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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婦社處諶祖紅孕產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規范婦社處諶祖紅孕產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規范孕產期保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全國缺乏統一規范的產檢指南;▲各孕周檢查項目和時間不一致;▲有的未按要求進行產檢項目;▲對產檢結果解釋不當;▲對異常情況未做進一步檢查;▲孕前和孕期不合理補充維生素和微量無素。

2011年6月,衛生部修訂出臺了《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產期保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

主要:強調了孕前保健的內容,要求為準備妊娠的夫婦提供規范的孕前健康教育與咨詢、健康狀況評估、健康指導,減少出生缺陷;提出了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等不同時期的保健重點;明確了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要求;強調妊娠合并癥及并發癥的等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增加了血糖篩查等相關內容;對母嬰傳播相關疾病予以關注,將乙肝表面抗原檢測、梅毒血清學檢測和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納入孕期初診檢查的基本輔助檢查項目。《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5章21條意義(第1條):進一步貫徹落實《母嬰保健法》,使孕產期保健服務模式逐漸從原有的以技術服務和疾病管理為重點,轉變為以預防為主和健康管理為中心,充分體現了健康管理和人性化服務的要求。定義(第2條)

:孕產期保健是指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為準備妊娠至產后42天的婦女及胎嬰兒提供全程系列的醫療保健服務。行政部門職責(第3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孕產期保健工作的監督管理。依法服務(第4條):強調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作為孕產期保健工作網絡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相關規定開展孕產期保健服務工作。一、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5章21條一、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建立監測信息系統(第5條)制訂相關的工作規范和技術指南,建立孕產期保健工作信息系統,進行監督管理。行政部門職責(第6條):★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定期對轄區的孕產期保健工作進行督導、考核;★完善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和孕產婦危重癥急救網絡;確定承擔孕產婦危重癥搶救工作的醫療保健機構;

確保轄區至少有一所承擔搶救任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建孕產期保健技術指導組,負責孕產期保健的技術管理工作,開展孕產婦死亡、圍產兒死亡評審工作。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建立監測信息系統(第5條)制訂相關的工作規范和技術指南,建立婦幼保健機構職責(第7條)受轄區衛生行政部門委托,負責孕產期保健技術管理的具體組織和信息處理工作,包括以下內容:★組織開展對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的孕產期保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及質量控制評價;★組織開展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具體實施孕產婦死亡、圍產兒死亡評審工作,有條件的可開展孕產婦危重癥評審工作;★負責信息資料的收集、分析和上報。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婦幼保健機構職責(第7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醫療保健機構職責(第8條)●依法取得資質開展診療;

●按照相關診療指南、技術規范提供技術服務;

●按要求配合孕產婦、圍產兒死亡評審工作;

●定期收集/報送孕產期保健信息。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的服務能力和范圍,開展危重癥孕產婦的搶救工作。鄉鎮(街道)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還應當承擔宣傳動員孕產婦接受產前檢查和住院分娩,進行產后訪視等孕產期保健服務工作。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醫療保健機構職責(第8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三級醫療保健機構二級醫療婦幼保健機構一級基層醫療保健組織與相對應的行政區域建立急危重癥孕產婦雙向協作關系轄區急危重癥孕產婦搶救中心產科醫院:篩查母嬰危險因素社康中心:宣傳動員產后訪視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三級醫療保健機構二級醫療婦幼保健機構一級基層醫療保健組織與相孕產期保健定義(第9條)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及產褥期各階段的系統保健。孕前保健(第10條)

●開展時間:計劃受孕前6個月●健康教育與咨詢●服務內容:●孕前醫學檢查——

●健康狀況評估

●健康指導

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專項檢查孕產期保健定義(第9條)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及產褥期各階段孕期保健(第11條)

服務內容:

▲建立孕產期保健冊(卡);

▲提供產前檢查、篩查危險因素;

▲診治妊娠合并癥和并發癥;

▲提供心理、營養和衛生指導。●孕檢次數:

▲至少應提供5次孕期檢查,至少孕早期1次、孕晚期2次;

▲發現異常者應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產前檢查次數與其他相應服務內容及產科技術要求相匹配●服務要求:

▲根據不同妊娠時期確定各期保健重點;

▲對高危孕婦進行專案管理;

▲密切觀察并及時處理危險因素。

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孕期保健(第11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分娩期保健(第12條)●服務內容:

▲對產婦和胎兒進行全產程監護;▲安全助產;▲新生兒進行評估及處理。●服務要求:1、全面了解和動態評估產婦的健康情況及產科情況;2、嚴密觀察產程進展,正確繪制產程圖,盡早發現產程異常,及時診治或轉診;3、鼓勵陰道分娩,在具備醫學指征的情況下實施剖宮產;4、規范應用助產技術,正確使用縮宮素;5、加強分娩室的規范管理,嚴格無菌操作,預防和控制醫源性感染;6、分娩后產婦需在分娩室內觀察2小時,預防產后出血;7、預防新生兒窒息,對窒息新生兒及時進行復蘇;8、對新生兒進行全面體檢和評估,做好出生缺陷診斷與報告;9、按照規定對新生兒進行預防接種。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分娩期保健(第12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

非住院分娩(第13條)

*提倡住院分娩;*因地理環境等因素不能住院分娩;

*派具有執業資質的醫務人員進行家庭接生;

*依法取得家庭接生員資質人員實施家庭接生。

*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與當地醫療保健機構聯系并進行轉診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非住院分娩(第13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產褥期保健(第14條)●

服務內容:應當提供。

*對產婦及新生兒進行健康評估;

*開展母乳喂養、產后營養、心理、衛生及避孕指導;

*新生兒進行預防接種和新生兒疾病篩查等。●產后訪視次數與時間:

*正常分娩的產婦及新生兒至少住院觀察24小時;

*產后3-7天及28天進行家庭訪視;

*產后42天進行母嬰健康檢查;

*高危產婦及新生兒應當酌情增加訪視次數。(之前:產婦出院3天內、產后14天及28天分別進行二次家庭訪視)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產褥期保健(第14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醫療保健機構建立保障服務質量的自查制度定期接受質量檢查

婦幼保健機構定期組織檢查提出改進建議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標準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監督管理(第15-19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醫療保健機構婦幼保健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標準監督管理(第15

孕產期保健是指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為準備妊娠至產后42天的婦女及胎嬰兒提供全程系列的醫療保健服務。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第一部分工作職責第二部分孕產期保健服務第三部分質量控制第四部分信息管理附件:1.家庭接生基本要求

2.孕產期保健工作評價指標孕產期保健是指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為準備妊娠至產衛生行政部門職責:1、制訂工作規范實施細則,組織實施。2、建立健全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體系和高危孕產婦轉診、會診網絡,實行統一管理。3、建立技術指導組,負責專業人員的培訓。4、建立孕產期保健信息系統,監督管理孕產期保健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5、組織管理孕產婦死亡、圍產兒死亡評審工作。6、組織制訂孕產期保健工作質量評價標準及相關制度,定期進行質量檢查與評價。7、協調衛生監督機構,依法對醫療保健機構提供的孕產期保健服務進行監督,處罰違法行為。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一)工作職責衛生行政部門職責: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一)工作職責婦幼保健機構職責1.受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組織技術指導組對轄區孕產期保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與評價。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和上級婦幼保健機構的指導。2.協助制訂本轄區孕產期保健工作相關規章制度。3.負責孕產婦、圍產兒死亡及出生缺陷進行監測、報告、分析,對監測數據進行質量控制;開展孕產婦、圍產兒死亡評審;有條件的可開展孕產婦危重癥評審工作。4.開展業務培訓,推廣適宜技術,組織對專業人員的考核。5.負責指導和開展孕產期健康教育工作,制訂健康教育計劃,開發適宜健康教育材料。6.做好轄區內孕產期保健相關信息的收集、核實、質控、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定期總結本轄區孕產期保健工作情況,上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及上級婦幼保健機構,并向轄區內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反饋。7.提供與本級職責和能力相適應的孕產期保健服務。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婦幼保健機構職責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醫療保健機構職責

1.遵照孕產期保健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診療指南、技術規范,提供系統保健服務。2.按照規定向轄區婦幼保健機構報告孕產期保健服務、孕產婦死亡和圍產兒死亡、出生缺陷等情況,按照要求填報有關報表。3.嚴格執行孕產婦死亡和圍產兒死亡評審制度,按照規定提供死亡孕產婦和圍產兒的相關資料。4.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管理、指導和監督。

區級以上機構成立產科急救小組,承擔轄區危重孕產婦的搶救工作。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定期召開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例會專業培訓技術指導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醫療保健機構職責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職責

1.負責轄區孕產婦健康教育動員督促懷孕婦女于孕12周前到醫院建卡;定期接受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及產后42天健康檢查;協助進行高危孕產婦管理;做好產后訪視。2.負責收集數據,定期上報(婦女妊娠、嬰兒出生、孕產婦死亡、圍產兒死亡、新生兒死亡及出生缺陷)3.按時參加婦幼保健工作例會和專業培訓。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職責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191、孕前保健

準備妊娠的夫婦提供

●健康教育與咨詢

●孕前醫學檢查

●健康狀況評估

●健康指導

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專項檢查

發現四類疾病:*嚴重遺傳性疾病--地貧;*可能引起胎兒感染的傳染病及性傳播疾病--乙肝、結核病;弓形體、風疹病毒、巨細胞病毒、單純皰疹病毒、梅毒螺旋體、艾滋病病毒等感染;*精神疾病;*其他影響妊娠的疾病-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甲狀腺疾病(二)孕產期保健服務1、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體格檢查發現四類疾病:(二2、孕期保健服務內容:■健康教育與咨詢指導

■全身體格檢查

■產科檢查

■輔助檢查基本檢查項目-基本的、必要的建議檢查項目-選擇的、特殊的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2、孕期保健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檢查次數:孕期應當至少檢查5次。

其中:■孕早期至少進行1次。■孕中期至少2次,建議孕16-20周各進行1次。孕21-24周

■孕晚期至少2次,其中至少在孕36周后進行1次。

■發現異常者應當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初診內容。

■確定妊娠和孕周,保健卡,納入系統管理。■詢問病史。■全身體格檢查。■專科檢查孕早期-盆腔檢查。孕中/晚期-陰道檢查、產科檢查。■輔助檢查基本檢查項目:血、尿常規、血型、陰道分泌物、肝、腎功能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艾滋血清學檢測

建議檢查項目:■

血糖測定、宮頸脫落細胞學檢查、沙眼衣原體及淋球菌檢測、心電圖等。■根據病情需要適當增加輔助檢查項目。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初診內容。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復診內容。

■詢問孕期健康狀況,查閱孕期檢查記錄及檢查結果。■進行體格檢查、產科檢查。■血、尿常規檢查,根據病情需要增加輔助檢查項目。■進行相應時期的孕期保健。確定保健重點。

■根據妊娠不同時期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合并癥、并發癥及胎兒發育等情況,確定孕期各階段保健重點。

早孕期--篩查不適合妊娠的疾病,提供保護胚胎及預防出生缺陷的指導孕中期--進行產前診斷和提供營養指導孕晚期--篩查并處理妊娠合并癥與并發癥,監測胎兒生長發育及宮內安危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復診內容。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早期】(妊娠12+6周前)

▲按照初診要求進行問診和檢查。▲進行保健指導:孕期檢查重要性;營養心理衛生和避免致畸因素指導;告知出生缺陷篩查意義和最佳時間。▲篩查孕期危險因素,發現高危孕婦,進行專案管理。對有合并癥、并發癥的孕婦及時診治或轉診,必要時請專科醫生會診,評估是否適于繼續妊娠。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早期】(妊娠12+6周前)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中期】(妊娠13-27+6周)

▲按照初診或復診要求進行相應檢查。

▲了解胎動出現時間,繪制妊娠圖。▲篩查胎兒畸形,對需要做產前診斷的孕婦應當及時轉到具有產前診斷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檢查。

▲特殊輔助檢查。基本檢查項目:妊娠16-24周超聲篩查胎兒畸形。建議檢查項目:妊娠16-20周知情選擇進行唐氏綜合癥篩查妊娠24-28周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篩查。

▲進行保健指導。

▲篩查危險因素。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中期】(妊娠13-27+6周)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晚期】(妊娠28周及以后)▲按照初診或復診要求進行相應檢查。▲繼續繪制妊娠圖。妊娠36周前后估計胎兒體重,進行骨盆測量,預測分娩方式,指導其選擇分娩醫療保健機構。▲特殊輔助檢查。基本檢查項目:進行一次肝、腎功能復查。建議檢查項目:妊娠36周后進行胎監及超聲檢查等。▲進行保健指導。▲篩查危險因素。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晚期】(妊娠28周及以后)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3、分娩期保健原則:對孕產婦的健康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和動態評估,加強對孕產婦與胎兒的全產程監護,積極預防和處理分娩期并發癥,及時診治妊娠合并癥。(1)全面了解孕產婦情況。

■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產科檢查。■血、尿常規、凝血功能檢查。完善血型、肝腎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學檢測根據病情需要適當增加其他檢查項目。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3、分娩期保健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

快速評估孕婦健康、胎兒生長發育及宮內安危情況;篩查有無妊娠合并癥與并發癥及胎兒宮內窘迫;綜合判斷是否存在影響陰道分娩的因素;根據職責及服務能力,判斷能否承擔相應處理與搶救,決定是否轉診。■及早識別和診治妊娠合并癥及并發癥;加強對高危產婦的監護;密切監護產婦生命體征;及時診治妊娠合并癥;必要時轉診或會診。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快速評估孕婦健康、胎兒生長發育及宮內安危情況;(2)進行保健指導。

▲提供全程生理及心理支持、陪伴分娩等人性化服務。

▲鼓勵陰道分娩,減少不必要的人為干預。(3)對孕產婦和胎嬰兒進行全產程監護。

※及時識別和處理難產--正確繪制和應用產程圖;嚴格掌握縮宮素應用指征;嚴格限制非醫學指征的剖宮產術。

※積極預防產后出血--準確測量出血量;分娩室內觀察2小時;仔細檢查胎盤、產道;嚴密觀察子宮收縮情況。

※積極預防產褥感染--嚴格無菌操作,合理應用抗生素。

※積極預防新生兒窒息--熟練掌握新生兒窒息復蘇技術。

※積極預防產道裂傷和新生兒產傷。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2)進行保健指導。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家庭接生

——鼓勵住院分娩。對交通不便的邊遠、少數民族地區無住院分娩條件的地區,按照要求實施家庭接生。【人員要求】

資質:■由醫療保健機構派出的具有執業資質的醫務人員;

■依法取得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的接生員實施。

技能:■

具有正確判斷產程進展情況和識別高危因素的能力;

■掌握正常助產操作、新生兒初步復蘇及轉診前處理等技能

管理:■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遵守相關規范、要求。附件1家庭接生附件1【家庭接生人員職責】:※對無高危因素的孕產婦嚴格執行助產技術規程,實施消毒接生。※及時識別高危因素,對出現高危因素的孕產婦及時報告和轉運。※提供孕產期保健和住院分娩等相關知識的健康教育。※督促孕產婦住院分娩,動員有特殊情況者提前住院待產。※必須做到接生有登記,用藥有處方,收費有單據,準確及時填寫孕產期保健手冊中的孕期保健、分娩及產后訪視信息。※協助做好轄區內的產后訪視。※協助做好轄區內婦幼保健相關信息的收集及上報工作。附件1附件1【家庭接生基本條件】▲選擇通風良好、溫度適宜、光線充足、清潔衛生的房間作為分娩場所。▲應備體溫表、血壓計、聽診器、胎心聽診器(聽筒)、骨盆測量器、皮尺、氧氣袋、注射器、輸液器、導尿管、棉棒、毛刷、消毒產包、必需藥品及碘制劑、酒精等消毒液。▲使用消毒產包,一人一包一消毒。▲應備藥品:縮宮素、米索前列醇、可拉明、腎上腺素、25%硫酸鎂、地西泮(安定)、10%葡萄糖酸鈣、慶大霉素、甲硝唑、林格氏液、生理鹽水、四環素眼藥膏。▲其他必備的物品:手巾、肥皂、臉盆、防水布等附件1【家庭接生基本條件】附件1【產包】消毒:■由鄉鎮衛生院消毒提供;

■按照消毒常規自行消毒的產包;

■保證使用的產包在消毒有效期內。規格:大產單1個大孔巾1個褲腿1對接生巾3~4塊隔離衣1件外包皮1個紗布5~7塊臍帶卷2個臍敷料1塊、橡皮手套、口罩、帽子彎盤(碗)2個集血器血管鉗2把剪刀1把、吸痰管1根、導尿管1-2根、持針器、圓針、皮針、腸線、絲線等器械類敷料類附件1【產包】大產單1個彎盤(碗)2個器械類敷料類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前

1、詢問病史:了解本次妊娠、既往疾病史及生育史。2、體格檢查:測血壓、脈搏、體溫、呼吸,聽心肺。

3、產科檢查:宮高、腹圍、胎心,檢查胎位與胎先露入盆情況,估計胎兒體重,進行骨盆外測量。進行陰道檢查了解宮口開大、胎先露下降、胎方位及骨盆內徑等情況。

4、評估危險因素:

■產婦危險因素:有無妊娠合并癥及并發癥,有無不良妊娠史、骨盆異常等。

■胎兒危險因素:有無胎心異常、胎兒過大、雙胎、胎位異常等。

■產程進展情況。

■是否有需要轉診的異常情況。

【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前1、詢問病史:了解本次妊娠、既【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時

1.嚴密觀察并記錄產婦、胎兒情況,以及產程進展情況。胎兒娩出前禁用宮縮劑(如縮宮素、米索前列醇等)。2.嚴格無菌操作防止感染。做到“四消毒”接生者的手和手臂產包產婦外陰新生兒臍帶3.應當正確助產,防止軟產道損傷、新生兒產傷。4.胎兒娩出后應當立即采用集血器開始收集和測量出血量,及時應用宮縮劑防止產后出血。5.胎兒娩出后立即評估新生兒有無窒息。6.正確助娩胎盤,檢查胎盤胎膜是否完整,及時發現胎盤胎膜殘留。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時1.嚴密觀察并記錄產婦、胎兒情【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后

1.產后觀察2-4小時,如無異常方可離去。2.監測產婦血壓,觀察其子宮收縮等情況。脈搏陰道出血膀胱充盈3.監測新生兒呼吸,觀察其皮膚顏色及時發現異常。心率一般情況

4.認真記錄分娩過程。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后1.產后觀察2-4小時,如無異轉診1.需要轉診的情況。

●既往患有心、肝、腎、內分泌等疾病,有異常妊娠或分娩史者。●此次妊娠發生:妊高癥、羊水過多/過少、妊娠過期、胎盤早剝、前置胎盤、多胎妊娠、胎位不正、骨盆明顯狹窄或畸形等。●產程中出現產程延長、產程停滯、胎心異常等。●產后陰道出血大于200毫升并仍有繼續出血傾向;有胎盤滯留、胎盤殘留、軟產道嚴重裂傷等情況。●生命體征有明顯改變(心率≥收縮壓)。●新生兒窒息初步復蘇無效。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轉診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轉診2.轉診前處理。●利用急診急救轉診網絡,及時和本地醫療保健機構聯系,爭取轉診與會診時間。●根據不同情況,在轉診前給予必要處理與搶救,并攜帶相應物品(血壓計、聽診器、產包、氧氣袋等)與藥品(縮宮素、硫酸鎂、擴容劑等)3.轉診注意事項。

●接生人員應當護送孕產婦轉診。●在轉送途中,應當做好病情評估、監測與記錄。密切監測孕產婦的生命體征、產程及胎嬰兒情況、治療及用藥情況,根據病情給予適當處理和治療,并作好相關記錄。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轉診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4、產褥期保健【住院期間保健】

產婦保健。正常分娩的產婦至少住院觀察24小時,及時發現產后出血。加強對孕產期合并癥和并發癥的產后病情監測。創造良好的休養環境,加強營養、心理及衛生指導。做好嬰兒喂養及營養指導,提供母乳喂養的條件出院時進行全面健康評估,有合并癥及并發癥,轉院高危管理

新生兒保健。新生兒出生后1小時內,實行早接觸、早吸吮、早開奶。對新生兒進行全面體檢和生長發育評估,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加強對高危新生兒的監護;進行新生兒疾病篩查及預防接種。出院時進行全面健康評估。有高危因素,轉院高危新生兒管理。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4、產褥期保健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產婦訪視】產后3-7天、28天分別進行家庭訪視1次,出現異常情況適當增加訪視次數或指導及時就醫。產婦訪視。

※了解產婦分娩情況、孕產期有無異常以及診治過程。

※詢問一般情況,觀察精神狀態、面色和惡露情況。

※監測T、B、P,查子宮復舊、傷口愈合及乳房有無異常。

※提供喂養、營養、心理、衛生及避孕方法指導,關注產后抑郁。※督促產后42天進行母嬰健康檢查。新生兒訪視。

※了解新生兒出生、喂養等情況

※觀察精神狀態、吸吮、哭聲、膚色、臍部、臀部及四肢活動等。

※聽心肺,測量體溫、體重和身長。

※提供新生兒喂養、護理及預防接種等保健指導。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產婦訪視】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產后42天健康檢查】產婦※了解產褥期基本情況。※測量體重、血壓,盆腔檢查,了解子宮復舊及傷口愈合情況。※對有合并癥和并發癥者,應當進行相關檢查,提出診療意見。※提供喂養、營養、心理、衛生及避孕方法等指導。嬰兒※了解嬰兒基本情況。※測量體重和身長,進行全面體格檢查,如發現出生缺陷,做好登記、報告與管理。※對有高危因素的嬰兒,進行相應的檢查和處理。※提供嬰兒喂養和兒童早期發展及口腔保健等方面的指導。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產后42天健康檢查】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5、高危妊娠管理▲在妊娠各期均應當對孕產婦進行危險因素篩查,發現高危孕產婦及時納入高危孕產婦管理系統。▲對每一例高危孕產婦均要進行專冊登記和管理、隨訪。▲

對本級不能處理的高危孕產婦,應當轉至上級單位進一步檢查、確診。對轉回的孕產婦應按照上級單位的處理意見進行觀察、治療與隨訪。▲

危重孕產婦轉診前,應先與接診醫療機構聯系,同時進行轉診前的初步處理,指派具備急救能力的醫師護送孕產婦,并攜帶相關的病情資料。▲

醫療保健機構應當開設高危門診,指派具有較豐富臨床經驗的醫生承擔會診、轉診,并作好記錄。及時將轉診評價及治療結果反饋至轉診單位。成立多學科專家組成的搶救組,承擔危重孕產婦的搶救工作。▲

婦幼保健機構應當全面掌握轄區內高危孕產婦診治及搶救情況,對高危孕產婦的追蹤、轉診工作進行監督管理,按照要求逐級上報。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5、高危妊娠管理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三)質量控制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孕產期保健工作質量控制方案和本地區質量評價標準。

—定期組織專家進行檢查、督導和評價。

▲省級--每年至少進行1次孕產期保健工作質量抽查;

▲市縣級--每半年進行1次孕產期保健工作質量檢查。婦幼保健機構—落實孕產期保健管理、技術服務、信息收集等全面質量控制工作。

—定期進行現場考察、查閱登記、組織對醫務人員進行適宜技術考核

—協助制訂孕產期保健服務相關管理制度,保障孕產期保健工作質量醫療保健機構—嚴格執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技術指南以及各項規章制度

—建立孕產期保健工作自查制度,按月、季進行自查。

—定期接受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婦幼保健機構的質量檢查。

—定期參加技術培訓與考核。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三)質量控制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產婦和圍產兒死亡評審工作組織實施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婦幼保健機構醫療保健機構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產婦和圍產兒死亡評審工作組織實施配合衛生(四)信息管理衛生行政部門

建立完善孕產期保健工作信息系統;

改善信息收集方法,提高信息收集質量;

※利用信息資料進行分析,掌握孕產婦的健康情況,確定保健工作重點。婦幼保健機構

建立信息科或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匯總、整理、上報工作;

對收集的信息進行統計分析,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建議;

※定期對各級醫療保健機構信息工作進行質量檢查;

※組織召開信息管理例會;

※對信息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四)信息管理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醫療保健機構

建立健全孕產期保健工作相關的原始登記;

各種登記要規范、準確、齊全;

發生孕產婦死亡及圍產兒死亡應及時上報;

醫療保健機構應指定專人負責機構內的信息收集。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產期保健手冊●產前檢查登記●高危孕產婦登記●隨訪登記●分娩登記●轉會診登記●危重癥搶救登記●死亡登記●統計報表?信息收集;?信息審核;?按照要求填報相應表卡;?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報送。醫療保健機構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附件1家庭接生基本要求附件2孕產期保健工作評價指標

保健服務指標(23個):孕期建卡率、孕產婦系統管理率產前篩查/產前診斷率、產前檢查率、產后訪視率、剖宮產率、高危產婦管理率……健康指標(15個):艾滋/梅毒感染率/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率孕產婦死亡率出生窒息死亡率出生缺陷發生率……附件1家庭接生基本要求總結

衛生部《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出臺“

▲全國范圍內統一了孕產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規范;

▲明確各級組織、職責和監督管理機構職責;

▲孕產期保健(含孕前保健)服務內容;▲孕期檢查次數與孕周要求;

▲產后訪視次數及時間;

▲家庭接生基本要求;

▲孕產期保健工作評價指標。總結謝謝!謝謝!50

婦社處諶祖紅孕產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規范婦社處諶祖紅孕產期保健管理及工作規范孕產期保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全國缺乏統一規范的產檢指南;▲各孕周檢查項目和時間不一致;▲有的未按要求進行產檢項目;▲對產檢結果解釋不當;▲對異常情況未做進一步檢查;▲孕前和孕期不合理補充維生素和微量無素。

2011年6月,衛生部修訂出臺了《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產期保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

主要:強調了孕前保健的內容,要求為準備妊娠的夫婦提供規范的孕前健康教育與咨詢、健康狀況評估、健康指導,減少出生缺陷;提出了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等不同時期的保健重點;明確了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要求;強調妊娠合并癥及并發癥的等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增加了血糖篩查等相關內容;對母嬰傳播相關疾病予以關注,將乙肝表面抗原檢測、梅毒血清學檢測和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納入孕期初診檢查的基本輔助檢查項目。《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5章21條意義(第1條):進一步貫徹落實《母嬰保健法》,使孕產期保健服務模式逐漸從原有的以技術服務和疾病管理為重點,轉變為以預防為主和健康管理為中心,充分體現了健康管理和人性化服務的要求。定義(第2條)

:孕產期保健是指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為準備妊娠至產后42天的婦女及胎嬰兒提供全程系列的醫療保健服務。行政部門職責(第3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孕產期保健工作的監督管理。依法服務(第4條):強調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作為孕產期保健工作網絡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本辦法的相關規定開展孕產期保健服務工作。一、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5章21條一、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建立監測信息系統(第5條)制訂相關的工作規范和技術指南,建立孕產期保健工作信息系統,進行監督管理。行政部門職責(第6條):★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定期對轄區的孕產期保健工作進行督導、考核;★完善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和孕產婦危重癥急救網絡;確定承擔孕產婦危重癥搶救工作的醫療保健機構;

確保轄區至少有一所承擔搶救任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組建孕產期保健技術指導組,負責孕產期保健的技術管理工作,開展孕產婦死亡、圍產兒死亡評審工作。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建立監測信息系統(第5條)制訂相關的工作規范和技術指南,建立婦幼保健機構職責(第7條)受轄區衛生行政部門委托,負責孕產期保健技術管理的具體組織和信息處理工作,包括以下內容:★組織開展對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的孕產期保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及質量控制評價;★組織開展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具體實施孕產婦死亡、圍產兒死亡評審工作,有條件的可開展孕產婦危重癥評審工作;★負責信息資料的收集、分析和上報。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婦幼保健機構職責(第7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醫療保健機構職責(第8條)●依法取得資質開展診療;

●按照相關診療指南、技術規范提供技術服務;

●按要求配合孕產婦、圍產兒死亡評審工作;

●定期收集/報送孕產期保健信息。縣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應當根據本機構的服務能力和范圍,開展危重癥孕產婦的搶救工作。鄉鎮(街道)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還應當承擔宣傳動員孕產婦接受產前檢查和住院分娩,進行產后訪視等孕產期保健服務工作。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醫療保健機構職責(第8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三級醫療保健機構二級醫療婦幼保健機構一級基層醫療保健組織與相對應的行政區域建立急危重癥孕產婦雙向協作關系轄區急危重癥孕產婦搶救中心產科醫院:篩查母嬰危險因素社康中心:宣傳動員產后訪視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三級醫療保健機構二級醫療婦幼保健機構一級基層醫療保健組織與相孕產期保健定義(第9條)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及產褥期各階段的系統保健。孕前保健(第10條)

●開展時間:計劃受孕前6個月●健康教育與咨詢●服務內容:●孕前醫學檢查——

●健康狀況評估

●健康指導

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專項檢查孕產期保健定義(第9條)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及產褥期各階段孕期保健(第11條)

服務內容:

▲建立孕產期保健冊(卡);

▲提供產前檢查、篩查危險因素;

▲診治妊娠合并癥和并發癥;

▲提供心理、營養和衛生指導。●孕檢次數:

▲至少應提供5次孕期檢查,至少孕早期1次、孕晚期2次;

▲發現異常者應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產前檢查次數與其他相應服務內容及產科技術要求相匹配●服務要求:

▲根據不同妊娠時期確定各期保健重點;

▲對高危孕婦進行專案管理;

▲密切觀察并及時處理危險因素。

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孕期保健(第11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分娩期保健(第12條)●服務內容:

▲對產婦和胎兒進行全產程監護;▲安全助產;▲新生兒進行評估及處理。●服務要求:1、全面了解和動態評估產婦的健康情況及產科情況;2、嚴密觀察產程進展,正確繪制產程圖,盡早發現產程異常,及時診治或轉診;3、鼓勵陰道分娩,在具備醫學指征的情況下實施剖宮產;4、規范應用助產技術,正確使用縮宮素;5、加強分娩室的規范管理,嚴格無菌操作,預防和控制醫源性感染;6、分娩后產婦需在分娩室內觀察2小時,預防產后出血;7、預防新生兒窒息,對窒息新生兒及時進行復蘇;8、對新生兒進行全面體檢和評估,做好出生缺陷診斷與報告;9、按照規定對新生兒進行預防接種。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分娩期保健(第12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

非住院分娩(第13條)

*提倡住院分娩;*因地理環境等因素不能住院分娩;

*派具有執業資質的醫務人員進行家庭接生;

*依法取得家庭接生員資質人員實施家庭接生。

*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與當地醫療保健機構聯系并進行轉診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非住院分娩(第13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產褥期保健(第14條)●

服務內容:應當提供。

*對產婦及新生兒進行健康評估;

*開展母乳喂養、產后營養、心理、衛生及避孕指導;

*新生兒進行預防接種和新生兒疾病篩查等。●產后訪視次數與時間:

*正常分娩的產婦及新生兒至少住院觀察24小時;

*產后3-7天及28天進行家庭訪視;

*產后42天進行母嬰健康檢查;

*高危產婦及新生兒應當酌情增加訪視次數。(之前:產婦出院3天內、產后14天及28天分別進行二次家庭訪視)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產褥期保健(第14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醫療保健機構建立保障服務質量的自查制度定期接受質量檢查

婦幼保健機構定期組織檢查提出改進建議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標準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監督管理(第15-19條)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醫療保健機構婦幼保健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標準監督管理(第15

孕產期保健是指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為準備妊娠至產后42天的婦女及胎嬰兒提供全程系列的醫療保健服務。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二、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第一部分工作職責第二部分孕產期保健服務第三部分質量控制第四部分信息管理附件:1.家庭接生基本要求

2.孕產期保健工作評價指標孕產期保健是指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為準備妊娠至產衛生行政部門職責:1、制訂工作規范實施細則,組織實施。2、建立健全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體系和高危孕產婦轉診、會診網絡,實行統一管理。3、建立技術指導組,負責專業人員的培訓。4、建立孕產期保健信息系統,監督管理孕產期保健信息的收集、上報工作。5、組織管理孕產婦死亡、圍產兒死亡評審工作。6、組織制訂孕產期保健工作質量評價標準及相關制度,定期進行質量檢查與評價。7、協調衛生監督機構,依法對醫療保健機構提供的孕產期保健服務進行監督,處罰違法行為。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一)工作職責衛生行政部門職責: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一)工作職責婦幼保健機構職責1.受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組織技術指導組對轄區孕產期保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與評價。同時,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和上級婦幼保健機構的指導。2.協助制訂本轄區孕產期保健工作相關規章制度。3.負責孕產婦、圍產兒死亡及出生缺陷進行監測、報告、分析,對監測數據進行質量控制;開展孕產婦、圍產兒死亡評審;有條件的可開展孕產婦危重癥評審工作。4.開展業務培訓,推廣適宜技術,組織對專業人員的考核。5.負責指導和開展孕產期健康教育工作,制訂健康教育計劃,開發適宜健康教育材料。6.做好轄區內孕產期保健相關信息的收集、核實、質控、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定期總結本轄區孕產期保健工作情況,上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及上級婦幼保健機構,并向轄區內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反饋。7.提供與本級職責和能力相適應的孕產期保健服務。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婦幼保健機構職責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醫療保健機構職責

1.遵照孕產期保健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診療指南、技術規范,提供系統保健服務。2.按照規定向轄區婦幼保健機構報告孕產期保健服務、孕產婦死亡和圍產兒死亡、出生缺陷等情況,按照要求填報有關報表。3.嚴格執行孕產婦死亡和圍產兒死亡評審制度,按照規定提供死亡孕產婦和圍產兒的相關資料。4.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管理、指導和監督。

區級以上機構成立產科急救小組,承擔轄區危重孕產婦的搶救工作。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定期召開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工作例會專業培訓技術指導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醫療保健機構職責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職責

1.負責轄區孕產婦健康教育動員督促懷孕婦女于孕12周前到醫院建卡;定期接受產前檢查;住院分娩及產后42天健康檢查;協助進行高危孕產婦管理;做好產后訪視。2.負責收集數據,定期上報(婦女妊娠、嬰兒出生、孕產婦死亡、圍產兒死亡、新生兒死亡及出生缺陷)3.按時參加婦幼保健工作例會和專業培訓。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職責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691、孕前保健

準備妊娠的夫婦提供

●健康教育與咨詢

●孕前醫學檢查

●健康狀況評估

●健康指導

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體格檢查輔助檢查專項檢查

發現四類疾病:*嚴重遺傳性疾病--地貧;*可能引起胎兒感染的傳染病及性傳播疾病--乙肝、結核病;弓形體、風疹病毒、巨細胞病毒、單純皰疹病毒、梅毒螺旋體、艾滋病病毒等感染;*精神疾病;*其他影響妊娠的疾病-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甲狀腺疾病(二)孕產期保健服務1、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體格檢查發現四類疾病:(二2、孕期保健服務內容:■健康教育與咨詢指導

■全身體格檢查

■產科檢查

■輔助檢查基本檢查項目-基本的、必要的建議檢查項目-選擇的、特殊的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2、孕期保健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檢查次數:孕期應當至少檢查5次。

其中:■孕早期至少進行1次。■孕中期至少2次,建議孕16-20周各進行1次。孕21-24周

■孕晚期至少2次,其中至少在孕36周后進行1次。

■發現異常者應當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初診內容。

■確定妊娠和孕周,保健卡,納入系統管理。■詢問病史。■全身體格檢查。■專科檢查孕早期-盆腔檢查。孕中/晚期-陰道檢查、產科檢查。■輔助檢查基本檢查項目:血、尿常規、血型、陰道分泌物、肝、腎功能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艾滋血清學檢測

建議檢查項目:■

血糖測定、宮頸脫落細胞學檢查、沙眼衣原體及淋球菌檢測、心電圖等。■根據病情需要適當增加輔助檢查項目。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初診內容。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復診內容。

■詢問孕期健康狀況,查閱孕期檢查記錄及檢查結果。■進行體格檢查、產科檢查。■血、尿常規檢查,根據病情需要增加輔助檢查項目。■進行相應時期的孕期保健。確定保健重點。

■根據妊娠不同時期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合并癥、并發癥及胎兒發育等情況,確定孕期各階段保健重點。

早孕期--篩查不適合妊娠的疾病,提供保護胚胎及預防出生缺陷的指導孕中期--進行產前診斷和提供營養指導孕晚期--篩查并處理妊娠合并癥與并發癥,監測胎兒生長發育及宮內安危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復診內容。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早期】(妊娠12+6周前)

▲按照初診要求進行問診和檢查。▲進行保健指導:孕期檢查重要性;營養心理衛生和避免致畸因素指導;告知出生缺陷篩查意義和最佳時間。▲篩查孕期危險因素,發現高危孕婦,進行專案管理。對有合并癥、并發癥的孕婦及時診治或轉診,必要時請專科醫生會診,評估是否適于繼續妊娠。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早期】(妊娠12+6周前)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中期】(妊娠13-27+6周)

▲按照初診或復診要求進行相應檢查。

▲了解胎動出現時間,繪制妊娠圖。▲篩查胎兒畸形,對需要做產前診斷的孕婦應當及時轉到具有產前診斷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檢查。

▲特殊輔助檢查。基本檢查項目:妊娠16-24周超聲篩查胎兒畸形。建議檢查項目:妊娠16-20周知情選擇進行唐氏綜合癥篩查妊娠24-28周進行妊娠期糖尿病篩查。

▲進行保健指導。

▲篩查危險因素。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中期】(妊娠13-27+6周)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晚期】(妊娠28周及以后)▲按照初診或復診要求進行相應檢查。▲繼續繪制妊娠圖。妊娠36周前后估計胎兒體重,進行骨盆測量,預測分娩方式,指導其選擇分娩醫療保健機構。▲特殊輔助檢查。基本檢查項目:進行一次肝、腎功能復查。建議檢查項目:妊娠36周后進行胎監及超聲檢查等。▲進行保健指導。▲篩查危險因素。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孕晚期】(妊娠28周及以后)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3、分娩期保健原則:對孕產婦的健康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和動態評估,加強對孕產婦與胎兒的全產程監護,積極預防和處理分娩期并發癥,及時診治妊娠合并癥。(1)全面了解孕產婦情況。

■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產科檢查。■血、尿常規、凝血功能檢查。完善血型、肝腎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學檢測根據病情需要適當增加其他檢查項目。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3、分娩期保健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

快速評估孕婦健康、胎兒生長發育及宮內安危情況;篩查有無妊娠合并癥與并發癥及胎兒宮內窘迫;綜合判斷是否存在影響陰道分娩的因素;根據職責及服務能力,判斷能否承擔相應處理與搶救,決定是否轉診。■及早識別和診治妊娠合并癥及并發癥;加強對高危產婦的監護;密切監護產婦生命體征;及時診治妊娠合并癥;必要時轉診或會診。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快速評估孕婦健康、胎兒生長發育及宮內安危情況;(2)進行保健指導。

▲提供全程生理及心理支持、陪伴分娩等人性化服務。

▲鼓勵陰道分娩,減少不必要的人為干預。(3)對孕產婦和胎嬰兒進行全產程監護。

※及時識別和處理難產--正確繪制和應用產程圖;嚴格掌握縮宮素應用指征;嚴格限制非醫學指征的剖宮產術。

※積極預防產后出血--準確測量出血量;分娩室內觀察2小時;仔細檢查胎盤、產道;嚴密觀察子宮收縮情況。

※積極預防產褥感染--嚴格無菌操作,合理應用抗生素。

※積極預防新生兒窒息--熟練掌握新生兒窒息復蘇技術。

※積極預防產道裂傷和新生兒產傷。

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2)進行保健指導。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家庭接生

——鼓勵住院分娩。對交通不便的邊遠、少數民族地區無住院分娩條件的地區,按照要求實施家庭接生。【人員要求】

資質:■由醫療保健機構派出的具有執業資質的醫務人員;

■依法取得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的接生員實施。

技能:■

具有正確判斷產程進展情況和識別高危因素的能力;

■掌握正常助產操作、新生兒初步復蘇及轉診前處理等技能

管理:■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遵守相關規范、要求。附件1家庭接生附件1【家庭接生人員職責】:※對無高危因素的孕產婦嚴格執行助產技術規程,實施消毒接生。※及時識別高危因素,對出現高危因素的孕產婦及時報告和轉運。※提供孕產期保健和住院分娩等相關知識的健康教育。※督促孕產婦住院分娩,動員有特殊情況者提前住院待產。※必須做到接生有登記,用藥有處方,收費有單據,準確及時填寫孕產期保健手冊中的孕期保健、分娩及產后訪視信息。※協助做好轄區內的產后訪視。※協助做好轄區內婦幼保健相關信息的收集及上報工作。附件1附件1【家庭接生基本條件】▲選擇通風良好、溫度適宜、光線充足、清潔衛生的房間作為分娩場所。▲應備體溫表、血壓計、聽診器、胎心聽診器(聽筒)、骨盆測量器、皮尺、氧氣袋、注射器、輸液器、導尿管、棉棒、毛刷、消毒產包、必需藥品及碘制劑、酒精等消毒液。▲使用消毒產包,一人一包一消毒。▲應備藥品:縮宮素、米索前列醇、可拉明、腎上腺素、25%硫酸鎂、地西泮(安定)、10%葡萄糖酸鈣、慶大霉素、甲硝唑、林格氏液、生理鹽水、四環素眼藥膏。▲其他必備的物品:手巾、肥皂、臉盆、防水布等附件1【家庭接生基本條件】附件1【產包】消毒:■由鄉鎮衛生院消毒提供;

■按照消毒常規自行消毒的產包;

■保證使用的產包在消毒有效期內。規格:大產單1個大孔巾1個褲腿1對接生巾3~4塊隔離衣1件外包皮1個紗布5~7塊臍帶卷2個臍敷料1塊、橡皮手套、口罩、帽子彎盤(碗)2個集血器血管鉗2把剪刀1把、吸痰管1根、導尿管1-2根、持針器、圓針、皮針、腸線、絲線等器械類敷料類附件1【產包】大產單1個彎盤(碗)2個器械類敷料類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前

1、詢問病史:了解本次妊娠、既往疾病史及生育史。2、體格檢查:測血壓、脈搏、體溫、呼吸,聽心肺。

3、產科檢查:宮高、腹圍、胎心,檢查胎位與胎先露入盆情況,估計胎兒體重,進行骨盆外測量。進行陰道檢查了解宮口開大、胎先露下降、胎方位及骨盆內徑等情況。

4、評估危險因素:

■產婦危險因素:有無妊娠合并癥及并發癥,有無不良妊娠史、骨盆異常等。

■胎兒危險因素:有無胎心異常、胎兒過大、雙胎、胎位異常等。

■產程進展情況。

■是否有需要轉診的異常情況。

【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前1、詢問病史:了解本次妊娠、既【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時

1.嚴密觀察并記錄產婦、胎兒情況,以及產程進展情況。胎兒娩出前禁用宮縮劑(如縮宮素、米索前列醇等)。2.嚴格無菌操作防止感染。做到“四消毒”接生者的手和手臂產包產婦外陰新生兒臍帶3.應當正確助產,防止軟產道損傷、新生兒產傷。4.胎兒娩出后應當立即采用集血器開始收集和測量出血量,及時應用宮縮劑防止產后出血。5.胎兒娩出后立即評估新生兒有無窒息。6.正確助娩胎盤,檢查胎盤胎膜是否完整,及時發現胎盤胎膜殘留。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時1.嚴密觀察并記錄產婦、胎兒情【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后

1.產后觀察2-4小時,如無異常方可離去。2.監測產婦血壓,觀察其子宮收縮等情況。脈搏陰道出血膀胱充盈3.監測新生兒呼吸,觀察其皮膚顏色及時發現異常。心率一般情況

4.認真記錄分娩過程。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接生后1.產后觀察2-4小時,如無異轉診1.需要轉診的情況。

●既往患有心、肝、腎、內分泌等疾病,有異常妊娠或分娩史者。●此次妊娠發生:妊高癥、羊水過多/過少、妊娠過期、胎盤早剝、前置胎盤、多胎妊娠、胎位不正、骨盆明顯狹窄或畸形等。●產程中出現產程延長、產程停滯、胎心異常等。●產后陰道出血大于200毫升并仍有繼續出血傾向;有胎盤滯留、胎盤殘留、軟產道嚴重裂傷等情況。●生命體征有明顯改變(心率≥收縮壓)。●新生兒窒息初步復蘇無效。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轉診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轉診2.轉診前處理。●利用急診急救轉診網絡,及時和本地醫療保健機構聯系,爭取轉診與會診時間。●根據不同情況,在轉診前給予必要處理與搶救,并攜帶相應物品(血壓計、聽診器、產包、氧氣袋等)與藥品(縮宮素、硫酸鎂、擴容劑等)3.轉診注意事項。

●接生人員應當護送孕產婦轉診。●在轉送途中,應當做好病情評估、監測與記錄。密切監測孕產婦的生命體征、產程及胎嬰兒情況、治療及用藥情況,根據病情給予適當處理和治療,并作好相關記錄。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轉診附件1【家庭接生服務要求】4、產褥期保健【住院期間保健】

產婦保健。正常分娩的產婦至少住院觀察24小時,及時發現產后出血。加強對孕產期合并癥和并發癥的產后病情監測。創造良好的休養環境,加強營養、心理及衛生指導。做好嬰兒喂養及營養指導,提供母乳喂養的條件出院時進行全面健康評估,有合并癥及并發癥,轉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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