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國際貿易的干預_第1頁
政府對國際貿易的干預_第2頁
政府對國際貿易的干預_第3頁
政府對國際貿易的干預_第4頁
政府對國際貿易的干預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01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五章政府對國際貿易的干預國際貿易政策:指各國或地區間進行商品和服務交換時所采取的政策.它是各國發展對外經濟關系的基本政策,是整個對外貿易政策的立足點,可分為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自由貿易政策:政府取消對進出口貿易的限制,不對本國商品和服務的進出口商提供各種特權和優待,力圖消除各種貿易障礙,使商品和服務能夠自由輸出和輸入,在世界市場上實行自由競爭和合作.保護貿易政策:政府采取各種措施限制商品和服務的進口,以保護本國的產業和市場不受或少受外國的競爭影響.同時,政府對本國商品和服務的出口實行補貼和各種優待,以獎勵出口.管理貿易制度:介于自由貿易和保護貿易之間,以協調為中心、以政府干預為主導、以磋商為手段,政府對對外貿易進行干預、協調和管理的貿易制度。5.1開篇案例:農業補貼與發展5.2貿易保護理論5.3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5.4企業面臨政府干預的基本策略5.1開篇案例:農業補貼與發展幾十年來發達世界中的富國已在給農場主的補貼上花費大量資金,典型的做法是保證農產品的最低價格。其目的是保護發達國家的農場主免受農產品低價的潛在的破壞性影響。盡管這些補貼數目不大,但農場主傾向于在政治上采取積極態度,而贏得他們的支持對很多政治家來說是很重要的。這些政治家通常聲稱他們的動機是保持過去的鄉村生活方式,并把補貼當作實現這個目的的一種方法。這一邏輯的結果是,富國每年為農場主提供的財政支持估計超過3000億美元。例如歐盟規定黃油最低價為每噸3282歐元。如果世界市場上黃油價格低于這個價格,歐盟將以直接支付或補貼的形式彌補中間的差價。歐盟生產奶制品的農場主每年收到生產牛奶和黃油的補貼約為150億美元,或者每頭奶牛約2美元,這比世界上一半的人每天的收入還多。采取這種行動的不只有歐盟。在美國,補貼大范圍地發放給生產農作物以及奶制品的農民。有代表性的做法是保證美國棉農收獲的棉花每磅至少賣0.7美元。如果世界棉花價格低于這個價格,政府將向他們開支票以彌補差價。2001年美國棉農收到大約34億美元的補貼支票。這種補貼的一個后果是創造了剩余產品。隨后這些剩余產品在超額供給壓低價格的世界市場上銷售,這使發展中國家的生產者更難以按能獲利的價格賣出產品。例如,歐盟向甜菜生產者提供每英畝4000多美元的補貼。最低價格保證超過生產成本,他們生產的甜菜超過了歐盟市場所能吸收的數量。每年約600萬噸剩余的糖被傾銷到世界市場,壓低了世界市場的價格。估算表明,如果歐盟停止向市場傾銷其過剩產品,糖的價格將上升20%。這對于南非這樣的國家意義重大,南非每年出口的糖約為總產量(260萬噸)的一半。若世界市場價格上漲20%,南非經濟將每年從糖類出口中多獲得4000萬美元。美國對棉農的補貼也有類似的效果。美國棉花補貼已將棉花價格壓低了50%以上。棉花低價使得巴西2001年出口虧損約6.4億美元。另一棉花生產國——印度已估算出美國的棉花補貼使該國2001年的棉花出口收入減少了約10億美元。據慈善組織英國牛津饑荒救濟委員會(Oxfam)統計,美國政府的棉花補貼是其向所有非洲國家提供的國際援助的三倍。2001年由于棉花價格大幅下跌,非洲國家馬里出口損失約4300萬美元,大大超出了當年由美國為其提供的3700萬美元的國際援助。總起來說,聯合國估計盡管發達國家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大約500億美元的國際援助,但農業補貼使發展中國家農民出口損失大約500億美元,實際上抵消了援助的影響。正如一位聯合國官員所說:“如果不給窮國進入市場的機會以及經濟增長的發動機,修路、建立診所以及基礎設施都是沒用的”。同樣,英國牛津饑荒救濟委員會以慈善機構的身份采取堅決的姿態支持消除農業補貼,并提出對發展中國家的生產者實行價格支持。牛津饑荒救濟委員會聲稱,通過提高世界市場價格以及將生產從歐美高成本、受保護的生產者轉移到發展中國家的低成本生產者,由于國內價格下降,(政府為提供補貼向消費者征收的)稅收消除,富國的消費者獲益,而發展中國家的生產者將由于更加公平的競爭、擴大了的市場以及更高的世界市場價格而獲益。從長期來看,依靠農業的發展中國家將會出現更大的經濟增長,這對每個國家都有好處。附:美國、歐盟和日本的農業補貼從美國20世紀30年代以來農業補貼政策的演變軌跡來看,美國農業補貼政策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個不同的階段:1、價格補貼為主導的階段(1933-1995年),此時,政府補貼直接與市場價格掛鉤。2、收入補貼為主導的階段(1996-2001年),此時,政府補貼與當年市場價格脫鉤,直接計入農民收入構成中。3、收入補貼與價格補貼并存階段(2002年至今),此時,政府補貼的種類和方式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美國農業補貼的政策工具1、貨款差額補貼。這是1996年以前美國政府主要的農業補貼工具,即農業部事前確定一個目標價格,如果商品貸款利率高于目標價格或收獲后全國平均市場價格低于目標價格,其差額由政府支付給農民。所涉及的農產品主要是大宗谷物產品。農民可以在種植前預先支取不超過50%的價格差額,等收獲后多退少補。差額補貼的實質是政府為農產品提供保護價格。1996年以后,這種政策工具被直接支付所取代。2、直接收入補貼。這是一種與農產品的生產、價格不掛鉤的固定補貼,是政府從價格補貼轉向收入補貼的主要標志。其實施過程是政府按照基期的補貼產量和補貼面積確定補貼數量,而不與當年的種植面積和市場價格掛鉤。在此基礎上,農民自主決定種植面積和種植種類。3、反周期補貼。這是2002年農業法案提出的新補貼工具,它實際上是貸款差額補貼與直接收入補貼相互混合的產物。其實施過程是:事先由農業部確定一個目標價格,如果市場價格加上直接支付高于目標價格,則不啟動反周期補貼;如果市場價格加上直接支付低于目標價格,政府就用反周期補貼來彌補兩者之間的差額。4、資源保育補貼.它始于1936年的《土壤保護與家庭分配法》,目前主要包括土地休耕補貼、農田水土保持補貼、濕地保護補貼、草地保育補貼等。另外,美國聯邦政府還提供自然災害援助救濟補貼,用于自然災害發生后的土地資源保護。根據2002年農業法案,2002-2007年,政府將投入220億美元實施農業資源保育計劃。5、農產品貿易補貼.從國際農產品市場份額上看,美國小麥出口占世界市場的45%,大豆占34%,玉米占22%,農產品出口額占美國農業銷售總額的比重高達25%.因此,農產品出口對于穩定美國國內農業生產和提高農場主收益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與此相適應,美國政府的農產品出口補貼以出口信貸和鼓勵市場進入為重點,主要補貼項目是:1.出口信貸擔保。它始于1982年,目前是美國最大的農產品出口支持項目,其主要功能在于為美國農產品出口企業提供回款擔保。2.新興市場項目。它主要對有發展潛力的新興市場給予回款擔保和貸款補貼,每年大致在10億美元左右。3.市場進入項目。它主要用于開發、維持、拓展美國農產品的國際市場,特別是那些高附加值農產品的市場,每年大致在2億美元左右。4.出口提高項目。它旨在對在國際農產品市場上遭遇不公平競爭的出口企業提供補貼,1996年為3.5億美元,1998年為5億美元,1999年為5.9億美元,2000年為5.79億美元,2002年為4.78億美元,目前每年保持在5億美元左右。歐盟農業補貼尤其是價格補貼是歐盟共同農業政策的重要內容。雖然歐盟農業產值僅占其國民生產總值的1.4%,但農業補貼卻占歐盟預算的一半。名目繁多的農業補貼不僅造成農產品大量過剩,而且成為引發貿易爭端的重要線索。1992年,歐盟為協調烏拉圭回合談判中的立場,對其共同農業政策進行了系統的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將其農業保護政策從以價格支持為基礎的機制,過渡到以價格和直接補貼為主的機制。改革目標是:通過降低價格支持水平,保障歐洲農業在世界上的競爭力,控制農產品生產和財政預算開支的過度增長,進行國土整治和保護環境等,促進農村發展。

具體做法包括:(1)降低支持價格水平。將糧食和牛肉價格用3年時間降到接近國際市場水平(如谷類價格降低29%,牛肉價格降低15%)。(2)控制生產規模。實施耕地面積削減計劃,凍結15%的谷物耕種面積。(3)進行收入支持。對那些凍結了15%耕種面積的農業生產者,以不同地區平均單位面積產量為基礎,根據種植面積給予補貼;對粗放經營的畜牧業生產者也增加補貼。(4)調整農業結構。如通過建立基金,鼓勵保護環境;對55歲以上農業生產者實行提前退休制度,以便安置青年;扶持山區和條件較差地區的農業發展等。

經過20世紀90年代第一輪改革后,歐盟農業補貼有所減少,但總體補貼水平仍居世界前列。為面對世界貿易組織新一輪農產品貿易談判要求,特別是來自美國等國家的壓力,1999年歐盟委員會通過了《歐盟2000年議程》,強調對農業政策進行更為徹底的改革。改革的中心還是將歐盟農產品價格支持體系轉變為與農產品產量限制相結合的價格補助體系。農產品產量限制的基本形式是實施有限度的強制休耕規劃,并獎勵自愿休耕。改革措施主要是在兩個方面,一是降低主要農產品的行政定價,二是對因降價對農民帶來的收入損失進行直接補貼。比如,用兩年時間將糧食支持價格下調15%(即每年7.5%),對糧食的直接補貼額提高到每噸63歐元,這相當于抵償糧食支持價格降幅的50%;牛肉支持價格分三個階段降低20%,同時通過提供直接收入補貼的方式補償飼養者85%的損失;馬鈴薯淀粉的價格也用兩年時間降低15%,同時對農民收入進行補償;對油料作物、蛋白作物、飼料作物等的補貼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共同農業政策改革使農業補貼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但是補貼的絕對數量并沒有減少。如1991年,法國的農業補貼為68億歐元,其中用于市場方面(價格補貼和出口補貼)的補貼為62億歐元,用于直接補貼給農場的僅6億歐元;到1999年,法國的農業補貼上升到92億歐元,其中用于市場方面的補貼為33億歐元,用于直接補貼給農場的達到59億歐元。日本:長期以來,日本始終以國家財政扶持本國農業發展,對主要農產品尤其是大米實行了極為嚴格的保護。不僅通過配額、關稅等嚴格控制農產品的進口,對農產品的國內流通也進行嚴格管理。如政府將大米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政府米,一部分是自主流通米。對于這兩部分,政府都要控制面積、產量和銷售量,但實行不同的收購方式和不同的價格。前者由政府收購,政府定價(高于國際市場價數倍),后者則政府不收購,但需按特定渠道流通,并以政府定價為基礎(后來,部分自主流通米的價格開始以大米交易所投標價為基礎)。日本的農業保護政策造成嚴重的貿易扭曲,遭到很多國家的反對,為適應農產品貿易自由化及WTO農業規則的要求,日本從1995年起,大幅修改本國的農業政策,1995年實行新的糧食法(減少政府管制的大米流通份額,允許第一年國內消費量4%、5年后達到8%的大米進口等),1999年出臺大米流通法,1999年頒布新的農業基本法及農業改革方案。2000年提出日本政府在下一輪WTO農業談判方案。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突出了日本對自身糧食安全的重視和在人多地少的傳統農業國家里,農業具有貿易之外的多種功能性的認識。

日本農業政策改革,在逐步地(盡管幅度不很大)擴大市場的開放度,并減少對糧食的直接價格補貼,但卻在農業資源環境養護、培養農業人才、基礎設施投入、種植結構調整、鄉村建設等方面,不斷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以保持日本農業的持續發展。如日本農民建立或改造農業生產設施,可以從政府獲得其投資額65%-85%的財政補貼,其余部分還可以貸款;日本正在實施的土地改良長期(1993-2002年)計劃投資額達400億美元。

附:美歐貿易戰使用激素的牛肉貿易5.2貿易保護理論傳統貿易保護理論(1)重商主義(2)漢密爾頓(Hamilton)保護關稅論(3)李斯特(List)的幼稚產業保護論現代貿易保護理論凱恩斯的“新重商主義”戰略貿易理論1傳統貿易保護理論(1):重商主義重商主義(mercantilism):(1)貨幣是財富的唯一形態。(2)一國貨幣財富的來源:開采金銀礦;發展貿易(來源于流通領域)。(3)國內貿易不能增加貨幣,只能是對外貿易。(4)對外貿易中,要“少買多賣”,力爭順差。(5)如何保持順差:國家干預(出口退稅、獎勵出口、關稅與非關稅壁壘、進口替代等)早期重商主義與晚期重商主義的區別早期重商主義晚期重商主義貨幣與商品的關系絕對對立具有統一性對待貨幣運動的態度上把貨幣窖藏起來投入流通,獲取更多貨幣如何確定一國財富貨幣差額論貿易差額論專欄:古今重商主義的比較——正視外匯追求的代價十七十八世紀歐洲國家的重商主義其本質是節衣縮食,其目的是富國強兵,但君主們眼中所盯住的主要目標是黃金。通過出口,賺得國外的黃金。有了黃金,便可以招募和雇傭士兵,進行戰爭。不過,一味獵取黃金,即使在重金屬貨幣時期,重商主義也具有極大風險。因為當黃金多了的時候,金價也會貶值。當西班牙把拉美的黃金大量輸入歐洲時,黃金便大幅貶值。如果一個經濟體在從事出口貿易的同時,相應地進口必需的商品和服務,那么出口對于任何經濟體都是有益的。但如果出口僅僅是為了積儲黃金或美元,那么這種追求就極其危險。今天我國的重商主義,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了以美元為目標的重商主義。在80年代,創匯還是為了進口,但到了90年代下半期,創匯更多地是為了抵御風險。西方金融“大鱷”制造的金融危機,給發展中國家帶來了極其不利的影響。為了防范和抵御西方的金融狙擊,發展中國家要額外地積儲外匯,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本國資源的輸出和浪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為西方大國的“進貢經濟”做了貢獻。如此來看,古今重商主義存在的風險是一致的,那就是目標貨幣——黃金或美元的貶值。美元在今天是明顯被高估的。一旦貶值,發展中國家所儲存的美元財富部分將化為烏有。特別是今天的這樣一個匯率浮動的貨幣體系下實施重商主義,危險較大。所以傳統重商主義的目標必須改變,那就是從緊盯黃金和美元變為重視實物進口,盡可能掌握實物財富,而非貨幣財富。重視進口的實質是有效利用外部資源,加快國內的經濟建設。——中國經濟時報,2003-1-16央行金融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6月末,我國外匯儲備余額達2萬4543億美元,年比增長15.1%。

漢密爾頓:18世紀中葉美國第一任財政部長,最先提出幼稚產業保護(TheoryofProtectingInfantIndustry)的思想.提出背景:1776年7月4日年美國獨立,但經濟遭到嚴重破壞,仍然依賴英國.1791年漢密爾頓發表《關于制造業的報告》(最早的有關幼稚產業保護理論的經典文獻)李斯特(德):1841年,《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系統闡述幼稚產業保護論),對該理論進行了系統的擴展.探討了如何運用保護貿易的政策與措施來促進本國的經濟發展,建立了具有完整體系的貿易保護理論.1傳統貿易保護理論(2):漢密爾頓的保護關稅論(1791年)漢密爾頓的保護貿易主張制造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對于一個經濟發展比較落后的國家,要維護其經濟和政治的獨立,應當保護本國的幼稚產業。保護一個國內市場遠遠勝過占領一個國外市場。一個國家在消費廉價產品的“近期利益”和本國產業發展的“長遠利益”之間進行選擇.一國不能只追求近期利益而犧牲長遠利益.保護貿易不是全面性的,不是對全部產業的保護,而是對本國正處于成長過程中的產業予以保護,并且這個保護還有時間限制.保護手段:關稅壁壘評價:漢密爾頓的保護關稅論是從美國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出發所得出的結論,反映了美國建國初期急需發展本國的工業,走工業化道路、追趕歐洲工業先進國的強烈要求。這一觀點的提出,為落后國家進行經濟自衛和與先進國家相抗衡提供了理論依據,同時也標志著從重商主義分離出來的西方國際貿易理論兩大流派已經基本形成。1傳統貿易保護理論(3):李斯特的幼稚產業保護論(1841年)批判普遍的自由貿易理論是無邊無際的世界主義經濟學,完全忽視了國家的存在,完全抹殺了國家和國家利益的存在,而以所謂增進全人類利益為出發點。主要觀點:經濟落后國家實行貿易保護政策是抵御外國競爭、促進生產力成長的必要手段。雖然在保護貿易政策實行之初,會使得國內生產率方面有所降低、物價上漲,消費者利益受損,但這是發展本國工業的一個條件。本國產業發展起來后,價格會下降,人們的損失會得到補償。保護貿易政策是手段,而非目的。國際貿易的自由和限制,于國家的富強有時有利,有時有害,是隨著時期的不同而變化的。因此,一國采取何種貿易政策,要根據本國經濟發展的不同情況而定。1.反對不加區別的自由競爭,主張一定條件的保護制度。原始未開化時期畜牧時期農業時期農工業時期農工商業時期

2.反對自由放任,主張國家對經濟的干預3.主張發展生產力“財富的生產力比之財富本身,不曉得要重要多少倍”理論要點自由貿易保護貿易自由貿易李斯特的貿易保護政策主張目標:通過保護幼稚工業的發展,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保護的目的是為了最終無需保護,保護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保護對象:(1)在工業和農業的選擇上,應當保護工業;(2)在保護工業的問題上,并不是保護所有工業,而應當選擇那些幼稚工業進行保護;(3)對幼稚工業的保護也不是不加選擇的,一國工業雖然幼稚,但在沒有強有力的競爭對手時,則不需保護;(4)即使保護幼稚工業,也應有條件:a.“任何工業如以40%~60%之原始保護尚不能建立,又以20%~30%之繼續保護尚不能維持時,一般可以假定,其工業制造能力之基本條件,并不具備。”b.當被保護的幼稚工業發展了,生產出來的成品價格低于進口同種產品并能與外國競爭時,就無須保護。c.保護的最高期限為30年。政策手段:關稅,禁止輸入評價積極意義:幼稚產業保護論的觀點代表了后起國家的經濟利益,對落后國家制定貿易政策,并以此促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和指導意義:(1)“財富的生產力比之財富本身,不曉得要重要多少倍”的思想;(2)經濟發展的不同階段應采取不同的對外貿易政策——為落后國家應該在什么時候實行保護貿易政策提供了理論依據;(3)保護貿易僅是過渡,僅以幼稚產業為保護對象——并不否定國際分工和自由貿易利益,而是將這種利益動態化;(4)對保護貿易政策的得失的分析揭示了建立本國高度發達的工業是提高生產力水平的關鍵。局限性:(1)保護對象的選擇很難確定,而且一旦確定很難取消;(2)保護手段的選擇問題。專欄:日本對幼稚產業的保護“貿易立國”戰略思想的確立,對整個戰后日本經濟的發展和現代化過程產生了具有深遠意義的影響。但是在該發展方針確立之后,關于如何參與國際分工、以貿易促進經濟發展的基礎上,又展開了一場激烈的論爭。該論爭的實質是日本怎樣參與國際分工的問題。因為在西方傳統的國際分工理論中自然條件的優劣對一國國際分工格局的形成具有十分強的制約作用,根據這一理論,在戰后日本的社會經濟條件、自然資源情況及生產要素稟賦狀況下,日本只能走勞動密集型的工業化發展道路。靜態的國際分工論”和“動態的國際分工論”的論爭然而,日本卻并沒有被西方傳統的國際分工理論所束縛,實現上卻選擇了規模經濟利益大,吸收就業人口能力強的資本密集型的重化學工業化道路,并對鋼鐵、石油化工、汽車等當時的幼稚產業進行了一系列的保護。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在當時如何看待汽車工業在未來產業結構中所處的地位問題,有兩種不同的意見。這兩種意見分別代表了“靜態的國際分工論”和“動態的國際分工論”的論爭觀點。“靜態的國際分工論”和“動態的國際分工論”的論爭主要是在官方的運輸省和通產省之間展開的一場政策性論爭。進入50年代后,以朝鮮戰爭為契機,日本產業的設備投資與技術革新活躍起來,日本經濟得到迅速恢復。1952年舊金山對日媾和條約生效,結束了美軍占領時期,作為對日占領政策的一環而實施的限制進口外國汽車的措施被取消,外國汽車大量進入日本市場,這對當時極度缺乏競爭能力的日本汽車工業形成了巨大的沖擊。特別是歐洲的小汽車即便對其征收40%的進口關稅,其價格仍低于日本的國產小汽車。有鑒于此,運輸省和通產省之間就是否需要保護和發展日本的汽車工業展開了論爭。“靜態的國際分工論”的代表人物是當時日本銀行總裁一萬田尚登和運輸省的官員。他們認為,日本應該走勞動密集型的工業化道路,以發展輕工業為主,而不是大力發展資本密集型的重化學工業。鋼鐵、汽車等落后于國際先進水平的工業產品可以依靠進口來滿足國內的需求。“動態的國際分工論”的代表人物主要是通產省的官員。他們主張在日本的汽車工業相對于歐美汽車工業的發展還處于相對弱小的階段時,應通過實行關稅保護等一系列措施扶植本國汽車工業的發展,以增強汽車工業的競爭力。通產省指出:“汽車工業的高度發展,和機械工業、進而和整個產業的高度發展直接相關。所以,今后應致力于堅持不懈地提高勞動生產率,培養國際競爭能力,使我國汽車工業與先進國家并駕齊驅,以期對國民經濟的高度發展作出貢獻”。論爭的結果是,盡管1950年代日本生產汽車的成本無法與美國相競爭,但是日本政府最終還決定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扶植汽車工業的發展。在日本政府的保護和扶植下,日本創造了出口汽車的比較優勢,且迅速成為汽車出口大國,為其經濟的外向發展奠定了強大的物質基礎。——“國際分工理論與日本貿易模式的選擇”《日本研究》2003(2)2現代貿易保護理論:凱恩斯的“新重商主義”(20世紀30年代)背景:新重商主義由凱恩斯20世紀30年代發起。時值1929—1933年的經濟大危機。凱恩斯批判傳統自由貿易的同時,對重商主義給予了肯定、合理的評價。其追隨者馬克盧普(美)和哈羅德(英)進一步發展了凱恩斯主義中的貿易保護理論,稱之新重商主義。是一種已經實現工業化的國家試圖尋求經濟穩定增長基礎上的貿易保護論。蕭條經濟下的貿易保護論主要觀點(1)貿易順差有益貿易順差國內貨幣供給利率經濟增長

(2)對外貿易乘數理論一國的出口與國內投資一樣,屬于“注入”,對就業和國民收入有倍增作用;一國的進口與國內儲蓄一樣,屬于“漏出”,對就業和國民收入有倍減效應.當商品勞務輸出時,從國外獲得貨幣收入,會使出口產業部門收入增加,消費隨之增加,從而引起其他產業部門生產增加,就業增多,收入增加.因此只有當對外貿易為順差時,才能增加一國就業量,提高國民收入.此時,國民收入的增加將為投資增加和貿易順差的若干倍.投資乘數理論:投資對國民收入的影響有乘數作用重商主義和新重商主義的區別重商主義新重商主義相同強調貿易順差有利于本國經濟發展不同出發點實現財富積累維持宏觀經濟的穩定發展作用機制保護導致順差,增加貨幣財富保護導致順差,增加總需求,同時增加貨幣供應量,降低利率水平,刺激經濟增長.保護期限永久保護適度,適時保護3戰略貿易理論

(StrategicTradePolicy)戰略貿易理論的代表者:美國克魯格曼(Krugman)和赫爾普曼(Helpman).完全競爭+規模報酬不變:自由貿易優于自給自足的傳統貿易;壟斷競爭+規模報酬遞增:適當的政策干預可以改進市場運行的結果.現實:各國政府都是根據貿易對手的行為調整自己的戰略,使本國經濟福利最大化。戰略貿易政策:指一國政府在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條件下,可以憑借生產補貼、出口補貼或保護國內市場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國戰略性工業的成長,增強其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從而謀取規模經濟之類的額外收益。主要觀點:(1)政府應大力支持戰略產業的發展。技術、知識密集型產業,比如計算機和信息產業等,產業關聯極強,外部經濟效應明顯,一旦成為主導產業,能極大推動經濟發展.(2)政府協助企業爭奪出口市場。在不完全競爭條件下,政府對本國出口企業的鼓勵,能夠增強企業的國際競爭優勢,擴大市場份額,獲得規模經濟效益,爭取更多的出口利潤.(3)政府限制進口以培育本國進口競爭產業的競爭能力。由于壟斷和規模經濟的存在,貿易保護可以促使本國的進口競爭產業成為出口產業.評價意義:論證了一國可以在不完全競爭條件下實行貿易干預政策,通過轉移他人經濟利潤來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同時,它修正了貿易理論的內涵,從現實中最普遍存在的不完全競爭市場提煉出來,試圖設計出適宜于產業內貿易的干預政策.從方法論上看,它更廣泛借鑒和運用了產業組織理論和博弈論的分析方法和研究成果.局限:戰略貿易政策的實現依賴于一系列嚴格的限制條件,往往成為貿易保護主義者加以曲解和濫用的口實,可能會惡化全球貿易環境;理論中也缺乏有力的政策干預效應的統計分析、定量分析和實證研究。戰略貿易政策:波音與空中客車的戰略博弈空中客車制造不制造波音制造空中客車-5波音-5空中客車0波音100不制造空中客車100波音0空中客車0波音0在無任何補貼的情況下空中客車制造不制造波音制造空中客車5波音-5空中客車0波音100不制造空中客車110波音0空中客車0波音0在有歐洲補貼的情況下(補貼額為10萬美元)兩個前提:1、對方國家不采取同樣的措施;2、對收益、成本、技術、管理等預期準確。實施困難:1、各國都選擇利益最大化行為,以鄰為壑;2、不完全信息造成決策錯誤,浪費補貼。專欄: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應用印度:在印度的軟件業,戰略性貿易政策就得到了很好的實施。目前印度已經成為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軟件出口國。在分析印度軟件產業發展的原因時,人們一般將注意力集中在政府為軟件產業發展提供的優惠政策方面。20世紀80年代前期,印度國內信息技術市場規模小,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建設落后,投資環境不利于引進外資,印度信息技術軟件產業的起點是非常低的。1984年,印度國大黨及時抓住機遇和優勢,大力發展高科技尤其是計算機產業,采取了包括自由化、明顯的稅收激勵和關稅特許措施,促進軟件的出口。1986年,政府出臺“計算機軟件出口,軟件開發和培訓政策”,成為印度發展軟件業出口的轉折點。1992年印度電子部發起了“軟件技術園區計劃”。中央政府為每個園區投資5000萬盧比,主要用于中央計算機系統、衛星高速數據通訊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同時,政府還制定了諸如企業經營頭八年可免繳五年所得稅、允許資本貨物轉口、從國內采購資本貨物時可免除貨物稅、取消進口許可證制度、允許園區內建立外國獨資軟件企業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并通過簡化各種審批手續,提高出口業務處理效率。為軟件產業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軟環境。1998年,印度通過了“信息技術超級大國”的政策綱要,涉及國家技術政策、信息技術標準、基礎設施建設、稅收政策、公司法、人力資源開發、信息技術普及以及信息的監管等許多方面。伴隨該計劃的實施,印度軟件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正是得益于政府在軟件產業實施的戰略性貿易政策,十多年來印度的軟件業才有了飛速的發展,這是戰略性貿易政策在發展中國家成功應用的一個典型案例。

日本發展半導體工業時的所作所為堪稱克魯格曼“以進口保護促進出口”模型的典型事例。他認為,日本在本國這項工業起飛時采取了種種不公開的保護措施,這一保護主義行動相當于26%的不公開關稅,正是靠這一點才使當時日本三家半導體企業得以生存,否則,沒有任何一家廠商能夠在美國廠商強大有力的競爭下幸存下來。通過為本國企業保留國內市場,日本發展了本不可能獨立生存的半導體制造業。日本廠商在擴大出口的過程中,逐漸地蠶食美國廠商在本土和第三國市場上的壟斷租金或經濟利潤。日本政府深知半導體工業對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性,為全面扭轉其技術依附于歐美的弱勢地位,專門制定了相關法規,從國家戰略高度進行推進。分析其政策沿革,其演變過程大體上經歷了4個階段。1、《電子工業振興臨時措施法》(簡稱“電振法”)。1957年制定,原定于1964年失效,后又延長至1971年。該法規定了政府在發展日本電子工業的作用、有關推動措施,其頒布實施有效地促進了日本企業在學習美國先進技術的基礎上,積極發展本國的半導體產業。2、《特定電子工業及特定機械工業振興臨時措施法》(簡稱“機電法”)。1971年制定,在1978年失效。該法進一步秉承了“電振法”的宗旨,強化了發展以半導體為代表的電子產品的力度。該法的實施成功地幫助日本企業通過加強自身研發、生產能力,有效地抵御了歐美半導體廠商的沖擊,進而使日本半導體制品不斷走向世界。3、《特定機械情報產業振興臨時措施法》(簡稱“機情法”)。1978年制定.于1985年失效。該法在“電振法”、“機電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了以半導體為核心的信息產業的發展。4、《科學技術基本法》。“電振法”、“機電法”和“機情法”在總體上加強了日本企業的競爭力,此后日本沒有頒布針對以半導體為基礎的電子、信息產業的專門法規,而是改為通過綜合性法規在整體上推動包含半導體在內的高新技術的發展,其中較為重要的是于1995年出臺的《科學技術基本法》,該法提出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導下加強科技發展的規劃,確保研發經費的投入,并從人才、信息、基礎設施等方面營造良好的環境。在不斷進行研究開發活動和積累生產銷售經驗的基礎上,日本終于脫穎而出,現已躍居半導體的主要出口國。

美國對外經貿政策實質上是政府運用國家政權力量幫助企業獲得競爭優勢,包括:(1)通過其在世界貿易組織的影響,制定和修改各種貿易規則及框架協議,促使別國開放市場,以使美國從中占據更多的市場份額。《服務貿易協定》、《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無一不是美國積極促成這些發達國家,特別是它本身占盡優勢的領域的協議的達成。(2)強化單邊政府行為,通過國內法規監督、調查、評價貿易伙伴國不公平貿易行為。如在對外經貿關系上,動輒援引301條款對別國報復和制裁。(3)經濟安全放于首位,美國取消二戰后相當長時期運作的“巴黎統籌委員會”中對共產黨國家和有反美傾向國家的出口管制,近日又撤消了對古巴長達數十年的出口禁運。(4)開展經濟外交,成立數個出口援助中心采取多種措施,如派高級貿易代表團出訪、通過大使、內閣成員、甚至政府進行政治干預,為美國企業拓展國外市場。日美貿易大戰中,美國曾數度迫使日本提高日元對美元的比價并敦促日本開放國內市場。在國內,美國通過政策扶持和全方位的外貿創新機制保障礙管理貿易戰略的實施。可以看到,美國的一系列政策實際上為本國企業建立了一套充分的風險分散機制,使企業交易成本大為降低。無論是經濟外交還是信貸、咨詢等,政府的服務職能盡其所能地為企業創造良好的競爭氛圍,將一切不確定因素降至最低水平,同時確保不會越俎代庖,政府行為只通過市場發揮作用,既避免國際規則發生沖突又達到了與關稅和國家補貼殊途同歸的效果,徹底解決了前面提到的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的局限性。歐盟的前身歐共體實行的共同農業政策:推行農業一體化,建立內部統一的農產品價格體系和統一的農產品市場,并為排擠外來農產品的市場競爭設立統一的對外農產品關稅壁壘,為了對內部農產品實行價格支持和出口補貼而建立了共同農業基金。這一政策使歐共體農產品競爭力大為提高,從農產品進口大戶搖身一變成為世界市場農產品的主要供應者。5.3政府對國際貿易干預的主要形式關稅壁壘非關稅壁壘調整出口的政策手段關稅的效應分析1關稅壁壘(TariffBarriers)關稅的定義:一國海關依據國家制定的關稅稅法和稅則對其出入關境的貨物所征的稅.1、課稅商品的流向:進口稅,出口稅,過境稅2、課稅的目的:財政關稅,保護關稅3、課稅的優惠程度:普通稅,普惠制,最惠國稅4、課稅的依據:正稅,附加稅(反貼補稅,反傾銷稅,報復關稅,懲罰關稅,緊急關稅等),差價稅5、課稅的標準:從量稅,從價稅專欄:聚焦歐盟普惠制下的中國產品“畢業”歐盟自200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普惠制。新普惠制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免除或降低它們出口到歐盟市場的商品關稅。普惠制是“普遍優惠制”的簡稱,是指發達國家單方面對從發展中國家輸入的制成品和半成品普遍給予優惠關稅待遇的一種國際貿易制度。普惠制是在“最惠國”稅率基礎上進一步減稅或全部免稅的更優惠的待遇。原產地規則是普惠制的核心組成部分,受惠國出口產品是否取得了原產地資格,是衡量能否享受優惠的標準。其目的在于確保普惠制的待遇只給予由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生產和制造的產品。普惠制的形成和發展是發展中國家聯合起來經過多年的努力爭取得來的。1964年,在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呼吁下,第一屆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提出,發達國家應對發展中國家的產品給予普遍優惠的關稅減免制度。1968年,聯合國第二屆貿發大會通過決議決定建立普惠制,1971年7月1日這一制度開始生效。普惠制實行以來,世界上已有30多個國家實行了普惠制。但大多數發達國家出于保護本國經濟的目的,均在各自的普惠制方案中制定了程度各異的保護措施,主要包括“例外條款”、“預定限額”及“畢業條款”。歐盟于1971年建立普惠制,允許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產品以低于正常關稅的稅率進入歐洲市場。普惠制已成為歐盟用來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發展援助最重要的貿易工具。據歐盟方面統計,歐盟普惠制的受益國和地區多達178個,近年來享受普惠制進口的商品每年超過500億歐元,約占歐盟進口總額的40%。歐盟的普惠制每10年調整一次。歐盟現行的普惠制安排始于1995年,至2005年年底到期。2004年10月,歐盟委員會推出了普惠制改革方案。2005年6月23日,歐盟25個成員國批準了普惠制改革方案,決定自2006年1月日起實施新的普惠制。根據新的改革方案,歐盟普惠制下的分類將由目前的5個減少為3個。新的分類包括一般普惠制、針對最不發達國家的特殊普惠制和旨在幫助競爭力微弱國家的附加普惠制。新的普惠制方案對“畢業條款”有了更為明確的規定。“畢業條款”是指一個國家的一種產品如果在歐盟的市場份額超過一定比例,就將失去普惠制待遇。根據新條款,普惠制受益國的任何一種產品如果在歐盟市場的份額超過15%,則將失去普惠制待遇,而紡織品和服裝的“畢業門檻”則為12.5%。產品畢業和國家畢業專欄:新普惠制下中國產品難再受惠歐盟從1971年開始實施的普惠制,是發達國家給予發展中國家出口產品的一種關稅優惠制度,且號稱世界上“關稅最低、最有吸引力”的貿易制度,目前普惠制下的出口產品關稅平均比最惠國稅率低了約三分之一。中國因此在對歐貿易出口上受益頗豐。“當前歐盟紡織品和服裝平均關稅稅率為9%,中國受惠紡織品能夠享受比最惠國關稅低20%的優惠。進入歐盟市場的中國受惠商品減稅總額曾經接近100億美元。”(商務部研究院梅新育)據商務部的統計,自1971年歐盟實施普惠制以來,“中國制造”的產品占了歐盟普惠制下進口產品的30%以上,中國無疑是歐盟普惠制的最大受益者。而按照新普惠制規定,受惠國任何一種產品在歐盟市場份額若超過15%,就將喪失普惠制待遇;發展中國家紡織品服裝行業的市場份額則不能超過12.5%。歐盟委員會駐華代表團認為,中國的紡織品已經占據了歐盟市場的32%。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編制的《中國紡織品服裝對外貿易報告》也顯示,2004年歐盟自中國進口紡織品和服裝達到歐盟總進口量的17%。目前歐盟紡織品貿易關稅是9%,新普惠制將提高3個百分點達到12%。作為歐盟紡織品和服裝最大的進口來源地,新普惠制將使我國紡織品行業損失1億美元的關稅減免。“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歐盟在出臺普惠制的同時,也給受惠國施加了一系列限制條件和保護措施。”梅新育介紹,歐盟為了保護本國產業不受受惠國的沖擊,特別制定了保護條款即“競爭需要標準”,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畢業條款”。規定如果原產地受惠國的某一進口商品超過規定額度,就要取消下年度該商品的關稅優惠待遇,即“產品畢業”。如果受惠國的大多數產品在國際

市場上已顯示出較強競爭力,將取消該受惠國全部商品的受惠資格,即所謂“國家畢業”。新普惠制實施后,我國16大類50種產品將全部提前3個月‘畢業’,其中紡織、家電等工業產品將從歐盟普惠名單中消失,而在工業制成品中將只剩下工藝品和收藏品繼續享受普惠制待遇。商務部研究院歐洲研究部李惠瑛說,“中國的工業品基本上全部畢業了。專欄:美國關稅嫌貧愛富對窮國征稅超富國30倍

美國一向高喊對內照顧最窮消費群體,對外幫助最窮國家的發展。然而,美國現行關稅政策卻對內傷害窮人中的窮人,對外歧視窮國中的窮國。美國現行進口關稅制度造成了兩大內外受害者。對內最大的受傷害者是美國消費者群體中生存條件最艱難的,以母親為戶主的單親家庭。對外則是備受歧視的窮國中的窮國。這一結論,是美國民主黨思想庫進步政策研究所貿易和國際市場項目主任愛德華·格雷瑟,經過對美國進口關稅制度深入研究后得出的。對窮國征稅超過富國30倍格雷瑟研究得出的一組數據表明,蒙古、孟加拉和柬埔寨等世界上最窮的國家,卻是最受美國關稅制度歧視的國家。以2001年為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GDP)只有390美元的蒙古對美出口總額為1.43億美元,卻被美國海關課稅2300萬美元,稅率為16.1%。遠比蒙古發達、人均GDP達33470美元的挪威,對美出口總額為51.73億美元,美國海關也只課稅2400萬美元,稅率為0.5%。相比之下,美國對窮國蒙古的課稅竟超過對富國挪威的30多倍。無獨有偶,美國海關對人均GDP只有370美元的孟加拉產品征關稅率高達14.1%,卻對人均GDP為24170美元的法國產品只征關稅1.1%;對人均GDP只有260美元的柬埔寨產品征稅率為15.8%,對人均GDP達30170美元的新加坡產品只平均征收0.6%的關稅。這種現象被印度貿易部長憤怒地稱為,發達國家“陰謀策劃”的結果。他說,富國就是要讓發展中國家永遠只充當初級產品出口國。越是初級產品征稅越高目前,美國海關征稅的產品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計算機、民用飛機、半導體等高新技術產品;另一種是石油、金屬、食品等自然資源產品。數十年的關稅貿易談判已經把美國的平均海關稅率降到目前的2%以下,但對消費品的海關稅率,卻仍停留在20世紀70年代工業產品的關稅水平上。格雷瑟的研究發現,美國進口關稅制度中的不合理現象不但突出,而且很荒謬。如在工業品關稅普遍大幅度下降后,不但仍對消費品繼續征收高額關稅,而且對低檔次的消費品征收高關稅,對高檔次的消費品卻征低稅率。最不可思議的是,對服裝和鞋類產品的關稅,目前仍平均要超過11%,部分甚至高達40%以上。以2001年為例,美國進口產品總稅額為186億美元,而只占總進口額6.7%的鞋類和服裝產品,卻被征收了87億美元的進口稅,占總進口產品稅額的47%。從實際稅率來看,不包括服裝和鞋類的其它產品稅率為0.9%,而服裝和鞋類產品的稅率卻高達11.4%,高出12倍左右。低檔貨高稅率窮人受害在對進口消費品征收關稅方面,美國的稅率規律是質量越高稅率越低,反之越高,服裝和鞋類更是如此。這些不合理的關稅制度,在美國國內傷害最大的,是經濟最為困難的以母親為戶主的單親家庭。以嬰兒衣服為例,人造纖維質地的嬰兒服裝進口關稅竟高達23%至29%不等,純棉制品的稅率相對就低,絲綢或類似的高檔產品幾乎沒有關稅。盡管美國91%左右的服裝、鞋類等勞動力密集型消費品都靠進口,但進口產品的高稅率也抬高了美國國內同類產品的價格。這樣,由于單親母親的收入低,買嬰兒服裝時往往只選擇價格低廉的人造纖維產品,就不知不覺地被美國的高關稅所坑害。幾乎所有低檔次的勞動力密集型消費品,在進入美國時都被課以不合理的高關稅,而這些又都是窮人主要購買的消費品。關稅制扭曲通過談判修正這些不合理的關稅制度既有美國國內政治方面的,也有歷史上的原因。上個世紀初,服裝和鞋類制造業在美國工業中占主導地位。為防止歐洲產品對美洲大陸的侵蝕,美國實施高達90%以上的關稅,保護其服裝工業。時至今日,盡管這類工業只占美國制造業的3%左右,但由于它們在政治圈內的影響根深蒂固,所以服裝鞋類產品的保護性關稅下降尤其困難。與此同時,后來居上的新工業門類,特別是近年來蓬勃興起的高新技術產業,借助美國的整體經濟實力,試圖以自由貿易打開其它國家的市場,自然就不主張關稅保護了。現在看來,由于歷史原因,以及國會和相關利益集團的非理性互動,造成了美國關稅制度中的扭曲現象。格雷瑟認為,改變美國關稅制度中不合理現象的最現實可行途徑,是美國在新一輪世界貿易組織談判中,下決心徹底消除對服裝鞋類等勞動力密集型產品的關稅,并借此要求其它國家也在類似的門類內大幅度降低關稅。或者作為交換,要求其它國家開放自己的農產品市場,以擴大美國的農產品出口。否則,美國如何去自圓其要“照顧國內最窮的消費群體,幫助世界最窮的國家發展”的高調呢2非關稅壁壘(Non-tariffBarriers)直接非關稅壁壘:進口國對進口商品的數量,品種或金額直接加以限制或規定.包括:

1、進口配額制:絕對配額,關稅配額2、自動出口限額制:非協定,協定3、進口許可證制:定額,非定額間接非關稅壁壘:進口國未對進口商品的數量,品種或金額直接加以限制或規定.包括:

1、外匯管制,進出口國家壟斷,2、歧視性政府采購:WTO3、最低限價,進口押金4、技術壁壘:ISO9000,WTO-TBT/SPS5、綠色壁壘:ISO140006、社會壁壘:勞工壁壘,SA8000專欄:紡織品后配額時代將有更多貿易摩擦用美國傳媒的話說,2005年1月1日對美國紡織業來說是一個近似“死刑”的日子。從這一天起,主宰了世界紡織品貿易市場多年的貿易配額壽終正寢。隨之而來的中國紡織品對美國乃至世界市場的重大沖擊,讓我們不得不思考貿易摩擦的問題。“后配額時代”我國紡織品服裝貿易將主要遭遇哪些貿易摩擦的洗禮呢?種種跡象表明,反傾銷、紡織品特別保障措施、技術標準和社會條款將可能成為歐、美等發達國家(地區)在紡織品服裝配額取消后努力設置的新的貿易壁壘。一是反傾銷措施。根據WTO統計,從1995年至2003年底,成員方對紡織品發起反傾銷調查共159起,其中針對中國產品的共17起,占成員方案件總數的11%。因此人們普遍擔憂進口設限國今后會更多地使用反傾銷措施來限制已一體化的產品;而且紡織品貿易逐步自由化,特別是2004年底所有配額將取消,這極有可能導致國際紡織品服裝價格的下降,進口設限國對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采取反傾銷措施的可能性會更大。以美國市場為例,現在世界上有100多個國家向美國市場出口紡織品,這些國家現在擁有美國市場的份額是由它的配額決定的,在配額取消之后,市場份額則會完全由各自產品在自由市場中的競爭力決定。很明顯,現在中國的紡織品,其生產能力、產品質量在美國市場是非常有競爭力的,而且在未來還會不斷上升。根據美國紡織業界預計,2005年配額取消后,中國在美國的市場占有率為65%-75%。因此,中國以其傳統在美國紡織品市場上具有無法取代的整體優勢,這實際上也為美國對華紡織品服裝提起反傾銷準備了溫床。二是紡織品特別保障措施。紡織品特別保障措施是指根據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242段,所有世貿組織成員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如認為自中國進口的紡織品激增對其國(地區)內產業造成影響,可對中國實施為期1年的配額限制。2003年底,美國針對原產于中國的針織布、袍服及胸衣等3種產品提出特別保障措施申請。對美國業者而言,提出申請本項措施的“門檻”很低,程序簡單,也不須付出很大成本。三是技術標準。我國加入WTO后,紡織品服裝主要出口障礙將是綠色環保等技術壁壘。發達國家依仗其較高的科學技術和先進的生產檢測設備,以所謂保護環境和保障人身安全為目的,通過立法或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限制發展中國家的紡織品服裝出口。企業為符合環保標準等技術性貿易要求,將增加額外的成本支出;如不符合規定,則無法爭取到訂單。因此,我國企業應妥善應對上述技術性貿易壁壘,將其轉為競爭“利器”。四是社會標準。正在和將要使用的“社會條款”(如勞工標準、人權保障等)是歐、美等發達國家繼生態環境標準之后又一對發展中國家實施貿易壁壘新舉措。目前發達國家,特別是歐盟等國家內的部分政治家、有關媒體、社會組織不斷向政府施加壓力,向社會公眾灌輸社會意識,要求對紡織品服裝出口商在生產過程中的諸如:不得非法雇傭童工、對工人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福利進行明確規定等社會行為進行檢驗。一些進口商,特別是名牌服裝進口商和知名零售企業,出于對上述政治壓力和維護本企業社會公眾形象的考慮,已紛紛在本公司內建立起了針對供應商的社會行為準則以及相應的檢驗體系。專欄:技術性壁壘考驗中國對外貿易近年以來,國外針對牙膏、寵物食品、輪胎、玩具等中國產品的召回事件頻頻發生,以產品質量、安全、環境等技術性標準為名的貿易糾紛逐漸走入大眾視野。技術性貿易壁壘已逐漸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手段。所謂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某經濟體以維護基本安全、保障生命、健康和安全、保護環境、防止欺詐、保證產品質量等為由采取的技術性貿易保護措施,主要包括技術法規、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檢驗和檢疫措施、包裝、標簽及標志要求、綠色壁壘、信息技術壁壘等。從國際貿易發展趨勢看,隨著世貿組織貿易規則的完善,關稅、配額、許可證等傳統貿易壁壘逐漸弱化,反傾銷措施仍持續存在,而技術性貿易壁壘則快速發展,逐漸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手段。據世界貿易組織統計,從1995年到2007年上半年,各成員國通報影響貿易的新規則總量為23897件,其中技術性貿易措施16974件,占總量的71%。中國出口企業因此面臨巨大考驗。有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美國發生的召回案中約六成針對中國商品,涉及寵物食品、玩具、輪胎等多個領域。另據中國商務部官員提供的數據,在歐盟,今年上半年針對產品安全環保標準的“歐盟非食品快速預警系統”(RAPEX)共發布消費者警告599次,其中針對中國產品的達292次,占總量的近一半。9月上旬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中國技術性貿易措施年度報告(2007)》顯示,去年我國全年出口貿易因技術性壁壘遭受直接損失359.20億美元,有31.4%的出口企業受到國外技術性貿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響。專家指出,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快速發展,究其原因主要有兩方面。從外因來看,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美國、歐盟都以強調自身利益為核心,對外態度逐漸用強。由于發達國家擁有技術優勢,在標準制定上擁有更多話語權,因而技術性貿易措施成為其重要貿易壁壘。從內因來看,中國企業出口依賴度大,自主品牌較弱,對發達國家的夕陽產業形成一定沖擊;同時由于我國產業結構和其他發展中國家類似,形成競爭。去年對我國發動技術性貿易壁壘最多的地區依次是歐盟、美國、日本、俄羅斯和東盟。技術性貿易措施具有兩面性。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初衷是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具有提高居民福利、糾正貿易失衡等功能。而從歷史經驗來看,一個經濟體在經濟快速發展、出口迅速增加過程中往往遇到較多貿易摩擦,日本、韓國等在經濟發展過程中都曾經歷類似時期。因此,中國企業應努力變外在壓力為內在動力,不斷優化產業結構,提升在國際產業鏈中的地位。

——解放日報,2007-10-11專欄:歐盟新壁壘或使寧波玩具出口失去歐盟市場歐盟限制在玩具制造中加入鄰苯二甲酸鹽的新法規,于2007年1月16日起正式實施,這意味著在經歷了有毒玩具、侵犯版權等一系列挫折后,寧波、浙江乃至中國的玩具出口歐盟將又迎來“寒霜”,更嚴重者還將可能失去整個歐盟市場。今年年初以來,歐盟對進口玩具設置的技術性貿易壁壘越來越高。7月1日起實施的歐盟電子電氣環保指令(ROHS)規定,包括玩具在內的十類產品投放市場時,不能含有鉛、汞、鎘等六種有害物質。即將執行的歐盟新法規,則限制在兒童玩具中使用包括鄰苯二甲酸二已酯在內的六種成分,含量不得超過1%,不然將不得在歐盟市場出售。中國是世界玩具制造及出口大國,產量占全球的70%。而中國出口國外的玩具大部分采用聚氯乙烯為原料,其中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就占到了50%。而浙江寧波現有玩具生產企業一百多家,出口玩具近一億美元,其中出口歐盟的玩具達三成。出口的玩具以智力玩具、填充的玩具動物和帶動力裝置的玩具及模型為主,而鄰苯二甲酸鹽被廣泛用于塑料玩具。歐盟一些組織認為,含有鄰苯二甲酸鹽的產品有可能釋放出有害物質,可干擾人體內分泌,所以實施永久禁止。鄰苯二甲酸鹽,是一種用于聚氯乙烯(PVC)兒童用品與玩具的增塑劑,具有軟化塑料和增強塑料彈性的作用。研究發現,含有鄰苯二甲酸鹽或酯的軟塑料玩具及兒童用品有可能被小孩放進口中,如果放置的時間足夠長,就會導致鄰苯二甲酸鹽或酯的溶出量超過安全水平,會危害兒童的肝臟和腎臟,干擾其內分泌,因此引起全球的廣泛關注。歐盟在1999年就作出正式決定,在其成員國內,對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與口接觸的玩具(如嬰兒奶嘴)以及其他兒童用品中鄰苯二甲酸鹽或酯的含量進行嚴格限制。日本也于2003年8月開始禁止在兒童玩具中使用DINP和DEHP增塑劑。2005年又在官方公報上公布第2005/84/EC號指令,限制兒童玩具及其他用品的鄰苯二甲酸鹽含量,并要求25個成員國必須于2006年7月16日前將該指令轉化為本國條例,并由2007年1月16日開始實行,將于2007年1月1日加入歐盟的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也不例外。我國對外貿易中遭受的綠色壁壘在農產品和食品出口中,我國正是一些發達國家名目繁多的衛生和檢疫措施的直接受害者。如我國出口日本的大米,日方規定的檢驗項目多達56個。其中有90%以上是衛生和檢疫措施項目(一般僅檢9個項目);如我輸日的家禽,其衛生標準要求竟高出國際衛生標準500倍;出口至德國的蜂蜜曾經因為不能滿足進口方的特殊衛生要求使輸往德國的3萬多噸蜂蜜不得不停止出運而一度退出歐洲市場;出口至歐共體國家的凍兔肉也因衛生標準不符合進口方過于苛刻的規定要求而被迫退出市場;出口至美國的陶瓷產品(稻草包裝)因與美國植物檢疫措施有違而被勒令銷毀;我國一家生產廠某一規格的蘑菇罐頭有不符合檢疫的嫌疑,而使我國幾百家生產廠出口至美國的所有蘑菇罐頭全部遭卡關、連已在美市場上銷售的也全部被撤下來,其損失是巨大的。專欄:歐盟的綠色指令——中國家電出口的又一道“門檻”中國家電業的出口可謂命途多舛。不但屢屢遭到發達國家反傾銷和專利費的打擊,一道又一道的綠色壁壘更是擋在前面。歐盟頒布的兩道“綠色指令”,就讓中國家電企業又一次陷入了困境.歐盟的兩道指令,分別為《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簡稱WEEE)和《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簡稱ROHS)。歐盟25個成員國于2005年8月13日以前將上述指令轉換為成員國法律,從而在2005年8月13日開始正式實施。根據第二道指令,從2006年7月1日起,投放于歐盟市場的新電子和電氣設備,將不得包含鉛、汞、鎘、聚溴二苯醚或聚溴聯苯等有害物質。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