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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制造,安裝、改造與維修,使用管理合肥通用機械研究院固定式壓力容器標委會7/16/20221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容規制造部分修訂的主要變化 1、容器制造許可; 2、出廠資料; 3、焊接工藝評定; 4、焊接試件(板); 5、無損檢測方法選擇; 6、耐壓試驗; 7、泄漏試驗; 8、脹接; 9、有色金屬容器; 10、搪玻璃壓力容器。7/16/20222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制 造 4.1通用要求 4.1.1 制造單位 (1)壓力容器制造(含現場組焊,下同)單位應當取得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按照批準的范圍進行制造,依據有關法規、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建立壓力容器質量保證體系并且有效

2、運行,單位法定代表人必須對壓力容器制造質量負責; (2)制造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及其相應標準,按照設計文件制造和組焊壓力容器。 4.1.2 型式試驗 蓄能器等需要型式試驗的壓力容器,應當經過國家質檢總局核準的型式試驗機構進行型式試驗并且取得型式試驗證明文件。7/16/20223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對應99版“容規”條款第9條進口壓力容器的國外制造企業必須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安全質量許可證書。進口壓力容器應按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管理辦法進行安全性能的監督檢驗,并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進口壓力容器或國內生產企業(含外商投資企業)引進國外技術、標準制

3、造,在國內使用的壓力容器,其技術要求和使用條件不符合本規程規定時,參照本規程第7條辦理。第60條壓力容器制造(含現場組焊,下同)單位應建立壓力容器質量保證體系,編制壓力容器質量保證手冊,制定企業標準(包括管理制度、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通用工藝及特殊方法標準等),保證壓力容器產品安全質量。企業法定代表人,必須對壓力容器制造質量負責。壓力容器總質量師(質量保證工程師)應由企業管理者代表或壓力容器技術負責人擔任,并應經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第61條固定式壓力容器制造單位,應取得AR級或BR級的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移動式壓力容器制造單位,應取得CR級的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并按批準的范圍制造。固定式壓力

4、容器批量生產前,應進行型式試驗;移動式壓力容器批量生產前,應進行型式試驗或技術鑒定,報國家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制造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規范、標準,嚴格按照設計文件制造和組焊壓力容器。7/16/20224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主要變化:(1)取消進口壓力容器壓力容器安全質量許可制度(99版“容規”第9條),明確境內外制造單位統一許可證制度;(2)刪去99版“容規”第60條中“編制壓力容器質量保證手冊,制定企業標準(包括管理制度及特殊方法標準等)”內容;(3)取消99版“容規”第60條中“壓力容器總質量師(質量保證工程師)應當經過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的硬性規定;(

5、4)“質量保證體系”統一為“質量管理體系”“;(5)簡化99版“容規”第61條關于制造許可證級別的具體描述,明確蓄能器等需要進行型式試驗的容器類型;(6)刪除有關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全部要求。7/16/20225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釋義:(1)按WTO協議要求,各成員國應當享受同等國民待遇,故對壓力容器的制造許可也應當境內外要求一致。(2)鍋爐壓力容器制造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TSG Z0004-2007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中對質保手冊、企業標準已有詳細規定,沒有必要再重復。(3)根據“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要求,99版“容規”第60條中“壓力容器總質量師(

6、質量保證工程師)應當經過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的硬性規定不適合在本規程中規定,如果有考核方面的需要,將根據條例,在國家質檢總局的部門規章中規定。(4)為和ISO9000-2000取得一致,方便企業管理,將“質量保證體系”改為“質量管理體系”。(5)“管理辦法”中對固定及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制造許可級別已有詳細規定,無需重復具體級別,改為“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即可。(6)目前僅對蓄能器產品有型式試驗要求,因此明確當前需要進行型式試驗的容器類型。(7)由于移動式壓力容器另訂專門法規,因此本規程刪除有關移動式壓力容器的全部要求(下同)。7/16/20226容規宣貫第4章 制造 4.1.3 制

7、造過程監督檢驗壓力容器的制造單位應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其制造過程的監督檢驗。釋義:本條依據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新增加。按本規程及本規程引用標準設計制造的壓力容器,應當依據本規程及本規程引用標準對制造過程進行監督檢驗。對進口的壓力容器,應當依據本規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產品標準對制造過程進行監督檢驗;如果做不到對境外制造單位制造過程的監督檢驗,則應當在壓力容器進入中國境內后,按照1985年6月6日勞動人事部勞人鍋【1985】4號文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依據本規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產品標準,對其進行安全性能監督檢驗;關于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同時參見勞動部文件

8、勞鍋字【1991】1號文關于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工作幾項規定的通知,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司發文質技監鍋字【2000】61號文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工作的幾點意見。對出口的壓力容器,應當依據合同約定的產品標準對制造過程進行監督檢驗。對境內使用、境內設計單位采用境外或者國際標準設計制造的壓力容器,應當依據本規程的基本安全要求及產品標準對制造過程進行監督檢驗。7/16/20227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1.4 產品出廠資料 4.1.4.1 通用要求壓力容器出廠時,制造單位應當向使用單位至少提供以下技術文件和資料(1)竣工圖樣,竣工圖樣上應當有設計單位許可印章(復印

9、章無效),并且加蓋竣工圖章(竣工圖章上標注制造單位名稱、制造許可證編號、審核人的簽字和“竣工圖”字樣);如果制造中發生了材料代用、無損檢測方法改變、加工尺寸變更等,制造單位按照設計單位書面批準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圖樣上作出清晰標注,標注處有修改人的簽字及修改日期;(2)壓力容器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式樣見附件B)、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包括主要受壓元件材質證明書、材料清單、質量計劃或者檢驗計劃、結構尺寸檢查報告、焊接記錄、無損檢測報告、熱處理報告及自動記錄曲線、耐壓試驗報告及泄漏試驗報告等)和產品銘牌的拓印件或者復印件;(3)特種設備制造監督檢驗證書(適用于實施監督檢驗的產品);(4)本規程3.4

10、規定的壓力容器設計文件。7/16/20228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1.4.2 封頭、鍛件的產品出廠資料 封頭、鍛件等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的制造單位,應當向訂購單位提供受壓元件的質量證明文件。 4.1.4.3 現場組焊竣工資料 現場組焊的壓力容器竣工、驗收后,施工單位除提供本規程4.1.4.1和4.1.4.2要求的技術文件和資料外,還應當將組焊和質量檢驗的技術資料提供給使用單位。對應99版“容規”第63條、第64條7/16/20229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對應99版“容規”條款第63條壓力容器出廠時,制造單位應向用戶至少提供以下技術文件和資料:1.竣工圖樣??⒐D樣上應有設計單位資格印章(復印章無效)

11、。若制造中發生了材料代用、無損檢測方法改變、加工尺寸變更等,制造單位應按照設計修改通知單的要求在竣工圖樣上直接標注。標注處應有修改人和審核人的簽字及修改日期。竣工圖樣上應加蓋竣工圖章,竣工圖章上應有制造單位名稱、制造許可證編號和“竣工圖”字樣。2.產品質量證明書(內容見附件三)及產品銘牌的拓印件。3.壓力容器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未實施監檢的產品除外)。4.移動式壓力容器還應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含安全附件使用說明書)、隨車工具及安全附件清單、底盤使用說明書等。5.本規程第33條要求提供的強度計算書。壓力容器受壓元件(封頭、鍛件等)的制造單位,應按照受壓元件產品質量證明書(內容見附件七)的有

12、關內容,分別向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和壓力容器用戶提供受壓元件的質量證明書。第64條現場組焊的壓力容器竣工并經驗收后,施工單位除按規定提供上述技術文件和資料外,還應將組焊和質量檢驗的技術資料提供給用戶?,F場組焊壓力容器的質量驗收,應有當地安全監察機構的代表參加。7/16/202210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主要變化:(1)對99版“容規”63條的竣工圖要求進一步明確,如竣工圖上增加了“審核人”簽字,而修改標注處只需修改標注人的簽字及日期即可,責任明確;(2)將“壓力容器產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統一為“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證書”;(3)保留了出廠資料基本要求,增加了材料清單、質量計劃或者檢驗計劃、焊接記錄3

13、種質量證明文件。刪除99版“容規”附件三、附件七中具體質量證明文件格式要求,只保留銘牌和產品合格證格式(含產品數據表);(4)將“產品銘牌的拓印件”改為“產品銘牌的拓印件或者復印件”;(5)將“壓力容器受壓元件(封頭、鍛件等)的制造單位,分別向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和壓力容器用戶提供受壓元件的質量證明書”修改為“應當向訂購單位提供受壓元件的質量證明文件”;(6)取消99版“容規”第64條關于“現場組焊壓力容器的質量驗收,應有當地安全監察機構的代表參加”的強制規定7/16/202211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釋義:(1)99版“容規”對有關修改責任人簽字的描述也欠清楚,當時宣貫做了解釋,要求竣工圖章上應有

14、審核簽字,以保證竣工圖與實物相符。目前制造單位大多也是按99版“容規”宣貫的要求制作的竣工圖章,此次修訂進一步明確;竣工圖是應該表征壓力容器制造的最終信息,竣工圖可以由原設計圖樣根據實際制造情況修改而成,也可以根據實際制造情況重新繪制;竣工圖樣上應當有設計單位許可印章(復印章無效)并且加蓋竣工圖章,竣工圖章上還應當有制造單位名稱、制造許可證編號、審核人的簽字和“竣工圖”字樣。竣工圖上應當標注所有與設計不一致的地方,包括材料代用、結構尺寸變化、檢測方法比例變化等,并且應當有修改(標注)人員的簽字和修改日期;修改標注處只需修改(標注)人簽字及日期即可,在竣工圖章上增加審核人簽字的要求。(2)統一技

15、術規范名詞術語的需要;(3)為了和國際通行作法接軌并為今后信息化管理創造條件,增加了產品數據報告的要求,明確了產品質量證明文件應包括的內容,增加了材料清單、質量計劃或者檢驗計劃、焊接記錄3種質量證明文件。7/16/202212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4)考慮到容規在法規體系中的地位,取消99版“容規”中過于詳細的附件三和附件七,今后受壓元件質量證明文件的內容與要求由有關標準規定或者由制造單位按其質量保證體系的要求制定。應當指出的是,產品質量證明書格式仍可參照99版“容規”附件三和附件七,由制造單位根據產品特點確定。(5)為有效利用現代復制技術,將“產品銘牌的拓印件”改為“產品銘牌的拓印件或者復印件

16、”。(6)將“壓力容器受壓元件(封頭、鍛件等)的制造單位,分別向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和壓力容器用戶提供受壓元件的質量證明書”修改為“應當向訂購單位提供受壓元件的質量證明文件”,更為確切。(7)現場組焊壓力容器仍然屬于制造過程,所有的要求應該一致。現場組焊壓力容器的質量驗收,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察人員是否參加,不屬于強制規定的內容,故不在法規中規定。7/16/202213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1.5 產品銘牌制造單位必須在壓力容器的明顯部位裝設產品銘牌。銘牌應當采用中文(必要時可以中英文對照)和國際單位(產品銘牌的格式見附件C)。產品銘牌上的項目至少包括以下內容:(1)產品名稱;(2)制造單位

17、名稱;(3)制造單位許可證書編號和許可級別;(4)產品標準;(5)主體材料;(6)介質名稱;(7)設計溫度;(8)設計壓力、最高允許工作壓力(必要時);(9)耐壓試驗壓力;(10)產品編號;(11)設備代碼(特種設備代碼編號方法見附件D);(12)制造日期;(13)壓力容器類別(按照本規程附件A,分為第、類);(14)容積(換熱面積)。 對應99版“容規”第62條7/16/202214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對應99版“容規”條款第62條制造單位必須在壓力容器明顯的部位裝設產品銘牌和注冊銘牌(見附件六)。主要變化:本條明確增加了產品銘牌采用的文字、單位制及至少應包括的內容。釋義:考慮到產品銘牌的重

18、要性,本規程的4.1.5增加了產品銘牌采用的文字、單位制及至少應包括的內容。7/16/202215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1.6 設計修改制造單位對原設計文件的修改,應當取得原設計單位同意修改的書面證明文件,并且對改動部位作詳細記載。 對應99版“容規”條款第66條 制造單位對原設計的修改,應取得原設計單位同意修改的書面證明文件,并對改動部位作詳細記載(符合本規程第27條材料代用要求的除外)。 無變化 釋義:本規程4.1.5與99版“容規”第66條基本一致,未做原則修改。7/16/202216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2焊接 4.2.1 焊接工藝評定(1) 壓力容器產品施焊前,受壓元件焊縫、與受

19、壓元件相焊的焊縫、熔入永久焊縫內的定位焊縫、受壓元件母材表面堆焊與補焊,以及上述焊縫的返修焊縫都應當進行焊接工藝評定或者具有經過評定合格的焊接工藝規程(WPS)支持;(2) 壓力容器的焊接工藝評定應當符合JB 4708鋼制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的要求;(3) 監檢人員應當對焊接工藝的評定過程進行監督;(4) 焊接工藝評定完成后,焊接工藝評定報告(PQR)和焊接工藝規程(WPS)應當由制造(組焊)單位焊接責任工程師審核,技術負責人批準,經過監檢人員簽字確認后存入技術檔案;(5) 焊接工藝評定技術檔案應當保存至該工藝評定失效為止,焊接工藝評定試樣應當至少保存5年。 對應99版“容規”第67條7/16

20、/202217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對應99版“容規”條款第67條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的要求如下:1.壓力容器產品施焊前,對受壓元件之間的對接焊接接頭和要求全焊透的T形焊接接頭,受壓元件與承載的非受壓元件之間全焊透的T形或角接焊接接頭,以及受壓元件的耐腐蝕堆焊層都應進行焊接工藝評定。2.鋼制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應符合JB 4708鋼制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標準的有關規定。有色金屬制壓力容器的焊接工藝評定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要求。3.焊接工藝評定所用焊接設備、儀表、儀器以及參數調節裝置,應定期檢定和校驗。評定試件應由壓力容器制造單位技術熟練的焊接人員(不允許聘用外單位焊工)焊接。4.焊接工藝評定完成后,焊

21、接工藝評定報告和焊接工藝指導書應經制造(組焊)單位焊接責任工程師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并存入技術檔案。焊接工藝指導書或焊接工藝卡應發給有關的部門和焊工,焊接工藝評定技術檔案及焊接工藝評定試樣應保存至該工藝評定失效為止。7/16/202218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主要變化:(1)對99版“容規”第67條1款需做進行焊接工藝評定的焊縫做了進一步完善補充,要求符合JB 4708的要求;(2)刪除了99版“容規”第67條3款;(3)增加了“監檢人員應當對焊接工藝的評定過程進行監督”以及焊接工藝規程(WPS)除經過制造單位內的審批程序外“并且經過監檢人員簽字確認”的要求;(4)評定試樣的保存期限改為至少5年(

22、99版“容規”規定焊接工藝評定試樣應保存至該工藝評定失效為止) ;(5)統一了焊接工藝評定方面的名詞術語及其之間的關系,實現與國際接軌,如焊接工藝規程(WPS)、焊接工藝評定報告(PQR)、焊接作業指導書(WWI或者WI)等。釋義:(1)99版“容規”第67條1款對需進行焊接工藝評定的焊縫(原文為“焊接接頭”)做了規定,但不夠嚴謹完善(如對熔入永久焊縫內的定位焊縫,返修焊縫等缺少明確規定),故本規程做了進一步完善補充。7/16/202219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在本規程修訂時,仍然使用JB/T4708鋼制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目前正在修訂該標準,更名JB/T4708承壓設備焊接工藝評定,其總體原則

23、與ASME Section IX基本一致;在材料的分組規則中只列入了中國承壓設備標準中規定的材料,與其他國家的區別主要在此。同時,標準中也規定了采用其他國家材料的相應規則。(2)由于“管理辦法”等法規對焊接設備與儀表以及施焊評定試件的人員均有明確規定,為避免重復,刪除了99版“容規”第67條3款。(3)焊接工藝評定對保證產品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至關重要,為確保焊接工藝評定的真實性,本規程4.2.1增加了“監檢人員應當對焊接工藝的評定過程進行監督”以及焊接工藝規程(WPS)除經過制造單位內的審批程序外“并且經過監檢人員簽字確認”的要求。(4)考慮到需要與可能,將評定試樣的保存期限改為至少5年。99

24、版“容規”規定焊接工藝評定試樣應保存至該工藝評定失效為止,時間過長,對于焊接工藝數量多的制造單位,要保存的試樣太多而又沒有實際意義,有時甚至需要專門設置倉庫。考慮到許可證鑒定評審的需要,試樣的保存期限設置為5年,即在鑒定評審時可以見證一個許可周期內的焊接工藝評定試樣。7/16/202220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5)本次修訂的一個重要變化是有關焊接工藝評定方面的名詞術語及其之間的關系,并且實現與國際接軌。焊接工藝規程(WPS):為驗證性試驗所擬定的、經評定合格的、用于指導產品施焊的焊接工藝文件。英文:Welding Procedure Specification,簡寫:WPS。內容一般包括焊前準備

25、、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接工藝參數、焊接操作及焊后熱處理等。以前稱為焊接工藝指導書。焊接工藝評定報告(PQR):按規定格式記載驗證性試驗及其檢驗結果,對所擬定的焊接工藝規程(WPS)進行評價的報告(包括記錄)。英文:Procedure Qualification Report (Record),簡寫PQR。內容包括:試件的焊接工藝試驗、焊接接頭試樣的性能試驗和評定、焊接工藝評定文件的制定和審查等。焊接作業指導書(WWI或者WI):與制造焊件有關的加工和操作細則性作業文件。焊工在施焊時使用的作業指導書,可保證施工時質量的再現性。英文:Welding Work Instruction,簡寫WWI或

26、者WI。以前稱為焊接工藝卡、焊接工藝規程等。7/16/202221 “原容規”與JB4708鋼制壓力容器焊接工藝評定關于產品焊前需進行焊評范圍的描述有所不同,經比較分析,認為JB 4708的規定更為科學,在修訂版JB/T4708中,焊接工藝評定定義為:為使焊接接頭基本使用性能符合規定,對所擬定的焊接工藝指導書進行驗證性試驗及結果評價過程。對于不同類形的焊接工藝評定使用性能要求不同: (1)對接焊縫和角焊縫焊接工藝評定是為了獲得焊接接頭力學性能; (2)耐蝕堆焊工藝評定,是為了獲得堆焊接金屬化學成分; (3)換熱管與管板焊接工藝評定,是為了獲得角焊縫厚度; (4)螺柱電弧焊工藝評定是獲得螺柱與底

27、板焊接接頭有足夠結合力; (5)管與板(管)焊接工藝附加評定,是為了獲得全焊透。 “焊接工藝評定” 是基礎性評定,目的是保證焊接接頭力學性能符合規定,適用于所有承壓設備對接焊縫和角焊縫所連接的焊接接頭。 而“焊接工藝附加評定” 則是特定性評定,是在保證焊接接頭力學性能基礎上,通過評定焊接工藝規程在保證某種特定焊接接頭的外觀或焊透或缺陷符合規定。是專用性的,是在獲得評定合格的焊接工藝指導書后,再評定出合格的焊接工藝規程。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7/16/202222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2.2 焊工及其鋼印(1)從事壓力容器焊接作業的人員(以下簡稱焊工),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考核合格,取得

28、相應項目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后,方能在有效期間內擔任合格項目范圍內的焊接工作;(2)焊工應當按照焊接工藝規程(WPS)或者焊接作業指導書施焊并且做好施焊記錄,制造單位的檢驗人員應當對實際的焊接工藝參數進行檢查;(3)應當在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焊縫附近的指定部位打上焊工代號鋼印,或者在焊接記錄(含焊縫布置圖)中記錄焊工代號,焊接記錄列入產品質量證明文件;(4)制造單位應當建立焊工技術檔案。對應99版“容規”第68條、第70條7/16/202223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對應99版“容規”條款 第68條焊接壓力容器的焊工,必須按照鍋爐壓力容器焊工考試規則進行考試,取得焊工合格證后,才能在有效期間內擔任合格

29、項目范圍內的焊接工作。焊工應按焊接工藝指導書或焊接工藝卡施焊。制造單位應建立焊工技術檔案。制造單位檢查員應對實際的焊接工藝參數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第70條壓力容器主要受壓元件焊縫附近50mm處的指定部位,應打上焊工代號鋼印。對無法打鋼印的,應用簡圖記錄焊工代號,并將簡圖列入產品質量證明書中提供給用戶。7/16/202224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主要變化:(1)將“焊工考試規則”改為“有關安全技術規范”;(2)取消“焊縫附近50mm處的指定部位”這一技術細節的硬性規定,改為“焊縫附近的指定部位”;(3)取消99版“容規”第70條“對無法打鋼印的應用簡圖記錄焊工代號”的硬性規定,改為視情選擇。釋義

30、:(1)將焊工考試規則改為相應安全技術規范,以適應今后法規的發展變化。(2)取消“焊縫附近50mm處的指定部位”這一技術細節的硬性規定,改為“焊縫附近的指定部位”。(3)在產品上打焊工鋼印或在焊接記錄中記錄焊工代號是等效的可以追溯的記錄方法,由制造單位視具體情況選擇,因此取消99版“容規”第70條“對無法打鋼印的,應用簡圖記錄焊工代號”的硬性規定。7/16/202225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2.3 壓力容器制造組裝壓力容器制造中不允許強力組裝;不宜采用十字焊縫。 對應99版“容規”條款 第69條 壓力容器的組焊要求如下:1.不宜采用十字焊縫。相鄰的兩筒節間的縱縫和封頭拼接焊縫與相鄰筒節的縱縫

31、應錯開,其焊縫中心線之間的外圓弧長一般應大于筒體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2.在壓力容器上焊接的臨時吊耳和拉筋的墊板等,應采用與壓力容器殼體相同或在力學性能和焊接性能方面相似的材料,并用相適應的焊材及焊接工藝進行焊接。臨時吊耳和拉筋的墊板割除后留下的焊疤必須打磨平滑,并應按圖樣規定進行滲透檢測或磁粉檢測,確保表面無裂紋等缺陷。打磨后的厚度不應小于該部位的設計厚度。3.不允許強力組裝。4.受壓元件之間或受壓元件與非受壓元件組裝時的定位焊,若保留成為焊縫金屬的一部分,則應按受壓元件的焊縫要求施焊。7/16/202226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主要變化:刪除99版“容規”第69條中1、2、4款的具體

32、細節要求;釋義:(1)根據容規只提出安全基本要求不涉及技術細節的原則,刪除99版“容規”第69條中1、2、4款,具體要求按本規程引用標準執行。只保留不允許強力組裝、不宜采用十字焊縫的要求。(2)強力組裝系指用大錘敲打、用千斤頂頂壓等方法進行組對。不宜采用十字焊縫的含義是盡量避免采用十字焊縫,具體錯開位置根據容器規格按標準確定。7/16/202227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2.4 焊接返修焊接返修(包括母材缺陷補焊)的要求如下:(1)應當分析缺陷產生的原因,提出相應的返修方案;(2)返修應當按照本規程4.2.1進行焊接工藝評定或者具有經過評定合格的焊接工藝規程(WPS)支持,施焊時應當有詳盡的返

33、修記錄;(3)焊縫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數不宜超過2次,如超過2次,返修前應當經過制造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并且將返修的次數、部位、返修情況記入壓力容器質量證明文件;(4)要求焊后消除應力熱處理的壓力容器,一般應當在熱處理前焊接返修,如在熱處理后進行焊接返修,應當根據補焊深度確定是否需要進行消除應力處理;(5)有特殊耐腐蝕要求的壓力容器或者受壓元件,返修部位仍需保證不低于原有的耐腐蝕性能;(6)返修部位應當按照原要求經過檢測合格。 7/16/202228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對應99版“容規”條款第71條 焊接返修的要求如下:1.應分析缺陷產生的原因,提出相應的返修方案。2.返修應編制詳細的返修工藝,經焊

34、接責任工程師批準后才能實施。返修工藝至少應包括缺陷產生的原因;避免再次產生缺陷的技術措施;焊接工藝參數的確定;返修焊工指定;焊材牌號及規格;返工藝編制人、批準人的簽字。3.同一部位(指焊補的填充金屬重疊的部位)的返修次數不宜超過2次。超過2次以上的返修,應經制造單位技術總負責人批準,并應將返修的次數、部位、返修后的無損檢測結果和技術總負責人批準字樣記入壓力容器質量證明書的產品制造變更報告中。4.返修的現場記錄應詳盡,其內容至少包括坡口型式、尺寸、返修長度、焊接工藝參數(焊接電流、電弧電壓、焊接速度、預熱溫度、層間溫度、后熱溫度和保溫時間、焊材牌號及規格、焊接位置等)和施焊者及其鋼印等。5.要求

35、焊后熱處理的壓力容器,應在熱處理前焊接返修;如在熱處理后進行焊接返修,返修后應再做熱處理。6.有抗晶間腐蝕要求的奧氏體不銹鋼制壓力容器,返修部位仍需保證原有的抗晶間腐蝕性能。7.壓力試驗后需返修的,返修部位必須按原要求經無損檢測合格。由于焊接接頭或接管泄漏而進行返修的,或返修深度大于12壁厚的壓力容器,還應重新進行壓力試驗。 7/16/202229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主要變化:(1)99版“容規”第71條2款返修工藝評定的要求進行了較大修改;(2)對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數的規定,在保留99版“容規”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對文字進行了簡化;(3)取消99版“容規”第71條4款;(4)將此處的“焊后熱處理”

36、 改為“焊后消除應力熱處理”;(5)將“抗晶間腐蝕要求”擴展為“特殊耐腐蝕要求”,材料范圍也不僅限于奧氏體不銹鋼;(6)取消“熱處理后進行焊接返修,返修后應再做熱處理”這一強制要求,改為“如在熱處理后進行焊接返修,應當根據補焊深度確定是否需要進行消除應力處理”。7/16/202230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釋義:(1)根據境內、外的經驗,焊接返修的工藝評定是返修質量的重要保證之一,因此對99版“容規”第71條2款進行了較大修改,強調按本規程4.2.1進行返修焊接工藝評定或或者具有經過評定合格的焊接工藝規程(WPS)支持,施焊時應當有詳盡的返修記錄。(2)對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數的規定,在保留99版“容規

37、”主要要求的前提下,對文字進行了簡化;(3)原返修記錄的要求過細,并且這些要求均包括在返修焊接工藝評定之中,因此取消99版“容規”第71條4款;(4)為避免誤解,將“焊后熱處理”一律改為“焊后消除應力熱處理”;(5)將抗晶間腐蝕要求擴展為特殊耐腐蝕要求,范圍更廣,包括抗晶間腐蝕要求的奧氏體不銹鋼以及鎳及鎳合金制壓力容器。(6)為適應某些受壓元件(如管箱)的制造,取消“熱處理后進行焊接返修,返修后應再做熱處理”這一強制要求,改為“如在熱處理后進行焊接返修,應當根據補焊深度確定是否需要進行消除應力處理”。如果補焊深度較小,可能不需要再做消除應力處理,是否需要,應當根據補焊深度、焊接工藝規程來確定。

38、7/16/202231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3試件(板)與試樣要求 本規程與99版“容規”對應章節的內容調整:(1)本規程將99版“容規”第五節“產品試板與試樣要求”的內容的結構順序進行了如下調整:本規程4.3.1規定了需按臺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條件;本規程4.3.2規定了產品焊接試件的制備要求;將99版“容規”第77條5、6款的內容經過修改后成為本規程的4.3.3,即制備母材熱處理試件的條件;將99版“容規”第78條的內容經過修改后成為本規程的4.3.4,即試樣的力學性能檢驗,它包括了產品焊接試件、母材熱處理試件與螺栓熱處理后的全部力學性能檢驗;將99版“容規”第80條經修改補充后成為本規程

39、的4.3.5,即耐腐蝕性能試件和試樣的制備要求;將99版“容規”第79條的內容全部刪除。(2)將“試板”改為“試件”。 釋義:本次修訂將試板改為試件,是為了與相關標準(如JB 4708系列標準)的名詞術語相統一,也是國際接軌。一般來說,試件的范圍更廣,可以是板、管、棒等,并且可以包含母材和焊接接頭(或者堆焊層)。試板不包括焊接接頭,兩塊試板相焊組成試件,將試件分割后加工成試樣(供試驗用)7/16/202232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3.1 需要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條件(1)碳鋼、低合金鋼制低溫壓力容器;(2)材料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鋼制壓力容器;(3)需經過熱處理改

40、善或者恢復材料力學性能的鋼制壓力容器;(4)設計圖樣注明盛裝毒性為極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質的壓力容器;(5)設計圖樣和本規程引用標準要求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壓力容器。 對應99版“容規”第77條、第79條7/16/202233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第77條壓力容器產品焊接試板與試樣的要求如下:1.為檢驗產品焊接接頭和其他受壓元件的力學性能和彎曲性能,應制作縱焊縫產品焊接試板,制取試樣,進行拉力、冷彎和必要的沖擊試驗。采用新材料、新焊接工藝制造鍛焊壓力容器產品時,應制作模擬環焊縫的焊接試板。2.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每臺壓力容器應制作產品焊接試板:(1)移動式壓力容器(批量生產的除外);(2)設計壓力大于

41、等于10MPa的壓力容器;(3)現場組焊的球形儲罐;(4)使用有色金屬制造的中、高壓壓力容器或使用b大于等于540MPa的高強鋼制造的壓力容器;(5)異種鋼(不同組別)焊接的壓力容器;(6)設計圖樣上或用戶要求按臺制作產品焊接試板的壓力容器;(7)GB150中規定應每臺制作產品焊接試板的壓力容器。7/16/202234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3.除本條第2款之外的壓力容器,若制造單位能提供連續30臺(同一臺產品使用不同牌號材料的,或使用不同焊接工藝評定的,或使用不同的熱處理規范的,可按兩臺產品對待)同牌號材料、同焊接工藝(焊接重要因素和補加重要因素不超過評定合格范圍,下同)、同熱處理規范的產品焊接試

42、板測試數據(焊接試板試件和檢驗報告應存檔備查),證明焊接質量穩定,由制造單位技術負責人批準,可以批代臺制作產品焊接試板,具體規定如下:(1)以同鋼號、同焊接工藝、同熱處理規范的產品組批,連續生產(生產間斷不超過半年)每批不超過10臺,由制造單位從中抽一臺產品制作產品焊接試板;(2)對設計壓力不大于1.6MPa,材料為Q235系列、20R、16MnR的壓力容器,以同鋼號的產品組批,連續生產每半年應抽一臺產品制作產品焊接試板;(3)搪玻璃設備可免做低碳鋼的產品焊接試板(用戶有特殊要求時除外)。若中斷生產超過半年時,應抽一臺產品制作產品焊接試板;(4)按同一設計圖樣批量生產的移動式壓力容器,連續生產

43、(生產間斷不超過半年)每批不超過10臺,由制造單位從中抽一臺產品制作產品焊接試板。采用以批代臺制作產品焊接試板,如有一塊試板不合格,應加倍制作試板,進行復驗并做金相檢驗,如仍不合格,此鋼號應恢復逐臺制作產品焊接試板,直至連續制造30臺同鋼號、同焊接工藝、同熱處理規范的產品焊接試板測試數據合格為止。7/16/202235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第79條有色金屬制壓力容器的產品焊接試板的試樣尺寸、試樣截取和數量,可參照鋼制壓力容器的要求或按圖樣規定執行,試驗項目、合格標準要求如下:1.拉伸試驗拉伸試樣的抗拉強度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1)不低于母材材料標準規定值下限;(2)對于不同強度等級母材組成的焊接

44、接頭,不低于兩個抗拉強度中較低的規定值下限。2.彎曲試驗彎曲試驗的彎軸直徑、支座間距離、彎曲角度應符合表4-1的規定。3.沖擊試驗當設計圖樣有要求或材料標準規定要做沖擊試驗時,其合格標準應符合相應標準規定,且三個試樣的平均值不低于母材規定值的下限。7/16/202236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主要變化:(1)大大減少了需制備焊接試件的產品的數量,只保留了幾種必須要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情況;(2)取消了焊接紀律檢查試件的要求,相應也取消了以批代臺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規定;(3)取消了99版“容規”第79條規定了有色金屬制壓力容器產品焊接試板的要求,有色金屬制壓力容器產品焊接試板的制備,按本規程引用標準的規

45、定執行。7/16/202237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釋義:(1)產品焊接試件(試板)是多方面共同關注的焦點。它既是中外法規標準的主要差異之一,也涉及到產品成本、材料消耗、管理水平與產品質量。實質上,焊接工藝評定與產品焊接試件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保證產品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合格,而前者由于有事先的指導性(即工藝評定合格后方能施焊產品)和節約作用(即可在一定范圍內覆蓋),因此美、日、歐等境外標準均主要依靠焊接工藝評定,較少涉及產品焊接試件。而我國的法規標準要求兩項都做,這勢必導致材料、能源與工時的消耗過大。境內幾十年的生產實踐證明,產品焊接試件在壓力容器行業清理整頓時期,對提高企業質量意識,改善產品

46、安全狀況是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的。隨著焊接工藝評定的推廣普及,基于下述多方面原因試件的作用大大減小:第一則產品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主要依靠焊接工藝評定,對產品焊接試件的依賴性急劇減少;第二則由于工作周期,多數產品焊接試件力學性能試樣檢驗結果是在產品已經竣工或接近竣工時才能得出,使試件對產品的檢驗作用大打折扣;第三,境內產品焊接試件的檢驗結果很少發現不合格現象,說明產品焊接試件已不是控制產品質量的關鍵。7/16/202238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為了節約用材,減少能源與工時的無謂消耗,為了盡量與境外通行的做法取得一致,促進外貿的發展,在考慮國情的基礎上,對第77條做如下重大修改:大大減少了需制備焊接試

47、件的產品的數量,只保留了下述幾種必須要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情況:對產品焊接接頭力學性能有嚴格要求的產品,如碳鋼及低合金鋼制低溫壓力容器、材料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鋼制壓力容器(雙相不銹鋼、超級奧氏體不銹鋼容器不需要制備產品焊接試件,因該兩類材質容器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是較為穩定的,一般也不通過熱處理來改善和恢復材料的力學性能)、需經過熱處理改善材料力學性能以滿足設計要求的鋼制壓力容器等;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嚴重的壓力容器,如盛裝劇毒物質的壓力容器;本規程引用標準與設計者要求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壓力容器。7/16/202239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2)因基本取消了焊接紀律檢查試件

48、的要求,故相應取消了以批代臺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規定,并且以批代臺難以體現試件對產品焊接接頭力學性能是否合格的代表性,出現不合格時對其代表的批量產品也難以處理。 (3)99版“容規”第79條規定了有色金屬制壓力容器產品焊接試板的詳盡要求,這在我國尚無有色金屬制壓力容器產品標準的年代是必要的,對規范有色金屬制產品的技術要求保證產品質量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目前,我國鋁、鈦、銅、鎳等壓力容器標準已陸續出臺,因此本規程將99版“容規”第79條的內容全部刪除。有色金屬制壓力容器產品焊接試板的制備,按本規程引用標準的規定執行。(相當于本規程4.3.1(5)的要求)7/16/202240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調

49、查:在調研工作中,共調查了643個產品焊接試件,初次不合格的有11個,其中彎曲8個,拉力3個,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試驗條件和試樣加工、試驗過程的控制而導致的。上述不合格產品焊接試件經過復驗都己合格,沒有出現由于產品焊接試件不合格而導致壓力容器產品不能出廠的情況。從調研的情況看,壓力容器制造企業普遍反映99版“容規”對制作產品焊接試件的數量要求過多,應當適當減少。在法規中取消焊接工藝紀律檢查性質的焊接試件,可以節省大量材料(特別是貴重的有色金屬),節約大量的試驗費用,降低產品成本,提高產品國際競爭力。同時,在本規程的4.2.1中,加強了對焊接工藝評定的要求,監檢人員必須對焊接工藝評定的過程進行

50、監督檢驗并且確認。GB150-1998的規定設計溫度等于或低于-20的容器為低溫壓力容器,對該類容器應在材料、設計、制造和檢驗等各方面提出較高的要求。與我國規定不同,ASME VIII-1未對低溫容器的溫度限統一規定,需要根據材料種類、元件厚度、是否熱處理以及容器的最低設計金屬溫度,根據材料的沖擊試驗豁免曲線判別,如不能豁免沖擊試驗,則應對設計、制造和檢驗提出了比常溫容器為高的要求。7/16/202241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4.3.2產品焊接試件的制備要求(1)產品焊接試件應當在筒節縱向焊縫的延長部位與筒節同時施焊(球形壓力容器和鍛焊壓力容器除外);(2)試件的原材料必須合格,并且與壓力容器用材

51、具有相同標準、相同牌號、相同厚度和相同熱處理狀態;(3)試件應當由施焊該壓力容器的焊工采用與施焊壓力容器相同的條件與焊接工藝施焊,有熱處理要求的壓力容器,試件一般應當隨壓力容器一起熱處理,否則應當采取措施保證試件按照與壓力容器相同的工藝進行熱處理;(4)每臺壓力容器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數量,由制造單位根據壓力容器的材料、厚度、結構與焊接工藝,按照設計圖樣和本規程引用標準要求確定。對應99版“容規”第77條7/16/202242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對應99版“容規”條款第77條壓力容器產品焊接試板與試樣的要求如下:4.產品焊接試板的制作除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原則:(1)產品焊接試板的材

52、料、焊接和熱處理工藝,應在其所代表的受壓元件焊接接頭的焊接工藝評定合格范圍內;(2)當一臺壓力容器上不同的殼體縱向焊接接頭(含封頭、管箱、筒體上焊接接頭)的焊接工藝評定覆蓋范圍不同時,應對應不同的縱向焊接接頭,按相應的焊接工藝分別焊制試板;(3)有不同焊后熱處理要求的壓力容器,應分別制作產品焊接試板;(4)熱套壓力容器的內筒、外筒材料不同時,應各制作一塊產品焊接試板,若材料相同又屬同一厚度范圍,只需制作一塊;(5)現場組焊球形儲罐應制作立、橫、平加仰三塊產品焊接試板,且應在現場焊接產品的同時,由施焊該球形儲罐的焊工采用相同的條件和焊接工藝進行焊接;(6)圓筒形壓力容器的縱向焊接接頭的產品焊接試

53、板,應作為筒節縱向焊接接頭的延長部分(電渣焊除外),采用與施焊壓力容器相同的條件和焊接工藝連續焊接;(7)鋼制多層包扎壓力容器、熱套壓力容器的產品焊接試板,按GB150的規定焊制;(8)產品焊接試板應由焊接產品的焊工焊接,并于焊接后打上焊工和檢驗員代號鋼印;(9)產品焊接試板經外觀檢查和射線(或超聲)檢測,如不合格允許返修。返修時,應符合第70條焊接接頭返修的要求。如不返修,可避開缺陷部位截取試樣。7/16/202243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主要變化:(1)將產品焊接試件的制備條件與制備要求分開編寫;(2)保留試件制備的通用要求,取消了99版“容規”第77條4款關于某些特種產品對試件數量的硬性規定

54、以及關于試件檢查、試樣截取等過細的技術要求,改為“每臺壓力容器需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數量,由制造單位根據壓力容器的材料、厚度、結構與焊接工藝按照本規程引用標準和圖樣要求確定。”釋義:將產品焊接試件的制備條件與制備要求分開編寫,以使法規的表達更加清晰。只保留試件制備的通用要求,取消了99版“容規”第77條4款關于某些特種產品對試件數量的硬性規定以及關于試件檢查、試樣截取等過細的技術要求,改為“每臺壓力容器需制備產品焊接試件的數量,由制造單位根據壓力容器的材料、厚度、結構與焊接工藝按照本規程引用標準和圖樣要求確定?!碑a品焊接試件應當在筒節縱向焊縫的延長部位與筒節同時施焊;球形壓力容器因點焊組裝成形后

55、焊接,可以單獨制作立、橫、平加仰三塊產品焊接試件;鍛焊壓力容器應當制作鑒證環;封頭拼縫的焊接試件應當在封頭拼縫的延長部分同時施焊;異種鋼焊接的環縫單獨制作焊接試件。焊接試件的制備要求和方法,按本規程引用標準中的具體規定執行。多焊工施焊的壓力容器,焊試件的焊工由制造單位的檢驗部門指定。7/16/202244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3.3 需要制備母材熱處理試件的條件(1)當要求材料的使用熱處理狀態與供貨熱處理狀態一致時,在制造過程中若破壞了供貨的熱處理狀態,需要重新進行熱處理的;(2)在制造過程中,需要經過熱處理改善材料力學性能的。制備上述母材熱處理試件時,若同時要求制備產品焊接試件,允許將兩種

56、試件合并制備。 對應99版“容規”條款第77條壓力容器產品焊接試板與試樣的要求如下:5.鑄(鍛)造受壓元件、管件、螺柱(栓)的產品試樣要求,應在設計圖樣上予以規定。6.凡需經熱處理以達到或恢復材料力學性能和彎曲性能或耐腐蝕性能要求的壓力容器,每臺均應做母材熱處理試板,并符合GB150規定。 本條為99版“容規”第77條5款、6款的內容經過適當修改的內容。 釋義:將99版“容規”第77條5款、6款的內容,經過適當修改后,作為本規程4.3.3母材熱處理試件的制備條件。本條的試件包括鑄(鍛)造受壓元件、管件、螺柱(栓)的試件。7/16/202245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3.4 焊接試件與母材熱處理

57、試件的力學性能檢驗要求壓力容器產品焊接試件與母材熱處理試件的試樣,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力學性能檢驗:(1)試樣的種類、數量、截取與制備按照設計圖樣和本規程引用標準的規定;(2)力學性能檢驗的試驗方法、試驗溫度、合格指標及其復驗要求按照設計圖樣和本規程引用標準的規定;(3)當試件被判為不合格時,按照本規程引用標準的規定處理。 對應99版“容規”第78條7/16/202246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對應99版“容規”條款第78條鋼制壓力容器產品焊接試板尺寸、試樣截取和數量、試驗項目、合格標準和復驗要求,按GB150附錄E產品焊接試板焊接接頭的力學性能檢驗的規定執行。對接焊接的管子接頭試樣截取、試驗項目和合格

58、標準,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下列壓力容器,應按GB150的要求進行夏比(形缺口)低溫沖擊試驗:1.當設計溫度低于0時,采用厚度大于25mm的20R鋼板,厚度大于38mm的16MnR、15MnVR、15MnVNR鋼板和任意厚度18MnMoNbR、13MnNiMoNbR鋼板制造的壓力容器。2.當設計溫度低于零下10時,采用厚度大于12mm的20R鋼板、厚度大于20mm的16MnR、15MnVR、15MnVNR鋼板制造的壓力容器。3.采用任意厚度的低合金鋼板制造的移動式壓力容器。 釋義:本著只提安全基本要求,細節按引用標準的原則。對99“容規”第78條進行了簡化和修改,只保留了力

59、學性能檢驗的基本要求,刪除了技術細節的硬性規定。7/16/202247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 4.3.5耐腐蝕性能試件和試樣的制備要求(1)要求做耐腐蝕性能檢驗的壓力容器或者受壓元件,應當制作耐腐蝕性能試件,其試樣的截取與試樣的數量、型式、尺寸、加工和檢驗方法以及檢驗結果的評定,應當符合設計圖樣和相應試驗標準的規定;(2)要求做晶間腐蝕敏感性檢驗的不銹鋼與鎳合金制壓力容器,其試件及試樣應當符合GB/T 21433不銹鋼壓力容器晶間腐蝕敏感性檢驗或者JB/T 4756的規定,并且同時滿足設計圖樣的規定。 對應99版“容規”條款 第80條要求做晶間腐蝕傾向試驗的奧氏體不銹鋼壓力容器,可從產品焊接試板上

60、切取檢查試樣,試樣數量應不少于兩個。試樣的型式、尺寸、加工和試驗方法,應按GB4334不銹耐酸鋼晶間腐蝕傾向試驗方法進行。試驗結果評定,按產品技術條件或設計圖樣的要求。7/16/202248容規宣貫第4章制造主要變化:(1)將99版“容規”只要求晶間腐蝕試驗的范圍擴大為耐腐蝕性能檢驗;(2)將晶間腐蝕傾向試驗改為晶間腐蝕敏感性檢驗;(3)將需檢驗的產品從奧氏體不銹鋼制壓力容器改為不銹鋼與鎳合金制壓力容器。釋義:將99版“容規”只要求晶間腐蝕試驗的范圍擴大為耐腐蝕性能檢驗。后一段重點強調晶間腐蝕,將晶間腐蝕傾向試驗改為晶間腐蝕敏感性檢驗,將需檢驗的產品從奧氏體不銹鋼制壓力容器改為不銹鋼與鎳合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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