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實用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_第1頁
淺析實用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_第2頁
淺析實用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_第3頁
淺析實用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_第4頁
淺析實用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_第5頁
全文預覽已結束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淺析實用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一、實用藝術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伯爾尼公約?中,實用藝術作品的表達rksfappliedarts,有學者將其譯為實用藝術品,也有學者將其譯為實用藝術作品。無論是譯為實用藝術品還是實用藝術作品,其所指的內容應是實用藝術作品,只是在現實中,并沒有將二者區分使用。實用藝術作品是指可以獲得?著作權法?保護的實用藝術品,而?伯爾尼公約?那么是保護著作權的國際公約,所以其中的rksfappliedarts應該譯為實用藝術作品更為適宜。我國?著作權法?并沒有對實用藝術作品做出規定,只是在國務院出臺的?施行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里使用了實用藝術作品,但對于實用藝術作品的詳細內

2、容沒有規定。馬蘇耶認為:公約使用這種一般性表述來涵蓋小擺設、首飾、金銀器皿、家具、壁紙、裝飾品、服裝等的制作者的藝術品。?版權法與鄰接權法律詞匯?一書中認為:具有實際用途的藝術作品,無論這種作品是手工藝品還是工業消費的產品。其實實用藝術作品的概念可以從三個方面加以概括:實用性。只有為實際使用而創作或者創作成功后被實際上付諸使用的藝術作品才能被視為實用藝術作品;藝術性。實用藝術作品應當具有審美功能的特點;獨創性。實用藝術作品必須滿足?著作權法?上對獨創性的要求。所以,筆者認為實用藝術作品即是兼具實用性與藝術性的滿足獨創性的作品。此外,需要理解實用藝術作品與工業品外觀設計的關系,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

3、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須滿足四個條件:與產品相結合;是關于產品形狀、圖案和色彩或其結合的設計;富有美感;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其實外觀設計條件中的第二與第三點強調了外觀設計需要具有視覺上的美感,只要新設計到達一般人所認為的美感即可以說該設計具有美感。而實用藝術作品的藝術性也要求作品具有美感,在這一點上,兩者條件一樣。外觀設計條件的第一與第四點強調了外觀設計必須具有實用性,與實用藝術作品要求一樣。至于新穎性,那么要求外觀設計不屬于現有設計,也沒有人以同樣的設計提出過申請,而實用藝術作品中的獨創性要求是自己獨立創作的,且滿

4、足?著作權法?對于獨創性的要求。需要強調的是,滿足的獨創性的條件不一定是滿足新穎性的,同樣,滿足了新穎性條件不一定滿足獨創性。此外,實用藝術作品包括了手工制品與工業制品兩種,只有能進展工業化消費的實用藝術作品才可能申請外觀設計。綜上,筆者認為,實用藝術作品與外觀設計存在穿插重合的關系,即在滿足實用性與藝術性之外,又兼具獨創性與新穎性,那么該實用藝術作品既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也可以申請外觀設計獲得?專利法?的保護。二、實用藝術作品的理論分析?伯爾尼公約?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了保護,并且要求各成員國均應該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但對保護的形式并沒有提出要求。目前主要有通過著作權與專利權進展保

5、護。1.?著作權法?保護部分國家采用?著作權法?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但這些國家按照實用藝術作品的藝術性與實用性能否別離將實用藝術作品分為可別離的實用藝術作品與不可別離的實用藝術作品,?著作權法?只保護可別離的實用藝術作品的藝術性成分,卻不保護不可別離的實用藝術作品。因此,實用藝術作品要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第一,必須是實用性與藝術性可分的實用藝術作品,其可以獨立存在的藝術性成分才能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第二,必須到達?著作權法?對獨創性的要求。當然,本文中既然使用的是實用藝術作品而非實用藝術品,本身的前提即包含了實用藝術作品滿足了?著作權法?對于作品的規定。但是,通過這

6、種以實用性與藝術性是否可分來區分著作權的保護對象,太過武斷,假設實用藝術作品的獨創性很高,但又不滿足?專利法?新穎性的要求,那么其將無法獲得法律的保護。這樣會損害一部分人的創作動力,不利于藝術創作的開展。此外關于實用性與藝術性可分的判斷存在極大的問題,這種可分往往是抽象的,不是實物上的可分,那么對這種可分的判斷往往取決于判斷者的文化、教育等方面,很難做到統一的規定,不利于實際的操作,因此不具有實在可行性。筆者認為,既然實用藝術作品滿足著作權的相關規定,不應該因為該實用藝術作品的實用性成分與藝術性成分無法區分就將其排除在?著作權法?保護之外,但凡滿足?著作權法?的規定,均應該提供保護。2.?專利

7、法?保護部分國家采用?專利法?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但是通過?專利法?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存在著以下問題:第一,保護的范圍不全面,主要有兩個方面,其一,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必須滿足新穎性的實用藝術作品才可能得到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那些滿足了實用藝術作品的要求但無法到達?專利法?上的新穎性要求的,那么無從給予保護;其二,?專利法?保護的是可以進展工業化消費的實用藝術作品,而純手工制作的實用藝術作品,?專利法?亦無法提供保護;第二,保護時間較短,外觀設計保護的期限普遍低于?著作權法?的保護期限,且比同為專利權的創造專利亦少許多,雖然?專本文由論文聯盟.Ll.搜集整理利法?規定保護時間較短的原

8、因是希望可以一方面對其外觀設計進展保護,另一方面也希望可以促進外觀設計的開展,但是,這樣的規定把一般的外觀設計專利與實用藝術作品在滿足?專利法?規定的條件情況同等對待,不利于對那些創作程度較高的實用藝術作品權利人的保護,反而會打擊實用藝術作品制作者的創作性,使其失去創作動力。三、我國實用藝術作品保護的途徑選擇1.?著作權法?與?專利法?均保護實用藝術作品由?著作權法?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既符合國際公約的規定,也可以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較為全面的保護,因此,筆者建議在?著作權法?中明文增加對實用藝術作品的保護。不過有學者認為在?著作權法?中增加對實用藝術作品的保護是沒有必要的,可以從現有的保護范

9、圍涵蓋到實用藝術作品,即通過美術作品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他認為,現行?著作權法?關于美術作品的規定之解釋和適用已經可以應對實用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問題。要解釋這個問題,必須先理解美術作品與實用藝術作品的關系。美術作品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美術作品包括了具有純欣賞性的作品與兼具實用性與欣賞性的作品,狹義的美術作品只包括純欣賞性的作品。假設采用廣義上的美術作品,那么其可以包含實用藝術作品。我國?著作權法施行條例?中關于美術作品,對實用性作用只字未提,且學者普遍認為,我國?著作權法?沒有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而理論界與司法實務界認為應通過?著作權法?保護實用藝術作品,因此可以看出,我國采用的

10、是狹義上的美術作品的概念。綜上可以得出,要使我國?著作權法?保護實用藝術作品,有兩個選擇:第一,采用廣義上的美術作品的概念,即在可以在?著作權法施行條例?中明確美術作品包含實用藝術作品;第二,在?著作權法?中單獨添加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無論是將美術作品的范圍涵蓋到實用藝術作品上,還是單獨列出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都需要面臨幾個問題:第一,關于獨創性的要求。第一種情況下,其獨創性程度自然要到達美術作品要求的程度,但第二種情況下要如何評價其獨創性程度呢?筆者以為,實用藝術作品既然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其獨創性要高于一般的作品,至少要能到達美術作品要求的獨創性程度。因為實用藝術作品是兼具實用性

11、與藝術性的,實用性說明該作品的用途非常常見,與其相似的作品會非常多,假設實用藝術作品要獲得保護,那么其藝術性要求必然要到達較高的程度。第二,關于保護時間的問題。關于實用藝術作品的保護問題,國際公約規定的保護時長是二十五年,我國?施行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中也規定了對實用藝術作品的保護期為二十五年,而我國?著作權法?對美術的保護期較長,遠遠超出了國際公約的保護期,假設采用廣義的美術作品來保護實用藝術作品,那么把實用藝術作品的保護期與其他美術作品的保護期等同起來,會造成對實用藝術作品保護期過長的問題,且在同一條法律規定中不能出現不同的保護期,因此筆者認為,將美術作品理解為廣義上的美術作品并不可以很

12、好的解決保護時間的問題。要采用?著作權法?保護實用藝術作品,較為可行的方法是單獨將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并規定相應的保護期。由于?著作權法?只能保護實用藝術作品的藝術性成分,但實用藝術作品不僅具有藝術性,實用性也是其必不可少的特點,假設單純的采用?著作權法?保護,可能會使其實用性無法得到相應的保護。所以通過外觀設計權進展保護也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對于實用藝術作品的保護,不僅可以采用?著作權法?的保護,也應該采用?專利法?進展保護,只有兩者互相結合,才可以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較全面的保護。2.關于雙重保護的問題筆者雖然認為應該由?著作權法?與?專利法?共同對實用藝術作品進展保護,但不是部分學者贊成

13、的雙重保護原那么。雙重保護存在以下問題:第一,關于雙重保護并不涉及到所有的實用藝術作品,因為,實用藝術作品與外觀設計不是等同的概念,它們只是存在著穿插重合的關系,而雙重保護只涉及兩者發生重合的情況。第二,在實用藝術作品與外觀設計發生重合時,筆者也不贊同采用雙重保護,雙重保護會帶來以下問題:一是會增加司法上的復雜性,如增加了被告人針對原告的訴求進展辯論的難度與不確定性,原告可以選用一種權利訴求進展訴訟,當其敗訴后,還可以以另一種法律訴求再次起訴,法院對于不同的起訴可能會出現不同的判決;二是會使外觀設計權受到影響,外觀設計的保護時間普遍低于著作權的保護時間,因此,當外觀設計保護到期后,假設仍然可以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會使其獲得的保護期超過創造專利的保護期,不利于外觀設計與創造專利的開展。雙重保護的情形可以借鑒法條競合的處理情況解決,即在實用藝術作品可以獲得雙重保護的前提下,由權利人選擇其中的一種保護方式,所謂的選擇也并不是等到案件發生后由權利人進展選擇,而是在權利人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后,假設其申請了外觀設計專利,那么視為放棄?著作權法?的保護。在放棄?著作權法?保護上,還存在一個時間點的問題,即應該在權利人提出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時還是在權利人獲得外觀設計專利權時視為放棄?著作權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