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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央電大《民法學(2)》期末復習輔導文本下載民法學(2)是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法學專業必修課。民法學教材為中國人民大學王利明專家主編的《民法學》,由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出版。輔助教材為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學學習指導》(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合法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等法律法規都是考核的依據。第三編債權一、債的概念、特性債,是按照協議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特定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的特性重要有:?

債的主體的特定性;?

債權是一種請求權;?

債的客體的多樣性;?

債可因不法行為而發生。二、債的分類1、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2、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3、簡樸之債與選擇之債4、財物之債與勞務之債5、特定之債與種類之債6、主債與從債三、債的發生根據債的發生根據,是指可以引起債產生的法律事實。債的發生根據有:?

協議?

單方法律行為?

侵權行為?

不妥得利?

無因管理?

其他四、債的擔保的概念、特點和種類1、債的擔保是為保證債權人實現債權而提供特別保障的法律制度。債的擔保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債的擔保涉及債的一般擔保和債的特殊擔保。2、種類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五、保證1、保證的概念保證是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作為保證人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2、保證的設立與效力保證人在約定的范圍和期限內承擔保證責任,同時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保證人有抗辯權。保證的方式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指當事人在保證協議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指當事人在保證人到期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規定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5、保證期間保證人有債權人應在保證協議中約定保證期間,協議未約定的,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六、抵押抵押的概念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依法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一低壓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七、質押質押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財產移交給債權人占有,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財產賣得價款優先受償。質押分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八、留置留置是指債權人按照協議的約定占有債務人的財產,當債務人不按協議給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時,占有財產的債權人得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九、定金定金是協議當事人約定的,為保證協議的履行,由一方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預先向對方交付的一定款項。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低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十、債的履行1、債的履行的概念債的履行,指債的當事人按照協議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履行債務實現債權的行為。2、債的履行的原則?

實際履行的原則?

對的履行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十一、債的轉移和終止1、債的轉移,指債的主體因一定法律事實出現而發生的改變。2、債的終止,即債因法律事實的出現而歸于消滅。十二、協議的概念、特性1、協議的概念協議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2、協議的特性?

協議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協議是由兩個以上的意思表達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為?

協議是以發生民事法律后果為目的的協議十三、協議的分類十四、協議訂立的一般程序協議訂立的一般程序,從法律上可分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一)要約要約,是定約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締結協議的建議。發出要約的一方為要約人,另一方為受要約人或相對人。(二)承諾1、承諾的概念承諾,是受要約人批準要約的意思表達。十五、訂立協議中的競爭程序依競爭程序訂立協議有招標和拍賣兩種方式。。招標方式訂立協議一般要通過招標、投標、開標和決標三個階段。拍賣方式訂立協議,通過拍賣的表達、應買的表達和拍定三個階段。十六、協議的內容1、協議的實質性條款?

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

標的?

數量?

質量?

價款或者報酬?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違約責任、?

解決爭議的方法2、格式條款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反復使用而預先擬訂,并在訂立協議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3、締約過失責任當事人在訂立協議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導致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補償責任:?

假借訂立協議,惡意進行磋商?

故意隱瞞與訂立協議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報?

有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十七、協議的履行1、協議履行的概念和原則《協議法》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協議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告知、協助、保密等義務。2、協議履行中的抗辯權抗辯權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義務的協議中,當事人在法定條件下,一方對抗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請求權。?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方協議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適當履行,到履行期時其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權利。?

后履行抗辯權,指在雙務協議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到履行期時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權利。?

不安抗辯權,是指雙務協議成立后,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不能履行義務,或者有不能履行協議義務的也許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履行協議義務。3、協議履行的保全(1)債權人的代位權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導致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2)撤消權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導致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消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導致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消債務人的行為。十八、格式條款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協議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十九、無效協議和可撤消協議1、無效協議的概念和條件無效協議,是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和不發生履行效力的協議。2、免責條款的無效3、可撤消協議的概念和條件可撤消協議,就是因意思表達不真實,通過有撤消權的當事人行使撤消權,使已經生效的意思表達歸于無效的協議。二十、不妥得利和無因管理之債(一)不妥得利不妥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妥利益并導致別人損失的法律現象。(二)無因管理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律上或協議上的義務而為別人管理其事物的行為。

第四編人身權一、人身權的概念和特性1、概念人身權,是指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與特定人身相聯系而又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權利。2、人身權的法律特性?

專屬性?

它是沒有財產內容,不直接體現為一定的財產利益的民事權利?

它無財產內容,但與權利主體的財產權有一定的關系二、人身權的分類人身權涉及:人格權和身份權1、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依法固有的,以人格利益為客體的,為維護主體的獨立人格所必備的權利。2、身份權,是公民或法人依一定的行為或身份關系所產生的權利,如親權、榮譽權等。”三、肖像權的概念和內容1、概念肖像權,是公民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別人侵害的權利。?

內容(1)公民擁有制作自己肖像的專有權(2)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通過肖像的運用取得精神上的滿足和財產上的利益(3)公民有權嚴禁別人惡意非法毀損、玷污、丑化自己的肖像,未經肖像權人批準,任何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四、名譽權和侵害名譽權的行為1、概念名譽權,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現出來的社會價值而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2、侵害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或口頭形式欺侮或者誹謗別人,損害別人名譽的?

未經別人批準,擅自公布別人的隱私材料或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別人隱私,致使別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因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使別人名譽受到損害的五、隱私權的概念和內容隱私權,是指公民就自己個人私事、個人信息等個人生活領域內的情事不為別人知悉、嚴禁別人干涉的權利。六、榮譽權,是公民或法人就國家機關或有關組織授予的榮譽稱號或嘉獎獲得利益而不受別人非法剝奪的權利。第五編知識產權一、知識產權的概念、內容和法律特性?

概念知識產權,是法律賦予知識所有人對其智力創導致果所享有的某種專有權利。2、知識產權的客體范圍《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規定知識產權涉及下列權利:(1)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2)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廣播節目(3)人類一切活動領域里的發明(4)科學發現(5)工業品外觀設計(6)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廠商名稱和牌號(7)制止不合法競爭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所劃出的范圍是:(1)版權與鄰接權(2)商標權(3)地理標志權(4)工業品外觀設計權(5)專利權(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7)未公開的信息專有權。3、知識產權的分類知識產權分為:?

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分為專利權、商標權、制止不合法競爭權。?

著作權二、知識產權法的概念和淵源1、概念知識產權法,是關于人類發明性智力勞動成果及具有商業信譽的標記的專有權利的產生和保護的法律規范的總稱。2、淵源?

憲法?

法律?

行政法規三、著作權的概念著作權,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人對文學、藝術和科學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四、著作權的客體1、概念和特點著作權的客體,是著作權所保護的對象,即作者創作的文學、藝術、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著作權法所稱的作品,指文字、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創作成果。?

作品的分類:新修改的《著作權法》第3條界定了作品的處延:本法所稱的作品,涉及以下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4)美術、建筑作品(5)攝影作品;(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7)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計算機軟件;(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五、著作權的歸屬著作權人,是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等享有著作權的人,即著作權的主體。六、著作權的內容著作權人的權利,也就是著作權法律關系的內容,它是指著作權法律規范所確認和保護的著作人所享有的專有權利。這些專有權利涉及人身權和財產權兩部分。?

著作人身權它是作者對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權利。涉及:?

發表權?

署名權?

修改權?

保護作品完整權?

著作財產權它是著作權人本人或者授權別人使用作品并取得報酬的權利,也稱經濟權利。各項具體的著作財產權涉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表演權、展覽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七、著作權的取得、限制和保護期1、著作權的取得(1)原始取得,作者因完畢作品而取得著作權。(2)受讓取得,通過合作方式或受讓方式取得著作權。2、著作權的限制合理使用,是指為了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為了教育、科學研究、宗教或者慈善事業及公共利益,在不征求作者權人批準、不支付報酬,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的情況下使用別人已發表的作品的制度。“合理使用”是國際著作權領域通用的術語,是指在某些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的許可,也不必支付報酬。合理使用是法律許可的使用,不視為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我國著作權法對合理使用的情形規定有12種:(1)個人使用(2)引用(3)新聞報道使用(4)對時事性文章的轉載、傳播(5)對公開演講的使用(6)教學或研究使用(7)公務使用(8)館藏使用(9)免費表演使用(10)室外陳列品的使用(11)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的使用(12)盲文使用3、著作權的保護期?

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身及其死后50年,截止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12月31日。假如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12月31日。八、著作權使用許可著作權使用許可,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所有人授權別人以一定方式使用其作品的制度。著作權的集體管理是指通過著作權人的集體組織授權使用者使用作品而獲得報酬的管理行為。九、著作權的鄰接權的概念和種類?

概念鄰接權專指與著作權相鄰接的權利。2、種類(1)出版者的權利,指圖書出版者和報刊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報紙、雜志的版式、裝幀設計所享有的專有使用權。圖書出版者出版圖書應當同著作權人定立出版協議并支付報酬。對出版的作品按照協議約定享有的專有出版權受法律保護,別人不得出版該作品。(2)表演者權,是指演員和表演單位對其表演活動享有的專有權利。使用別人作品表演,表演者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3)錄音錄像制作者權,是指錄音錄像制作者對其制作的錄音制品和錄像制品所享有的許可或嚴禁別人復制的權利。錄音錄像制作者使用別人作品制作錄音錄像制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4)廣播電視組織權,是指廣播電臺、電視臺對自己編排的廣播電視節目享有的專有權利。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別人未發表的作品,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別人已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十、侵犯著作權與法律責任?

侵犯著作權行為的認定?

抄襲、抄襲別人作品的行為?

非法復制別人作品的行為?

其他侵犯著作權的行為。2、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

行政責任?

刑事責任十一、專利法專利法是指調整在確認和保護發明發明專利權的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十二、專利權的主體專利權的主體即專利權人。十三、發明的種類?

發明專利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產品方法的改善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是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結合所提出的合用于合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專利外觀設計,是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合用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十四、專利權產生的實質條件1、不授予專利權的項目有:(一)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發明不授予專利權。(二)不可專利的項目(1)科學發現(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4)動物和植物新品種(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2、實質條件的概念:一項發明發明可以通過申請專利而獲得法律的獨占實行權保護。但取得專利的發明發明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這些條件重要涉及發明發明的技術特性和技術水平,是被稱為實質條件或專利性的新奇性、發明性和實用性。我國專利法第22條也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有新奇性、發明性和實用性”。?

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一)專利權人享有的權利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項:?

嚴禁別人擅自實行其專利發明;?

自己實行專利發明;?

轉讓專利權;?

實行許可權。(二)、專利權人的義務1、繳納專利年費2、實行專利的義務十七、專利的限制1、專運用盡后的使用和銷售;?

先用權人的制造、使用和銷售;3、外國運送工具運營中的使用;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

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中國專利法第26條第4款的規定:“權利規定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規定專利保護的范圍”。第56條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規定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達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十九、商標的概念與分類1、商標的概念商標,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務項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辨認不同經營者所生產、制造、加工、揀選、經銷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可視性標志。它是表彰商品或者服務的一種標志,是一種辨認性標志,是由經營者使用的一種標志。商標的構成要素,我國原《商標法》規定,商標應當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2023年修改后的《商標法》規定,“任何可以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別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涉及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2、商標的分類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涉及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可以按照商標使用對象進行分類和按照商標構成要素進行分類。二十、商標權的概念商標權是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也稱商標專用權。二十一、商標權取得的概念商標權取得是指商標所有人通過何種方式取得商標權,并獲得法律的保護。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涉及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使用注冊商標,應當標明“注冊商標”字樣或者標明注冊標記(注)、?。申請商標注冊的原則是:?

自愿注冊與強制注冊相結合的原則。實行中央統一注冊的原則。?

一件商標一份申請的原則。二十二、商標取得的原則商標專用權歸屬在世界各國法律規定中,重要有三項原則來擬定權利歸屬。?

注冊在先原則?

使用在先原則3、混合原則二十三、商標注冊的條件1、商標注冊申請人應具有的條件?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有的條件(1)申請注冊的商標必須具有構成要素;(2)申請注冊的商標應具有顯著性;(3)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嚴禁使用的標志。(4)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別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注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5)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消或者注銷未滿一年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二十四、法律所嚴禁使用的標志?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批準的除外。(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批準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4)與表白實行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查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7)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8)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

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2)僅僅直接表達商品的質量、重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3)缺少顯著特性的。上述標志通過使用取得顯著特性,并便于辨認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二十五、商標權的內容?

商標專用權人的權利(1)使用權(2)嚴禁權(3)許可權?

轉讓權?

續展權?

申請注銷權2、商標專用權人的義務(1)保證商品或服務質量,使用注冊商標。(2)不得擅自更改注冊商標標記,以及其他注冊事項(3)不得超過注冊商標的注冊使用范圍的義務。(4)使用許可或轉讓注冊商標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義務。二十六商標權的續展1、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2、注冊商標的續展,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續展注冊經核準后,予以公告。二十七、商標權的轉讓和使用許可二十八、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涉及:?

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偽造、擅自制造別人注冊商標標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記的;?

未經商標注冊人批準,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給別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導致其他損失的。二十九、商標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1、商標侵權行為民事責任(1)停止侵害(2)消除影響(3)補償損失2、商標侵權行為的行政責任3、商標侵權行為的刑事責任

第六編繼承權一、財產繼承財產繼承,是根據法律規定把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轉移給別人承受的法律制度。二、繼承法的概念、特性和原則我國繼承法的基本原則?

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原則?

繼承權男女平等原則?

養老育幼原則?

互助互讓、和睦團結原則三、繼承權的概念和特性?

概念繼承權,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的指定而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特性?

權利主體只能是與被繼承人有一定身份關系的公民?

發生根據是法律的直接規定或合法有效的遺囑?

繼承權的客體只能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財產?

繼承權的行使須以一定法律事實的出現為前提?

繼承權的接受或放棄以繼承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四、繼承權的行使和喪失五、遺產的概念和法律特性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依照繼承法規范轉移給別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六、遺產的范圍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七、法定繼承的概念和法律特性?

法定繼承的概念法定繼承,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的先后順序以及遺產分派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2、法定繼承人的范圍?

配偶?

子女,涉及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形成撫養關系)?

父母,涉及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對公婆盡了重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對岳父母盡了重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八、法定繼承人的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重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十、代位繼承的概念和法律特性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制度。十二、轉繼承?

轉繼承的概念轉繼承,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死亡,其所應繼承的遺產份額轉由繼承人承受的制度。十三、法定繼承中的遺產分派?

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均等分派遺產?

特殊情況下,同一順序的各繼承人可不均等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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