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規范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確保資金效益,防止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縣縣級機關(含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監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人民團體機關等)及其所屬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授權代行政府職能的其他機構(以下統稱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的競爭性存放。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是指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上級補助資金、自有資金和代管資金,以及會費、基金、捐贈款等非財政補助收入資金。縣財政局直接管理的財政專戶資金按照財政專戶資金存放有關管理辦法執行。縣級預算單位采取招投標方式選擇開戶銀行開設賬戶的,按照縣級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相關規定執行。第四條
縣級預算單位(不包括列入預算管理的企業)不得采取購買理財產品的方式存放資金。第五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不得將按有關規定收取的各類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等應繳財政款轉為定期存款。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取得的財政補助資金應嚴格執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有關規定,不得轉存定期存款。第六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采取競爭性方式:(一)單一賬戶閑置資金量小于100萬元的;(二)資金閑置時間少于3個月的;(三)開戶銀行通過競爭性方式確定的,自開戶銀行確定之日起5年內,利率符合國家政策要求,且定期存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布的最近同期限最高中標利率的;(四)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文件另有明確規定的;(五)經縣政府批準可以不實行競爭性存放的其他情形。閑置資金是指各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在確保正常支付前提下暫時閑置、可用于定期存放的資金。不采取競爭性方式存放的資金,應存放于原開戶銀行,不得跨行轉存。第七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開展公款競爭性存放應遵循以下原則:(一)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款競爭性存放應公開、公平、公正進行,防范廉政風險。(二)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相統一原則。科學測算現金流量,在確保單位資金安全和日常支付流動性需求的前提下,實現資金保值增值。第八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原則上由各縣級主管部門自行或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以下簡稱中介機構)統一開展招標,下屬單位依據招標結果辦理資金存放。下屬單位具備招標能力的,經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后也可自行組織實施本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招標。第九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委托中介機構開展公款競爭性存放招標,應當與中介機構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委托內容、代理權限和范圍、雙方權利義務、檔案保存、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委托代理期限、協議變更和解除、違約責任等相關事項。第十條
中介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示代理費用收取方式及標準,收費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本辦法所稱代理費用是指中介機構接受招標單位委托從事編制招標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開標、評標、定標、發布中標結果等業務所收取的費用。除代理費用外,不得以保證金、招標文件費用、中標服務費等名義額外收取費用,代理費用不得與公款競爭性存放招標規模掛鉤。第十一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現金流量預測機制,結合本單位現金收支特點,滾動測算未來一定期間的現金流量,并根據測算的現金流量制訂本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計劃,報送縣級主管部門??h級主管部門依據報送的計劃,統籌規劃,合理安排,擬定本部門公款競爭性存放計劃,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后組織實施。第十二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開展公款競爭性存放工作,應在“浙江政府采購網”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內容包括招標單位名稱、招標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報名時間及方式、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時間及地點、開標時間及地點、聯系方式等事項。招標文件相關利率及計結息要求應符合國家利率政策規定。招標公告可參照本辦法規定格式(詳見附件1),公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格式所列內容。第十三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進行保值增值的資金可適當延長存款期限,但不得超過5年。第十四條
參與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的銀行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銀行參與投標應符合以下條件:(一)在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所在同城設有分支機構;(二)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及重大違約事件;(三)納入人民銀行綜合評價的銀行,人民銀行上年度綜合評價應達到B級及以上,不納入人民銀行綜合評價范圍的銀行不受此限制。第十五條
公款競爭性存放應按規定建立5人及以上單數人員組成的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應當由單位內部成員和外部專家共同組成。外部專家比例不低于60%,可從縣級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評審專家庫中抽取。評選委員會成員應嚴格執行利益回避的相關規定,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第十六條
公款競爭性存放統一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分,根據評分結果擇優確定中標銀行。評分指標包括各競標銀行經營狀況、服務水平、利率水平和經濟貢獻度等。人民銀行綜合評價作為銀行準入條件,不納入綜合評分指標。經營狀況方面的指標應能反映銀行的資產質量、償付能力、運營能力、內部控制水平等。服務水平方面的指標應能反映銀行提供支付結算、對賬、分賬核算等服務的能力和水平。利率水平指定期存款利率等,應當符合國家利率政策規定。經濟貢獻度指標應能反映銀行對經濟發展、重點事業等的支持貢獻情況??h級行政事業單位應按照公平公正原則科學合理設置具體指標及分值權重,其中:經營狀況指標的分值權重不得低于綜合評分的30%;經濟貢獻度指標的分值權重不得低于綜合評分的30%;經營狀況指標及經濟貢獻度指標數據由縣財政局向相關部門獲取后統一提供。第十七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按綜合評分從高到低確定中標銀行,并合理控制單家銀行存款金額。其中,單次招標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可選擇1家中標銀行;單次招標金額在1000萬元—1億元(含1億元)之間的,中標銀行數量原則上不少于2家且第一名中標銀行分配金額不超過招標金額的60%;單次招標金額1億元以上的,中標銀行數量原則上不少于4家,且第一名中標銀行分配金額不超過招標金額的50%??h級行政事業單位需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中標銀行數量、中標銀行具體資金分配方案、提前支取方案等事項,禁止在入圍銀行中進行二次選擇。第十八條縣級行政事業單位開展公款競爭性存放,應當要求銀行出具廉政承諾書(詳見附件2),承諾不得向單位領導以及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輸送任何利益,不得將資金存放與上述人員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關系人的業績、收入掛鉤。凡發現并經核實資金存放銀行未遵守廉政承諾或者在資金存放中存在其他利益輸送行為的,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應當及時收回資金,并由縣財政局進行通報,在一定期限內取消該銀行參與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的資格。第十九條
開展公款競爭性存放招標工作,應確保參與銀行編制投標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時間,招標文件發布至投標截止之日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h級行政事業單位或中介機構可以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投標文件編制的,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或中介機構應當在“浙江政府采購網”發布更正公告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并且應當順延投標截止時間,發布更正公告或書面變更通知之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更正公告可參照本辦法規定格式(詳見附件3),公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格式所列內容。第二十條
公款競爭性存放招標結果經縣級行政事業單位確認后生效。招標結果生效后,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或中介機構應向中標銀行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招標結果通知所有競標銀行,并在“浙江政府采購網”上對中標銀行、存款期限、中標利率、綜合得分排名情況、中標金額或中標資金分配方案等中標信息進行公告。中標公告可參照本辦法規定格式(詳見附件4),公告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格式所列內容。第二十一條
公款競爭性存放招標結果公告后,縣級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招標的,應當及時將具體中標結果書面通知下屬單位,主管部門或下屬單位應與中標銀行簽訂規范的定期存款協議,全面、清晰界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協議內容應包括中標銀行提供的具體服務事項、違約責任的處理、雙方在確保賬戶資金安全中的職責、協議變更和終止條件等。第二十二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應在協議簽訂后及時辦理定期存款相關手續。中標銀行應及時向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提供定期存單。第二十三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招標有效期不超過2年,其他單位有效期不超過5年。有效期內,定期存款到期后可續存原中標銀行,但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利率符合國家政策要求,且續存利率不低于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在政府網站上公布的同類銀行最近同期限中標利率。原招標工作由縣級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續存需經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由下屬單位自行組織實施的,可由該下屬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將決定結果報主管部門備案。第二十四條
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應統籌規劃,盡量減少存款到期與實施競爭性存放招標的間歇期。確因特殊原因存在間歇期的,經本單位分管領導批準可在原存款銀行進行七天通知存款,直至競爭性存放結果生效后按中標結果存放。第二十五條
定期存款存放銀行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應及時收回定期存款,并有權拒絕其在以后2年內參與本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一)出現資金安全事故、重大違法違規情況或財務狀況惡化的;(二)人民銀行綜合評價等級降低后低于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標準,監管部門認為存在較大運營風險的;(三)進行不正當投標的;(四)沒有按照中標協議承諾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的;(五)不能按規定將到期存款本息足額繳入單位賬戶的;(六)存在其他妨害資金安全行為的。第二十六條
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存續期內,發現公款競爭性存放存在非主觀原因引起的評分錯誤的,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應于定期存款到期后及時收回并重新組織招標。第二十七條
縣級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本部門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的主體責任,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制定本部門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加強對下屬單位公款存放的管理,定期對下屬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按規定存放的,應及時督促糾正;糾正無效的,應提請縣級有關職能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第二十八條
存款銀行應加強對公款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資金的運用管理,防范資金風險,不得將公款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資金投向國家有關政策限制的領域,不得以公款競爭性存放定期存款資金賺取高風險收益。第二十九條
縣財政局、人行縣支行、浙江銀保監局監管組等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存放實施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縣財政局應制定完善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存放管理相關制度辦法,加強對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的業務指導,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縣審計局結合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等各類審計和專項檢查,對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競爭性存放實施監督檢查。人行縣支行、浙江銀保監局監管組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參與公款競爭性存放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加強對資金存放銀行運營風險的監管,并協助提供公款競爭性存放涉及的指標口徑、內容和數據等。第三十條
各監管部門在對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實施監督檢查時,受檢查單位應如實提供公款存放情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絕、阻撓、隱瞞;在遵循有關法律法規情況下,有關銀行應配合提供受檢查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存放及銀行賬戶的資金收付等情況,不得隱瞞。第三十一條
各監管部門在對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公款存放實施監督檢查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責令違規單位立即糾正違規行為,對應追究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和銀行有關人員責任的,移送縣級相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不按本辦法規定進行公款競爭性存放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定計劃策略試題及答案
- 有效利用時間的備考方法與試題及答案
- 注冊會計師財務資格考評試題及答案
- 2025年會計師考試易錯題試題及答案
- 高壓水射流清淤施工方案
- 2024年生物制品相關題目試題及答案
- 2025年市場調研方法與應用試題及答案
- 適合考生的202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復習策略試題及答案
- 2024年項目管理專業人士考試知識體系試題及答案
- 拖拉機融資租賃操作實務考核試卷
- 網格員安全培訓
- Environmental Biotechnology知到智慧樹章節測試課后答案2024年秋哈爾濱工業大學
- 《珠三角地區環境質量與經濟發展的實證探究》8800字(論文)
- 通訊設備故障處理預案
- 帝豪EV450維修手冊
- 市政工程管線之間及其構筑物之間最小水平距離要求
- 數字經濟學-教學案例及答案 唐要家
- 【S鎮35kV變電站一次系統設計(論文)14000字】
- V帶傳動設計說明書
- 酒店投標書范本
- 與農戶的收購協議書范本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