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NY 5126-2002 無公害食品 肉牛飼養獸醫防疫準則》是針對肉牛養殖過程中為保證食品安全而設立的一系列規范。該標準強調了從養殖場選址、布局到日常管理各個環節中應采取的措施,以預防疾病的發生和傳播,并確保最終產品的安全與健康。

在養殖場的選擇上,要求遠離污染源,如化工廠、垃圾填埋場等可能對環境造成影響的地方;同時也要考慮到水源清潔,空氣流通等因素,以提供給肉牛一個良好的生長環境。對于新建或改建的養牛場,則需按照規定進行合理規劃與設計,比如設置隔離區來防止外來病原體侵入。

關于飼養管理方面,《NY 5126-2002》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要求:首先,要做好飼料和飲水的安全控制工作,禁止使用發霉變質以及含有違禁藥物成分的原料;其次,在日常照料過程中要注意觀察每頭牛只的身體狀況,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此外,還應該定期開展驅蟲、消毒等活動,保持圈舍干凈衛生。

該標準特別重視疫病防控工作,提倡采用科學合理的免疫程序來提高群體免疫力,減少疾病發生幾率。同時,對于已經出現疫情的情況,《NY 5126-2002》也給出了明確指導原則,包括迅速隔離患病個體、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配合做好后續處置工作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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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2-07-25 頒布
  • 2002-09-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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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5126-2002無公害食品肉牛飼養獸醫防疫準則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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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11.220NYB4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NY5126-2002無公害食品肉牛飼養獸醫防疫準則2002-07-25發布2002-09-01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

NY5126-2002前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本標準起草單位:農業部動物及動物產品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農業部動物檢疫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郭幅生、曲志娜、陸明哲、陸紅、劉俊輝、王娟、劉爽。

NY5126-2002無公害食品肉牛飼養獸醫防疫準則1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生產無公害食品的肉牛飼養場在疫病的預防、監測、控制和撲滅方面的獸醫防疫準則本標準適用于生產無公害食品肉牛飼養場的獸醫防疫。!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勒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16548畜禽病害肉戶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GB16549畜禽產地檢疫規范NY/T388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NY5027無公害食品童禽飲用水水質NY5126無公害食品肉牛飼養獸藥使用準則NY5127無公害食品肉牛飼養飼料使用準則NY/T5128無公害食品肉牛飼養管理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動物疫病animalepidemicdisease動物的傳染病和寄生蟲病。3.2病原體Dathogen能引起疾病的生物體,包括寄生蟲和致病微生物.3.3動物防疫animalepidemicprevention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和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疫病預防4.1環境衛生條件肉牛飼養場的環境衛生質量應符合NY/T388規定的要求4.22肉牛飼養場的衛生條件4.2.1內牛飼養場的選址、布局、設施及其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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