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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教育學補充內容一、相關教育法律實施的時間: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1995年頒布,9月1日起開始實施,2009年修訂。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1986年4月頒布,7.1實施;

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2006年9月1日實施。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1993頒布。1994年1.1實施4、《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1991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06年重新修訂。5、《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6、民辦教育促進法由2002年12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7、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1989年。8、2012年4月國務院公布《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據條例,高中學生上下學不納入校車服務范圍,幼兒入園也以保障幼兒就近入園和由家長接送為原則。以下是條例全文:第十七條

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應當配備統一的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第二十條

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第三十五條

載有學生的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60公里。

第三十九條

隨車照管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學生上下車時,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二)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飲酒、醉酒后駕駛,或者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三)清點乘車學生人數,幫助、指導學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帶,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啟動校車;(四)制止學生在校車行駛過程中離開座位等危險行為;(五)核實學生下車人數,確認乘車學生已經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第四十條

校車的副駕駛座位不得安排學生乘坐。二、各種教育思想及代表人物

1、馬卡連柯

蘇聯教育家馬卡連柯是集體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教育詩篇》、《塔上旗》、《父母必讀》等。他提出了尊重與要求相結合原則、平行教育影響原則、前景教育原則等教育原則。

2、蘇霍姆林斯基

蘇霍姆林斯基是“個性全面和諧發展”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教育著作有《帕夫雷什中學》、《給教師的一百條建議》、《把整個心靈獻給孩子》等。他從馬克思主義關于人的全面發展理論出發,創造性地將“全面發展”、“和諧發展”、“個性發展”融合在一起,提出“個性全面和諧發展”教育思想,并將其作為學校教育的理想和目標。

3、皮亞杰瑞士心理學家、日內瓦學派的創始人。他認為,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兒童智力的發展。

4、布魯納布魯納是美國心理學家和教育家,結構主義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

5、霍華德.加德納世界著名教育心理學家,最為人知的成就是“多元智能理論”,被譽為“多元智能理論”之父。加德納認為,支撐多元智能理論的是個體身上相對獨立存在著的、與特定的認知領域和知識領域相聯系的八種智能:語言智能、節奏智能、數理智能、空間智能、動覺智能、自省智能、交流智能和自然觀察智能。

6、

贊可夫:《教育與發展》,提出發展性教學理論。7、布魯姆:《教育目標分類學》,把教學目標分為:認知、情感、動作技能三大領域。

8、終身學習的理念是英國成人教育家耶克斯利提出,代表人物保羅.朗格朗9、波斯納:經驗+反思=成長三、我國現當代教育家及其教育思想1、陶行知

陶行知,人民教育家,他畢生致力于教育和社會改革事業,留下大量著述,匯編為《陶行知全集》等。他系統地提出了生活教育理論的基本觀點:“生活即教育,社會即學校”,“教學做合一”等。2、蔡元培

蔡元培,近代資產階級民主主義革命家、教育家。其著述匯編為《蔡元培全集》等。他提出了“五育”(軍國民教育、實利主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觀教育、美感教育)并舉的教育方針和“尚自然”、“展個性”的兒童教育主張。3、陳鶴琴

陳鶴琴,我國現代幼兒教育事業的開拓者,著名的兒童教育家。主要教育著作有《兒童心理之研究》、《兒童心理學》、《家庭教育》、《活教育的教學原則》等。他提出”活教育”的思想體系,包括三大綱領,目的論、課程論、方法論。4、葉圣陶

葉圣陶,我國著名的作家、教育家。代表作有《葉圣陶語文教育論集》。關于教育的目的,他主張教育與育人緊密結合,教育是人類獲得生存資料和經營生活的一種工具,教育應該有助于幫助學生認識自己、革新自己、成就自己。他認為“好的先生不是教書,不是教學生,乃是教學生學”,“教育就是培養習慣”。

四、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

一、觀察法

觀察法是研究者依據一定的目的和計劃,在自然條件下,對研究對象進行系統的連續的觀察,并做出準確、具體和詳盡的記錄,從而獲取經驗事實的研究方法。觀察法是教育科學研究中使用廣泛的基本的研究方法。

二、調查法

研究者通過問卷、訪談等方式,有目的、有計劃地搜集研究對象的有關資料,對取得的第一手資料進行整理和分析,從而揭示事物本質和規律,尋求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案的研究方法。

三、實驗法

實驗法是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合理地控制或創設一定的條件,人為地影響研究對象.從而驗證假設,探討條件和教育對象之間的因果關系的研究方法。

(1)單組實驗法(2)等組實驗法(3)循環實驗法

四、文獻法

文獻法是指通過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圖書、作業、作品、試卷等,全面、準確地掌握所要研究課題的研究情況,從而獲得對所研究事物的新的認識的一種方法。它也是教育研究常用的方法,可以作為一種單獨方法使用,但更多的是和其他方法結合運用。引用文獻法的步驟(1)搜集(2)鑒別(3)分析

五、比較法

比較法是一種根據一定標準,對同類事物在不同情況下的不同表現進行比較研究,找出被比較對象的異同,以獲得新認識的方法。

(1)橫向比較(2)縱向比較六、個案研究法

是將一個具體單位作為案例,對它的若干現象、特征和過程作全面、深入、長時間的調查研究,摸清它的來龍去脈的研究方法。

七、歷史研究法

歷史研究法是運用歷史資料,按照歷史發展的順序對過去事件進行研究的方法。亦稱縱向研究法,是比較研究法的一種形式。

八、行動研究法

行動研究是指在自然、真實的教育環境中,教育實際工作者按照一定的操作程序,綜合運用多種研究方法與技術,以解決教育實際問題為首要目標的一種研究模式

四、課程理論的主要流派

一、學科中心論

學科中心課程理論是最早出現、影響最廣的課程理論。夸美紐斯、赫爾巴特、斯賓塞和布魯納、巴格萊等是學科中心課程理論的代表人物,要素主義、結構主義是其代表理論。

這派理論的基本觀點是主張教學內容應以學科為中心,與不同學科對應設置課程,通過分科教學,使學生掌握各科教學的基本知識、技能、思想方法,從而形成學生的知識結構。這些主張對學校課程設置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因而至今仍是學校課程設置的主要依據。

二、活動中心論

活動中心課程又叫兒童中心課程或經驗課程,代表人物是美國的杜威及其學生克伯屈,羅杰斯也是其代表人物。

活動中心課程夸大了兒童的個人經驗,影響了系統的知識學習,忽視了知識本身的邏輯順序,只能使學生學到一些片段、零碎的知識,最終導致教學質量的降低。此外,活動中心課程不指定具體明確的課程標準和教科書,活動的教材根據兒童的興趣和需要而定,因此活動課程往往帶有隨意性和狹隘性。

三、社會中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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