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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6十法考試卷(一)同步檢測卷(附答案)一、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關于法律的現代化,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為哪一選項?()。A、內發型法律的現代化產生的一般是比較穩固的、與社會相協調的現代法體系B、外源型法的現代化過程往往受到某個或某幾個既存的現代法體系的影響C、外源型法的現代化大多經歷傳統與現代的激烈對抗D、為了保證法律發展的結果,防止新舊法律的對抗,我們應該放棄自上而下推動式的法律現代化【參考答案】:D【解析】:「考點」法律的現代化「解析」法律的現代化可以分為內發型和外源型。內發型法的現代化是法律同社會相適應基礎上的現代化。而外源型現代化則往往體現為超前性現代化。所以外源型現代化往往存在著依附與對抗。但是也不能一味等待法律的自我演進,一定程度的推動式發展是必要的。2、1.下列關于《法經》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A、《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封建成立法典B、《法經》共分六篇:《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具法》,其中,《雜法》相當于近代刑法典的總則部分C、《法經》的體例和內容,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進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礎D、《法經》是戰國時期政治變革的重要成果,是戰國時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參考答案】:B【解析】:【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經》的有關情況。《法經》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封建成立法典。它是戰國時期魏國魏文侯的相李悝在總結春秋以來各國成文法的基礎上制定的,在中國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法經》共分六篇:《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具法》,其中,《具法》是關于定罪量刑中從輕從重法律原則的規定,相當于近代刑法典的總則部分。《法經》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首先,《法經》是戰國時期政治變革的重要成果,是戰國時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總結。《法經》作為李悝變法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對這一時期社會的一種肯定。其次,《法經》的體例和內容,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進上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礎。【該題針對“《法經》與商鞅變法”知識點進行考核】3、對檢察官違反職業道德的處理方式不包括以下哪項?A、行政處理B、民事賠償C、刑事處罰D、行政賠償【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A、C項見2002年司法考試復習用書(增補本)《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復習指南》第35頁,檢察官違反職業道德規范所應承擔的責任及處罰。D項見《國家賠償法》第16條。4、甲、乙、丙中國企業代表國內某食品原料產業向商務部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要求對原產于A國、B國、C國的該原料進行相關調查。經查,商務部終局裁定確定傾銷成立,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決定征收反傾銷稅。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反傾銷稅的納稅人是該原料的出口經營者B、在反傾銷調查期間,商務部可以建議進口經營者作出價格承諾C、終裁決定確定的反傾銷稅額高于已付或應付臨時反傾銷稅或擔保金額的,差額部分不予征收D、終裁決定確定的反傾銷稅額低于已付或應付臨時反傾銷稅或擔保金額的,差額部分不予退還【參考答案】:C【解析】:暫無5、停租條款是下列哪種合同中的特有條款?()A、國際班輪運輸合同B、航次租船合同C、定期租船合同D、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參考答案】:C【解析】:停租條款A選項不正確,班輪運輸不屬于租船運輸,因此也無所謂“停租”。8選項也不正確。航次租船合同雖稱為“租船”,但實屬海上貨運合同性質,出租人收取的并不是租金,而是運費,因此,也沒有關于停租的規定。C選項正確,在定期租船下,時間損失在租船人,租船人是按時間交付租金的,而不是按航次交付租金的,如果租船人將船舶擱置不用,他仍須向船方支付租金。但有時船舶不能使用是由于發生了某些影響租船人使用船舶的情況,此時,租船人可以停付租金。D選項更不正確,停租與保險無關。本題正確答案為C項。6、下列有關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哪種說法是正確的?A、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不得制定規章,應當由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B、有規章制定權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據法律制定C、起草的規章直接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起草單位必須舉行聽證會D、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收取費用須由法規規章規定【參考答案】:B【解析】:《立法法》第72條規定:“涉及兩個以上國務院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應當提請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聯合制定規章。”根據該規定,涉及國務院兩個以上部門職權范圍的事項,可以制定規章。A選項錯誤。《立法法》第73條第1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因此,B選項正確。《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第15條規定:“起草的規章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有關機關、組織或者公民對其有重大意見分歧的,應當向社會公布,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起草單位也可以舉行聽證會。……”起草單位是“可以”而不是“必須”舉行聽證會。C選項錯誤。《行政許可法》第58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和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根據該規定,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收取費用須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都無權規定。D選項錯誤。7、對電力部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復議的,由下列哪項所列部門管轄?A、電力部B、國務院C、國務院法制局D、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參考答案】:A【解析】見《行政復議法》第14條8、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民族鄉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從事下列哪一行為?A、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B、制定具有民族特點的政府規章C、自行確定經濟社會發展政策D、采取適合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參考答案】:D【解析】:民族鄉的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地方組織法》第9條第2款規定:“少數民族聚居的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在行使職權的時候,應當采取適合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由此可知,選項D是正確的,為應選項。《憲法》第30條第3款規定:“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憲法》第116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生效,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由此可知,選項A中“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屬于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而因為民族鄉不屬于民族自治地方,故其人民代表大會不具有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權力。因此,選項A不當選。《立法法》第73條第1款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因此,有權制定具有民族特點的政府規章的主體是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故選項8不屬予民族鄉的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不應當選。我國《憲法》第112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民族區域自治法:》第25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根據本地方的特點和需要,制定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和計劃,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經濟建設事業。”由此可知,只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才有權根據本地方的特點和需要,制定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和計劃,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經濟建設事業,而且前提是要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進行。因此。選項C也不屬于民族鄉的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不當選。[難度系數]**9、根據《招標投標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中標人可以自主決定放棄中標項目B、招標人可以自主決定改變中標結果C、經招標人同意,中標人可以將中標項目中非主體的部分分包D、分包人可以將承包的項目再次分包【參考答案】:C【解析】:中標的法律效果;分包《招標投標法》第45條第2款規定:“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故A、B錯。第48條規定,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故C對,D錯。10、關于國際賠償責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國際賠償責任是由國家不法行為所引起的,行為可歸因于國家B、國際賠償責任的承擔主體是國家和領導人個人共同進行賠償,即實行“雙罰原則”C、對于發射的外空物體對他國造成損害的,由國家與營運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即國家保證營運人的賠償責任,在營運人不足以賠償時,由國家補充賠償D、對于發射的外空物體對他國造成損害的,由國家承擔對外的賠償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國際賠償責任不同于一般的國家責任,后者是由國家違背其國際義務的國際不法行為所引起的,而國際賠償責任是由國際法上不加禁止的、給他國造成損害后果的行為所引起的,故A選項錯誤.對于從事嚴重違反國際法的國際罪行的國家,在國家承擔國家責任的同時,也追究了負有責任的國家領導人個人的刑事責任,即“雙罰原則”,這是國際刑事責任的特征,而不是國際賠償責任的特征,故B選項錯誤.《關于核損害的民事責任的維也納公約》和《核動力船舶經營人公約》規定,國家保證營運人的賠償責任,在營運人不足以賠償時,對規定的限額進行賠償,這是核動力損害的責任歸責原則:《空間物體造成損害的國際責任公約》規定,發射國對本國或在本國境內發射的空間物體隊他國的損害承擔責任.故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11、某縣工商局對有輕微投機倒把行為的某企業給予罰款處罰。3個月后,該企業既未送交罰款,又未申請復議和向法院起訴,縣工商局即通知銀行將罰款數目從該企業賬號中劃撥出來。該企業對這一行政強制執行不服,遂向縣法院起訴縣銀行。對此縣法院應。A、可以立案且不予受理B、裁定不予受理C、通知縣銀行收回劃撥款D、通知縣工商局退還罰款【參考答案】:B【解析】縣銀行不是本案被告。參見《行政訴訟法》第41、42條。第41條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42條人民法院接到起訴狀,經審查,應當在7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12、根據我國憲法規定,下列選項中哪一種情況不是公民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條件?A、公民在年老時B、公民在疾病時C、公民在遭受自然災害時D、公民在喪失勞動能力時【參考答案】:C【解析】:物質幫助權《憲法》第45條第1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因此,C選項不屬于憲法規定的公民獲得物質幫助的情形。13、關于法律與自由,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自由是至上和神圣的,限制自由的法律就不是真正的法律B、自由對人至關重要,因此,自由是衡量法律善惡的唯一標準C、從實證的角度看,一切法律都是自由的法律D、自由是神圣的,也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應由法律來規定【參考答案】:D14、甲與乙系大學同班同學,1987年甲大學畢業后赴加拿大留學并定居加拿大,1993年取得加拿大國籍。1988年乙赴美國留學,1993年成為美國加州永久居民。1995年甲乙同游歐洲,并隨后在意大利按當地法律結婚。1996年乙回到中國,不再與甲來往。1年后,向中國法院提出與甲離婚。中國法院在認定甲乙的婚姻是否有效時,應適用何國法律?()A、美國加州法律B、加拿大法律C、意大利法律D、中國法律【參考答案】:C【解析】:《民通意見》第188條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15、香港居民甲攜帶毒品過境時海關人員乙檢查其行李,發現行李中藏有毒品,甲迅速將一枚鉆戒塞人乙的衣袋,乙心領神會,便將其放行。事后,甲每次都在乙當班的時候從口岸過境,乙每次都不予檢查立即放行,甲每次事后都給乙巨額好處。對乙應以何罪論處?A、放縱走私罪B、受賄罪C、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D、走私毒品罪【參考答案】:D【知識點】走私毒品罪、共犯。【解析】乙的行為已經構成甲的共犯。參見刑法第349條。16、吳某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于1998年7月27日考驗期滿,其所在服刑的監獄于當日上報了將死緩減為無期徒刑的材料。兩天后即7月29日,吳某因同監舍的鄭某無故辱罵他而將鄭某打聾了一只耳朵。對吳某應當如何處理?A、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B、報請當地高級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C、以無期徒刑和傷害罪判處的刑罰數罪并罰D、撤回減刑材料,延長考驗期限【參考答案】:C【解析】: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減刑和數罪并罰(1)《刑法》第50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形;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執行死刑。”(2)《刑法》第71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死緩犯核準執行死刑必須以發生在2年緩期執行期的故意犯罪為條件。如在緩期2年執行期滿后,尚未裁定減刑前,又故意犯罪,不能視為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故意犯罪而核準死刑,而應依法減刑并按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理。17、規范性法律文件的備案制度是保證規范性法律文件合法的重要措施.下列有關規范性法律文件備案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只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B、自治縣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只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C、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只須報省、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備案D、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只須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參考答案】:A【解析】:考點:法律、法規的備案制度。《立法法》第89條規定,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應當在公布后的30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報有關機關備案:(一)行政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故A項正確,D項錯誤;(三)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故B項錯誤;(四)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報國務院備案;地方政府規章應當同時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應當同時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備案;故C項錯誤;(五)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應當報授權決定規定的機關備案。綜上,故選A。18、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以下關于條約保留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哪些?()A、條約明文準許保留的,一般不需要其他締約國事后予以接受B、條約若是一個國際組織的組織約章,保留一般須經組織的有權機關接受C、在保留國與接受保留國之間,按保留的范圍,改變該保留所涉及的一些條約規定D、從談判國的有限數目以及條約的目的和宗旨,可見該條約在全體當事國的全部適用時每一當事國同意受該條約拘束的必要條件時,該條約不允許保留【參考答案】:D【解析】:條約保留根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規定,關于條約保留的接受,首先,條約明文準許保留的,一般不需要其他締約國事后予以接受,因此,A項正確;其次,如果從談判國有限數目以及條約的目的和宗旨,可見該條約在全體當事國的全部適用時每一-3事國同意受該條約拘束的必要條件時,保留須經全體當事國接受,而非“該條約不允許保留”,因此,D項錯誤;再次,條約若是一個國際組織的組織約章,保留一般須經該組織的有權機關接受,因此,B項正確。關于條約保留的法律后果,在保留國和接受保留國之間,按保留的范圍,改變該保留所涉及的一些條約規定,因此,C項正確。19、下列哪些行為不屬于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A、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明密級的事項,而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的B、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沒有標明密級的事項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而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的C、通過互聯網將國家秘密或者情報非法發送給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的D、將國家秘密通過互聯網予以發布,情節嚴重的【參考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沒有標明密級的事項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而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的,依照刑法第111條的規定以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定罪處罰。第6條規定:“通過互聯網將國家秘密或者情報非法發送給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的,依照刑法第111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將國家秘密通過互聯網予以發布,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398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本題中ABC三項依據司法解釋都成立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D項成立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或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工程設施建設嚴重影響防洪,逾期不拆除的,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強行拆除,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行政機關的這種做法屬于下列哪個選項的行為?A、行政處罰B、行政收費C、代執行D、直接強制【參考答案】:C【解析】選項A,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對構成行政違法行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實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行政處罰法》規定了六種具體的行政處罰種類: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本題顯然不屬于上述行政處罰中的任何一種。選項B,屬行政征收,是錯誤選項。選項C,代執行,又稱代履行,是指行政強制執行機關或第三人代替義務人履行法律、法規直接規定的或行政行為所確立的義務,并向義務人征收必要費用的強制執行措施。本題中,行政機關代為義務人強制拆除工程,向義務人征收代履行費用,屬于代執行。故選項C正確。選項D,直接強制是指行政主體直接對義務人的人身或者財產采取強制措施,以實現行政法義務的行為。比如強制拘留、強制傳喚、強制劃撥、扣繳、抵繳。因此也不是正確選項。21、歷史法學派是19世紀興起的一個法學派別,下列哪個選項代表該學派的觀點?A、法是一種歷史現象,是階級社會的產物B、法像語言、風俗、政治一樣,是隨著民族的成長而成長的C、法是由事物的性質產生出來的必然關系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確立的,并得到全人類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參考答案】:B【解析】:考點: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各學派的觀點。分析:選項A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觀點,因此不應選;選項C是法國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的觀點,在其鴻篇巨著《論法的精神》中集中地表達了這一思想。選項D是古羅馬思想家蓋尤斯的觀點,即使不知選項D是蓋尤斯的觀點,也應該知道這是自然法學派的觀點,因此不應選。選項B是德國歷史法學派的觀點,是應選答案。22、下列有關我國外國法查明問題說法不正確的是()A、糾紛雙方當事人都有權提供B、我國駐該國使領館都可以提供C、也可以由中外法律專家提供D、對外國法本身的錯誤,當事人不能提出上訴;而只能對事實的認定錯誤提起上訴【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我國有關外國法查明的規定。外國法查明問題規定在我國《民法通則解釋》第193條:對于應當適用的外國法律,可以通過下列途徑查明:由當事人提供,由與我國訂立司法協助協定的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提供,由該國駐我國使領館提供,由中外法律專家提供。外國法不能查明時候適用中國法。對于我國法院在審理國際民商事案件時發生的適用外國法的錯誤,無論是使用內國沖突規范的錯誤,還是適用外國法本身的錯誤,當事人均有權提起上訴要求加以糾正。23、下列選項中關于自治縣的說法,正確的是哪個?()A、自治縣人民政府經省級政府批準,可以組織本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的公安部隊B、自治縣縣長、副縣長必須是實行區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擔任C、自治縣人大制定的自治條例依法由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公布D、上級國家機關決定不適合本地方實際情況的,自治縣的自治機關可以自行決定變通執行【參考答案】:C【解析】:參見《憲法》第120條;《憲法》第114條;《民族區域自治法》第20條。24、甲系某非國有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其利用職務之便,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巨額保險金歸己所有。對甲的行為,應如何處罰?A、保險詐騙罪B、職務侵占罪C、貪污罪D、詐騙罪【參考答案】:B【解析】:本題考點是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進行保險詐騙的處罰。根據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故選B。25、林某因故意傷害罪(輕傷害)被判處管制1年,則對林某說法正確的是A、林某在管制執行期間,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但可以行使言論、出版的權利B、林某的管制刑罰應由林某所在的人民政府會同街道辦事處或居(村)民委員會來執行C、林某如果在管制期間從事勞動的,應當同工同酬D、林某在判決執行之日前已被羈押1個月,則林某還須實際執行管制11個月【參考答案】:C【解析】:見《刑法》關于管制的規定,在管制期間從事勞動的,應當同工同酬。26、萬法官是某中級法院的法官,他擔任法官20多年,法學知識淵博,為人清正廉明.朋友覺得他能力很強,人品又很好,建議他兼任其他職務.則下列職務中,萬法官可以兼任的是:()A、無償兼任某律師事務所的節假日咨詢律師B、某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的秘書長C、該市法學會秘書長^o^^*^D、某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法官的兼職禁止。根據《法官法》第15條的規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兼任行政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務,不得兼任律師。A選項違反了不得兼任律師的規定,D選項違反了不得兼任事業單位的職務的規定。根據《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17條的規定,不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的經營活動,不在企業及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法律顧問等職務,不就未決案件或者再審案件給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提供咨詢意見。B選項該社團是營利性質的,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只有C選項正確。27、審判制度是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部分,下列有關我國的審判制度的表述不正確的是:()。A、我國的審判制度是指我國確立的有關人民法院組織與活動的法律制度B、人民法院的性質、任務、設置、審判組織、審判原則、審判程序的法律規范屬于我國審判制度的組成部分C、我國審判制度的內容只規定在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以及行政訴訟法等法律之中D、我國審判制度具有人民性,與資本主義國家的審判制度有著根本區別【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我國的審判制度概述「解析」C項不全面,我國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法官法以及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等法律對審判制度的有關內容分別作了具體規定,從而保證了我國審判制度的合法性、規范性和科學性。28、在某法院受理的一起交通處罰案件中,被告提供了當事人闖紅燈的現場筆錄。該現場筆錄載明了當事人闖紅燈的時間、地點和拒絕簽名的情況,但沒有當事人的簽名,也沒有其他證人簽名。原告主張當時不在現場,并有一朋友為其出庭作證。根據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證據,法院應如何認定?A、法院可以認定原告闖紅燈B、法院可以認定原告沒有闖紅燈C、法院對原告是否闖紅燈無法認定D、法院需進一步調查后再作認定【參考答案】:A【解析】現場筆錄的法定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5條規定:“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現場筆錄,應當載明時間、地點和事件等內容,并由執法人員和當事人簽名。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不能簽名的,應當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現場的,可由其他人簽名。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現場筆錄的制作形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現場筆錄是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實施行政行為的現場對現場情況所作的書面記錄,是行政訴訟特有的法定證據,是為了適應行政訴訟的特殊性而設置的證據形式。本題中,被告提供了當事人闖紅燈的現場筆錄。該現場筆錄載明了當事人闖紅燈的時間、地點和拒絕簽名的情況,雖然沒有當事人的簽名,也沒有其他證人簽名,只要其中注明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不能簽名的原因,就符合法定要求。至于是否有其他證人簽名,不是現場筆錄合法有效的必備條件。所以,法院可以認定原告闖紅燈成立,即A正確29、憲法的解釋方法包括許多,其中下列哪種解釋需慎重對待,否則會產生很多弊端?A、統一解釋B、條理解釋C、限制解釋D、擴大解釋【參考答案】:D【解析】:見教材法理學部分關于法的運行中的法律解釋一節30、法律格言說:“緊急時無法律。”關于這句格言涵義的闡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在緊急狀態下是不存在法律的B、人們在緊急狀態下采取緊急避險行為可以不受法律處罰C、有法律,就不會有緊急狀態D、任何時候,法律都以緊急狀態作為產生和發展的根本條件【參考答案】:B31、有的公園規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規定從法學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釋為: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這一解釋方法屬于下列哪一項?()。A、擴大解釋B、文法解釋C、目的解釋D、歷史解釋【參考答案】:C【解析】:「考點」法律解釋的種類及方法「解析」法律解釋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分為不同的種類。主要的分類方式有:根據解釋主體和解釋效力的不同,可分為正式解釋(法定解釋、有權解釋)與非正式解釋(學理解釋、無權解釋);根據解釋尺度的不同,可分為字面解釋、限制解釋與擴充解釋。字面解釋是嚴格按照法律條文的字面意義解釋法律。擴充解釋也叫擴大解釋,是指當法律條文的字面涵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為窄時,作出比字面涵義為廣的解釋。限制解釋與擴充解釋的情形相反,是指當法律條文的字面含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為廣時,作出比字面含義為窄的解釋。法律解釋的方法一般包括文義解釋、歷史解釋、體系解釋、目的解釋等幾種。文義解釋也稱文法解釋、語法解釋、文理解釋,是指從法律條文的語言學意義上說明法律規范的含義。歷史解釋是指通過研究有關立法的歷史資料或從新舊法律的對比中了解法律的含義。體系解釋也稱邏輯解釋、系統解釋,是指將被解釋的法律條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個法律體系中,聯系此法條與其他法條的相互關系來解釋法律。目的解釋是指從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來解釋法律。此處的目的不限于立法時的目的,也可以是探求該項法律在當前情況下的需要,既可以是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是個別法條、個別制度的目的。不允許無故毀損整株花木正是禁止攀枝摘花的目的所在,故選C、32、13.南京國民政府制定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緊隨哪一部憲法文件頒布的?()A、“五五憲草”B、“天壇憲草”C、《中華民國憲法》(“賄選憲法”)D、《中華民國憲法》(1947)【參考答案】:D【解析】:【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北洋政府時期的憲法性文件。1946年11月,蔣介石撕毀“雙十協定”和政協決議,召開國民大會,于l2月25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定于1947年1月1日公布,l2月25日施行。l948年頒布《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該題針對“北洋政府時期的憲法性文件”知識點進行考核】33、在公訴案件中,律師從何時起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介入刑事訴訟?A、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B、自偵查機關對案件偵查起C、自案件被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D、自案件被提起公訴起【參考答案】:C【解析】:律師擔任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刑事訴訟法》第40條第1款規定,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修改稿)第41條規定,刑事案件由偵查機關向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后,律師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辦理手續。A中的時間,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6榮和《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范》(修改稿)第10條的規定,是律師事務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親屬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其他人的聘請,指派律師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的時間。C中的時間同時還是律師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親友的委托擔任辯護人的時間。B、D中的時間無特殊意義。34、關于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的表述,下列哪一選硬不能成立?A、為了客觀、中立、公正地進行事實判斷、解決紛爭,在組織技術上,司法機關只服從法律,不受上級機關、行政機關的干涉B、根據檢察權統一行使原則。我國各級檢察機關構成不可分割的統一整體,其特點是在行使職權、執行職務時實行“上命下從”;每個檢察機關和檢察官的活動是檢察機關全部活動的有機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進行C、法律職業以法官、檢察官、律師為代表,法律職業之間具備同質性而無行業屬性,因此多數國家規定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須通過專門培養和訓練D、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是指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綱領和基本要求。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等方面【參考答案】:C【解析】: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概述司法獨立是現代法治的基本原則,司法機關只服從法律,不受上級機關、行政機關的干涉是司法公正的基礎,A項說法正確。檢察權統一行使原則,是指各級檢察機關、檢察官依法構成統一整體,其特點是在行使職權、執行職務時實行“上命下從”;每個檢察機關和檢察官的活動是檢察機關全部活動的有機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賦予的權力進行。8項說法正確。法律職業以法官、檢察官、律師為代表,須通過專門培養和訓練。法律職業之間有鮮明的行業屬性。C項說法錯誤,為應選項。法律職業道德的基本原則是法律職業最根本的道德規范。法律職業基本原則有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明紀律,保守秘密;恪盡職守,勤勉盡責;互相尊重互相配合;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等方面,D項正確。[陷阱點撥]有些考生認為應當選A,理由是司法機關包括檢察院,而檢察院是上下級領導關系,上級檢察院可以干涉下級檢察院的行為。也有考生認為應當選B,理由是上下級檢察機關是領導關系,但在履行司法職能時,上級是以監督的方式,而不是命令的方式。在此提醒考生注意,本題AB兩項均是《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中的原文,雖然不能認為書中所說的都十分嚴謹,但是考試需有標準。特別是本題為35、甲委托乙拍賣行拍賣一件瓷器,現有丙、丁參與競買,則下列判斷中符合《拍賣法》規定的是:()A、丙為英國籍,參加拍賣時不適用我國《拍賣法》B、該瓷器上一塊明顯的缺口,乙可以不告知丙和丁C、應當為該件瓷器設定底價,否則拍賣無法進行D、甲和乙雖然事先聲明不能保證該件瓷器的真偽,但為了保護買受人的合法權益,買受人丁仍可要求二者負連帶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拍賣規則《拍賣法》第2條規定:“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拍賣企業進行的拍賣活動。”故A錯誤。在拍賣中,對顯而易見的瑕疵無需告知,并對已經明確告知的瑕疵,不再承擔瑕疵擔保義務,故B項應選。第50條規定:“拍賣標的無保留價的,拍賣師應當在拍賣前予以說明。拍賣標的有保留價的,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時,該應價不發生效力,拍賣師應當停止拍賣標的的拍賣。”據此,C項認為瓷器未設定底價就無法拍賣是錯誤的。第61條規定:“拍賣人、委托人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未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給買受人造成損害的,買受人有權向拍賣人要求賠償;屬于委托人責任的,拍賣人有權向委托人追償。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因拍賣標的存在瑕疵未聲明的,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因拍賣標的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因此,D項錯誤。36、下列關于行政合同的特征表述不正確的是:A、行政合同的當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機關B、行政合同不具備合同的一般特征C、對行政當事人自由的限制、行政公益權與經濟補償的平衡是行政合同的內容特征D、行政合同雙方當事人承擔更多的公法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行政合同具備合同的一般特征,如合意性、法定性。它還具備與一般民事合同不同的特征,如行政性,體現在:一方是行政主體;內容具有公益性;在行政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上有行政優越權,等等。37、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賠償義務機關為下列哪個機關?A、執行逮捕的公安機關B、人民檢察院C、人民法院D、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參考答案】:D【解析】見《國家賠償法》第19條第3款。該款規定,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作出逮捕決定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38、A國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甲國的船舶在各國管轄以外的某海底進行研究開來作業時,應遵守以下哪一項國際法制度?A、公海海底開發制度B、A國國內法有關海洋采礦的規定C、國際海底區域的開發制度D、公海自由制度【參考答案】:C【解析】:《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國際海底區域資源開發采取“平行開發制”。一方面由海底局企業部進行;另一部由締約國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與管理局以合作的方式進行。39、關于企業所得稅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A、在我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B、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C、公司所有股東就股息、紅利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公司無須再繳納企業所得稅D、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都有權享受【參考答案】:C【解析】:企業所得稅[答案及解析]C。選項A正確。《企業所得稅法》第l條第l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選項B正確。《企業所得稅法》第1條第2款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選項C錯誤。《企業所得稅法》第1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第2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工資、薪金所得;(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3)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4)勞務報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8)財產租賃所得;(9)財產轉讓所得;(10)偶然所得;(11)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選項D正確。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22條規定,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第26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據此可知,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都有權享受。”40、下列有關羅馬法復興運動的表述,哪一項是不正確的?()。A、意大利的波倫亞是羅馬法復興運動的發源地B、14世紀的評論法學派在羅馬法復興運動中起了開創性的作用C、經過羅馬法復興運動,在中世紀后期形成了一個世俗的法學家階層D、羅馬法的復興構成近代自然法學說的思想來源之一【參考答案】:B【解析】:對羅馬法復興的正確認識12世紀初,西歐各國先后出現了一個研究和采用羅馬法的熱潮,史稱“羅馬法復興”。在復興過程中,意大利的波倫亞是其發源地,因為波倫亞大學最先開始對羅馬法的研究。學者采用中世紀歐洲流行的注釋方法研究羅馬法,因而得名“注釋法學派”。“注釋法學派”在羅馬法復興的運動中,起了開創作用。故選項8錯誤。經過羅馬法復興運動,在中世紀后期形成了一個世俗的法學家階層,羅馬法的復興是構成近代自然法學說的思想來源之一。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下列有關法官行為的論述中,哪些體現了審判獨立的原則?A、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應當避免受到新聞媒體和公眾輿論的不當影響B、法官應當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獨立行使C、法官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忠實于憲法和法律,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受來自法律規定之外的影響D、法官在審判活動中,應當獨立思考、自主判斷,敢于堅持正確的意見【參考答案】:A,B,C,D【解析】:審判獨立原則《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2條:“法官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忠實于憲法和法律,堅持和維護審判獨立的原則,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受來自法律規定之外的影響。”第7條:“法官在審判活動中,應當獨立思考、自主判斷,敢于堅持正確的意見。”第13條:“法官應當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獨立行使,并做到:(一)除非基于履行審判職責或者通過適當的程序,不得對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發表評論,不得對與自己有利害關系的案件提出處理建議和意見;(二)不得擅自過問或者干預下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的案件;(三)不得向上級人民法院就二審案件提出個人的處理建議和意見。”第15條:“法官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應當避免受到新聞媒體和公眾輿論的不當影響。”3、我國憲法第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這項原則的內容主要體現在下列哪些方面?()。A、在國家機構與人民的關系方面,體現了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由人民組織國家機構B、在同級國家機構中,國家權力機關居于主導地位C、在中央和地方機構的關系方面,實行“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和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D、各國家機關在行使職權時實行集體負責制【參考答案】:A,B,C【考點】民主集中制原則的體現【解析】民主集中制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在國家機構與人民的關系方面,體現了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由人民組織國家機構(憲法第2條,第3條第2款)。②在同級國家機構中,國家權力機關居于主導地位(憲法第3條第3款)。③在中央與地方國家機構的關系方面,實行中央和地方的國家機構職權的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的原則.故ABC項正確。D錯誤,應為實行個人負責制。4、秦的法律形式有哪些?A、制詔B、決事比C、廷行事D、程、式【參考答案】:A,C【解析】:本題涉及秦朝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形式包括律、令、式、法律答問和廷行事,其中令又稱制、詔。5、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的相互關系有A、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B、權利是義務的前提C、權利和義務有各自的范圍和限度D、權利與義務是構成法律關系內容的要素,是緊密聯系、不可分割的,它們共處于法律關系的統一體中【參考答案】:A,C,D【解析】:所考知識點為法律權利與法律義務。權利和義務作為兩個對立統一的概念,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它們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發展。它們的存在與發展都必須以另一方的存在與發展為條件,不存在一方是另一方的前提的問題。6、下列關于中國法的現代化的說法中,哪些是正確的?()A、是一個自發的、自下而上的、緩慢的、漸進變革的過程B、屬于外源型法的現代化C、啟動形式是立法主導型D、具有被動性和反復性【參考答案】:B,C,D中國法的現代化明顯屬于外源型法的現代化。7、某公司欲解除與職工李某之間的勞動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約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據的?()A、李某經過培訓仍不能勝任現工作B、李某不滿25周歲而結婚,違反了公司關于男職工滿25周歲才能結婚的規定C、公司因嚴重虧損而決定裁員,因此解除與李某的勞動合同D、李某非因公出車禍受傷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個月工資并通知其解除勞動合同【參考答案】:A,C【考點】勞動合同的解除【解析】《勞動合同法》第39務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故A、C于法有據。8、在我國,哪些國家機關能夠制定地方性法規?A、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B、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C、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D、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參考答案】:A,C,D【解析】:地方性法規的制定機關根據《憲法》、《立法法》等法律的規定,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主體是省級和較大的市級的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法》第63條規定:“本法所稱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由上述法理依據可見,選項A、C、D正確,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可以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選項B是錯誤的。9、趙某系某國有銀行辦事處出納,在該辦事處工作人員下班回家之后,趙攜帶作案工具進入辦事處工作廳,從該辦事處主任、出納等人的辦公桌抽屜內盜出庫房的兩串鑰匙,然后用鑰匙打開庫門,撬開錢箱,盜出120萬余元。對于此案,下列哪種說法正確:()A、趙某屬于監守自盜,構成貪污罪B、趙某構成盜竊罪C、對趙某犯罪行為的法定最高刑是無期徒刑D、對趙某犯罪行為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參考答案】:B,D【解析】:答案:BD解析:趙某只是利用其對單位的熟悉情況而并非利用其工作的便利條件所以不能認定為監守自盜因此AC很容易排除。10、1804年《法國民法典》(《拿破侖法典》)是典型的資本主義社會早期的民法典,體現哪些基本的民事原則?()。A、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B、契約自由C、全體公民民事權利平等D、過失責任【參考答案】:A,B,C,D【考點】《法國民法典》【解析】略。11、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國實施變法改革,史稱商鞅變法。從法律變革角度看,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是A、改法為律,擴充法律內容B、運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國強兵C、用法律手段剝奪舊貴族的特權D、全面貫徹法家以法治國和明法重刑的主張【參考答案】:A,B,C,D【解析】:公元前359年,法家著名代表人物商鞅在秦國實施變法改革,是戰國時期封建法制發展過程中又一次意義重大的法制改革。商鞅的變法主要的主張是運用法律手段達到建立強大封建政權的目的,把自己的思想主張與秦國富國強兵的要求結合起來;變法的主要內容:(1)改法為律,擴充法律內容,強調法律規范的普遍性,使之具有范天下不一而歸于一的功能。注意:改法為律,是在法律觀念上又一進步。(2)頒布系列法令:A:獎勵耕織:凡悉心耕織,多打糧食、多織布者,免除其勞役或奴隸身;自己追求末利、投機經商以及怠于農事而致窮困的人,則要將其子兒女一起沒收為官奴婢;B:鼓勵發展小農經濟,擴大戶賦的來源--頒布《分戶令》;C:獎勵軍功--頒布《軍爵律》,規定有軍功者按其功勞大小賜爵,設置了從公士到徹侯等二十一級爵位,凡斬敵首者按級晉爵,投降敵人及反叛國者處以重刑。注意:運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國強兵是變法的終極目的。用法律手段剝奪舊貴族的特權--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實行按軍功授爵,規定除國君的嫡系以外的宗室貴族,沒有軍功即取消其爵祿和貴族身份;取消分封制,實行郡縣制,剝奪舊貴族對地方政權的壟斷權,強化中央對地方的全面控制。全面貫徹法家以法治國和明法重刑的主張。A--強調以法治國,要求全體臣民特別是國家官吏學法、明法,百姓學習法律者,以吏為師;B--輕罪重刑。盡力貫徹重刑原則,加重量刑幅度,對輕罪也施以重刑;(違背現今法律中的罪責刑相一致原則)C--不赦不宥(you,寬恕、原諒、饒恕的意思)。強調國家法律的嚴肅性,反對赦宥,凡有罪者皆應受罰;D--鼓勵告奸。鼓勵臣民相互告發奸謀,規定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E--實行連坐,以十家為什,五家為伍,什伍之間相互有告奸、舉盜的責任;F--行軍事連坐、家庭連坐;變法的歷史意義:是一次極為深刻的社會變革,在深度和廣度上都超過了這一時期其他諸侯國的改革。12、以下有關直接、言詞原則的表述,正確的是()A、法官審理案件時,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應當到場B、審判人員對證據的調查必須親自進行C、法庭審理的方式通常必須以口頭陳述的方式進行D、直接、言詞原則在適用簡易程序中,可有所例外【參考答案】:A,B,C,D直接、言詞原則是直接原則和言詞原則的合稱。其中,直接原則又分為直接審理原則和直接采證原則。直接審理原則是指法官審理案件時,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應當到場,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如果上述人員不到場,不得進行法庭審理,否則,審判活動無效。A項正確。直接采證原則指審判人員對證據的調查必須親自進行,不能由他人代為進行,而且必須當庭直接聽證和直接查證,不得采信未經自己當庭聽證和查證的證據。B項正確。言詞原則是指法庭審理的方式,如無法律特別規定的情形,一律以口頭陳述的方式進行,包括雙方當事人要以口頭形式陳述、舉證和辯論,證人、鑒定人要口頭作證或陳述,審判人員要以口頭進行訊問、調查。C項正確。簡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簡化,在適用直接、言詞原則時,可有所例外。如《刑事訴訟法》第177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節關于訊問被告人、詢問證人、鑒定人、出示證據、法庭辯論程序規定的限制。但在判決宣告前應當聽取被告人的陳述意見。”D項正確。13、從我國的法律規定和法律實踐看,主要的免責形式包括:A、時效免責B、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免責C、自首、立功免責D、因履行不能而免責【參考答案】:A,C,D【解析】:免責條件是指對于行為人免除法律責任的條件。它在不同的法律上有不同的規定。私法上的免責條件有兩種:法定免責條件,主要指不可抗力;意定免責條件,包括超過時效、履行不能、有效補救和自愿協議。公法的免責除了上述內容外,還包括追訴時效、自首立功和當事人不起訴等。因此A、C、D正確。14、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以下各項中為數行為但法定為一罪或處斷為一罪的選項有哪些?A、結合犯B、繼續犯C、牽連犯D、吸收犯【參考答案】:A,C,D【解析】:結合犯,是指數個原本獨立的犯罪行為,根據刑法分則的明文規定,結合成為另一獨立的新罪的情況。繼續犯,是指行為從著手實行到由于某種原因終止以前,一直處于持續狀態的犯罪。雖然是處于持續的狀態之中,但是其行為是一個行為。牽連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為或者結果行為,與目的行為或者原因行為分別觸犯不同罪名的情況。吸收犯,是指事實上存在數個不同的行為,其一行為吸收其他行為,僅成立吸收行為的一個罪名的犯罪。從以上四個定義就可以看出,結合犯、牽連犯是數個行為但法定為一罪,吸收犯、牽連犯是數個行為但處斷為一罪;而繼續犯本身就是一個行為。15、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針對不同情況,可以作出以下何種處理?A、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使用法律、法規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B、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但適用法律、法規錯誤,依法改判C、原判決由于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也可以查清事實后改判D、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查清事實后改判【參考答案】:A,B,C【解析】:見《行政訴訟法》第61條16、甲因與其所在工廠的老板娘發生爭吵,決定尋找機會報復。一天,甲將車間里幾臺機器的螺絲擰掉帶回家去,致使設備無法運轉,造成經濟損失100余萬元。公安機關偵查案件時,甲怕自己受追究,提出乙經常在車間徘徊,且有機會作案。但甲說這些話時始終不敢正視公安人員。公安人員遂覺得甲有重大嫌疑,將甲帶回查明情況后,甲的罪行敗露。對甲行為的認定說法錯誤的是:A、構成誹謗罪B、構成誣告陷害罪C、構成盜竊罪D、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參考答案】:A,B,C【解析】:關于A選項。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本題中,甲并沒有貶損乙的人格,破壞乙名譽的目的,所以不構成誹謗罪。因此,A選項的說法錯誤,應選。關于B選項。《刑法》第243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2兩款的規定。本題中,甲有使乙受刑事追究的意圖,但情節并不嚴重,公安機關人員及時發現情況,乙并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甲并不構成誣告陷害罪。因此,B選項的說法錯誤,應選。關于CD選項。《刑法》第276條規定,由于泄憤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毀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題中,甲出于報復以盜竊的手段破壞生產經營,依主客觀相統一的原理,應該按照破壞生產經營罪來定罪處罰,而非盜竊罪。因此,C選項的說法錯誤,應選;D選項的說法正確,不選。本題的正確答案是ABC。17、下列哪些選項符合法律制定的合憲性和合法性原則的要求?()。A、一切立法活動都必須以憲法為依據,符合憲法的精神、憲法的規范B、立法過程和立法程序應具有開放性、透明度,立法過程中要堅持群眾路線C、立法活動都要有法律根據,立法主體、立法權限、立法內容、立法程序都應符合法律的規定D、立法機關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范的要求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參考答案】:A,C,D【考點】法律制定的合憲性和合法性原則的要求【解析】B項中立法活動和程序要有開放性、堅持群眾路線的要求是立法的民主性原則的要求其他三項是立法合法性原則的要求。18、張三于2007年7月于服裝學院畢業后,與某服裝公司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的約定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后進行考試及考核,不合格者延長試用期半年。半年后即2004年2月張三被評議為不合格,繼續延長試用期半年,工資待遇比以前半年降低60%。張三認為不合理,遂與服裝公司發生勞動糾紛。張三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解決()A、協商B、調解C、仲裁D、起訴【參考答案】:A,B,C,D本題考查勞動爭議處理方法根據《勞動法》第77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因此,正確答案為ABCD。19、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和1900年的《德國民法典》均是以羅馬法為基礎編纂而成的。從《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和羅馬法的本質和淵源上看,下列選項中的哪些表述是正確的?A、三者都屬于同一個法的歷史類型B、法的發展過程具有歷史延續性C、法律概念、技術和原則具有可繼承性D、它們之間存在著相互移植的關系【參考答案】:B,C【解析】:法的發展法的歷史類型是按照法據以產生和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的性質和體現階級意志的不同,對人類社會的法所作的分類。法的繼承是不同歷史類型的法律制度之間的延續與繼受,社會生活條件的歷史延續性和法的相對獨立性決定了法的發展過程的延續性和繼受性。法的移植是指在鑒別、認同、調適、整合的基礎上,引進、吸收、采納同化外國法,使之成為本國法律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法的繼承體現了時間上的先后關系,法的移植則反映了一個國家對同時代其他國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借鑒。A項錯在羅馬法是奴隸制法,而《法國民法典》和《德國民法典》則是資本主義法。D項錯在它們之間是繼承關系而不是移植關系,因為上述三個法不是同一個時代的法。20、下列有關《晉律》的正確表述有哪些?A、置《名例》于篇首B、又稱《秦始律》C、亦稱“張杜律”D、確立“準五服制罪”【參考答案】:B,C,D【解析】:《晉律》頒行于西晉秦始三年,又稱《秦始律》。《晉律》確立了“準五服制罪”的制度,使中國封建社會以喪服為標志,依親屬遠近關系分為新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等的服制,成為親屬相犯時確定刑罰輕重的依據。21、繼父甲長期虐待其女乙,將乙折磨得皮包骨頭,精神恍惚。一日甲又無故毆打乙,乙有所反抗。甲拿起一根筷子向乙眼睛刺去,當場使乙一只眼睛失明,甲的行為構成何罪?A、只構成虐待罪B、致人重傷是虐待罪加重情節C、虐待罪D、故意傷害罪【參考答案】:C,D【解析】:[參考答案]CD[測試點]虐待罪,故意傷害罪。【解析】《刑法》第260條: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依此,甲已經構成虐待罪,關鍵在于其故意傷害的行為是否單獨定罪。此處應當明確,該條第2款規定的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應為虐待間接導致重傷或死亡,并非是一次故意傷害而致,如一次傷害已構成犯罪應單獨定罪。因而應當單獨定故意傷害罪。22、以下關于正當防衛的案例分析,正確的是:A、武某為了教訓潘某,故意與之發生口角,等潘某來毆打自己,武某就以正當防衛為借口將潘某打成重傷,對此,武某構成故意犯罪B、劉某和楊某相互斗毆,楊某打不過就向劉某求饒,但劉某繼續侵害,楊某出于防衛將劉某打成重傷,對此,楊某仍成立正當防衛C、宋某故意用槍射擊李某時,李某也正好在持槍瞄準宋某實施故意殺人行為,但宋某對李某的行為一無所知,對此,宋某不成立正當防衛D、高某豢養的價值10萬元的德國純種狼犬看見12歲的小麗便撲上去撕咬,林某見狀撿起磚頭將狼犬砸死,林某的行為構成正當防衛【參考答案】:A,B,C,D【解析】:武某沒有防衛意識,不屬于正當防衛,而是防衛挑撥,構成故意犯罪.所以A選項正確。相互斗毆本不成立正當防衛,但是在斗毆過程中,一方求饒或者逃跑,另一方繼續侵害的,此時“斗毆”已經結束,前者可以實施正當防衛。本題中楊某的行為成立正當防衛,所以B選項正確。宋某的行為屬于偶然防衛,偶然防衛由于缺乏防衛意識,不屬于正當防衛,所以C選項正確。緊急避險針對的是危險,正當防衛針對的是不法侵害。在動物被動物飼養者、管理者故意或者過失利用的場合,動物實際上是作為犯罪工具使用的,動物的侵害應被視為利用者本人的侵害,對其可以進行正當防衛。D選項屬于上述情形,成立正當防衛,所以D選項正確。23、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列哪些土地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嚴格管理?()A、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B、蔬菜生產基地C、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D、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參考答案】:A,B,C,D【考點】基本農田保護制度【解析】《土地管理法》第34條規定:“國家實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列耕地應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人基本農田保護區,嚴格管理:(一)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三)蔬菜生產基地;(四)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五)國務院規定應當劃人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基本農田保護區以鄉(鎮)為單位進行劃區定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故ABCD均應選。24、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主要是因為A、市場經濟關系是契約經濟關系B、市場經濟是有序經濟C、市場經濟是自由、平等競爭經濟D、市場經濟是主體獨立的經濟【參考答案】:A,B,C,D25、王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后第四年,再次犯盜竊罪被人民法院判處二年零九個月有期徒刑。人民法院不能對王某適用下列哪些制度?A、減刑B、緩刑C、假釋D、保外就醫【參考答案】:B,C【解析】:答案及解析:BC依據刑法第74條的規定,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刑法第81條的規定,對累犯,不得假釋。減刑,依據刑法的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都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對于累犯也可以減刑。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保外就醫可以適用于被判處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累犯只要不是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也可以適用保外就醫。26、以下對于法律規則的分類的說法正確的是:A、按照法律規則的內容,法律規則可以分為授權性規則、命令性規則和禁止性規則B、按照規則對人們行為規定或限定的范圍或程度(或者說效力強弱),可分為強行性規則和任意性規則C、授權性規則和任意性規則,雖然屬于不同的分類,但是其實質內容是相同的D、按照法的規則內容的確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為委任性規則、確定性規則、準用性規則【參考答案】:A,B,D【解析】:法律規則的分類按照法律規則的內容,法律規則可以分為授權性規則、命令性規則和禁止性規則。授權性規則是指示法律關系主體可以做出或要求別人做出一定行為的規則,是關于主體權利的規定,特點是具有任意性。命令性規則和禁止性規則都是義務性規則。按規則對人們行為規定或限定的范圍或程度來劃分可分為強行性規則與任意性規則。按規則與人們行為方式產生的時間先后順序可分為調整性規則和構成性規則。調整性規則的功能在于控制人們的行為,使之符合該規則所確定的行為模式;構成性規則具有開創意義,其功能在于組織人們按照規則授予的權利去活動。根據規則內容的確定性程度,法律規則還可分為確定性規則和非確定性規范。依上可知,A、B、D項為正確答案。本題考查的是法律規則的分類,是以前律考中經常出現的題型。但在新的司法考試中此類直觀型的試題比重將呈減少的趨勢,命題者將會從更隱蔽的角度來考查考生對相關基本理論的掌握程度。27、甲開設某洗浴中心提供組織賣淫。為了管理賣淫女,甲雇請乙作為保安。某女丙被誘騙到洗浴中心,但不愿從事賣淫服務。甲很生氣,為了打破丙的貞操觀念,便命令乙強奸丙,迫使丙賣淫。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甲構成組織賣淫罪B、甲構成強迫賣淫罪,也構成強奸罪的教唆犯,數罪并罰C、乙構成強迫賣淫罪,也構成強奸罪的實行犯,數罪并罰D、乙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參考答案】:A,D【解析】:甲構成組織賣淫罪,乙構成協助組織賣淫罪。甲乙共同構成強迫賣淫罪,強奸作為迫使賣淫的手段,視為強迫賣淫罪的加重處罰情節。28、選項所列情形中,哪些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A、王某開辦的地下藥廠生產腳氣靈軟膏,售出后獲利5萬,經鑒定該藥屬于假藥,對治療腳氣病根本沒有療效B、個體食品店老板秦某為貪便宜長期進貨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遠香”牌火腿腸,獲利5萬元。經查,該火腿腸雖不符合衛生標準,但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損害C、某私營企業原來生產的驅蚊劑效果明顯,很受歡迎。后來為了多賺錢,老板葛某讓工人摻雜使假,生產不合格產品出售,違法所得達8萬元D、某企業生產的電熱毯,質量不符合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先后造成5名消費者觸電身亡【參考答案】:A,B,C【解析】:本題主要考查的是對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構成特征及其認定。參閱《刑法》第140條。本題中四個選項應當說都具有一定的干擾性。A與B項一方面不構成特定的商品犯罪,另一方面獲得利潤在5萬元以上說明銷售金額肯定也在5萬元以上。D項則構成第146條特殊之罪,屬于第146條規定的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而非本罪。29、某晚,甲潛入乙家中行竊,被發現后攜所竊贓物(價值900余元)逃跑,乙緊追不舍。甲見雜貨店旁有一輛未熄火摩托車,車主丙正站在車旁吸煙,便騎上摩托車繼續逃跑。次日,丙在街上發現自己的摩托車和甲,欲將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將丙打傷,后經法醫鑒定為輕傷。本案應當以下列哪些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責任?A、搶劫罪B、搶奪罪C、盜竊罪D、故意傷害罪【參考答案】:B,C,D【解析】:答案及解析:BCD盜竊、詐騙、搶奪罪轉化為搶劫罪的必須符合下述三個條件:①行為人必須首先實施了盜竊、詐騙、搶奪行為;②行為人必須是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③行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目的是為了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只有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才能從盜竊、詐騙、搶奪罪轉化為搶劫罪。本題情形不能轉化為搶劫罪,因此應以甲的三個行為分別定罪。30、甲的女兒2003年參加高考,沒有達到某大學錄取線。甲委托該高校所在市的教委副主任乙向該大學主管招生的副校長丙打招呼,甲還交付給乙2萬元現金,其中1萬元用于酬謝乙,另1萬元請乙轉交給丙。乙向丙打了招呼,并將1萬元轉交給丙。丙收下1萬元,并答應盡量幫忙,但仍然沒有錄取甲的女兒。一個月后,丙的妻子丁知道此事后,對丙說:“你沒有幫人家辦事,不能收這1萬元,還是退給人家吧。”丙同意后,丁將1萬元退給甲。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A、乙的行為成立不當得利與介紹賄賂罪B、丙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所以不成立受賄罪C、丙在未能為他人牟取利益之后退還了財物,所以不成立受賄罪D、丁將1萬元賄賂退給甲而不移交司法機關,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參考答案】:A,B,C,D【解析】:A錯,刑法第388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論處。B錯,至于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正當,所謀取的利益是否實現,不影響受賄罪的成立。C錯,丙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既遂,后又退還財物只能做為量刑情節考慮。D錯,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客觀方面表現為幫助當事人毀滅證據,情節嚴重的行為;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主觀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證據而毀滅。三、不定向選擇題1、縣工商管理局干部黃某幾人對個體戶經營情況進行年終檢查時發現某個體飯店賬目不清,當場對它作出責令停止經營、吊銷許可證、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并要求店老板孔二馬上交錢。孔二拒絕繳納罰款,并向黃某申辯賬目的問題。黃某生氣地說:你還狡辯,加罰300元!孔二更加不服。黃某等人遂強行將孔二帶回工商局關了三天,稱要嚴懲奸商。則黃某等人的哪些行為違反了《行政處罰法》的規定?A、當場作出停止營業的行政處罰B、當場作出吊銷許可證的行政處罰C、當場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D、當場作出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參考答案】:A,B,C,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根據行政處罰法第33、46、47和48條的規定,除了適用簡易程序的事項,其他類型的行政處罰都不能當場執行。個體戶不是法人,只有50元以下可以當場處罰。附法條:《行政處罰法》第33條“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法》第46條“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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