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規定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平安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的管理,規范檢測檢驗行為,按照《平安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規矩,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平安生產檢測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檢驗機構)及其檢測檢驗人員從事平安生產檢測檢驗活動,以及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平安監察機構對檢測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第三條檢測檢驗機構應該取得平安生產檢測檢驗資質(以下簡稱檢測檢驗資質),并在資質有效期和批準的檢測檢驗業務范圍內自立開展檢測檢驗活動。檢測檢驗機構的設置應該充分利用社會現有資源,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優化結構,數量適當,避開無序競爭。第四條檢測檢驗資質分為甲級和乙級。取得甲級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可以在全國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從事涉及生產平安的設施設備(特種設備除外)及產品的型式檢驗、平安標志檢驗、在用檢驗、監督監察檢驗、作業場所平安檢測和事故物證分析檢驗等業務。取得乙級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可以在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從事涉及生產平安的設施設備(特種設備除外)在用檢驗、監督監察檢驗、作業場所平安檢測和重大事故以下的事故物證分析檢驗等業務。平安生產檢測檢驗名目由國家平安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平安監管總局)規定并公布。第五條平安監管總局指導、協調、監督全國平安生產檢測檢驗工作和檢測檢驗機構資質管理工作;負責甲級檢測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檢查。省、自治區、直轄市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平安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乙級非煤礦檢測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檢查。省級煤礦平安監察機構指導、協調、監督所轄區域內煤礦平安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所轄區域內乙級煤礦檢測檢驗機構資質的認定和監督檢查。第二章取得資質的條件和程序第六條申請檢測檢驗資質的機構應該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 具有法人資歷,能夠自立、客觀、公平地開展檢測檢驗工作;(二) 有與申請業務相適應的固定工作場所、檢測檢驗儀器、設備、設施和環境條件,其中檢測檢驗儀器、設備、設施原值甲級不低于300萬元,乙級不低于150萬元;(三) 有與申請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甲級機構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在編人員總數的70%,其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注冊平安工程師和高級技術職稱人員分離不低于在編人員總數的40%、15%和15%;乙級機構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在編人員總數的60%,其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和注冊平安工程師分離不低于在編人員總數的30%和10%;(四) 甲級機構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具有與申請業務相適應的高級技術職稱,技術負責人有5年以上與平安生產相關的檢測檢驗工作經受;乙級機構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具有與申請業務相適應的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者注冊平安工程師資歷,技術負責人有3年以上與平安生產相關的檢測檢驗工作經受;(五) 有滿足資質認定準則要求的管理體系,并已有效運行3個月以上;(六) 甲級機構要求已取得國家重點試驗室或者同等級其他檢測檢驗機構資質,或者已取得乙級檢測檢驗資質3年以上;乙級機構要求以檢測檢驗為主營業務,且從事與平安生產相關的檢測檢驗工作3年以上;(七) 有正常開展業務所需的資金或者經費保障,注冊資金甲級不低于300萬元,乙級不低于150萬元;(八) 法律、行政規矩規定的其他條件。第七條申請取得檢測檢驗資質,根據下列程序辦理:(一) 申請甲級資質的機構向平安監管總局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資料;申請乙級資質的機構向所在地省級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平安監察機構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資料;(二) 資質受理機關在收到申請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資料的符合性審查工作,并將審查結果一次性告訴申請機構;(三)資質受理機關自申請資料審查合格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布置評審專家對申請機構舉行現場評審,評審專家根據資質認定評審準則舉行技術評審并提交資質評審報告;(四)資質受理機關在接到資質評審報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據資質評審報告完成對申請機構的資質認定工作。予以認定的,頒發資質證書;不予認定的,書面通知申請機構,并說明理由。資質受理機關作出資質認定打算前,先舉行不少于10日的公示。檢測檢驗資質認定評審準則由平安監管總局制定。第篇2:起重機械創造監督檢驗規章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起重機械創造監督檢驗的管理,規范監督檢驗行為,保證監督檢驗工作質量,按照《特種設備平安監察條例》以及《起重機械全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章。第二條本規章所稱的創造監督檢驗(以下簡稱創造監檢),是指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以下簡稱監檢機構),在起重機械創造現場的創造過程中,在起重機械創造單位(以下簡稱創造單位)質量檢驗(以下簡稱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對產品平安性能的監督驗證。創造監檢不能代替創造單位的自檢。第三條對實施創造監檢的起重機械產品,必需逐臺舉行創造監檢。實施創造監檢的起重機械名目見附件A。第四條監檢機構所監檢的產品應該在創造單位創造許可證或者其型式實驗備案公告的范圍內(境外創造境內使用的起重機械除外)。提供型式實驗的起重機械樣機。也應該根據本規章的規定舉行創造監檢。第五條創造單位在使用現場創造起重機械時,應該根據有關規定,報請創造現場所在地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的監檢機構實施創造監檢。第六條創造監檢工作的技術要求依據GB6067-1985(超重機械平安規程)、GB3811-1983(起重機設計規范)等有關起重機械平安技術規范及所引用的標準和設計圖樣。第七條監檢機構應該根據《起重機械創造監督檢驗項目、類別、內容與要求》(見附件B,以下簡稱《監檢內容與要求》和《起重機械創造監督檢驗項目表》(見附件C,以下簡稱《監檢項目表》)的要求舉行創造監檢。創造監檢項目包括以下方面內容:(一) 對創造過程中涉及的平安性能的項目,如技術文件、原材料、配套件,外協件,主要受力結構件質量及其質量控制等舉行確認核實;(二) 對創造單位質量管理體系運轉狀況舉行檢查。第八條起重機械的創造監檢項目分為A、B兩類(見附件B),監檢方式如下:(一)A類創造監檢項目,從事創造監檢的人員(以下簡稱監檢人員》在對創造單位創造活動現場舉行巡查的基礎上,必需對其文件資料、實物舉行現場檢查或者現場監督,確認結果,推斷是否符合要求,未經現場監檢確認或者監檢確認不合格的,該批產品不能流轉至下一道工序。(二)B類創造監檢項目,監檢人員在對創造單位創造活動現場舉行巡查的基礎上,根據規定或者隨機抽查其文件資料、報告、記錄表、卡,須要時根據規定抽查實物或者舉行現場監督,確認結果,推斷是否符合要求。對創造監檢的檢查、抽查或者現場監督等,監檢人員都應該在創造單位提供的相應工作見證資料(沒計文件、檢驗報告、實驗報告,記錄表、卡等,以下簡稱工作見證資料)上簽字確認。按照不同的創造監檢方式,在工作見證資料上簽字確認時,應該注明創造監檢確認的方式(資料確認、實物檢查、現場監督)、詳細內容和簽字日期。第九條(監檢內容與要求)和(監檢項目表)所列內容不能滿足監檢要求時,監檢機構可以按照創造單位提供的設計文件、工序、工藝過程資料和檢驗要求,從有效控制受檢產品的平安質量動身,適當調節創造監檢項目,在報國家質檢總局備案后,通知創造單位。第十條監檢機構應該按照本規章的規定,制定包括監檢程序、監檢流程圖、監檢記錄等在內的創造監檢工作指導書,并且將創造監檢工作指導書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備案。創造監檢記錄假如需要另列表格或者附圖的,應該由監檢機構批準后統一實施。監檢機構應該與創造單位約定在創造單位提供的工作見證資料上簽字確認的詳細方法,并且對創造監檢過程實施嚴格控制。第十一條監檢機構成當按照創造單位生產的詳細狀況,配備相應數量的監檢人員,并且結合創造監檢工作的需要組成創造監檢組。監檢人員名單應該由監檢機構正式通知創造單位。監檢機構應該為監檢人員配備須要的檢驗和檢測工具,對監檢人員舉行規矩,平安技術規范等相關學問的篇3:煤礦礦用平安產品檢驗管理方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煤礦礦用平安產品檢驗工作的管理,保證檢驗質量,保障煤礦平安生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平安生產法》和《煤礦平安監察條例》制定本方法。第二條本方法適用于煤礦礦用平安產品的各類檢驗活動。第三條本方法所稱煤礦礦用平安產品是指用于煤礦生產和建設,影響到煤礦平安生產和職工平安與健康的設備、材料、儀器、儀表和勞動防護用品等。煤礦礦用平安產品名目由國家煤礦平安監察局確定與公布。第四條本方法所稱煤礦礦用平安產品檢驗指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煤礦礦用平安產品舉行檢驗,并提出證實該產品是否符合平安標準和相應技術要求的檢驗報告。煤礦礦用平安產品檢驗包括平安標志檢驗、修理檢驗、在用品檢驗、事故調查檢驗和申訴檢驗。申請平安標志的礦用產品,必需按本方法的規定舉行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予頒發平安標志。第五條煤礦礦用平安產品檢驗依據國家平安標準或行業平安標準舉行;沒有國家平安標準和行業平安標準的,依據國家煤礦平安監察局制定的檢驗方法舉行。第六條取得國家煤礦平安監察局資質認可的檢驗機構負責煤礦礦用平安產品檢驗工作的詳細實施。第七條煤礦礦用平安產品檢驗機構分為甲、乙兩級。甲級檢驗機構指可以擔當煤礦礦用平安產品的平安標志檢驗、修理檢驗、在用品檢驗、事故調查檢驗和申訴檢驗的檢驗機構,業務上接受國家煤礦平安監察局指導和監督。乙級檢驗機構指只擔當煤礦礦用平安產品的修理檢驗和在用品檢驗以及受煤礦平安監察機構托付暫時擔當事故調查檢驗的檢驗機構,業務上接受省級煤礦平安監察局(未設省級煤礦平安監察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為省平安生產監督管理機構,下同)的指導和監督。第二章檢驗機構資質認可第八條國家煤礦平安監察局負責檢驗機構的資歷認可工作。甲級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可申請,由國家煤礦平安監察局直接受理。乙級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可向省級煤礦平安監察局申請,由省級煤礦平安監察局受理后向國家煤礦平安監察局推舉。第九條從事煤礦礦用平安產品檢驗的機構或者其所在的組織應該是能夠擔當法律責任的實體。第十條資質認可申請機構應該提交如下申請資料:(一) 按規定格式填報的申請書;(二) 營業執照復印件;(三) 質量體系文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等);(四)申請機構從事檢驗工作的歷史資料以及從事研制、詢問、技術業務等方面的資料;(五)其他部門對申請機構認可或者授權的資料;(六)與資質認可有關的其他資料。第十一條國家煤礦平安監察局組織由技術專家、管理專家組成的評審組,對申請機構的資質舉行評審。資質評審依據《檢測和校準試驗室實力的通用要求》(GB/T15481-2000,等同ISO/IEC17025)舉行。篇4: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管理制度第一條目的確保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精準,防止因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誤差,而產生不良品,并延伸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使用壽命。第二條范圍凡本公司所使用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第三條職責品質部門: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編號、記錄、校正及管理。相關部門:自己部門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使用、維護。第四條定義內校:運用可追溯國家標準之標準件,校驗公司內之檢驗設備、計量器具。外校:凡本公司無法校驗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有國家認可之校驗單位校驗。第五條實施要點(一)全部檢驗設備、計量器具均需建卡或臺帳,并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使用、維護保養及校正。(二) 生產和檢驗用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須由專人負責校驗并按國家相關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經檢驗合格后方能使用,檢定后的檢驗設備、計量器具應貼上合格證并規定使用期限。(三) 為使員工的確了解正確的使用辦法,以及維護保養與校正工作的實施,凡有關人員均需參與講習,由品質部門負責排定課程講授,如新進人員未參與講習前就須使用檢驗儀器量規時,則由各該單位派人先行講解。(四) 檢驗儀器量規應放置于相宜的環境(要避開陽光直接照耀,相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用辦法實施檢驗,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以及盡量將量規存放于適當盒內。(五) 有關維護保養方面由使用人負責實施。在使用前后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維護保養周期實施定期維護保養并作記錄。檢驗儀器量規如發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樣現象時,應立刻送請特地技術人員修復。久不使用的電子儀器,宜定期插電開動。一切維護保養工作以本公司現有人員實施為原則,若限于技術上或特別辦法而無法自行實施時,則托付設備完美的其他機構幫助,但必要提供維護保養證實書,或相當的憑證。有關校正方面由品質部門負責實施,并作記錄,但在使用前后或使用中必需校正者,則由使用人隨時實施。定期校正:依校正周期,排定日程實施。暫時校正:⑴使用人在使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4年園藝師考試果樹管理實務試題及答案
- 華為面試題及答案大全集
- 農業經理人團隊協調能力試題及答案
- 福建事業單位考試有效閱讀理解能力提升試題及答案
- 農藝師考試策略規劃2024年試題及答案
- 2024年福建事業單位考試全方位備考與試題及答案
- 各大學輔導員招聘考察試題及答案
- 高校招聘輔導員考試重要試題及答案
- 農業職業經理人考試最常見的誤區分析試題及答案
- 園藝師植物保護策略研究試題及答案
- 2025年AR眼鏡行業市場規模及主要企業市占率分析報告
- 日常小學生防性侵安全教育課件
- 浙江首考2025年1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歷史 含解析
- 市政城市環境管理
- 2025辦公樓租賃合同書范本
- 2025年高考英語二輪復習測試04 從句綜合+語法填空(測試)(原卷版)
- 春季肝膽排毒課件
- 16J914-1 公用建筑衛生間
- 教學課件:《新時代新征程》
- 廢氣治理設施運行管理規程、制度
- TSG11-2020 鍋爐安全技術規程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