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家的科技道德和社會責任_第1頁
科學家的科技道德和社會責任_第2頁
科學家的科技道德和社會責任_第3頁
科學家的科技道德和社會責任_第4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精選優質文檔-傾情為你奉上精選優質文檔-傾情為你奉上專心-專注-專業專心-專注-專業精選優質文檔-傾情為你奉上專心-專注-專業科學家的科技道德和社會責任張祿鵬(生物醫學工程學院 9)摘要:科學技術與生產、社會、政治等方面的關系日益密切時,科學家的責任問題也被提到議事日程。那么,科學家是如何看待科技活動的社會責任,科學家應負什么樣的社會責任,以及應確立怎樣的科技道德責任感,這是一個需要探討的問題。關鍵字:科學家;科學技術;道德;社會責任英國核物理學家約瑟夫羅特布拉特(Joseph Rotblat)在1999年的世界科學大會上開幕式上作題為“科學與人的價值”的特邀演講,他在演講中提出這樣的問題:“

2、科學家是否應該關心科學的道德以及科學對社會的影響?科學家是否應該為科學研究對人類及社會環境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并且對這個問題做了深入的分析。這位諾貝爾和平獎金得主說:“這樣的問題在一百年以前是不成問題的。那時的科學對于人們的日常生活基本上沒有什么影響,學者們只是出于好奇心和興趣,從事科學研究,或者收集標本或化石。他們也沒有Internet,只是在極小的圈子里互相交流”。350年前,英國皇家學會建立時的基本共識之一是“科學不可干預社會生活”。科學“超凡脫俗”的原則形成了一個象牙塔。象牙塔精神在過去成為科學界共識的原因是:第一,科學發現和它的實際應用之間至少有幾十年的時間間隔,而且通常是由完全不

3、同的人去做;第二,做出科學發現的人絕大多數情況下不考慮,也不可能從其中獲利。于是學者們可以不對他們的發現所產生的影響負任何責任。但自二戰以來,在科學技術的各個領域出現了許多驚人的、劃時代的發現,這些發現深刻地影響到人類社會的政治、經濟、軍事和社會生活諸方面。科學的社會化、政治化以及社會的科學化成為現代科技與社會發展的重要特征。伴隨這一歷史進程,在科學共同體的內部出現了大量關于科技的社會后果和科學家的社會責任的討論與爭辯。我們今天所熟知的“核能的社會控制”、“DNA 基因重組”以及“克隆人”等爭論的核心就是科學家到底應該對其研究成果的社會影響負什么樣的以及何種程度的責任。不僅如此,科學家的社會責

4、任問題也很早就吸引了科學社會學家的注意。貝爾納在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社會功能等著作中曾以大量的筆墨論述了“科學與戰爭”、“科學與政治”、“科學的應用”等問題強調科學和科學家在為人類服務和社會改造中應有的使命;默頓在談到納粹德國和蘇聯的科學政治化時,認為“最近的變化迫使科學家們陷入他們的根深蒂固的某些社會角色和價值標準之間的突然沖突之中”,“人作為科學家的角色與做為公民的角色之間的深刻沖突,使得科學被廣泛看作是社會問題的來源之一。”1巴伯在科學的社會秩序一書中以專門的篇章 ,從社會學的角度討論了科學的社會后果的不可避免性,并得出“無論是作為一個整體的科學家還是單獨的科學家個人都不能以任何敏感直接的

5、方式被認為是對他們的活動的社會后果負有責任”的結論2。雖然“科學家的社會責任”問題受到了科學與社會研究者的關注,相關的爭論至今仍然存在,但是對這一問題的由來一直都缺少系統的說明。特別是近年來有人認為在科學家社會角色產生之初就存在著一個社會責任問題,甚至認為默頓對于科學家活動規范(即科學的普遍性、公有性、無偏見性和有條理的懷疑主義)的歸納中缺少了“科學家的社會責任”這一項。責任(responsibility)在倫理學中是較為新近出現的用語,其詞根是拉丁文的“respondere”,意味著“允諾一件事作為對另一件事的回應”或“回答”。英語中作為抽象名詞的“責任”最早是被用來描述統治者的一種自我權利

6、,即“對他行使權力的每一行動的公眾責任”。在漢語中,責任通常是指與某一特定的職位(社會角色)或機構相聯系的職責,指份內應做的事或沒有做好份內應做的事而應當承擔的過失。“科學家”一詞是19世紀中葉休厄爾首先采用的字樣,這表明科學家此時已成為社會上一個特殊的階層或社會職業集團。因此,“科學家”既然已成為社會特殊角色,就必須要履行其特殊角色的特殊道德責任。科學家的道德責任,是從科學家實現外界對他提出的道德要求出發的說明科學家對他人、集體、社會所采取的態度以及達到的行為后果應該負責的一種倫理學范疇。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美國使用了兩顆原子彈,這是歷史上科學家第一次將原子能技術用于殺人,受到了全世界愛好和

7、平人士的正義譴責。1997年初,英國愛丁堡羅斯林研究所宣布的利用無性繁殖技術生產了克隆羊“多莉”,科學家們也不得不面臨非常嚴峻的倫理道德責任問題:克隆技術能否用于人類?目前科學家們對科技道德責任大體上有三種態度:1)科學家有道義責任,但感到無能為力、無可奈何。諾貝爾曾為自己發明的炸藥,被用于侵略戰爭而在良心上感到極大的不安。“自從他發現科學技術的發展并不能改變人的本性,而膽怯、偏見之類的情感卻隨時可能擾亂和平、破壞社會秩序以后”3,他就特別關心人類和平事業,渴望各國政府建立和平協定,防止戰爭爆發,1895年11月27日,他寫下一份“唯一有效的遺囑”,設立諾貝爾獎金,其中一份是諾貝爾和平獎。愛因

8、斯坦由于參加了原子彈的研制工作,也常常受到良心的責備。他說:“今天參加研制這種歷史上最可怕、最危險的武器的物理學家,不說是犯罪,也是被同樣的責任感所煩惱。”42)科學家不負有社會責任和科技道德責任。認為科學是價值中性的,不僅科學知識本身價值中性,而且科學活動的動機、目的只在于科學自身,不參與個人的價值。美國氫彈之父泰勒認為,科學家的“任務就是搞清自然在如何起作用,至于有無必要制造氫彈,是否使用它的問題則與科學家無關。”5當代美國知名人士哈金斯博士直截了當地說:“我認為不存在道德的、人道主義的觀點的科學。科學就是為了科學的科學。在這個問題上我是一個純粹主義者,我只是沿著科學的道路追求科學而不是為

9、了人類的進步。”他們不同意把“應否追求真理”、應否選擇對社會有意義的課題作為道德問題,認為理論科學研究不考慮是否對人類有益,不能因為“可能濫用科學而停止思考”,不存在道德責任問題,“必須擺脫任何道德規范的約束”。因為“它的唯一標準只能是追求知識”5,科學理論不同于工藝技術,科學家只能是為了了解自然。3)認為科學家應該負有社會責任與科技道德責任。其中著名的有1946年通過的紐倫堡法典、1948年以來通過的科學家憲章、1957年以來的普格沃什會議、1975年的阿西洛馬會議等。認為世界各國的科學家應在自己的科研活動與其他活動中要盡到自己社會的道德的責任,同時,科學家的研究工作本身應遵守人道主義原則以

10、及動物保護和生態保護原則等。20世紀70年代以來,科學家對重組DNA、器官移植、人工授精、“安樂死”、克隆技術、網絡技術等潛在危害的討論,使科學家對其責任的范圍有了新的思考。然而,對科學研究,尤其是那些可能有潛在危險的科學研究是否應該加以限制,人們對此仍有爭論。科學技術活動是人的活動,研究和從事科學技術活動的主體是有道德意識和行為的;在科學技術的成果及其應用過程之中,必然產生對人類社會積極的和消極的兩個方面的結果;科學技術的發展也會按照社會特定的價值目標來取向。因此,那種認為科學家不負有社會責任和科技道德責任的看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不同時期的“中性論”有不同的形式和目的,既有認識方面的原因,也

11、有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方面的原因。在“科學技術一體化”、“科學技術經濟社會一體化”的大科學時代,科學技術在全球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環境改善等方面占據不可替代的作用,價值中立的純科學理想的基礎已不復存在。具有自由意志、能夠抉擇自己行為的科學家,對于社會發展與人類的利益,必須承擔一定的科技道德責任。在倫理學上,科技道德責任與科技道德義務是意思相近但又有差異的兩個范疇。如果說一個人的義務是認清道德要求,把它們用于所處的環境,并基本上實現這些道德要求,那么,關于這個任務完成的程度如何或者在沒有完成任務時一個人有過錯的程度如何的問題,就是個人責任心的問題,責任意味著自己知道自己的心理過程是必須把各種動機

12、把握住,以便控制軀體行為的中心點。應當看到,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進步,科學家肩負的道德責任雖然在加重、擴大,但這是相對的。存在主義者從唯意志的自由論出發,認為像一個能夠決定自己去當廚師或者做咖啡店的招待一樣,人對自己的行為有絕對的選擇自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這種觀點在肯定人有選擇自由、應負道德責任上是含有合理因素的。但如果把意志自由和道德責任絕對化,否定外界環境對人的行為的影響,否定人們行為的社會根源和社會責任,從根本上說是錯誤的。科學家的科技行為和科技道德行為的選擇,是要受到客觀世界的規律性、科學技術發展的規律性和科技道德的必然性制約的。科學家只有遵循客觀必然性,為自己所自由選擇的行

13、為,才負有道德責任。在科技活動中,對于他人執意選擇的行為;對不顧科學家的反對,以強權控制科研成果的使用所造成的后果,科學家是不能負責任的。因此,不能把一切善惡責任都歸之于科學家的自由選擇,把社會造成的后果由科學家個人來承擔,對于科學家的“身不由已”的行為責任,主要應該由支配這種行為的集體或集團來承擔。正如石里克所言:“如果有人威脅著強迫人做一種行為,那么我們不是把罪過算到這個人頭上,而是算到那個用槍對準他的胸膛的人頭上。”隨著小科學進展到大科學、科學與生產、科學與社會、科學與政治的關系變得十分密切,科學活動的責任問題也被提到了議事日程。在這個時代里,重新評價“責任和義務在高尚道德活動”中的作用,是一個“主要的倫理問題”6。從哲學上講,責任觀念和因果性聯系在一起。“責任的最一般、最首要的條件是因果力,即我們的行為都會對世界造成影響;其次,這些行為都受行為者的控制;第三,在一定程度上他能預見后果。”事物之間的因果關系雖然是錯綜復雜的,但在科技活動中,當發生與他人、集體、社會的利害關系時,在動機、目的、手段等方面,科學家是有主觀選擇道德自由的。即科學家在對科技領域和道德領域里的必然性正確認識的基礎上,所獲得的辨別和選擇科技道德行為的能力。正因為科學家有選擇科技行為和科技道德行為的自由,所以對自己所選擇的科技行為,就應該負有相應的科技道德責任。參考文獻:1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