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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及合同擬定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及合同擬定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及合同擬定一、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與法律意見書的文本制作
——基于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2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及合同擬定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及合同擬定
一、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與法律意見書的文本制作
——基于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2一、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與法律意見書的文本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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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流程1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要點分析2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與相關要點3信托項目法律意見書的框架與撰寫43目錄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流程1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要目錄
第一部分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流程4目錄第一部分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流程4?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思路:三個“準確掌握”
準確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細則除信托層面的法律法規外,信托業務更多涉及與其他領域法律的交叉與結合,例如《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土地法》、《證券法》等部門大法。對信托層面法律規定的理解和適用,不同地區的監管部門、不同的操作人員可能在某些方面有不同的判讀,對此需要充分予以考慮。根據不同的具體項目還涉及大量地方性法規與地方政府規章,而且各地方對于實務操作的具體規定往往不同,不熟悉當地規定可能會導致項目失敗。5準確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細則除信托層面的法律法規外,信?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思路:三個“準確掌握”準確掌握:信托業務的種類和信托產品的具體特性按照信托業務的劃分標準確定的信托業務種類來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工作按照信托產品的具體特性來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工作按照信托公司的內部審批分類標準(通道類、主動管理類、創新類)來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工作
6準確掌握:信托業務的種類和信托產品的具體特性按照信托業務的劃?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思路:三個“準確掌握”準確掌握:信托項目的交易結構信托業務部門出具的初步信托方案之熟悉初步信托方案之溝通和優化必備的法律盡職調查內容依信托項目特點可選擇的盡職調查內容
7準確掌握:信托項目的交易結構信托業務部門出具的初步信托方案之?法律盡職調查的具體流程根據信托公司的項目可行性方案確定法律盡職調查方案擬定法律盡職調查清單經信托公司確認后發送相關被調查單位根據書面反饋資料制定現場盡職調查方案進行現場盡職調查反饋意見或進行再次現場盡職調查梳理相關盡職調查的問題,擬定解決方案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初稿,部分未解決事項可提示作為信托成立條件信托公司確認后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配合信托經理進行上會說明就法律盡職調查中的特定事項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8根據信托公司的項目可行性方案確定法律盡職調查方案8?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方法工商、稅務調查建設規劃土地調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查詢以及其他公示系統查詢人民法院訴訟、執行系統查詢收集整理資料函證核查驗證訪談其它
9工商、稅務調查9?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方法
10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用途:查詢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用途:查詢組織機構基本信息10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國組織機?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方法
11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巨潮資訊用途:盡職調查對象運營信息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裁判文書網”用途:盡職調查對象涉訴信息11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巨潮資訊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裁判文書?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方法
12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最高法“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用途:盡職調查對象被執行信息最高法"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系統用途:盡職調查對象被執行義務的履行情況12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最高法“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方法
13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工商管理總局“中國商標網”用途:盡職調查對象的商標信息國土資源部“土地市場查詢”用途:盡職調查對象的土地信息13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工商管理總局“中國商標網”國土資源?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清單
14關于公司的設立和存續關于公司的股權轉讓關于公司的出資(含增資、減資)關于公司的類型變更關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關于股東資格關于公司的業務關于公司的分公司和分支機構關于公司的對外投資關于企業的主要資產關于公司的財務和銀行借款關于公司的重大資產交易關于企業的境外資產關于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融資借貸公司的知識產權公司的重大投資公司的環境保護公司的安全生產情況公司的保險情況公司的稅務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公司的勞動人事關于公司的訴訟、仲裁和行政處罰關于集體資產管理關于國有資產管理……14關于公司的設立和存續關于公司的股權轉讓關于公司的出資(目錄
第二部分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要點分析15目錄第二部分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要點分析15?法律盡職調查的風險分析交易結構的法律風險交易結構對法律盡職調查的統率法律盡職調查對交易結構的影響判斷項目立項的基礎準確性調整交易結構制定相應匹配的風控措施合理設計產品
16交易結構的法律風險交易結構對法律盡職調查的統率16?法律盡職調查的風險分析項目的法律風險信托資金實際用途風險(資金配比和用途監控)受讓標的物貶值風險(盡職調查方法、手段)信托退出風險(本體資金來源和擔保資金來源)
17項目的法律風險信托資金實際用途風險(資金配比和用途監控)1?法律盡職調查的風險分析盡職調查程序的法律風險風險合規部門和法律盡職調查人員關系處理信托業務部門和法律盡職調查人員關系處理項目方案變更與法律盡職調查的關系處理法律盡職調查工作成果與項目成敗的關系處理法律盡職調查人員安排的適配性如何判斷收集和核實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18盡職調查程序的法律風險風險合規部門和法律盡職調查人員關系處理?法律盡職調查的風險分析法律盡職調查對信托項目的重要性法律盡職調查的存在價值大部分信托公司將法律盡職調查報告作為項目合法性審核的重要依據,對律師僅作出保守結論、或存在未提出彌補方案的項目一票否決,這使律師對信托項目的立項與開展承擔了更大的責任,也對律師面對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彌補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9法律盡職調查對信托項目的重要性法律盡職調查的存在價值19?法律盡職調查的風險分析法律盡職調查出現瑕疵的彌補完善相關資料、理順法律關系的度政府監管部門出具文件,就有關項目公司主體及項目的基本情況中相關材料欠缺或矛盾的內容進行釋明項目公司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對信托項目涉及的財產或項目進行專項審計、評級等合格的盡職調查,既可以發現信托項目中的問題,更可以在法律框架內彌補與解決在實質上并不影響信托項目成立與開展的問題
20法律盡職調查出現瑕疵的彌補完善相關資料、理順法律關系的度2?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公證后的擔保文書的可執行性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2款規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債權人享有不動產抵押,因債務人的不履行擬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的,應當首先進行訴訟,根據法院判決書申請執行,不能直接申請執行立案或通過其他非訴程序執行抵押權雖然有些抵押合同辦理了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公證,但是針對經過強制執行公證的抵押合同,部分法院仍要求先進行訴訟,再申請執行進行強制執行申請法院管轄權(被執行人或財產所在地)的選擇和安排
21公證后的擔保文書的可執行性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2款?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股權轉讓問題股權變動原則(約定價、凈資產價和公允價),在增資和轉讓兩個行為同時存在的情況處理股權變動與產權進場國有股權轉讓,在協議轉讓前,都未經在產權交易所公開轉讓程序,而是直接簽署了轉讓協議,存在轉讓協議因違反前述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的可能信托公司信托財產的產權性質各地的認識差異,國有股權、準國有股權、非國有股權的界定在信托財產運用、信托利益分配時如何看待股權上權利負擔問題
22股權轉讓問題股權變動原則(約定價、凈資產價和公允價),在增資?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劃撥用地或集體用地抵押、處置問題無土地使用權證的必須及時追加合法有效的抵押劃撥用地或集體用地辦理抵押的法律效力部分國有建設用地和集體用地租賃組合的項目相關問題如何看待土地招拍掛前期協議的法律效力劃撥用地或集體用地的處置首先應當考慮土地出讓金的補足和轉征國有建設用地的可行性
23劃撥用地或集體用地抵押、處置問題無土地使用權證的必須及時追加?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政府平臺公司及類擔保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公益性資產”,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如學校、醫院、公園、廣場、黨政機關及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辦公樓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非收費管網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等。“殼公司”,只融資不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公益性融資平臺,無收益來源、經營性融資平臺、綜合性融資平臺。人民銀行、銀監會或商業銀行聯席會議確定的名單,現金流全覆蓋、退出平臺等各類主體。由地方政府出具的“付款/還款承諾”、“資金安排說明”是什么法律性質?政府部門、政府、人大的預算流程安排政府擔保或間接擔保是否影響主合同的效力?
24政府平臺公司及類擔保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開發區管委會和開發區公司的相關事宜依法設立、不依法設立。如何看待開發區管委會和開發區公司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現象。開發區公司的房地產開發業務和廠房建設、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的甄別。開發區公司土地入資、空轉土地入賬,以及項目建設建設單位和土地使用權主體不統一。
25開發區管委會和開發區公司的相關事宜依法設立、不依法設立。2?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擬投資項目的建設制度差異我國現存的項目建設制度:項目法人制度、BT/BOT制度、委托代建制度。不同的項目建設制度對建設方的建設前提與要求、承擔的風險差異。不同的項目建設制度對監管部門認定該項目是否屬于“公益類項目”的影響和偏好。
26擬投資項目的建設制度差異我國現存的項目建設制度:項目法人制度?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擔保獨立性條款的效力部分信托項目擔保合同中約定: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一百七十八條: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根據《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27擔保獨立性條款的效力部分信托項目擔保合同中約定:不因主合同的?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房地產信托項目之“二三四”“四證”齊全、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備二級資質、項目資本金比例達到國家最低要求等條件的理解與執行。暫定資質、實際控制人、外國投資者、分期開發、預收款大而注冊資本低與投資總額匹配等情況中的處理。信托公司以入股形式取得大股東資格后項目公司原股東的資質是否可以繼續適用之理解。
28房地產信托項目之“二三四”“四證”齊全、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在政策監管、政府登記部門出現某些行為不能辦理,信托公司的自我救濟是否是法律規避行為?主合同調整、形式變更業務模式、銷售中臨時資金調劑等行為簡要分析。某資管業務中招攬項目和銷售產品負責人涉嫌犯罪簡要分析。信托公司應當吸收的經驗,如何開展相關預防?
29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在政策監管、政府登記部門出現某些行為不能辦司法機關對信托認識仍然存在大量誤區?上海法院證券、期貨、信托糾紛案件審判情況通報中指出,信托糾紛案件中需要引起重視的問題:1、信托融資業務中簽訂虛假合同在實踐中,部分信托公司為了實現其經濟利益,采用“虛假合同”、“陰陽合同”的方式規避行業監管。此種行為不僅使各主體之間法律關系混亂,易引發法律糾紛,而且導致金融監管措施失效,提高了發生金融風險的可能性。信托公司即使為了達到管控信托財產的目的,也不能通過簽訂虛假合同、欺騙登記機關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
30司法機關對信托認識仍然存在大量誤區?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30?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2、信托標的財產的獨立性不足在實踐中,信托公司將土地、林木、建設工程等基礎資產所產生的“收益權”作為信托財產。由于上述基礎資產往往另行被抵押,導致該“收益權”極易受到侵害,危及受益人權益。信托產品創新、借鑒國外經驗時,應充分考慮與現行法律制度的銜接。針對“收益權”問題,可以研究如何通過登記、轉讓、交付、分別管存等方式滿足信托財產“委托給”受托人的法定要件,確保信托財產的獨立性。
31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2、信托標的財產的獨立性不足31?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3、信托抵押財產范圍約定不明為提高信托貸款的安全性,信托公司往往要求借款企業提供抵押擔保。抵押作為擔保物權,具有對世性,其范圍應當清楚明確,否則不僅影響當事人利益的順利實現,也可能會對第三人權益造成危害。金融機構在借款擔保合同中,對于擔保財產的范圍,應當作出盡可能明確具體的約定,避免因約定不明產生歧義,從而影響金融機構擔保權利的實現。
32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3、信托抵押財產范圍約定不明32?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其他資產類業務對信托的影響券商資管、基金特戶、保險資管計劃種類?券商資管、基金特戶、保險資管異同。券商資管、基金特戶、保險資管業務操作對信托的借鑒,對信托法律盡職調查工作的正面和負面影響?
33其他資產類業務對信托的影響券商資管、基金特戶、保險資管計劃種目錄
第三部分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與相關要點34目錄第三部分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與相關要點34?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信托公司設立信托計劃,事前應進行盡職調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風險評估、有無關聯方交易等事項出具盡職調查報告。”《關于信托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99號文)規定,信托公司應切實履行受托人職責,從產品設計、盡職調查等環節入手,全方位、全過程、動態化加強盡職管理,做到勤勉盡責,降低合規、法律及操作風險。并將盡職調查納入銀監局現場檢查重點。盡職調查報告是信托公司設立信托計劃必備文件之一,信托公司應當依法進行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實踐中,不同信托公司往往將盡職調查報告冠以不同名稱,如《申請報告》、《上會報告》、《可行性報告》等。
35《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信托公司?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由律師根據盡職調查的結果起草,報告內容與盡職調查清單和調查情況對應。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基本內容:項目公司調查情況項目調查情況重點關注的問題結論文件清單本盡職調查報告的說明與提醒
36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由律師根據盡職調查的結果起草,報告內容與盡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現場法律盡職調查與書面法律盡職調查詳式法律盡職調查與要式法律盡職調查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和工作底稿法律盡職調查人員進場、聯絡、溝通方式的安排和處理
37現場法律盡職調查與書面法律盡職調查37?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相關要點對信托交易對手的法律盡職調查公司基本情況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存續、資質、持有的證照公司的對外投資公司的固定資產公司的治理結構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的涉訴情況公司重大債權債務公司對外簽訂的重大合同
38對信托交易對手的法律盡職調查公司基本情況38?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相關要點對信托交易對手的法律盡職調查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的涉訴情況是否為被執行人:查詢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是否為當事人: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出具承諾函: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和行政處罰可能會影響本項目的成立及義務履行能力;主要財產不存在被查封、凍結等權利受限制的情形。
39對信托交易對手的法律盡職調查公司基本情況39?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相關要點對信托項目的法律盡職調查項目基本情況項目權屬狀況以房地產信托投融資項目為例,項目權屬狀況調查內容包括:項目的立項、土地使用權、前期報備及審核、項目的他項權利與法律瑕疵等;以政信合作類項目為例,建設地點、建設規模、建設資金安排、立項、規劃批件、環評批件等。項目現狀以房地產信托融資項目為例,項目現狀調查內容包括:項目的動拆遷、建設施工、竣工驗收、已支付的稅費、預售等。
40對信托項目的法律盡職調查項目基本情況40?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相關要點律師應當通過與項目公司的交流并查閱相關材料,熟悉每一個項目公司、項目的不同特點,及時挖掘項目公司及相關項目存在的、可能對信托項目有所影響的“非典型”情形。如:項目公司發行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債務融資工具、私募債券、公司債以及其他各類融資行為的概況、還款情況等。項目公司內部開展的集資等行為概況、還款情況。工商部門登記、房地產登記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及其他監管部門相關材料與項目公司實際情況有所不符及其原因。項目公司的關聯交易情況及其可能產生的影響。項目所在地政府及相關監管部門對項目開展的特殊規定及其他默示的要求。
41律師應當通過與項目公司的交流并查閱相關材料,熟悉每一個項目公?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相關要點法律盡職調查報告中“重點關注的問題”與“結論”是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核心內容。律師將通過盡職調查所發現的項目本身及交易對手存在的問題,在這兩點中予以充分表述和論證,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法與建議。尤其是要全面的提出項目本身存在的問題,不能認為可以解決而不予披露。無論是信托公司還是交易對手,借助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這兩點內容即可充分了解并評估信托項目的風險,并以此作為判斷決策的參考。
42法律盡職調查報告中“重點關注的問題”與“結論”是法律盡職調查目錄
第四部分信托項目法律意見書的框架與撰寫43目錄第四部分信托項目法律意見書的框架與撰寫43?法律意見書律師主要針對信托計劃成立的法律問題發表意見,出具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的出具時間在信托項目在信托公司上會,經審批同意之后,信托計劃發行之前。部分信托公司要求律師在正式稿之前出具送審稿,用于其他部門審批溝通。法律意見書的初稿經信托公司確認后,由律師事務所兩名經辦律師簽字并加蓋事務所公章。法律意見書一般制作正本三份,副本可根據具體項目需要制作。怎樣看待實踐中單出法律意見書的現象。
44律師主要針對信托計劃成立的法律問題發表意見,出具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有些信托公司往往還要求律師在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前,就項目材料、項目結構的合法合規性及可行性等問題發表律師意見,如《律師審查意見》、《律師專項意見》、《法律風險提示備忘錄》等。有些信托公司為了引用律師意見,要求律師制作法律意見書摘要,以便于披露。非標法律意見書,針對信托項目中特定事項出具的非標法律意見書。
45有些信托公司往往還要求律師在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前,就項目材料、?法律意見書的框架正文引言受托人的主體資格設立信托計劃的內部批準與授權信托計劃的委托人與受益人信托目的信托計劃的規模與期限信托計劃的推介、加入與成立信托計劃資金的運用、信托財產關聯交易、資金保管、信息披露信托計劃文件的齊備性、合法合規性結論性意見法律意見書
46正文引言受托人的主體資格設立信托計劃的內部批準與授權信托計劃?法律意見書的撰寫信托計劃的期限:信托計劃一般設定了一個預計期限(預定初始期限),同時在信托文件中往往約定在符合一定條件或者發生某些情形時,信托計劃可以提前或延期終止。信托計劃的推介與成立:信托文件中一般設定一定期限的推介期,信托計劃于推介期屆滿且滿足其他條件時成立;同時還會賦予信托公司在信托計劃滿足一定條件時宣布推介期提前屆滿,信托計劃成立的權利。
47信托計劃的期限:信托計劃一般設定了一個預計期限(預定初始期限?法律意見書的撰寫信托資金的運用: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審查信托資金的運用方式,是否存在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以及違反中國銀監會正式公布并施行的有關部門規章規定的情形。信托文件的齊備性:審查信托公司是否已經準備了《認購風險申明書》、《信托合同》、《信托計劃說明書》。信托文件的合法合規性:審查信托文件的內容和形式是否符合《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48信托資金的運用: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法律意見書的撰寫對項目方案的律師審查意見通過審查以上材料,律師事務所認為,信托經理就信托項目的開展所提供的法律盡職調查材料基本完整、準確、合規、有效(假定材料真實),可以作為支持項目方案的依據。律師事務所認為,項目方案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以及監管機構的明文要求。律師事務所尚有以下問題需說明或提示信托公司注意:
49對項目方案的律師審查意見通過審查以上材料,律師事務所認為,信?法律意見書的撰寫對正式發行前出具的律師審查意見信托計劃的概況信托計劃相關法律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交易對手違約時,信托公司的權利主張和救濟途徑有關特別法律風險提示其他不宜在《法律意見書》中進行評價的事項在正式發行或使用信托資金前發生對可能影響信托計劃成立的事項,律師如何處理(上市公司被證監會調查、關聯企業發生重大事項)
50對正式發行前出具的律師審查意見信托計劃的概況50
二、信托項目合同擬定、各類交易文件的文本制作51二、信托項目合同擬定、各類交易文件的文本制作51目錄
第一部分信托項目法律文件的基本框架52目錄第一部分信托項目法律文件的基本框架52?信托項目所涉及的相關文件《信托法》第八條規定:設立信托,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書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遺囑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書面文件等。《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也僅僅是很原則提到信托合同和以信托合同以外的其他書面文件。《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信托計劃文件應當包含以下內容:認購風險申明書、信托計劃說明書、信托合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內容。前述三類文件已經有具體明確的依據,但是對于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內容業內尚無統一意見,在實務中差異較大。
53《信托法》第八條規定:設立信托,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書面形式包?信托項目所涉及的相關文件單純以信托產品角度出發,信托項目的交易文件可分為宣傳資料(要約法律文件)和銷售文件(合同文件)兩大類,其中銷售文件中包括與相關機構的銷售協議、代理收付協議和信托文件兩大塊。需特別提到的一點是:目前許多信托產品由于對接銀行理財產品、基金特戶產品、券商資管產品或者委托人以非貨幣進行信托份額的認購或者信托財產運用于有限合伙、基金專戶管理、券商資產管理,往往在認購風險聲明書以外另行制作客戶權益須知,充分告知客戶信托產品的屬性和風險。
54單純以信托產品角度出發,信托項目的交易文件可分為宣傳資料(要?信托項目所涉及的相關文件意向性及框架性安排協議:合作框架協議、投資/合作意向書、備忘錄等。交易文件:包括實體交易文件與程序交易文件。實體交易文件主要是合作協議、增資協議/股權轉讓協議、貸款合同/債權轉讓協議、抵押合同、保證合同等。程序交易文件主要是項目各方內部的文件,如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信托文件:信托合同、信托計劃說明書、認購風險申明書。其他:財務顧問協議、資金保管協議、資金代理收付協議等。必備的法律文件與依信托項目特點可選擇的法律文件。
55意向性及框架性安排協議:合作框架協議、投資/合作意向書、備忘?信托項目所涉及的相關文件
框架性安排協議信托計劃(投融資方案)的基本情況信托計劃的成立條件各方權利與義務收益分配的時間與方式違約責任及其他信托項目的操作方式(資金投入、信托退出等)56框架性安排協議信托計劃(投融資方案)的基本情況信托計劃的成?信托項目所涉及的相關文件實體交易文件
實體交易文件具體約定了項目的具體操作方案以及項目各方之間的權利義務,是項目運作以及各方行為之依據。實體交易文件一般以框架性安排協議為綱,根據具體信托項目的不同由不同子協議組成,如特定收益權轉讓/回購協議、增資協議/股權轉讓協議、貸款合同/債權轉讓協議、抵押合同、保證合同等。各信托公司常用的操作模式有所區別,有些信托公司沒有框架性安排協議,而直接由各個具體協議組成實體交易文件。采用這種方式的,實體交易文件中一般有一個協議作為主協議,通常是將資金投入或信托退出的協議作為主協議。57實體交易文件實體交易文件具體約定了項目的具體操作方案以及項?信托項目所涉及的相關文件程序交易文件信托項目的各方簽署、履行交易文件、信托文件,應當已經按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其他內部規章的規定獲得相應授權或批準。程序交易文件一般是指信托項目所涉各方的內部授權、批準文件,例如股東會決議、股東決定,董事會決議、董事決定,章程修正案等。根據公司類型、章程以及組織結構的不同,程序交易文件也盡不同。因此,起草程序交易文件必須注意哪些事項是董事會的職權,哪些事項必須由股東(大)會決定(特殊企業發促會)。涉及上市公司和一些特殊種類公司的程序交易文件的法律要求;如何做到謹慎盡責。
58程序交易文件信托項目的各方簽署、履行交易文件、信托文件,應當?信托項目所涉及的相關文件
信托文件《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11條認購風險申明書信托計劃說明書信托合同《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12條《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13、14條59信托文件《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認購風險申明書信托計劃?信托文件的內容安排對于信托當事人,信托合同、信托計劃說明書等共同構成了一個具有約束力的整體法律文件。但是,在各個文本之間的內容、條款安排有不同的模式。信托計劃說明書與信托合同的條款內容基本一致,信托合同與信托計劃申明書中涉及不同信托當事人的基本信息資料,單獨作為簽署頁或與認購風險申明書合并。信托計劃說明書詳細,包括完整的信托產品法律文本條款,信托合同簡化,只包括涉及不同信托當事人的基本信息資料。信托計劃說明書簡單,以信托產品推介、認購等信息為主,信托合同信息,包括除信托計劃說明書之外的完整信托產品法律文本條款,涉及信托當事人的基本信息資料單獨作為簽署頁。實踐中,采用信托計劃說明書中以推介、認購等信息為主,并對信托合同中的主要條款進行摘要的方式較為常見。
60對于信托當事人,信托合同、信托計劃說明書等共同構成了一個具有?信托合同在信托文件中的地位信托文件中,風險申明書或客戶權益須知等主要側重于對信托產品風險的提示,具有單一性;信托計劃說明書又在很大程度上借鑒、參照信托合同的主要條款。因此,信托合同在信托文件中有著“頂梁柱”的地位;金融實踐中也有不同意見,也有把信托計劃說明書納入統帥作用的實例,如股票的招股說明書、基金的招募說明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則采用的不同模式。招股說明書模式基金招募說明書模式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模式
61信托文件中,風險申明書或客戶權益須知等主要側重于對信托產品風?信托合同在信托文件中的地位信托合同的簽訂是信托成立的標志。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間信托法律關系的成立應當以簽訂信托合同為準。信托合同約定了整個信托產品的目的、性質、規模、結構、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及處分、信托存續的條件及期限、信托終止時對信托財產的分配、各方的權利義務等。其他信托文件對上述事項的約定與信托合同有差異的,一般以信托合同為準。監管部門對信托合同的要素及部分條款的內容比較關注。此外,信托合同的條款也受到各信托公司合規人員的廣泛重視與嚴格審核。
62信托合同的簽訂是信托成立的標志。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間信托目錄
第二部分信托法律文件擬定的要點與注意事項63目錄第二部分信托法律文件擬定的要點與注意事項63?信托合同的載明事項根據《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以信托合同形式設立信托時,信托合同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圍;
(四)信托財產的范圍、種類及狀況;
(五)信托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六)信托財產管理中風險的揭示和承擔;
(七)信托財產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經營權限;
(八)信托利益的計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九)信托公司報酬的計算及支付;
(十)信托財產稅費的承擔和其他費用的核算;
(十一)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終止;
(十二)信托終止時信托財產的歸屬;
(十三)信托事務的報告;
(十四)信托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
(十五)新受托人的選任方式;
(十六)信托當事人認為需要載明的其他事項。
64根據《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以信托合同形式設立信托時?信托合同的載明事項根據《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信托合同還應當載明以下事項:(一)信托目的;
(二)受托人、保管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三)信托資金的幣種和金額;
(四)信托計劃的規模與期限;
(五)信托資金管理、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安排;
(六)信托利益的計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七)信托財產稅費的承擔、其他費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
(八)受托人報酬計算方法、支付期間及方法;
(九)信托終止時信托財產的歸屬及分配方式;
(十)信托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十一)受益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
(十二)新受托人的選任方式;
(十三)風險揭示;
(十四)信托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
(十五)信托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65根據《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集合資金信?信托合同的基本要素——定義是否需要定義的參考依據:是否有特定的含義,不界定容易產生分歧司法裁判人員是否能準確理解投資人是否易于理解特定稱謂的簡稱法律法規已作出定義的概念是否需要在信托合同中再次定義?如合同中的定義與法律法規的定義有所不同,是否具有效力?是否應當允許信托公司在根據項目的特點的信托文件中對同一用語的定義出現內涵或外延的變化?
66是否需要定義的參考依據:66?信托合同的基本要素——詞匯的選擇關注近似詞語的細微差別:受益權VS收益權擔保措施VS増信措施信托利益VS信托收益財產權VS財產性權利VS財產性權益信托計劃VS信托產品VS本信托
67關注近似詞語的細微差別:67?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指信托合同中通常具備的、且內容具有較大的近似性,能夠在不同的信托項目中重復使用的合同條款。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一般包括:受托人及保管人信息、信托計劃的成立及期限、信托單位的認購及信托資金的交付、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受益人大會、新受托人的選任、風險揭示與承擔、信托的終止及清算、稅費、信息披露、通知、糾紛解決方式等。然而,通用條款并非一成不變。除信托計劃的成立及期限、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等條款經常會發生變動外,信托計劃的信息披露、通知、糾紛解決方式等內容也可能因當事人的要求及信托產品的特點發生改變。
68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指信托合同中通常具備的、且內容具有較大的近?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受托人及保管人信息受托人及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中的保管人的名稱、住所是《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中要求披露的信息之一。部分信托合同中同時披露受托人的賬戶信息、信托經理及受托人的聯系方式,便于委托人、受益人與受托人的溝通。異地發行中對信托經理及受托人聯系方式如何披露,合規抑或合理。
69受托人及保管人信息受托人及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中的保管人的名稱、?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信托計劃的成立及期限根據《信托法》第八條,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設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簽訂時,信托成立。然而,在實踐中,當事人可以在信托合同中約定其他信托成立的條件。如: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中委托人已認定一定規模的信托單位且信托單位的認購資金已足額交付至信托資金募集專戶、交易對手已簽署相關的交易文件等。當事人對信托成立的條件在信托合同中進行約定是否有效?
70信托計劃的成立及期限根據《信托法》第八條,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設?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信托單位的認購、信托資金的交付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信托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人”條件及人數限制應當嚴格按照《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五、六條的規定。因投資一個信托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即屬于《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信托公司在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中常以100萬元人民幣或以上的金額作為投資信托的最低金額。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個人收入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等兩個判斷標準條款因不便把握,信托公司基本上沒有采用。信托合同可以約定委托人認購的最低資金金額或財產數額,以及增加的幅度;任何妥善處理認購失敗和超募。
71信托單位的認購、信托資金的交付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信托合同中約?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對信托項下權利、義務的約定以及雙方對受益人權利、義務的設定。部分信托合同中將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分為:“陳述與保證”及“權利、義務”兩部分進行表述。陳述與保證部分主要針對當事人已經履行的義務進行說明,并由當事人對其效力進行擔保;權利、義務部分主要針對當事人尚未享有的權利及尚未履行的作為/不作為義務進行約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并不局限于“陳述與保證”及“權利、義務”的章節中,在信托合同的各部分中均有所體現,如:信托財產的交付、信托利益的分配、受托人的選任、信托計劃的終止及清算、信息披露等。因此,“陳述與保證”及“權利、義務”的章節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約定可能是不完全的,也存在一定的抽象性與模糊性。
72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包括:委托人、?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委托人的陳述與保證:合格的委托人資格、合法有效的信托財產、對信托風險的認識及承受能力、對信托結構的確認(如:同意信托財產的原狀分配、信托報告不經審計等)。委托人的權利及義務:了解信托財產管理運用的權利、信托財產的交付義務等。受托人的陳述與保證:具備設立信托項目的合法資格、監管機關的認可及內部批準等。受托人的權利及義務:管理、運用及處分信托財產的權利、收取信托報酬的權利,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信托財產的義務,向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義務,通知及保密等義務等。受益人的權利及義務:享有、轉讓、繼承信托受益權的權利等。委托人及受托人為第三方受益人設立義務的有效性?
73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及義務委托人的陳述與保證:合格的委托人資格、?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受益人大會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及單一信托結構中擬將受益人的部分或全部受益權份額向合格投資者發行時,在信托合同中對受益人大會進行約定。受益人大會的法定及約定職權:法定職權:提前終止信托合同或者延長信托期限、改變信托財產運用方式、更換受托人、提高受托人的報酬標準、信托計劃文件約定需要召開受益人大會的其他事項。根據信托公司的需求,受益人大會的職權一般以滿足《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的要求為限,但信托合同也可以根據信托結構約定受益人大會享有的職權:如變更信托財產的分配方式等。《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規定:受益人大會應當有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信托單位的受益人參加,方可召開;大會就審議事項作出決定,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受益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但更換受托人、改變信托財產運用方式、提前終止信托合同,應當經參加大會的受益人全體通過。信托合同能否約定高于上述規定的召開受益人大會并進行表決的信托份額比例?
74受益人大會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及單一信托結構中擬將受益人的部分或?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新受托人的選任更換受托人的常見情況:委托人有權在受托人管理受托財產違反信托目的、出現故意或重大過失或違反相關規定時解任受托人。此外,受托人可能因辭任、被依法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資格喪失、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等原因終止其受托人職責。信托合同可以約定新受托人的制定權利人、對新受托人的選任方式等。信托合同等文件未規定的,由委托人選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無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選任;受益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監護人代行選任。
75新受托人的選任更換受托人的常見情況:委托人有權在受托人管理受?信托合同的通用條款風險揭示與承擔、信托的終止及清算、稅費、信息披露、通知、糾紛解決方式信托合同中的“風險揭示與承擔”與《認購風險申明書》可能存在一定的重復。信托可能存在的一般風險有:法律、政策風險、市場風險、企業經營風險、信用風險、管理風險及其他風險等。此外,各信托產品可能存在特殊的風險,如:流動性風險、合同瑕疵的風險等。實踐中,信托合同中關于信托的終止及清算、稅費、信息披露、通知及糾紛解決方式的條款依據不同的信托產品的變動較小。在法律法規及符合監管機構要求的前提下,上述條款一般不存在爭議。
76風險揭示與承擔、信托的終止及清算、稅費、信息披露、通知、糾紛?不同類型信托合同擬定的注意事項單一信托的合同特點單一信托沒有“受益人大會”(信托結構約定進行部分或全部受益權份額轉讓的除外),對受托人的選任、決定信托的提前終止或延期等重大事項一般由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約定協商決定或授權一方決定。單一信托合同中,委托人與受托人的約定存在較大的自主性,如:可以約定對信托財產進行原狀分配、可以采取少量或不采取擔保措施等。單一信托合同的內容一般較集合信托計劃信托合同更為簡要。單一信托可以在信托合同充分說明信托所存在的風險后,不要求委托人另行簽署《風險申明書》等文件。單一信托程序簡單。
77單一信托的合同特點單一信托沒有“受益人大會”(信托結構約定?不同類型信托合同擬定的注意事項交易對手分期還款/回購的信托合同特點信托的交易對手分期還款/回購導致其分期向信托支付相應金額時,信托合同文本應當對分期收取的資金的運用作出相應的披露。實踐中,分期收取的資金有以下用途:用于支付信托費用、受益人的預期收益等;用于銀行存款、購買金融債券、銀行理財產品等風險低、收益穩定的投資。針對交易對手分期向信托支付相應金額,交易對手分期還款/回購的信托常采取發行存續期限及預期收益存在差別的多類信托單位。信托合同文本可以約定對不同類別的信托單位匹配搭售或由委托人自行選擇。
78交易對手分期還款/回購的信托合同特點信托的交易對手分期還款/?不同類型信托合同擬定的注意事項存在投資管理人的信托的合同特點信托產品資金運用于另類投資、證券類投資時,往往基于專業領域投資的需要,聘請自然人或組織擔任信托的“投資管理人”。因此,上述信托合同及其他信托文件中應當對委托人披露“投資管理人”的相關情況。需向委托人披露的投資管理人的信息主要由三部分組成:投資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及相關的資質、業績等;對投資管理人的權利、義務的設定及相應的監督措施;投資管理人獲取的費用及報酬的計算以及信托財產相應的支出等。
79存在投資管理人的信托的合同特點信托產品資金運用于另類投資、證?不同類型信托合同擬定的注意事項由信托公司代為發行單一信托的受益權的信托合同特點根據信托的性質,上述信托屬于單一信托。但由于該信托結構中由信托公司代為向合格投資者發行部分或全部信托受益權的特點,該信托體現了集合信托的部分特征。該單一信托是否成立以信托受益權的認購人及認購數額是否符合信托合同的約定為準,并要求信托受益權認購人符合《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所規定的合格投資者的要求。由信托的委托人保留部分受益權作為一般/劣后的信托受益權,作為増信的手段之一。
80由信托公司代為發行單一信托的受益權的信托合同特點根據信托的性?不同類型信托合同擬定的注意事項在賬戶不能新開或擔保措施難以辦理或交易對手內部審批程序等特殊情況下需要保留原信托計劃的新生信托新老劃斷的借殼信托與保留部分的增核信托的特點。與老信托受益人關系的處理和相關信托文件處理,是先通過變更信托文件還是先變更信托受益人的方式進行更新,是否需要對老信托受益人進行充分全面的披露,是否需要對新信托受益人披露歷史情況,相關信托的債權債務是否需要全面處理,在變更的信托文件中應當注意哪些問題。對受托人的影響、監管部門可能會提出的意見。
81在賬戶不能新開或擔保措施難以辦理或交易對手內部審批新老劃斷的?其他注意事項充分披露、注重風險提示對信托交易結構、交易對手、擔保措施的充分披露以及對信托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預見與提示,不僅是監管部門的要求,更是信托公司保障自身權益,并進行免責的重要手段。顯示信托公司金融工程技術的成熟性。營造一個和投資者溝通的自由空間。應對行政監管時有較好的申辯理由。
82充分披露、注重風險提示對信托交易結構、交易對手、擔保措施的充?其他注意事項充分披露、注重風險提示信托產品的合同文本中,主要在以下方面進行信托產品相關信息的披露及風險提示:《認購風險申明書》作為全面披露信托風險的文件,應當全面闡述信托可能發生的各類風險。部分公司的《認購風險申明書》要求委托人在簽署時抄寫“本人已閱讀全部信托文件,愿意承擔相關信托風險”等字樣的語句。在信托合同及信托計劃說明書中,信托公司應當全面披露交易對手的基本信息及相關資質,信托資金擬用于的項目的基本信息、證照、進度等,充分披露預計的信托收益來源及其可能存在的風險。信托公司應當在信托合同文件中對信托存續期間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見,如:交易對手到期不能還款或回購,信托財產在信托終止時無法按現金方式進行分配等。
83充分披露、注重風險提示信托產品的合同文本中,主要在以下方面進?其他注意事項關于信托文件對信托資金運用的披露程度《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規定,信托資金有明確的投資方向和投資策略,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同時規定信托合同必須包括“信托資金管理、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安排”,卻未對信托文件的披露程度作硬性規定。實踐中信托公司在信托文件中一般會披露信托資金的投資范圍與方向,而對具體的運用方式披露的把握程度各不相同;除了各個信托公司的風格不同外,根據項目的不同種類信托公司也會采用不同的披露方式。重點是對在突發事件中采用披露方式的差異。
84關于信托文件對信托資金運用的披露程度《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其他注意事項信托文件的名義簽署地和實際簽署地以及簽署時間《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四條規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合同約定的簽訂地與實際簽字或者蓋章地點不符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約定的簽訂地為合同簽訂地”,信托文件也是一種合同,根據上述規定,信托文件的名義簽署地和實際簽署地不符的,以名義簽署地為準。在信托實踐中客觀存在的,約定時間和實際簽署時間不一致的信托合同參照簽訂地點司法解釋原則進行處理。
85信托文件的名義簽署地和實際簽署地以及簽署時間《最高人民法院關?其他注意事項信托文件的副本數和哪些文件需要簽署《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規定:“委托人認購信托單位前,應當仔細閱讀信托計劃文件的全部內容,并在認購風險申明書中簽字,申明愿意承擔信托計劃的投資風險。”因此,認購風險申明書是法律規定必須簽署的文件。信托合同作為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及信托計劃具體情況的合同,信托公司往往要求委托人同時簽署信托合同。
86信托文件的副本數和哪些文件需要簽署《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其他注意事項為信托產品的發展及變化預留空間在許多情況下,信托產品在存續期間將發生一定的變化,導致信托與信托合同文本撰寫時的設想、思路發生差異。為保證信托的順利存續,同時避免信托合同文本的變更,應當在信托合同文本撰寫時預見信托可能產生的變化,并在合同文本中預留相應的“空間”。實踐中,可以選擇在下列內容中預留部分“空間”:信托的提前終止及存續期限的延長,以及決定信托存續期限變更的程序、信托期限延長后的預期收益率及相關費用的計算等;信托在推介期屆滿后尚未被全部認購后的增發或分期發行;信托的交易對手在還款或分期回購時,資金的支付期限、數額與原計劃出現差異時,由信托財產支付的相關費用及受益人取得的收益可能隨之產生變化;受益人退出信托的模式:在信托終止時對信托財產的分配;由交易對手或其關聯方受讓信托受益權等。
87為信托產品的發展及變化預留空間在許多情況下,信托產品在存續期謝謝觀賞!882020/11/5謝謝觀賞!882020/11/5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及合同擬定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及合同擬定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及合同擬定一、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與法律意見書的文本制作
——基于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2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及合同擬定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及合同擬定
一、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與法律意見書的文本制作
——基于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90一、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與法律意見書的文本制作
——
目錄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流程1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要點分析2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與相關要點3信托項目法律意見書的框架與撰寫491目錄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流程1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要目錄
第一部分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流程92目錄第一部分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流程4?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思路:三個“準確掌握”
準確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細則除信托層面的法律法規外,信托業務更多涉及與其他領域法律的交叉與結合,例如《合同法》、《物權法》、《擔保法》、《民事訴訟法》、《公司法》、《土地法》、《證券法》等部門大法。對信托層面法律規定的理解和適用,不同地區的監管部門、不同的操作人員可能在某些方面有不同的判讀,對此需要充分予以考慮。根據不同的具體項目還涉及大量地方性法規與地方政府規章,而且各地方對于實務操作的具體規定往往不同,不熟悉當地規定可能會導致項目失敗。93準確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操作細則除信托層面的法律法規外,信?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思路:三個“準確掌握”準確掌握:信托業務的種類和信托產品的具體特性按照信托業務的劃分標準確定的信托業務種類來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工作按照信托產品的具體特性來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工作按照信托公司的內部審批分類標準(通道類、主動管理類、創新類)來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工作
94準確掌握:信托業務的種類和信托產品的具體特性按照信托業務的劃?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思路:三個“準確掌握”準確掌握:信托項目的交易結構信托業務部門出具的初步信托方案之熟悉初步信托方案之溝通和優化必備的法律盡職調查內容依信托項目特點可選擇的盡職調查內容
95準確掌握:信托項目的交易結構信托業務部門出具的初步信托方案之?法律盡職調查的具體流程根據信托公司的項目可行性方案確定法律盡職調查方案擬定法律盡職調查清單經信托公司確認后發送相關被調查單位根據書面反饋資料制定現場盡職調查方案進行現場盡職調查反饋意見或進行再次現場盡職調查梳理相關盡職調查的問題,擬定解決方案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初稿,部分未解決事項可提示作為信托成立條件信托公司確認后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配合信托經理進行上會說明就法律盡職調查中的特定事項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96根據信托公司的項目可行性方案確定法律盡職調查方案8?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方法工商、稅務調查建設規劃土地調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查詢以及其他公示系統查詢人民法院訴訟、執行系統查詢收集整理資料函證核查驗證訪談其它
97工商、稅務調查9?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方法
98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用途:查詢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用途:查詢組織機構基本信息10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國組織機?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方法
99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巨潮資訊用途:盡職調查對象運營信息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裁判文書網”用途:盡職調查對象涉訴信息11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巨潮資訊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裁判文書?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方法
100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最高法“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用途:盡職調查對象被執行信息最高法"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系統用途:盡職調查對象被執行義務的履行情況12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最高法“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方法
101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工商管理總局“中國商標網”用途:盡職調查對象的商標信息國土資源部“土地市場查詢”用途:盡職調查對象的土地信息13法律盡職調查常用網站工商管理總局“中國商標網”國土資源?法律盡職調查的基本清單
102關于公司的設立和存續關于公司的股權轉讓關于公司的出資(含增資、減資)關于公司的類型變更關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關于股東資格關于公司的業務關于公司的分公司和分支機構關于公司的對外投資關于企業的主要資產關于公司的財務和銀行借款關于公司的重大資產交易關于企業的境外資產關于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融資借貸公司的知識產權公司的重大投資公司的環境保護公司的安全生產情況公司的保險情況公司的稅務公司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公司的勞動人事關于公司的訴訟、仲裁和行政處罰關于集體資產管理關于國有資產管理……14關于公司的設立和存續關于公司的股權轉讓關于公司的出資(目錄
第二部分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要點分析103目錄第二部分信托項目法律盡職調查要點分析15?法律盡職調查的風險分析交易結構的法律風險交易結構對法律盡職調查的統率法律盡職調查對交易結構的影響判斷項目立項的基礎準確性調整交易結構制定相應匹配的風控措施合理設計產品
104交易結構的法律風險交易結構對法律盡職調查的統率16?法律盡職調查的風險分析項目的法律風險信托資金實際用途風險(資金配比和用途監控)受讓標的物貶值風險(盡職調查方法、手段)信托退出風險(本體資金來源和擔保資金來源)
105項目的法律風險信托資金實際用途風險(資金配比和用途監控)1?法律盡職調查的風險分析盡職調查程序的法律風險風險合規部門和法律盡職調查人員關系處理信托業務部門和法律盡職調查人員關系處理項目方案變更與法律盡職調查的關系處理法律盡職調查工作成果與項目成敗的關系處理法律盡職調查人員安排的適配性如何判斷收集和核實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106盡職調查程序的法律風險風險合規部門和法律盡職調查人員關系處理?法律盡職調查的風險分析法律盡職調查對信托項目的重要性法律盡職調查的存在價值大部分信托公司將法律盡職調查報告作為項目合法性審核的重要依據,對律師僅作出保守結論、或存在未提出彌補方案的項目一票否決,這使律師對信托項目的立項與開展承擔了更大的責任,也對律師面對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進行彌補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07法律盡職調查對信托項目的重要性法律盡職調查的存在價值19?法律盡職調查的風險分析法律盡職調查出現瑕疵的彌補完善相關資料、理順法律關系的度政府監管部門出具文件,就有關項目公司主體及項目的基本情況中相關材料欠缺或矛盾的內容進行釋明項目公司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對信托項目涉及的財產或項目進行專項審計、評級等合格的盡職調查,既可以發現信托項目中的問題,更可以在法律框架內彌補與解決在實質上并不影響信托項目成立與開展的問題
108法律盡職調查出現瑕疵的彌補完善相關資料、理順法律關系的度2?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公證后的擔保文書的可執行性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2款規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債權人享有不動產抵押,因債務人的不履行擬通過法院強制執行的,應當首先進行訴訟,根據法院判決書申請執行,不能直接申請執行立案或通過其他非訴程序執行抵押權雖然有些抵押合同辦理了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公證,但是針對經過強制執行公證的抵押合同,部分法院仍要求先進行訴訟,再申請執行進行強制執行申請法院管轄權(被執行人或財產所在地)的選擇和安排
109公證后的擔保文書的可執行性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2款?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股權轉讓問題股權變動原則(約定價、凈資產價和公允價),在增資和轉讓兩個行為同時存在的情況處理股權變動與產權進場國有股權轉讓,在協議轉讓前,都未經在產權交易所公開轉讓程序,而是直接簽署了轉讓協議,存在轉讓協議因違反前述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的可能信托公司信托財產的產權性質各地的認識差異,國有股權、準國有股權、非國有股權的界定在信托財產運用、信托利益分配時如何看待股權上權利負擔問題
110股權轉讓問題股權變動原則(約定價、凈資產價和公允價),在增資?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劃撥用地或集體用地抵押、處置問題無土地使用權證的必須及時追加合法有效的抵押劃撥用地或集體用地辦理抵押的法律效力部分國有建設用地和集體用地租賃組合的項目相關問題如何看待土地招拍掛前期協議的法律效力劃撥用地或集體用地的處置首先應當考慮土地出讓金的補足和轉征國有建設用地的可行性
111劃撥用地或集體用地抵押、處置問題無土地使用權證的必須及時追加?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政府平臺公司及類擔保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和機構等通過財政撥款或注入土地、股權等資產設立,承擔政府投資項目融資功能,并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公益性資產”,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能或不宜變現的資產,如學校、醫院、公園、廣場、黨政機關及經費補助事業單位辦公樓等,以及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非收費管網設施等不能帶來經營性收入的基礎設施等。“殼公司”,只融資不參與項目建設和運營、公益性融資平臺,無收益來源、經營性融資平臺、綜合性融資平臺。人民銀行、銀監會或商業銀行聯席會議確定的名單,現金流全覆蓋、退出平臺等各類主體。由地方政府出具的“付款/還款承諾”、“資金安排說明”是什么法律性質?政府部門、政府、人大的預算流程安排政府擔保或間接擔保是否影響主合同的效力?
112政府平臺公司及類擔保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開發區管委會和開發區公司的相關事宜依法設立、不依法設立。如何看待開發區管委會和開發區公司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現象。開發區公司的房地產開發業務和廠房建設、基礎配套設施建設的甄別。開發區公司土地入資、空轉土地入賬,以及項目建設建設單位和土地使用權主體不統一。
113開發區管委會和開發區公司的相關事宜依法設立、不依法設立。2?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擬投資項目的建設制度差異我國現存的項目建設制度:項目法人制度、BT/BOT制度、委托代建制度。不同的項目建設制度對建設方的建設前提與要求、承擔的風險差異。不同的項目建設制度對監管部門認定該項目是否屬于“公益類項目”的影響和偏好。
114擬投資項目的建設制度差異我國現存的項目建設制度:項目法人制度?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擔保獨立性條款的效力部分信托項目擔保合同中約定: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一百七十八條: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根據《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115擔保獨立性條款的效力部分信托項目擔保合同中約定:不因主合同的?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房地產信托項目之“二三四”“四證”齊全、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備二級資質、項目資本金比例達到國家最低要求等條件的理解與執行。暫定資質、實際控制人、外國投資者、分期開發、預收款大而注冊資本低與投資總額匹配等情況中的處理。信托公司以入股形式取得大股東資格后項目公司原股東的資質是否可以繼續適用之理解。
116房地產信托項目之“二三四”“四證”齊全、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具?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在政策監管、政府登記部門出現某些行為不能辦理,信托公司的自我救濟是否是法律規避行為?主合同調整、形式變更業務模式、銷售中臨時資金調劑等行為簡要分析。某資管業務中招攬項目和銷售產品負責人涉嫌犯罪簡要分析。信托公司應當吸收的經驗,如何開展相關預防?
117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在政策監管、政府登記部門出現某些行為不能辦司法機關對信托認識仍然存在大量誤區?上海法院證券、期貨、信托糾紛案件審判情況通報中指出,信托糾紛案件中需要引起重視的問題:1、信托融資業務中簽訂虛假合同在實踐中,部分信托公司為了實現其經濟利益,采用“虛假合同”、“陰陽合同”的方式規避行業監管。此種行為不僅使各主體之間法律關系混亂,易引發法律糾紛,而且導致金融監管措施失效,提高了發生金融風險的可能性。信托公司即使為了達到管控信托財產的目的,也不能通過簽訂虛假合同、欺騙登記機關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
118司法機關對信托認識仍然存在大量誤區?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30?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2、信托標的財產的獨立性不足在實踐中,信托公司將土地、林木、建設工程等基礎資產所產生的“收益權”作為信托財產。由于上述基礎資產往往另行被抵押,導致該“收益權”極易受到侵害,危及受益人權益。信托產品創新、借鑒國外經驗時,應充分考慮與現行法律制度的銜接。針對“收益權”問題,可以研究如何通過登記、轉讓、交付、分別管存等方式滿足信托財產“委托給”受托人的法定要件,確保信托財產的獨立性。
119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2、信托標的財產的獨立性不足31?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3、信托抵押財產范圍約定不明為提高信托貸款的安全性,信托公司往往要求借款企業提供抵押擔保。抵押作為擔保物權,具有對世性,其范圍應當清楚明確,否則不僅影響當事人利益的順利實現,也可能會對第三人權益造成危害。金融機構在借款擔保合同中,對于擔保財產的范圍,應當作出盡可能明確具體的約定,避免因約定不明產生歧義,從而影響金融機構擔保權利的實現。
120自我救濟和法律規避3、信托抵押財產范圍約定不明32?法律盡職調查的實務分析其他資產類業務對信托的影響券商資管、基金特戶、保險資管計劃種類?券商資管、基金特戶、保險資管異同。券商資管、基金特戶、保險資管業務操作對信托的借鑒,對信托法律盡職調查工作的正面和負面影響?
121其他資產類業務對信托的影響券商資管、基金特戶、保險資管計劃種目錄
第三部分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與相關要點122目錄第三部分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與相關要點34?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信托公司設立信托計劃,事前應進行盡職調查,就可行性分析、合法性、風險評估、有無關聯方交易等事項出具盡職調查報告。”《關于信托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99號文)規定,信托公司應切實履行受托人職責,從產品設計、盡職調查等環節入手,全方位、全過程、動態化加強盡職管理,做到勤勉盡責,降低合規、法律及操作風險。并將盡職調查納入銀監局現場檢查重點。盡職調查報告是信托公司設立信托計劃必備文件之一,信托公司應當依法進行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實踐中,不同信托公司往往將盡職調查報告冠以不同名稱,如《申請報告》、《上會報告》、《可行性報告》等。
123《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信托公司?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由律師根據盡職調查的結果起草,報告內容與盡職調查清單和調查情況對應。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基本內容:項目公司調查情況項目調查情況重點關注的問題結論文件清單本盡職調查報告的說明與提醒
124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由律師根據盡職調查的結果起草,報告內容與盡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起草現場法律盡職調查與書面法律盡職調查詳式法律盡職調查與要式法律盡職調查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和工作底稿法律盡職調查人員進場、聯絡、溝通方式的安排和處理
125現場法律盡職調查與書面法律盡職調查37?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相關要點對信托交易對手的法律盡職調查公司基本情況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存續、資質、持有的證照公司的對外投資公司的固定資產公司的治理結構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的涉訴情況公司重大債權債務公司對外簽訂的重大合同
126對信托交易對手的法律盡職調查公司基本情況38?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相關要點對信托交易對手的法律盡職調查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的涉訴情況是否為被執行人:查詢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系統是否為當事人: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出具承諾函: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和行政處罰可能會影響本項目的成立及義務履行能力;主要財產不存在被查封、凍結等權利受限制的情形。
127對信托交易對手的法律盡職調查公司基本情況39?法律盡職調查報告的相關要點對信托項目的法律盡職調查項目基本情況項目權屬狀況以房地產信托投融資項目為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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