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A/T 772-2008 刑事影像技術專業實驗室工作用房技術要求》這一標準詳細規定了刑事影像技術專業實驗室工作用房應滿足的基本條件和具體技術指標,旨在確保實驗室能夠高效、安全地進行各類刑事影像技術處理與分析工作。以下是對該標準主要內容的展開說明:

  1. 實驗室布局與面積:標準強調了實驗室空間布局需科學合理,既要保證工作流程的順暢,又要便于不同功能區域的有效隔離,避免交叉污染。同時,對各功能區域如攝影區、圖像處理區、證據存儲區等的最小面積提出了明確要求,以確保操作空間充足。

  2. 環境條件控制:為了保證影像資料的質量及設備穩定運行,標準對實驗室的溫度、濕度、光線、噪聲等環境因素設定了嚴格的標準范圍。例如,要求保持恒溫恒濕,避免自然光直射,確保室內照明均勻且無頻閃,以及有效隔音降噪。

  3. 安全防護措施:針對刑事影像技術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化學試劑、輻射源等潛在危險因素,標準規定了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配備緊急洗眼站、通風櫥、防輻射屏蔽等,并要求設有明確的安全標識和應急疏散路線。

  4. 設備配置與維護:明確了實驗室應配備的各類專業設備及其性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高精度攝像設備、圖像分析軟件、數據存儲系統等,并強調了定期校驗和維護的重要性,以確保設備始終處于最佳工作狀態。

  5. 信息安全管理:鑒于刑事影像資料的敏感性和重要性,標準對實驗室的信息安全提出了嚴格要求,包括數據加密存儲、訪問權限控制、網絡安全防護等措施,確保信息不被非法訪問或泄露。

  6. 人員資質與培訓:雖然主要關注的是實驗室硬件設施,但標準也間接提到了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專業技能和安全意識,鼓勵定期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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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08-07-07 頒布
  • 2009-01-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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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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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

犌犃/犜772—2008

刑事影像技術專業實驗室工作用房

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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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7發布200901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

行業標準

刑事影像技術專業實驗室工作用房

技術要求

GA/T772—2008

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發行

北京復興門外三里河北街16號

郵政編碼:100045

網址www.spc.net.cn

電話:6852394668517548

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

各地新華書店經銷

開本880×12301/16印張0.5字數9千字

2008年8月第一版2008年8月第一次印刷

書號:155066·218993

如有印裝差錯由本社發行中心調換

版權專有侵權必究

舉報電話:(010)68533533

犌犃/犜772—2008

前言

本標準由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刑事照相錄像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SAC/TC179/SC5)

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79)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人民警察學院、北京市公安局、上

海市公安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許小京、俞濤、楊玉柱、莊京偉、吳偉、蔡能斌。

犌犃/犜772—2008

刑事影像技術專業實驗室工作用房

技術要求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刑事影像技術專業實驗室工作用房的分類要求,以及各類工作用房的采光、通風、上

下水、網絡、電氣要求和環保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刑事技術部門影像技術專業設計、建造專業實驗室工作用房。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

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50174—1993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

JGJ25—2000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

3刑事影像技術專業實驗室工作用房分類

3.1刑事影像技術專業實驗室下作用房可按業務功能劃分為照相實驗室和錄像實驗室。

3.2照相實驗室可由特種照相實驗室、發光照相實驗室、分光譜照相實驗室、檢材預處理室、人像組合

室、圖像檢驗實驗室、數字圖像處理實驗室、數碼圖像制作室、機器清洗保養室、系統小機房、痕跡攝影

室、物證室、印相放大室和漂水上光室等組成。

3.3錄像實驗室可由片庫、攝像制作室、視頻實驗室、圖像制作室、圖像處理室、放像室、器材室、案件受

理室等組成。

3.4根據刑事影像技術專業實驗室所在刑事技術部門的等級、規模和實際業務需要選擇設置上述

用房。

4刑事影像技術專業實驗室工作用房功能要求

4.1照相實驗室房屋面積與基本功能要求

4.1.1直轄市、大城市和省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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