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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PAGE143新《民法典》考試總題庫及詳解-合同方面一、單選題1.金某與妻子葉某于2012年6月4日在明華小區租了一套房子居住,與房東書面約定租期為2012年6月5日至2014年5月10日,并按時交付押金。2013年11月3日,金某遭遇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則在租賃期間()。A、葉某可以按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B、葉某繼續租賃房屋,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C、原租賃合同終止,不得繼續租賃該房屋D、葉某必須按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答案:A解析:《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合同一方因故需要修改、補充合同某些條款或解除合同關系時,必須征得對方同意,以變更或解除原來的舊協議。本題中,金某的死亡并不導致租賃合同的改變,葉某還可以繼續租賃該房屋。故正確答案為A。2.某酒店客房內備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選用,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同類商品。房客王某缺乏住店經驗,又未留意標價單,誤認為系酒店免費提供而飲用了一瓶洋酒。結賬時酒店欲按標價收費,王某拒付。下列選項正確的是()。A、王某應按市價付款B、王某不應付款C、王某應按標價付款D、王某應按標價的一半付款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B、C、D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本題中王某誤將酒店出售的洋酒當做贈品飲用,屬于對行為性質的誤解,構成重大誤解,因此有權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本題中王某已經將洋酒飲用,無法返還,故需折價補償。折價補償時,返還義務人應按所受領的財產在當時的市價進行折價補償。所以,王某按市場價補償即可。故正確答案為A。3.甲欠乙1萬元債務,之后甲為乙修理地熱管道,乙應向甲支付各項費用合計700元,在此情況下,甲和乙之間的債務可以適用()。A、混合B、賠償C、清償D、抵銷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債消滅的原因有五種,分別為清償、抵銷、提存、免除、混同。清償指依債務本旨而實現債務標的之給付的行為,債權因其實現其目的而消滅。抵銷指二人互負相同種類的債務,各使雙方債務在對等額內相互消除的法律制度。提存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無法向債權人清償其到期債務,債務人將合同的標的物給付給特定的提存部門,從而完成債權的清償使合同消滅的制度。免除是指債權人基于其單方行為,免除債務人的全部或部分的債務,從而導致合同權利義務關系全部或部分消滅。混同是指債權與債務歸于一人,從而使債權債務消滅的事實。A項錯誤,債消滅的原因不包括債的混合。B項錯誤,債消滅的原因不包括債的賠償,賠償屬于清償的一種方式。C項錯誤,清償是債務人一方的行為,而本題中甲乙兩人互負債務。D項正確,甲乙兩人互負金錢給付之債,該700元費用可以在雙方債務1萬元范圍內相互抵銷。故正確答案為D。4.甲從乙處購買一批貨物,向乙支付1萬元定金,現乙拒絕履行合同,甲有權要求乙返還定金2萬元。()A、正確B、錯誤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所以,乙拒絕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即2萬元。故表述正確。5.周某到某家具城購買家具,看中了某品牌紅木家具一套。雙方達成協議,價款28000元,周某預付訂金10000元。家具城保證3天內將該套家具送到周某家中。當晚,家具城失火,該套家具被焚。對于本案的損失,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由周某承擔,周某應補交所欠貨款18000元B、由家具城承擔,家具城應退還周某預付的訂金10000元C、由周某和家具城分擔,周某不補交貨款,家具城不退還訂金D、主要由家具城承擔,周某給家具城適當補償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A項錯誤,家具還沒有交付給周某,因此,周某不需要承擔風險。B項正確,標的物交付之前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即家具城承擔家具損毀的風險,家具沒有交付給周某,因此需要退還周某預付的訂金。C項錯誤,風險由家具城承擔,周某不需要承擔。D項錯誤,周某不需要承擔風險,因此,不需要給家具城補償。故正確答案為B。6.2009年3月,甲將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商品房賣給乙,雙方簽署了《二手房買賣合同》。2009年4月,乙將該房轉賣給丙,并收取丙交來的定金一萬元。2009年7月,甲、乙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乙簽署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最終生效日期是2009年7月B、2009年4月,因為乙尚未取得商品房所有權,故乙、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效力待定C、如乙、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因乙的原因無法履行,則乙應雙倍返還定金D、如甲最終未將房子賣給乙,導致乙無法履行與丙的買賣合同,則丙可以追究甲的責任答案:C解析:A項錯誤,《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甲乙簽署的《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最終生效日期應該是2009年3月。B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由此可知,無權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的合同,若無法律規定的其他效力瑕疵,該合同有效。因此,乙、丙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C項正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D項錯誤,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只有甲與乙才有合同關系,與丙沒有合同關系。丙不可以追究甲的責任,但可以追究乙的責任。故正確答案為C。7.甲演出公司與當紅歌星乙簽訂演出合同。雙方約定,甲公司于12月30日向乙支付出場費2萬元,乙須于元旦晚上為甲公司舉辦的新年晚會演唱歌曲。12月29日,乙因車禍需要立即手術,預計住院3個月,則甲公司()。A、有權解除合同B、不得解除合同但可中止履行C、可解除合同或中止合同D、須于12月30日向乙支付出場費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乙車禍住院,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晚會表演的合同目的,甲有權解除合同。B項錯誤,甲有權解除合同。C項錯誤,《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乙出車禍要住院三個月,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不在中止合同的情況內,甲不可以中止合同。D項錯誤,甲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可以不在12月30日向乙支付出場費。故正確答案為A。8.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的基本憑證是車票。()A、正確B、錯誤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法律常識。《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七條規定,鐵路旅客運輸合同的基本憑證是車票。故表述正確。9.李某為給病危的父親治病急需用款5萬元,王某表示愿意借款,但一年后須加倍償還,否則須以李某三居室住房(價值20萬元)代償,李某表示同意,此行為屬于()。A、無效民事法律行為B、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C、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D、乘人之危的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王某的行為是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故正確答案為C。10.()是合同訂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金錢的擔保形式。A、留置B、訂金C、定金D、質押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故留置是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所采取的措施。B項錯誤,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項正確,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D項錯誤,質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轉移某項財產的占有權,并由后者掌握該項財產,以作為前者履行某種支付金錢或履約責任的擔保。故正確答案為C。11.依據《民法典》規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三倍返回定金。()A、正確B、錯誤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故表述錯誤。12.甲因經商需要,于一年前向朋友乙借款10萬元,按照和乙規定的時間,甲攜帶10萬元現金前往乙家還款,但因乙忘卻此事外出,甲還款未果。甲返回途中,路經鬧市,現金被歹徒搶奪,不知所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乙仍有權請求甲償還10萬元借款B、乙喪失請求甲償還10萬元借款的權利C、甲有權請求乙承擔此款被搶奪的全部損失D、甲有權請求乙承擔此款被搶奪的部分損失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A項正確,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特殊的物即金錢,對于金錢這種特殊物的風險應當適用所有權人主義,標的物風險應當由所有權人承擔。借款合同沒有法定的特殊免責事由,因此除不可抗力外,甲無法免責,因此乙仍有權請求甲償還10萬元借款。B項錯誤,乙有請求甲償還10萬元借款的權利。C項錯誤,乙雖然受領遲延,但不是風險轉移,風險有兩個構成要件:一是造成了財產損失,二是沒有可歸責性,所以錢被搶不是風險,不轉移,因此損失由甲承擔,甲無權請求乙承擔此款被搶奪損失。D項錯誤,損失應由甲承擔。故正確答案為A。13.甲與乙減肥會所訂立服務協議,約定服務期為一年,甲向乙會所支付2萬元服務費,服務費采用預收后逐次計扣的方式,乙會所提供的協議格式條款中載明“如甲單方放棄服務,余款不退”(并注明該條款不得更改)。在接受服務1個月并發生費用2000元后,甲感覺減肥效果不明顯,要求解除協議并退款,乙會所以合同條款已經規定為由拒不退款,甲遂訴至法院要求返還余款。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減肥服務協議無效B、甲單方放棄服務無須承擔違約責任C、甲單方放棄服務應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D、“如甲單方放棄服務,余款不退”的條款無效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錯誤,根據《民法典》規定,下列行為無效:(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4)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簽訂的減肥服務協議并不存在無效的情形。本題B、C項錯誤,甲單方放棄服務,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包含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甲不愿繼續履行減肥協議,則其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不應是繼續履行,應是賠償損失或其他補救措施。D項正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如甲單方放棄服務,余款不退”免除己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屬于格式條款,該條款無效。故正確答案為D。14.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后,原訂立的合同()A、一律無效B、應繼續履行C、經追認后有效D、部分有效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故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后,原訂立的合同應繼續履行。故正確答案為B。15.K公司委托N公司加工一批服裝,由N公司提供布料,雙方簽訂合同,約定了加工報酬、數量等事項。該合同屬于()。A、買賣合同B、融資租賃合同C、承攬合同D、中介合同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第五百九十五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B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而本題中K公司委托N公司加工一批服裝,不屬于融資租賃合同。C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條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K公司委托N公司加工一批服裝,雙方簽訂合同,約定了加工報酬、數量等,屬于承攬合同。D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規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該題僅僅是雙方當事人,沒有體現該合同。故正確答案為C。16.劉某通過中介公司與馬某簽訂了一份購房協議,約定劉某購買馬某的房子,后劉某沒能從銀行獲得貸款,雙方解除了買賣合同。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劉某不用向中介公司支付傭金,因為房屋買賣合同沒有生效B、劉某不用向中介公司支付傭金,因為房屋買賣合同已經解除C、劉某必須向中介公司支付傭金,因為房屋買賣合同已經簽訂D、劉某必須向中介公司支付傭金,因為房屋買賣合同已經履行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規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三條第一款規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第九百六十四條規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托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中介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中介人行使報酬請求權采取報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報告或媒介成立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請求報酬;合同雖成立但無效時,中介人也不能請求報酬。本題中中介公司就是中介人,因劉某與馬某的合同已經生效,雙方解除合同的責任在劉某,中介公司已經提供了中介服務,因此劉某必須向中介公司支付傭金。但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并未履行,D項錯誤。故正確答案為C。17.某外資企業高管李某出差時,將自己的行李寄存于某火車站物品存放處,但存放時未向寄存處告知行李中含有貴重物品LV包一個(價值10萬元),浪琴手表一支(價值5萬)后因寄存處保管不當,導致李某的行李被小偷給偷走。李某想找寄存處理賠。根據保管合同相關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因李某未先申明有貴重物品,只能按照一般物品的價格予以賠償B、李某可以要求存放處按照實際損失全部賠償C、因李某本身也有過錯,對于損失理由和寄存處一人承擔一半D、寄存處可以不賠償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八百九十八條規定:“寄存人寄存貨幣、有價證券或者其他貴重物品的,應當向保管人聲明,由保管人驗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聲明的,該物品毀損、滅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A項正確,李某將貴重物品與一般行李一起寄存,且未聲明有貴重物品,因此只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B項錯誤,寄存人有告知義務,李某未履行告知義務,只能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C項錯誤,李某與寄存處都有過錯,但由于李某未告知在行李中有貴重物品,寄存處按照一般物品保存,丟失后只能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賠償。D項錯誤,根據《民法典》規定,如果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或不是故意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火車站物品存放處是有償服務,且保管人存在保管不善,因此不可以不賠償。故正確答案為A。18.甲商場向乙公司訂購100套男裝,每套1000元。雙方約定,甲商場先付5萬元,乙公司交付男裝經驗收后,再付清剩余款項。后來,乙公司只交付80套男裝,經甲商場驗收,有20套不符合質量要求。乙公司要求甲商場付清剩余款項,遭甲商場拒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商場有權拒付剩余款項B、甲商場應當付清剩余款項C、甲商場應當再付1萬元D、甲商場應當再付3萬元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應當先履行債務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本案中乙公司所履行的債務不符合約定,既未按要求交付100套男裝,還存在20套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男裝,屬于未按約定履行,甲商場有權拒絕支付余款。故正確答案為A。19.張三和王二家的房屋相鄰而居,某日王二見到張三家的房子起火,為了救火,同時害怕房子火勢燒到自家房子,于是主動滅火,火勢被撲滅但王二被燒傷了,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王二因主觀上也為了自家利益,不構成無因管理,損失自負,應該自行承擔醫療費B、王二依據無因管理可以向張三索要滅火報酬C、如果王二在救火過程中因惡意或重大過失致張三家遭受重大損失,則王二需承擔相應的責任D、如王二在救火中,由于火勢兇猛,張三家被焚毀,則王二的救火行為不能成立無因管理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無因管理是指沒有約定或者法定的義務,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為:(1)管理人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也未受本人委托;(2)管理人從事管理他人事務的事實行為,包括對他人財產或事務的料理、保護、利用、改良、處分、幫助或服務等,至于管理人自己是否受益則不問;(3)管理人具有為他人管理的意思,其目的在于為他人謀利或免使他人利益受損。同時,在無因管理中,管理人或服務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償付必要的費用,包括在管理或服務活動中直接支出,以及在該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A項錯誤,王二對鄰居的房子并無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但是幫助鄰居保護了其房屋,雖然主觀上兼顧為了避免自身房子受損,但不影響無因管理的構成。B項錯誤,無因管理成立后,管理人不能向本人索要報酬。C項正確,在無因管理中,管理人應盡到適當管理的義務。而對于義務的履行,管理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為之,如果管理人因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而違反了適當管理義務,造成了本人的損害,管理人應承擔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責任。故本題中王二因惡意或重大過失致張三家遭受重大損失,應承擔相應的責任。D項錯誤,無因管理中有為他人管理的意思只要求管理人在為管理行為時主觀上具有為他人利益進行管理的意思即可,至于管理行為的后果則非所問。即使管理行為的后果并未實現保護或增進本人利益的目的,也不影響無因管理的成立。故即便張三家被焚毀,王二的救火行為仍能成立無因管理。故正確答案為C。20.甲與乙簽訂了一份合同,約定由丙向甲履行債務,現丙履行債務行為不符合合同的約定,甲有權()。A、請求乙承擔違約責任B、請求乙和丙共同承擔違約責任C、請求丙承擔違約責任D、乙或者丙承擔違約責任答案:A解析:《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故甲有權請求債務人乙承擔違約責任。據此B、C、D項錯誤,A項正確。故正確答案為A。21.甲把房屋租給乙,約定租期五年。半年后,甲未通知乙,將該房屋以150萬元的價格出賣給知情的養子丙,并辦理過戶登記。乙得知后提出異議。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乙有權主張甲、乙間的租賃合同對丙繼續有效B、乙有權自知道之日起15天內主張優先購買權C、乙有權主張甲、丙的買賣合同無效D、丙有權請求乙搬離該房屋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規定:“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乙將房屋賣給丙不影響甲乙之間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B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第一千零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出租人甲將租賃房屋出賣給養子丙的,承租人乙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C項錯誤,根據《民法典》規定,下列行為無效:(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4)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甲丙的買賣合同合法有效,丙無權主張該合同無效。D項錯誤,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系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系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丙無權請求乙搬離該房屋。故正確答案為A。22.甲服裝公司因訂單要求,需購買某種特殊布料,但一直未得到滿意回應。交貨日期一天天逼近,該公司十分著急。乙公司得知后,提出欲以市場價的三倍出售此布料。甲公司迫于無奈,與乙公司簽訂了購買合同。但是一年以后,甲公司提出合同無效,要求乙公司返還布料款。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乙公司屬于高價牟利,故合同可以撤銷B、甲公司是在自愿的情況下簽訂合同,故合同不可撤銷C、乙公司屬于高價牟利,但甲公司未在規定期行使撤銷權,故合同有效D、甲公司與乙公司的合同簽訂行為不符合《民法典》要求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乙公司利用甲服裝公司急需布料之機,以市場價的三倍出售該布料,牟取不正當利益,使對方迫于無奈而訂立了合同,這是乘人之危致使的顯示公平,該合同屬于可撤銷的。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必須符合規定的期限;超過該期限,撤銷權消滅,合同即為有效。因此,本案中,甲服裝公司的撤銷權已經消滅,無權要求返還錢款。A項錯誤。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必須符合規定的期限;超過該期限,撤銷權消滅,合同即為有效。甲公司超過規定期限還未行使撤銷權,因此合同有效。B項錯誤。乙公司利用甲服裝公司急需布料之機,以市場價的三倍出售該布料,牟取不正當利益,使對方迫于無奈而訂立了合同,這是乘人之危并致使顯失公平,該合同屬于可撤銷的。C項正確。乙公司利用甲服裝公司急需布料之機,以市場價的三倍出售該布料,牟取不正當利益,使對方迫于無奈而訂立了合同,這是乘人之危,該合同屬于可撤銷的。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必須符合規定的期限一年;超過該期限,撤銷權消滅,合同即為有效。因此,本案中,甲服裝公司的撤銷權已經消滅,無權要求返還錢款。D項錯誤。甲乙公司的簽約行為符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故正確答案為C。23.甲將住房出租給乙,簽訂合同前乙前來看房,發現室內有很濃的裝修氣味,甲告訴乙,開開窗,過幾天味道就沒有了,乙遂與甲簽訂租房合同,乙住了兩個月,氣味仍然很濃,經檢測,該房屋有害氣體嚴重超標,對此,乙()。A、無權主張權利B、有權請求確認合同無效C、有權要求解除合同D、有權要求甲承擔侵權責任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發生法定的或當事約定的情況,或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而使合同關系終止。A項錯誤,甲乙之間有合同關系,由于房屋有害氣體嚴重超標,導致房屋無法居住,乙可以主張權利。B項錯誤,根據《民法典》規定,下列行為無效:(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2)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4)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本案中,甲與乙簽訂租賃合同,雖然房屋有害氣體嚴重超標,但并不屬于《民法典》規定的無效合同的情形。C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本案中,甲與乙簽訂租賃合同時,甲講述房屋裝修氣味過幾天會消失,但后來房屋的裝修氣味并未消除,并且嚴重超標,這導致乙無法繼續租賃,使乙租賃房屋的目的無法實現,因此乙有權以甲違約致使其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為由要求解除合同。D項錯誤,甲某構成合同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侵權責任。故正確答案為C。24.甲租住在乙的房屋內,乙在異地工作。因連日大雨致乙的房屋有坍塌危險,為解燃眉之急,甲請人將房屋加固。雙方租賃合同中無房屋維修義務的約定。對修房費的承擔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擅自改變乙的房屋狀況,應自行承擔修房費B、甲的行為構成無因管理,應由受益人乙承擔修房費C、甲作為承租人負有維修房屋的義務,應承擔修房費D、甲修房是為防止自己利益受損,應與乙分擔修房費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法律常識。根據《民法的》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損失,為他人管理事務的行為。無因管理的特征為: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務的行為;必須要有為維護他人利益而進行管理的意思;必須是沒有法律的義務,即既沒有法律規定的義務,又沒有合同規定的義務。A項錯誤,甲為避免乙的房屋坍塌,而請人加固房屋,此行為屬于無因管理。因此應由乙承擔修房費,甲無需承擔修房費。B項正確,甲為避免乙的房屋坍塌,而請人加固房屋,此行為屬于無因管理。應由受益人乙承擔修房費。C項錯誤,根據題干得知,雙方租賃合同中無房屋維修義務的約定。甲作為承租人沒有維修房屋的義務。D項錯誤,本題案例中,連日大雨可能會導致乙的房屋有坍塌的危險,甲為了乙的利益,同時也為自己利益(繼續租房),主動請人將房屋加固。在為乙的利益方面成立無因管理,故應由受益人乙承擔修房費。故正確答案為B。25.下列關于附條件合同效力的描述中,正確的是()。A、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B、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C、附生效條件的合同,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時,該合同生效D、附解除條件的合同,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時,該合同繼續生效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附條件合同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特別規定一定的條件,以條件是否成就來決定合同效力的發生或消滅的合同。A項錯誤,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B項錯誤,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C項正確,附生效條件的合同,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時,視為條件已成就,即該合同生效。D項錯誤,附解除條件的合同,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時,視為條件已成就,即該合同無效。故正確答案為C。26.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維修義務可以約定由承租人承擔。()A、正確B、錯誤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維修義務可以約定由承租人承擔。故表述正確。27.債發生最常見的根據是()。A、合同B、無因管理C、侵權行為D、不當得利答案:A解析:債發生根據,又稱債發生原因,是指引起債產生的法律事實。債的發生原因有: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其中最常見、最普遍的是合同。故正確答案為A。28.甲被車撞傷倒地,行人乙攔下一輛出租車,將甲送往醫院,乙支付了車費,其間,甲的手機丟失。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車費由甲承擔,甲手機丟失的損失由乙賠償B、車費不由甲承擔,甲手機丟失的損失由乙賠償C、車費由甲承擔,甲手機丟失的損失不由乙賠償D、車費不由甲承擔,甲手機丟失的損失不由乙賠償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根據題干可知,乙的行為屬于無因管理,故車費應當由甲承擔,而手機的丟失與乙無關,故甲手機丟失的損失不由乙賠償。無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無法律上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自愿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的事實行為。故正確答案為C。29.甲向乙借錢10萬元,乙不愿意。甲打電話給雙方共同的朋友丙,希望丙出面游說乙。丙發短信給乙:“都是朋友,就幫個忙,別擔心甲不還,他如果不還,我來還。”乙將10萬元借給甲,借期滿了甲沒有償還。下列說法正確的是______。A、乙可以向甲要求償還,也可以要求丙償還B、乙可以向甲要求償還,但不可以要求丙償還C、乙應先向甲要求償還,在甲不能履行債務時,可以要求丙償還D、乙不可以向甲要求償還,但可以向丙要求償還答案:C解析: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規定,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本題中保證人丙和債權人乙約定,當債務人甲到期不履行債務,保證人丙履行債務屬于保證合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規定,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故乙丙之間短信的方式滿符合保證合同書面條件。又因《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故本題乙丙間的保證為一般保證。此時乙應先向甲追償,在甲不能履行債務的時,可以找丙代償。故正確答案為C。30.甲將一部價值6000元的手機以快遞形式郵寄給朋友乙,郵費為12元,寄件單上“郵寄物品內件”一欄填寫為“電子”,未保價。乙收件后發現包裹內并無手機。快遞公司根據“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內件短少的,以郵費的三倍賠償”條款,賠償甲36元。關于“三倍賠償”這一條款的法律效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該條款因加重寄件人的責任而無效B、該條款因排除寄件人的主要權利而無效C、該條款因免除快遞公司的主要責任而無效D、該條款屬于運輸風險的合理分配,故有效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法律常識。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而《郵政法》第五十九條明確規定,其中快遞賠償的部分,只能適用《郵政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郵政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范圍外的郵件的損失賠償,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而根據《民法通則》確定的賠償的一般原則是: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相當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條規定:“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據此可知,快遞公司應負主要責任,“三倍賠償”條款無效,C項正確。A項錯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條款無效的原因解釋不當。B項錯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條款無效的原因解釋不當。D項錯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并不屬于運輸風險的合理分配,條款無效。故正確答案為C。31.下列店堂公告不屬于無效格式條款的是()。A、本酒店謝絕自帶酒水B、偷盜超市物品罰款十倍C、商品售出7日內包退包換D、干洗衣服損壞只退還干洗費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三)提供格式條款一方排除對方主要權利。”本題為選非題,故正確答案為C。32.甲向乙租借設備5年,到期后債權人甲下落不明,債務人乙難以履行債務,于是乙將設備提存。提存后,該標的物如因意外毀損、滅失,其損失()。A、應由甲承擔B、應由乙承擔C、應由甲與乙共同承擔D、應由提存機關承擔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條規定:“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提存期間,標的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提存費用由債權人負擔。”本題中,甲是債權人,故提存后,該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承擔。故正確答案為A。33.下列哪種情形中,當事人之間產生合同法律關系?()A、甲拾得乙遺失的一塊手表B、甲邀請乙看球賽,乙因為有事沒有前去赴約C、甲因出差,將一臺電腦放入乙家D、甲把乙打傷,賠償乙醫療費1000元人民幣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合同法律關系指由合同法律規范調整的當事人在民事流轉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A項錯誤,甲的行為屬于拾得遺失物,不產生合同法律關系。B項錯誤,甲、乙之間屬于情誼行為,不構成民事法律關系,不受民法調整。C項正確,甲、乙之間構成保管合同關系,屬于合同法律關系。D項錯誤,甲、乙之間因侵權之債構成侵權法律關系,不屬于合同法律關系。故正確答案為C。34.甲攜帶乙酒廠蓋有“銷售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廠的名義與丙廠簽訂了購買三噸紅葡萄的買賣合同一份,葡萄運到后,乙廠以甲并非自己的銷售員為由拒收葡萄并拒付貨款。關于甲的行為和合同效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有權代理,合同有效B、無權代理,合同無效C、有權代理,但合同無效D、無權代理,但合同有效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該題中,甲某雖無代理權,但其攜帶乙酒廠蓋有“銷售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廠的名義與丙廠簽訂買賣合同,丙廠有理由相信(蓋有合同專用章)甲有代理權,代理行為有效,故簽訂的合同有效。因此,ABC項不符合題意。故正確答案為D。35.無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無法律上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自愿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的事實行為。下列選項中,應當被認定為無因管理情形的是()。A、甲義務打掃單位的公共衛生B、乙為摔倒的路人打車并自己付費將其送往醫院C、丙幫助其朋友要回其賭資D、丁無償幫其朋友照看孩子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錯誤,無因管理中被管理的事務必須有確定的主體,如果是對公共事務的管理,如甲打掃單位公共衛生,不是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不構成無因管理,排除。B項正確,乙沒有為摔倒路人打車和付費的義務,出于自愿將路人送往醫院,避免了路人因傷耽誤救治等后果,屬于無因管理,當選。C項錯誤,無因管理中管理事務的行為必須是以作為的形式表現出來的合法行為,如果管理人管理事務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如丙幫助其朋友要回其賭資,不構成無因管理,排除。D項錯誤,無因管理中被管理的事務本身具有一定的經濟內容,能夠產生一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如果管理人在管理事務時既不耗費一定錢財,也不獲得一定的收益,例如丁為朋友照看孩子,不構成無因管理,排除。故正確答案為B。36.下列行為屬于要約的是()。A、甲公司給乙公司寄送標明貨物型號和價格的價目表B、法院發布標明拍賣物品詳細介紹和起拍價的拍賣公告C、房屋所有人王某向租房人李某提供的提前印制好且自己簽完字的房屋租賃合同D、上市公司發布標清股價即公司業績情況的招股說明書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規定:“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條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本題A項是“價目表”、B項是“拍賣公告”、D項是“招股說明書”,均屬于要約邀請。故正確答案為C。37.甲委托乙購買某型號山地車一輛,乙到商場后發現山地車脫銷,擔心甲急需使用,遂為之購買普通自行車一輛,甲拒收,乙訴至法院,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A、甲拒絕受領的行為合法,乙的行為屬于越權代理B、甲、乙之間無書面委托書,委托關系不成立C、乙的行為屬于有效行為,因為是為了甲的利益D、甲不得拒絕受領,因為乙有代理權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正確,越權代理,是指代理人雖然享有代理權,但在實施代理行為時卻超越了代理權的范圍。文中乙擅自將委托代理的山地車換成普通自行車構成越權代理。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故甲拒絕受領的行為合法。B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該題并不屬于法律規定必須用書面形式的委托代理,適用于口頭委托,委托關系成立。C項:錯誤,乙超越代理權實施的行為,未被甲追認,故該行為對甲不發生效力。D項:錯誤,乙的行為屬于越權代理,甲有權拒絕受領。故正確答案為A。38.沒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據,而使自己受益、他人受損的行為是()。A、合同訂立B、不當得利C、侵權行為D、無因管理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為的違法行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故正確答案為B。知識補充:A項,合同的訂立是指兩方以上當事人通過協商而于互相之間建立合同關系的行為。C項,侵權行為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D項,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造成損失(損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僅為他人),主動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法律事實。39.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都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A、正確B、錯誤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信息,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故表述正確。40.甲和乙在一份標的額為十萬元的合同中約定了定金,依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此定金數額不得超過()。A、一萬元B、一萬五千元C、兩萬元D、兩萬五千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故十萬元合同的定金不能超過兩萬元。故正確答案為C。41.《民法典》合同編的適用范圍既包括當事人設立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包括當事人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的協議。()A、正確B、錯誤答案:A解析:《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故表述正確。42.招遠公司與畢博公司簽訂一份熟食買賣合同,但因所在地供電局未事先告知臨時斷電數日,招遠公司無法按期生產,致交付延遲。以下關于畢博公司所受損失的責任承擔主體表述正確的是()。A、由供電局向畢博公司承擔賠償責任B、由招遠公司與供電局向畢博公司承擔連帶責任C、由招遠公司向畢博公司承擔賠償責任D、若招遠公司不愿承擔賠償責任,則畢博公司可依法向供電局追究補充責任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錯誤,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處理。可知供電局無需向畢博公司承擔賠償責任。B項錯誤,供電局與畢博公司之間并不存在民事法律關系,無需與招遠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招遠公司可在賠償畢博公司后,向供電局追償。C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條規定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因此招遠公司應向畢博公司承擔賠償責任。D項錯誤,畢博公司無權向供電局追究補充責任。故正確答案為C。43.在合同訂立過程中,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______。A、屬于遲到的承諾,都應當視為新要約B、如果超過的期限尚在合理限度內,仍是有效的承諾C、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無效的以外,為有效承諾D、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六條規定,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或者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時到達要約人的,為新要約;但是,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除外。第四百七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一)要約被拒絕;(二)要約被依法撤銷;(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A項錯誤,根據法律規定,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的,要約失效。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B項錯誤,根據法律規定,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的,要約失效。C項錯誤,根據法律規定,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D項正確,根據法律規定,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故正確答案為D。44.根據法律規定,下列情形中,甲可以向乙主張違約責任的是()。A、乙表示愿意在開車赴省城辦事時捎上甲,甲便退掉了之前購買的火車票,不料乙動身時忘了與甲的約定B、甲乙簽訂書面協議,約定甲買上房子乙便嫁給甲。但甲買上房子時,乙已嫁給他人C、甲乘坐乙開的出租車上班,中途因乙車速過快而發生車禍,甲受傷致殘D、甲乙同乘火車,約定到A站時乙提醒甲下車。火車到A站時,二人均沉睡未醒,導致甲支出額外費用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二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該承擔的民事責任。A、D項錯誤,乙同意開車捎上甲或者甲乙約定到站時乙提醒甲下車都是好意施惠關系,并沒有產生合同關系,也不能產生違約責任或者締約過失責任。B項錯誤,看似簽訂了書面協議,但是該項涉及人身自由的婚姻關系,不能受約定的限制。另外,像日出、日落、刮風、下雨等自然現象,宗教關系、同鄉關系、師生關系、同學關系、戀愛關系、友誼關系的客觀情況,對此進行約定并不產生民事法律關系。C項正確,甲乘坐乙的出租車,二人即成立運輸合同,甲可以追究乙的違約責任。故正確答案為C。45.甲貿易公司向乙商場供應一批日化用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將由丙進出口公司向乙商場供貨。后來,丙公司供貨質量不符合要求,對此乙商場有權要求()。A、甲貿易公司承擔違約責任B、丙進出口公司承擔違約責任C、甲貿易公司或者丙進出口公司承擔違約責任D、甲貿易公司和丙進出口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在本案中,甲公司向乙商場供應一批日化用品,甲公司是債務人,乙商場是債權人。甲乙雙方約定由第三人丙公司履行債務,后來,丙公司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權人乙商場可要求債務人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因此,A項正確,BCD項錯誤。故正確答案為A。46.甲欲向乙購買一批農藥農機,但雙方只約定了價格和交貨期限,未確定自己購買內容,關于甲與乙之間約定的說法,正確的是()。A、合同未成立,又未生效B、合同未成立,但生效C、合同已成立未生效D、合同已成立又生效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正確,B、C、D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第四百七十條第一款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同時,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規定:“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第四百七十九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三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同的訂立過程包括要約和承諾,其中要約要求內容具體、明確。而在本題中,雙方并未確定內容,故合同未成立,當然合同也未生效。故正確答案為A。47.下列屬于不當得利的是()。A、劉某收取自家出租房屋的租金B、商場收銀員多收顧客的貨款C、債務人清償未到期的債務D、劉某到銀行取出自己的定期存款及利息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A項錯誤,劉某自家出租房屋的租金是劉某的合法收入,不屬于不當得利。B項正確,商場收銀員多收顧客的貨款沒有合法依據,有損于顧客而取得利益,屬于不當得利,應將多收貨款歸還顧客。C項錯誤,債務未到期,不等于債務不存在,債權人受領清償未到期的債務具有合法根據;債務人自行放棄期限利益,不能視為其受有損失。因此不成立不當得利。D項錯誤,劉某自己的定期存款及利息是劉某的合法財物,不屬于不當得利。故正確答案為B。48.當事人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定金條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否則該定金條款自始無效。A、正確B、錯誤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這也就意味著,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是無效,而題干表述為“該定金條款自始無效”。故該表述錯誤。49.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發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稱受要約人。下列屬于要約的是()。A、某企業在報紙刊登的商業廣告B、某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的招股說明書C、某商場向居民小區散發的商品價目表D、某單位向經銷商發出的電腦訂貨單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D項正確,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向經銷商發出的電腦訂貨單,是單位向經銷商發出的要約,表明單位希望與經銷商訂立合同。若經銷商發出有效承諾則合同成立,所以,D項正確。A、B、C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條規定:“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只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A、B、C三項均為要約邀請,與題干不符,ABC項錯誤。故正確答案為D。50.甲乙雙方簽訂一份房屋裝修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關系客體是()。A、被裝修的房屋B、甲乙雙方應當收付的款項C、乙方承攬的裝修勞務行為D、甲乙雙方承擔的權利和義務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法律關系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裝修合同而形成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裝修勞務行為,即該法律關系客體并不是乙方裝修的房屋,而是乙方承攬的裝修勞務的行為。故正確答案為C。51.關于合同的效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的合同必須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方有效B、無代理權人以他人名義訂立的合同一律無效C、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在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D、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一律無效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此選項表述太過絕對。B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故無代理權人以他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如果構成表見代理的,代理行為有效。C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由此可知,無權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的合同,若無法律規定的其他效力瑕疵,該合同有效。D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條規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故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為可撤銷合同。故正確答案為C。52.甲擬將其名下一套總價150萬元的房子賣于乙,乙為表示誠意向甲交付了10萬元定金。同時,雙方在購房合同中規定,一旦一方出現違約,須賠償給對方20萬元違約金。后來,甲私自將房子轉賣給了出價更高的丙,并且辦理了不動產登記手續。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了國家法定的定金限度B、丙的購房行為是合法有效的C、如果乙要求甲賠償,則乙最多可以拿回違約金和定金共20萬元D、對甲的違約行為,乙可以同時主張甲賠償違約金和定金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錯誤,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本題中甲乙二人約定的定金10萬元,沒有超過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150萬?20%等于30萬),因此并未超過國家法定的定金限度。B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甲和丙簽訂的合同意思表示真實,且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故合同是有效的。C、D項錯誤,《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故乙只可以請求一種賠償方式來彌補自身損失。本題中,乙作為交付定金的非違約方,不能同時主張適用違約金和定金條款。故正確答案為B。53.某晚甲向乙借5000元去賭博,并答應說,如果能贏2萬的話,將給乙1萬元,當天晚上,甲果然贏了25000元,但事后甲只歸還了本錢5000元,拒絕給乙1萬元。于是乙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______。A、人民法院應判甲違約B、人民法院應確認甲、乙之間的協議無效C、人民法院應沒收甲的賭博盈利D、人民法院應判決沒收甲、乙的全部賭資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甲借5000元是用來賭博,是違法行為,而答應給乙的一萬來源于賭博的違法所得。所以甲乙之間的協議是無效合同。A項錯誤,根據法律,甲乙之間的協議無效,所以不存在違約一說。B項正確,根據法律,人民法院應確認甲、乙之間的協議無效。C、D項錯誤,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中,無權沒收甲的賭博盈利或全部賭資資金,需要處理的應該由公安機關處理。故正確答案為B。54.下列行為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是()。A、房東黃某與吳某簽了兩年的租房合同,半年后黃某將房屋賣出,通知吳某限期搬出B、公安機關為追捕被通緝的犯罪嫌疑人陳某,對其通話進行監聽C、商場保安王某根據商場的規定,對涉嫌盜竊的趙某進行搜身D、債權人李某因找不到拖欠債務的張某,便要求張某的兒子償還債務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債權。A項錯誤,《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規定:“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買賣不破租賃,房東無權要求吳某限期搬出。B項正確,監聽是國家公安機關為了偵查犯罪而采取的特殊偵查措施,被通緝或被批準、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過批準,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術偵查措施。C項錯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偵查人員對于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尸體應當進行勘驗或者檢查。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勘驗、檢查。”只有偵查人員才能對犯罪嫌疑人的身體、住處和其他地方進行搜查,保安無權對趙某進行搜身。D項錯誤,李某和張某屬于合同債務關系,只有張某是債務人,張某的兒子不是合同當事人,根據債權的相對性特征,不負有債務責任。故正確答案為B。55.獨生子甲常年外出打工,孤身一人在家的甲母突發疾病住院,鄰居乙將甲母送到醫院,并墊付了住院費,乙和甲之間由此形成的債權關系是()。A、合同之債B、不當得利之債C、無因管理之債D、侵權行為之債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A項錯誤,合同之債是指因訂立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B項錯誤,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損害。不當得利是債的發生依據之一,因為不當得利發生之債權債務關系稱為不當得利之債。C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規定:“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鄰居乙沒有送甲母去醫院以及墊付醫藥費的法定或約定義務,這一行為屬于無因管理,乙有權請求甲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甲與乙由此形成無因管理之債。D項錯誤,侵權行為之債,是指行為人不法侵害他人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而使他人遭受損害時,行為人依法應對受害人承擔責任,構成侵權行為之債。故正確答案為C。56.依據民法規定,當事人在合同中既約定了違約金又約定了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另一方()。A、只能請求適用定金條款B、只能請求適用違約金條款C、可以同時適用定金條款和違約金條款D、可以選擇請求適用定金條款或違約金條款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因此,ABC項不符合題意。故正確答案為D。57.關于違約責任,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在締約過程中產生B、以違反合同義務為前提C、歸責原則是嚴格責任,即無過錯責任原則D、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責事由答案:A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此為《民法典》合同編關于締約過失責任的規定,而不是違約責任。B項正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故違反合同義務需承擔違約責任。C項正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未要求違約人過錯為前提,故為無過錯責任。D項正確,《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因此,不可抗力為法定的免責事由。本題為選非題,故正確答案為A。58.馬某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甲公司和乙公司簽訂了一份購買貨物合同,不料馬某次日因職務侵占犯罪被逮捕,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換為劉某。下列關于購買貨物合同的效力說法正確的是()。A、合同可撤銷,因為馬某因職務侵占犯罪被逮捕B、合同無效,因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更換為劉某C、合同效力待定,因為需要甲公司新法定代表人劉某追認D、合同有效,因為法定代表人變更不影響甲公司對外效力答案:D解析:本題主要考查法律常識。根據《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因此,公司具有獨立民事行為和責任能力。法定代表人只是法律規定的企業的代表,其職務行為是代表企業做出的,必須由公司來承受,即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和協議的效力不因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改變,依然有效。因此,ABC項不符合題意。故正確答案為D。59.民間借貸合同自提供借款時生效。()A、正確B、錯誤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可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時生效。民間借貸合同的主體還包括自然人以外的其他主體,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外,民間借貸合同通常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故表述錯誤。60.要約和承諾是()要經過的兩個主要步驟。A、申請專利B、注冊商標C、履行債務D、訂立合同答案:D解析:A項錯誤,向國家專利機關提出申請是申請專利的步驟。B項錯誤,注冊商標的主要步驟也是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請。C項錯誤,債務履行是雙方簽訂合同后,雙方互負債務,后依法履行債務。D項正確,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要約與承諾,是當事人訂立合同必經的程序。故正確答案為D。61.甲將一件內藏5000元人民幣的舊大衣扔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發現了此錢,甲聞訊后前往乙家要錢,未果,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A、甲視為放棄了衣服和錢的所有權B、乙根據先占原則得到了衣服和錢C、乙應將錢返還給甲,僅僅保留衣服D、甲乙應平分這筆錢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A項錯誤,本題中,甲僅僅放棄了舊大衣的所有權,沒有放棄錢的。B項錯誤,本題中,甲的錢是在無意的情況下被丟棄的,不能視為無主動產,不符合先占的客體要件,所以乙無法根據先占原則得到錢。C項正確,乙對甲的錢構成不當得利,負有返還的義務;此外,甲主動放棄舊大衣的所有權,此時舊大衣屬于無主動產,乙拾得這件衣服,以所有的意思占有,且合法,所以乙對于衣服的占有符合先占情形,可以保留衣服。D項錯誤,乙無權獲得或處理這筆錢。故正確答案為C。62.甲廠與乙廠簽訂運輸合同,雙方約定,乙廠生產的瓷器,除客戶自己提貨的外,其余均由甲廠負責運輸到指定地點。數月后,甲廠一司機在為乙廠送貨途中發生車禍,無人員傷亡,但車內瓷器損失嚴重。乙廠得知情況后要求甲廠賠償損失,甲廠以廠里早已與司機簽訂了承包合同,按合同約定,一切損失皆由司機個人負責為由,拒絕賠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應由甲廠司機承擔乙廠的損失B、應由甲廠承擔乙廠的損失C、應由甲廠與乙廠共同承擔損失D、應由乙廠自己承擔損失答案:B解析:本題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依法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處理。”本題中,甲廠未能按照與乙廠的約定將貨物安全送達,故甲廠構成違約,并且甲廠違約是因為第三人司機的行為造成的,故甲廠應向乙廠承擔違約責任。而甲廠和司機之間的糾紛,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故正確答案B。63.《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條規定,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政府價格調整時,按照交付時的價格計價。逾期提取標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A、原價格執行B、雙方當事人協商的價格執行C、新價格執行D、交付價格一方決定的價格執行答案:C解析: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條規定:“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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