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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5十2022年2月全國《法考》試卷一第二次考試押試卷含答案及解析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有的公園規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規定從法學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釋為: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這一解釋屬于下列哪一項?A、擴大解釋B、文法解釋C、目的解釋D、歷史解釋【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法律解釋2、高某1999年7月8日夜潛入趙某家中行竊,竊得現金5000元,手機一部。正在高某意欲離開時被趙某發現。趙某大喊:抓小偷!高某遂順手拿起桌上的臺燈將趙某砸成重傷后逃離。高某的行為屬于A、盜竊罪B、搶劫罪C、故意傷害罪D、故意傷害罪和盜竊罪【參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269條規定,犯盜竊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脅的,按搶劫罪定罪處罰。3、中國甲公司向美國乙公司出口一批貨物,價格條件FOB天津。根據《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00)),下列說法哪項是正確的?()A、中國甲公司應負責安排運輸事宜,并應在貨物在天津上船后向乙公司及時發出通知B、貨物雖在天津上船,但天津并不是交貨港,交貨地在美國的目的港C、貨物的風險在天津貨物裝船越過船舷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雙方的費用分界線也在于此D、美國乙公司有義務為貨物在運輸途中的風險投保【參考答案】:C【解析】:FOB貿易術語在FOB下,由買方負責安排貨物的運輸事宜,即由美國乙公司負責租船按約定時間到天津港裝貨,但貨物上船后,賣方甲公司有義務及時通知買方乙公司,以便乙公司能夠及時為貨物在裝港越過船舷后的風險投保,但投保并非FOB施加給買方的義務,是買方根據自己承擔的風險自行決定的。故A項前半句說法錯誤,后半句正確。D項說法也錯誤。B項說法錯在FOB下裝港就是交貨港。C項說法正確。4、公民某甲旅居國外,在回家探親期間碰巧其家鄉在選舉縣人大代表,則某甲A、可以參加選舉B、不可以參加選舉C、經選舉委員會同意可以參加選舉D、經全體選民過半數同意可以參加選舉【參考答案】:A【解析】:參見《選舉法》第6條。5、下列關于行政訴訟最長保護期的說法中哪個是正確的?A、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當事人訴權和起訴期限的,當事人的最長保護期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不超過2年B、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當事人訴權和起訴期限的,當事人的最長保護期從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不超過5年C、當事人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當事人的最長保護期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不超過2年D、當事人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最長保護期從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不超過5年,但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不超過20年【參考答案】:D【解析】:《行政訴訟法解釋》第41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訴權或者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訴權或者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年。”故選項A、B錯誤。《行政訴訟法解釋》第42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起訴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5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故C表述錯誤,不選,選項D正確,當選。6、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股市臨近收市時,通過3個個人賬戶,進行連續交易,卻不轉讓證券所有權,致使該公司股票當日收盤價比前日上漲120%,關于該公司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該公司的行為構成詐騙罪B、該公司的行為是詐騙行為C、該公司的行為構成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行為D、該公司的行為是正常市場行為【參考答案】:C【解析】: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行為《證券法》第77條規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縱證券市場:(一)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四)以其他手段操縱證券市場。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本題屬于第(三)項所列情形。故本題應選C7、甲因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決定殺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將一瓶安眠藥(50片)摻入咖啡讓乙喝下。乙在甲的床上昏睡,甲離家到附近一座山上打算自殺。甲在山上猶豫徘徊一晝夜,心生悔意急回家,發現乙已經被人送醫院搶救,未死。甲大喜過望。對甲的行為應當如何處理?()A、按既遂犯處罰B、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C、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D、應當免除處罰【參考答案】:C【考點】犯罪未遂與犯罪中止的界限【解析】成立自動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犯罪中止,要求行為人采取防止結果發生的措施。甲的行為屬于犯罪未遂。8、下列關于行政處罰設定的做法不正確的是:A、《海關法》設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B、《某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若干規定》可以設定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C、公安部制定的《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中設有警告、罰款行政處罰D、《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中設有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期貨業務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參考答案】:B【解析】:《行政處罰法》第9條規定:“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因此,選項A正確,不當選。《行政處罰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地方性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銷企業營業執照以外的行政處罰。”因此,地方性法規不能設定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選項B錯誤,當選。《行政處罰法》第12條第2款規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前款規定的國務院部、委員會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設定警告或者一定數量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的限額由國務院規定。”《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屬于部委規章,有權設定警告和罰款,選項C正確,不當選。《行政處罰法》第10條第1款規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是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期貨業務許可證的行政處罰。選項D正確,不當選。9、某國甲公司與中國乙公司訂立買賣合同,概括性地約定有關爭議由“中國貿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訴。后雙方因違約責任產生爭議。關于該爭議的解決,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違約責任不屬于可仲裁的范圍B、應認定合同已確定了仲裁機構C、仲裁協議因約定不明而在任何情況下無效D、如某國甲公司不服仲裁機構對仲裁協議效力作出的決定,向我國法院申請確認協議效力,我國法院可以受理【參考答案】:B【解析】:《仲裁法解釋》第2條規定,當事人概括約定仲裁事項為合同爭議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變更、轉讓、履行、違約責任、解釋、解除等產生的糾紛都可以認定為仲裁事項。所以,違約責任屬于可仲裁的范圍。選項B正確。《仲裁法解釋》第3條規定,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機構名稱不準確,但能夠確定具體的仲裁機構的,應當認定選定了仲裁機構。選項C錯誤。《仲裁法解釋》第13條第2款規定,仲裁機構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作出決定后,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或者申請撤銷仲裁機構的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0、中華法系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是在A、隋朝B、唐朝C、清朝D、明朝【參考答案】:B【解析】:唐律是中國傳統法典的楷模與中華法系形成的標志。唐律是我國封建法典的楷模,在中國法制史上具有繼往開來,承前啟后的重要地位。11、根據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具有選舉、決定和罷免國家機關重要領導人的職權,下列不屬于由全國人大選舉、決定的職務的為?A、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B、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C、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D、國務院各委員會主任【參考答案】:C12、王檢察官的下列哪一行為符合檢察官職業道德的要求?A、穿著檢察正裝、佩戴檢察標識參加單位組織的慰問孤寡老人的公益活動B、承辦一起兩村械斗引起的傷害案,受害人系密切近鄰,但為早日結案未主動申請回避C、參加朋友聚會,談及在辦案件犯罪嫌疑人梁某交代包養了4個情人,但囑咐朋友不要外傳D、業余時間在某酒吧任薩克斯管主奏,對其檢察官身份不予否認,收取適當報酬【參考答案】:A【解析】:暫無13、張某犯投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刑罰執行9年后,又犯故意傷害罪(輕傷害),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數罪并罰時,其可能實際執行的最高刑期是?A、16年B、14年C、15年D、11年【參考答案】:A【知識點】數罪并罰時的刑期計算。【解析】《刑法》第69條、第71條分別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20年。如果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據此,張某承擔投毒罪的刑期還有14-9=5年未執行,所以投毒罪和故意傷害罪的另外執行刑期幅度為5至7年,所以數罪并罰時,張某實際可能執行的最高刑期就為9+7=16年。應特別注意,本題答案不是由14+2=16年計算出來的,這種計算法是錯誤的。14、下列各項中享有選舉權的是:()。A、甲為英國人,10年前來我國投資辦廠,此后一直在我國定居B、乙21歲,出生在我國,父親是中國人,母親是韓國人,15歲時父母離異,隨母親去了韓國,加入韓國國籍C、丙因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現在服刑中D、丁35歲,患有嚴重精神病【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我國公民具有選舉權的條件「解析」根據我國《憲法》第34條、《選舉法》第3條規定,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故C錯誤。根據我國《國籍法》第4條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第7條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愿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經申請批準加入中國國籍:一、中國人的近親屬;二、定居在中國的;三、有其他正當理由。第9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甲雖在我國定居,但未申請加入我國國籍,故不是我國公民,不享有選舉權。故A錯誤。乙出國前具有我國國籍。但定居韓國后加入韓國國籍,而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乙已自動喪失我國國籍。故乙不享有選舉權,B錯誤。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選舉委員會確認,不行使選舉權利。丁不能行使選舉權并不代表其不享有選舉權,故D正確。15、根據對人大代表的監督和罷免原則,選民和原選舉單位有權對人大代表實行監督,對違法亂紀或者嚴重失職的人大代表,經過一定程序可以將其罷免。下列有關論述正確的為A、對鄉級人大代表,原選區選民5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縣級人大常委會提出罷免要求B、地(市)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主席團或者1/10以上人大代表聯名,可以提出對由該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上一級人大代表的罷免案C、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縣級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或者常委會1/3以上組成人員聯名,可以向常委會提出對由該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上一級人大代表的罷免案D、罷免人大代表;須經其所在選區過半數的選民通過【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的是我國選舉制度中對代表的監督和罷免原則。根據對代表的監督和罷免原則,選民和原選舉單位有權對人大代表實行監督,對違法亂紀或者嚴重失職的人大代表,經過一定程序可以將其罷免。(1)對縣級、鄉級人大代表,原選區選民3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縣級人大常委會書面提出罷免要求。故A項論述錯誤。(2)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主席團或者1/10以上人大代表聯名,可以提出對由該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上一級人大代表的罷免案。故B項論述正確。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或者常委會1/5以上組成人員聯名,可以向常委會提出對由該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上一級人大代表的罷免案,故C項論述錯誤。(3)罷免直接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須經原選區過半數的選民通過;罷免間接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須經原選舉單位過半數的人大代表通過,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須由各該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故D項論述錯誤。16、中國武漢某航運公司將其所有的一艘懸掛巴拿馬國旗的遠洋貨輪轉讓給美國一家航運公司,該船舶所有權的轉讓應適用下列哪一國法律?A、中國法律B、巴拿馬法律C、美國法律D、船舶所在地國法律【參考答案】:B【解析】:船舶物權的法律適用[答案及解析]B。我國《海商法》第l4章就船舶物權的法律適用作了以下規定:(1)關于船舶所有權,第270條規定:“船舶所有權的取得、轉讓和消滅,適用船旗國法律。”故B項當選。(2)關于船舶抵押權,根據第271條的規定,船舶抵押權也適用船旗國法律,但該條同時規定,船舶在光船租賃以前或者光船租賃期間,設立船舶抵押權的,適用原船舶登記國的法律。(3)關于船舶優先權,第272條規定:“船舶優先權,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17、羅馬法已發展到最發達、最完備階段的標志是哪項?A、《十二表法》的制定B、平民會議的召開C、萬民法的形成D、《民法大全》的問世【參考答案】:D【解析】:查士丁尼皇帝為重建和振興羅馬帝國,成立了法典編纂委員會進行法典編纂工作。從公元528-534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規匯編:《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學總論》、《查士丁尼學說匯纂》。公元565年,法學家又匯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時所頒布的敕令168條,稱為《查士丁尼新律》。以上四部法律匯編,至公元12世紀統稱為《國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國法大全》的問世,標志著羅馬法已發展到最發達、最完備階段。18、根據我國《票據法》的有關規定,涉外票據喪失時,失票人請求保全票據權利的程序,適用:A、當事人協商的法律B、票據債務人的本國法C、出票地法律D、付款地法律【參考答案】:D19、《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定:結婚條件,適用當事人共同經常居所地法律;沒有共同經常居所地的,適用共同國籍國法律;沒有共同國籍,在一方當事人經常居所地或者國籍國締結婚姻的,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該規定屬于下列哪一種沖突規范?A、單邊沖突規范B、重疊適用的沖突規范C、無條件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D、有條件選擇適用的沖突規范【參考答案】:D【解析】:暫無20、某工商局在辦理完畢某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1年之后,發現辦理登記的工作人員由于工作疏忽未認真核實有關材料,導致作出了錯誤的變更登記。在這種情況下,工商局應當如何處理?A、撤銷變更登記,恢復到原來的登記狀態B、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C、撤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于由此給企業造成的損失予以適當賠償D、注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給予企業適當補償【參考答案】:A【解析】:解析;國家賠償方式。《國家賠償法》第25余:“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賠償法》所確立的國家賠償制度的功能之一是通過國家賠償恢復相對人權利。因此,雖然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但在能夠恢復原狀的情況下,首先仍應以恢復原狀的方式實現。故四選項中A較C更有益于恢復相對人權利。B錯,因相對人對此沒有過錯,不應受到行政處罰;D錯,因工商局存在工作失誤,不適用以合法行政行為為前提的行政補償21、下列關于英美法系特點的論述錯誤的是哪一項?()。A、英美法系是以英國中世紀以來的法律為基礎的英國法和仿效其法律的美國以及其他國家、地區的法律的總稱B、英美法系國家的訴訟活動采取訊問式審理,法官處于仲裁者地位C、英美法系國家的訴訟活動實行“訴訟中心主義”D、英美法系國家主要采取判例法形式,此外也存在單行法律、法規等制定法【參考答案】:B【解析】:英美法系的特點B項論述錯誤在于,英美法系國家的訴訟活動采取抗辯式審理,法官處于仲裁者地位。22、下列關于法與道德、宗教、科學技術和政治關系的選項中,哪一項表述不成立?A、宗教宣誓有助于簡化審判程序,有時也有助于提高人們守法的自覺性B、法具有可訴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訴性C、法與科學技術在方法論上并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科學技術對法律方法論有重要影響D、法的相對獨立性只是對經濟基礎而言的。不表現在對其他上層建筑(如政治)的關系之中【參考答案】:D【解析】:法與道德、宗教、科學技術和政治的關系。選項A、B、C是正確的,選項D是錯誤的。本題要求選錯誤的,因此選D。23、王某,15周歲,綁架他人后將人質殘忍殺害。王某的行為A、構成綁架罪B、構成故意殺人罪C、以綁架罪和故意殺人罪并罰D、不負刑事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刑法》第17條第2款:“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注意:這八種罪沒有包括綁架罪,雖然綁架罪是重罪。但是如果構成故意殺人罪,則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論處。所以答案是B項。24、2004年12月,趙縣一中在由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設平房6間,原本打算用做學生宿舍,后因校方企圖多方營利,便將這批住房出租給個體戶張某并收取租金,對此,下列敘述正確的是:()A、可以出租,但是趙縣一中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B、將此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只能租給軍事單位、國家機關等單位,并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報國務院備案C、可以出租,無須任何批準程序和租金分配D、此營利為目的的出租行為違法,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不得出租【參考答案】:A【解析】: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6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本題應選A項,考查的是房屋租賃的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實行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一體轉移的制度。而所謂劃撥與出讓均是針對土地而言,土地收益不能流失,而房屋歸個人或集體所有則不受影響。25、張法官有下列哪些情形,不應當依法提請免除其職務?A、經考核確定為不稱職B、因犯乙肝短期住院不能履行職務C、因違紀不能繼續任職D、因不滿工作安排自動辭職【參考答案】:B【解析】:詳見《法官法》第13條。26、下列選項中關于行政賠償機關的判斷正確的是:A、行政機關甲和行政機關乙以共同名義對丙作出罰款決定,如該處罰決定違法,則由甲乙兩個行政機關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二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B、行政機關甲委托社會組織乙執行公務,乙執行這一委托公務時的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為乙C、甲對行政機關乙的罰款決定不服,向乙的上級機關丙申請行政復議,丙維持了處罰決定,后經過行政訴訟程序法院判決該罰款決定違法,則甲應當以丙為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申請行政賠償D、甲因與乙打架,被公安機關丙罰款100元,甲和乙均不服,向丙的上級機關丁申請行政復議,丁決定對甲罰款200元,后經過行政訴訟程序法院判決該罰款決定違法,則甲應當以丙為行政賠償義務機關【參考答案】:A【解析】:《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2款規定:“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賠償義務機關之間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受害人可向任一機關請求國家賠償。選項A正確。《國家賠償法》第7條第4款規定:“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委托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因此,在選項B中,賠償義務機關應為甲。《國家賠償法》第8條規定:“經復議機關復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復議機關的復議決定加重損害的,復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履行賠償義務。”選項C中復議機關并沒有加重損害,故賠償義務機關應為乙;而選項D中復議機關加重了甲的損害,故賠償義務機關應為丙和丁,雙方各自承擔100元的賠償責任。選項C、D錯誤。27、實施法治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人類社會的共同價值追求,而法治理念對法治實踐有非常重要的指導和推動作用.下列關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說法哪一個是不正確的?()A、法治理念體現法治的本質屬性及根本要求B.缺少法治理念,法治就難以真正實現C.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由依法治國、司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構成D.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貫穿于我國的立法、執法、司法與守法的全過程【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由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個方面構成,而不是“司法為民”.因此,選項C錯誤.其他選項的表述均是正確的.28、行為人王某采用騙取密碼的方式,非法侵入了國防事務計算機信息系統,竊取了大量國家秘密,并提供給國外的某組織從中謀利,對王某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A、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與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數罪并罰B、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與為境外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擇一重罪從重處罰C、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與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并罰D、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加重處罰【參考答案】:B【解析】:侵入國家重點保護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竊取國家秘密或實施其他犯罪的,應屬于牽連犯的行為,按照其中的一個重罪處罰。29、1979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58條規定:“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擾亂社會秩序。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國家和社會遭受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從結構上看,這一法律規范缺少什么?A、假定B、處理C、制裁D、行為模式【參考答案】:A【解析】:所考知識點為法律規范的邏輯結構。法律規范依“三要素說”分為假定、處理、制裁三要素構成。假定,指法律規范適用的條件和范圍;處理是指法律規范要求的作為和不作為;制裁則指違反法的規則所必須承擔的法的責任。題干中的法律規范具備了處理和制裁兩要素,缺乏的是假定。目前中國法律、法規、規章中有不少法的規則在邏輯結構上不完整。30、某化肥廠以其污水處理設施“效率低、費用高”為由,予以停運拆除。在下列哪一情況下。該廠構成違反《環境保護法》的行為?A、未在事前獲得權威性技術論證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處理措施C、未征得當地環保局的同意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參考答案】:C【解析】: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環境保護法》第26條規定:“建設項目中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確有必要拆除或者閑置的,必須征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本條分為兩個層次:一、“三同時”制度,是指建設項目中環境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制度,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項目,技術改造項目等;二、主體工程完成、防污設備驗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如需拆除或閑置,需經相關環保部門審批同意。據此,該化肥廠拆除污水處理設備之前,必須取得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因此C選項的行為違反了《環境保護法》,故當選。法律并沒有規定防治污染設施的拆除需要履行其他程序,故ABD項的行為并不違反法律規定,故不當選。[陷阱點撥]根據《環境保護法》第26條的規定,排污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投產,并在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同時依據該法第36條,如果建設項目的防止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批準該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并處罰款。而在防污設施驗收投入生產之后,則其拆除須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據該法第37條的規定,擅自拆除或者閑置防治污染的設施,污染物排放超過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熏新安裝使用,并處罰款。有考生根據《環境保護法》第26條第1款的規定,認為公司在拆除舊的防污設施時。須同時采用替代性的污水處理設施,實際上是將排污設施的建設與拆除混為一談。法律對于防污設施的建設和拆除分別有不同的規定,考生在復習時須注重理解,防止混淆。31、下列關于戰爭法的說法中錯誤的是A、傳統戰爭法只調整國家間的戰爭行為,現代戰爭法中的許多規則也被適用于非戰爭武裝沖突B、傳統戰爭法中,海牙體系主要是關于規范作戰手段和方法的條約和慣例,日內瓦體系則主要是關于保護平民和戰爭受難者的條約和慣例C、根據《歐洲國際軍事法庭憲章》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戰爭犯罪的罪名主要包括滅絕種族罪、反人類罪、戰爭罪和侵略罪D、根據紐倫堡原則,戰爭中受命對平民進行屠殺的士兵不能免除其國際法上的責任,且不適用追溯時效制度,他國不得以政治犯名義給予其庇護【參考答案】:C【解析】:C項中的四個罪名是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的四種國際罪行,二戰后C項中的兩個《憲章》確立的戰爭犯罪罪名是:戰爭罪、破壞和平罪、反人道罪。32、下列說法錯誤的是哪一項A、曾某曾被開除公職,但被選舉為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有權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批準B、陳某為某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嚴重違紀,上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建議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換陳某C、馬某被任命為檢察官,做出該項任命的機關發現馬某不符合擔任檢察官條件的,應當撤銷該項任命D、張某被任命為檢察官,上級人民檢察院發現張某不符合擔任檢察官條件的,應當撤銷該任命【參考答案】:D【解析】:檢察官法第十五條對于不具備本法規定條件或者違反法定程序被選舉為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有權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批準。第十六條對于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任命檢察官的,一經發現,做出該項任命的機關應當撤銷該項任命;上級人民檢察院發現下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的任命有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的,應當責令下級人民檢察院依法撤銷該項任命,或者要求下級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銷該項任命。第十七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建議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換下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委員。33、某甲為鐵路扳道工,其工作是在相向的火車駛來時負責將鐵軌岔開,以使火車安全運行。一日某甲因獎金分配問題與領導發生爭執,為了發泄不滿,在其值班期間沒有扳道岔就擅自離開,結果造成兩列火車迎面相撞的重大事故。則某甲的行為:A、屬于作為的故意犯罪B、屬于作為的過失犯罪C、屬于不作為的故意犯罪D、屬于不作為的過失犯罪【參考答案】:C【解析】:構成犯罪的行為有兩種:作為和不作為。作為是一種積極的行為,行為人以積極的身體活動實施某種被法律禁止的行為。不作為,消極的行為,行為人消極地不履行法律義務而危害社會的行為。不作為犯罪的義務來源包括:(1)法律上的明文規定;(2)行為人職務上、業務上的要求;(3)行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為所產生的義務;|學\法/網|(4)行為人自己先前行為所引發的義務。本題中,甲違背自己的職責要求不扳道岔,是不作為,屬于不履行職責上的義務。甲作為扳道工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危害后果而放任其發生,其主觀的罪過形式是故意,而不是過失。因此,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34、甲乙兩國協議將其邊界領土爭端提交聯合國國際法院。國際法院作出判決后,甲國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根據<國際法院規約>,關于乙國,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可申請國際法院指令甲國國內法院強制執行B、可申請由國際法院強制執行C、可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申訴,請求由安理會作出建議或決定采取措施執行判決D、可向聯大法律委員會提出申訴,由法律委員會決定采取行動執行判決【參考答案】:C【解析】:聯合國國際法院判決聯合國國際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性的。判決一經作出,即對本案及本案當事國產生拘束力,當事國必須履行。如有一方拒不履行判決,他方得向安理會提出申訴。故C項正確,D項錯誤。由于國際社會沒有凌駕于國家之上的權威組織。因此也沒有權威組織可以強制執行國際法院的判決。雖然權利國可以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申訴,但是聯合國安理會僅在“認為必要時”做出建議或者采取措施的決定。也就是說,安理會并沒有協助履行國際法院判決的義務。從實踐來看,自助仍是當前權利國實現國際判決權利的最主要方式。AB兩項的說法錯誤。35、某甲與某乙系國家機關工作的同事,平時有隙。為報復某乙,某甲向公安機關作虛假匿名舉報,誣告某乙曾在一歌舞廳嫖娼,有“陪侍女”某丙為證。公安機關調查時,某丙對此作了虛假指證,某乙因而受到了公安機關的處分。在公安機關查處某乙的過程中,某甲在公開場合多次渲染某乙嫖娼的“事實”。對某甲的行為應如何定性?A、誣告陷害罪B、報復陷害罪C、誹謗罪D、不構成犯罪【參考答案】:C【解析】:誹謗罪、誣告陷害罪及相關犯罪的區別誹謗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情節嚴重的行為。本案中甲在公開場合多次渲染乙嫖娼的“事實”,已經符合情節嚴重這一要件,所以甲構成誹謗罪。本題中的最大干擾項來自于誣告陷害罪,但是應注意,誣告陷害罪中行為人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本案中,甲誣告乙嫖娼,并不能使乙受到刑事追究,因而不構成誣告陷害罪。報復陷害罪的對象是特定的人即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而乙并非此特定的對象,因而可以排除。選項D則明顯是錯誤的。36、下列關系中,小屬于國際私法調整對象的是:()A、兩名中國公民在國外居留期問協議離婚B、一外國公民因不滿中同某行政機炎的處罰,提起了行政復議C、中國某國有企業在新加坡投資設廠D、某中國公民繼承他國外的親屬在中國內的遺產【參考答案】:B【解析】: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就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關系,或稱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或國際民商事法律關系。作為涉外民商事法律關系,要求至少有其主體、客體和內容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因素與國外有聯系。、A項中離婚法律關系的事實發生在國外,故屬于內容具有涉外因素;B項中的法律關系不屬于民商事法律關系,行政復議屬于行政法律程序,具有公法性質,故B項不屬于國際私法調整的對象;C項中新加坡是法律關系的客體及其內容發生的地點,具有涉外因素;D項中國外的親屬屬于被繼承的主體具有涉外因素。因此,本題應選擇B項。37、甲為上廁所,將不滿1歲的女兒放在外邊靠著籬笆站立,剛進入廁所,就聽到女兒的哭聲,急忙出來,發現女兒倒地,疑是站在女兒身邊的4歲男孩乙所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兒,一手用力推乙,導致乙倒地,頭部剛好碰在一塊石頭上,流出鮮血,并一動不動。甲認為乙可能死了,就將其抱進一個山洞,用稻草蓋好,正要出山洞,發現稻草動了一下,以為乙沒死,于是拾起一塊石頭猛砸乙的頭部,之后用一塊磨盤壓在乙的身上后離去。案發后,經法醫鑒定,甲在用石頭砸乙之前,乙已經死亡。依此情況,甲的行為構成何罪?A、過失致人死亡罪B、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既遂)數罪C、過失致人死亡罪與故意殺人罪(未遂)數罪D、故意殺人罪【參考答案】:C【解析】:犯罪構成的認定。甲過失致乙死亡,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又發現稻草動了一下,以為乙沒死,即產生殺人的故意,于是拾起一塊石頭猛砸乙的頭部,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對象不能犯的未遂。D選項是因果關系錯誤的解決方式,因果關系的錯誤不影響犯罪構成。因果關系錯誤的一般情況是第一個行為是故意行為,第二個行為是過失行為,第二個行為實現了第一個行為所追求的目的。因而以第一個行為所指向的犯罪的既遂認定。但本案恰好相反,第一個行為是過失行為,過失行為是沒有犯罪目的的,因而這里也不存在因果關系錯誤的問題。由于行為人的認識錯誤,又故意實施了第二個行為,實際上第二個行為無法既遂(對象不能犯)。第二個行為是主體對客體認識的錯誤,成立故意殺人的未遂。第一個行為和第二個行為之間是互相獨立的關系,因而認定為數罪。所以最后的正確選項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殺人罪(未遂)數罪。故選C.38、狩獵人丙為了擊中野獸而對可能擊中他人持放任態度,結果擊中丁并造成丁死亡。丙對丁的死亡主觀方面的形態是:A、直接故意B、間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過失D、過于自信的過失【參考答案】:B【解析】: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間接故意的認識因素與直接故意的認識因素基本相同,區別在于:直接故意既可能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發生危害結果,也可能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結果,而間接故意只能是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結果。間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放任危害結果發生。這里的危害結果也是行為人已經明知的危害結果。放任是對危害結果的一種聽之任之的態度。即行為人為了追求一定的目的而實施一定行為時,明知該行為可能發生某種危害結果;行為人既不是希望危害結果發生,也不是希望危害結果不發生,但仍然實施該行為,也不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結果發生,而是聽任危害結果發生;結果發生與否,都不違背行為人的意志。間接故意犯罪主要發生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行為人為了實現某種非犯罪意圖而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二是行為人為了實現某種犯罪意圖而放任另一危害結果的發生。因此狩獵人丙為了擊中野獸而對可能擊中他人持放任態度,結果擊中丁并造成丁死亡。丙對丁的死亡主觀方面的形態是間接故意。因此,B選項正確。39、西周時期“六禮”中的“問名”指:()A、男方攜禮至女家商定婚期B、男家請媒氏向女方提親C、男方請媒氏問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廟以定兇吉D、男方送聘禮至女家,故又稱納幣【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西周時期的婚姻制度。西周時期“六禮”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條件。合禮合法的婚姻必須通過“六禮”程序來完成,納采:男家請媒氏向女方提親;問名:女方答應議婚后男方請媒氏問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廟以定兇吉;納吉:卜得吉兆后即與女家訂婚;納征:男方送聘禮至女家,故又稱納幣;請期:男方攜禮至女家商定婚期;親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至此,婚禮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終成立。因此,本題的正確選項為C項。40、某縣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土地管理局、某鎮人民政府組成聯合調查小組,調查處理縣機關干部和城關鎮干部違法占地建房問題。聯合調查小組對縣機關某干部李某作出了處理決定,沒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樓房。處理決定是以四個單位聯合發文的形式作出的,蓋了四個單位的公章。李某不服,申請復議。本案的復議機關是:A、縣委B、縣土地管理局C、縣人民政府D、市土地管理局【參考答案】:C【解析】復議機關。《行政復議法》第15條規定:“對本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機關、組織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按照下列規定申請行政復議:(四)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題中,處理決定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土地管理局、某鎮人民政府共同作出,需要注意的是:縣委組織部、縣紀委不是行政機關,他們的行為不是行政行為,只有縣土地管理局、某鎮人民政府是行政機關,處理決定對于他們而言是行政行為,相對人申請復議,被申請復議的機關是縣土地管理局、某鎮人民政府,因而復議機關是他們的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縣人民政府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羅馬法中的物法包括下列哪些選項?A、物權B、債C、婚姻家庭D、繼承【參考答案】:A,B,D【解析】:在羅馬私法體系中,物法由物權、繼承和債三部分構成,而婚姻家庭則是人法的組成部分之一。3、下列有關法律作用、法律觀念等問題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經,這說明法律是自由的保障B、惡法亦法觀點強調法律的權威來自于法律自身,與法律之外的因素無關C、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法律不是萬能的D、有治人,無治法,反映了中國占代以法治國的法治觀【參考答案】:A,B,C【考點】法諺【解析】選項Ac明顯正確,不贅述。惡法亦法觀點。認為違反道德的法也是真正意義上的法,據此,選項8正確。有治人,無治法,強調治理國家靠人,而不能靠法,反映的是人治觀,而非法治觀。據此,選項D錯誤。4、下列哪些法律行為必須經過有關國家機關履行一定手續加以證明,才能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A、老王將自己私有住房轉讓給小陳B、小李和小張結婚C、甲公司去保險公司為職員小王投保D、蔣女士參加所在選區的人民代表選舉【參考答案】:A,B,D【解析】:所考知識點為法律事實。一個法律事實可以引起多種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而某些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需要多個法律事實。四選項中ABD都必須與其他法律事實相結合,才能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而選項C本身已能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5、刑罰與其它法律制裁的區別表現在A、嚴厲程度不同B、適用機關不同C、適用對象不同D、適用根據不同【參考答案】:A,B,C,D【解析】:見刑罰與其它法律制裁的關系6、某事業單位負責人甲決定以單位名義將本單位資金150余萬元貸給另一公司,所得高利息歸本單位所有。甲雖未牟取個人利益,但最終使本金無法收回。關于該行為的定性,下列哪幾種是可以排除的?A、挪用公款罪B、挪用資金罪C、違法發放貸款罪D、高利轉貸罪【參考答案】:A,B,C,D【解析】:挪用公款與其他罪名的區別解析:根據刑法第384條的規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A不符合挪用的客觀表現歸個人使用。B主體不對。C,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主體不對。D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該案用的是自由資金。7、下列關于信用證欺詐例外原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有哪些?()A、《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500)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B、它是各國司法實踐中確立的原則C、目前世界上在成文法中對“信用證欺詐例外原則”作出了規定的僅有美國的《統一商法典》D、根據美國的《統一商法典》的有關規定,銀行對有欺詐嫌疑的單據可以自行確定拒絕付款或承兌【參考答案】:B,C【考點】信用證欺詐例外原則【解析1《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SOC號)沒有涉及信用證欺詐,“信用證欺詐”在國際上主要是各國司法實踐中的承認,目前成文法中有此內容的只有美國《統一商法典》。因此應選BC。8、憲法規范的主要特點有哪些?A、根本性和最高權威性B、原則性C、綱領性D、相對穩定性【參考答案】:A,B,C,D【解析】:憲法規范的主要特點有以上五個,見指定教材。9、繼父甲長期虐待其女乙,將乙折磨得皮包骨頭,精神恍惚。一日甲又無故毆打乙,乙有所反抗。甲便怒而拿起一根筷子向乙眼睛刺去,使乙一只眼睛失明,甲的行為如何認定?A、僅構成虐待罪B、甲致人重傷是虐待罪的加重情節C、虐待罪D、故意傷害罪【參考答案】:C,D【解析】:根據《刑法》第260條的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見,致人重傷是虐待罪的法定刑加重情節。虐待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在于:如果行為人出于對被害人進行肉體上和精神上摧殘和折磨的故意,在實施虐待行為過程中,造成被害人輕傷或者重傷的,其行為構成虐待罪,但不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并且在客觀上實施了傷害他人的行為,則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本題中,甲長期虐待其女乙,將乙折磨得皮包骨頭,精神恍惚。甲的行為已經構成虐待罪。甲拿起一根筷子向乙眼睛刺去,使乙一只眼睛失明,甲的行為又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與虐待罪數罪并罰。因此,AB選項錯誤;CD選項正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D。10、權力制約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下列哪些選項體現了我國憲法規定的權力制約原則?A、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B、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C、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對“一府兩院”監督D、法院對法律合憲性審查【參考答案】:A,B,C【考點】權力制約原則[鷦析]權力制約原則是資本主義國家的分權與制衡原則和社會主義國家的權力監督原則的總稱,是指國家權力的各部分之間相互監督、彼此牽制,以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在資本主義國家。主要體現為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三者彼此之間的制約與平衡。在我國,一般稱為權力監督原則,主要體現為在國家立法權之下產生行政權與司法權,強調權力之間的分工與合作。我國的權力監督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第一,在人民代表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關系上,規定人民代表要由人民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人民有權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建議、控告、檢舉等,重在以人民權利的勢能控制國家權力的動能。故A項正確。第二,憲法規定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立法權:國家主席是國家最高代表;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行政機關;中央軍委是領導全國武裝力量的機關;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人民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第三,憲法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C項中的“一府兩院”即人民政府、法院、檢察院同樣要受到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故C項正確。第四,我國憲法為充分保證執法機關正確執法,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明確規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時,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故B項正確。關于D選項,對法律的合憲性審查屬于違憲審查的問題。違憲審查是指特定的機關依據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對法律、法規和行政命令等規范性文件和特定主體行為是否符合憲法進行審查并做出處理的制度。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先后建立了違憲審查制。目前我國有類似的憲法監督制度,但還不是真正的違憲審查。違憲審查往往伴隨著對憲法、法律的解釋,但在我國,法院沒有違憲審查的權力;憲法和法律的解釋權屬于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憲法實施的權力屬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憲法的監督主要體現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等方面,D選項明顯錯誤。11、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應當于創立大會結束后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到提交的全部文件后,發給《公司登記受理通知書》,自發出《公司登記受理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核準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核準登記的應頒發企業營業執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上述行為屬于下列哪種行為?A、依職權行政行為B、要式行政行為C、自由裁量行政行為D、羈束行政行為【參考答案】:B,D【解析】:根據行政主體行使職權是否需要相對人的申請,可以將行政行為分為依申請的行政行為和依職權的行政行為。前者是指行政行為以相對人的申請為前提條件,依職權的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主動行使行政權力而作出的行政行為。本題中,工商行政機關的核準行為是以相對人的申請為前提條件的,因此屬于依申請的行政行為。故A選項錯誤。按照行政行為是否必須具備法定的形式為標準,行政行為可分為要式行政行為和不要式行政行為。前者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具備某種方式或形式才能產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為;不要式的行政行為是指法律沒有明確行政行為的具體形式,行政機關根據實際需要可作出各種形式的行政行為。本題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以發出通知書方式、核準行為要以發放營業執照的形式作出,因此,屬于要式的行政行為。故B選項正確。根據法律規定的行政主體的權限范圍不同,可以將行政行為分為羈束行政行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為。前者是指法律明確規定了行政行為的范圍、條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機關沒有自由選擇的余地而做出的行政行為;自由裁量行政行為是指法律僅僅規定了行政行為的范圍、條件、幅度和種類等,由行政機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如何適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核準公司登記的行為屬于羈束行政行為。故D選項正確,C選項錯誤。12、受委托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內A、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B、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人員C、受委托組織必須是縣級以上D、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參考答案】:A,B,D【解析】:本題涉及委托行政行為。參見《行政處罰法》第19條:受委托組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務的事業組織;(二)具有熟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業務的工作人員;(三)對違法行為需要進行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的,應當有條件組織進行相應的技術檢查或者技術鑒定。13、下列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哪些屬于《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A、某私營企業與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B、某國家機關與工勤人員之間的勞動合同C、某公司董事長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D、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的勞務合同【參考答案】:A,B【考點】勞動合同法的調整范圍【解析】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條第1款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首先,選項D是兩個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盡管名稱是“勞務,合同”,但二者之間并沒有勞動者一方,故可先行排除。選項A、B中一方均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2條的規定。本題的難點是對選項C的理解,從該選項的表述應該有兩種意思,一是公司董事長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與公司之間是代表和被代表、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因此其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也不屬于勞動法的調整范圍;二是從形式上看,公司董事長與公司之間簽訂的聘用合同屬于勞動合同的一種。但從出題者的意圖揣摩來看,本選項應該考查的是第一種意思。故排除選項C。14、下列情況中,屬于累犯的是:A、龐某1990年因強奸被判刑10年,2000年刑滿釋放后,無事可做,便多次竊取自行車,2004年銷贓時被當場抓獲,后人民法院判其有期徒刑4年B、嚴某盜竊被鄰居沈某告發,被判處拘役,刑滿釋放后到家的當晚,越想越氣,抓起菜刀直奔沈家,沈某正在門口吃飯,嚴某見狀沖上去,口中道:“媽的,你找死啊!”舉刀向沈某砍去,沈某躲閃不及,身中數刀而當場死亡C、魏某因背叛國家罪而服刑5年,刑滿釋放。12年后,因生意破產,遂參加間諜組織再次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后被抓獲,以間諜罪判處其10年有期徒刑D、姚某因詐騙罪而服刑3年,刑滿釋放回廠后多次打架,被領導批評,第2年,因不慎造成集體宿舍失火,姚某雖自己也努力撲救,仍給工廠帶來8萬元的損失【參考答案】:A,C【解析】:龐某所犯前后兩罪都是故意犯罪,兩罪的刑罰也都是有期徒刑以上,且后罪是在前罪的刑罰執行完畢5年以內,因而符合一般累犯的成立條件。A選項應選。嚴某犯的前罪被判拘役,未達到一般累犯的有期徒刑要求,因而不構成累犯。B選項不應選。魏某所犯前后兩罪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符合特別累犯的成立條件。C選項應選。姚某所犯后罪是過失犯罪,不符合一般累犯成立條件中有關罪過的要求,因而不成立累犯。D選項不應選。15、撤銷違法的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將會給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撤銷的同時,可以分別采取以下哪些方式處理A、責令被訴行政機關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B、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C、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的,建議有權機關依法處理D、向被告和有關機關提出司法建議【參考答案】: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訴訟解釋》第59條規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第54條第(2)項規定判決撤銷違法的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將會給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撤銷的同時,可以分別采取以下方式處理:(1)判決被告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2)責令被訴行政機關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3)向被告和有關機關提出司法建議:(4)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的,建議有權機關依法處理。所以本題ABCD均是正確答案16、我國實行的律師資格與律師職務相分離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哪些內容?A、取得律師資格,可以以律師的名義執業B、取得律師資格,不等于擔任律師職務C、取得律師資格,還必須取得律師執業證才能執業D、取得律師資格,可以以律師名義從事非訴訟法律事務【參考答案】:B,C【解析】:律師資格與律師職務分離制度《律師法》第5條:“律師執業,應當取得律師資格和執業證書。”第8條:“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一)具有律師資格:(二)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三)品行良好。”第14條:“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執業,不得為牟取經濟利益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取得律師資格只是律師執業的要件之一。17、以下哪些行為構成搶劫罪?A、甲系某地地痞,某日其來到乙的酒店中,對乙說如不交出1000元保護費日后就找人砸店,還揚言對乙要見一次打一次,乙知甲是地痞,迫于無奈只得交錢B、乙某持甲某的借條(3000元錢)要甲某還錢,甲某不僅不還錢,反而指使丙某、丁某將乙某強行扣留在一暗室里,并對其進行毆打,直至乙某交出借條,才將乙某釋放C、甲某、乙某在某市為民小學附近,見小學生丙某(12周歲)腰間帶著鑰匙,便尾隨丙某到其家庭住處,在樓下至一荒地、四周無人時,乙某即上前用胳膊猛勒住丙的頭部,致丙昏迷。甲某則將丙腰間的鑰匙搶走。甲某、乙某隨即到丙家,用搶來的鑰匙打開房門,盜走彩電、電腦等物品,價值2萬余元D、某日晚,甲潛入某射擊俱樂部盜竊槍支,在撤離現場時被巡邏的保安乙、丙發現并追趕,甲自恃身強力壯,將乙、丙嚇跑【參考答案】:B,C【解析】:關于A選項。甲的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而非搶劫罪。因此,A選項不選。關于B選項。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本題中,乙的行為構成搶劫罪。因此,B選項應選。關于C選項。甲、乙使用暴力將丙勒昏,當場盜取財物,其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雖然甲、乙使用盜竊手段取財,但其行為屬于搶劫行為的一部分,不另定盜竊罪。因此,C選項應選。關于D選項。甲的行為不符合轉化型搶劫的條件,不成立搶劫罪。因此,D選項不選,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C。18、擔任公證員,必須滿足以下哪些條件()A、具有中國國籍B、年滿23周歲C、通過國家司法考試D、在律師事務所從業4年但從未在公證機構實習過【參考答案】:A,C《公證法》第18條規定:“擔任公證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年齡二十五周歲以上六十五周歲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四)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五)在公證機構實習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職業經歷并在公證機構實習一年以上,經考核合格。”由此可見,公證員必須具有中國國籍和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C兩項正確。另外,必須年滿25周歲,這與法官、檢察官必須年滿23周歲的規定不同。同時,擔任公證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從業經驗,即使有其他的法律職業從業經驗,也要求在公證機構實習1年以上。B、D兩項錯誤。19、太平天國的綱領性的法律文件有A、《天朝田畝制度》B、《太平條規》C、《太平刑律》D、《資政新篇》【參考答案】:A,D【解析】:《天朝田畝制度》、《資政新篇》是太平天國的綱領性文件,《天朝田畝制度》是太平天國的基本建國綱領,是其立法準則,《資政新篇》是太平天國為挽救衰敗國勢而設立的帶有資本主義色彩的綱領性文件。20、《證券法》關于發行人應當采用承銷團方式發售證券的規定中,下列哪項是正確的?()A、適用于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B、發行證券的票面總值必須超過人民幣一億元C、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D、承銷團代銷、包銷期最長不得超過九十日【參考答案】:A,C,D【考點】承銷團方式發售證券【解析】《證券法》第32條:向不特定對象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五千萬元的,應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和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A正確,B錯誤。第33條:證券的代銷、包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九十日。證券公司在代銷、包銷期內,對所代銷、包銷的證券應當保證先行出售給認購人,證券公司不得為本公司預留所代銷的證券和預先購入并留存所包銷的證券。21、甲涉嫌搶劫,一審被判為搶劫,二審法院改判為無罪。甲想請求國家賠償,則賠償義務機關應是哪個?A、一審法院B、二審法院C、出逮捕決定的機關D、作出拘留決定的機關【參考答案】:A,C【解析】:詳見《國家賠償法》第19條第四款22、下列行為中,屬于信用卡詐騙罪的有:A、持卡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限額透支,經過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4個月仍不歸還B、李某借用好友的信用卡進行購物消費C、夏某盜得他人的信用卡后冒簽他人姓名在特約商店購物D、丁某將作廢的信用卡作為質押【參考答案】:A,D【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由此可見,惡意透支要求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以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為前提。A選項中,王某的行為符合惡意透支的規定,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因此A選項當選。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李某借用好友的信用卡進行購物消費,已近得到持卡人的允許,不屬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因此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B選項不選。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規定,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其盜竊數額應當根據行為人盜竊信用卡后使用的數額認定。由此可見,夏某的行為應以盜竊罪論處,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因此C選項不選。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D選項中,丁某將信用卡作為質押的行為,屬于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構成該罪。因此D選項當選。23、下列關于中國古代契約的規定,正確的有()A、西周的借貸契約稱為“傅別”,“傅”是指債券,“別”是一分為二,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各執一半B、西周的買賣契約稱為“質劑”,“質”是買賣兵器,珍異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較短契券:“劑”是買賣奴隸、牛馬所使用的較長的契券C、宋朝的借貸契約因襲唐制,對借與貸做了區分,借是指使用借貸;貸是指消費借貸;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貸稱為負債,對付息的消費借貸稱為出舉D、宋朝買賣契約分為絕賣、活賣與賒賣三種,絕賣是指一般買賣;活賣是指附條件的買賣,當所附條件完成,買賣才算最終成立;賒賣是指采取類似商業信用或預付方法,而后收取出賣的價金【參考答案】:A,C,DB錯在,“劑”是買賣兵器、珍異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較短契券:“質”是買賣奴隸、牛馬所使用的較長的契券。24、有關妨害信用卡管理或信用卡詐騙說法正確的是:A、甲使用假身份證件從某銀行騙領到數張信用卡,而后用騙領的信用卡私下作質押擔保騙取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B、乙在辦理信用卡申領手續時提供虛假的身份證明,銀行辦卡的職員張三認識乙,明知其身份證件虛假仍給其發放了信用卡,乙不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C、丙偶然撿到一張身份證,便用該身份證騙領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數額較大,屬于“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詐騙罪,屬于牽連犯,應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D、丁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20余張信用卡后,將其中的10余張卡冒充合法有效的信用卡出售他人,將另外10余張自己直接使用惡意透支的,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詐騙罪,數罪并罰【參考答案】:C,D【解析】:關于A選項。信用卡詐騙罪中的“使用”是指按信用卡通常的使用方式使用,如購物、取現、進行支付結算等。如果只是向他人展示騙領的信用卡,或作質押擔保騙取錢財的,不屬于信用卡詐騙罪的“使用”。甲的行為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詐騙罪,應數罪并罰。因此,A選項的說法錯誤。關于B選項。只要在辦理申領手續時提供的是虛假的身份證明,銀行對其發放了信用卡,就應當認為銀行受騙了,行為人騙領了信用卡,不能以特定的工作人員明知事實真相來否定其信用卡是騙領的。乙的行為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因此,B選項的說法錯誤。關于C選項。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真實的身份證騙領信用卡也屬于“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詐騙罪,屬于牽連犯,應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處罰。因此,C選項的說法正確。關于D選項。丁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20余張信用卡后,將其中的10余張卡冒充合法有效的信用卡出售他人的行為,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另外10余張自己直接使用惡意透支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騙領并賣出10余張卡的行為與本人惡意透支的行為沒有牽連關系,應當數罪并罰。因此,D選項的說法正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D。25、李某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致殘,則他有權要求公安機關賠償A、殘疾賠償金B、因殘疾而減少的收入C、醫療費D、殘疾人活動的輔助設備費用【參考答案】:A,C【解析】:國家賠償法第27條規定:造成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10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20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26、在行政合同中,行政機關享有的權利有A、要求對方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B、可隨時單方變更、解除合同C、單方作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決定而無須補償對方當事人因此所受的損失D、有權對違約當事人予以行政制裁【參考答案】:A,D【解析】:行政合同的特征之一就是行政主體對于行政合同的履行享有行政代益權。具體體現為對合同履行的監督權、指揮權、單方變更權、解除權和制裁權。27、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法律同時還規定了哪些例外情況?A、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在中國境內無法獲取的B、需要采購的貨物、工程或服務在中國無法以合理的商業條件獲取的C、為在中國境外使用而進行采購的D、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參考答案】:A,B,C【解析】:《政府采購法》第10條。規章不得規定28、下列選項中,構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共犯的是A、甲知道乙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而將自己的帳號借給乙使用B、甲為乙提供制假技術C、甲知道乙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而出于鄉情為其提供許可證件D、甲知道乙生產的產品為偽劣商品,為獲租金而長期為其提供倉庫保管【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點是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共犯的認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的規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倉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或者提供制假生產技術的,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論處。故選ABCD。29、人民法院審理上訴行政案件,在哪些情況下必須作出發回重審裁定?A、原審判決遺漏被告的B、原審判決遺漏必須參加訴訟的第三人的C、原審判決遺漏訴訟請求的D、原審不予受理裁定有錯誤的【參考答案】:A,B,C【解析】:《行政訴訟法解釋》第六十八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裁定確有錯誤,且起訴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審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繼續審理。”第七十一條:原審判決遺漏了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或者訴訟請求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原審判決遺漏行政賠償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依法不應當予以賠償的,應當判決駁回行政賠償請求。原審判決遺漏行政賠償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法應當予以賠償的,在確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同時,可以就行政賠償問題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就行政賠償部分發回重審。當事人在第二審期間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行政訴訟法》第61條:“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①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②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依法改判;③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由于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也可以查清事實后改判。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本題重在對二審法院對案件發回重審的法定要件的把握。依據《行政訴訟法解釋》第71條第1款就可以確定A、B、C選項。依據該解釋第68條,必須排除D項,因為實質是原審法院沒有受理,即并沒有“經過審理”,只是立案審查而已。當然,依據《行政訴訟法》第61條亦可以確定正確答案。30、李某是證券市場上的一般投資者,現持有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5%,此時李某應如何做才合法?()A、由于李某是一般投資者,并沒有收購意圖,故可以繼續自由的買賣甲公司的股票B、李某應在3日時間內向甲公司報告C、李某應在3日時間內報告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D、李某將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6個月內不得賣出【參考答案】:C,D【考點】上市公司收購規則;佘司歸入權【解析】《證券法》第86條第1款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故C項做法合法。第47條第1款規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后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后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故D項做法合法。三、不定向選擇題1、蘇某經營一私營工廠。2000年3月20日,蘇某因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而被當地西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2日,西區人民檢察院批準將其逮捕,6月10日提起公訴。10月6日,西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檢察院以詐騙罪起訴蘇某證據不足,宣告蘇某無罪。西區檢察院對此判決提出抗訴。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期間,市人民檢察院撤銷了抗訴決定。同年12月7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終止本案審理。該面粉廠因蘇某被羈押,于2000年3月停產。1998年9月23日,西區工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為由吊銷了該廠的營業執照。蘇某被釋放后曾就吊銷營業執照一事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市工商局維持了原決定。之前,工商局局長夏某曾向蘇某表態,只要“有好處”,一定會解決問題,蘇某因此而向夏某送過禮在本案中,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有A、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行為B、西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行為C、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行為D、西區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行為【參考答案】:D【解析】:只有對具體行政行為才可以提起訴訟,刑事訴訟行為不能提起訴訟2、關于法律職業道德建設的必要性的正確說法是哪些?A、依法治國,促進司法公正B、以德治國,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C、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D、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參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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