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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PAGE頁碼47十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第二階段沖刺測試卷(附答案)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1、下列哪種行為可以構成玩忽職守罪?A、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B、國有公司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有公司破產,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C、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D、負有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發現他人非法從事天然氣開采、加工等違法活動而不予查封、取締,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參考答案】:D【考點】玩忽職守罪及其法條競合【解析】選項A不是玩忽職守罪,該罪是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選項8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的瀆職犯罪,構成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它和玩忽職守罪之間不是法條競合關系,因為二者主體不同。但二罪容易混淆,因此放在一起考查。選項C、D考查了普通玩忽職守罪與特殊玩忽職守罪竟合時的處理,其法律依據是《刑法》第397條的規定,即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是法條競合的統一處理原則——特別規定優先。選項C構成環境監管失職罪,由于其另有罪名,因此不構成玩忽職守罪。選項D沒有特殊罪名,因此構成玩忽職守罪。關于《刑法》第397條,還要掌握:對于法有特殊規定的濫用職權罪,也要按特殊罪名定罪?!缎谭ā返趌39條之一規定:“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薄缎谭ā返?68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兩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缎谭ā返?08條規定:“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甲、乙、丙3人合買了一套機器設備.甲欲以5000元的價格轉讓自己的份額.丙表示不要,乙末置可否.數月后,丁愿意購買該份額,甲接受了丁交付的5000元款項.此時,甲父知道此事也欲購買該份額,甲又與其父簽訂了轉讓份額協議.這時乙、丙也分別向甲表示欲購買甲的份額.甲的份額應轉讓給誰?A、乙與丙B、乙C、丁D、甲父【參考答案】:C【解析】:根據《物權法》第101條的規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丙表示不要,已經放棄了優先購買權,乙未置可否,數月后也喪失優先購買權.甲丁之間份額已將轉移,不能再次轉讓,甲的份額已經歸屬于丁,只有C選項正確,ABD選項錯誤.3、張三因為購米糾紛起訴A公司,李四也因為購米糾紛起訴A公司,則下列說法正確得是A、A公司的董事長宋某是當事人;B、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就可以合并審理以提高訴訟效率;C、該董事長宋某參加訴訟需要有A公司的授權委托書;D、若A公司在起訴時,分立出B公司來,那么B公司應參加訴訟?!緟⒖即鸢浮浚篋【解析】:A錯,宋某不是當事人,而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A公司才是當事人;B錯,看民訴法53條,合并審理要征得當事人同意;第五十三條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C錯,不需要公司的授權委托書;D對,看民訴意見50、企業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的糾紛,以合并后的企業為當事人;企業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的糾紛,以分立后的企業為共同訴訟人4、某上市公司A沒有按照規定披露依法應當披露的重要信息,嚴重損害了證券市場投資者和利益。當證券監察機關依法查處時,該公司又隱匿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等資料,情節惡劣,嚴重破壞了正常的證券市場秩序。其后,A公司的違法行為曝光造成股票大跌。不久A公司申請破產。在這些事件中,假定直接責任人為同一人,則對其行為應當如何處理()A、構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B、構成隱匿財務會計報告罪C、構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隱匿財務會計報告罪D、構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隱匿財務會計報告罪和虛假破產罪【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隱匿會計憑證罪、虛假破產罪。根據《刑法修正案(六)》,《刑法》第161條規定:“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外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毙袨槿诉`反該規定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本罪在處罰時對犯罪單位采取單罰制即只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課以處罰,而對單位并不處罰。何為嚴重損害?應當根據《追訴標準》確定。根據《刑法》第162條之一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外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罪的主體可以由單位和自然人構成,單位犯本罪的,對其采取雙罰制。本題中,A公司作為上市公司依法負有披露相關證券信息的義務,但是直接責任人不作為,沒有按照規定披露應該披露的信息,并且造成了嚴重損害相關利益人關系的結果,因此,其行為構成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后A公司直接責任人又隱匿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等資料,且行為情節嚴重,故構成了隱匿會計憑證罪。另外,關于虛假破產罪,根據《刑法修正案(六)》規定,在刑法第162條之一后增加一條,作為第162第之二:“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扯虛假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毙袨槿诉`反上述規定構成虛假破產罪。本題中,A公司因違法行為曝光造成股票大跌后申請破產,雖然A公司客觀上發生了公司破產的后果,但是行為人并沒有實施本罪的客觀行為,故A公司的直接責任人不構成虛假破產罪。因此,本題的答案為C。5、張某生前創辦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張某去世以后,張某的妻子與成年子女都表示不愿繼承該企業,該企業只得解散。那么該企業解散時,應當由誰進行清算?()A、由張某的妻子進行清算B、由張某的成年子女進行清算C、由張某的妻子和成年子女進行清算D、由債權人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參考答案】:D【解析】: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第27條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本案中投資人死亡,又無人繼承,所以應由其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6、人民法院依強制執行程序轉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權時,其他股東應當在法院通知之日起內行使優先購買權:A、十日B、十五日C、二十日D、三十日【參考答案】:C【解析】:答案:C。第七十三條【強制執行下的優先購買權】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7、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如果刑事訴訟的過程中,當事人既有漢族人,也有維吾爾族人,應當怎么辦?()。A、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決定使用何種語言B、維吾爾族當事人應當用維吾爾語進行訴訟C、漢族當事人必須用維吾爾語進行訴訟D、當事人可以選擇使用本民族語言進行訴訟【參考答案】:D【解析】《刑事訴訟法》第9條:“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于不通曉當地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應當為他們翻譯。”故本題應選D。8、債權人胡某下落不明,債務人沙某難以履行債務,遂將標的物提存。沙某將標的物提存以后,該標的物如果意外毀損、滅失,其損失應由誰承擔?A、應由胡某承擔B、應由沙某承擔C、應由沙某與胡某共同承擔D、應由提存機關承擔【參考答案】:A【解析】:本題考題存標的物風險的承擔?!逗贤ā返?03條第1款規定:“標的物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權人承擔?!眰鶆杖颂岽鏄说奈锖?,其債務即已清償,自無需承擔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提存機關對于提存物并無利益,亦不應承擔風險。9、《環境保護法》規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復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法院起訴。某縣環保局依據《環境保護法》對違法排污企業作出罰款處罰決定,該企業不服。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如該企業申請復議,申請復議的期限應為六十日B、如該企業直接起訴,提起訴訟的期限應為三個月C、如該企業逾期不繳納罰款,縣環保局可從該企業的銀行賬戶中劃撥相應款項D、如該企業逾期不繳納罰款,縣環保局可扣押該企業的財產并予以拍賣【參考答案】:A【考點】申請復議的期限、提起訴訟的期限、具體行政行為的強制執行【解析】本題AB項考查前法與后法的在適用上的關系以及法條的具體規定。一般情況下,在后法出現后,就同一事項的規定,往往明示前法失去效力,但未加以明示時,可以說先法仍然存在效力,這就會出現前法與后法在法律適用中的矛盾。解決的原則是“后法優于前法”?!董h境保護法》生效的時間早于《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兩者針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情況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期限要求不同,按照上述“后法優于前法”的適用原則,應當優先適用《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行政復議法》第9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該條的含義為:若其他法律規定的復議申請期限少于60日的,仍適用60日的規定;若其他法律規定的復議申請期限多于60日的,應適用其他法律規定的期限。根據《行政復議法》的上述規定,并沒有否定作為前法的《環境保護法》的效力,由于《環境保護法》規定的期限少于60日,如該企業申請復議,申請復議的期限應當為60日,A項正確?!缎姓V訟法》第39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根據《行政訴訟法:》的上述規定。并沒有否定作為前法的《環境保護法》的效力,由于《環境保護法》對起訴的期限另行規定,因此應當適用《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如果企業直接起訴。提起訴訟的期限為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日,B項錯誤。注意:上述《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區別在于,前者規定“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60日的除外”,在此要判斷其他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是否超過60日;后者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對此只要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就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關于具體行政行為的強制執行,《行政訴訟法》第66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間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法強制執行。但是,行政機關必須有法律、法規的授權才能獨立實施強制執行。常見的具有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有公安、國家安全、海關、稅務、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城管等機關;常見的不具有強制執行權的機關有環保、土管、文化、文物、衛生、教育等機關。環境保護法未賦予強制執行權,如該企業逾期10、下列關于管轄權的說法正確的有:A、除非另有國際法規定,屬地管轄權相對于其他管轄權類型具有優越權B、受害國的保護性管轄權只能通過國家間對行為人的引渡實現C、戰爭罪﹑破壞和平罪﹑販賣武器罪等被公認為普遍管轄權的對象D、一般情況下,一國的普遍管轄權可以在另一國的管轄領域內行使【參考答案】:A【解析】:屬地管轄權是現代國家行使管轄權的普遍形式和首要依據,除非另有國際法規定,屬地管轄權相對于其他管轄權類型被認為具有優越權。故A選項正確。保護性管轄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實現:其一是行為人進入該受害國境內被依法拘捕和管轄;其二通過國家間對行為人的引渡實現受害國的管轄權。故B選項錯誤。戰爭罪﹑破壞和平罪﹑違反人道罪﹑海盜罪等已被公認為國家普遍管轄權的對象,但販賣武器罪不是。故C選項錯誤。除相關國家間有特別協議或國內法有特殊規定外,國家的普遍管轄權只能在本國管轄范圍內或不屬于任何國家管轄的區域行使。故D選項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A。11、19、甲、乙、丙各出資5萬元合伙開辦一家餐館,經營期間,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約定丙放棄一切合伙權利,也不承擔合伙債務。下列選項哪一個是正確的?A、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不承擔責任B、B,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C、丙退伙后對原合伙的債務承擔補充責任D、丙退伙后仍應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原合伙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參考答案】:B【解析】:評析:[知識點]個人合伙退伙的責任承擔[詳解]《民通意見》第53條規定,合伙經營期間發生虧損,合伙人退出合伙時未按約定分擔或者未合理分擔合伙債務的,退伙人對原合伙的債務,應當承擔清償責任:退伙人已分擔合伙債務的,對其參加合伙期間的全部債務仍負連帶責任。所以,個人合伙中退伙以后,不管退伙人在退伙當時是否承擔了其應該承擔的份額,也不管當事人內部是如何約定的,退伙人都需要對其參與合伙期間所發生的債務對債權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12、曹某在1965年將民兵訓練時使用剩下的子彈217發私藏家中床下的舊皮箱中。直到2004年3月,小偷甲進入他家偷東西時發現并將子彈偷走。后小偷甲被警察抓到,供出子彈出處,曹某案發。曹某的行為:()A、不構成犯罪B、構成犯罪,但是已過追訴時效C、構成私藏彈藥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D、根據從舊兼從輕的原則,1965年的法律并未將私藏彈藥規定為犯罪,所以不應該追究曹某的刑事責任【參考答案】:C【考點】追訴時效的起算;繼續犯的概念【解析】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一般的犯罪最長經過20年就超過追訴時效,司法機關就不能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是,我國刑法第89條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如果一個犯罪行為沒有終了,那么它的追訴時效就始終不能起算。而根據刑法理論,私藏彈藥罪是一個典型的繼續犯,其犯罪構成是以犯罪行為持續一段時間為要件,如果該私藏的行為始終處于一種繼續或者持續的狀態,那么這一犯罪行為就始終沒有終了或者結束。曹某私藏彈藥的行為從1965年就開始,當中沒有中斷,一直持續了近40年,到案發還沒有結束。所以這一犯罪行為的追訴時效就不能起算,司法機關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的,就構成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罪。本案中,曹某私藏軍用子彈217發,當然構成犯罪。13、甲有兒女各一人,立有遺囑,其遺產分給兩個子女一人一半,并對其子的繼承附了義務。甲死亡后,甲子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義務,甲女可以如何A、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甲子履行義務B、向人民法院申請取消甲子接受遺產的權利C、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遺囑無效D、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履行義務的人繼承遺產【參考答案】:B【解析】:根據繼承法第21條的規定,遺囑繼承或者遺贈附有義務的,繼承人或者受繼承人應當履行義務。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14、依照我國有關司法解釋,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依其本國法確定。某一外國法人到中國從事商業活動,應以哪一國的法律為其本國法?A、主要營業地國的法律B、主要管理地國的法律C、注冊登記地國的法律D、資本控制國的法律【參考答案】:C【解析】:我國法律關于外國法人本國法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則意見》第184條:“外國法人以其注冊登記他國家的法律為其本國法,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依其本國法確定。外國法人在我國領域內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5、個體戶甲與國家機關會計乙勾結,利用乙經手單位資金的機會,共同侵吞乙單位采購款10萬元,甲的行為構成?()A、盜竊罪B、貪污罪C、職務侵占罪D、詐騙罪【參考答案】:B【解析】行為人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侵吞、竊取、騙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以貪污罪共犯論。16、某公司在其格式勞動合同中規定:“因公司的機器設備給職工造成的人身傷害,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痹摴韭毠ね跄碁橥瓿缮a定額,在下班后使用一臺機器時被軋斷了2根手指。王某因受傷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應當由誰承擔?A、應當由王某自己承擔,該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B、主要由王某自己承擔,該公司亦應當承擔部分賠償責任C、應當由該公司承擔賠償責任D、主要由該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王某自己亦應當承擔部分損失【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格式合同的解釋。本案雖未明示,但倘若就責任承擔問題發生糾紛,其爭點必然是,王某在下班后使用公司機器設備而受傷的情形是否在該格式條款范圍之內。《合同法》第41條規定:“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币虼?,解釋該條款時,應以王某在下班后使用機器是為完成其份內的定額工作量為準,判令公司承擔賠償責任。17、發行無記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該在會議召開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A、二十日B、十五日C、三十日D、九十日【參考答案】:C【解析】:第一百零三條【會議準備工作】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股東大會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并有明確議題和具體決議事項。股東大會不得對前兩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無記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應當于會議召開五日前至股東大會閉會時將股票交存于公司。18、甲、乙兩國均為《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締約國,A公司的營業地在甲國,B公司的營業地在乙國,下列何種事項屬于公約的適用范圍?A、AB公司之間簽訂的機床買賣合同的效力B、B公司購買A公司機床后,因該機床質量瑕疵對B公司員工人身造成傷害而引起的產品責任C、B公司與營業地在乙國的甲國C公司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D、AB公司機床買賣合同的成立【參考答案】:D【解析】:《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4條規定,本公約只適用于銷售合同的訂立和賣方和買方因此種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除非公約另有明文規定,與以下事項無關:(1)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條款的效力,或任何慣例的效力;(2)合同對所銷售貨物的所有權可能產生的影響。故A選項錯誤?!堵摵蠂鴩H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5條規定,本公約不適用于賣方對于貨物對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傷害的責任。故B選項錯誤?!堵摵蠂鴩H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1條規定,本公約適用于營業地在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貨物銷售合同,故D選項正確,C選項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D。19、《民法通則》第132條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A、由受害方自行承擔B、由加害方賠償C、由雙方分擔民事責任D、互不承擔責任【參考答案】:C【解析】:民法通則第132條: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20、有關行政聽證制度說法錯誤的是()A、行政聽證制度是以英美法自然公正原則作為法哲學基礎的B、聽證制度是隨著現代民主制度的發展,相對人要求參與行政過程而產生的C、《行政許可法》中缺少關于聽證制度的規定D、聽證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告知和通知、公正聽證、委托代理、對抗辯論、制作筆錄等【參考答案】:C【解析】《行政處罰法》第42、43條有聽證制度的規定。21、10月3日甲和乙經法院調解同意和解,10月5日法院通知甲、乙來法院領取調解書。乙來領取了,但甲未到,10月6日才來領取調解書,請問,調解生效的時間應當是A、10月5日B、10月3日C、10月6日D、10月7日【參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簡稱民訴意見)第96條規定:調解書不能當庭送達雙方當事人的,應以后收到調解書的當事人簽收的日期為調解書生效日期。本題中甲后收到調解書,日期為10月6日,所以本題應選擇C。22、甲將潛艇的部署情況非法提供給一外國著名軍事雜志。在審判過程中,法院決定對其取保候審。關于對甲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法院B、公安機關C、軍隊保衛部門D、國家安全機關【參考答案】:D23、關于簡易程序,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應當在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B、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C、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發現案情復雜的,經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審理期限D、簡易程序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審理期限從轉為普通程序之日起計算【參考答案】:B【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46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睂徖砥谙迲攺牧钢掌鹩嬎?,A項錯誤?!睹裨V意見》第170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理期限不得延長。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情復雜,需要轉為普通程序審理的,可以轉為普通程序,由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審理期限從立案的次日起計算?!焙喴壮绦虬讣膶徖砥谙薏坏醚娱L,案情復雜的應當轉為普通程序,且審理期限從立案次日起計算。因此,依照以上法條規定,B選項正確,C選項和D選項錯誤。本題答案為B。24、陳某將自己的轎車投保于保險公司。一日,其車被房東之子(未成年)損壞,花去修理費1500元。陳遂與房東達成協議:房東免收陳某2個月房租1300元,陳不再要求房東賠償修車費。后陳某將該次事故報保險公司要求索賠。在此情形下,以下哪一個判斷是正確的?A、保險公司應賠償1500元B、保險公司應賠償200元C、保險公司應賠償1300元D、保險公司不再承擔賠償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保險法》第46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人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后,被保險人未經保險人同意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的,該行為無效?!北绢}中,陳某與房東達成協議:房東免收陳某2個月房租1300元,陳某不再要求房東賠償修車費,相當于陳某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依法保險公司不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故答案為D。2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規定,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參加案件審理外,不得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更換。這一規定體現的是下列哪一項審判原則?()。A、公開審判原則B、言詞審理原則C、集中審理原則D、辯論原則【參考答案】:C【解析】刑事審判的原則主要有:審判公開原則,言詞審理原則,集中審理原則,辯論原則。集中審理原則又稱不中斷審理原則,是指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應在不更換審判人員的條件下連續進行,不得中斷審理的訴訟原則,因此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不能繼續參加案件審理外,不得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更換屬于集中審理原則,答案C正確。審判公開原則是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和宣告判決,都公開進行,允許公民到法庭旁聽,允許新聞記者采訪和報道,即把法庭審判的全過程,除休庭評議案件以外。都公之于眾。言詞審理原則是指法庭審理須以口頭陳述的方式進行,凡是未經口頭調查的證據,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辯論原則是指,在法庭審理中,控辯雙方應以口頭的方式進行辯論,法院裁判的作出應以充分的辯論為必經程序。因此答案A,B,D不正確,本題正確答案為C。26、甲廠與乙倉儲保管方簽訂了一份倉儲合同,約定甲廠將一批電機儲存在乙方,存期半個月,期滿后由乙方負責將電機發運至丙廠。儲存期滿后,乙方由于疏忽,未按期將該批電機運至丙廠,造成甲廠逾期交貨,向丙廠支付了違約金8萬元。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下面的正確表述是哪項?A、乙方應盡快將該批電機運至丙廠,但不對8萬元違約金負責B、乙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賠償甲廠逾期交貨所支付的8萬元違約金C、乙方只負責倉儲保管,不應負責發運貨物D、以上都不對【參考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107條。27、甲持刀將乙逼入山中,讓乙通知其母送錢贖人。乙擔心其母心臟痛發作,遂謊稱開車撞人,需付五萬元治療費,其母信以為真。關于甲的行為性質,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非法拘禁罪B、綁架罪C、搶劫罪D、詐騙罪【參考答案】:B【考點】非法拘禁罪、綁架罪、搶劫罪、詐騙罪【解析】本題考查這幾個罪之間的區別。甲的行為不屬于索要債務,因此首先可以排除非法拘禁罪。乙對其母進行了欺騙,這不是甲對乙的欺騙,因此也可以排除詐騙罪。本題真正有爭議的是甲的行為構成搶劫罪還是綁架罪。題目說:“甲持刀將乙逼入山中,讓乙通知其母送錢贖人”,這兩句話表明甲具有明確的綁架勒索的意圖。既然如此,甲控制人質乙之后,綁架行為就已經既遂了。即使甲不提出勒索要求,他都構成綁架罪。本案中,甲提出了勒索要求,他要求乙通知其母送錢贖人。乙為了怕刺激母親,向其母謊稱開車撞人,得到了5萬元錢。乙要錢的方式并不影響甲的綁架既遂。所以,甲構成綁架罪。【重點點撥】本題是考生在普法網“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非常多異議的一道題。很多考生認為根據2006年,2007年真題的答案,甲這種行為應該梅成搶劫罪,因為其母親并不知道兒子被綁架,她并不是出于對乙的安危的憂慮而送上贖金的。所以,甲是對五直接進行脅迫并索取財物的,符合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因此應當構成搶劫罪。但是,本題和2006年。2007年的題目并不相同。2006年卷二第14題為:“甲使用暴力將乙扣押在菜廢棄的建筑物內,強行從乙身上搜出現金3000元和1張只有少量金額的信用卡,甲逼迫乙向該信用卡中打人人民幣10萬元。乙便給其妻子打電話,謊稱自己開車撞傷他人,讓其立即向自己的信用卡打入10萬元救治傷員并賠償。乙妻信以為真,便向乙的信用卡中打入10萬元,被甲取走,甲在褥款后將乙釋放。請問甲的行為構成何罪?”在這道題中,甲的目的是搶劫乙,因為嫌錢少,就逼迫乙向自己的信用卡打人10萬元。而本題中,甲原本存的就是綁架勒索的主觀故意。他控制乙后,直接要求乙讓其母親送錢贖人。所以,甲的主觀故意是綁架,乙采用什么方法把這個錢交出來,并不影響甲成立綁架罪。其實,甲既然存的是綁架的教意,那么他控制人質時,綁架罪就已經既遂。所以,本案應當認定為綁架罪。28、甲公司于6月5日以傳真方式向乙公司提出以2萬元的價格求購一臺機床,要求“立即回復,該函6月20日之前有效”.乙公司當日回復“收到傳真”.6月10日,甲公司電話催問,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報價出售,要其于6月15日來人簽訂合同書.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簽約,乙公司要求加價,末獲同意,乙公司遂拒絕簽約.對此,下列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A、買賣合同于6月5日成立B、買賣合同于6月10日成立C、買賣合同于6月15日成立D、甲公司有權要求乙公司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參考答案】:D【解析】: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甲公司于6月5日以傳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購一臺機床,且包含了標的(機床)、數量(一臺)、價金(2萬元)等合同主要條款,內容具體確定,6月20日之前有效,表明了要約人受此意思表示的約束,符合《合同法》第14條的規定,這種行為可以構成要約.《合同法》第21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乙公司當日回復“收到傳真”,只是對“收到傳真”這一事實的承認,但并沒有表示同意甲公司提出的要約,所以乙公司的回復不能視為一種承諾,合同在6月5日尚未成立,A選項錯誤.6月10日,甲公司電話催問,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報價出售,要其于6月15日來人簽訂合同書.因此,6月15日簽訂合同前,除報價之外的合同其他主要條款尚未確定.此時,雙方達成的只是一個初步協議,對雙方無真正的約束力,合同也并未成立,B選項錯誤.乙公司在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簽約的時候,要求加價,未獲同意,乙公司遂拒絕簽約的行為違背了其原來同意甲公司提出的報價,雙方未達成合意,合同不成立,C選項錯誤.《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乙公司在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簽約的時候,要求加價,末獲同意,乙公司遂拒絕簽約的行為違背了其原來同意甲公司提出的報價,使甲公司遭受了信賴利益的損害,因此這種行為是一種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雖然合同末成立,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但乙公司依法應對甲公司承擔締約過失責任,D選項正確.29、甲、乙、丙三人約定共同開一飯店,甲出資兩萬元購買設備,乙提供房屋作鋪面,丙負責經營,三人平分利潤,該飯店經核準登記為“M飯店”,現因某單位欠飯店餐費數萬,則何人為原告?A、丙B、甲乙丙任何一人C、甲乙丙三人D、M飯店【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考查合伙訴訟當事人的確定。民訴意見第47條規定,“個人合伙的全體合伙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個人合伙有依法核準登記的字號的,應在法律文書中注明登記的字號。全體合伙人可以推選代表人;被推選的代表人,應由全體合伙人出具推選書?!睋?,三合伙人均為共同訴訟人。30、①立法解釋是由立法機關作出的解釋,既然立法機關在制定法律時可以規定攜帶兇器搶奪的以搶劫罪論處,那么,立法解釋也可以規定攜帶兇器盜竊的,以搶劫罪論處。②當然,立法解釋畢竟是解釋,所以,立法解釋不得進行類推解釋。③司法解釋也具有法律效力,當司法解釋與立法解釋相抵觸時,應適用新解釋優于舊解釋的原則。④不過,司法解釋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釋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釋可以進行擴大解釋,司法解釋不得進行擴大解釋。關于上述四句話正誤的判斷,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第①句正確,其他錯誤B、第②句正確,其他錯誤C、第③句正確,其他錯誤D、第④句正確,其他錯誤【參考答案】:B31、法院根據當事人的回避申請更換人員后,下列哪項是正確的:A、已經經過的訴訟程序歸于無效,應當重新進行B、已經經過的訴訟程序是否有效應當由審判委員會決定C、已經經過的訴訟程序是否有效應當由合議庭決定D、已經經過的訴訟程序仍然有效,訴訟繼續進行【參考答案】:D【解析】:民事訴訟中,關于更換被申請回避人員后,之前訴訟程序的效力,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通常是訴訟程序應當繼續進行,也就是說回避并不影響訴訟程序的進行。這不同于仲裁中關于回避的規定。《仲裁法》第37條第2款規定“因回避而重新選定或者指定仲裁員后,當事人可以請求已進行的仲裁程序重新進行,是否準許,由仲裁庭決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決定已進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進行。”因此,本題中,AB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32、自然人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以自己10歲的兒子乙為受益人,于1997年1月1日與保險人訂立了一份死亡保險合同。1999年4月5日,甲與其丈夫丙吵架而自盡。下列陳述中正確的是()。A、受益人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金,因甲的自殺行為屬于道德風險B、保險公司應當向丙支付保險金C、保險公司可以向乙支付保險金D、保險公司應當將甲的死亡保險金作為其遺產,均分給乙.丙【參考答案】:C【解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65條,甲雖投河自盡,擔保險合同成立已滿2年“997。1.1-1999.4.5),因此,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向受益人乙支付保險金。33、被告人實施的兩個以上的犯罪行為,分別屬于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的,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A、應當一并審理B、經檢察院同意后,可以一并審理C、應當分別審理D、可以一并審理【參考答案】:D【解析】《高法解釋》第194條規定:“被告人實施的兩個以上的犯罪行為,分別屬于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審理公訴案件時,對自訴案件一并審理?!惫时绢}正確答案為D。34、甲將一車出租給乙,乙經過甲允許后,又將該汽車租給其朋友丙,丙在一次行車中發生車禍,車被報廢,則甲應向誰主張賠償損失?A、乙B、丙C、乙或丙D、向丙和乙同時主張,均可獲得支持【參考答案】:C【解析】:本題甲可以對乙主張違約責任,對丙主張侵權賠償。但是不能同時主張,只能二者選其一,所以選C。法條依據:1、《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2、《合同法》第121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奔矗河捎谠谵D租情形下,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次承租人對于租賃物造成的損失,基于合同效力的相對性,出租人只能向承租人主張違約責任(第121條)?!?5、下列選項哪個是各國立法和司法實踐一般主張的有關涉外無因管理的準據法?A、財產所在地法B、管理人住所地法C、受管理人住所在法D、無因管理行為實施地法【參考答案】:D【解析】:所謂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為他人之利益而自愿管理他人事務或提供服務的行為。我國尚無關于無因管理法律適用的規定,依國際私法的一般理論,無因管理之債的法律適用與不當得利相同,適用行為發生地法即無因管理行為實施地法。所以,選項D正確。36、陳某申請領取最低生活保障費,遭民政局拒絕。陳某訴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職責,同時申請法院先予執行。對此,下列哪一說法是正確的?()A、陳某提出先予執行申請時,應提供相應擔保B、陳某的先予執行申請,不屬于《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先予執行范圍C、如法院作出先予執行裁定,民政局不服可以申請復議D、如法院作出先予執行裁定,情況特殊的可以采用口頭方式【參考答案】:C37、甲訴乙借款糾紛一案由某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終結,該法院判決乙返還甲借款本金2000元,駁回了甲要求乙支付利息的請求。判決書送達后,乙上訴,甲未上訴,但他在答辯狀中向二審法院提出了讓乙支付借款利息的請求,根據我國的司法解釋,對甲的該請求,二審法院如何處理A、A必須予以審查B、B應當予以審查C、C可以不予審查D、D一律不予審查【參考答案】:C【解析】: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民訴意見180、第二審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上訴人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時,如果發現在上訴請求以外原判確有錯誤的,也應予以糾正。由此可知,二審法院對于上訴請求以外的事項,既非必須(應當)審查,也非一律不予以審查,而是可以審查(可以不審查),本案中甲并未上訴,其請求當然屬于上訴請求以外的事項,所以法院可以審查也可以不審查。38、某法院在審理張某自訴傷害案中,發現被告人還實施過搶劫。對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確的?()A、繼續審理傷害案,將搶劫案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B、鑒于傷害案屬于可以公訴的案件,將傷害案與搶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C、繼續審理傷害案,建議檢察院對搶劫案予以起訴D、對傷害案延期審理,待檢察院對搶劫案起訴后一并予以審理【參考答案】:A39、A、B二公司簽訂國際遠洋拖帶協議,雙方約定由A公司派C船將屬于B公司的D船從甲港拖帶至乙港錨地,拖帶期限為20天。在拖帶過程中因遇大風浪,致使C船不能按期完成拖帶,為趕時間,C船超速駕駛,結果導致D船船體左傾,在某港口停靠求助時,因D船嚴重左傾,無法扶正而沉沒,將港口設施撞壞。港方所受損失如何賠償?A、港方可以向C船或A公司請求賠償B、港方可以向D船或B公司請求賠償C、港方可以向C船與D船任一方請求賠償D、港方只能向C船請求賠償,而不能向D船請求賠償【參考答案】:C【解析】:《海商法》第163條規定,在海上拖航過程中,由于承拖方或者被拖方的過失,造成第三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承拖方和被拖方對第三人負連帶賠償責任。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一方連帶支付的賠償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比例的,對另一方有追償權??梢姡鄯娇梢韵駽船與D船任一方請求賠償,C選項符合法律規定,當選,ABD選項不符合法律規定,不當選。40、關于沒收財產,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A、甲搶劫數額巨大,對其可以判處罰金一萬元并處沒收財產B、乙犯詐騙罪被判處沒收全部財產時,法院對乙未滿18周歲的子女應當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對乙的成年家屬不必考慮C、丙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即便其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亦應當判處沒收財產D、丁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萬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處沒收財產。無論李某是否提出請求,一旦法院發現該債務存在,就應當判決以沒收的財產償還【參考答案】:C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2、甲住在某市A區,有乙丙丁三個子女,甲立遺囑將其房屋留給乙繼承。甲死后,丙為父親辦完喪事并將甲的房屋賣給了他人。丁遂向法院起訴要求繼承。但是直到案件進入二審后,居住在外地的乙才聞訊請求參加訴訟,則二審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確的是?()A、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B、調解不成,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重審C、調解不成,將乙列為共同訴訟人進行審理D、調解不成,告知乙另行起訴【參考答案】A,B【解析】參見《民訴意見》第183條。3、孫某早年留學美國,后在美國開了一家公司,1998年回國定居,并將其在美國的大部分資產轉移到中國。孫某有妻子,兒女9個且有許多曾幫助過他的摯友,因此為了對其死后財產有個妥善處理,先后立有數份遺囑,2009年12月6日,孫某因心臟病突發死亡,對其遺產應按下述哪些原則處理?A、如果其數份遺囑中有一份是經過公證的,則以公證的遺囑為準B、如果其數份遺囑內容相沖突,應以其最后所立遺囑為準C、對于其遺囑中沒涉及的財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D、應當按照第一份遺囑的內容執行【參考答案】:A,B,C【解析】:《繼承法》第20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根據上述規定可知公證遺囑的效力最優,AB選項的說法正確,D選項錯誤。根據《繼承法》第27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所以該遺囑未涉及的部分,應當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故C選項正確。4、下列選項哪些屬于沖突規范中靜態的連接點?A、不動產所在地B、婚姻舉行地C、合同締結地D、動產所在地【參考答案】:A,B,C【解析】:沖突規范的連結點連結點是沖突規范系屬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是沖突規范借以確定涉外民事法律關系應當適用什么法律的依據。連結點可分為靜態連結點和動態連結點。靜態連結點就是固定不變的連結點,它主要指不動產所在地以及涉及過去的行為或事件的連結點,如婚姻舉行地、合同締結地、法人登記地、侵權行為發生地等。動態連結點就是可變的連結點,如國籍、住所、居所、物之所在地、法人的管理中心地等。據此,本題應選A、B、C項,D項屬于動態的連結點。5、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其中哪些事項屬于雙重絕對多數決定()A、選舉和更換業主委員會B、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管理人C、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D、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參考答案】C,D【解析】《物權法》第76條規定:“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籌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所以本題答案為CD。6、甲公司和乙公司就合同糾紛一案向A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A市仲裁委員會經審理,裁決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到期債務100萬元。裁決生效后,乙公司拒不履行該裁決所確定的債務,甲公司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該仲裁裁決。而此時,乙公司則向該人民法院提出,該仲裁裁決所適用的法律有錯誤,不應予以執行。下列相關說法錯誤的是:A、對于乙公司提出的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申請,人民法院可以由一名審判員進行審查B、若乙公司申請不予執行的理由成立,則人民法院應作出不予執行的判決C、若人民法院認為乙公司申請不予執行的理由成立,其可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D、若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則兩公司只能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參考答案】:A,B,C,D【解析】:《民事訴訟法》第213條規定:“……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人民法院對于不予執行的申請,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而不能由一名審判員進行審查。A選項錯誤,應當選。如果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理由成立,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而不是作出判決。所以,B選項錯誤,應當選?!吨俨梅ā返?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銷裁決的申請后,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銷程序。仲裁庭拒絕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撤銷程序?!敝匦轮俨弥贫戎皇窃谏暾埑蜂N仲裁裁決的程序中適用,在申請不予執行的程序中不能適用,所以,C選項錯誤,應當選?!吨俨梅ā返?條第2款規定:“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后,當事人可以重新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而不是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所以,D選項錯誤,應當選。7、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在不同的情況下仲裁庭可以作出不同的裁決。下列有關仲裁裁決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仲裁庭仲裁糾紛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的,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B、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據此認定申請人的主張成立,缺席裁決C、當事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制作調解書或根據調解結果制作裁決書D、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但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當事人可以請求仲裁庭補正【參考答案】:A,C,D【解析】:[參考答案]ACD[測試點]仲裁裁決?!窘馕觥浚焊鶕吨俨梅ā返?5條的規定仲裁庭仲裁糾紛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因此選項A正確。根據《仲裁法》第42條的規定,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選項B的錯誤在于仲裁庭因為被申請人不到庭而認定申請人的主張成立,事實上,仲裁庭還是應當根據案件的事實來作出裁決的。根據《仲裁法》第51條的規定,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選項C正確。根據《仲裁法》第56條和57條的規定,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仲裁庭已經裁決但在裁決書中遺漏的事項,仲裁庭應當補充;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可以請求仲裁庭補正。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因此,選項D正確。8、下列行為中屬于能夠發生私法效果的默示的意思表示的是:()A、甲無代理權,卻以乙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乙明知而不作否認表示B、租期屆滿后,當事人沒有明確解除合同,但承租人繼續交付租金,出租人繼續收受租金└(^o^)┘;(^_^)C、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由甲寄發傳真告知乙,如果乙收信后1個月內不作答復,即視為雙方合同終止。乙收信后在1個月內沒有作答復D、受贈人在知道受遺贈后2個月內沒有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參考答案】A,B,C,D【解析】考點:默示的判斷及其效力講解:默示是意思表示的一種形式,包括作為的默示與不作為的默示兩種情況。依照《民通意見》第66條的規定,前者是指“一方對對方當事人提出民事權利的請求,對方未使用語言或者文字明確表示意見,但其行為表明已經接受的”;后者是指沉默,沉默僅僅“在法律有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有約定的情況下,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本題中,B項屬于作為的默示;A、C、D三項屬于不作為的默示,其中A、D兩項有法律的相應規定,見《民法通則》第66條與《繼承法》第25條的規定;C項屬于雙方當事人事前約定的情況。9、下列行為不是代理的有:()A、商店售貨員王某在柜臺內向顧客銷售商品B、張某用朋友的名字在賓館登記住宿C、林某為念幼兒園的女兒購買鋼琴D、艾某受室友李某委托,請求父親為室友李某購買相機一臺【參考答案】B,C,D【考點】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法律要件【解析】B項中依據張某的意思是要自己承受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C項林某的行為是贈與;D項屬于傳達。10、張某與王某共同創辦了甲普通合伙企業,約定張某負責合伙事務,王某不參與合伙事務的管理和執行,但是簽訂10萬元以上的合同需經王某同意,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A、王某未經張某同意,擅自以合伙企業財產向陳某提供擔保,擔保無效B、王某自行與乙企業簽訂10萬元的供貨合同,張某拒絕追認合同效力,合同無效C、張某與不知情的朋友李某設立了丙合伙企業,丙企業與甲企業業務相同,丙合伙企業的設立無效D、張某自行將自己的房屋以大大高于市場價的價格出售給甲企業,該買賣合同無效【參考答案】:B,C【解析】:根據《合伙企業法》第32條的規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C選項中張某雖然違反了競業禁止義務,但是李某不知情,況且丙合伙企業已經依法成立,所以丙企業的成立有效。張某自行與甲企業進行交易,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所以買賣合同無效。根據《合伙企業法》第37條的規定,合伙企業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B項中的買賣合同有效。11、日本在關稅與貿易總協定1964年肯尼迪回合談判中,對黑白膠卷的進口關稅承諾不超過40%,在1979年東京回合談判中,對黑白膠卷的關稅承諾不超過30%,1994年烏拉圭回合談判中,對黑白膠卷的關稅承諾不超過20%。下列選項哪些是正確的?A、肯尼迪回合的關稅減讓依然有效B、日本現在對進口黑白膠卷可以收取25%的反傾銷稅C、根據海關提供服務所產生的費用,日本可以收取與之相當的服務費D、日本現在對從美國進口的黑白膠卷適用15%的關稅,違反了關稅減讓承諾【參考答案】:A,B,C【解析】:GATT與WTO的關稅減讓-約束性關稅【詳解】約束性關稅是指對一種產品,一個締約方所承諾給予其他締約方的待遇,它常以在減讓表中列明產品清單方式表示,約束稅率(bindings)是承諾可征收稅率的最高限額,締約方有義務不超過該項產品的關稅標準(除非經其他有關規則允許,如反傾銷),但可以把實際稅率定在低于約束稅率的水平上,每一回合的關稅減讓談判談下來就會有新的關稅減讓承諾表,但從法律上講,舊表依然有效(在特定情況下,仍要適用),如東京回合談下來,并不意味著肯尼迪回合的減讓表就失效了。因此,A項正確,D項錯誤。B項正確,因為進行反傾銷征收反傾銷稅的稅率可以不受約束性關稅稅率的限制。C項正確,因為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有關關稅的義務,不得阻止任何成員對任何產品進口隨時征收下述關稅和費用:對于同類產品或對于用于制造或生產進口產品的全部或部分的產品所征收的、與國內稅費的國民待遇義務規定相一致且等于國內稅的費用;符合反傾銷或反補貼規則的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稅;與提供服務的成本相當的規費或其他費用。12、從《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來看,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下列哪些共同特點?()A、審判組織形式完全相同B、程序設計上無開庭審理階段C、都屬于非訴程序D、對法院的處理結果不服者,均不能提出上訴,也不能申請再審【參考答案】B,C,D【解析】BCD。值得注意的是,公示催告案件在不同的審判階段,所適用的審判組織形式不相同。13、浩杰在處理家中舊物時,將一堆舊文件當作垃圾扔掉,沒發現妻子夾在文件中的2700元國庫券。大毛發現后,欲據為己有。浩杰妻發現后,與浩杰一同找到大毛索要國庫券,大毛拒不歸還。對此案的分析,下列各項中不正確的是:()A、浩杰的拋棄行為使其對國庫券的所有權消滅B、大毛基于所有的意思占有該國庫券,根據先占原則應取得國庫券的所有權C、此國庫券為埋藏物,大毛為發現人,應取得所有權D、大毛應將國庫券返還給浩杰【參考答案】A,B,C【考點】物權的消滅【解析】拋棄是以消滅物權為目的的單方法律行為。拋棄只要權利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生效力。拋棄的意思表示不一定向特定人為之,只要權利人拋棄其占有,表示其拋棄的意思即生拋棄的效力。浩杰將2700元國庫券無意間扔掉,并非出于其真實意思表示,該拋棄行為不發生效力,浩杰仍擁有2700元國庫券的所有權,大毛應當予以返還。因此,D正確不入選,ABC錯誤,符合題意。14、劉某欲將其對許某享有的債權轉移給王某,該債權附有房產抵押并有其他專屬于劉某自身的從權利。關于這一行為,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確的?A、劉某轉讓其債權,應當通知許某B、劉某轉讓其債權,該債權的有關從權利亦當然轉移給王某C、由于房產抵押轉讓應當辦理登記手續,因而只有在辦理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后,該債權轉讓行為才生效D、在債權轉讓后,如果劉某事前對許某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許某可以對王某主張因劉某履行不符合約定所產生的抗辯【參考答案】:A,D【解析】:本題考債權讓與。合同法第80條第1款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盇正確。《合同法》第81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盉錯誤。抵押權只是債權的從權利,它未辦理登記只影響抵押權讓與的效力,不能影響主權利(債權)讓與的效力。C錯誤?!逗贤ā返?2條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盌當選。15、下列各案件中,對于當事人舉證責任分配的說法不正確的有:()A、村民劉某訴縣供電局安裝的高壓線太低而電死了他家的牛,請求損害賠償,則縣供電局應當對自己不存在過錯承擔舉證責任B、馬某路過牛某家門口,被牛某養的狗咬傷,住院治療花去500元,馬某起訴到法院,要求牛某賠償。牛某認為自家的狗從不咬人,馬某必須證明自己確實是被牛某的狗咬傷的C、陳某委托黃某去廣州購買一批牛仔褲,后因牛仔褲滯銷,陳某不承認黃某與供貨商簽訂的合同,于是雙方對黃某是否有代理權發生爭議,應當由陳某承擔舉證責任D、某日中午,趙某在一居民樓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樓李某家陽臺上的花盆墜落下來,正砸在趙某的頭上,致其腦震蕩,共支付醫療費4800元。就花盆墜落砸傷趙某的事實,應由趙某負責舉證【參考答案】A,C【解析】AC。注意:合同糾紛中對代理權發生爭議的,由主張有代理權一方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16、下列有關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的自認的說法不正確的是:A、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B、對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另一方當事人既未表示承認也未否認,視為對該項事實的承認C、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代理人的承認視為當事人的承認D、當事人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撤回承認并經對方當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承認行為是在受脅迫或者重大誤解情況下作出且與事實不符的,不能免除對方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參考答案】:A,B,C【解析】:《證據規定》第8條規定:“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分關系的案件除外。對一方當事人陳述的事實,另一方當事人既未表示承認也未否認,經審判人員充分說明并詢問后,其仍不明確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視為對該項事實的承認。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代理人的承認視為當事人的承認。但未經特別授權的代理人對事實的承認直接導致承認對方訴訟請求的除外;當事人在場但對其代理人的承認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當事人的承認。當事人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撤回承認并經對方當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證據證明其承認行為是在受脅迫或者重大誤解情況下作出且與事實不符的,不能免除對方當事人的舉證責任?!盇選項中,一般情況下一方當事人的承認將會免除另一方的舉證責任,但是涉及身份關系的案件,即使另一方當事人承認,一方當事人也必須要提供證據證明,故A選項說法錯誤,應當選。B選項中審判員并沒有說明和詢問就直接的視為承認是不符合程序的,是錯誤的,B選項應當選。C選項中,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代理人的承認一般情況下可視為當事人的承認。但未經特別授權的代理人對事實的承認直接導致承認對方訴訟請求的除外,所以C項的說法太絕對,不正確,應當選。D項的說法是符合第4款的規定的,正確,不應當選。17、在下列選項中,哪些屬于我國法定的民事證據種類?A、直接證據B、間接證據C、證人證言D、物證【參考答案】:C,D【解析】:證據的法定種類《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有以下幾種:(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證人證言;(五)當事人的陳述;(六)鑒定結論;(七)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經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是學理上對證據的分類,不屬于法定證據種類,選項A、B應被排除,所以C、D項符合本題要求。18、某合同糾紛案件經一審基層法院審理終結,當事人沒有提出上訴。判決生效兩年半后,原告在歌廳唱歌無意聽到該案審判長說他當時收了2萬元錢,氣憤異常,遂向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中級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將案件發回一審法院重審。請問案例中做法正確的是:()A、沒有停止原判決的執行B、原告認為原審有錯誤的,可以向生效判決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C、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行為D、中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發回重審的行為【參考答案】A,B,C【解析】ABC。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8條和第184條的規定可知A、B兩項正確。根據《審判監督程序解釋》第29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1)原審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的;(2)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3)原判決、裁定系經原審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作出的;(4)其他不宜指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的。由此可知,C項正確,D項錯誤。19、根據我國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凡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存在信用證欺詐?()A、受益人偽造單據B、受益人不交付貨物C、受益人提交記載內容虛假的單據D、受益人和開證申請人串通提交假單據而沒有真實的基礎交易【參考答案】A,C,D【解析】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8條。20、某影樓與甲約定:“影樓為甲免費拍寫真集,甲允許影樓使用其中一張照片作為影樓的櫥窗廣告?!焙蠹装l現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種性藥品廣告上。經查,制藥公司是從該影樓花500元買到該照片的。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某影樓侵害了甲的肖像權B、某影樓享有甲寫真照片的版權C、某影樓的行為構成違約D、制藥公司的行為侵害了甲的隱私權【參考答案】:A,B,C【解析】:肖像權是指肖像人享有(支配)肖像這一人身要素的權利,是肖像人的精神性人格權。在本題中,盡管甲已同意影樓使用其照片作為影樓的櫥窗廣告,但并未允許影樓將照片用于其他用途,因此影樓將照片賣給某制藥公司作廣告屬于違約行為,同時,影樓做法侵犯了甲享有(支配)肖像這一人身要素的權利,因此,選項A、C正確。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私人信息的權利。如果權利主體允許他人支配自己的部分私人信息,那么這一部分私人信息不再是隱私,不再是權利主體的隱私權的客體。在本題中,由于甲已同意影樓將其照片作櫥窗廣告,因此,該照片不再是隱私權保護的客體。選項D錯誤。版權是用來表述創作者因其文學和藝術作品而享有的權利的一個法律用語。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種類有:文學作品,例如小說、詩歌、戲劇、參考作品、報紙和計算機程序;數據庫;電影、音樂作品和舞蹈;藝術作品,例如油畫、素描、攝影和雕塑;建筑作品;以及廣告、地圖和技術制圖。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原創作者及其繼承人享有若干項基本權利。他們享有使用、或根據議定的條件許可他人使用其作品的專有權。因此,在本題中,作為甲照片的拍攝者,該影樓享有甲寫真照片的版權。選項B正確。21、甲向乙借款,并將自己的汽車出質給乙。乙將該車存于丙的車庫,費用為500元。對此,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無約定時,存車費500元應由甲承擔B、無約定時。存車費500元應由乙承擔C、無約定時,存車費500元應由甲、乙平攤D、有約定時,存車費承擔依約定【參考答案】A,D【考點】動產質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解析】《物權法》第173條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據此,當事人無約定時,質權擔保的范圍包括質物保管費用,這實際上是由質物的所有權人承擔的。故本題中如當事人無約定,存車費應由汽車的所有權人甲承擔;有約定時從約定。故本題正確答案為A、D。22、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下列對逾期承諾效力的說法正確的是:A、逾期的承諾不是有效的承諾,而是新的要約,不再產生承諾的效力B、如果要約人毫不遲疑地用口頭或書面將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約人,則該逾期的承諾仍為有效的承諾C、如果載有逾期承諾的信件表明,它是在傳遞正常、能及時送達要約人的情況下寄發的,則該項逾期的承諾具有承諾的效力,除非要約人毫不遲疑地用口頭或書面通知受要約人其已失效D、理論上逾期承諾是新要約,但要約人的態度會決定它的最終效力【參考答案】:B,C,D【解析】:《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21條對逾期承諾的效力作出如下規定:(1)對于逾期的承諾,如果要約人毫不遲疑地用口頭或書面將接受的意思通知受要約人,則該逾期的承諾仍為有效的承諾;(2)如果載有逾期承諾的信件表明,它是在傳遞正常、能及時送達要約人的情況下寄發的,則該項逾期的承諾具有承諾的效力,除非要約人毫不遲疑地用口頭或書面通知受要約人其已失效。故BCD選項正確,A選項錯誤。本題的應選項為BCD。23、2002年5月8日,王某騎車回家經過一工地時,掉入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坑中,造成骨折。王某于同年6月10日找到建設項目的發包人和承包人要求賠償,兩單位相互推諉。同年6月13日,王某前往法院起訴,突遭臺風襲擊,中途返回。下列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本案訴訟時效期間于2003年6月10日屆滿B、王某6月13日的行為引起訴訟時效中斷C、發包人應承擔民事責任D、承包人應承擔民事責任【參考答案】:A,D【解析】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1年,2002年6月10日王某主張權利的行為,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A正確。王某6月13日的行為因客觀障礙并未完成,但并未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不能構成時效中止,B錯?!睹穹ㄍ▌t》第125條規定施工責任的主體是施工人即本題中的承包人而非發包人,C錯D對。24、甲對乙享有2006年8月10日到期的六萬元債權,到期后乙無力清償。乙對丙享有五萬元債權,清償期已屆滿七個月,但乙未對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對丁還享有五萬元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后乙去世,無其他遺產,遺囑中將上述十萬元的債權贈與戊。對此,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A、甲可向法院請求撤銷乙的遺贈B、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請求丙向自己清償C、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請求丁向自己清償D、如甲行使代位權勝訴,行使代位權的訴訟費用和其他費用都應該從乙財產中支付【參考答案】A,B【考點】債權人代位權、撤銷權【解析】首先,選項A考查的是債權人的撤銷權。債權人撤銷權,又稱廢罷訴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所為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以申請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它與債權人代位權一樣,突破了債的相對性原則以保全債權,體現了債的對外效力。根據<合同法>第74條第1款的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笨芍?,行使撤銷權的要件包括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兩部分??陀^要件為:(1)須有債務人侵害債權人的積極行為;(2)債務人的行為必須以財產為標的。主觀要件包括:(1)在有償行為,撤銷權的成立以債務人的惡意為要件,撤銷權的行使以受益人的惡意為要件;(2)在無償行為,不需以受益人的惡意為行使要件。本題中,乙欠甲6萬元到期債務無力清償,但是乙卻將自己對丙享有的5萬元債權以及自己對丁享有的5萬元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以遺囑形式贈與戊,致使無力清償對甲的債務,由于該遺囑屬于無償轉讓財產,債權人甲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據此,選項A正確。其次,選項BC考查的是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要件。債權人代位權是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于第三人享有的權利而危及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權利。本題中,乙欠甲6萬元到期債務無力清償,而乙對丙享有5萬元到期債權,乙在丙到期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未對丙采取任何法律措施,屬于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的情形,且該債權不屬于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故甲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請求丙向自己清償。據此。選項B正確。而選項C錯誤,因為乙對丁享有的5萬元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屬于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依據司法解釋,甲不可以行使代位權。最后,選項D考查債權人代位權行使費用負擔。根據<合同法》第73條規定的“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以及《合同法解釋(一)》第19條規定:“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由次債務人負擔,從實現的債權中優先支付?!笨芍惺勾粰嗟脑V訟費應當由次債務人負擔,除了訴訟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債務人負擔。據此,選項D錯誤。25、下列有關督促程序案件收費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A、申請支付令案件,每件交納申請費100元B、督促程序因債務人異議而終結的,申請費用由申請人負擔C、債務人未提出異議的,申請費由債務人負擔D、督促程序當事人不需交納費用【參考答案】A,B,C【解析】《民訴意見》第132條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89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每件交納申請費100元。督促程序因債務人異議而終結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債務人未提出異議的,申請費由債務人負擔。”26、某單位因排放污水而致附近10余戶農戶的莊稼遭受損失。下列有關表述中哪些是錯誤的?A、若該單位能證明其污水排放標準是符合有關排污標準規定的,則該單位不承擔民事責任B、若該單位能證明主觀上確無任何過失,則不承擔民事責任C、若造成財產的重大損失,可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D、受害農戶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參考答案】:A,B,D【解析】:《環境保護法》第41條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并經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免予承擔責任。由此可知,只要造成環境污染危害,即使該單位能證明其污水排放標準是符合有關排污標準規定的,或者該單位能證明主觀上確無任何過失,也應承擔民事責任,AB選項表述錯誤,當選。第43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導致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此可知,若造成財產的重大損失,可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C選項表述正確,不當選。第42條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起時計算。由此可知,D選項中“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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