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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糖皮質激素臨床使用和管理辦法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藥學部糖皮質激素臨床使用和管理辦法簡介化學結構藥理作用臨床使用管理辦法簡介簡介糖皮質激素(Glucocorticoid),又名“腎上腺皮質激素”,是由腎上腺皮質分泌的一類甾體激素,也可由化學方法人工合成。由于可用于一般的抗生素或消炎藥所不及的病癥,如SARS、敗血癥等,具有調節糖、脂肪、和蛋白質的生物合成和代謝的作用,還具有抗炎作用,稱其為“糖皮質激素”是因為其調節糖類代謝的活性最早為人們所認識。簡介

目前糖皮質激素這個概念不僅包括具有上述特征和活性的內源性物質,還包括很多經過結構優化的具有類似結構和活性的人工合成藥物,目前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是臨床應用較多的一類藥物。目前糖皮質激素這個概念不僅包括具有上述特化學結構

糖皮質激素的基本結構特征包括腎上腺皮質激素所具有的C3的羰基、Δ4和17β酮醇側鏈以及糖皮質激素獨有的17α-OH和11β-OH。

化學結構藥理作用

1、抗炎作用

2、免疫抑制作用

3、抗休克作用

4、抗毒作用

5、其他作用藥理作用

大劑量或高濃度時產生如下藥理作用作用。

1、抗炎作用:GCS有快速、強大而非特異性的抗炎作用。對各種炎癥均有效。在炎癥初期,GCS抑制毛細血管擴張,減輕滲出和水腫,又抑制白血細胞的浸潤和吞噬,而減輕炎癥癥狀。在炎癥后期,抑制毛細血管和纖維母細胞的增生,延緩肉芽組織的生成。而減輕疤痕和粘連等炎癥后遺癥。大劑量或高濃度時產生如下藥理作用作

2、免疫抑制作用

GCS抑制巨噬細胞對抗原的吞噬和處理;促進淋巴細胞的破壞和解體,促其移出血管而減少循環中淋巴細胞數量;小劑量時主要抑制細胞免疫;大劑量時抑制漿細胞和抗體生成而抑制體液免疫功能。

2、免疫抑制作用但須注意,糖皮質激素在抑制炎癥、減輕癥狀的同時,也降低了機體的防御功能,必須同時應用足量有效的抗菌藥物,以防炎癥擴散和原有病情惡化。但須注意,糖皮質激素在抑制炎癥、減輕癥狀

3、抗休克作用:

1)抑制某些炎癥因子的產生,減輕全身炎癥反應及組織損傷。

2)穩定溶酶體膜,減少心肌抑制因子(MDF)的生成,加強心肌收縮力。

3)抗毒作用,GCS本身為應激激素,可大大提高機體對細菌內毒素的耐受能力,而保護機體渡過危險期而贏得搶救時間。但對細菌外毒素無效。3、抗休克作用:

4)解熱作用:GCS可直接抑制體溫調節中樞,降低其對致熱原的敏感性,又能穩定溶酶體膜而減少內熱原的釋放,而對嚴重感染,如敗血癥、腦膜炎等具有良好退熱和改善癥狀作用。

5)降低血管對某些縮血管活性物質的敏感性,使微循環血流動力學恢復正常,改善休克。4)解熱作用:GCS可直接抑制體溫調節中

4、抗毒作用糖皮質激素能提高機體對細菌內毒素的耐受性,即有良好的退熱作用,又有明顯的緩解毒血癥的作用。但不能中和內毒素,也不能破壞內毒素,對外毒素亦無作用。4、抗毒作用

5、其它作用

1)與造血系統:GCS刺激骨髓造血功能。使紅細胞、Hb、血小板增多,能使中性白細胞數量增多,但卻抑制其功能。使單核,嗜酸性和嗜堿性細胞減少。對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者。可使淋巴組織萎縮。減少淋巴細胞數。但對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者。則促進淋巴組織增生而增加淋巴細胞數。5、其它作用2)CNS:GCS興奮CNS。出現興奮、激動、失眠、欣快等,可誘發精神病和癲癇。3)消化系統:GCS促進胃酸和胃蛋白酶的分泌,抑制黏液的分泌,可誘發或加重潰瘍病。4)骨骼:長期大量應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可引起骨質疏松。5)影響激素水平,特別是生長激素水平2)CNS:GCS興奮CNS。出現興奮、激動、失眠、欣快等臨床應用

1、替代療法

用于急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垂體前葉功能減退和腎上腺次全切除術后的補充替代療法。臨床應用2、嚴重急性感染或炎癥1)嚴重急性感染,對細菌性嚴重急性感染在應用足量有效抗菌藥物的同時。配伍GCS,利用其抗炎、抗毒作用,可緩解癥狀,幫助病人度過危險期。對病毒性感染,一般不用GCS,水痘和帶狀皰疹患者用后可加劇。但對重度肝炎、腮腺炎、麻疹和乙腦患者用后可緩解癥狀。2)防止炎癥后遺癥、對腦膜炎、心包炎、關節炎及燒傷等。用GCS后可減輕疤痕與粘連、減輕炎癥后遺癥。對虹膜炎、角膜炎、視網膜炎、除上述作用外,尚可產生消炎止痛作用。2、嚴重急性感染或炎癥

3、呼吸疾病支氣管哮喘是由單純氣道平滑肌功能性過度痙攣深化為種氣道慢性炎癥性疾病的理論。此種炎癥是由多種炎性細胞如肥細胞、嗜酸粒細胞、T淋巴細胞參與的。3、呼吸疾病4、自身免疫性和過敏性疾病1)自身免疫性疾病:GCS對風濕熱,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等多種自身免疫病均可緩解癥狀。對器官移植術后應用,可抑制排斥反應。2)

過敏性疾病:GCS對蕁麻疹、枯草熱、過敏性鼻炎等過敏性疾病均可緩解癥狀。但不能根治。4、自身免疫性和過敏性疾病

5、治療休克:對感染中毒性休克效果最好。其次為過敏性休克,對心原性休克和低血容量性休克也有效。

6、血液系統疾病:對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療效較好。對再障、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癥、過敏性紫癜等也能明顯緩解,但需長期大劑量用藥。5、治療休克:

7、

皮膚病:對牛皮癬、濕疹、接觸性皮炎,可局部外用,但對天皰瘡和剝脫性皮炎等嚴重皮膚病則需全身給藥。

8、

惡性腫瘤:惡性淋巴瘤、晚期乳腺癌、前列癌等均有效。7、

皮膚病:氫化可的松1、藥理學:

生理劑量可影響機體各種物質代謝過程,參與調解糖、蛋白質、脂肪、核酸等代謝,并有一定的鹽皮質激素樣作用,能夠保鈉排鉀。藥理劑量還具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素和抗休克作用。氫化可的松

氫化可的松可自消化道迅速吸收,也可經皮膚吸收,尤其在皮膚破損處吸收更快。口服吸收后血中99%與血漿蛋白結合,作用可持續1.25-1.5日,生物半衰期約為100分鐘。2、適應癥:主要用于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及垂體功能減退癥的替代治療,也可用于炎癥性和過敏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器官移植排斥反應、抗休克及危重病例的搶救等。氫化可的松可自消化道迅速吸收,也可經皮膚吸收,3、不良反應:不良反應與療程、劑量、用藥種類、用法及給藥途徑等密切相關。在生理劑量替代治療時無明顯不良反應,大劑量或長期應用,可以起醫源性庫欣綜合征。其它常見不良反應有:代謝紊亂、下肢水腫、創口愈合不良、月經紊亂、骨質疏松、股骨頭缺血性壞死、肌無力、肌萎縮、消化性潰瘍或腸穿孔、胰腺炎等,使用本品還可并發或加重感染。

3、不良反應:4、注意事項:

1)兒童用藥:給藥劑量應按年齡和體重、疾病的嚴重程度、患兒對治療的反應而定,對于有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患兒,用量應根據體表面積而定,若按體重而定則易發生過量。本藥可抑制患兒的生長和發育,長期使用本品及其他糖皮質激素應十分慎重。4、注意事項:

2)老年患者:使用糖皮質激素易發生高血壓和骨質疏松,更年期后的女性發生骨質疏松的可能性更大。3)孕婦:糖皮質激素可透過胎盤,藥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可增加胎盤功能不全、新生兒體重減輕或死胎的發生率。妊娠安全性分級為D級。

2)老年患者:使用糖皮質激素易發生高血壓和骨

4)哺乳期婦女:糖皮質激素可由乳汁分泌,對嬰兒造成影響,若接受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治療則不應哺乳。4)哺乳期婦女:糖皮質激素可由乳汁分泌,對嬰5、藥物相互作用:本品與氨茶堿、強心苷、抗膽堿藥、異丙腎上腺素合用可增強后者作用;與抗凝藥、神經肌肉組織藥、異煙肼、美西律合用可降低后者作用。維生素E、維生素K、非甾體類抗炎藥可增加本品抗炎作用。

甲狀腺激素、麻黃堿、利福平、苯妥英鈉、苯巴比妥可加快本品體內代謝,降低藥效。5、藥物相互作用:潑尼松1、藥理學潑尼松為中效糖皮質激素,抗炎作用及對糖代謝的影響較強,對水鹽代謝影響較小,需在肝內轉化為潑尼松龍后才有藥理活性。2、適應癥主要用于過敏性與自身免疫性炎癥性疾病。潑尼松3、不良反應本藥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抑制作用較強,水鈉潴留作用較可的松相對較弱,一般不引起電解質紊亂或水腫等不良反應,其余不良反應同其他糖皮質激素。4、注意事項妊娠安全性分級B級,其余同其他糖皮質激素。

3、不良反應地塞米松

屬長效糖皮質激素,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功能的抑制較強,一般不用于兒童或需長期使用激素者;其抗炎、抗過敏作用比潑尼松更為顯著,其水鈉潴留作用及促進排鉀作用很輕微。因其潴鈉作用較弱,故一般不用作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替代治療。地塞米松類別藥物糖代謝(比值)水鹽代謝(比值)抗炎作用(比值)等效劑量(mg)半衰期(分)作用持續時間(小時)一次口服常用量(mg)短效氫化可的松11120908-1210-20可的松0.80.80.825908-1212.5-25中效潑尼松3.50.63.55>20012-362.5-10潑尼松龍4.00.64.05>20012-362.5-10甲潑尼龍5.00.55.04>20012-362.0-8曲安奈德5.005.04>20012-362.0-8長效地塞米松300300.75>30036-540.75-1.5倍他米松30-50025.350.60>30036-540.6-1.2外用氟氫可的松1275124>200氟輕松17強404>200常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比較類別藥物糖代謝水鹽代謝抗炎作用等效劑量半衰期作用持續一次管理辦法

為規范糖皮質激素的臨床應用,避免或減少不良反應,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提高療效及降低醫藥費用,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于《糖皮質激素類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管理辦法一、組織領導

(一)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開展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臨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

(二)醫務科定期組織對糖皮質激素的臨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糖皮質激素使用情況調查分析,醫師、藥師與護理人員糖皮質激素知識調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一、組織領導

二,糖皮質激素治療性應用的基本原則

糖皮質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應用涉及臨床多個專科。應用糖皮質激素要非常謹慎。正確、合理應用糖皮質激素是提高其療效、減少不良反應的關鍵。二,糖皮質激素治療性應用的基本原則

其正確、合理應用主要取決于以下兩方面:一是治療適應證掌握是否準確;二是品種及給藥方案選用是否正確、合理。

其正確、合理應用主要取決于以下兩方面:

1、嚴格掌握糖皮質激素治療的適應證

糖皮質激素是一類臨床適應證尤其是相對適應證較廣的藥物,但是,臨床應用存在未嚴格按照適應證給藥,如單純以退熱和止痛為目的使用糖皮質激素,特別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熱和止痛為目的使用。糖皮質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藥理作用,但并不適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療如慢性淋巴細胞浸潤性甲狀腺炎(橋本病)、1型糖尿病、尋常型銀屑病等。1、嚴格掌握糖皮質激素治療的適應證

2、合理制訂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

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應綜合患者病情及藥物特點制訂,治療方案包括選用品種、劑量、療程和給藥途徑等。2、合理制訂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

(1)品種選擇:各種糖皮質激素的藥效學和人體藥代動力學(吸收、分布代謝和排出過程)特點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臨床適應證,應根據不同疾病和各種糖皮質激素的特點正確選用糖皮質激素品種。

(2)給藥劑量:生理劑量和藥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應按不同治療目的選擇劑量。

(1)品種選擇:各種糖皮質激素的藥效學和人體藥代動力學(吸

3)療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質激素療程不同,一般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①沖擊治療:療程多小于5天。適用于危重癥病人的搶救,如暴發型感染、過敏性休克、嚴重哮喘持續狀態、過敏性喉頭水腫、狼瘡性腦病、重癥大皰性皮膚病、重癥藥疹、急進性腎炎等。沖擊治療須配合其他有效治療措施,可迅速停藥,若無效大部分情況下不可在短時間內重復沖擊治療。3)療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質激素療程不同,一般可分為以下②短程治療:療程小于1個月,包括應激性治療。適用于感染或變態反應類疾病,如結核性腦膜炎及胸膜炎、剝脫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應等。短程治療須配合其他有效治療措施,停藥時需逐漸減量至停藥。

②短程治療:療程小于1個月,包括應激性治療。適用于感染或

③)中程治療:療程3個月以內。適用于病程較長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風濕熱等。生效后減至維持劑量,停藥時需要逐漸遞減

。③)中程治療:療程3個月以內。適用于病程較長且多器官受

④長程治療:療程大于3個月。適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應的預防和治療及反復發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溶血性貧血、系統性血管炎、結節病、大皰性皮膚病等。維持治療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給藥,停藥前亦應逐步過渡到隔日療法后逐漸停藥。

④長程治療:療程大于3個月。適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應的

⑤終身替代治療:適用于原發性或繼發性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并于各種應激情況下適當增加劑量。

⑥給藥途徑:包括口服、肌內注射、靜脈注射或靜脈滴注等全身用藥,以及吸入、局部注射、點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藥。

⑤終身替代治療:適用于原發性或繼發性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

3、重視疾病的綜合治療

在許多情況下,糖皮質激素治療僅是疾病綜合治療的一部分,應結合病人實際情況,聯合應用其他治療手段,如嚴重感染病人,在積極有效的抗感染治療和各種支持治療的前提下,為緩解癥狀,確實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質激素。

3、重視疾病的綜合治療

4、監測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

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與用藥品種、劑量、療程、劑型及用法等明顯相關,在使用中應密切監測不良反應,如感染、代謝紊亂(水電解質、血糖、血脂)體重增加、出血傾向、血壓異常、骨質疏松、股骨頭壞死等,小兒應監測生長和發育情況。4、監測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

5、注意停藥反應和反跳現象

糖皮質激素減量應在嚴密觀察病情與糖皮質激素反應的前提下個體化處理,要注意可能出現的以下現象:①反跳現象:在長期使用糖皮質激素時,減量過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發病復發或加重,應恢復糖皮質激素治療并常需加大劑量,穩定后再慢慢減量。

5、注意停藥反應和反跳現象

②停藥反應:長期中或大劑量使用糖皮質激素時,減量過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現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樣癥狀,輕者表現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減退、關節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現發熱、惡心、嘔吐、低血壓等,危重者甚至發生腎上腺皮質危象,需及時搶救。②停藥反應:長期中或大劑量使用糖皮質激素時,減量過快或(二)糖皮質激素在兒童、妊娠、哺乳期婦女中的應用

1、兒童糖皮質激素的應用

兒童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更應嚴格掌握適應證和妥當選用治療方法。應根據年齡、體重(體表面積更佳)、疾病嚴重程度和患兒對治療的反應確定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更應注意密切觀察不良反應,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質激素對患兒生長和發育的影響。

(二)糖皮質激素在兒童、妊娠、哺乳期婦女中的應用

2、妊娠期婦女糖皮質激素的應用

大劑量使用糖皮質激素者不宜懷孕。孕婦慎用糖皮質激素。特殊情況下臨床醫師可根據情況決定糖皮質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及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患者妊娠期應堅持糖皮質激素的替代治療,嚴重的妊娠皰疹、妊娠性類天皰瘡也可考慮使用糖皮質激素。

2、妊娠期婦女糖皮質激素的應用

(三)哺乳期婦女糖皮質激素的應用。

哺乳期婦女應用生理劑量或維持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對嬰兒一般無明顯不良影響。但若哺乳期婦女接受中等劑量、中程治療方案的糖皮質激素時不應哺乳,以避免經乳汁分泌的糖皮質激素對嬰兒造成不良影響。(三)哺乳期婦女糖皮質激素的應用。

三、監督管理

1.嚴格限制沒有明確適應證的糖皮質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單純以退熱和止痛為目的使用糖皮質激素

2.沖擊療法需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決定。三、監督管理

3.長程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需由相應學科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制定。先天性腎上腺皮質增生癥的長程治療方案制訂需三級醫院內分泌專業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決定。隨訪和劑量調整可由內分泌專業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決定。

3.長程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需由相應學科主治醫師以上

4.緊急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高于上條所列權限使用糖皮質激素,但僅限于3天內用量,并嚴格記錄救治過程。

5.醫院將糖皮質激素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4.緊急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高于上條所列權限使用糖皮質激糖皮質激素臨床使用和管理辦法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藥學部糖皮質激素臨床使用和管理辦法簡介化學結構藥理作用臨床使用管理辦法簡介簡介糖皮質激素(Glucocorticoid),又名“腎上腺皮質激素”,是由腎上腺皮質分泌的一類甾體激素,也可由化學方法人工合成。由于可用于一般的抗生素或消炎藥所不及的病癥,如SARS、敗血癥等,具有調節糖、脂肪、和蛋白質的生物合成和代謝的作用,還具有抗炎作用,稱其為“糖皮質激素”是因為其調節糖類代謝的活性最早為人們所認識。簡介

目前糖皮質激素這個概念不僅包括具有上述特征和活性的內源性物質,還包括很多經過結構優化的具有類似結構和活性的人工合成藥物,目前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是臨床應用較多的一類藥物。目前糖皮質激素這個概念不僅包括具有上述特化學結構

糖皮質激素的基本結構特征包括腎上腺皮質激素所具有的C3的羰基、Δ4和17β酮醇側鏈以及糖皮質激素獨有的17α-OH和11β-OH。

化學結構藥理作用

1、抗炎作用

2、免疫抑制作用

3、抗休克作用

4、抗毒作用

5、其他作用藥理作用

大劑量或高濃度時產生如下藥理作用作用。

1、抗炎作用:GCS有快速、強大而非特異性的抗炎作用。對各種炎癥均有效。在炎癥初期,GCS抑制毛細血管擴張,減輕滲出和水腫,又抑制白血細胞的浸潤和吞噬,而減輕炎癥癥狀。在炎癥后期,抑制毛細血管和纖維母細胞的增生,延緩肉芽組織的生成。而減輕疤痕和粘連等炎癥后遺癥。大劑量或高濃度時產生如下藥理作用作

2、免疫抑制作用

GCS抑制巨噬細胞對抗原的吞噬和處理;促進淋巴細胞的破壞和解體,促其移出血管而減少循環中淋巴細胞數量;小劑量時主要抑制細胞免疫;大劑量時抑制漿細胞和抗體生成而抑制體液免疫功能。

2、免疫抑制作用但須注意,糖皮質激素在抑制炎癥、減輕癥狀的同時,也降低了機體的防御功能,必須同時應用足量有效的抗菌藥物,以防炎癥擴散和原有病情惡化。但須注意,糖皮質激素在抑制炎癥、減輕癥狀

3、抗休克作用:

1)抑制某些炎癥因子的產生,減輕全身炎癥反應及組織損傷。

2)穩定溶酶體膜,減少心肌抑制因子(MDF)的生成,加強心肌收縮力。

3)抗毒作用,GCS本身為應激激素,可大大提高機體對細菌內毒素的耐受能力,而保護機體渡過危險期而贏得搶救時間。但對細菌外毒素無效。3、抗休克作用:

4)解熱作用:GCS可直接抑制體溫調節中樞,降低其對致熱原的敏感性,又能穩定溶酶體膜而減少內熱原的釋放,而對嚴重感染,如敗血癥、腦膜炎等具有良好退熱和改善癥狀作用。

5)降低血管對某些縮血管活性物質的敏感性,使微循環血流動力學恢復正常,改善休克。4)解熱作用:GCS可直接抑制體溫調節中

4、抗毒作用糖皮質激素能提高機體對細菌內毒素的耐受性,即有良好的退熱作用,又有明顯的緩解毒血癥的作用。但不能中和內毒素,也不能破壞內毒素,對外毒素亦無作用。4、抗毒作用

5、其它作用

1)與造血系統:GCS刺激骨髓造血功能。使紅細胞、Hb、血小板增多,能使中性白細胞數量增多,但卻抑制其功能。使單核,嗜酸性和嗜堿性細胞減少。對腎上腺皮質功能亢進者。可使淋巴組織萎縮。減少淋巴細胞數。但對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者。則促進淋巴組織增生而增加淋巴細胞數。5、其它作用2)CNS:GCS興奮CNS。出現興奮、激動、失眠、欣快等,可誘發精神病和癲癇。3)消化系統:GCS促進胃酸和胃蛋白酶的分泌,抑制黏液的分泌,可誘發或加重潰瘍病。4)骨骼:長期大量應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可引起骨質疏松。5)影響激素水平,特別是生長激素水平2)CNS:GCS興奮CNS。出現興奮、激動、失眠、欣快等臨床應用

1、替代療法

用于急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垂體前葉功能減退和腎上腺次全切除術后的補充替代療法。臨床應用2、嚴重急性感染或炎癥1)嚴重急性感染,對細菌性嚴重急性感染在應用足量有效抗菌藥物的同時。配伍GCS,利用其抗炎、抗毒作用,可緩解癥狀,幫助病人度過危險期。對病毒性感染,一般不用GCS,水痘和帶狀皰疹患者用后可加劇。但對重度肝炎、腮腺炎、麻疹和乙腦患者用后可緩解癥狀。2)防止炎癥后遺癥、對腦膜炎、心包炎、關節炎及燒傷等。用GCS后可減輕疤痕與粘連、減輕炎癥后遺癥。對虹膜炎、角膜炎、視網膜炎、除上述作用外,尚可產生消炎止痛作用。2、嚴重急性感染或炎癥

3、呼吸疾病支氣管哮喘是由單純氣道平滑肌功能性過度痙攣深化為種氣道慢性炎癥性疾病的理論。此種炎癥是由多種炎性細胞如肥細胞、嗜酸粒細胞、T淋巴細胞參與的。3、呼吸疾病4、自身免疫性和過敏性疾病1)自身免疫性疾病:GCS對風濕熱,類風濕性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等多種自身免疫病均可緩解癥狀。對器官移植術后應用,可抑制排斥反應。2)

過敏性疾病:GCS對蕁麻疹、枯草熱、過敏性鼻炎等過敏性疾病均可緩解癥狀。但不能根治。4、自身免疫性和過敏性疾病

5、治療休克:對感染中毒性休克效果最好。其次為過敏性休克,對心原性休克和低血容量性休克也有效。

6、血液系統疾病:對急性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療效較好。對再障、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癥、過敏性紫癜等也能明顯緩解,但需長期大劑量用藥。5、治療休克:

7、

皮膚病:對牛皮癬、濕疹、接觸性皮炎,可局部外用,但對天皰瘡和剝脫性皮炎等嚴重皮膚病則需全身給藥。

8、

惡性腫瘤:惡性淋巴瘤、晚期乳腺癌、前列癌等均有效。7、

皮膚病:氫化可的松1、藥理學:

生理劑量可影響機體各種物質代謝過程,參與調解糖、蛋白質、脂肪、核酸等代謝,并有一定的鹽皮質激素樣作用,能夠保鈉排鉀。藥理劑量還具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素和抗休克作用。氫化可的松

氫化可的松可自消化道迅速吸收,也可經皮膚吸收,尤其在皮膚破損處吸收更快。口服吸收后血中99%與血漿蛋白結合,作用可持續1.25-1.5日,生物半衰期約為100分鐘。2、適應癥:主要用于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及垂體功能減退癥的替代治療,也可用于炎癥性和過敏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器官移植排斥反應、抗休克及危重病例的搶救等。氫化可的松可自消化道迅速吸收,也可經皮膚吸收,3、不良反應:不良反應與療程、劑量、用藥種類、用法及給藥途徑等密切相關。在生理劑量替代治療時無明顯不良反應,大劑量或長期應用,可以起醫源性庫欣綜合征。其它常見不良反應有:代謝紊亂、下肢水腫、創口愈合不良、月經紊亂、骨質疏松、股骨頭缺血性壞死、肌無力、肌萎縮、消化性潰瘍或腸穿孔、胰腺炎等,使用本品還可并發或加重感染。

3、不良反應:4、注意事項:

1)兒童用藥:給藥劑量應按年齡和體重、疾病的嚴重程度、患兒對治療的反應而定,對于有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患兒,用量應根據體表面積而定,若按體重而定則易發生過量。本藥可抑制患兒的生長和發育,長期使用本品及其他糖皮質激素應十分慎重。4、注意事項:

2)老年患者:使用糖皮質激素易發生高血壓和骨質疏松,更年期后的女性發生骨質疏松的可能性更大。3)孕婦:糖皮質激素可透過胎盤,藥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可增加胎盤功能不全、新生兒體重減輕或死胎的發生率。妊娠安全性分級為D級。

2)老年患者:使用糖皮質激素易發生高血壓和骨

4)哺乳期婦女:糖皮質激素可由乳汁分泌,對嬰兒造成影響,若接受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治療則不應哺乳。4)哺乳期婦女:糖皮質激素可由乳汁分泌,對嬰5、藥物相互作用:本品與氨茶堿、強心苷、抗膽堿藥、異丙腎上腺素合用可增強后者作用;與抗凝藥、神經肌肉組織藥、異煙肼、美西律合用可降低后者作用。維生素E、維生素K、非甾體類抗炎藥可增加本品抗炎作用。

甲狀腺激素、麻黃堿、利福平、苯妥英鈉、苯巴比妥可加快本品體內代謝,降低藥效。5、藥物相互作用:潑尼松1、藥理學潑尼松為中效糖皮質激素,抗炎作用及對糖代謝的影響較強,對水鹽代謝影響較小,需在肝內轉化為潑尼松龍后才有藥理活性。2、適應癥主要用于過敏性與自身免疫性炎癥性疾病。潑尼松3、不良反應本藥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抑制作用較強,水鈉潴留作用較可的松相對較弱,一般不引起電解質紊亂或水腫等不良反應,其余不良反應同其他糖皮質激素。4、注意事項妊娠安全性分級B級,其余同其他糖皮質激素。

3、不良反應地塞米松

屬長效糖皮質激素,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功能的抑制較強,一般不用于兒童或需長期使用激素者;其抗炎、抗過敏作用比潑尼松更為顯著,其水鈉潴留作用及促進排鉀作用很輕微。因其潴鈉作用較弱,故一般不用作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替代治療。地塞米松類別藥物糖代謝(比值)水鹽代謝(比值)抗炎作用(比值)等效劑量(mg)半衰期(分)作用持續時間(小時)一次口服常用量(mg)短效氫化可的松11120908-1210-20可的松0.80.80.825908-1212.5-25中效潑尼松3.50.63.55>20012-362.5-10潑尼松龍4.00.64.05>20012-362.5-10甲潑尼龍5.00.55.04>20012-362.0-8曲安奈德5.005.04>20012-362.0-8長效地塞米松300300.75>30036-540.75-1.5倍他米松30-50025.350.60>30036-540.6-1.2外用氟氫可的松1275124>200氟輕松17強404>200常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比較類別藥物糖代謝水鹽代謝抗炎作用等效劑量半衰期作用持續一次管理辦法

為規范糖皮質激素的臨床應用,避免或減少不良反應,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提高療效及降低醫藥費用,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于《糖皮質激素類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管理辦法一、組織領導

(一)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負責開展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督導臨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質激素類藥物。

(二)醫務科定期組織對糖皮質激素的臨床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糖皮質激素使用情況調查分析,醫師、藥師與護理人員糖皮質激素知識調查。對不合理用藥情況提出糾正與改進意見。

一、組織領導

二,糖皮質激素治療性應用的基本原則

糖皮質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應用涉及臨床多個專科。應用糖皮質激素要非常謹慎。正確、合理應用糖皮質激素是提高其療效、減少不良反應的關鍵。二,糖皮質激素治療性應用的基本原則

其正確、合理應用主要取決于以下兩方面:一是治療適應證掌握是否準確;二是品種及給藥方案選用是否正確、合理。

其正確、合理應用主要取決于以下兩方面:

1、嚴格掌握糖皮質激素治療的適應證

糖皮質激素是一類臨床適應證尤其是相對適應證較廣的藥物,但是,臨床應用存在未嚴格按照適應證給藥,如單純以退熱和止痛為目的使用糖皮質激素,特別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熱和止痛為目的使用。糖皮質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藥理作用,但并不適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療如慢性淋巴細胞浸潤性甲狀腺炎(橋本病)、1型糖尿病、尋常型銀屑病等。1、嚴格掌握糖皮質激素治療的適應證

2、合理制訂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

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應綜合患者病情及藥物特點制訂,治療方案包括選用品種、劑量、療程和給藥途徑等。2、合理制訂糖皮質激素治療方案

(1)品種選擇:各種糖皮質激素的藥效學和人體藥代動力學(吸收、分布代謝和排出過程)特點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臨床適應證,應根據不同疾病和各種糖皮質激素的特點正確選用糖皮質激素品種。

(2)給藥劑量:生理劑量和藥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應按不同治療目的選擇劑量。

(1)品種選擇:各種糖皮質激素的藥效學和人體藥代動力學(吸

3)療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質激素療程不同,一般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①沖擊治療:療程多小于5天。適用于危重癥病人的搶救,如暴發型感染、過敏性休克、嚴重哮喘持續狀態、過敏性喉頭水腫、狼瘡性腦病、重癥大皰性皮膚病、重癥藥疹、急進性腎炎等。沖擊治療須配合其他有效治療措施,可迅速停藥,若無效大部分情況下不可在短時間內重復沖擊治療。3)療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質激素療程不同,一般可分為以下②短程治療:療程小于1個月,包括應激性治療。適用于感染或變態反應類疾病,如結核性腦膜炎及胸膜炎、剝脫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應等。短程治療須配合其他有效治療措施,停藥時需逐漸減量至停藥。

②短程治療:療程小于1個月,包括應激性治療。適用于感染或

③)中程治療:療程3個月以內。適用于病程較長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風濕熱等。生效后減至維持劑量,停藥時需要逐漸遞減

。③)中程治療:療程3個月以內。適用于病程較長且多器官受

④長程治療:療程大于3個月。適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應的預防和治療及反復發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溶血性貧血、系統性血管炎、結節病、大皰性皮膚病等。維持治療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給藥,停藥前亦應逐步過渡到隔日療法后逐漸停藥。

④長程治療:療程大于3個月。適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應的

⑤終身替代治療:適用于原發性或繼發性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并于各種應激情況下適當增加劑量。

⑥給藥途徑:包括口服、肌內注射、靜脈注射或靜脈滴注等全身用藥,以及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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