罪?A、擾亂社會秩序罪的加重情節B、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C、聚眾斗毆罪D、故意傷害罪【參考答案】:C【解析】:見《刑法》第292條。致人重傷的才構成故意傷害罪。19、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要求有關主體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在下列情況下,需要對消費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是:()A、某廠家利用虛假廣告推銷洗面奶,造成甲臉部灼傷,商場、廠家和廣告公司應承擔連帶責任B、商場銷售假冒“順意”手表,商場和手表廠家應對購買的用戶承擔連帶責任C、產品被認定為不合格產品,銷售者和經營者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D、展銷會結束后,乙發現購買的電腦顯示器無圖像,展銷會的舉辦者和銷售者應對乙承擔連帶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的求償對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9條規定:“消費者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廣告的經營者發布虛假廣告的,消費者可以請求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懲處。廣告的經營者不得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可知,并未規定銷售者、生產者和廣告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故A項錯誤。第49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一倍。”據此,B項商場的欺詐行為應由商場獨自承擔責任,故B項錯誤。第48條規定:“依法經有關行政部門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故對不合格的商品,應由銷售者承擔責任,C項錯誤。《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8條規定:“消費者在展銷會、租賃柜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結束或者柜臺租賃期滿后,也可以向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展銷會的舉辦者、柜臺的出租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故D項正確。20、甲乙丙三國訂有貿易條約。后甲乙兩國又達成了新的貿易條約,其中許多規定與三國前述條約有沖突。新約中規定,舊約被新約取代。甲乙兩國均為《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締約國。根據條約法,下列判斷哪一項是錯誤的?A、舊約尚未失效B、新約不能完全取代舊約C、新約須經丙國承認方能生效D、丙國與甲乙兩國間適用舊約【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點為條約法上的條約的沖突及條約對第三國的效力。條約的沖突是指一國就同一事項先后參加的兩個或幾個條約的規定相互沖突。解決條約的沖突一般采取以下幾種方法:(1)先后就同一事項簽仃的兩個條約的當事國完全相同時,不論是雙邊還是多邊條約,一般適用后約取代前約的原則,即適用后約,先約失效。(2)先后就同一事項簽仃的兩個條約的當事國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時,在同為兩條約當事國之間,適用后約優于先約的原則。(3)適用條約本身關于解決條約沖突的規定。由以上內容可知,本題選C。21、某省人大為了整治校園環境,依法制定了《某省整治校園環境條例》,后來由于一起案件有關部門經審查發現該條例與教育部的某一個有效的規章規定不一致,應如何適用?A、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B、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部門規章的規定C、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D、由國務院裁決【參考答案】:A【解析】:《立法法》第86條規定,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之間不一致時,由有關機關依照下列規定的權限作出裁決:(1)同一機關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由制定機關裁決。(2)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提出意見,國務院認為應當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應當適用部門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3)部門規章之間、部門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由國務院裁決。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由此可見,在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由沖突時,只有A項的說法符合法律的規定,應入選。對于此知識點,考生應該理解記憶,實際上就是一條原則:從立法上避免行政機關(國務院)“護短”。22、甲公司為了增加職工福利,從乙商場購買了一批丙公司加工生產的“紅心咸鴨蛋”。甲公司的職工及家屬食用后,幾十人出現了胃痛、嘔吐等癥狀。經檢驗查明,該批“紅心咸鴨蛋”系在鴨子飼養時使用了工業用蘇丹紅4號原料,含有毒有害成分。下列關于甲公司索賠錯誤的是:A、甲公司可以向乙商場索賠B、甲公司職工可以向乙商場和丙公司索賠C、乙商場在進貨時盡到了檢查驗收義務,可以免除賠償責任D、對丙公司應按無過錯責任原則確定其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產品質量賠償責任[答案及解析]C。《產品質量法》第43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于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于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根據以上兩個法條,乙商場和丙公司都要承擔賠償責任,所以A、B兩項的表述是正確的,不應選。《產品質量法》第41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1)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2)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從該條可以看出,只要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失,只要是除以上三種情形以外,不論是誰的責任,生產者都要承擔責任,所以D項的說法是正確的,不應當選。根據《產品質量法》第43條的規定,本題中商場即使盡到檢查驗收義務,仍不能免除賠償責任,只不過在履行完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生產者追償。所以C項的表述是錯誤的,應選。23、下列哪一項是迄今所知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A、《漢謨拉比法典》B、《烏爾那姆法典》C、《蘇美爾法典》D、《俾拉拉馬法典》【參考答案】:B【解析】:《烏爾那姆法典》是公元前21世紀,蘇美爾人建立的烏爾第三王朝制定的一部著名的法典,這部法典比較完整的抄本是本世紀60年代中期發現的,是迄今所知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24、從違法行為的構成要素看,判斷某一行為是否違法的關鍵因素是什么?()。A、該行為在法律上被確認為違法B、該行為有故意或者過失的過錯C、該行為由具有責任能力的主體作出D、該行為侵犯了法律所保護的某種社會關系和社會利益【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違法行為的概念。「解析」違法行為構成要素中,違反法律即在法律上被確定為違法是前提和基礎,其他要素都是基于這一要素而存在的。如果不滿足這一要素,違法行為就不稱其為違法行為。這也就是法未禁止不為非的原則。因此,A為應選項。至于BCD項,雖然作為違法行為的構成要素,但是具有例外情形,如無過失責任的存在,限制行為能力人做出的違法行為等。同時,其自身的界定也離不開法律的確認。25、從日本現行法律制度看,其主要傳統、淵源和風格屬于下列哪一法系?A、中華法系B、羅馬法系C、印度法系D、英美法系【參考答案】:B【解析】:日本現行的法律制度是指日本明治維新以后,從歐洲的羅馬法系國家,尤其是德國引進的法律體系,從其主要傳統、淵源和風格來看,屬于羅馬法系。因此選B。26、下列情形,不須承擔刑事責任的有:A、經被害人承諾而將被害人的眼睛打瞎B、哄騙小孩取得其價值千元的手機C、某女同意與數人在公園發生性關系D、某檢察官誘使某女與之發生性關系,便可將其丈夫從監獄釋放;但發生性關系后,并沒有釋放其丈夫【參考答案】:D【解析】:在認定被害人的有效承諾時,需要注意:(1)承諾者無能力承諾的,不阻卻行為的違法性。(2)被害人的承諾不得違反法律。婦女同意數人同時對其實施淫亂行為的,該承諾違反法律的規定,即構成聚眾淫亂罪。因此該承諾無效。(3)如果僅僅是關于承諾動機的錯誤,應認為該承諾具有效力,可以阻卻行為的違法性。這種錯誤僅與承諾的動機有關,故不影響其效力,即對方的行為不成立犯罪。(4)承諾的內容有限度要求,對于人身自由、輕傷害等承諾有效,但對于生命、重傷害的承諾無效。A選項中,將被害人的眼睛打瞎屬于重傷,因此不阻卻行為的違法性,構成犯罪,A選項不選。小孩對于價值千元的手機沒有處分權限,因此不構成被害人的有效承諾,B選項不選。某女同意與數人在公園發生性關系,違法法律規定,構成犯罪,因此C選項不選。D選項屬于承諾動機的錯誤,屬于被害人的有效承諾,不構成犯罪。因此D選項當選。27、關于中國古代刑罰制度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八議”制度自曹魏《魏律》正式入律,其思想淵源為《周禮·秋官》的“八辟麗邦法”之說B、“秋冬行刑”制度自唐代始,其理論淵源為《禮記-月令》關于秋冬季節“戮有罪,嚴斷刑”之述C、“大誥”是明初的一種特別刑事法規,其法律形式源自《尚書·大誥》周公對臣民之訓誡D、“明刑弼教”作為明清推行重典治國政策的思想基礎,其理論依據源自《尚書·大禹謨》“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語【參考答案】:B【解析】:中國古代刑罰制度[答案及解析]B。“秋冬行刑”始于漢代。漢統治者根據“天人感應”理論,規定春、夏不得執行死刑。《后漢書·章帝紀》載,東漢章帝元和二年重串:“王者生殺,宜順時氣。其定律:無以十一、十二月報囚。”除謀反大逆等“決不待時”者外,一般死刑犯須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執行,因為這時“天地始肅”,殺氣已至,便可“申嚴百刑”,以示所謂“順天行誅”。秋冬行刑制度,對后世有著深遠影響,唐律規定“立春后不決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審”制度亦溯源于此。琮上可知8項錯誤。28、原告向兩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由哪個人民法院管轄A、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B、兩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協商確定C、最先立案的人民治院D、共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中的一個人民法院【參考答案】:A【解析】行政訴訟法第20條規定,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29、乙國提名杰克遜擔任乙國駐甲國使館館長,甲國宣布其為不受歡迎的人,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相關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正確?()A、甲國可以隨時不解釋具體的理由即通知乙國杰克遜為不受歡迎的人B、甲國必須解釋具體的理由,才能宣布杰克遜為不受歡迎的人C、如果甲國不解釋具體的理由,乙國可以不接受D、乙國可以不理睬甲國的這一宣布,仍派遣杰克遜到甲國就任【參考答案】:A【解析】:使館人員的派遣《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第9條規定:“①接受國得隨時不具體解釋通知派遣國宣告使館館長或使館任何外交職員為不受歡迎人.員或使館任何其他職員為不能接受。遇此情形,派遣國應斟酌情況召回官員或終止其在使館中之職務。任何人員得于其到達接受國國境前,被宣告為不受歡迎或不能接受。②如派遣國拒絕或不在相當期間內履行其依本條第1項規定所負義務,接受國得拒絕承認該員為使館人員。”可見,A項正確。30、某甲是間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傷,在群眾抓捕他時,某甲因驚恐而精神病發作。則某甲A、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減輕處罰B、應當負刑事責任,但可以從輕處罰C、不負刑事責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應當負刑事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8條第2款規定,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本題中,某甲喝酒時精神病并未發作,因喝醉酒而傷害他人,實施傷害行為之后才又精神病發作,但這不影響其刑事責任的承擔。行為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實施的犯罪行為法律上并沒有規定可以減輕或從輕處罰。是否屬于精神病應當以實施犯罪行為之時為標準,不能因為犯罪之后精神病發作而減免處罰。本題主要考查的是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的問題。對此《刑法》第18條分別對精神病人、間歇性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能力問題作了明確的規定。31、關于憲法規范的特性,下列哪一項表述不成立?A、根本性B、原則性C、無制裁性D、相對穩定性【參考答案】:C32、我國刑法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該條款的內容屬于哪種規范?A、授權性規范B、義務性規范C、命令性規范D、禁止性規范【參考答案】:A【解析】:根據法的規則所設定的行為模式的不同,法的規則可以分為權利規則和義務規則。其中權利規則又叫授權性規則,義務規則又可分為命令性規則和禁止性規則。本題所引刑法第20條第1款從內容上看是授予相關主體以從事正當防衛的權利,故為授權性規則。33、法律規范生效的時間,如無明文規定,依慣例應是:A、法律通過之日B、法律公布之日C、法律批準之日D、法律實施之日【參考答案】:B【解析】:法律的生效時間主要有三種:(1)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2)由該法律規定具體生效時間;(3)規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條件時生效,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43條規定:“本法自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實施滿三個月之日起試行,試行的具體部署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ACD選項均不符合題意,錯誤不選。B選項正確,當選。34、1943年,馬錫五任陜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他深入基層,依靠群眾,就地辦案,形式靈活,手續簡便,被總結為“馬錫五審判方式”。關于“馬錫五審判方式”體現的法治意義,下列哪一說法是準確的?A、是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的典范B、是努力樹立司法權威及司法為民的典范C、是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外法治經驗的典范D、是立足我國國情,堅持科學立法、維護法制統一的典范【參考答案】:B35、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構成的妨害公務罪,與刑法規定的其他妨害公務罪的區別是什么?A、以暴力方法,造成嚴重后果B、以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C、以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D、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后果【參考答案】:D【解析】:妨害公務罪的客觀方面、《刑法》第277條。根據上述法律條文,只有D正確。36、“從最廣泛的意義來說,法是由事物的性質產生出來的必然關系”,這一說法出自下列哪一本著作?()A、梅因的《古代法》B、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C、盧梭的《社會契約論》D、博登海默的《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參考答案】:B【解析】:略37、彭某因私憤蓄意殺害韓某。一天在韓某回家途中向其開槍射擊,但未擊中。這時,槍里面尚有子彈3顆,彭怕罪行暴露,遂停止開槍射擊,彭的行為是:A、犯罪未遂B、犯罪中止C、一般違法行為D、意外事件【參考答案】:B【解析】:【正確答案】B【答案解析】彭某的行為是故意殺人罪的犯罪中止,殺人行為是一個連續的過程,開一槍后在有可能繼續開槍將韓某殺死的情況下停止射擊,應視為犯罪中止。開一槍只是殺人行為的一部分,不能因未擊中構成故意殺人未遂。38、下列關于法的效力的表述哪個是正確的?A、法律不經公布,并非絕對無效,歷史上就有所謂法不可知,威不可測B、一切法律的效力級別高低和范圍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規定的C、法律僅僅適用于將來,沒有溯及力,這項規定在法學上被稱為從舊原則D、法律生效后,應該使一國之內的所有公民知曉,所謂不知者不為罪【參考答案】:C【解析】:A選項是關于法的時間效力的,它表述了一個重要的民主原則,即法律必經公布才能有效,不經公布的法,人民就可以不遵守,這樣能防止國家機關在法的名義下任意地懲治處于弱勢的民眾。法不可知,威不可測并非指法不公布,而是指法沒有以成文的形式公布于眾。選項B,刑法、民法、行政法這些法律部門包含了效力級別不同的規范性法律文件,法律部門之間沒有效力高下之分,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等法律淵源之間才有效力等級之分。選項C中,新法無溯及力說明:新法對過去不生效,舊法仍然對過去起作用,這是從舊原則。目前各國通例是從舊兼從輕的原則,即新法原則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認為犯罪或者處刑較輕的,適用新法。我們也可以把這個原則稱為有利原則,它同樣具有其正當性或合理性基礎。39、差別待遇作為給予外國人的一種特殊待遇,在國際法上的適用是有著嚴格的限制條件的.以下哪種情形是為國際法所禁止的差別待遇?()A、基于地理的原因給予的差別待遇B、基于宗教的原因給予的差別待遇C、基于歷史的原因給予的差別待遇D、基于民族的原因給予的差別待遇【參考答案】:B【解析】:外國人的法律地位差別待遇是指一國給予外國人不同于本國人的待遇,或給予不同國家的外國人不同的手遇。前者一般是指給予外國公民或法人的權利在某些方面少于本國公民或法人,但也包括有些時候給予外國人的優惠待遇,如稅收減免。后者是指基于地理、歷史、民族等因素給予某些國家的待遇比其他國家更優惠。國際法承認上述差別待遇,但禁止基于宗教種族等原因的歧視待遇。40、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達司法文書和調查取證的安排》(以下簡稱《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安排》),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與澳門終審法院之間可以相互委托送達與取證B、受托法院應優先處理受托事項,完成受托事項的期限,送達文書最遲不超過三個月C、送達費用一般由委托方支付D、受托方可根據其本轄區法律不承認對該請求事項提起訴訟的權利為由,拒絕接受委托【參考答案】:A【解析】:依據《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安排》,協助機關內地為各高級人民法院,澳門是終審法院;送達文書的期限為兩個月;送達取證費用一般互免;受托方不得以其本轄區法律規定對委托方法院審理的該民商事案件享有專屬管轄權或不承認對該請求事項提起訴訟的權利為由,不予執行受托事項。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王五開,某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因嚴重違紀被免除職務,后又經法定程序被任命為法官,下列有關他的說法正確的是:A、王五開被免去檢察員職務,須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B、王五開不得擔任法官C、任命王五開為法官的機關發現任命有錯的,應當撤銷該項任命D、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的法官的任命有錯的,應當命令下級人民法院撤銷該項任命,或者命令下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銷該項任命【參考答案】:B,C【解析】:檢察官的任免、法官的任免《檢察官法》第12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由本院檢察長提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而無須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因此選項A錯誤。《法官法》第10條規定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擔任法官,所以選項B正確。《法官法》第14條規定:對于違反法官法規定的條件任命法官的,一經發現,做出該項任命的機關應當撤銷該項任命;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有違反法官法規定的條件的,應當建議下級人民法院依法撤銷該項任命,或者建議下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撤銷該項任命。因此選項C正確,選項D錯誤。綜合考查檢察官、法官的任免程序,以及法官的任職資格。注意檢察員的任免與檢察長的任免程序不同,上級法院發現下級法院法官任命有錯的權限。《檢察官法》第11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擔任檢察官:(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與《法官法》第10條的規定相同,但需注意這只是任職的禁止性條件,《檢察官法》第10條和《法官法》第9條分別規定了任職的積極條件,需要注意。兩法均以第五章規定了兩者的任免程序,尤其要注意檢察長和法院院長的不同。3、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確?A、行為人甲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提供數額巨大的財物,并借此為自己謀取到了不正當利益,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死刑,并處沒收財產B、行為人乙在被勒索的情況下,給予國家工作人員數額較大的財物,但沒獲取不正當利益,不構成犯罪C、介紹賄賂的行為主要表現為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實施溝通、撮合,促使行賄、受賄得以實現的行為,這里的受賄人不僅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國家工作人員等,也包括非國家工作人員ID、介紹賄賂人、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其介紹賄賂行為和行賄行為的,應當減輕或從輕處罰【參考答案】:A,C,D【解析】:行賄罪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介紹賄賂罪只限于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介紹賄賂人或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其介紹賄賂行為和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主要職能包括下列哪幾個選項?()。A、參政議政B、政治協商C、民主監督D、起草法律【參考答案】:A,B,C【考點】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職能【解析】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新時期愛國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其章程規定政協的主要職能包括參政議政、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D項表述錯誤,制定法律是立法機關的職能。5、根據國際法相關規則,關于國際爭端解決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甲乙兩國就界河使用發生糾紛,丙國為支持甲國可出面進行武裝干涉B、甲乙兩國發生邊界爭端,丙國總統可出面進行調停C、甲乙兩國可書面協議將兩國的專屬經濟區爭端提交聯合國國際法院,國際法院對此爭端擁有管轄權D、國際法院可就國際爭端解決提出咨詢意見,該意見具有法律拘束力【參考答案】:B,C6、在什么情況下,律師可以轉委托代理?A、代理律師對異地代理情況不太熟,語言不通B、代理人因缺乏某種專業知識,無法代理訴訟C、因突然發生事故,代理人無法出庭親自代理,D、代理律師與代理案件的地點距離太遠,為減輕被代理人的經濟負擔【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律師轉委托代理。《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范》第27條規定:“律師接受當事人委托后,不得擅自轉委托他人代理。”《民法通則》第68條規定:“委托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沒有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后及時告知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所轉托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的除外。”據此,只有在緊急情況下,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才可以不經被代理人同意,將代理事項轉托給他人。但是,本題中并未限定“不經被代理人同意”這一條件,因此,上述幾個選項,只要經過被代理人同意,都可以轉發委托7、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的,作為例外()A、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B、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C、原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D、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參考答案】:A,B,D【解析】:見《行政訴訟法》第44條的具體規定,訴訟期間,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一)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二)原告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裁定停止執行的;(三)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8、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均為解決國際爭端的國際司法機構,下列關于兩者說法正確的有:()A、兩者都只受理以國家為訴訟當事方的案件B、《海洋法公約》締約國間發生的海洋爭端可以選擇提交給國際法院或海洋法庭解決C、兩者都是常設性的國際司法機構D、如果國際海底管理局和平行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就該合同發生糾紛可以選擇到國際法院或者海洋法庭解決【參考答案】:B,C【考點】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的性質【解析】國際法院只受理以國家作為當事方嘲案件,而國際海洋法法庭的訴訟當事方除了締約國外,還包括實體,即沒有成為締約國的國家、自治聯系國、自治領土和國際組織,A項不正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并沒有規定締約國間發生的海洋爭端必須由國際海洋法法庭受理,因此締約國可以選擇將爭端交給國際法院或海洋法庭解決B項正確。國際法院和國際海洋法法庭均是常設性的國際司法機構,C項正確。國際海底管理局和平行開發合同的當事人就該合同發生糾紛只能提交海洋法法庭解決,不能提交國際法院解決,因為國際法院的訴訟當事方必須是國家。D項不正確。9、政體是指實現國家權力的形式,國體則是指國家權力的階級內容。因此政體與國體是一種形式與內容的關系,主要可描述為A、政體從屬于國體,有什么樣的國體就有什么樣的政體與之相適應B、國體從屬于政體,有什么樣的政體就有什么樣的國體與之相適應C、政體對國體具有反作用D、國體對政體具有反作用【參考答案】:A,C【解析】:政體與國體之間是一種形式與內容的關系。(1)政體從屬于國體。一般說來,有什么樣的國體,就有什么樣與之相適應的政體。(2)政體對國體具有反作用。10、關于賭博罪,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張某以營利為目的,為某個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張某構成開設賭場罪B、趙某開辦了一家棋牌娛樂中心,為顧客提供撲克牌、麻將等,顧客在打牌時有少量錢財的輸贏,該娛樂中心向顧客收取每小時50元的服務費。趙某不構成開設賭場罪C、劉某未經國家批準擅自發行彩票,并銷售彩票,構成賭博罪D、王某想請工商局長孫某辦事,多次請孫某一起打麻將,王某有意輸給孫某共五萬元。王某和孫某均構成賭博罪【參考答案】:A,B【解析】:第一,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開設賭博罪論處。第二,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第三,未經國家批準擅自發行彩票,構成犯罪的,定非法經營罪。第四,通過賭博或者為國家工作人員賭博提供資金的形式行賄、受賄行為,構成犯罪的,定賄賂犯罪。11、下列說法錯誤的有:A、偵查人員韓某為了迫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趙某招供自己殺人,虐待趙某長達一個星期。韓某構成虐待被監管人員罪B、監獄警察李某命令罪犯王某毆打另一被監管人侯某。王某的行為屬于“毆打、體罰其他被監管人”,構成破壞監管秩序罪C、監獄警察程某對新入監的罪犯包某十分不順眼,經常毆打包某,在入監的第三天,程某毆打包某時不慎打中其太陽穴致其死亡。程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D、看守所被羈押的周某要求新入監的犯罪嫌疑人必須參加“躲貓貓”游戲,不從者三天不得吃飯。周某構成虐待被監管人員罪【參考答案】:A,C,D【解析】:虐待被監管人罪是指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行為,A選項中韓某不屬于監管人員,不構成此罪,韓某的行為屬于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實行刑訊逼供的行為,構成刑訊逼供罪,故A選項錯誤。破壞監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罪犯的下列行為:毆打監管人員;組織其他被監管人破壞監管秩序;聚眾鬧事,擾亂正常監管秩序;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其他被監管人。B選項中,罪犯王某毆打了另一罪犯侯某,其行為構成破壞監管秩序罪。李某的行為屬于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行為,構成虐待被監管人員罪,故B選項正確。C選項中,監管人員程某毆打被監管人員包某致死,應當適用第248條的擬制性規定即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所以對程某應定故意殺人罪,并從重處罰,故C選項錯誤。D選項中,周某不是監管人員,不構成虐待被監管人員罪。因破壞監管秩序罪的行為主體必須是已決犯,周某不屬于已決犯,因此其行為也不構成破壞監管秩序罪,故D選項錯誤。12、根據《憲法》規定,下列哪些權利是公民享有的監督權?()。A、罷免權B、集會、游行、示威自由C、批評和建議的權利D、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參考答案】:C,D13、丁某因犯走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沒收財產,汪某等5人得知這一消息后,提出丁某向他們借過錢,要求丁某償還。在以沒收的財產償還債務時必須符合下述哪些條件?A、必須是在沒收財產前所負的正當債務B、必須經債權人提出請求C、必須經過人民法院核準D、只能在沒收財產的數額內償還【參考答案】:A,B,D【解析】:沒收財產《刑法》第60條:“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以沒收財產償還債務,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必須是犯罪分子在財產被沒收以前所負的債務:(2)必須是正當債務;(3)所負的債務需要以沒收財產償還;(4)須經債權人請求。據此可知A、B、D為正確答案。應當明確的是,以沒收財產償還債務不必經過人民法院核準,當然必要的證明、查證是可以的,但不能認為這即是核準。14、下列管轄屬特殊地域管有哪些?A、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可以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B、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取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C、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D、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由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參考答案】:B,C【解析】:見《行政訴訟法》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20條。第十七條【一般地域管轄】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復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行政訴訟法規定的“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一)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主要事實和證據的;(二)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范依據且對定性產生影響的;(三)撤銷、部分撤銷或者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為處理結果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同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條的規定管轄。第十八條【特殊地域管轄】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行政訴訟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機關基于同一事實既對人身又對財產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沒收財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上述行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訴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公民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或者對行政賠償機關基于同一事實對同一當事人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對財產采取強制措施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在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由受理該行政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或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九條【不動產案件的管轄】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賠償請求人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請求涉及不動產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條【選擇管轄】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案件,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起訴15、下列選項中,不適用死刑的有:A、宋某,1985年10月24日出生,2003年10月24日在生日宴會上因口角殺死趙某后潛逃,2005年4月被抓獲,并被交付審判B、蔡某,1986年7月21日出生,2004年7月22日在搶劫過程中為制服被害人反抗將其殺死C、鐘某,女,因涉嫌綁架罪被羈押于看守所,羈押期間被監管人員強奸而導致懷孕D、孫某,女,因涉嫌貪污罪被羈押,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后,又因同一犯罪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參考答案】:A,C,D【解析】:《刑法》第49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據此,以下罪犯不適用死刑:(1)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所謂“犯罪的時候”,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時候,不是指審判的時候,如果行為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不滿18周歲,即使審判的時候已滿18周歲,也不得適用死刑。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過了周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為已滿XX周歲。(2)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這里所說的“審判的時候”是指從偵查羈押時起至審判的全過程,而不是僅指法院審理階段。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懷孕婦女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審判時是否可以適用死刑問題的批復》,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后,又因同一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的,應當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CD。16、下列關于法的正式淵源和非正式淵源的說法正確的是:A、正式法律淵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夠直接作為法官審理案件之依據的規范來源B、非正式法律淵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效力,但卻具有法律意義并可能構成法官審理案件之依據的準則來源C、表現為成文法形式的法律淵源,是決定法官審理待決案件的唯一依據D、法官必須考慮正式法律淵源;但是對于非正式淵源而言,法官可以考慮,也可以不考慮【參考答案】:A,B,D【考點】法律淵源[答案及解析]ABD。根據效力的不同,法律淵源可以分為正式法律淵源與非正式法律淵源。正式法律淵源是指那些具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效力并且能夠直接作為法官審理案件之依據的規范來源。正式法律淵源主要為制定法,即不同國家機關根據具體職權和程序制定的各種規范性文件。非正式法律淵源是指那些不具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效力,但卻具有法律意義并可能構成法官審理案件之依據的準則來源,如正義標準、理性標準、公共政策、習慣等。正是因為非正式法律淵源的存在,所以正式的法律淵源并不是法官審理案件的唯一依據。為了保證法官判決的公正性,基本的正義觀念、社會習俗等準則來源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判決過程。但是,這些準則來源顯然與成文法不同,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這些因素并不能產生法律上的直接約束力。雖然法官無法從這種法律淵源中獲得合法性與法律約束力,但是它們可以作為證明判決具備實質合理性的基礎。法官的判決必然建立在正式法律淵源之上,而對于非正式法律淵源而言,雖然法官同樣需要在判決中予以考慮,但是這種考慮并非必然。因此,A、B、D項正確。17、甲某見自己的弟弟遭3個流氓毒打,前去制止,反而遭流氓進攻,被迫自己還擊。正在這時,便衣民警乙某趕到,未及時表明身份即迅速抓住甲某以制止毆斗,甲某把乙某看作流氓的同伙,隨即撿起一塊磚頭將乙某砸成重傷。下列關于甲某的行為認定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確的?A、正當防衛B、過失致人重傷C、故意傷害D、不負刑事責任【參考答案】:A,B,C【解析】:首先我們需要假想防衛,假想防衛是指一個人確實由于主觀認識上的錯誤,實際上并不存在不法侵害,卻誤認為存在,因而對臆想中的不法侵害實得了所謂正當防衛,造成他人的無辜損害。假想防衛屬于刑法中的認識錯誤,具體的說,是行為人在事實在認識的錯誤,是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實際性質發生錯說認識而產行的行為性質的錯誤。根據題意選項A“正當防衛”不正確,當選。假想防衛中致傷亡的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過失,一種是意外。過失中又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過于自信,即預想+輕信一種是疏忽,即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的情況在本題中,甲在乙沒有表明身份的情況下,不可能預見其結果,因此屬于假想防衛中的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所以BC不正確D正確,所以本題答案為ABC。18、潛水艇在通過他國領海時,下列行為中哪些違反了無害通過規則?()A、在水下繼續不停和迅速地通過B、在水面連續不停地迅速通過,但未展示國旗C、浮出水面行駛,并對沿岸國進行偵察活動D、在水下行駛,同時進行演習活動【參考答案】:A,B,C,D【考點】潛水艇違反無害通過規則的具體表現【解析】無害通過,是指外國船舶在不損害沼海國和平、安寧和正常秩序的條件下,擁有無須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國許可而連續不斷地通過其領海的航行權利。無害通過,是指上述定義下箭通過只要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就是無害的。無害通過要求連續不斷地迅速通過.不得停泊和下錨,除非不可抗力、遇難和救助。潛水艇或其他潛水器通過領海須浮出水面并展示其船旗。19、根據《憲法》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村民組成B、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C、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經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D、村民委員會成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參考答案】:B,D【考點】村民委員會、村民自治【解析】《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在2010年10月進行了修訂,本題對其中一些新修訂的內容進行了考查,反映了新法必考的特點。關于A選項,<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21條第1款規定:“村民會議由本村十八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由此,法律僅規定村民會議由本村18周歲以上的村民組成,,并沒有對村民有“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限制,故A項錯誤。關于B選項,同法第5條規定:“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于村民自治范圍內的事項。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這是對村民委員會和基層政權關系的表述,是2010年新修訂的內容,選取B是對法條的直接考查,正確。關于C選項,同法第16條規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并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并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這是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整個程序,是2010年新修訂的內容,需要考生全面掌握并注意細節。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有兩個條件:一是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投票;二是須經投票的村民過半數通過,這兩個條件缺一不可。許多考,生忽略了第一個條件而誤選。C項錯誤。關于D選項,同法第35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實行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包括下列事項……”D項是對法條的直接考察,這也是2010年新增加的內容,D項正確。【易錯點】本題本身不難,但是出題者設有不少陷阱:陷阱一是A選項中,考生將村民委員會選舉與村民會議混淆,認為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3條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員會選舉前,應當對下列人員進行登記,列人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一)戶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三)戶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請參加選舉,并且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公民。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戶籍不在本村的,也可以20、南京國民政府于1947年公布和實施《中華民國憲法》。下列哪些是對這部憲法的正確表述A、該法規定了選舉、罷免、創制、復決等制度B、該法的基本精神沿襲《訓政時期約法》和五五憲草C、該法體現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立法原則D、該法確立的政權體制既不是內閣制,也不是總統制【參考答案】:A,B,D【解析】:《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1948年頒布施行的,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的當然談不上體現該臨時條款的立法原則。21、南北戰爭后的美國法律體系逐步完善,表現在:A、廢除奴隸制的憲法修正案正式生效B、財產法方面確立了土地的自由轉讓制度C、對繁瑣的訴訟程序進行了改革D、各州出現了法律統一化趨勢【參考答案】:A,B,C,D【解析】:南北戰爭后的美國法,是美國法的改革與發展時期,在此期間,美國法進行的民主化改革,法律體系逐步完善。具體體現在:廢除奴隸制的憲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在財產方面確立了土地的自由轉讓制度;對繁瑣的訴訟程序實行了改革;建立了富有美國特色的判例法理論;法學教育中心從律師事務所轉到法學院校;各州法律出現統一化趨勢。所以ABCD選項正確。22、南非民用航空公司一架客機在飛往印度途中,因機上物體墜落使在公海上捕魚的越南漁船受損。后該漁船開往中國港口修理,并就該飛機造成的損害賠償訴諸我國法院。對于該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不能適用:()A、南非法律B、印度法律C、越南法律D、中國法律【參考答案】:A,B,C【考點】涉外民用航空的損害問題【解析】《民用航空法》第l89條規定:“民用航空器對地面第三人的損害賠償,適用侵權行為地法律。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對水面第三人的損害賠償,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題中,南非民用客機在公海上空因機上物體墜落致使越南漁民受損,因此,應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即中國法。23、下列中哪些屬于最重要的基本人權?A、生存權B、人身權利C、發展權D、政治權利【參考答案】:A,C24、某日,厲某因酒后駕車,將行人王某撞至昏迷,厲某將王某抱上車,準備將其送往醫院救治,但途中,厲某怕事后麻煩遂改變主意,將車開往郊區,遺棄了王某,致王某死亡,則厲某的行為應如何認定?A、按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B、按故意傷害罪處罰C、此案應實行數罪并罰D、構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殺人罪【參考答案】:C,D【解析】:詳見《刑法》第133條及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釋。厲某交通肇事后,從將行人開始時的帶去救治到遺棄,其是一個行為過程,應按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釋的第六條定故意殺人罪。構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2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訴訟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明確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訴訟管轄權限和范圍,也規定了例外的情況。不適用上述《規定》進行集中管轄的涉外案件有:A、涉外房地產案件B、邊境貿易糾紛案件C、強制執行國際仲裁裁決案件D、信用證糾紛案件【參考答案】:A,B【考點】集中管轄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范圍(1)適用集中管轄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范圍:①涉外合同和侵權案件;②信用證糾紛案件;③申請撤銷、承認和執行國際仲裁裁決案件;④審查有關涉外民商事仲裁條款效力的案件;⑤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民商事判決、裁定的案件。(2)不適用集中管轄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范圍:①邊境貿易案件;②涉外房地產案件;③涉外知識產權案件。26、下列關于證券交易所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證券交易所工作人員違反證券交易所有關交易規則的,由證券交易所給予紀律處分B、證券交易所本身不參與證券的交易C、證券交易所應當對上市公司披露信息進行監督,發現披露內容有重大遺漏,可采取停牌的措施D、證券交易所對在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證券實行實時監控,并按照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對異常的交易情況提出報告【參考答案】:A,B,D【考點】證券交易所【解析】A項正確,《證券法》第121條規定:在證券交易所內從事證券交易的人員,違反證券交易所有關交易規則的,由證券交易所給予紀律處分;對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資格,禁止其入場進行證券交易。B項正確,第102條規定: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C項錯誤,C項不屬于可以停牌的情形,理由見第193條第1款: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由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D項正確,第115條第1款規定: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交易實行實時監控,并按照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要求,對異常的交易情況提出報告27、以下有關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說法正確的有()A、大陸法系的正式法律淵源只有制定法,而不包括判例法;英美法系則恰好相反B、和英美法系相比,大陸法系具有變革相對緩慢,保守性的特點C、大陸法系實行法典化,而英美法系則通常不傾向法典形式D、大陸法系在訴訟中奉行干涉主義,英美法系則采用對抗制,實行當事人主義【參考答案】:C,D本題考查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特點和區別。大陸法系,又稱民法法系、羅馬法系、法典法系、羅馬一德意志法系,是以羅馬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大陸法系的特點:(1)全面繼承羅馬法;(2)實行法典化,法律規范的抽象化概括化;(3)明確立法與司法的分工,強調制定法權威,一般不承認法官的造法功能;(4)法學在推動法律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法系、英國法系,是以英國自中世紀以來的法律,特別是以普通法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法律的總稱。英美法系的特點:(1)以英國為中心,英國普通法為基礎;(2)以判例法為主要表現形式,遵循先例;(3)變革相對緩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維習慣;(4)在法律發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5)體系龐雜,缺乏系統性;(6)注重程序的“訴訟中心主義”。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區別:(1)法的淵源不同。在大陸法系國家,正式的法的淵源只是指制定法;在英美法系國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淵源。(2)法的分類不同。大陸法系國家法的基本分類是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國家無公法和私法之分,法的基本分類是普通法和衡平法。(3)法典編纂的不同。大陸法系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國家通常不傾向法典形式。(4)訴訟程序和判決程式不同。大陸法系國家一般采用糾問式審理方式,奉行干涉主義;英美法系國家采用對抗制,實行當事人主義。(5)在法律術語、概念上也有很多差別。總的來說,從哲學傾向角度而言,大陸法系主要表現為理性主義的傾向,英美法系則更多的體現了經驗主義的特點。本題中,A項看似正確,實則錯誤,大陸法系的正式法律淵源只有制定法,而不包括判例法;英美法系卻并非恰好相反,而是既包括判例法,也包括制定法。B項則是英美法系的特點,而不是大陸法系的特點。28、公司依法作出的各項公告,下列哪些機構或人員在公告之前不得泄露其內容?()A、證券監督管理機構B、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承銷的證券公司的有關人員C、證券交易所D、承銷的證券公司【參考答案】:A,B,C,D《證券法》第71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上市公司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公告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市公司分派或者配售新股的情況進行監督,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行為進行監督。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承銷的證券公司及有關人員,對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作出的公告,在公告前不得泄露其內容。故本題全選。29、下列有關政體的論述,哪些是正確的?A、政體就是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B、政體決定于國體并服務于國體C、政體可分為君主制和共和制兩種D、共和制有議會制、總統制和委員會制三種形式【參考答案】:A,B,D【解析】:見教材中國家的基本制度一章30、1997年2月1日,出租汽車司機陳某被公安局罰款1000元并扣車,陳當場交納了罰款。3月5日,公安局提出只要陳再交2000元保證金就可以將出租車返還給陳某,陳某認為不合理而未交保證金。陳某向法院起訴后,10月1日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公安局的罰款和扣車決定。依據《國家賠償法》,對于陳某的損失,應如何進行賠償?A、退還罰款1000元B、返還出租車C、1997年2月1日至10月1日車輛被扣或間的直接經濟損失D、1997年2月1日至3月5日車輛被扣期間的直接經濟損失【參考答案】:A,B【解析】:國家賠償的范圍。根據《國家賠償法》第28條,選項A、B是正確的;而根據第28條第(六)項,國家只賠償停運期間必要的經常性的費用開支,而不賠償直接經濟損失三、不定向選擇題1、某市工商管理部門在對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個體戶王某所賣商品中有價值4000元左右洗滌產品力假冒偽劣產品,因而對王某作出沒收所售所有洗滌用品、吊銷營業執照、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王某不服,向其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機關作出撤消沒收王某的合法貨物的處罰,對其他處罰決定予以維持:并且賠償因違法沒收王某合法貨物所造成的損失1000元的復議決定.王某對該復議決定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受理法院判決將罰款降到500元,其他處罰決定予以維持.對于本案中的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相對人沒有提起行政賠償請求,復議機關不應當直接作出行政賠償決定B、人民法院認為本案中的罰款數額明顯失當,可以直接作出變更決定,但對其他處罰決定不得直接變更C、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機關直接變更罰款數額,本案中法院將罰款數額降低的行為是違法的D、人民法院認為罰款明顯不當,可以直接作出變更決定,而且對其他的處罰決定認為明顯不當時也可以直接進行變更【參考答案】:D【解析】:《行政復議法》第29條第2款規定,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沒有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決定撤消或者變更罰款,撤消違法集資、沒收財物、征收財物、攤派費用以及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同時責令被申請人返還財產,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或者賠償相應的價款.本案中雖然申請人沒有提出行政賠償請求,但在某些情況下,復議機關可以直接作出行政賠償決定.因此,A選項錯誤.《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四)項規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判決:(四)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即人民法院僅僅在行政處罰顯失公正的情況下才能直接變更行政機關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