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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北京低碳清潔能源研究所
科研人員安全培訓-特種設備培訓須知理解與支持給您一分鐘,手機調震動對您是尊重,對我是感動謝謝!課程內容
一、特種設備
二、壓力容器安全三、叉車安全四、起重設備安全一、特種設備
16:12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4]第13號)2.《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家主席令[2013]第4號)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2009]第549號)4.《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2010)5.《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R0004-2009)6.《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R0003-2007)…….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存量(2014)
截至2014年底,全國特種設備總量達1036.46萬臺,較2013年上升10.63%;其中:鍋爐63.89萬臺,壓力容器322.79萬臺,電梯359.85萬臺,起重機械226.26萬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61.66萬輛,大型游樂設施1.92萬臺(套),客運索道925條。另有:氣瓶14250萬只,壓力管道92.47萬公里。2014年,全國共發生特種設備事故283起,死亡282人,受傷330人,與2013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數增加56起,上升24.67%,死亡人數減少7人,下降2.42%,受傷人數增加56人,上升20.44%,全國未發生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2014年特種設備萬臺設備死亡率為0.39,較2013年下降15.22%。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按照設備類別劃分,鍋爐事故22起,壓力容器事故19起,氣瓶事故28起,壓力管道事故12起,電梯事故95起,起重機械事故62起,場(廠)內機動車輛事故38起,大型游樂設施事故6起,客運索道事故1起。其中,電梯和起重機械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所占比重較大,事故起數分別占33.57%、21.91%,死亡人數分別占17.02%、34.75%。壓力容器事故。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事故6起,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11起,非法設備使用1起。氣瓶事故。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6起,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1起,氣體泄漏引發事故14起,非法充裝事故2起。起重機械事故。其中,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35起,設備質量安全隱患導致的事故9起。特種設備-事故情況電梯事故。按照事故發生形態分,墜落56起,擠壓、剪切33起,困人3起,跌倒3起。按照發生環節分,使用環節76起,安裝改造環節8起,維保修理環節11起。事故原因中,安全附件或保護裝置失靈事故73起;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19起;管理不善事故3起。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其中,38起全部為叉車事故,原因為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特種設備-事故案例22007年6月20號,永城市交通局職工樓工地,工人升高塔吊時,塔身突然攔腰倒下,40多米長的吊臂從高空砸落,當場砸死1人、砸傷5人。特種設備-事故案例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鐵四號線動物園站上行電扶梯發生故障,由于上行電梯突然倒行,人群紛紛跌落,導致踩踏事件發生。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26人輕傷。特種設備-事故案例2012年9月13日,武漢“東湖景園”工地一臺升降機,在升至30層時發生墜落,19名工人隨梯墜下,當場死亡。
歪拉斜吊釀慘禍無證人員在三樓頂端操作行車、二人在二樓接放被吊運的物品、吊運時行車已經到位、但無法使吊運物落到理想地點、2人在沒有取掉掛鉤的情況下,強行推拉重達800多kg的吊運物,此時吊運物尾部著地,頭部懸空使鋼索已呈20度的斜拉狀態,在外力的作用下,吊運物產生巨大的反彈力將其中一人拍傷,被緊急送往縣醫療中心接受治療。經醫院診斷,左大腿內側成粉碎性骨折。事故原因:這起事故是人為違章操作所致,屬責任事故,一是操作者本人違章蠻干;二是當班領導沒有對安全問題進行班前安排和要求;三是現場管理人員沒有進行有效監督,認真履行職責,管理有死角;四是班組現場管理工作不到位,習慣性違章操作是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無證操作! 特種設備-事故案例特種設備-事故現場特種設備-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本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理論上、事實上不可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9號)本條例所稱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特種設備-概念低碳所涉及的特種設備-帶壓反應釜、儲氣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起重機械);叉車;電梯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特種設備-概念特種設備-概念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特種設備-概念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層數大于或者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特種設備-概念*壓力管道
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壓力容器分類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壓力等級劃分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p)劃分為低壓、中壓、高壓和超高壓四個壓力等級:(1)低壓(代號L),0.1MPa≤p<1.6MPa;(2)中壓(代號M),1.6MPa≤p<10.0MPa;(3)高壓(代號H),10.0MPa≤p<100.0MPa;(4)超高壓(代號U),p≥100.0MPa。特種設備-概念-壓力容器特種設備-概念-壓力容器壓力容器類別劃分分為第Ⅰ、Ⅱ、Ⅲ類(按介質分兩組:第一組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學介質,易爆介質,液化氣體。第二組介質,除第一組以外的介質。)壓力容器品種劃分壓力容器按照在生產工藝過程中的作用原理,劃分為反應壓力容器(代號R);換熱壓力容器(代號E);分離壓力容器(代號S);儲存壓力容器(代號C,其中球罐代號B)。簡單壓力容器:第四十三條使用單位負責簡單壓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符合本規程范圍的簡單壓力容器,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在推薦使用壽命內的簡單壓力容器,不需要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進行定期檢驗。第三條
本規程適用于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簡單壓力容器:(一)容器由筒體和平封頭、凸形封頭(不包括球冠形封頭),或者由兩個凸形封頭組成;(二)筒體、封頭和接管等主要受壓元件的材料為碳素鋼、奧氏體不銹鋼;(三)設計壓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特種設備-概念-壓力容器特種設備-概念-壓力容器(四)容積小于或者等于1000L;(五)工作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1000MPa·L;(六)介質為空氣、氮氣和醫用蒸餾水蒸發而成的水蒸氣;(七)設計溫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溫度小于或者等于150℃;(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特種設備-概念-壓力容器特種設備-概念-壓力容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許可生產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標志應當置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崗位責任、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特種設備-法規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四)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五)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設備-法規要求特種設備-法規要求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對特種設備的使用安全負責,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其他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第三十七條特種設備的使用應當具有規定的安全距離、安全防護措施。與特種設備安全相關的建筑物、附屬設施,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特種設備-法規要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運行不正常時,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將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的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置于易于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公眾乘坐或者操作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應當遵守安全使用說明和安全注意事項的要求,服從有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指揮;遇有運行不正常時,應當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離。電梯的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特種設備-法規要求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報廢條件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依法履行報廢義務,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記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證書注銷手續。前款規定報廢條件以外的特種設備,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通過檢驗或者安全評估,并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變更,方可繼續使用。允許繼續使用的,應當采取加強檢驗、檢測和維護保養等措施,確保使用安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特種設備-法規要求特種設備-人員要求*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其生產、經營、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方可從事相關工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和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安全。TSGR1.doc大容規二、壓力容器安全
壓力容器安全1、壓力容器的主要破壞形式壓力容器常見的破壞形式主要有韌性破壞、脆性破壞、疲勞破壞、腐蝕破壞和蠕變破壞等:(1)韌性破壞—(使用超壓)韌性破壞是容器在壓力作用下,器壁上產生的應力達到材料的強度極限而發生斷裂的一種破壞形式韌性破壞的主要特征:破裂容器有明顯的形狀改變和較大的塑形變形。如最大圓周伸長率常達10%以上,容積增大率也往往高于10%,端口呈暗灰色纖維狀無金屬閃爍光澤,斷口不平齊,呈撕裂狀,而與主應力方向成45°角。這種破裂一般沒有碎片或少量碎片,容器的實際爆破壓力接近計算爆破壓力。(2)脆性破壞-(設計、制造、安裝)容器沒有明顯變形而突然發生破裂,根據破裂時的壓力計算,器壁的應力也遠遠沒有達到材料的強度極限,有的甚至還低于屈服極限,這種破裂現象和脆性材料損壞很相似,故稱為脆性破壞。又因它是在較低的應力狀態下發生的,故又叫低應力破壞脆性破壞的主要特征是:破裂容器一般沒有明顯的伸長變形,而且大多數呈較多的碎片,常有碎片飛出。如將碎片組拼起來測量,其周長、容積和壁厚與爆炸前相比沒有變化或變化很小。脆性破壞大多數在使用溫度較低的情況下發生而且往往在瞬間發生。其端口齊平與主應力方向垂直,形貌呈閃爍金屬光澤的結晶狀。壓力容器安全(3)疲勞破壞-(使用)容器在反復的加壓過程中,殼體的材料長期受到交變載荷的作用,因此出現金屬疲勞而產生的破壞形式稱為疲勞破壞。疲勞破壞的主要特征是破裂容器本體沒有產生明顯的整體塑性變形,但它又不像脆性破裂那樣使整個容器脆斷成許多碎片,而只是一般的開裂,使容器泄漏而失效。容器的疲勞破裂必須是在多次反復載荷后,所以只有那些頻繁的間歇操作或操作壓力大幅度波動的容器才有條件產生。壓力容器安全(4)腐蝕破壞-(使用、化工行業)腐蝕破壞是指容器殼體由于受到介質的腐蝕而產生的一種破壞形式。鋼的腐蝕破壞形式從它的破壞現象,可分為均勻腐蝕、點腐蝕、晶間腐蝕、應力腐蝕和疲勞腐蝕等。均勻腐蝕:使容器壁厚逐漸減薄,易導致強度不足而發生破壞。化學腐蝕、電化學腐蝕和沖刷腐蝕是造成設備大面積均勻腐蝕的主要原因。點腐蝕:有的使容器產生穿孔而造成破壞;也有由于點腐蝕造成腐蝕處應力集中,在反復變載荷作用下,成為疲勞破裂的始裂點,如果材料的塑性差,或處在低溫使用的情況下,也可能產生脆性破壞。壓力容器安全晶間腐蝕:是一種局部的、選擇性的腐蝕破壞。這種腐蝕破壞沿金屬晶粒的邊緣進行,金屬晶粒之間的結合力因腐蝕受到破壞,材料的強度及塑性幾乎完全喪失,在很小的外力作用下即會損壞。這是一種危險性比較大的腐蝕破壞形式。因為它不在器壁表面留下腐蝕的宏觀跡象,也不減小厚度尺寸,只沿著金屬的晶粒邊緣進行腐蝕,使其強度及塑性大為降低,因而容易造成容器在使用過程中損壞。應力腐蝕:又稱腐蝕裂開,是金屬在腐蝕性介質和拉伸應力的共同作用下而產生的一種破壞形式。壓力容器安全疲勞腐蝕:也成腐蝕疲勞,它是金屬材料在腐蝕和應力的共同作用下引起的一種破壞形式,它的結果也是造成金屬斷裂而被破壞。與應力腐蝕不同的是,它是由交變的拉伸力和介質對金屬的腐蝕作用所引起的?;毫θ萜鞒R姷慕橘|腐蝕有:①液氨對碳鋼及低合金鋼容器的應力腐蝕②硫化氫對鋼制壓力容器的應力腐蝕③熱堿液對鋼制壓力容器的應力腐蝕(俗稱苛性脆化或堿脆)④一氧化碳對瓶的腐蝕⑤高溫高壓氫氣對鋼壓力容器的腐蝕(氫脆溫度:超過300℃和壓力高于30MPa)⑥氯離子引起的不銹鋼容器的應力腐蝕壓力容器安全壓力容器安全(5)蠕變破壞-(設計、使用)蠕變破壞是指設計選材不當或運行中超溫、局部過熱而導致壓力容器發生蠕變的一種破壞形式。蠕變破壞的主要特征是蠕變破壞具有明顯的塑形變形,破壞總是發生在高溫下,歷經較長時間,破壞時的應力一般低于材料在使用溫度下的強度極限。此外,蠕變破壞后進行檢驗可以發現材料晶粒長大,鋼中碳化物分解為石墨、氮化物或金組織球化等明顯的金相組織變化。2、避免壓力容器事故的主要途徑(1)按要求檢驗檢測(2)正確使用安全附件(見下頁)正確設定安全閥(爆破片)的額定壓力,正確選擇壓力表的量程等(3)按照操作規程操作(4)按要求對壓力容器進行管理(5)對不能滿足使用要求的壓力容器及時進行報廢壓力容器安全壓力容器安全壓力容器安全安全附件還有防爆片(防爆膜、防爆板)每年更換一次、防爆帽、液位計(液面計)、溫度計安全附件的檢驗周期一般為:壓力表6個月安全閥1年其他根據檢驗檢測單位的規定3、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異?,F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按規定程序報告本單位有關部門和人員。①工作壓力、介質急劇變化、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許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②主要承壓原件發生裂紋、鼓包、變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③安全附件失效④接管、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⑤發生火災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⑥過量充裝⑦液位失去控制⑧壓力容器與管道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等壓力容器安全三、叉車安全
1、基本規定*叉車屬于特種設備中的廠(場)內機動車輛*其安全管理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進行管理、檢驗、取得廠內機動車牌照、按規定保養和檢維修*駕駛人員應取得相應的資格證2、叉車簡介叉車安全-基本規定叉車的主要部件門架液壓系統貨叉架載荷貨叉門架控制手柄護頂架平衡重底盤叉車安全-叉車簡介叉車安全-叉車簡介叉車安全-違章事例3、常見違章事例叉車安全叉車安全4、正確載人事例叉車安全-事故案例5、事故案例2014.2.11下午,合浦漓源裝車工陳瑞棟從高處掉下摔傷叉車安全-事故案例事故的主要原因
(1)倉庫管理人員缺失類似事故的防范措施
(2)叉車司機違反操作規程,將墊板升高卸貨
(3)叉車在退車前未確認作業是否完成,且退車速度較快
(4)叉車司機、裝卸工安全意識淡薄叉車安全-事故案例2014.2.10海南一倉庫叉車工在在裝車過程中因操作不當,造成叉車前傾,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該叉車工為方便裝車,將一整版料(10層60包)從叉車架的左邊移至右邊,在將料從裝車架叉下來的過程中,沒及時將門架后傾,為求速度,也沒將貨叉降低,而是繼續倒車,在這過程中發生了上述事故。叉車安全-事故案例6、叉車駕駛注意事項(1)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2)起步前,觀察四周,先鳴笛、后起步。起步緩慢平穩。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3)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4)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叉車安全-注意事項(5)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6)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8)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9)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10)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叉車安全-注意事項(11)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12)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13)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14)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15)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16)發動機熄火,停電、拔下鑰匙。叉車安全-注意事項叉車作業中應遵守“八不準”1、不準單叉作業。2、不準將貨物升高長距離行駛。3、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的方法取貨。4、不準用貨叉直接鏟運化學藥品、易燃品等?;?。5、不準用慣性力取貨。6、不準用制動性力流放圓形或易滾物品。7、不準在貨盤或貨叉上帶人作業,貨叉升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8、不準在斜坡路面上橫向行駛。叉車安全-注意事項7、叉車駕駛常見違規現象(部分)超
速叉車安全-違規現象超
高叉車安全-違規現象倒
車
不
觀
察叉車安全-違規現象分
散
注
意
力叉車安全-違規現象四、起重設備安全起重設備安全-概況1、危險因素起重設備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1)吊物墜落(2)擠壓碰撞(3)機體傾翻
(4)物體打擊
(5)觸電等等2、發生起重傷害管理方面的原因(1)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經培訓取得起重操作工證的從事起重作業。(2)超載、抬吊等需要開具作業票的未按要求開具作業票。(3)安全交底未進行就開始作業(4)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起重設備安全-危險因素3、起重傷害的主要直接原因(1)起重機在吊運物體時,無專人指揮或指揮者不熟悉指揮信號,物體下降過快,造成脫鉤。(2)鋼絲繩未進行定期檢查,吊運物體受力過大而造成斷裂。(3)由于吊掛鉤時不當,造成吊運物體不穩定,產生晃動,碰到堆物或者撞擊周圍人員。(4)對作業環境危險源認識不足,造成在吊物的慣性移動過程中,擠壓碰撞相關人員。(5)由于吊裝方法不對,捆綁不牢,導致吊件墜落,造成地面人員或者財產受到損害起重設備安全-起重傷害的原因(6)由于對吊物重量估算不準,負荷超重,造成起重機剎車失靈。(7)作業人員缺乏起重技能,違章操作;多工種協同施工的作業面,缺乏統一指揮,作業人員之間配合不當,造成吊運作業過程中對作業人員的傷害事故。(8)對起重機械只管使用,不管維護保養而造成帶病作業,由于起重機械故障而引起的起重傷害事故。起重設備安全-起重傷害的原因起重設備安全-圖例4、吊鉤使用注意事項
(1)不準使用鑄造吊鉤,吊鉤應固定牢靠,轉動部位靈活,鉤體表面光潔,無裂紋及任何有損鋼絲繩的缺陷,吊鉤上的缺陷不得補焊。
(2)為防止吊鉤自行脫落,吊鉤上宜設置防止意外脫鉤的安全裝置。起重設備安全-吊具安全5、吊鉤的報廢標準:《橋式起重機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吊鉤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應予以報廢
①裂紋
②危險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10%
③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④吊鉤扭轉變形超過10°
⑤吊鉤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
⑥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襯套應當報廢;
⑦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心軸應當報廢。注:吊鉤上的裂紋或磨損不能補焊!起重設備安全-吊具安全6、鋼絲繩
優點-
鋼絲繩的強度高、自重輕、工作平穩、不易驟然整根折斷,工作可靠
(1)鋼絲繩能夠傳遞長距離的負載
(2)鋼絲繩能夠承受多種載荷及變載荷的作用(3)鋼絲繩具有較高的抗拉強度、抗疲勞強度和抗沖擊韌性(4)鋼絲繩在高速工作條件下,耐磨、抗震、運轉穩定性好
(5)鋼絲繩的耐腐蝕性好(酸?),能夠在各種有害介質的惡劣環境中正常工作起重設備安全-吊具安全起重設備安全-吊具安全(6)鋼絲繩的柔軟性能好,適宜于牽引、拉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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