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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法制教育講座

一、遵紀守法的重大意義二、什么是法律?怎么看待遵紀守法?三、樹立遵紀守法意識,做合格公民

1、從小事做起,做守法公民

2、如何做到遵紀守法

3、樹立現代法制觀念

一、遵紀守法的重大意義1、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2、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志3、是個人綜合素質的體現4、是社會發展、國家進步的重要體現5、保護自己,利及他人一、遵紀守法的重大意義6、學習法律知識是學生知法守法的需要;7、學習法律知識也是學生行使公民權利和履行公民義務的需要。8、學習法律知識是依法治國,實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宏偉目標的需要。下列行為是什么行為?6月5日,上海某名牌大學生趁同寢室的同學不在之際,用在寢室內撿到的鑰匙打開同學的抽屜,拿了同學的華碩筆記本電腦一臺和CDT牌MP3音樂播放器一只。事后,他還聲稱只是忘了和同學打聲招呼,就先借去用,打算用完后再還給同學。然而這位大學生卻簡單的認為他是沒空和同學打聲招呼,而拿了別人的東西,這怎么會是犯罪呢?北外殺人女生一審判死刑被告表示要上訴下列行為又是什么行為?2004年7月9日,北京外國語大學成教院女學生28歲的李春霞,被住在隔壁房間的校友羅卡娜刺中數刀,最終失血過多不治而亡。“我千里迢迢來到北京不是為了淪為階下囚,我們全家都會竭盡全力賠償,但如果對方實在不滿意的話,我愿意一命抵一命。”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羅卡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春霞的父母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等經濟損失共計29萬余元。羅卡娜法庭上的陳述實在令人驚詫:一個正在接受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法律意識為何還只停留在“殺人償命”的層次?二、法律是什么法律的內涵:法——“獨角獸”律——“普遍劃一”現代法律——日語中翻譯來法的實質:法律是由國家創制并保證實施的行為規范----這是法律區別于道德規范、宗教規范、社會禮儀、職業規范等其他社會規范的首要之處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統治階級整體意志,而不是個別統治者的意志,不是統治階級意志的全部,而是上升為國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法律是由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法律不是憑空出現的,而是產生于特定時代的物質生活條件基礎之上的★法律定義——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體系。法律是什么?無規矩不成方圓----法律是規矩秩序是自由的第一條件----法律是保障做任何事都要有規矩,懂規矩,守規矩----法律是規矩法律即秩序,良好的法律就是良好的秩序----法律史秩序若要美德得以保存,法律是必須的----守法是美德,是道德的最后底線而若要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則是不可缺少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礎,是“錦上添花”,是低于法律層面的社會規范。法律和紀律:案例與分析:18歲學生王某上課時不遵守紀律,嘻嘻哈哈,又說又鬧,擾亂課堂秩序。班長上前制止,他不僅不聽,反而拿起凳子向班長頭部砸去,致使班長受重傷在被送往醫院的路上死亡。從紀律方面看,王某不遵守課堂紀律,影響十分惡劣,應受到紀律處分。從法律角度看.王某違反了我國刑法的規定,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構成故意殺人罪,最后被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可見違反紀律和違反法律只有一步之遙。這就要求我們青少年應時時處處注意自己的修養,遵守紀律,養成好習慣,做一名好學生。只有這樣才能成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怎么看待法律?法律的味道每個部門法都有其獨特的味道:刑法的味道是苦的,因為它的主要作用是“打”和威懾;民法的味道是酸的,因為它的主要的目的在于恢復原狀;而憲法的味道卻是甜的,因為它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護公民免受違憲的法律、法規、規章或規定的處罰。案例:某個周末,某市某小區內,三位初中生在小區的綠化廣場上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到地上,重重地摔了下去。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來,乙被急救車拖走。在這一案例中,我給同學們出二個思考題:① 甲失手致傷乙,算不算違法?② 如果甲的行為違法,違反了什么法?分析:首先,甲的行為造成了乙身體受到傷害,侵害了乙的健康,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他要承擔系列的民事賠償責任,包括乙住院期間的醫療費、護理費、伙食費、照顧乙的人員的誤工費、交通費,如果乙經過司法鑒定構成了傷殘,甲還要承擔乙的人身損害賠償金和適當的精神撫慰金,甲是一名未成年人,由他的監護人來承擔賠償責任。其次,如果司法鑒定機構確定乙為重傷,甲的行為還觸犯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第二百三十五條的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的作用:直接統治作用:教育、規范、警示、懲罰公共服務作用不同的法律部門有著不同的具體功能和調整對象:小強今年14歲,他有一個22歲的姐姐,一個18歲的哥哥,爸爸媽媽在經營便利超市。今年生意不錯,共向國家繳稅30萬元。但是今年他們的事情也特別多,購買新房向銀行申請了貸款;姐姐因結婚懷孕而被公司老板解雇了,已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哥哥不慎遺失同學借給他的手機,必須賠償同學的損失;小強因為同學疑似感染了SARS而被隔離;超市遭遇劫匪打劫損失了2萬元。三、樹立遵紀守法意識,做合格公民1、從小事做起,做守法公民學習基本法律知識,主要介紹《治安管理處罰法

》、《刑法》關于《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刑事責任年齡我國現行《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A.青少年的不良行為:①曠課、夜不歸宿;②攜帶管制刀具;③打架斗毆、辱罵他人;④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⑤偷竊、故意毀壞財物;⑥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⑦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制品、讀物等;⑧進入法律、法現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⑨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B.青少年的嚴重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①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②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③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④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⑤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⑥多次偷竊;⑦參與賭博,屢教不改;⑧吸食、注射毒品;⑨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以上行為也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違法行為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為侵犯公私財物的行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違反戶口或者居民身份證管理的行為嚴重不良行為及相應法規條款規定:

①嚴重不良行為表現: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有下列擾亂公共秩序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二)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結伙斗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的;案例:某中專二年級學生趙某,一個星期天,他宿舍無事可做,一人在宿舍,無意之中翻弄電話號碼簿,看到火警電話“119”,即撥打“119”稱某商店起火。消防隊火速趕到現場,卻發現該商店平安無事。事后,公安機關在電信局的幫助下,查明是趙某所為。趙某謊報火警,就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應受到治安處罰。嚴重不良行為及相應法規條款規定:②嚴重不良行為表現: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條第(三)款:非法制造、販賣、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③嚴重不良行為表現: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敲詐勒索公私財物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案例:學生某甲經常去電子游藝廳玩游藝機,但其家里給的零花錢不夠,他使用威脅的方法向低年級的同學索要了50元錢。某甲的行為就屬于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嚴重不良行為及相應法規條款規定:④嚴重不良行為表現: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制品等。《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二條第(二)款:制作、復制、出售、出租或者傳播淫書、淫畫、淫穢錄像或者其他淫穢物品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三百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⑤嚴重不良行為表現: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條:嚴厲禁止賣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紹或者客留賣淫、嫖宿暗娼,違者處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重不良行為及相應法規條款規定:⑥嚴重不良行為表現:多次偷竊。《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第(五)款: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⑦嚴重不良行為表現:參與賭博,屢教不改。《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并處三干元以下罰款;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⑧嚴重不良行為表現:吸食、注射毒品。《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四條第(三)款:違反政府禁令,吸食鴉片、注射嗎啡等毒品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關于犯罪和刑罰:犯罪就是違反刑法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犯罪是具有一定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犯罪是觸犯刑法的行為,即具有刑事違法特征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共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五種。附加刑是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它既可隨主刑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附加刑有三種;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青少年犯罪之特點:犯罪類型多為搶劫,盜竊,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強奸,引誘、介紹賣淫,交通肇事等。特別是兩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數增多,作案手段殘忍,犯罪后果嚴重。上網聊天,迷戀網絡游戲,在廣大青少年中,尤其是在校大、中專學生中也是廣為存在的。足以引起大家的警惕。青少年犯罪在整個社會刑事犯罪中所占比例過高,犯罪性質日趨嚴重。犯罪類型的復雜性和犯罪動機的惡劣性。主要形態或形式屬于團伙犯罪。女青少年犯罪人數激增,犯罪形式由“依附型”發展成“獨立型”。出現所謂“大姐大”。

盜竊罪所謂竊盜罪,就是指『偷東西』。在沒經過主人的同意下,隨便取走他人的財物,包括錢和物品。例如某高校一學生盜竊他人電腦一案案例:2007年5月19日晚10時許,江蘇省丹陽市一企業發生一起盜竊案,近20件、價值上千元的成品材料被人偷走。當地派出所很快就查獲了犯罪嫌疑人,令辦案民警感到痛心的是,犯罪嫌疑人竟然是6名小學生,12歲到14,而且均為外地借讀的孩子。經查,這些孩子平時喜歡上網,卻因沒錢進網吧而只能“望網興嘆”。為了能進得起網吧,6人集體商量后決定到某廠里偷些“廢品”換錢。當晚,6人竄至被盜企業外,鉆洞進入該企業實施盜竊。得手之后,6人又將竊得的價值千元的材料低價賣給了收廢品的人,每人分得16元錢后進網吧消費一空。分析:16周歲以下對盜竊不用負刑事責任。但不負刑事責任不代表不負任何責任,小孩的監護人要負民事責任,比如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情節惡劣的要負行政責任。恐嚇取財---搶劫罪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包括用不當的手法,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他人借錢不還或強索金錢等。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嚴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入室、持槍、金融機構、交通工具、冒充軍警、特別物資、數額巨大、重傷死亡的加重處理)案例:現年17歲的劉某、16歲的姜某、19歲的楊某、白某等5

人分別來自湖北省漢川市、貴州省貴陽市、湖北省黃石市等地,

今年7月16日下午1時許,劉某、姜某、楊某等人在東西湖區吳家山一家游戲機室發現小學生丁某、喬某、梁某等4人在內玩耍時,于是依次將小學生丁某、喬某、梁某等4人脅迫至附近的一家招待所二樓,采取持刀威脅、毆打方式將小學生丁某、喬某、梁某等人身上的80多元現金洗劫一空,其中姜某看中小學生丁某攜帶的一雙嶄新的木板拖鞋和2瓶純凈水后,將拖鞋及純凈水搶走據為己有。武漢市東西湖區公安分局新村派出所接到受害群眾報警后,迅速對劉某、姜某、白某、楊某等人布控守候,并將劉某、姜某、白某等人先后抓獲歸案。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因為打架造成別人身體上、健康上的傷害,依據受傷程度可細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普通傷害罪之加重結果犯。被告人鄭某準,2007年12月15日出生,因對同班同學李某堂心懷不滿而發生過打架,為此對李某堂懷恨在心。2008年4月29日上午7時30分,被告人鄭某準在上早讀時,將李某堂從教室里叫到學校門外50米處的公路傍,并質問李某堂在前一日是否叫人打他。李否認,鄭便趁李不備,用隨身攜帶匕首刺傷李的左大腿后,將李踢倒在地,隨后又刺傷李的左臀部。法院判決被告人鄭某準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由被告人鄭某準的法定代理人鄭某義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某堂醫療等費合計人民幣50924.16元。令人震驚的藥家鑫案2010年10月20日23時許,被告人藥家鑫駕駛紅色雪佛蘭小轎車從西安長安送完女朋友返回西安,當行駛至西北大學長安校區外西北角學府大道時,撞上前方同向騎電動車的張妙,后藥家鑫下車查看,發現張妙倒地呻吟,因怕張妙看到其車牌號,以后找麻煩,便產生殺人滅口之惡念,遂轉身從車內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對倒地的被害人張妙連捅數刀,致張妙當場死亡。殺人后,被告人藥家鑫駕車逃離現場,當車行至郭杜十字時再次將兩情侶撞傷,逃逸時被附近群眾抓獲,后被公安機關釋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藥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經法醫鑒定:死者張妙系胸部銳器刺創致主動脈、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而死亡。死者張妙26歲,初中畢業后就一直待在家中,四年前出嫁到同鄉宮子村,兩年半前,張妙生下一個兒子,如今已經兩歲半。藥家鑫說,他裝著刀的包就放在副駕駛位置上,下車查看時,他隨身帶著包下去的。因為他父母叮囑他,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在下車查看時發現張妙躺著有呻吟聲。他沒有詢問傷情,也沒有與傷者說話,考慮到對方撞傷后會找他不斷索賠,隔了兩三秒的時間,就拿刀開始刺被害人。究竟刺了多少刀,刺到什么部位已經記不住了。據悉,被害人家屬只拿了15000元的喪葬費,拒絕了藥家鑫父母給的另一筆30000元的賠償。

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藥家鑫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1年5月20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駁回藥家鑫上訴,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認為,被告人藥家鑫開車撞倒被害人張妙后,又持刀將張妙殺死,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藥家鑫僅因交通肇事將被害人撞倒后,為逃避責任殺人滅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處連續捅刺數刀,將被害人當場殺死,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屬罪行極其嚴重。藥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帶領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但不足以從輕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準死刑的裁定。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故意殺人罪犯藥家鑫于2011年6月7日上午在陜西省西安市被依法執行死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天上午在宣告上述裁定后,對藥家鑫執行了死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案情簡圖觀點和反思:我感覺,用憤怒、震驚、發指等人類能表達強烈情緒的詞語,都已經無法表達內心的感受了。

無論你準備把藥家鑫包裝成什么樣的天使一樣的優秀青年,都改變不了案發時,他兇殘殺人惡魔的罪惡本質,他必定不會逃過法律的制裁的,天下還是會有基本的公平與正義的,正義在人們心中,國家機器也不會無視這種滅絕人性的罪行而輕易放過、縱容這種罪行的,藥家鑫死有余辜,必將會被判處死刑。人性的喪盡、良心的泯滅、道德的缺失、法律意識的淡薄。藥家鑫事件更多的是一場社會悲劇。我為他走到今天而感到痛心,他也是爹生父母養的孩子,他的父母為他的成長注入了多少辛酸和愛是不言而喻,本來期望他能成才、成龍、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但是……權力紊亂讓社會變得瘋狂,“官二代”、“富二代”飆車撞人構成當代奇觀。觀察一下社會心理就是,焦慮、怨恨、冷漠、恐懼、不安全感、不確定性彌漫。藥家鑫案的判決具有示范意義

賭博同學們在學校玩耍時,不論是用金錢或是物品當籌碼,都不可以玩賭博性的玩具或游戲。除了不可以從事賭博性的行為外,也不可以提供別人從事賭博的工具或環境,否則就算你沒有玩,你還是犯了法。毀壞公物不論在學校或是公共場合,只要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是給大家共同使用的東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學應該小心使用并愛惜公物,不可以隨便破壞、毀損或丟掉公務。例:市區內的綠地、健身器材、石椅損壞嚴重;街道兩旁的公用電話亭、燈箱廣告牌、雕塑、護欄、垃圾桶經常慘遭“毒手”;過街天橋的扶手大面積缺失……

,這種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在《刑法》里被歸為“故意毀壞財物罪”,它是指故意非法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行為。《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把公共設施偷走,則以盜竊罪論處。2、如何做到遵紀守法克服僥幸心理克服享受心理(見錢眼開、不勞而獲)克服模仿心理克服好奇心理(抽煙、吸毒、色情)克服玩笑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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