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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稅法》
(必修)1【聯系方式】所在院系:財稅系(群賢樓5樓510--財稅系)姓名:梁萍聯系電話:87331301(HM)QQ:455307223常用郵箱:455307223@
shuifa2007@2人的一生中只有兩件事情不可避免:死亡和納稅美國政治家弗蘭克林(1789年總統)【稅收格言】3稅收(稅法)與你
及你的家庭有哪些聯系?4【序言】一、課程學習的意義--為何學?二、教學內容及學時分配--學什么?三、學習建議--如何學?四、教學參考資料五、教學附錄:CPA稅法命題規律及備考建議51、本課程是本專業的專業必修課2、履行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需要一、課程學習的意義--為何學?6【附表1:教材結構表】二、教學內容及學時分配--學什么?教材結構框架內容章次第一部分稅法總論第1章第二部分稅收實體法:(從2~13章)16個稅,分三類流轉稅法第2~4章+第6章其它稅法第5章+第7~11章所得稅法第12~13章第三部分稅收程序法及其他第14~17章7【附表2:各章學時分配表(總計51學時)】章目章名總課時第1章稅法總論4第2章增值稅法12(含2學時案例)第3章消費稅法6(含1學時案例)第4章營業稅法6(含1學時案例)第5章城市建設維護稅法1(含0.5學時案例)第6章關稅法2(含0.5學時案例)第7章企業所得稅法8(含1.5學時案例)第8章個人所得稅法6(含1.5學時案例)第9章其他稅法3第10章稅收征管法及其他2總結答疑181、精讀教材,全面掌握教學中重要章節和知識點2、深入的理解政策,把握政策的交叉。3、適量做題,獨立完成,把握速度。4、要求具備一定的會計知識。三、學習建議--如何學?9四、教學參考資料及參考網站1.《中國稅制》許建國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0年9月2《輕松過關一?201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應試指導及全真模擬測試?稅法》劉穎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5月3.《夢想成真系列叢書2011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試指南?稅法》
中華會計網校編
人民出版社2011年4月104、《2011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制革考試指定教材《稅法(Ⅰ、II)》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編國家稅務出版社2011年5、《企業會計準則》(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中國工商出版社2006年6、《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2006)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年117、《中國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研究》
趙云旗著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年8、中國國家稅務局網站國家稅務總局主辦/n480462/index.html9、東奧委會計在線網10、中華會計網校/12五、CPA稅法命題規律及備考建議(一)命題規律(特點)1、題型規范、題量穩定、單位題量大2、覆蓋面廣、重點突出3、點面結合、側重實物、理論聯系實際4、注重知識網絡化,綜合性加強13【附表3:08-10年重點章節的分數分布表】章次2008年2009年2010年增值稅法1212.522-24消費稅法1098營業稅法71111企業所得稅法121212個人所得稅法13914合計54分53.5分67-69分14(二)備戰CPA的建議1、基礎學習階段(1)通讀教材(2)精讀重點和難點的章節3、綜合做題階段——針對各章重點選做習題3、實戰模擬階段——研究、演練歷年考題,掌握出題思路和難度15《稅法》
第1章稅法總論
16【內容提要】第一節稅法基本理論第二節稅收立法及稅法實施第三節我國現行稅法體系第四節我國稅收管理體制17【教學目的與要求】1、了解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的演變歷史2、掌握稅法概念和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內容3、掌握稅法要素和稅收管理體制的內容18【教學重點與難點】1、稅法的概念及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內容2、稅法要素(重點是三個基本要素)3、我國現行稅法體系及稅收管理體制19稅法基本理論稅法地位及功能(作用)稅法制定與實施我國現行稅法體系我國稅收管理體制稅收法律級次:稅收法律、稅收法規、稅收規章稅收實施原則稅收實體法:五類19各稅種稅收程序法稅權:立法權和執法權機構設置與政府收入的劃分稅法的概念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內容:雙主體(征納雙方)稅法要素:重點是三要素(征稅對象、納稅人、稅率)概念:核心是劃分稅權第一章基本內容框架20第一節稅法基本理論一、稅法的概念二、稅法的功能與地位三、稅收法律關系四、稅法的要素21一、稅法的概念(理解)(一)三個概念的界定1、稅收--經濟學概念(P1)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利,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或國民收入分配與再分配所進行的一系列經濟活動。稅收形式特征:“三性”222、稅法--法學概念(P2)是國家制定的用以調整國家與納稅人之間在征納稅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廣義:是指由各級稅收立法機構制定的稅收法律、稅收法規、稅收規章。狹義:僅指最高立法機構制定的稅收法律。是具有最高級次稅收法律23(3)稅收制度--屬于上層建筑簡稱“稅制”,是國家各項稅收法令及征稅辦法的總稱,是國家向納稅人征稅的法律依據和工作規程以及納稅人向國家納稅的法定準則。按內容分:廣義——是指國家以法律形式規定的稅種設置及各項稅收征收管理制度。狹義——國家稅制的某一具體稅種的課征制度,內容涉及各種稅制要素。含稅收實體實體法和征收管理法。說明:教學基于狹義稅制。24——稅收是稅法所確定的具體內容,——稅收分配是稅法產生的經濟基礎——稅法是稅收的法律表現形式,——稅法保證了稅收分配活動的順利進行。所以:有稅必有法,無法不成稅2、稅法與稅收的關系——密不可分25——稅法是稅制的核心內容,稅制的法律表現形式,是實現稅制目的的保證——稅制是一國關于稅收法律制度的總稱。
所以:稅制決定稅法,稅法是核心,它服務稅制
3、稅法與稅制的關系26【案例1】2004年:稅法是調整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關系的法律規范,其本質是稅務機關依據國家的行政權力向公民進行課稅。()(三)應用實例【答案】×【解析】稅法調整的是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規范,而不是調整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關系,稅務機關只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權。27【案例2】2010年多選:下列關于稅法原則的表述中,正確的有()。A.新法優予舊法原則屬于稅法的適用原則B.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定,這體現了稅收法定原則C.稅法的原則反映稅收活動的根本屬性,包括稅法基本原則和稅法適用原則D.稅法適用原則中的法律優位原則明確了稅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稅收行政法規的效力【答案】ABCD【解析】參看教材6、7頁。這里全部是教材原話。28(一)稅法的功能(或作用P3-4):1、稅法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稅法是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法律手段3、稅法是國家維護經濟秩序有重要的作用4、稅法能有效地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5、稅法是維護國家權益,促進國際經濟交往的可靠保證二、稅法的功能與地位(理解掌握)29(二)稅法的地位(P4-6)
1、地位:(1)國家法律體系組成部分中的一個重要部門法(2)稅法有優先地位,優于會計法、合同法2、它與其他法的關系(1)與憲法的關系:憲法是制定稅法的依據,稅法是國家法律的組成部分30(2)與民法的關系:涉及稅收征納關系時,一般以稅法的規范為準則(3)與刑法的關系:注意:違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違法;2009.02.28起“偷稅”不再作為刑法概念,用“逃避繳納稅款”替代(4)與行政法的關系:稅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但二者又有一定的區別。31三、稅收法律關系(P7-9掌握)(一)稅收法律關系的構成:詳見見附表1-1:三方面內容1.權利主體(1)雙主體:納稅人和征稅方(2)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3)對納稅方確定采用屬地兼屬人原則(4)對權利主體的保護是雙方(征稅和納稅)
2.權利客體征稅對象:主體的權利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3.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征、納雙方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稅收法律關系的最實質的東西,是稅法的靈魂32(二)稅收法律關系變化產生、變更與消滅--教材P8-9必須有能夠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終止的客觀情況,即稅收法律事實。包括行為和事項。33(三)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P9)1、保護的實質--保護正常的經濟次序、保障國家的財政收入、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2、保護形式和方法--行政手段、司法手段
3、保護的對象--是征納雙方34(四)應用實例【案例3】單選:稅收法律關系的權利主體是()。A.征稅方B.納稅方C.征納雙方D.稅務管理部門【答案】C35【案例4】單選:
稅收法律關系的保護對權利主體雙方而言()。A.是不對等的B.是對等的C.保護征稅-方D.保護納稅一方【答案】B36【案例5】單選:在我國的稅收法律關系中,對納稅方的確定采用()。A.屬地原則B.屬人原則C.屬地兼屬人原則D.屬地或屬人原則【答案】C37【案例6】單選:下列各項中,不屬于我國稅收法律關系權利主體的是()。A.各級稅務機關B.各級人民政府C.海關D.財政機關【答案】B38【案例7】多選:稅收法律關系由()組成。A.權利主體B.權利客體C.權利主體的權利D.權利主體的義務
【答案】ABCD【案例8】判斷:稅收法律關系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而權利義務不對等。()
【答案】√39【答案】×【解析】在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是因為主體雙方是行政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系,所以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因此,與一般民事法律關系中主體雙方權利與義務平等是不一樣的,這是稅收法律關系的一個重要特征。【案例9】判斷:在稅收法律關系中,征納雙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體現為雙方權利與義務的對等。()(2002年)40【案例10】2010年單選:下列關于稅收法律關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A.稅法是引起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稅法可以產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系B.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雙方的權利義務也不對等C.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各級國家稅務機關是稅收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主體之一D.稅收法律關系總體上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都是由權利主體、權利客體兩方面構成41【答案】C【解析】A:稅法是引起稅收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但稅法本身并不能產生具體的稅收法律關系;B: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主體雙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是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D:稅收法律關系在總體上與其他法律關系一樣,都是由權利主體、客體和法律關系內容三方面構成的。42四、稅法的要素(熟悉P9-12)(一)稅法的三個基本要素(掌握)1、納稅義務人(1)定義:
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2)相關概念負稅人代扣扣繳義務人代收代繳義務人稅務代理人432、征稅對象(1)定義:即征稅客體、課稅對象;解決對什么征稅。征納雙方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標的物或行為,是區分不同稅種的主要標志。體現征稅的廣度。(2)相關概念稅目--征稅對象的具體化,反應具體的征稅范圍,是對課稅對象質的界定。計稅依據--征稅的計算標準。計稅單位--征稅對象的計量單位。443、稅率(1)定義應納稅額與課稅對象之間的比例,是計算稅額的尺度,也是衡量稅負輕重與否的重要標準。體現了征稅的深度。直接關系著財政收入的多少和納稅人稅收負擔的高低,因而是稅收制度的中心環節和核心要素。(2)類型:①比例稅率②定額稅率③累進稅率45(3)關于速算扣除數速算扣除數=全額累進稅額-超額累進稅額46【案例11】累進稅率運用:張某9月份取得收入5000元,采用超額累進稅率,應稅收入1500元以下的,適用稅率為3%。應稅收入1500-4500元的,適用稅率為10%,應稅收入4500-9000元的,適用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為555元,則張某應納稅額為()。A.125元B.220元C.445元D.570元【答案】C47【解析】因為:速算扣除數=全額累進稅額-超額累進稅額所以:超額累進稅額=全額累進稅額-速算扣除數應納稅額也為=5000×20%-555=445(元)48(4)我國目前稅率使用情況(見附表1-2)稅率形式適用的稅種比例稅率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超額累進稅率個人所得稅定額稅率資源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等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49(二)其他稅制要素1、總則2、納稅環節3、納稅期限4、納稅地點5、減免稅6、罰則7、附則50【案例12】多選:稅制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的是()A.納稅人B.征稅對象C.稅率D.納稅地點【答案】ABC【答案】ABCD【案例13】多選:我國現行稅種采用的稅率的有()A.比例稅率B.超額累進稅率C.定額稅率D.超率累進稅率51【案例14】2005年:下列各項中,表述正確的是()A.稅目是區分不同稅種的主要標志B.稅率是衡量稅負輕重的重要標志C.納稅人就是履行納稅義務的法人和自然人D.征稅對象就是稅收法律關系中征納雙方權利義務所指的物品【答案】B【解析】納稅人就是履行納稅義務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征稅對象就是稅收法律關系中征納雙方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或行為。52第二節稅收立法及稅法實施一、稅收立法應遵循的原則二、稅收立法的機構及程序三、稅法的實施原則53一、稅收立法遵循的原則(P14-15了解)(一)從實際出發的原則;(二)公平原則(三)民主決策的原則(四)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五)法律的穩定性、連續性與廢、改、立相結合的原則。54二、稅收立法的機構及程序(理解)我國稅法體系由一系列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構成,它們由不同部門制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這就是我們說的法律級次。參見:教材P13-16--第三節教材P22-23--第五節的部分內容551、立法機關(見教材P14-16)2、法律類型不同的法律類型具有不同的效力,在稅法體系中人大及其常委會頒布的稅收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詳見附表1-3。(一)立法機構與法律級次56立法機關分類(形式或級次)舉例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稅收法律《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海關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立法--國務院報人大及常委會備案準稅收法律如5個暫行條例,實施條例等增、消、營、資、土地增值國務院——稅收行政法規地方人大——稅收地方法規(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區)稅收法規如各個實體法的實施細則(條例)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稅收部門規章地方政府——稅收地方規章稅收規章辦法、規則、規定如:稅務總局頒發的《稅收代理試行辦法》附表1-3:立法機構與稅法級次(類型)571、提議階段2、審議階段3、通過和公布階段(二)稅收立法程序(P15-16掌握)58【案例15】多選:下列稅種中,由全國人大立法確立的稅種是()。A.車輛購置稅B.增值稅C.企業所得稅D.個人所得稅(三)應用實例【答案】CD59【案例16】多選:下列各項中,屬于稅務機關的稅收管理權限的有()。(2004年)A.緩期征稅權B.稅收行政法規制定權C.稅法執行權D.提起行政訴訟權【答案】AC60【解析】稅收行政法規的制定權屬于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或經授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而不屬于稅務機關,故B選項錯誤;在稅務行政訴訟中,起訴權是單向性的,稅務機關不享有起訴權,只有應訴權,故D選項錯誤。
61【案例17】多選:稅收立法程序通常包括的階段有()。(2001)A.提議階段B.審議階段C.通過和公布階段D.試行階段
【答案】ABC62【案例18】判斷: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制定部門不同,其法律效力也不同。()【答案】√【案例19】判斷:地區性地方稅收的立法權可經省級立法機關或經省級立法機關授權的地方政府實施。()【答案】×63三、稅法實施的原則(P16掌握)在稅收執法過程中,對其適用性或法律效力的判斷上,一般按以下原則。見(教材P16)(一)層次高的法律優于層次低的法律;(二)同一層次的法律中,特別法優于普通法;(三)國際法優于國內法;(四)實體法從舊,程序法從新。64應用實例【案例20】單選:下列稅法效力判斷原則中表述錯誤的是()。A.同一層次的法律中,特別法優于普通法B.程序法從舊,實體法從新C.層次高的法律優于層次低的法律D.國際法優于國內法【答案】B65第三節我國現行稅法體系一、稅法的分類二、我國現行稅法體系的構成三、我國稅收制度的沿革四、應用實例66一、稅法的分類(P17-18掌握主要方法)(一)按基本內容和效力1、稅收基本法:是稅法體系的主體和核心,在稅法體系中起母法作用。--(我國目前沒有)2、稅收普通法:是對基本法規定的事項分別立法進行實施的法律。--如:個人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注意:重點掌握前三種,了解其他方法。67(二)按照稅法的職能作用1、稅收實體法:是指確定稅種立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征收對象、征收范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稅收程序法:是指稅務管理方面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68(三)按照稅法征稅對象1、流轉稅稅法: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法2、所得稅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3、財產、行為稅稅法:房產稅法和印花稅法4、資源稅稅法:資源稅法和土地使用稅法5、特定目的稅法:城建稅、煙葉稅及暫緩征收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69(四)其他分類方式1、按照行駛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外國稅法2、按稅收收入歸屬和征管權限不同:——中央稅法、地方稅法、中央和地方共享稅法3、按計稅依據性質不同——從價稅和從量稅4、按稅收與價格關系——價內稅和價外稅5、按稅負是否可以轉嫁——直接稅和間接稅70(五)應用實例【案例21】單選:根據稅法的功能與作用,稅法可分為()。A.稅收基本法和稅收普通法B.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C.流轉稅法和所得稅法D.中央稅法與地方稅法【答案】B71【案例22】單選:下列各項中,不構成我國現行稅法體系的有()A.稅收基本法B.稅收普通法C.稅收實體法D.稅收程序法【答案】A72【案例23】多選:我國現行的稅收征收管理法屬于稅法體系中的()。A.稅收基本法B.稅收普通法C.稅收實體法D.稅收程序法【答案】BD73【案例24】多選:構成我國現行稅法體系的有()。A.稅收基本法B.稅收普通法C.稅收實體法D.稅收程序法
【答案】BCD74【案例25】下列選項中,屬于按稅法職能作用分類的有()。A.稅收基本法B.稅收普通法C.稅收實體法D.稅收程序法【答案】CD75二、我國現行稅法體系(P18-21)
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體系是1994年稅制改革的成果。目前的稅收法律體系主要由兩部分構成: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76(一)我國現行的稅收實體法(掌握)歸納起來由19個稅收法律、法規組成它們按性質作用分五類。(教材P18)具體見下表:77流轉稅類所得稅財產和行為稅類特定目的稅資源稅類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契稅
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緩征收)、筵席稅(地方決定)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和煙葉稅我國現行實體稅法體系圖示1-178(二)稅收程序法體系(P19)
1、由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的稅種(財政機構征收)--執行《稅收征管法》2、由海關負責征收管理的稅種,--執行《海關法》及《進出口關稅條例》。注意:目前我國的稅收征管機構:--稅務機關、海關、地方財政機關79三、我國稅收制度的沿革(理解)
自學教材(P19-21)的內容,要求掌握如下內容:(一)1994稅制改革1、改革成果--“雙主體”稅制結構以間接稅(流轉稅類)和直接稅(所得稅類)為雙主體的稅制結構,但其中:間接稅占比較大達60%左右,直接稅占全部稅收收入的比例較小約有25%左右,其他輔助稅種數量較多,收入比重不大約為15%左右。802、94年改革的主要內容--全面改革了流轉稅制--改革了企業所得稅--改革了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了其他稅種81(二)進一步完善我國稅制改革的相關內容1、原則: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2、目標:統一稅法、公平稅負、規范政府分配方式、提高稅收征管效能3、步驟:在保持稅收收入穩定增長的前提下,適應是經濟形勢和宏觀調控的需要,積極穩妥地分布對現行的稅制進行有增有減的結構性改革。824、具體改革內容(P20-8各方面)(1)改革出口退稅制度(2)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3)增值稅由生產型轉型為消費型—2009年全面推行消費型(4)完善消費稅,適當擴大稅基,調整稅率:06年來的改革(5)改進個人所得稅,調整提高免征額和稅率,逐步實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最終實現綜合所得稅制;(6)其他稅種改革。如合并兩個車輛稅,房產稅等。(7)在統一稅政前提下,賦予地方適當的稅政管理權限。(8)創造條件逐步實現城鄉稅制統一。如06年取消農業稅83【案例26】判斷:我國目前的稅制結構基本上是以直接稅和間接稅為雙主體的稅制結構,但其中直接稅占全部稅收收入的比例較大,間接稅所占比例較小。()
【答案】×四、應用實例84【案例27】按照現行稅法規定,稅收征收管理機關可包括地方政府財政機關。()
(2003年)【答案】√
【案例28】海關只負責征收關稅。()
【答案】
×85第四節我國稅收管理體制一、稅收管理體制的概念二、稅收立法權三、稅收執法權86一、稅收管理體制概念(P22掌握)--它是在各級國家機構之間劃分稅權的制度,是稅收制度的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財政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權的劃分是稅收管理體制的核心。87二、稅收立法權(掌握)——劃分的層次鏈接:附表1-3:立法機構與法律級次稅收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稅收法規:國務院和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注意目前:僅限于海南省及民族自治地區稅收規章:主管機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其中:稅收主管機關——稅收部門規章;地方政府制定——稅收地方規章88三、稅收執法權(P23-24)稅收執法權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稅款征收權、稅收檢查權、稅務稽查權、稅務行政復議裁決權和其他稅收執法權。重點掌握稅款征收權的相關內容89我國稅款征收權主要包括(重點掌握):(一)稅收征收管理權限劃分中央稅--國稅系統地方稅--地稅系統共享稅--國稅系統收,再劃入地方金庫90(二)稅務機構設置--我國現行稅務機構設置包括中央政府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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