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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泓域/微特電機銷售公司企業戰略報告微特電機銷售公司企業戰略報告目錄一、企業成長戰略 2二、國際化經營戰略 12三、企業經營決策的流程 21四、企業經營決策的概念和類型 23五、技術創新的過程與模式 24六、技術創新的分類 33七、知識產權管理 37八、技術貿易 44九、技術創新戰略 57十、技術創新決策的評估方法 66十一、貨幣的時間價值觀念 70十二、風險價值觀念 72十三、固定資產投資決策 74十四、長期股權投資決策 76十五、資本結構理論 79十六、資本成本 82十七、公司簡介 83公司合并資產負債表主要數據 84公司合并利潤表主要數據 84十八、產業環境分析 85十九、微特電機行業概況 89二十、必要性分析 90二十一、項目基本情況 90二十二、SWOT分析說明 96二十三、項目風險分析 107二十四、項目風險對策 109二十五、發展規劃分析 111企業成長戰略成長戰略也標擴張戰略,是一種在現有戰略基礎上,向更高目標發展的總體戰略,主要包括密集型成長戰略、多元化戰略、一體化戰略和戰略聯盟四種。該戰略以發展為導向,引導企業不斷開發新產品,開拓新市場,采用新的生產方式和管理方式,擴充員工數量,進而擴大企業的產銷規模,提高企業的市場占有率和競爭地位。(一)密集型成長戰略密集型成長戰略是指企業在原來的業務領域里,通過加強對原有產品與市場的開發滲透來尋求企業未來發展機會的一種發展戰略。它是將企業的營銷目標集中到某一特定細分市場,這一特定的細分市場可以是特定的顧客群,可以是特定的地區,也可以是特定用途的產品等。由于企業目標更加聚焦,其可以集中精力追求降低成本和差異化,使自己的競爭優勢更強。一般來說,密集型成長戰略主要有市場滲透、市場開發和新產品開發三種具體的戰略形式。1、市場滲透戰略市場滲透戰略是企業通過更大的市場營銷力度,努力提高現有產品或服務在現有市場上的份額,擴大產銷量及生產經營規模,從而提高銷售收入和盈利水平。市場滲透戰略被廣泛地單獨使用或同其他戰略結合使用。下列情況適合采用市場滲透戰略:①當企業的產品或服務在當前的市場中還未達到飽和時,企業采取市場滲透戰略就具有潛力。②當現有消費者對產品的使用率還可顯著提高時,企業可以通過營銷手段進一步提高產品的市場占有率。③當整個行業的銷售額增長時,競爭對手的市場份額卻呈現下降趨勢,企業就可通過市場份額的增加獲得收益。④企業在進行產品營銷時,隨著營銷力度的增加,其銷售額呈上升趨勢,且二者的相關度能夠保證市場滲透戰略的有效性。⑤企業通過市場滲透戰略帶來市場份額的增加,使企業達到銷售規模的增長,且這種規模能夠給企業帶來顯著的市場優勢。實施市場滲透戰略的基本途徑有:①增加現有產品的使用人數;主要通過轉化非使用者發掘潛在的使用者、吸引競爭對手的顧客等方載實現。②增加現有產品使用者的使用量,主要通過增加對產品的使用次數、增加每次的使用量等方式實現。③增加產品的新用途,主要通過增加產品的主要用途或附帶用途等方式實現。④增加現有產品的特性,主要通過產品換代、產品改良等方式增加產品的使用價值。2、市場開發戰略市場開發戰略是密集型成長戰略在市場范圍上的擴展,是將現有產品或服務打入新市場的戰略。市場開愛戰略比市場滲透戰略具有更多的戰略機遇,能夠減少由于原有市場飽和而帶來的風險,但不能降低由于技術的更新而使原有產品遭受淘汰的風險。①實施市場開發戰略的一般條件有:在空間上存在著未開發或未飽和的市場區域。②企業可以獲得新的、可靠的、經濟的、高質量的銷售渠道。③企業擁有擴大經營所需的資金、人力和物質資源。④企業存在過剩生產能力。⑤企業的主營業務是全球化惠及的行業。實施市場開發戰略的基本途徑有:①在當地發掘潛在顧客,進入新的細分市場。②在當地開辟新的營銷渠道,包括雇用新類型的中間商和增加傳統類型中間商的數目。3開拓區域外部或國外市場等。3、新產品開發戰略新產品開發戰略是密集型成長戰略在產品上的擴展。它是企業在現有市場上通過改造現有產品或服務,或開發新產品、服務而增加銷售量的戰略。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新產品開發戰略是企業成長和發展的核心,實施這一戰略可以充分利用現有產品的聲譽和商標,吸引對現有產品有好感的用戶對新產品產生關注。這一戰略的優勢在于企業對現有市場有充分的了解,產品開發針對性強,容易取得成功。但是,由于企業局限于現有的市場,也容易失去獲取新市場的機會。4、實施新產品開發戰略的一般條件有以下幾點:①企業擁有很高的市場信譽度,過去的產品或服務的成功,可以吸引顧客對新產品的使用。②企業參與競爭的行業屬于迅速發展的行業,在產品方面進行的各種改進和創新都是有價值的。③企業所處的行業高速增長,必須進行產品創新以保持競爭優勢;反之,如果企業所處行業增長緩慢或趨于穩定,則進行產品創新要承擔較大的風險。④企業在進行產品開發時,提供的新產品能夠以較高的性價比比競爭對手更好地滿足顧客的需求。③企業具備很強的研究和開發能力,能夠持續不斷地進行產品的開發創新。⑥企業擁有完善的新產品銷售系統。實施新產品開發戰略的基本途徑主要有產品革新和產品發明等。(二)多元化戰略多元化戰略又稱多樣化戰略、多角化戰略、多種經營戰略,是指一個企業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業中進行經營的戰略。多元化戰略最初是由戰略學家安索夫在20世紀50年代提出的,包括相關多元化和非相關多元化兩種基本方式。相關多元化戰略又稱關聯多元化戰略,是指企業進入與現有產品或服務有一定關聯的經營領域,進而實現企業規模擴張的戰略。在相關多元化戰略中,企業在自己經營的核心業務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與其核心業務相關的其他業務,以分散經營風險。相關多元化戰略可以劃分為以下三種類型。(1)水平多元化戰略。水平多元化戰略是指在同一專業范圍內進行多種經營,如汽車制造廠生產轎車、卡車和摩托車等不同類型的車輛。(2)垂直多元化戰略。垂直多元化戰略是指企業沿產業價值鏈或企業價值鏈延伸經營領域,如某鋼鐵企業向采礦業或軋鋼裝備業延伸。(3)同心型多元化戰略。同心型多元化戰略是指以市場或技術為核心的多元化戰略,如一家生產電視機的企業,以家電市場為核心生產電冰箱、洗衣機;造船廠在造船業不景氣的情況下承接海洋工程、鋼結構加工等。企業實施相關多元化戰略時,應符合以下條件:①企業可以將技術、生產能力從一種業務轉向另一種業務。②企業可以將不同業務的相關活動合并在一起。③企業在新的業務中可以借用企業品牌的信譽。④企業能夠創建有價值的競爭能力的協作方式并實施相關的價值鏈活動。實現相關多元化經營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包括:企業轉入密切相關產品的經營;建立在企業現有技術基礎上的相關多元化經營;尋找提高工廠設備使用率的途徑以實現多元化經營;利用現有原材料資源增加新的產品或服務以實現多元化經營;生產企業購買或兼并一家能迅速改善其經營管理能力的企業以實現多元化經營;建立在企業已有商標品牌和信譽基礎上的多元化經營;購買或兼并那些其業務有助于鞏固或擴展本企業主導業務地位的企業以實現多元化經營等。2、非相關多元化戰略非相關多元化戰略又稱無關聯多元化戰略,是指企業進入與現有產品或服務在技術、市場等方面沒有任何關聯的新行業或新領域的戰略。在非相關多元化戰略中,企業不需要尋求與自身業務有戰略匹配關系的經營領域。企業實施非相關多元化戰略時,應符合以下條件:①企業所在行業逐漸失去吸引力,企業銷售額和利潤下降。②企業沒有能力進入相鄰行業。③企業具有進入新行業所需的資金和人才。④企業有機會收購一個有良好投資機會的企業。實現非相關多元化經營的方法也有很多,包括:現金充裕但發展機會小的企業尋求購買成功機會多但資金短缺的企業;受季節性和周期性銷售影響大的企業把資金投向非季節性、非周期性銷售的經營領域;債務重的企業尋求獲得一個沒有債務的企業,以便使買方企業的資金結構達到平衡,并增強其借貸能力。當買方企業購買任意行業中的任意一個企業時要求預測的盈利水平應能達到或超過計劃盈利的最低標準。(三)一體化戰略體化戰略又稱企業整合戰略,是指企業有目的地將相互聯系密切的經營活動納入企業體系中,組成一個統一的經濟組織進行全盤控制和調配,以求共同發展的一種戰略。一體化戰略也是企業充分利用已有的產品、技術、市場優勢,向經營的深度和廣度發展的一種戰略。1、縱向一體化戰略縱向一體化戰略的實質就是擴大單一業務的經營范圍,向后延伸進入原材料供應經營范圍,向前延伸可直接向最終使用者提供最終產品。根據延伸方向的不同,縱向一體化戰略可以劃分為后向一體化戰略和前向一體化戰略兩種類型。后向一體化戰略是指通過資產紐帶或契約方式,企業與輸入端企業聯合形成一個統一的經濟組織,從而達到降低交易費用及其他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目的的戰略。企業產品由于原材料或零配件供應不上,或其成本過高,影響企業發展,這時企業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擴大經營范圍,由自己來生產原材料或零配件,也可以兼并原材料或零配件供應商,或與供應商合資辦企業,形成統一的經濟組織,統一規劃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前向一體化戰略是指通過資產紐帶或契約方式,企業與輸出端企業聯合形成一個統一的經濟組織,從而達到降低交易費用及其他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目的的戰略。企業產品由于在原材料及半成品方面在市場上有優勢,為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決定由自己制造成品或與制造成品的企業聯合,形成統一的經濟組織,促進企業更高速地成長和發展2、橫向一體化戰略橫向一體化戰略是指為了擴大生產規模、降低成本、鞏固企業的市場地位、增強企業競爭優勢、增強企業實力而通過資產紐帶或契約方式與同行業企業進行聯合的一種戰略。當今企業間的合并與收購已成為企業實施橫向一體化戰略的主要途徑,并在很多行業中深受管理者的青睞和重視,(四)戰略聯盟戰略聯盟最早由美國數字設備公司(DEC)總裁簡?霍普蘭德和管理學家羅杰?內格爾提出。他們認為,戰略聯盟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為了實現資源共享、風險和成本共擔、優勢互補等特定戰略目標,在保持自身獨立性的同時,通過股權參與或契約聯結的方式,建立較為穩固的合作伙伴關系,并在某些領域采取協作行動,從而實現雙贏或多贏目的的一種戰略。根據建立聯盟方式的不同,戰略聯盟可以分為股權式戰略聯盟和契約式戰略聯盟1、股權式戰略聯盟股權式戰略聯盟是指通過合資或相互持股等股權交易形式構建的企業戰略聯盟。其主要分為兩種形式,即合資企業和相互持股。合資企業形式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為了實現共同出資、共擔風險、共享收益而建立的企業。這種形式目前應用十分普遍,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相互持股形式是指合作各方為加強相互聯系而持有對方一定數量的股份。在這種形式下,戰略聯盟中各方的關系相對更加緊密,各方可以進行更加持久、密切的合作。與合資企業形式不同的是,相互持股形式的各方資產、人員不必合并。2、契約式戰略聯盟契約式戰略聯盟是指主要通過契約交易形式構建的企業戰略聯盟。常見的契約式戰略耿盟有以下幾種形式。(1)技術開發與研究聯盟。由于技術開發風險大、耗資多、歷時長,許多企業通過聯盟獲取充分的資金和自己缺乏的技術,以減少開發新技術或技術應用于生產的風險。這種聯盟可以包括大學、研究機構、企業等在內的眾多成員,研究成果歸所有參與者共同享有。(2)產品聯盟。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為了增強企業的生產和經營實力,通過聯合生產貼牌生產、供求聯盟、生產業務外包等形式擴大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價值。(3)營銷聯盟。許多企業通過聯盟伙伴的分銷系統增加銷售,從而繞過各種貿易壁壘,迅速開拓市場,贏得顧客。其具體形式包括特許經營、連鎖加盟、品牌營銷、銷售渠道共享等。(4)產業協調聯盟。聯盟成員建立全面協調和分工的產業聯盟體系,避免惡性競爭和資源浪費,一般多見于高新技術企業相較于股權式戰略聯盟,契約式戰略聯盟更強調各成員企業的協調和默契,更能體現戰略聯盟的本質特征。國際化經營戰略國際化經營戰略是指企業從國內經營走向跨國經營,從國內市場進入國外市場,在國外設立多種形式的組織,對國內外的生產要素進行配置,在若干個經濟領域進行經營活動的戰略,是企業產品與服務在本土之外的發展戰略。伴隨貿易自由化、電子商務、先進技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跨出國門,走向世界,采取國際化經營戰略。企業的國際化經營戰略有助于企業擴大市場、利用區域優勢、提高聲譽和影響力,獲得更大的規模經濟、范圍經濟和學習效應,從而取得更高的投資回報率。企業的國際化經營戰略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企業國際化進程,決定企業國際化的未來發展態勢。(一)鉆石模型美國管理學家邁克爾?波特提出鉆石模型,用于分析一個國家某種產業在國際上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原因。波特認為,決定一個國家某種產業競爭力的要素有生產要素、需求條件、相關支撐產業以及企業戰略、產業結構和同業競爭,這四個要素具有雙向作用,形成鉆石體系。1、生產要素個國家的生產要素狀況包括人力資源、自然資源、知識資源、資本資源、基礎設施等。國家層面的要素條件(這里指生產要素)優勢,可以轉化為國內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優勢。波特指出,生產要素包括初級生產要素和高級生產要素兩類。初級生產要素是指企業所處國家和地區的地理位置、自然資源、人口、氣候以及非技術工人等,通過被動繼承或簡單投資即可獲得。高級生產要素包括訓練有素的中高級人才、教育科研體系、現代通信的基礎設施等,需要先期在人力和資本上大量投資才能獲得。2、需求條件需求條件是指國內市場對某個行業所提供產品或服務的需求情況。消費者的需求也是種競爭優勢資源,內需市場是產業發展的動力。一旦企業能夠滿足挑剔的和肉行的顧客,處理好復雜苛刻的顧客需求,則可以幫助企業成長為一家跨國企業。3、相關支撐產業相關支撐產業是指國內是否存在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供應商和關聯輔助行業。離開相關產業的支撐,單獨的一個企業將很難保持競爭優勢。通常,產業以地域為基礎,成為緊密聯系的產業集群,上下游產業相互促進,對產業發展提供外部動力,形成提升效應。4、企業戰略、產業結構和同業競爭企業恰當的戰略、國家合理的產業結構和行業良性的同業競爭,能夠增強本國企業的競爭優勢。良好的產業結構有助于整個產業的良性發展,而良性的同業競爭有助于引導企業努力尋求提高生產與經營效率的途徑,反過來促使企業成為更好的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除了四個基本要素,鉆石模型還有兩個變量,即機會和政府。機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它可以影響四大要素發生變化。邁克爾?波特指出,對于企業的發展而言,形成機會的可能情況大致有以下幾種:基礎科技的發明創造、傳統技術出現斷層、外因導致生產成本突然提高(如石油危機)、金融市場或匯率的重大變化、市場需求的劇增、政府的重大決策、戰爭等。機會其實是雙向的,它往往在新的競爭者獲得優勢的同時,使原有的競爭者優勢喪失,只有能滿足新需求的企業才能把握住機會。邁克爾?波特指出,從事產業競爭的是企業而非政府,但政府對企業的國際化經營起到一定的影響作用。政府能提供給企業所需要的資源,創造產業發展的環境。政府只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能成為擴大鉆石體系的力量。政府無法替代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直接投入的應該是企業無法行動的領域,如發展基礎設施、開放資本渠道、培養信息整合能力等。波特的鉆石模型建立在發達國家經濟學分析的基礎上,對于發展中國家,尤其是經濟正在起飛的新興經濟體,該模型也具有重要的參考、借鑒和啟發作用。(二)國際化經營戰略的類型在成本壓力與市場壓力這兩個條件的約束下,企業可以根據發展的需要選擇適合的國際化經營戰略。按照企業戰略實施的重點不同,企業國際化經營戰略通常可以劃分為全球化戰略、多國化戰略和跨國化戰略1、全球化戰略全球化戰略是向全世界的市場推廣標準化的產品或服務,并在較有利的東道國集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由此形成經驗曲線效益和規模經濟效益,以獲得高額利潤。全球化戰略有助于企業實現成本領先,即企業從全球角度出發,合理安排有限資源,抓住全球性機遇,進行全球性選擇和部署,確定全球性戰略目標。全球化戰略不嚴格區分國內市場和國外市場,而是對全球各地市場一視同仁。全球化戰略的優勢在于加強了企業在各個國家和地區之間的統一協調性,能夠獲取以低成本為基礎的競爭優勢。全球化戰略注重規模效應,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國際化風險。但是,該戰略也因產品或服務的高度標準化而對各個國家市場反應相對遲鈍,從而導致忽視或放棄國際市場中的差異化需求,錯失市場發展機遇。在成本壓力大而東道國市場特殊需求較少的情況下,企業采用全球化戰略是有利的。但是,當東道國市場具有明確的差異化需求時,這種戰略是不合適的。2、多國化戰略多國化戰略是指企業將戰略和業務決策權分權到各個東道國的戰略業務單元,由這些戰略業務單元向本地市場提供本土化的產品。多國化戰略強調根據不同國家顧客的不同需求進行產品的差異化研發、生產和銷售。多國化戰略采取特定的戰略方式以適應不同國家的文化環境、經濟環境、政治環境和競爭環境,注重本地顧客的需求,一般以擴大本地市場份額為目標。多國化戰略的成本結構較高,無法形成經驗曲線效益和區位效益,通常適用于在國際競爭中占統治地位而且具有高度本土化反應能力的企業。多國化戰略很難跨國利用和轉移公司的資源,不利于實現規模效應及降低成本。同時,多國本土化使得在每一個國家的子公司過于獨立,企業最終會失去對子公司的控制。在東道國市場強烈要求根據當地需求提供產品或服務時,企業應采取多國化戰略。但是,當企業面臨較大的成本壓力時,企業不宜采用該戰略。3、跨國化戰略跨國化戰略是指在全球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既考慮降低成本形成以經驗為基礎的成本效益和區位效益,同時注意東道國市場的需要,注重產品的差異化和本土化的經營戰略。跨國化戰略的顯著特點是注重業務經營的多樣化和各國市場的多樣性,強調尋求全球化的高效率和本土化的快速響應的統一。實施跨國化戰略,關鍵在于創建一個網絡,將相關的資源和能力聯系起來。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與子公司的關系是雙向的,不僅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產品與技術,子公司也可以向母公司提供產品與技術。跨國化戰略的優勢是可以形成規模經濟、適應當地市場、實現全球化學習。當然,跨國化戰略的劣勢也非常明顯,主要體現在跨國化戰略的可行程度上:由于同時追求全球協調和滿足當地的差異化需求這兩個目標,實施跨國化戰略的企業經營者和管理者將面臨更大的挑戰,不僅要制定和執行大量的戰術部署,還要根據各國市場條件和需求適時加以調整變化。(三)國際市場進入模式企業參與全球化競爭,在正確選擇國際化經營戰略類型的基礎上,還應根據自身能力選擇進入國際市場的模式。國際市場進入模式是指企業進入并參與國外市場進行產品銷售的方式。歸納起來,主要包括三大類:貿易進入模式、契約進入模式和投資進入模式。1、貿易進入模式貿易進入模式是指企業在國內進行產品的生產和加工,再通過國內或國外的中間商向海外市場出口的一種市場進入模式。它通常包括直接出和間接出口兩種方式。直接出口就是企業不通過國內中間商,直接將國內生產的產品銷售給國外的中間商和最終消費者,或者委托國外中間商在國際市場上代為銷售。直接出口主要包括設立國內出口部、借助國外經銷商和代理商、設立駐外辦事處和建立國外營銷子公司四種類型。間接出口是企業通過國內中間商向國際市場銷售產品。貿易進入模式是比較保守、安全、低成本、高效率以及在人員配置、產品供給和資金運用等方面便于管理的一種海外市場進入模式。尤其是在企業還處于規模小、資金缺乏、海外市場經驗不足的情況下,它是首選的方式。該模式的局限性在于:由于信息的不對稱,不能及時了解和掌握出口國家當地市場的需求;通過出口商或當地代理商不能徹底貫徹廠家的海外市場戰略意圖;容易受到高關稅以及貿易保護主義的損害;運輸成本偏高,時間較長等。2、契約進入模式契約進入模式是指企業通過與目標市場國家的企業之間訂立長期的、非投資性的無形資產轉讓合作合同或契約而進入目標市場的一種市場進入模式。它包括許可證經營、特許經營、合同制造、管理合同等多種形式。許可證經營是指企業(被許可方)簽訂合同,允許東道國企業在一定時期內使用其專利、商標、公司名稱或其他無形資產,并獲得提成費用或其他補償的報酬。特許經營是一種專業化的許可協議。在該協議中,特許方不僅把自己的無形資產提供給被特許方,而且還要求被特許方遵守嚴格的經營規則。合同制造是指企業在簽訂合同后,向國外企業提供原材料進行加工生產、提供零部件由其組裝,或者向國外企業提供詳細的規格標準由其仿制,由企業自身保留營銷責任的一種形式。管理合同是指企業與東道國企業簽訂合同,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由企業負責對方全部的經營管理,借以進入目標市場國家的方式。作為回報,企業根據合同,提取相應的管理費和相應比例的經營利潤。與貿易進入模式的不同在于,契約進入模式下企業輸出的是技術、技能和工藝等無形資產,而不僅僅是有形的產品,因而可以克服商品貿易壁壘,克服由于運輸成本過高而使某些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缺乏競爭力的問題;同時可以避免經營風險,保持穩定的收人;可以利用國外的有利資源,充分發揮技術的效用。與投資進入模式的區別在于契約進入模式下企業沒有投資,因而不涉及股權安排。但是也由此顯示出了契約進入模式的不足之處,即對受讓方的經營活動缺乏必要的控制權,可能會導致樹立企業競爭對手。3、投資進入模式投資進入模式是指企業在國際目標市場投資建立或擴充一個永久性企業,并對其經營管理擁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權的市場進入模式。投資進入模式包括合資進入和獨資進入兩種形式。合資進入指的是與目標國家的企業聯合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分享股權及管理權,共擔風險。企業可以利用合作伙伴的成熟營銷網絡,而且由于當地企業的參與,企業容易被東道國所接受。但是也應看到由于股權和管理權的分散,企業經營的協調有時候比較困難,而且企業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有可能流失到對方手中,將其培養成將來的競爭對手。獨資進入是指企業直接到目標國家投資建廠或并購目標國家的企業。獨資經營的方式可以是單純的裝配,也可以是復雜的制造活動。企業可以完全控制整個管理和銷售環節,獨立支配所得利潤,技術私密和商業秘密也不易泄露。但是,獨資要求的資金投入很大,而且市場規模的擴大容易受到限制,還可能面臨比較大的政治和經濟風險,如貨幣貶值、外匯管制、政府沒收等。投資進入模式的最大特點是股權參與,因而也得到了對目標國市場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更大的管理控制權。但是,投資進入模式由于較多地動用公司資源,在目標國投入的深度和廣度大,使得企業管理難度較大,靈活性較小,風險較大。企業經營決策的流程決策是提出問題并解決問題的過程。科學的決策流程,大致包括五個階段,即確定目標階段、擬訂方案階段、選定方案階段、方案實施和監督階段、評價階段。這五個階段構成復雜的決策流程。(1)確定目標階段。確定目標是企業經營決策的前提,企業經營目標的確定建立在信息收集的基礎上。這一階段,企業通過收集組織所處環境中有關決策的各方面情報并加以分析,來識別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診斷出問題出現的原因,從而針對問題和原因制定企業經營決策的目標。(2)擬訂方案階段。在目標確定之后,就要探索和擬訂各種可能的方案。一般的做法是,擬訂一定數量和質量的可行方案,供擇優采用,才能得到最佳的決策。經營決策在于選擇,沒有選擇就沒有決策,提供各種可能的方案以供評價和選擇是決策的基礎。(3)選定方案階段。選定方案就是對每個備選方案的效果進行充分論證,在此基礎上做出選擇。在這個階段中所要解決的兩個根本問題是確定合理的選擇標準和方法。如果說確定目標是決策的前提,擬訂備選方案是決策的基礎,那么方案的評價與選擇就是決策中最關鍵的一步,是決策的決策。(4)方案實施和監督階段。在方案的實施過程中,要保持決策目標與行為的可控性和動態性,要依靠監督和反饋來實現,這是提高決策水平的重要步驟。由于環境條件和組織過程總是處于不斷變化和發展之中,因此,在實施方案的過程中,企業要制定出能夠衡量方案進展情況的監測目標和具體步驟,從而以有效的監督來及時發現方案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5)評價階段。當企業經營決策實施結束后,及時的方案評價有助于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升。企業應按照決策目標以及實施計劃的要求和標準,對方案的執行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以便及時發現新問題、新情況,發現執行情況與預計情況之間是否存在偏差并找出原因,從而為下一次決策方案的制定和選擇提供必要的參考。企業經營決策的概念和類型企業經營決策是指企業通過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運用科學的方法選擇合理方案,實現企業經營目標的整個過程。這一定義包含以下內容:①決策要有明確的目標,沒有目標就無從決策。②決策要有多個可行方案供選擇。③決策是建立在調查研究、綜合分析、評價和選擇的基礎上的。經營決策日益滲透到企業經營的各個層次、各個環節,在指導企業經營的實踐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對經營決策進行分類,是為了把握各種決策的共性和個性,正確地制定和實施決策。經營決策從不同的角度分類,可分為不同的類型。從決策影響的時間長短分類,經營決策可分為長期決策和短期決策;從決策的重要性分類,與企業戰略的層次相對應,經營決策可分為企業總體層經營決策、業務層經營決策和職能層經營決策,這三個層次是從高到低、從宏觀到微觀的關系;從環境因素的可控程度分類,經營決策可分為確定型決策、風險型決策和不確定型決策;從決策目標的層次性分類,經營決策可分為單目標決策和多目標決策。技術創新的過程與模式技術創新是企業持續創新的根本競爭力,是企業把科技進步和市場需求結合起來以提高企業效益的過程。這一過程不僅是知識的產生、創造和應用的進化過程,更是一種創造性的破壞過程,促使資源從低效率、低附加值利用的方面向高效率、高附加值利用的方面轉變。同時,由于市場競爭激烈、創新難度大,任何企業都不可能一次創新就成功,也不可能在創新成功后一次性地確保其競爭優勢。因而,技術創新也是一個不斷循環的、復雜的過程。20世紀60年代以來,國際上出現了六代具有代表性的創新過程模式。這種模式的基本觀點是研究開發是創新構思的主要來源,因而,這種觀點被稱作創新的技術推動或發現推動模式。科技推動的創新是一種簡單的線性關系,從基礎研究開始,到應用研究,再到生產制造,直到商業化的新產品在市場上銷售。這種創新過程模式主要在20世紀50年代末期到60年代中期得到發展。在這一階段中,市場占有率可以說是企業從事科技研發所渴望得到的成果,因此,投入越多的技術研發等于可以獲得越高的市場占有率。顯然,市場只是被動地接受研究開發成果。對于計算機這類根本性的創新,技術推動模式具有較好的解釋力,然而對大多數創新來說并非如此。國際上對開發與創新關系的實證研究表明,研究開發投入越多,所產生的創新并不一定就越多。這對我國是個警示:如果只強調科技投入,而對創新過程的組織方式缺乏考慮,就很有可能造成大量科技成果未被轉化,或者會使這些成果大多一開始就先天不足,要么缺少市場導向,要么距工業化要求太遠而沒有商業價值,結果又會減弱科技投入的動力。(一)需求拉動創新模式在需求拉動創新模式中,指明市場需求信息是技術創新活動的出發點。它對產品和技術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通過技術創新活動,創造出適合這一需求的適銷產品或服務。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由于市場競爭激烈,創新過程著重點在于先進行市場需求分析,再進行研究開發繼而生產制造。各企業經過前一段時間的激烈競爭后,對市場需求高度重視,因此,產生了新的創新模式技術研發在企業的創新過程中,不再扮演主動的角色,反而成為市場需求的被動配合角色。這一階段,企業的策略主要集中于探究市場真正的需求是什么。從理論上來講,這種方法能讓創新適于某一特定的市場需求,但它畢竟只考慮了一種因素將企業所有資源全部投向單純依靠來自市場需求的項目而未考慮潛在的技術機會,有朱偏頗。(二)交互作用創新模式現代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使得技術的綜合程度越來越高,技術創新涉及的因素越來越復雜。我們很難明確斷定,哪種是純粹的技術推動模式的創新,哪種是純粹的需求拉動模式的創新。通常的情況是,創新是科學、技術與市場之間的耦合過程。美國的研究表明,大多數的創新構思來自市場需求和生產需求,而非來自對技術機會的確認。這一結論認為,如果不能很好地在創新過程早期將營銷與創新過程相聯結,就難以預料消費者會不會對引人市場的新產品做出正向反應,常常會嚴重影響新產品引入市場后的命運。因此,技術與市場的因素應放在起考慮。20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又有學者提出了技術和市場交互作用創新模式。該模式表明,技術創新是技術和市場交互作用共同引發的,技術推動和需求拉動的相對重要性在產業及產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可能有著顯著的不同。單純的技術推動和需求拉動倉新過程模式只是技術和市場交互作用創新模式的特例。但是,盡管該模式內各要素之間存在著交互作用,但卻忽略了要素隨著時間演變具有連續變化的特性。(三)A-U過程創新模式A-U過程創新模式從產業層面進行探討分析,它是美國哈佛大學的阿伯納西和麻省理工學院的厄特拜克通過對大量產業成長實例進行研究后提出的。他們發現企業的產品創新和工藝創新在產業成長的不同階段表現出不同的相互關系。他們把產品創新、工藝創新和產業組織的演化分為不穩定階段、過渡階段、穩定階段三個階段,并與產品的生命周期聯系起來,提出了描述以產品創新為中心的產品創新分布形式,即A-U過程創新模式,A-U過程創新模式的總體特征表現為:在產業成長的前期階段,產品創新比工藝創新活躍,創新成果更多;而在產業成長的后期階段,則是工藝創新較產品創新有更豐富的成果。(1)不穩定階段。此階段的產品創新和工藝創新都呈上升趨勢,但產品創新明顯強于工藝創新,這是產業發展的初期階段。在行業發展的早期,由于技術本身處于發展和變動的狀態,技術的潛在市場有待確認,因此,創新的重心是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尋找該技術可以開發的、消費者喜歡的、有價值的產品,于是多種產品設計進入市場且頻繁變動。相對于變動頻繁的產品設計,制造工藝和產業組織也顯示出不穩定的特征,工藝創新從屬于產品創新。這是一個在商業與技術上不斷“嘗試、糾錯”的階段。這一階段的研究開發具有探索性,研發經費支出較高,不易獲得好的經濟效益。(2)過渡階段。此階段的產品創新逐漸減少,而工藝創新繼續呈上升趨勢,且超越產品創新,通過“糾錯”形成了主導設計。隨著企業技術經驗的積累和消費者消費傾向的明晰,會出現一個技術資源與市場需求聯結起來的主導設計,如汽車產業發展過程中的福特T型車和計算機產業發展過程中的IBMS/360系統。主導設計為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標準”,降低了市場的不確定性。在主導設計確定后,產品基本穩定,產品創新率下降,工藝創新取代產品創新成為關注的焦點。這是一個主導設計被消費市場接受和推崇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企業市場地位出現分化,不能向市場提供符合主導設計產品的企業將被競爭者擠出市場,但能夠圍繞主導設計推出有價值產品的企業將會贏得明顯的競爭優勢。(3)穩定階段。此階段的產品創新與工藝創新均表現為下降趨勢,工藝創新較產品創新仍然有相對優勢,產業發展進入成熟期。由于主導設計的出現使產品設計、生產流程與生產工藝日趨標準化,市場需求相對穩定,大規模生產使制造效率大大提高,企業由此享受到規模經濟帶來的好處,故該階段創新的重點是以提高質量和降低成本為目標的漸進性的工藝創新。(四)系統集成和網絡創新模式系統集成和網絡創新模式是第五代創新過程模式,是一體化模式的理想化發展。系統集成和網絡創新模式表明,在創新過程中,除了需要內部系統整合外,還需要與企業以外其他公司建立良好的網絡關系,通過策略聯盟或聯合開發形式,達到快速且低成本的創新。也就是說,企業必須考慮實際環境中所有存在的因素和結構,以使公司任何部門都能更有效率地發展。系統集成和網絡創新模式最為顯著的特征是它代表了創新的電子化和信息化過程,更多地使用專家系統來輔助開發工作,使用仿真技術逐步取代實物原型。系統集成和網絡創新模式將供應商和用戶之間的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作為新產品合作開發過程的一部分,強調合作企業之間緊密的戰略聯系,重視電子產品設計與制造的密切聯系。系統集成和網絡創新模式不僅將創新看成是交叉職能聯結過程,還把它看作是多機構網絡過程。美國政府1994年組織的最新半導體技術的開發就是以多機構網絡聯結的方式進行的。系統集成和網絡創新模式已經具有國家創新系統的雛形了,其強調企業需要注意內在、外在環境的變化,采取適當的經營策略,但是仍然沒有明確指出企業在建立競爭優勢的過程中所不可缺少的關鍵環境-國家。當國家環境有助于某些產業發展時,這些產業將興盛起來,國家的競爭力也會隨之增強。企業的競爭更與國家息息相關,如企業的運作、特定技術人才的供應、本地市場需求、本地投資者的目標等因素都與國家息息相關。(五)國家創新體系國家創新體系是指由公共機構和私有機構組成的網絡系統,強調系統中各行為主體的制度安排及相互作用。該網絡系統中各個行為主體的活動及其相互作用旨在創造、引入、改進和擴散新的知識和技術,使一國的創新取得更好的績效。它是政府、企業、大學、研究院所、中介機構之間尋求一系列共同的社會和經濟目標而建設性地相互作用,并將創新作為變革和發展關鍵的動力系統。國家創新體系的主要功能是優化創新資源配置,協調國家的創新活動。國家創新體系最早由英國著名技術創新研究專家弗里曼于1982年提出。他在1987年對日本的研究中對這一理論進行了完整論述。弗里曼發現,日本在技術落后的情況下,以技術創新為主導,輔以組織創新和制度創新,只用了幾十年的時間,便使國家的經濟出現了強勁的發展勢頭,成為工業化大國。這說明國家在推動企業的技術創新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2006年我國頒布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明確指出國家創新體系是以政府為主導、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改為決定性作用)、各類科技創新主體緊密聯系和有效互動的社會系統。強調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并將其作為全面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突破口。現階段,我國國家創新體系建設重點在于以下五點:0建設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并將其作為全面推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突破口。只有以企業為主體,才能堅持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有效整合產學研的力量,切實增強國家競爭力。只有產學研結合,才能更有效配置科技資源,激發科研機構的創新活力,并使企業獲得持續創新的能力。必須在大幅度提高企業自身技術創新能力的同時,建立科研院所與高等院校積極圍繞企業技術創新需求服務、產學研多種形式結合的新機制。2建設科學研究與高等教育有機結合的知識創新體系。以建立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行機制為中心,促進科研院所之間、科研院所與高等院校之間的結合和資源集成。加強社會公益科研體系建設,發展研究型大學,努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資源共享的基礎科學和前沿技術研究基地。圖建設軍民結合、于軍于民的國防科技創新體系。從宏觀管理、發展戰略和計劃、研究開發活動、科技產業化等多個方面,促進軍民科技的緊密結合,加強軍民兩用技術的開發,形成全國優秀科技力量服務國防科技創新、國防科技成果迅速向民用轉化的良好格局。建設各具特色和優勢的區域創新體系。充分結合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特色和優勢,統籌規劃區域創新體系和創新能力建設。深化地方科技體制改革。促進中央與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機結合。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在區域創新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強科技創新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力度。加強中西部區域科技發展能力建設。切實加強縣(市)等基層科技體系建設。建設社會化、網絡化的科技中介服務體系。針對科技中介服務行業規模小、功能單服務能力薄弱等突出問題,大力培育和發展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類社團在科技中介服務中的重要作用。引導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向專業化、規模化和規范化方向發展。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要瞄準世界科技前沿,強化基礎研究,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成果重大突破。加強應用基礎研究,拓展實施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突出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創新技術,為建設科技強國、質量強國、航天強國、網絡強國、交通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提供有力支撐。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強化戰略科技力量。深化和技體制改革,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創新的支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倡導創新文化,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培養造就大批具有國際水平的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指出,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完善國家創新體系,加快建設科技強國。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制定科技強國行動綱要,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舉國體制,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提高創新鏈整體效能。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發揮企業家在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投入基礎研究實行稅收優惠。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支持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為創新重要發源地加強共性技術平臺建設,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深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完善國家科技治理體系,優化國家科技規劃體系和運行機制。技術創新的分類技術創新的分類有很多方法,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基于技術創新對象、基于技術創新模式和基于技術創新的新穎程度的三種分類方法。(一)基于技術創新對象將技術創新分為產品創新和工藝創新(1)產品創新。產品創新至今還沒有一個嚴格而統一的定義。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對產品創新的界定是,為了給產品用戶提供新的或更好的服務而發生的產品技術變化。根據美國西北大學科特勒博士的觀點,現代產品實際上包括核心、形式、附加三個層次,它們構成了產品整體。因此,產品創新是建立在產品整體概念基礎上以市場為導向的系統工程,是功能創新、形式創新、服務創新多維交織的組合創新,基于市場需要對現有產品所做的功能上的擴展和技術上的改進。例如,由火柴盒包裝箱發展起來的集裝箱,由收音機發展起來的組合音響等。我們不能輕視漸進或改進式的創新正是這類創新;不斷地吸引大量的顧客,為企業產品開辟了廣闊的市場前景。企業創新的經驗表明,產品創新是企業創新的核心活動,以至于有人說“產品創新是創新之王”。像英特爾芯片、諾基亞手機、浮法玻璃工藝、惠普激光打印機、索尼攝像機、施樂復印機等都是人類杰出的產品創新。實際上,企業創新一般是從產品創新開始的,因為一種新的市場需求首先表現為產品的需求,進而引發對工藝創新的需求。(2)工藝創新。工藝創新也稱過程創新,是產品的生產技術變革,包括新工藝、新設備和新組織管理方式。工藝創新同樣也有重大和漸進之分,如煉鋼用的氧氣頂吹轉爐、鋼鐵生產中的連鑄系統、早期福特公司采用的流水作業生產方式,以及現代的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等,都是重大的工藝創新。這些工藝創新往往伴有重大的技術變化,與采用新的技術原理相聯系。另外,也有很多漸進式的過程(工藝)創新,如對產品生產工藝的某些改進,提高生產效率的一些措施,或導致生產成本降低的一些方法等。工藝創新與提高產品質量、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提高生產效率有著密切的關系,是技術創新中不可忽視的內容。(二)基于技術創新模式(1)原始創新。關于原始創新至今尚未有一個統一的界定,但達成共識的是,原始創新活動主要集中在基礎科學和前沿技術領域。原始創新是為未來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的創新,其本質屬性是原創性和第一性。從20世紀80年代起,我國經過多年的追趕,已經成為科技大國,“墨子號”量子科學實驗衛星天地傳信,C919大型客機飛上藍天,高鐵奔馳在祖國大地上,中國創新正處在由量變向質變的進程中。盡管我國科研水平與創新能力都取得涼襲定的發展,但我們也要認識到,原始創新能力不足、科研方面主要以模仿和跟蹤為主嚴重影響我國的競爭力。(2)集成創新。目前關于集成創新尚無統一的界定,但無論何種表述都一致認為,集成創新的主體是企業。企業利用各種信息技術、管理技術與工具,對各個創新要素和創新內容進行選擇、優化和系統集成,以便更多地占有市場、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它與原始創新的區別是集成創新所應用到的所有單項技術都不是原創的,都是已經存在的,其創新之處就在于對這些已經存在的單項技術按照自己的需要進行了系統集成并創造出全新的產品或工藝。在現代社會化大生產過程中,產業關聯度日益提高,技術的相互依存度增強,單項技術的突破必須通過整合相關配套技術、建立相應的管理模式才能實現,進而形成生產力和競爭力。在這種背景下,從某種程度上講,相關技術的集成創新以及由此形成的競爭優勢,往往遠遠超過單項技術突破的意義。(3)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是最常見、最基本的創新形式,其核心概念是利用各種引進的技術資源,在消化吸收的基礎上完成重大創新。它與集成創新的相同點在于,都是利用已經存在的單項技術為基礎;不同點在于,集成創新的結果是一個全新產品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結果是產品價值鏈某個或者某些重要環節的重大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是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普遍采取的方式,在當今經濟全球化步伐加快的趨勢下尤為重要。我國關鍵核心技術受制于人,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基礎研究積累不夠,原始創新和科技源頭供給不足,也制約了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的進一步提升。我們要進一步提高對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支持強度,通過不斷學習和消化吸收,加快提升我國產業的再創新能力。(三)基于技術創新的新穎程度(1)漸進性創新。漸進性創新是指對現有技術的改進和完善引起的漸進性、連續性的創新。它在技術原理上沒有重大變化,只是根據市場需要對現有產品或生產工藝進行功能上的擴展和改進。例如,美國明尼蘇達礦務及制造業公司開發生產的小型不干膠便箋,可貼于任何需要的地方(如書頁、門窗、桌椅等),又可以不留痕跡地撕下來。就是這樣的小便箋,每年為該公司帶來3億美元以上的銷售收入。又如,性能日新月異的家用電器、功能不斷擴展的手機、服務領域逐漸擴大的電子商務,這些創新都沒有技術原理上的重大突破,但對產品性能的改進或者拓展給消費者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價值提升。(2)根本性創新。根本性創新是指技術有重大突破的創新,往往與科學上的重大發現相聯系。這種創新是非連續的,有可能對產業結構產生重大影響,甚至創造出一個新的時代。例如,信息技術開創的信息時代使遠程研究開發、遠程教育、遠程醫療診斷、遠程控制等成為現實,整個世界變成了“地球村”。知識產權管理(一)知識產權的主要形式知識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傳統的知識產權可分為工業產權和著作權(版權)兩類。《知識產權協定》對其適用的知識產權類型進行了列舉,即窮盡式地列舉了其所適用的各類知識產權,對于此外的知識產權不予適用。這些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和相關權利、商標、地理標識、工業設計、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拓撲圖)和未披露信息,并對協議許可中的反競爭行為的控制做出了規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把知識產權界定為:①關于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權利;②關于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的權利;③關于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的權利;④關于科學發現的權利;③關于工業品外觀設計的權利;⑥關于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志的權利;⑦關于制止不正當競爭的權利;⑧在工業、科學、文學藝術領域內由于智力創造活動而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我國承認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護的主要知識產權為:①著作權;②專利權;③商標權;④商業秘密;1、專利權專利權是指國家專利機關依據專利法授予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所享有的專有權。世界各國專利的保護期,一是隨其保護對象的不同而異,一般而言,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較長,15-20年不等,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保護期較短,通常低于10年;二是專利保護期限的長短與經濟和科技發展狀況相聯系,工業發達國家的專利保護期限一般較長,而發展中國家的專利保護期限一般較短。《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之日起計算。此外,專利權體系各國標準也不盡相同。美國、加拿大、菲律賓等國專利權體系采用的標準是只要研究者證明是他們首先發明的就可以申請專利保護(即發明在先原則);而歐洲采用的標準是誰先申請就給予其專利權保護(即申請在先原則)。我國采用的體系與歐洲相同,即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2、商標權注冊商標是一種識別公司產品的獨特名稱、標志或符號。商標權是一種集合的概念,包括商標所有權和與之相聯系的商標專用權、商標禁止權、商標使用許可權、商標續展權以及質押權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有效期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3、商業秘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違法行為,仍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二)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制度的關系(1)技術創新對知識產權的作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隨著技術創新的產生而產生,又隨著技術創新的發展而不斷地發展和完善。首先,技術創新促成了知識產權制度的產生。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技術因素在經濟活動中的地位越來越突出。技術本身成為一種比任何自然資源都更為稀缺和重要的資源,并且這種資源如同資本、勞動力一樣都在市場上流通。但技術創新成果由于其無形性和低成本的傳播費用導致極易被擴散和被他人無償使用,使技術創新主體蒙受巨大損失,因而也無法收回其預期的投資利潤,從而嚴重挫傷其進行技術再創新的積極性。因此,在客觀上要求人們尋求一種知識產權制度安排,依法保護技術創新主體的創造性智力成果。其次,技術創新也推動了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知識產權制度從創立至今,并非是一成不變的。推動知識產權制度發展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因素是技術創新。(2)知識產權對技術創新的作用。知識產權制度的本質是把智力成果當作財產來保護以國家法律形式賦予知識產品所有者或創造者在一定期限內對知識產品享有排他的專有獨占權,獨享此成果的經濟效益。當這種利益受到侵害時,權利主體可使用法律賦予的手段進行維護與救濟。因而,知識產權制度為技術創新提供了一種內在的動力機制和一個外部的公平競爭法律環境,對促進技術創新具有重要作用。(三)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策略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主要由《民法典》《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構成,由于各專門法基本功能不同,保護的知識產權客體也不同,對高新技術保護的效果和方式具有明顯的差異,因而,企業必須確定采用何種法律法規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1)考慮取得技術權利的排他性程度。知識產權的排他性又稱壟斷性、獨占牲,是法律賦予知識產權權利人專有的權利。專利權具有很強的排他性,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和授權,他人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或進口該專利產品或使用該專利方法獲得產品。《商標法》在保護商品名稱方面具有很強的排他性,但很難保護技術本身;《著作權法》只保護作者思想的表達方式,而不延及思想、產品、方法、公式、工藝等。對于采用商業秘密來保護技術秘密,他人完全可以以合法方式通過研究開發或者采用反向工程獲得該項技術;采用技術措施也可以保護知識產權,如加密、軟件鎖、防火墻等,但隨著解密技術的發展,其排他性也會逐漸減弱。因此,以取得技術排他權為目標,企業選擇的順序是專利法、技術秘密保護、著作權法、商標法。(2)考慮知識產權費用的因素。知識產權費用是指取得、維持、保護知識產權的費用,即采取保護措施的費用以及相關的申請費、維持費、審查費、訴訟費等。在實施的過程中,專利的保護費用最高,其次是商標、技術措施、商業秘密。著作權因實行自動獲得權利的制度,除了計算機軟件外,一般不必支付任何費用。因此,若考慮知識產權費用因素,選擇的順序是著作權法、技術秘密保護、商標法、專利法。(3)考慮知識產權的保護期限。我國《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限均為10年。超過各自規定的年限,就不再稱為專利了,也不再受到《專利法》的保護,從而成為公用物品。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但期滿前可以續展10年,并且也可以一直續展下去。如果期滿前不辦理續展手續,注冊商標權也就自動失效了。這是與專利權的保護期限不同的。著作權的保護期限較復雜,其修改權、署名權以及保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均不受時間限制,但作品的使用權、發表權、獲得f酬的權利保護期限為作者終生及死后50年。企業采用何種方式保護其知識產權視當時內部情況和外部環境而定。(4)考慮知識產權的風險因素。知識產權的風險是指技術成果被競爭對手取得并在市場上競爭的可能性。專利保護的風險最低,技術秘密保護的風險也較低,但著作權保護的風險卻較大,商標保護的風險最大。物理技術保護的風險取決于保密技術本身的可解密性,風險也是很大的。因此,若以減少風險為目標,選擇的順序是專利法、技術秘密保護、著作權法。技術貿易(一)技術貿易的含義與特點技術貿易是指技術供求雙方按照一定的商業條件買賣技術的商業行為。一切有益于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技術、技術信息,均可以進行交易。技術貿易不受地區、行業、隸屬關系以及經濟性質和專業范圍的限制。(二)技術合同的類型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目前我國技術合同主要有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1、技術開發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品種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之間就具有實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訂立的合同,參照技術開發合同的有關規定。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1)委托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提供技術資料,提出研究開發要求,完成協作事項,接受研究開發成果。委托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應當按照約定制訂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托人掌握研究開發成果。委托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2)合作開發合同。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開發工作。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作為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該風險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由當事人合理分擔。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委托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收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在沒有相同技術方案被授予專利權前,當事人均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委托開發的研究開發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2、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是合法擁有技術的權利人,將現有特定的專利、專利申請、技術秘密的相關權利讓與他人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等合同技術許可合同是合法擁有技術的權利人,將現有特定的專利、技術秘密的相關權利許可他(實施、使用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許可合同包括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使用許可等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可以約定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的范圍,但是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僅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限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被許可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并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和技術秘密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承擔保密義務。保密義務不限制許可人申請專利,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技術秘密轉讓合同的受讓人和技術秘密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使用技術,支付轉讓費、使用費,承擔保密義務。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和技術許可合同的許可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并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和技術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范圍和期限,對讓與人、許可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秘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許可人未按照約定許可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被許可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未經許可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受讓人或者被許可人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讓與人或者許可人承擔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秘密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方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他各方無權分享。3、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1)技術咨詢合同。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對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所訂立的合同。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闡明咨詢的問題,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技術咨詢合同的受托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完成咨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提出的咨詢報告應當達到約定的要求。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絲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技術咨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詢報告或者提出的咨詢報告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減收或者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技術咨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約定要求的咨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由委托人承擔,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技術服務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對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攬合同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報酬。技術服務合同的受托人應當按照約定完成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并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技術服務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技術服務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技術咨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于委托人。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對受托人正常開展工作所需費用的負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受托人負擔。法律、行政法規對技術中介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三)技術價值的評估方法1、成本模型成本模型引入了不同于一般商品生產成本計量的“復雜系數”。它表明,技術生產的創造性勞動的等量時間和物質消耗得到的補償應大于一般商品生產的消耗。在模型中還考慮了風險因素。這一模型在理論上表示了技術商品的價格應按照完全補償技術生產消耗的原則來確定的原理。2、市場模擬模型市場模擬模型主要是模擬市場條件,假定在技術市場上交易時,估算可能的成交價格。其計算方法是,參照市場上已交易過的類似技術的價格,進行適當的修正。技術經濟性能修正系數可通過比較被評估技術和交易實例技術的性能指標確定,比較時主要考慮技術的經濟特性;時間修正系數是實例技術貿易時間至評估日期間內技術價格水平變動修正系數;技術壽命修正系數為被評估技術的壽命與實例技術從評估至停止使用的時間長度之比。(四)國際技術貿易的內容國際技術貿易是以無形的技術知識作為主要交易標的,這些技術知識構成了國際技術貿易的內容,它主要包括專利、商標、工業產權和專有技術。商標雖不屬于技術,但它與技術密切相關,所以常將它作為國際技術貿易的基本內容之一。(1)專利。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規定,專利是“由政府機構或代表幾個國家的地區機構根據申請而發給的一種文件,文件中說明一項發明并給予它一種法律上的地位,即此項得到專利的發明,通常只能在專利持有人的授權下,才能予以利用(制造、使用、出售、進口)。在這里,“專利”被理解為三層意思:指專利證書這種專利文件;指專利機關給發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術發明獲得了這種法律地位就成了專利發明或專利技術;指專利權,即獲得法律地位的發明的發明人所獲得的使用專利發明的獨占權利,它包括專有權(所有權)、實施權(包括制造權和使用權)、許可使用權、銷售進口權和放棄權。在我國,專利權是以申請在先原則授予的。專利權受到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以下簡稱《專利法》)的保護(2)商標。商標是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為了使自己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區別而在其商品上所加的一種具有顯著性特征的標記。常見的商標有文字商標和圖形商標。國外有立體商標,如“可口可樂”飲料瓶子的特殊形狀,還有音響商標、氣味商標等形式。商標大體上可分為三類:制造商標、商業商標和服務商標。(3)工業產權。工業產權是指法律賦予產業活動中的知識產品所有人對其創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專利權和商標權均屬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和版權合稱為知識產權。它們都受到專門法律的保護,在國內受到各國國內法的保護;由于國際間的貨物和技術貿易,使得工業產權的國際保護成為必要,為此產生了保護工業產權的國際公約。(4)專有技術。專有技術的英文名稱叫“know-how”,意為“知道如何制造”。它有許多中文名稱:技術訣竅、技術秘密、專門知識等。還有直譯成“諾浩”的,但最常用的名稱是“專有技術”。專有技術是指在實踐中已使用過了的沒有專門的法律保護的具有秘密性質的技術知識、經驗和技巧。專有技術可以是產品的構思,也可以是方法的構思,但它在不少方面與專利技術不同。專有技術也是一種無形的知識財產,除需用保密手段得到保護以外,還需要法律的保護。在實際中,專有技術是援引合同法、侵權行為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刑法取得保護的但專有技術受法律保護的力度遠比專利技術受到《專利法》保護的力度小。(五)國際技術貿易的基本方式國際技術貿易有單純的技術貿易與混合的技術貿易兩種方式或途徑。單純的技術貿易有許可貿易、專有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和咨詢等;混合的技術貿易主要有合作生產、合資經營、補償貿易、含有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轉讓的設備買賣、租賃貿易、特許專營等。(1)許可貿易。許可貿易有時稱為許可證貿易。它是指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的所有人作為許可方,通過與被許可方(引進方)簽訂許可合同,將其所擁有的技術授予被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使用該項技術制造或銷售合同產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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