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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雨生紅球藻公司勞動關系管理方案xxx有限責任公司目錄第一章 勞動爭議的協商與調解分析4一、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對勞動爭議的調解4第二章9一、 優勢分析(S)9二、 劣勢分析(W)10三、 機會分析(O)11四、 威脅分析(T)11第三章 項目背景分析19第四章 項目基本情況22一、 項目概況22二、 結論分析22第五章 集體合同管理分析25一、 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序25二、 集體合同概述27第六章33一、 股東權利及義務33二、 董事35三、 高級管理人員39四、 監事42第七章43一、 項目風險分析43二、 項目風險對策45第八章47一、 人力資源配置47二、 員工技能培訓47第一章 勞動

2、爭議的協商與調解分析一、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對勞動爭議的調解(一)調解的特點1、群眾性。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是企業內依法成立的處理勞動爭議的群眾性組織,這體現在其人員組成和工作原則上。調解活動強調群眾的直接參與。2、自治性。調解是企業內的勞動者對本單位運行的勞動關系進行自我管理、自我調節、自我化解矛盾的有效形式。3、非強制性。調解程序完全體現自愿的特點。申請調解自愿,即不能強制;調解協議的履行依賴于當事人的自愿以及輿論的約束。(二)調解委員會的調解1、在勞動爭議處理中的地位不同。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是獨立的程序,后者的調解不具有程序性。2、主持調解的主體不同。3、調解案件的范圍不同。4、調解

3、的效力不同。(三)調解委員會的構成和職責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的調解組織為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這里主要敘述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構成和職責。1、調解委員會的設立。大中型企業應當依法設立調解委員會,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工作人員。有分公司、分店、分廠的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在分支機構設立調解委員會。總部調解委員會指導分支機構調解委員會開展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調解委員會可以根據需要在車間、工段、班組設立調解小組。小微型企業可以設立調解委員會,也可以由勞動者和企業共同推舉人員,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委員會由勞動者代

4、表和企業代表組成,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雙方人數應當對等。勞動者代表由工會委員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勞動者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委員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調解委員會應當建立健全調解登記、調解記錄、督促履行、檔案管理.業務培訓、統計報告、工作考評等制度。企業應當支持調解委員會開展調解工作,提供辦公場所,保障工作經費。企業未按照規定成立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或者群體性事件頻發,影響勞動關系和諧,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予以通報;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理。2、調解委員會的職責。(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2)對本企業

5、發生的勞動爭議進行調解。(3)監督和解協議、調解協議的履行。(4)聘任、解聘和管理調解員。(5)參與協調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執行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等方面出現的問題,(6)參與研究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7)協助企業建立勞動爭議預防預警機制。3、調解員及其職責。調解員應當公道正派、聯系群眾、熱心調解工作,具有一定的勞動保障法律政策知識和溝通協調能力。調解員由調解委員會聘任的本企業工作人員擔任,調解委員會成員均為調解員。調解員的聘期至少為1年,可以續聘。調解員不能履行調解職責時,調解委員會應當及時調整。調解員依法履行調解職責,需要占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的,企業應當予以支持,并按照正常出勤對

6、待。調解員依法履行以下職責。(1)關注本企業勞動關系狀況,及時向調解委員會報告。(2)接受調解委員會指派,調解勞動爭議案件。(3)監督和解協議、調解協議的履行。(4)完成調解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存在嚴重失職或者違法違紀行為,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調解委員會應當予以解聘。(四)調解勞動爭議的原則調解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與勞動爭議仲裁程序比較,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強調自愿原則。1、申請自愿。此項原則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1)申請調解自愿。只有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都同意調解,調解委員會才能受理,有一方不同意則不得受理

7、。(2)調解過程自愿。調解人員在調解過程中不能采取任何強制或命令的手段,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意見,而應在通過協商、說服教育、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達成一致。調解協議的所有內容必須是當事人真實、一致的意思表示,不得勉強。(3)履行協議自愿。調解協議達成后,當事人自愿履行,一方或雙方不履行或反悔的,則為調解不成。調解委員會不得強迫當事人履行。2、尊重當事人申請仲裁和訴訟的權利。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對勞動爭議的調解并不是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的必要條件或必經程序,在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的任何階段,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都有依法提請仲裁和訴訟的權利。此項原則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1)勞動爭議發生后,解決勞動爭

8、議的方式由當事人自由選擇協商、調解或仲裁,調解委員會不得阻止。(2)調解過程中,當事人都可提出申請仲裁的請求,調解委員會不得干涉。(3)勞動爭議經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當事人反悔不愿履行該協議的,仍享有提請仲裁的權利。對此,調解委員會不得阻攔和干預。第二章一、 優勢分析(S)(一)公司具有技術研發優勢,創新能力突出公司在研發方面投入較高,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的自主知識產權。公司產品在行業中的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與質量優勢。此外,公司目前主要生產線為使用自有技術開發而成。(二)公司擁有技術研發、產品應用與市場開拓并進的核心團隊公司的核心團隊由多名具備行業多年研發、經營管理

9、與市場經驗的資深人士組成,與公司利益捆綁一致。公司穩定的核心團隊促使公司形成了高效務實、團結協作的企業文化和穩定的干部隊伍,為公司保持持續技術創新和不斷擴張提供了必要的人力資源保障。(三)公司具有優質的行業頭部客戶群體公司憑借出色的技術創新、產品質量和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獲得了較高的客戶認可度。公司通過與優質客戶保持穩定的合作關系,對于行業的核心需求、產品變化趨勢、最新技術要求的理解更為深刻,有利于研發生產更符合市場需求產品,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四)公司在行業中占據較為有利的競爭地位公司經過多年深耕,已在技術、品牌、運營效率等多方面形成競爭優勢;同時隨著行業的深度整合,行業集中度提

10、升,下游客戶為保障其自身原材料供應的安全與穩定,在現有競爭格局下對于公司產品的需求亦不斷提升。公司較為有利的競爭地位是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有力支撐。二、 劣勢分析(W)(一)資本實力相對不足近年來,隨著公司訂單迅速增加,生產規模不斷擴大,各類產品市場逐步打開,公司對流動資金需求增大;隨著產品技術水平的提升,公司對先進生產設備及研發項目的投資需求也持續增加。公司規模和業務的不斷擴大對公司的資本實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急需改變以往主要靠自有資金的發展模式,轉向利用多種融資方式相結合模式,以求增強資本實力,更進一步地擴大產能、自主創新、持續發展。(二)規模效益不明顯歷經多年發展,行業整合不斷加速。公司

11、已在同行業企業中占據了較為優勢的市場地位。但與行業的龍頭廠商相比,公司的規模效益仍存在提升空間。因此,公司擬通過加大優勢項目投資,擴大產能規模,促進公司向規模經濟化方向進一步發展。三、 機會分析(O)(一)不斷提升技術研發實力是鞏固行業地位的必要措施公司長期積累已取得了較豐富的研發成果。隨著研究領域的不斷擴大,公司產品不斷往精密化、智能化方向發展,投資項目的建設,將支持公司在相關領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進一步提升公司研發實力,加快產品開發速度,持續優化產品結構,滿足行業發展和市場競爭的需求,鞏固并增強公司在行業內的優勢競爭地位,為建設國際一流的研發平臺提供充實保障。(二)公司行業地位突

12、出,項目具備實施基礎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專注于行業領域,已形成了包括自主研發、品牌、質量、管理等在內的一系列核心競爭優勢,行業地位突出,為項目的實施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在生產方面,公司擁有良好生產管理基礎,并且擁有國際先進的生產、檢測設備;在技術研發方面,公司系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擁有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并與科研院所、高校保持著長期的合作關系,已形成了完善的研發體系和創新機制,具備進一步升級改造的條件;在營銷網絡建設方面,公司通過多年發展已建立了良好的營銷服務體系,營銷網絡拓展具備可復制性。四、 威脅分析(T)(一)市場風險1、市場競爭風險目前我國相關行業內企業數量較多且絕大多數為中小型企業,市場化程

13、度較高、產業集中度低、市場競爭較為激烈。相關行業的重要技術支撐正在不斷轉變發展思路,向高質量發展邁進,同時隨著國家對相關行業整治力度加強,環保要求進一步提升,行業內主要企業都在依靠科技進步、管理創新、節能減排來推進轉型升級,并呈現資源向優勢企業不斷集中的趨勢,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相關企業之間的競爭。若公司未來不能進一步提升品牌影響力和競爭優勢,公司的業務和經營業績將會受到不利影響。2、原材料及能源價格波動風險若未來原材料及能源采購價格發生較大波動,公司在銷售產品定價、成本控制等方面未能有效應對,可能對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3、宏觀經濟波動風險近年來受歐美國家一系列貿易限制措施等因素影響,對我國經

14、濟發展特別是外貿出口造成沖擊,外貿出口的下降直接影響了公司下游客戶出口業務,而隨著國內經濟增速放緩,相關行業及下游相關行業的需求也受到一定影響。公司相關業務同時會受到國內外市場供需和經濟周期性波動的影響,因此公司經營將會面臨宏觀經濟波動引致的風險。4、人民幣匯率波動及國際貿易摩擦的風險隨著匯率制度改革不斷深入,人民幣匯率波動漸趨市場化,同時國內外政治、經濟環境也影響著人民幣匯率的走勢,對我國出口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造成不利影響,進而產生將不利影響傳導至相關行業的風險,下游客戶由于心理預期不明確,導致其相關業務下單更趨謹慎。如果未來國際間貿易摩擦加劇,將會產生對相關行業發展不利影響的風險。(二)環保

15、風險隨著人們環境保護意識的逐漸增強以及相關環保法律法規的實施,國家對相關產業提出了更高的環保要求,公司的排污治理成本將進一步提高。公司歷來十分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持續加大環保方面投入,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但如果公司不能始終嚴格執行在環保方面的標準,或操作人員不按規章操作,可能增加公司在環保治理方面的費用支出,將面臨一定的環境保護風險。此外,若國家進一步提高環保標準,公司上游生產企業也面臨較大的增加環保投入的壓力,公司存在采購價格上升的風險,從而影響公司的盈利能力。(三)技術風險1、技術開發風險近年來,公司緊密把握產品市場發展趨勢,密切跟蹤客戶個性化需

16、求的變化,開發一系列差別化加工工藝。不同客戶對產品要求不盡相同,新產品的更新速度較快,這要求公司緊跟客戶的需求變化,對工藝不斷進行技術研發、更新、升級。雖然公司對市場需求趨勢變動的前瞻能力較強,具有較強的新工藝開發能力,但由于新工藝的開發需要投入較多的人力和財力,周期較長,開發過程不確定因素較多,公司存在技術開發風險。2、技術流失風險公司一貫重視科技創新,經過多年的研究和開發,公司在高質量產品等方面具備了較為深厚的技術沉淀,形成了技術流程先進的工藝,有力支撐了公司的快速健康發展。公司建立了嚴格的保密工作制度,與公司核心技術人員均簽署了保密協議,嚴格規定了技術人員的保密職責。盡管公司采取了上述措

17、施防止核心技術對外泄露,但若公司核心技術人員離職或私自泄露公司技術機密,仍可能會給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四)財務風險1、主要客戶發生不利變動及流失風險行業及產品特點導致客戶較為分散、集中度較低、變動較大。公司不斷加大營銷力度,努力拓展市場,擴大收入來源,但行業競爭的加劇以及服裝行業客戶需求的變化,將影響本公司客戶的經營狀況及客戶對公司印染服務的需求,若公司不能保持對市場的前瞻性判斷,持續開拓新客戶并對現有客戶情況的不利變化作出及時反應,或者市場環境變化導致公司目前的優勢業務領域出現較大波動,或者公司主要客戶自身經營情況出現較大波動而減少對公司印染服務的采購,或者其他競爭對手的出現導致

18、主要客戶的不利變動及流失,將會對公司業績造成不利影響。2、短期償債能力不足的風險為應對市場需求的增加,公司持續擴大產能規模,固定資產投資和生產經營活動對資金的需求量較大,公司主要通過銀行貸款方式解決資金需求問題。公司資產負債率較高,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偏低,存在短期償債能力不足的風險。3、存貨跌價風險若未來市場環境發生變化或競爭加劇使得存貨可變現凈值低于賬面價值,將導致公司存貨跌價風險增加,對公司的盈利能力產生不利影響。4、現金收款的風險部分客戶交易金額較小、頻次較高,由于客戶付款習慣以及出于交易便利性,公司存在銷售現金收款的情形。為保證公司資金安全,公司已制定了財務管理制度、銷售管理制度等管理

19、制度,對現金收取范圍、現金庫存限額、出納人員工作職責、現金流轉過程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規范,嚴格控制銷售現金收款,但現金交易安全性相對較差,對內控要求更高,存在因相關制度或措施執行不到位導致現金管理不善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風險。5、凈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在項目產生效益之前,公司的凈利潤可能難以實現同比例增長。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因凈資產快速增加而導致凈資產收益率下降的風險。(五)項目建設風險1、投資項目建設風險公司投資項目實施過程涉及建筑工程、設備購置、設備安裝等多個環節,組織和管理工作量大,受到工程進度、工程管理等因素的影響。雖然公司在項目組織實施、施工進度管理、施工質量控制和設備采購管理等方面均采取

20、了控制措施并規范了運作流程,但在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仍可能存在項目管理能力不足、實施進度拖延等問題,從而影響項目的順利實施。2、固定資產折舊增加的風險公司投資項目完成后,固定資產規模將顯著增加,每年將新增一定金額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研發費用。如果投資項目在投產后沒有及時產生預期效益,可能會對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響。3、新增產能無法及時消化的風險本公司已對投資項目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認為項目具有良好市場前景和效益預期,新增產能可以得到有效消化。但公司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當前市場環境、現有技術基礎、對未來市場趨勢的預測等因素作出的,而投資項目需要一定的建設期和達產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和項目建成

21、后,如果市場環境、相關政策等方面出現重大不利變化或者市場拓展不理想,投資項目可能無法實現預期收益。(六)管理風險1、規模擴張帶來的管理風險公司的資產規模將大幅增加,業務規模將迅速擴大,這對公司經營管理層的管理與協調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建立與規模相適應的高效經營管理體系和經營管理團隊,則將給公司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帶來一定的風險。2、內部控制的風險公司已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了相對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能夠對公司各項業務活動的良性運行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提供保障,但受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張、外部環境的變化等因素影響,公司可能存在內部控制失效的風險。(七)人力資

22、源風險相關行業競爭日趨激烈,要求相關企業通過科技進步、管理創新、節能減排推動轉型升級,因此行業內企業對優秀人才的爭奪亦趨激烈。公司積極倡導創新和諧、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為人才的培育與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經過多年的快速發展,公司已形成了自身的人才培養體系,擁有一批業務能力、管理能力較強的優秀人才。隨著公司投資項目的建成投產和公司業務的快速發展,將對生產組織、內部管理、技術開發、售后服務等各環節提出更高的要求,相應的對各類人才的需求將不斷增加,如果公司未及時引進合適人才或發生核心人員的流失,將對公司經營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八)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經營風險規模較大的自然災害和嚴重的

23、疫情,可能會形成消費市場景氣度的下降或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甚至給社會造成較為嚴重的經濟損失。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等的發生非公司所能預測,但其可能會嚴重影響消費者信心并形成停工損失,從而對公司的業務經營、財務狀況造成負面影響。第三章 項目背景分析雨生紅球藻又稱為湖生紅球藻、湖生血球藻、紅球藻等,是一種淡水單胞綠藻,其生長過程主要包括營養細胞生長(綠色細胞)和蝦青素積累(紅色細胞)兩個階段。2010年,雨生紅球藻在我國獲批成為新資源食品。雨生紅球藻是繼螺旋藻、小球藻之后,科學界發現的又一富含營養價值和藥用價值的藻類食品,因其富含天然蝦青素而成為近年來國際上研究的熱點。近年來,隨著居民健康消費觀念

24、增強,微藻市場需求增加,帶動微藻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目前我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微藻生產國家,年產量也已超萬噸。微藻主要包括螺旋藻、小球藻、雨生紅球藻、擬微球藻等產品,其中雨生紅球藻是微藻市場中重要的細分產品之一,約占微藻市場的9%左右。與螺旋藻、小球藻相比,雨生紅球藻市場規模較小,但雨生紅球藻具有更優異的抗氧化作用,目前雨生紅球藻正逐漸取代花青素、番茄紅素、B-胡蘿卜素等成為抗衰老能力最強的元素。雨生紅球藻養殖技術、保存技術要求較高,早期受技術、專利等因素限制,我國雨生紅球藻市場一直由美國Aquasearch、日本富士化工等少數企業占據,后隨著國內企業研發實力增強,我國雨生紅球藻生產能力逐漸增強

25、,其中云南綠A生物科技是全球第三個擁有雨生紅球藻核心專利技術的生產企業。雨生紅球藻具有抗衰老、抗氧化、保護皮膚健康、抑制腫瘤等近百種生理功能,隨著顏值經濟崛起,以及居民保健意識增強,未來雨生紅球藻市場發展前景較好。然蝦青素生物來源主要包括紅發夫酵母、水產品加工廢棄物以及雨生紅球藻三種,其中雨生紅球藻是自然界中生產天然蝦青素的最理想來源。隨著研究不斷深入,以及相關技術不斷突破,全球雨生紅球藻蝦青素產能逐漸提升,現階段,全球雨生紅球藻蝦青素產能已達到900噸/年,其中我國是全球雨生紅球藻蝦青素產能大國,約占據全球近3成的市場份額。雨生紅球藻富含天然蝦青素,是生產天然蝦青素的最理想來源,近年來,隨著

26、相關技術不斷進步,全球雨生紅球藻蝦青素產能逐漸提升。雨生紅球藻具有極高的營養價值和保健價值,隨著研究不斷深入,以及顏值經濟崛起,雨生紅球藻市場需求將不斷釋放,未來市場發展前景較好。優化政策措施,完善創新體系,吸引區域創新資源,積極推動科技園區、創新基地、技術市場、轉化基金、創新聯盟等共建共享。(一)打造協同創新共同體積極開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創新改革試驗,探索改革經驗,率先實現協同創新。圍繞污染防治、節能減排、產業升級等共同關注的領域,與區域開展關鍵性技術協同攻關和應用研究,共建科技研發中心,共享研究成果。支持優勢企業與區域企業、行業協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共同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27、,組建集研發與產業化為一體、企業化運作的科技創新平臺。依托高新區等平臺,吸引區域科技企業和研發機構來我市設立成果轉化企業和分支機構。培育與區域一體化的技術交易市場,吸引區域技術交易機構到我市設立科技服務機構。加快培育壯大技術經紀人隊伍,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集成服務。(二)用足用好區域創新資源組織區域專家把脈會診,引進先進技術,推動我市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引進用好區域人才智力,加強區域專業技術人才制度銜接,探索推進子女入學、戶籍管理、證照資質等方面的互通互認改革。支持區域高校在我市建立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吸引區域高端人才和團隊到我市創新創業。第四章 項目基本情況一、 項目概況(一)項目投資人xxx有

28、限責任公司(二)建設地點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園區。二、 結論分析(一)項目選址本期項目選址位于xx園區,占地面積約75.00畝。(二)項目實施進度本期項目建設期限規劃24個月。(三)投資估算本期項目總投資包括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根據謹慎財務估算,項目總投資37607.04萬元,其中:建設投資28826.64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76.65%;建設期利息613.71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1.63%;流動資金8166.69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21.72%。(四)資金籌措項目總投資37607.04萬元,根據資金籌措方案,xxx有限責任公司計劃自籌資金(資本金)25082.54萬元。根據謹慎財

29、務測算,本期工程項目申請銀行借款總額12524.50萬元。(五)經濟評價1、項目達產年預期營業收入(SP):76000.00萬元。2、年綜合總成本費用(TC):57562.94萬元。3、項目達產年凈利潤(NP):13509.38萬元。4、財務內部收益率(FIRR):27.08%。5、全部投資回收期(Pt):5.44年(含建設期24個月)。6、達產年盈虧平衡點(BEP):22576.16萬元(產值)。(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主要經濟指標一覽表序號項目單位指標備注1占地面積50000.00約75.00畝1.1總建筑面積105894.08容積率2.121.2基底面積32000.00建筑系數64.00%

30、1.3投資強度萬元/畝363.402總投資萬元37607.042.1建設投資萬元28826.642.1.1工程費用萬元24195.392.1.2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萬元3876.662.1.3預備費萬元754.592.2建設期利息萬元613.712.3流動資金萬元8166.693資金籌措萬元37607.043.1自籌資金萬元25082.543.2銀行貸款萬元12524.504營業收入萬元76000.00正常運營年份5總成本費用萬元57562.94""6利潤總額萬元18012.51""7凈利潤萬元13509.38""8所得稅萬元4503.1

31、3""9增值稅萬元3537.84""10稅金及附加萬元424.55""11納稅總額萬元8465.52""12工業增加值萬元28700.94""13盈虧平衡點萬元22576.16產值14回收期年5.44含建設期24個月15財務內部收益率27.08%所得稅后16財務凈現值萬元21449.92所得稅后第五章 集體合同管理分析一、 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序(一)確定集體合同的主體勞動者一方的簽約人,法定要求是基層工會委員會為集體合同簽約人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由企業職工民主推薦,得到半數以上職工同意的代表為

32、集體合同的簽約人。用人單位一方的簽約人,法定為用人單位行政機關,即法定代表人。在具備法人資格的前提下,跨省市的大型企業或集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下一級企業或子公司的負責人與工會簽訂集體合同。(二)協商集體合同集體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簽訂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以及相關事宜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進行集體協商的要求。一方提出進行集體協商要求的另一方應當在收到集體協商要求之日起20日內以書面形式給以回應,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進行集體協商。集體協商主要采取協商會議的形式,集體合同的協商是簽約代表為簽訂集體合同進行商談的法律行為。其主要步驟如下。1、協商準備。雙方簽約人為集體協商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包括確定協

33、商代表,擬訂協商方案,預約協商內容、日期、地點。我國法律規定,集體合同協商代表雙方人數對等,各方至少3名,并確定一名首席代表。企業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擔任或由其書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員擔任;工會首席代表由工會主席擔任或書面委托其他工會代表擔任。用人單位協商代表與職工協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代表一經確認,必須履行義務,因故不能履行職責的,應另行指派或推舉;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可以書面委托本單位以外的專業人員作為本方協商代表。委托人數不得超過本方代表的1/首席代表不得由非本單位人員代理。集體協商的地點、時間由雙方共同商定,記錄員在協商代表之外指派。2、協商會議。集體協商會議由雙方首席代表輪流主持,并按

34、下列程序進行:宣布議程和會議紀律;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協商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對方的要求作出回應;協商雙方就商談事項發表名自意見,開展充分討論;雙方首席代表歸納意見。達成一致的,應當形成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經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的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職工代表或者職工出席,且須經全體職工代表半數以上或者全體職工半數以上同意,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方獲通過。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后,由

35、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三)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審查由企業一方將簽字的集體合同文本及說明材料一式三份,在集體合同簽訂后的10日內報送縣級以上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審查。說明材料應包括企業的營業執照、工會的社團法人證明材料、雙方代表的身份證(均為復印件)、委托授權書、職工代表的勞動合同書、相關審議會議通過集體合同的決議、集體合同條款的必要說明等。(四)審核期限和生效勞動行政部門在收到集體合同后的15日內將審核意見書送達,集體合同以審核意見書確認的日期為生效日期。若勞動行政部門在收到集體合同的15日內未提出異議,則自第16日起集體合同自行生效。若集體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核認定存在無效條款或部分無效條款的

36、,簽約雙方應在15日內對其進行修改,并在15日內重新報送審核(五)集體合同的公布經審核確認生效的集體合同或自行生效的集體合同,簽約雙方應當及時以適當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員公布。二、 集體合同概述(一)集體合同的概念集體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根據勞動法的規定,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成立工會組織的,由職工代表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根據協商、簽約代表所代表的范圍不同,分為基層集體合同、行業集體合同、地區集體合同等。我國集體合同體制以基層集體合同為

37、主導體制,即集體合同由基層工會組織與企業簽訂,只對簽訂單位具有法律效力。針對一些地區中小企業較多且工會組建率較低的特點,我國一些省市在地區工會的指導下出現了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這是一種很好的發展趨勢。(二)集體合同的特征集體合同除具有一般協議的主體平等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合法性和法律約束性的特點外,還具有以下特點。1、集體合同是整體性規定勞動條件的協議。集體合同反映的是以勞動條件為實質內容的關系,整體性地規定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勞動權利與義務,現存勞動關系的存在是集體合同存在的基礎。2、工會或勞動者代表職工一方與企業簽訂。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企業,另一方不能是勞動者個人或勞動者中的其他團體

38、或組織,而只能是工會組織,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則由勞動者按照一定程序推舉的代表為其代表。3、集體合同是定期的書面合同,其生效需經特定程序。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集體合同文本須提交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經審核通過的集體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三)集體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1、主體不同。協商、談判、簽訂集體合同的當事人一方是企業,另一方是工會組織或勞動者按照合法程序推舉的代表;勞動合同的當事人則是企業和勞動者個人。2、內容不同。集體合同的內容是關于企業的一般勞動條件標準的約定,以全體勞動者共同權利和義務為內容。它可以涉及集體勞動關系的各個方面,也可以只涉及勞動關系的某一方面;勞動合同的內容只涉及單個勞

39、動者的權利義務。3、功能不同。協商、訂立集體合同的目的是規定企業的一般勞動條件為勞動關系的各個方面設定具體標準,并作為單個勞動合同的基礎和指導原則;勞動合同的目的是確立勞動者和企業的勞動關系。4、法律效力不同。集體合同規定企業的最低勞動標準,凡勞動合同絲定的標準低于集體合同標準的,一律無效,故集體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勞動合同。(四)集體合同的作用集體合同制度在協調勞動關系中處于重要地位,其意義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訂立集體合同有利于協調勞動關系。通過集體合同的協商、簽訂,可以將經營者與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的不同利益追求以集體合同的形式統一起來,在勞動主體與用工主體之間建立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關系

40、,為建立利益協調型的勞動關系提供法律保障。加強企業的民主管理。集體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是經過民主協商制定的,簽訂和履行集體合同體現了勞動者參加民主管理的原則,因此集體合同是企業管理民主化的重要形式。2、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由工會代表勞動者與企業訂立集體合同,可以改善單個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的地位,就有可能以一種集團型的有組織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建立健全工會組織,使分散的雇員形成統一的意志通過集體協商與企業經營者進行溝通,就成為一種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正確選擇,可以有效地防止企業侵犯勞動者的合法勞動權益。此外,勞動關系各方面的內容都由勞動合同具體規定,必然增加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成本集體合同對勞動關

41、系的主要方面和一般條件作出規定后,勞動合同只需就單個勞動者的特殊情況作出約定即可,從而可以提高建立勞動關系的效率。3、彌補勞動法律法規的不足。勞動法律規范對勞動關系調整的規定與實際運行的勞動關系總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無論勞動立法規定的勞動標準多么具體,它都難以覆蓋現實生活中的勞動關系的各個方面,集體合同可以具體規范勞動關系,對勞動立法的某些不完備起補充作用,并且可以強化勞動法的操作性。同時,勞動立法關于勞動條件標準的規定屬于最低標準,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只是法律所要求的最低水平,而這并不是經濟社會發展和勞動立法所要達到的根本目的。通過集體合同約定,密切結合企業經營的實際狀況,從而可以提高勞動者利益

42、的保障水平。(五)訂立集體合同應遵循的原則1、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此項原則即為內容合法原則。集體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集體合同所確定的勞動條件標準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標準。2、相互尊重,平等協商。集體合同簽約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具有平等的意思表示和主張各自權益的權利。因訂立集體合同是勞動者團體和企業兩個平等主體的自主行為,只能堅持相互尊重、平等協商的原則。國家不能采用強制命令、仲裁或司法強制的手段。3、誠實守信,公平合作。無論多么詳盡具體的規定也不可能覆蓋勞動關系的所有方面,因此協商訂立集體合同必須堅持誠實不欺,維護團體勞動關系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平衡、當事人的利益與

43、社會利益的平衡,當事人應以誠實善意的態度行使權利;集體協商應當堅持程序公平。4、兼顧雙方合法權益。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應當兼顧所有者、經營者和勞動者各方利益,不能為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損害其他人的利益,即要均衡所有者、經營者和勞動者各自的利益。5、不得采取過激行為。集體協商、訂立集體合同必須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協商雙方應遵循和平原則。訂立集體合同產生爭議時,任何一方都不應采取激化事態的行為。雙方都應顧全大局,維持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第六章一、 股東權利及義務1、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東身份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召集人確定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收市后登記在冊

44、的股東為享有相關權益的股東。2、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請求、召集、主持、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參加股東大會,并行使相應的表決權;(3)對公司的經營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閱本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6)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7)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的股東,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

45、規定的其他權利。3、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股東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認定無效。4、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5、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2)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4)

46、法律、行政法規及本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6、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進行質押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當日,向公司作出書面報告。7、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規定的,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和公司社會公眾股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應嚴格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控股股東不得利用利潤分配、資產重組、對外投資、資金占用、借款擔保等方式損害公司和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損害公司和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二、 董事1、公司董事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擔任公司的董事:(1)無民

47、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6)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違反本條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情形

48、的,公司解除其職務。2、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能無故解除其職務。董事任期從就任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董事可以由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兼任,但兼任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總計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1/2。本公司董事會不可以由職工代表擔任董事。3、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對公司負有下列忠實義務:(1)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2)不得

49、挪用公司資金;(3)不得將公司資產或者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4)不得違反本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5)不得違反本章程的規定或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6)未經股東大會同意,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本應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7)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本章程規定的其他忠實義務。(11)董事違反本條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50、;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4、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對公司負有下列勤勉義務:(1)應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賦予的權利,以保證公司的商業行為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各項經濟政策的要求,商業活動不超過營業執照規定的業務范圍;(2)應公平對待所有股東;(3)及時了解公司業務經營管理狀況;(4)應當對公司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5)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6)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本章程規定的其他勤勉義務。5、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

51、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大會予以撤換。6、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董事會將在2日內披露有關情況。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規定,履行董事職務。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辭職自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時生效。7、董事辭職生效或者任期屆滿,應向董事會辦妥所有移交手續,其對公司和股東承擔的忠實義務,在任期結束后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和股東承擔的忠實義務在其辭職或任期屆滿后三年之內仍然有效。8、未經本章程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52、。董事以其個人名義行事時,在第三方會合理地認為該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的情況下,該董事應當事先聲明其立場和身份。9、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0、獨立董事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執行。三、 高級管理人員1、公司設總裁1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根據需要設副總裁,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公司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本章程關于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同時適用于高級管理人員。本章程關于董事的忠實義務和關于勤勉義務的規定,同時適用于高級管理人員。3、在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單位擔任除董事、監

53、事以外其他職務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4、總裁每屆任期3年,總裁連聘可以連任。5、總裁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6)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8)召集并主持公司總裁辦公會議;(9)本章程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總裁列席董事會會議。6、總裁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

54、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裁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總裁應忠實執行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在行使職權時,不能變更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決議或者超越授權范圍。總裁因故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會應授權一名副總裁代總裁履行職權。7、總裁擬訂有關職工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解聘(或開除)公司職工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時,應當事先聽取工會或職代會的意見。8、總裁應制訂總裁工作細則,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9、總裁工作細則包括下列內容:(1)總裁會議召開的條件、程序和參加的人員;(2)總裁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各自具體的職責及其分工;(3)公司資金、資產運用,簽訂

55、重大合同的權限,以及向董事會、監事會的報告制度;10、總裁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裁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裁與公司之間的勞務合同規定。11、副總裁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副總裁對總裁負責,行使下列職權:(1)按照工作分工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并向總裁報告工作;(2)擬訂分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3)擬訂分管工作的具體規章;(4)總裁授予的其他職權。12、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公司監事不得兼任。公司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不得兼任公司董事會秘書。13、董事兼任董事會秘書的,如某一行為需由董事、董事會秘書分別作出

56、時,則該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會秘書的人不得以雙重身份作出。14、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四、 監事1、本章程關于不得擔任董事的情形、同時適用于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2、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3、監事的任期每屆為3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4、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5、監事應當保證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6、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7、監事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8、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七章一、 項目風險分析(一)政策風險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實施后,可以向市場提供需要的相關系列產品,同時穩定企業的生產經營,增加就業崗位,保障社會和諧,符合國家發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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