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FZ/T 62011.4-2008 布藝類產品 第4部分:室內裝飾物》是中國紡織行業的一項標準,專門針對用于室內裝飾的布藝產品制定了詳細的質量要求和檢驗方法。這份標準是系列標準的一部分,專注于確保此類產品滿足安全、性能及環保等方面的標準,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并引導行業健康發展。以下是該標準主要內容的概述:

  1. 范圍:本部分標準適用于以紡織材料為主要原料,設計用于室內裝飾的各類產品,如窗簾、沙發套、抱枕、桌布、掛飾等。它不適用于功能性或特殊用途的布藝產品,如防火、防菌類布藝。

  2. 術語和定義:明確了室內裝飾物相關的專業術語,確保標準執行過程中的語言統一性與準確性。

  3. 要求

    • 材料與纖維成分:規定了布藝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紡織品原料使用的規定,要求明確標注纖維成分及其含量。
    • 安全性能:包括燃燒性能、甲醛含量、可萃取重金屬等指標需達到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確保產品在使用過程中不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 物理性能:涉及強度(如斷裂強力、撕破強力)、尺寸穩定性、色牢度(耐洗、耐摩擦、耐光等)、縮水率等,確保產品耐用且使用后不易變形、褪色。
    • 外觀質量:要求無明顯瑕疵,如織造缺陷、染色不均、污漬等,保證產品的美觀性。
    • 環保要求:限制使用某些有害化學物質,如偶氮染料、鄰苯二甲酸酯等,促進環境友好型生產。
  4. 試驗方法:詳細說明了各項性能指標的具體測試方法,確保檢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重復性。

  5. 檢驗規則:規定了產品出廠前的檢驗程序,包括抽樣原則、合格判定準則等,以確保每批產品的質量一致性。

  6.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產品應有清晰的標識,包括產品名稱、規格、生產日期、生產商信息及必要的警告語等,并對包裝材料、運輸和存儲條件提出具體要求,以防產品受損或變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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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代替
  • 已被新標準代替,建議下載現行標準FZ/T 62011.4-2016
  • 2008-04-23 頒布
  • 2008-10-01 實施
?正版授權
FZ/T 62011.4-2008布藝類產品第4部分:室內裝飾物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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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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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行業標準

犉犣/犜62011.4—2008

布藝類產品第4部分:室內裝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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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3發布200810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

犉犣/犜62011.4—2008

前言

FZ/T62011《布藝類產品》分為四個部分:

———第1部分:帷幔;

———第2部分:餐用紡織品;

———第3部分:家具用紡織品;

———第4部分:室內裝飾物。

本部分為FZ/T62011《布藝類產品》的第4部分,參考ASTMD4771:2002《室內家具用裝飾織物規

格性能要求》制定。

本部分由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家用紡織品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江蘇省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江蘇省纖維檢驗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輝。

本部分首次發布。

犉犣/犜62011.4—2008

布藝類產品第4部分:室內裝飾物

1范圍

FZ/T62011的本部分規定了布藝類產品———室內裝飾物的術語和定義、要求、抽樣、試驗方法、檢

驗規則和包裝。

本部分適用于以紡織纖維為原料的室內裝飾物產品。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FZ/T6201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本部分達成協議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GB/T3920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耐摩擦色牢度(GB/T3920—1997,eqvISO105X12:1993)

GB/T3921.1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耐洗色牢度試驗1(GB/T3921.1—1997,eqvISO105

C01:1989)

GB/T5711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耐干洗色牢度(GB/T5711—1997,eqvISO105D01:1993)

GB/T8427紡織品色牢度試驗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GB/T8427—1998,eqvISO105B02:1994)

FZ/T20009毛織物尺寸變化的測定靜態浸水法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FZ/T62011的本標準。

3.1

布藝類產品犻狀犱狅狅狉狅狉狀犪犿犲狀狋犪犾狋犲狓狋犻犾犲狊

主要部分由紡織原料制成,用于室內,具有裝飾和/或實用功能的紡織制品。主要分為帷幔、餐用紡

織品、家具用紡織品、室內裝飾物。

3.2

室內裝飾物狋犲狓狋犻犾犲狋犺犻狀犵

用于室內,以裝飾功能為主的紡織品,如:床飾、墻飾、地飾(地毯除外)以及各種袋、包、裹、圍、夾、擺設等。

4要求

4.1室內裝飾物的質量分為優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4.2室內裝飾物的質量指標包括水浸尺寸變化率和色牢度,指標內容見表1。

表1室內裝飾物質量要求

序號考核項目計量單位優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備注

1水浸尺寸變化率%±5.0適用于最大尺寸>20cm的產品

變色43—43

耐洗色牢度≥適用于可水洗產品

沾色43—43

2級

耐干洗≥變色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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