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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08版)建質2008216號1 總則1.0.1 為加強對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工作的管理,保證各階段設計文件的質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規定。1.0.2 本規定適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設計;對于一般工業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設計,設計文件編制深度除應滿足本規定適用的要求外,尚應符合有關行業標準的規定。注:工業項目設計文件的編制應根據工程性質執行有關行業標準的規定。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應分為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對于技術要求簡單的民用建筑工程,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設計的約定,可在方案設計審批后直接進入施工圖設計。1.0.4 各階段

2、設計文件編制深度應按以下原則進行(具體應執行第2、3、4章條款):1 方案設計文件,應滿足編制初步設計文件的需要;注:對于投標方案,設計文件深度應滿足標書要求;若標書無明確要求,設計文件深度可參照本規定的有關條款。2 初步設計文件,應滿足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3 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對于將項目分別發包給幾個設計單位或實施設計分包的情況,設計文件相互關聯處的深度應當滿足各承包或分包單位設計的需要。1.0.5 在設計中宜因地制宜正確選用國家、行業和地方建筑標準設計,并在設計文件的圖紙目錄或施工圖設計說明中注明被應用圖集的名稱。重復利用其他工程的圖紙時

3、,應詳細了解原圖利用的條件和內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滿足新設計項目的需要。1.0.6 當設計合同對設計文件編制深度另有要求時,設計文件編制深度應同時滿足本規定和設計合同的要求。1.0.7 本規定對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對于具體的工程項目設計,執行本規定時應根據項目的內容和設計范圍對本規定的條文進行合理的取舍。1.0.8 本規定不作為各專業設計分工的依據。本規定某一專業的某項設計內容可由其他專業承擔設計,但設計文件的深度應符合本規定要求。2 方案設計2.1 一般要求2.1.1 方案設計文件1 設計說明書,包括各專業設計說明以及投資估算等內容;2 總平面圖以及建筑設計圖紙(若為城

4、市區域供熱或區域煤氣調壓站,應提供熱能動力專業的設計圖紙,具體見2.3.3條);3 設計委托或設計合同中規定的透視圖、鳥瞰圖、模型等。2.1.2 方案設計文件的編排順序1 封面:寫明項目名稱、編制單位、編制年月;2 扉頁:寫明編制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的姓名,并經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3 設計文件目錄;4 設計說明書;5 設計圖紙。注:投標方案按標書要求密封或隱蓋編制單位和扉頁。2.2 設計說明書2.2.1 設計依據、設計要求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1 列出與工程設計有關的依據性文件的名稱和文號,如選址及環境評價報告、地形圖、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立項報告的批

5、文、設計任務書或協議書等。2 設計所采用的主要法規和標準。3 設計基礎資料,如氣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地震、區域位置等。4 簡述建設方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項目設計的要求,如對總平面布置、建筑立面造型等。當城市規劃對建筑高度有限制時,應說明建筑、構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5 委托設計的內容和范圍,包括功能項目和設備設施的配套情況。6 工程規模(如總建筑面積。總投資、容納人數等)和設計標準(包括工程等級、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耐火等級、裝修標準等)。7 列出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總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及各分項建筑面積(還要分別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積)、建筑基底總面積、綠地總

6、面積、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停車泊位數(分室內、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層數、層高和總高度等項指標。根據不同的建筑功能,還應表述能反映工程規模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如住宅的套型、套數及每套的建筑面積。使用面積,旅館建筑中的客房數和床位數,醫院建筑中的門診人次和病床數等指標。當工程項目(如城市居住區規劃)另有相應的設計規范或標準時,技術經濟指標還應按其規定執行。2.2.2 總平面設計說明1 概述場地現狀特點和周邊環境情況,詳盡闡述總體方案的構思意圖和布局特點,以及在豎向設計、交通組織、景觀綠化、環境保護等方面所采取的具體措施。2 關于一次規劃、分期建設,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樹名木

7、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總體設想。2.2.3 建筑設計說明建筑方案的設計構思和特點:1 建筑的平面和豎向構成,包括建筑群體和單體的空間處理、立面造型和環境營造、環境分析(如日照、通風、采光)等;2 建筑的功能布局和各種出入口、垂直交通運輸設施(包括樓梯、電梯、自動扶梯)的布置;3 建筑內部交通組織、防火設計和安全疏散設計;4 關于無障礙、節能和智能化設計方面的簡要說明;5 在建筑聲學、熱工、建筑防護、電磁波屏蔽以及人防地下室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時,應作相應說明。2.2.4 結構設計說明1 設計依據1)本工程結構設計所采用的主要法規和標準;2)建設方提出的符合有關法規、標準與結構有關的書面要求

8、;3)主要闡述建筑物所在地與結構專業設計有關的自然條件,包括風荷載、雪荷載、地震基本情況及有條件時概述工程地質簡況等。2 結構設計主要闡述以下內容:1)建筑結構的安全等級、設計使用年限和建筑抗震設防類別; 2)上部結構選型概述和新結構、新技術的應用情況;3)采用的主要結構材料及特殊材料;4)條件許可下闡述基礎選型;5)地下室的結構做法及防水等級,當有人防地下室時說明人防抗力等級。3 需要特別說明的其他問題2.2.5 建筑電氣設計說明1 設計范圍本工程擬設置的電氣系統。2 變、配電系統1)確定負荷級別:1、2、3級負荷的主要內容。2)負荷估算。3)電源:根據負荷性質和負荷量,要求外供電源的回路數

9、、容量、電壓等級。4)變、配電所:位置、數量、容量。3 應急電源系統:確定備用電源和應急電源型式。4 照明、防雷、接地、智能建筑設計的相關系統內容。2.2.6 給水排水設計說明1 給水設計1)水源情況簡述(包括自備水源及市政給水管網)。2)用水量及耗熱量估算:總用水量(最高日、最大時),熱水設計小時耗熱量,消防水量。3)給水系統:簡述系統供水方式。4)消防系統:簡述消防系統種類,供水方式。5)熱水系統:簡述熱源,供應范圍及供應方式。6)中水系統:簡述設計依據,處理方法。7)循環冷卻水、重復用水及采取的其他節水節能措施。 8)飲用凈水系統:簡述設計依據,處理方法等。2 排水設計1)排水體制,污、

10、廢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2)估算污、廢水排水量,雨水量及重現期參數等。3)排水系統說明及綜合利用。4)污、廢水的處理方法。3 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2.2.7 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說明1 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的設計方案要點。2 采暖、空氣調節的室內設計參數及設計標準。3 冷、熱負荷的估算數據。4 采暖熱源的選擇及其參數。5 空氣調節的冷源、熱源選擇及其參數。6 采暖、空氣調節的系統形式,簡述控制方式。 7 通風系統簡述。8 防煙、排煙系統簡述。9 方案設計新技術采用情況,節能環保措施和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2.2.8 熱能動力設計說明1 供熱1)熱源概況;2)供熱范圍;3)供熱量估算;4)供熱方式;

11、5)鍋爐房及場區面積、換熱站面積、位置及房高等要求;6)熱力管道布置方式及敷設原則;7)水源、水質、水壓要求;8)節能、環保、消防及安全措施。2 燃料供應1)燃料來源,種類及性能數據;2)燃料供應范圍;3)燃料消耗量;4)燃料供應方式;5)灰渣儲存及運輸方式;6)消防及安全措施。3 其他動力站房1)動力站房內容、性質;2)主要設備技術參數;3)系統形式;4)站房面積,位置及其他要求;5)節能、環保、消防及安全措施。2.2.9 投資估算編制說明及投資估算表1 投資估算編制說明資料1)編制依據;2)編制方法;3)編制范圍(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項目與費用);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5)其他必要說明的問題

12、。2 投資估算表投資估算表應以一個單項工程為編制單元,由土建、給排水、電氣、暖通、空調、 動力等單位工程的投資估算和土石方、道路、廣場、圍墻、大門、室外管線、綠化等室外工程的投資估算兩大部分內容組成。編制內容可參照第3.10和4.9兩節有關建筑工程概、預算文件的規定。在建設單位有可能提供工程建設其他費用時,可將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和按適當費率取定的預備費列入投資估算表,匯總成建設項目的總投資。2.3 設計圖紙2.3.1 總平面設計圖紙1 場地的區域位置。2 場地的范圍(用地和建筑物各角點的座標或定位尺寸、道路紅線)。3 場地內及四鄰環境的反映(四鄰原有及規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場地內需保留的建筑物

13、、古樹名木、歷史文化遺存、現有地形與標高、水體、不良地質情況等)。4 場地內擬建道路、停車場、廣場、綠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與用地界線(或道路紅線、建筑紅線)及相鄰建筑物之間的距離。5 擬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稱、出入口位置、層數與設計標高,以及地形復雜時主要道路、廣場的控制標高。6 指北針或風玫瑰圖、比例。7 根據需要繪制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圖:功能分區、空間組合及景觀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車流的組織、停車場的布置及停車泊位數量等)。地形分析、綠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設等。 2.3.2 建筑設計圖紙1 平面圖應表示的內容1)平面的總尺寸、開間、進深尺寸或柱網尺寸(也可用比例尺表示

14、);2)各主要使用房間的名稱;3)結構受力體系中的柱網、承重墻位置;4)各樓層地面標高、屋面標高;5)室內停車庫的停車位和行車線路;6)底層平面圖應標明剖切線位置和編號,并應標示指北針;7)必要時繪制主要用房的放大平面和室內布置;8)圖紙名稱、比例或比例尺。2 立面圖應表示的內容1)體現建筑造型的特點,選擇繪制一、二個有代表性的立面;2)各主要部位和最高點的標高或主體建筑的總高度;3)當與相鄰建筑(或原有建筑)有直接關系時,應繪制相鄰或原有建筑的局部立面圖;4)圖紙名稱、比例或比例尺。3 剖面圖應表示的內容1)剖面應剖在高度和層數不同、空間關系比較復雜的部位;2)各層標高及室外地面標高,室外地

15、面至建筑檐口(女兒墻)的總高度;3)若遇有高度控制時,還應標明最高點的標高;4)剖面編號、比例或比例尺。4 表現圖(透視圖或鳥瞰圖)方案設計應根據合同約定提供外立面表現圖或建筑造型的透視圖或鳥瞰圖。2.3.3 熱能動力設計圖紙(當項目為城市區域供熱或區域煤氣調壓站時提供)1 主要設備平面布置圖及主要設備表。2 工藝系統圖。3 工藝管網平面布置圖。3 初步設計3.1 一般要求3.1.1 初步設計文件1 設計說明書,包括設計總說明、各專業設計說明。2 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3 工程概算書。注:初步設計文件應包括主要設備或材料表,主要設備或材料表可附在說明書中,或附在設計圖紙中,或單獨成冊。3.1.2

16、 初步設計文件的編排順序1 封面:寫明項目名稱、編制單位、編制年月。2 扉頁:寫明編制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并經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3 設計文件目錄。4 設計說明書。5 設計圖紙(可另單獨成冊)。6 概算書(可另單獨成冊)。注:1 對于規模較大、設計文件較多的項目,設計說明書和設計圖紙可按專業成冊;2 另外單獨成冊的設計圖紙應有圖紙總封面和圖紙目錄;圖紙總封面的要求見4.1.2條。3 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和簽署也可在本專業設計說明的首頁上標明。3.2 設計總說明3.2.1 工程設計的主要依據1 設計中貫徹國家政策、法規。2 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批文

17、、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書、方案文件等的文號或名稱。3 工程所在地區的氣象、地理條件、建設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4 公用設施和交通運輸條件。5 規劃、用地、環保、衛生、綠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據資料。6 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3.2.2 工程建設的規模和設計范圍1 工程的設計規模及項目組成。2 分期建設(應說明近期、遠期的工程)的情況。3 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3.2.3 設計指導思想和設計特點1 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2 環境保護、防火安全、交通組織、用地分配、節能、安保、人防設置以及抗震設防等主要設計原則。3 根據使用功能要求,對總體布局和選用

18、標準的綜合敘述。3.2.4 總指標1 總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等指標。2 其他相關技術經濟指標。3.2.5 提請在設計審批時需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1 有關城市規劃、紅線、拆遷和水、電、蒸汽、燃料等能源供應的協作問題。2 總建筑面積、總概算(投資)存在的問題。3 設計選用標準方面的問題。4 主要設計基礎資料和施工條件落實情況等影響設計進度和設計文件批復時間的因素。3.2.6 總說明中已敘述的內容,在各專業說明中可不再重復。3.3 總平面3.3.1 在初步設計階段,總平面專業的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根據合同約定的鳥瞰圖或模型。3.3.2 設計說明書1 設計依據及基礎資料1)摘述方案設計

19、依據資料及批示中與本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2)有關主管部門對本工程批示的規劃許可技術條件(道路紅線、建筑紅線或用地界線、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停車泊位數等),以及對總平面布局、周圍環境、空間處理、交通組織、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分期建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3)本工程地形圖所采用的坐標、高程系統;4)凡設計總說明中已闡述的內容可從略。2 場地概述1)說明場地所在地的名稱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簡述周圍自然與人文環境、道路、市政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和供應情況,以及四鄰原有和規劃的重要建筑物與構筑物);2)概述場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標高、總坡向、最大坡度

20、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場地內原有建筑物、構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跡等)、拆除的情況;4)摘述與總平面設計有關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濕陷性或脹縮性士、地裂縫、巖溶、滑坡與其他地質災害。3 總平面布置1)說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據地形、地質、日照、通風、防火、衛生、交通以及環境保護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構筑物,使其滿足使用功能、城市規劃要求以及技術經濟合理性;2)說明功能分區原則、遠近期結合的意圖、發展用地的考慮;3)說明室外空間的組織及其與四周環境的關系;4)說明環境景觀設計和綠地布置等。4 豎向設計1)說明豎向設計的依據(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標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況);2)說明豎

21、向布置方式(平被式或臺階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溝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溝系統,還應闡述其排放地點的地形與高程等情況;3)根據需要注明初平土方工程量。5 交通組織1)說明人流和車流的組織,出人口、停車場(庫)的布置及停車數量的確定;2)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筑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3)說明道路的主要設計技術條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寬度、路面類型、最大及最小縱坡等)。 6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表3.3.2)。表3.3.2 民用建筑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序號名稱單位數量備注1總用地面積hm22總建筑面積m2地上、地下部分可分3建筑基底總面積 hm24道路廣場總面積 hm2含停車場面積并應注明停車泊位數5

22、綠地總面積hm2 可加注公共綠地面積6容積率(2)/(1)7建筑密度%(3)/(1)8綠地率%(5)/(1)9小汽車停車泊位數輛室內、外應分列10自行車停放數量輛注:1 當工程項目(如城市居住區)有相應的規劃設計規范時,技術經濟指標的內容應按其執行,2 計算容積率時,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筑面積。7 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特別是涉及總平面設計中的指標和標準方面有待解決的問題,應闡述其情況及建議處理辦法。3.3.3 設計圖紙1 區域位置圖(根據需要繪制)。2 總平面圖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2)測量坐標網、坐標值,場地范圍的測量坐標(或定位尺寸),道路紅線、建筑紅線或用地界線

23、;3)場地四鄰原有及規劃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標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構筑物的位置、名稱、層數、建筑間距;4)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車庫、油庫、貯水池等隱蔽工程用虛線表示),其中主要建筑物、構筑物應標注坐標(或定位尺寸)、名稱(或編號)、層數;5)道路、廣場的主要坐標(或定位尺寸),停車場及停車位、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筑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必要時加繪交通流線示意;6)綠化、景觀及休閑設施的布置示意;7)指北針或風玫瑰圖;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表3.3.2),該表也可列于設計說明內;9)說明欄內注寫:尺寸單位、比例、地形圖的測繪單位、日期,坐標及高程系統名稱(如為場地建筑坐標網時,應

24、說明其與測量坐標網的換算關系),補充圖例及其他必要的說明等。3 豎向布置圖1)場地范圍的測量坐標值(或注尺寸);2)場地四鄰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關鍵性標高;3)保留的地形、地物;4)建筑物、構筑物的名稱(或編號)、主要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室內外設計標高; 5)主要道路、廣場的起點、變坡點、轉折點和終點的設計標高,以及場地的控制性標高;6)用箭頭或等高錢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護坡、擋土墻、排水溝等;7)指北針;8)注明:尺寸單位、比例、補充圖例;9)本圖可視工程的具體情況與總平面圖合并;10)根據需要利用豎向布置圖繪制土方圖及計算初平土方工程量。3.4 建筑3.4.1 初步設計階段,建筑專業設計

25、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和設計圖紙。3.4.2 設計說明書1 設計依據及設計要求1)摘述設計任務書和其他依據性資料中與建筑本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 2)表述建筑類別和耐火等級,抗震設防烈度,人防等級,防水等級及適用規范和技術標準;3)簡述建筑節能和建筑智能化等要求。2 設計說明1)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建筑層數、層高和總高度,結構選型和對設計方案調整的原因、內容;2)簡述建筑的功能分區。建筑平面布局和建筑組成,以及建筑立面造型、建筑群體與周圍環境的關系;3)簡述建筑的交通組織、垂直交通設施(樓梯、電梯、自動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電梯、自動扶梯的功能、數量和噸位、速度等參數; 4)綜述防火

26、設計中的建筑分類、耐火等級、防火防煙分區的劃分、安全疏散,以及無障礙、節能、智能化、人防等設計情況和所采取的特殊技術措施;5)主要的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能反映建筑規模的總建筑面積以及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數、旅館的房間數和床位數、醫院的門診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數、車庫的停車位數量等;3 多子項工程中的簡單子項可用建筑項目主要特征表(表3.4.2)作綜合說明。4 對需分期建設的工程,說明分期建設內容和對續建、擴建的設想及相關措施。表3.4.2 建筑項目主要特征表項目名稱備注編號建筑類別耐火等級抗震設烈度人防防護等級主要結構選型建筑層數、總高地上、地下分列建筑基底面積建筑總面積建筑構造及裝修墻體建筑構造及裝

27、修墻體地面樓面屋面天窗門窗頂棚內墻面外墻面注:建筑構造及裝修項目可隨工程內容增減。 5 幕墻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托設計、加工的工程內容的必要說明。6 需提請審批時解決的問題或確定的事項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7 必要的計算資料的說明簡圖。3.4.3 設計圖紙1 平面圖1)標明承重結構的軸線、軸線編號、定位尺寸和總尺寸;2)繪出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配件,如非承重墻、壁柱。門窗(幕墻)、天窗、樓梯、電梯、自動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夾層、平臺、陽臺、雨篷、臺階、坡道、散水明溝等的位置;當圍護結構為幕墻時,應標明幕墻與主體結構的定位關系; 3)表示主要建筑設備的位置,如水池、衛生器具等與設

28、備專業有關的設備的位置;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間的防火分區和防火分區分隔位置和面積,直單獨成圖;5)標明室內、外地面設計標高及地上、地下各層樓地面標高;6)標明指北針(畫在底層平面);7)標明剖切線及編號;8)繪出有特殊要求或標準的廳、室的室內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據需要選擇繪制標準層、標準單元或標準間的放大平面圖及室內布置圖;9)列出各類建筑設計規范要求計算的技術經濟指標(也可在說明中列出)。10)標明圖紙名稱、比例。2 立面圖應選擇繪制主要立面,立面圖上應標明:1)兩端的軸線和編號;2)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筑部件的可見部分,如門窗(幕墻)、雨逢、檐口(女兒墻)、屋頂、平臺、欄桿、坡

29、道、臺階和主要裝飾線腳等;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頂、及屋頂高聳物、檐口(女兒墻)、室外地面、等主要標高或高度;4)圖紙名稱、比例。3 剖面圖剖面應剖在層高、層數不同、內外空間比較復雜的部位(如中庭與鄰近的樓層或錯層部位),剖面圖應準確、清楚的標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關部分內容,并應表示:1)主要內、外承重墻、柱的軸線,軸線編號;2)主要結構和建筑構造部件,如:地面、樓板、屋頂、檐口、女兒墻、吊頂、梁、柱、內外門窗、天窗、樓梯、電梯、平臺。雨逢、陽臺、地溝、地坑、臺階、坡道等;3)各層樓地面和室外標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兒墻頂的總高度,各樓層之間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4)圖紙名稱、比例

30、。4 對于緊鄰的原有建筑,應繪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3.5 結構3.5.1 在初步設計階段結構專業設計文件應有設計說明書和必要時提供結構布置圖。 3.5.2 設計說明書1 設計依據1)本工程結構設計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及法規;2)相應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其主要內容,包括:工程所在地區的地震基本烈度、建筑場地類別、地基液化判別;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簡況、地基土凍脹性和融陷情況,著重場地的特殊地質條件分別予以說明;當無勘察報告或已有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不能滿足設計要求時,應明確提出勘察或補充勘察要求;3)采用的設計荷載,包含工程所在地的風荷載和雪荷載、樓(屋)面使用荷載、其他特殊的荷載;4)建設方對設計提

31、出的符合有關標準、法規的與結構有關的書面要求;5)批準的方案設計文件。2 設計說明1)建筑結構的安全等級和設計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設防烈度和設防類別;2)地基基礎設計等級,地基處理方案及基礎形式、基礎理置深度及持力層名稱;若采用樁基時,應說明樁的類型、樁端持力層及進入持力層的深度;3)上部結構選型;4)伸縮縫、沉降縫和防震縫的設置;5)地下室的結構做法和防水等級,當有人防地下室時說明人防的抗力等級;6)為滿足特殊使用要求所作的結構處理;7)主要結構構件材料的選用;8)高層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結構特征參數和采用的計算程序及計算模型;9)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的采用;10)采用的標準圖集;11)

32、施工特殊要求;12)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3 提請在設計審批時需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3.5.3 設計圖紙(較復雜的工程提供)1 標準層、特殊樓層及結構轉換層平面結構布置圖,注明定位尺寸、主要構件的截面尺寸;條件許可時提供基礎平面圖。2 特殊結構部位的構造簡圖。3.5.4 內部作業1 與建筑及其他專業配合,確定結構型式及布置。2 提出能為編制概算所需的結構簡圖及附加的文字說明。3 對高層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復雜的建(構)筑物應作必要的計算工作,計算書經校審后保存。3.6 建筑電氣3.6.1 初步設計階段,建筑電氣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主要電氣設備表、計算書(供內部使用及存檔)。

33、3.6.2 設計說明書1 設計依據1)建筑概況:應說明建筑類別、性質、面積、層數、高度等;2)相關專業提供給本專業的工程設計資料;3)建設方提供的有關職能部門(如:供電部門、消防部門、通信部門、公安部門等)認定的工程設計資料,建設方設計要求;4)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標準及法規。2 設計范圍1)根據設計任務書和有關設計資料說明本專業的設計工作內容和分工;2)本工程擬設置的電氣系統。3 變、配電系統1)確定負荷等級和各類負荷容量;2)確定供電電源及電壓等級,電源由何處引來,電源數量及回路數、專用線或非專用線。電纜埋地或架空、近遠期發展情況;3)備用電源和應急電源容量確定原則及性能要求,有自備發電機時,

34、說明啟動方式及與市電網關系;4)高、低壓供電系統結線型式及運行方式:正常工作電源與備用電源之間的關系;母線聯絡開關運行和切換方式;變壓器之間低壓側聯絡方式;重要負荷的供電方式;5)變、配電站的位置、數量、容量(包括設備安裝容量、計算有功、無功、視在容量、變壓器臺數、容量)及型式(戶內、戶外或混合);設備技術條件和選型要求;6)繼電保護裝置的設置;7)電能計量裝置:采用高壓或低壓;專用柜或非專用柜(滿足供電部門要求和建設方內部核算要求);監測儀表的配置情況;8)功率因數補償方式:說明功率因數是否達到供用電規則的要求,應補償容量和采取的補償方式和補償前后的結果;9)操作電源和信號:說明高壓設備操作

35、電源和運行信號裝置配置情況;10)工程供電:高、低壓進出線路的型號及敷設方式。4 配電系統1)電源由何處引來、電壓等級、配電方式;對重要負荷和特別重要負荷及其它負荷的供電措施;2)選用導線、電纜、母干線的材質和型號,敷設方式;3)開關、插座、配電箱、控制箱等配電設備選型及安裝方式;4)電動機啟動及控制方式的選擇。5 照明系統1)照明種類及照度標準;2)光源及燈具的選擇、照明燈具的安裝及控制方式;3)室外照明的種類(如路燈、庭園燈。草坪燈、地燈、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電壓等級、光源選擇及其控制方法等; 4)照明線路的選擇及敷設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線路的選擇和接地方式)。6 熱工檢測及自動調節系

36、統1)按工藝要求說明熱工檢測及自動調節系統的組成;2)自動化儀表的選擇;3)儀表控制盤、臺選型及安裝;4)線路選擇及敷設;5)儀表控制盤、臺的接地。7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1)按建筑性質確定保護等級及系統組成;2)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確定和要求;3)火災探測器、報警控制器、手動報警按鈕、控制臺(柜)等設備的選擇;4)火災報警與消防聯動控制要求,控制邏輯關系及控制顯示要求;5)火災應急廣播及消防通信概述;6)消防主電源、備用電源供給方式,接地及接地電阻要求;7)線路選型及敷設方式;8)當有智能化系統集成要求時,應說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其它子系統的接口方式及聯動關系。9)應急照明的電源型式,燈具配置,線路

37、選擇及敷設方式,控制方式等。8 通信系統1)對工程中不同性質的電話用戶和專線,分別統計其數量;2)電話站總配線設備及其容量的選擇和確定;3)電話站交、直流供電方案;4)電話站站址的確定及對土建的要求;5)通信線路容量的確定及線路網絡組成和敷設;6)對市話中繼線路的設計分工,線路敷設和引入位置的確定;7)室內配線及敷設要求;8)防電磁脈沖接地、工作接地方式及接地電阻要求。9 有線電視系統1)系統規模、網絡組成、用戶輸出口電平值的確定;2)節目源選擇;3)機房位置、前端設備配置;4)用戶分配網絡、導體選擇及敷設方式、用戶終端數量的確定。10 閉路電視系統1)系統組成;2)控制室的位置及設備的選擇;

38、3)傳輸方式、導體選擇及敷設方式; 4)電視制作系統組成及主要設備選擇。11 有線廣播系統1)系統組成;2)輸出功率、饋送方式和用戶線路敷設的確定;3)廣播設備的選擇,并確定廣播室位置;4)導體選擇及敷設方式。12 擴聲和同聲傳譯系統1)系統組成;2)設備選擇及聲源布置的要求;3)確定機房位置;4)同聲傳譯方式;5)導體選擇及敷設方式。13 呼叫信號系統1)系統組成及功能要求(包括有線或無線);2)導體選擇及敷設方式;3)設備選型。14 公共顯示系統1)系統組成及功能要求;2)顯示裝置安裝部位、種類、導體選擇及敷設方式;3)顯示裝置規格。15 時鐘系統1)系統組成、安裝位置、導體選擇及敷設方式

39、;2)設備選型。16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1)系統防范等級、組成和功能要求;2)保安監控及探測區域的劃分、控制、顯示及報警要求;3)攝像機、探測器安裝位置的確定;4)訪客對講、巡更、門禁等子系統配置及安裝;5)機房位置的確定;6)設備選型、導體選擇及敷設方式。17 綜合布線系統1)根據工程項目的性質、功能、環境條件和近、遠期用戶要求確定綜合布線的類型及配置標準;2)系統組成及設備選型;3)總配線架、樓層配線架及信息終端的配置;4)導體選擇及敷設方式。4)建筑設備監控系統及系統集成1)系統組成、監控點數、及其功能要求;2)設備選型;3)導體選擇及敷設方式。19 信息網絡交換系統1)系統組成、功能及用

40、戶終端接口的要求;2)導體選擇及敷設要求。20 車庫管理系統1)系統組成及功能要求;2)監控室設置;3)導體選擇及敷設要求。21 智能化系統集成1)集成形式及要求;2)設備選擇。22 建筑物防雷1)確定防雷類別;2)防直接雷擊、防側擊雷、防雷擊電磁脈沖、防高電位侵入的措施;3)當利用建(構)筑物混凝土內鋼筋做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時,應說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23 接地及安全1)本工程各系統要求接地的種類及接地電阻要求;2)總等電位、局部等電位的設置要求;3)接地裝置要求,當接地裝置需作特殊處理時應說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24 需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

41、題 3.6.3 設計圖紙1 電氣總平面圖(僅有單體設計時,可無此項內容)1)標示建(構)筑物名稱、容量,高、低壓線路及其它系統線路走向,回路編號,導線及電纜型號規格,架空線桿位,路燈、庭園燈的桿位(路燈、庭園燈可不繪線路),重復接地點等;2)變、配電站位置、編號和變壓器容量;3)比例、指北針。2 變、配電系統1)高、低壓供電系統圖:注明開關柜編號、型號及回路編號、一次回路設備型號、設備容量、計算電流、補償容量、導體型號規格、用戶名稱、二次回路方案編號;2)平面布置圖:應包括高、低壓開關柜、變壓器、母干線、發電機、控制屏、直流電源及信號屏等設備平面布置和主要尺寸,圖紙應有比例;3)標示房間層高、

42、地溝位置、標高(相對標高人3)配電系統(一般只繪制內部作業草圖,不對外出圖)主要干線平面布置圖,豎向干線系統圖(包括配電及照明干線、變配電站的配出回路及回路編號)。4 照明系統對于特殊建筑,如大型體育場館、大型影劇院等,有條件時應繪制照明平面圖。該平面圖應包括燈位(含應急照明燈)、燈具規格,配電箱(或控制箱)位,不需連線。5 熱工檢測及自動調節系統1)需專項設計的自控系統需繪制熱工檢測及自動調節原理系統圖;2)控制室設備平面布置圖。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圖;2)消防控制室設備布置平面圖。7 通信系統1)電話系統圖;2)站房設備布置圖。8 防雷系統、接地系統一般不出圖紙,特殊工

43、程只出項規平面圖,接地平面圖。9 其他系統1)各系統所屬系統圖;2)各控制室設備平面布置圖(若在相應系統圖中說明清楚時,可不出此圖)。3.6.4 主要設備表注明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 3.6.5 設計計算書(供內部使用及存檔)1 用電設備負荷計算。2 變壓器選型計算。3 電纜選型計算。4 系統短路電流計算。5 防雷類別計算及避雷針保護范圍計算。6 各系統計算結果尚應標示在設計說明或相應圖紙中。7 因條件不具備不能進行計算的內容,應在初步設計中說明,并應在施工圖設計時補算。3.7 給水排水3.7.1 初步設計階段,給水排水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主要設備表、計算書(內

44、部使用并存檔)。3.7.2 設計說明書1 設計依據1)摘錄設計總說明所列批準文件和依據性資料中與本專業設計有關的內容;2)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法規和標準;3)其他專業提供的本工程設計資料,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條件。2 設計范圍根據設計任務書和有關設計資料,說明本專業設計的內容和分工(當有其他單位共同設計時)。3 室外給水設計1)水源:由市政或小區管網供水時,應說明供水干管的方位、接管管徑、能提供的水量與水壓。當建自備水源時,應說明水源的水質、水溫、水文及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及凈化處理工藝和設備選型等。2)用水量:說明或用表格列出生活用水定額及用水量,生產用水水量,其他項目用水定額及用水量(含循環冷卻水系

45、統補水量、游泳池和中水系統補水量、洗衣房、鍋爐房、水景用水、道路、綠化灑水和不可預計水量等);消防用水標準及用水量;總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時用水量)。3)給水系統:說明生活、生產、消防系統的劃分及組合情況,分質分壓分區供水的情況。當水量、水壓不足時采取的措施,并說明調節設施的容量、材質、位置及加壓設備選型。如系擴建工程,還應對現有給水系統加以簡介。4)消防系統:說明各類形式消防設施的設計依據,設計參數,供水方式,設備選型及控制方法等。 5)中水系統:說明中水系統設計依據,水質要求,工藝流程,設計參數及設備選型,并繪制水量平衡圖。6)循環冷卻水系統:說明根據用水設備對水量、水質、水溫、水壓

46、的要求,以及當地的有關氣象參數(如室外空氣干、濕球溫度和大氣壓力等)來選擇采取循環冷卻水系統的組成,冷卻構筑物、循環水泵的型號及穩定水質措施。7)當采用重復用水的系統較大時,應概述系統流程,凈化工藝并繪制水量平衡圖。8)管材、接口及敷設方式。4 室外排水設計1)現有排水條件簡介:當排入城市管道或其他外部明溝時應說明管道、明溝的大小、坡度、排人點的標高、位置或檢查并編號。當排入水體(江、河、湖、海等)時,還應說明對排放的要求。2)說明設計采用的排水制度、排水出路。如需要提升,則說明提升位置、規模,提升設備選型及設計數據,構筑物形式,占地面積,緊急排放的措施等。3)說明或用表格列出生產、生活排水系

47、統的排水量。當污水需要處理時,應分別說明排放量、水質、處理方式、工藝流程、設備選型、構筑物概況以及處理效果等。4)說明雨水排水采用的暴雨強度公式(或采用的暴雨強度)、重現期、雨水排水量等。 5)管材、接口及敷設方式。5 建筑給水排水設計1)說明或用表格列出各種用水量標準,用水單位數,工作時間,小時變化系數,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時用水量。注:此項內容在第3.7.2 3 2)中表示清楚時,則此款可不表示。2)給水系統:說明給水系統的劃分和給水方式,分區供水要求和采取的措施,計量方式,水箱和水池的容量、設置位置、材質,設備選型,保溫、防結露和防腐蝕等措施。3)消防系統:遵照各類防火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要

48、求,分別對各類消防系統(如消火栓、自動噴水、水幕、雨淋噴水、水噴霧、泡沫、氣體滅火系統)的設計原則和依據,計算標準,系統組成,控制方式,消防水池和水箱的容量、設置位置以及主要設備選擇等予以敘述。4)熱水系統:說明采取的熱水供應方式,系統選擇,水溫、水質、熱源、加熱方式及最大小時用水量和耗熱量等。說明設備選型、保溫、防腐的技術措施等。當利用余熱或太陽能時,尚應說明采用的依據,供應能力,系統形式,運行條件及技術措施等。5)對水質、水溫、水壓有特殊要求或設置飲用凈水、開水系統者,應說明采用的特殊技術措施,并列出設計數據及工藝流程、設備選型等。6)中水系統:說明中水系統設計依據,水質要求,工藝流程,設

49、計參數及設備選型,并繪制水量平衡圖。 7)排水系統:說明排水系統選擇,生活和生產污(廢)水排水量,室外排放條件。有毒有害污水的局部處理工藝流程及設計數據。屋面雨水的排水系統選擇及室外排放條件,采用的降雨強度和重現期。8)管材、接口及敷設方式。6 節水、節能措施:說明高效節水,節能設備及系統設計中采用的技術措施等。7 對有隔振及防噪要求的建(構)筑物,說明給排水設施所采取的技術措施。8 對特殊地區(地震、濕陷性或脹縮性土、凍土地區、軟弱地基)的給排水設施,說明所采取的相應技術措施。 9 需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3.7.3 設計圖紙1 給水排水總平面圖1)全部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平面位

50、置、道路等,并標出主要定位尺寸或坐標、標高,指北針(或風玫瑰圖)等;2)給水、排水管道平面位置,標注出干管的管徑、流水方向、閘門并、消火栓井、水表并、檢查并、化糞池等和其他給排水構筑物位置;3)場地內給水、排水管道與城市管道系統連接點的控制標高和位置;4)消防系統、中水系統、冷卻循環水系統、重復用水系統的管道的平面位置,標注出干管的管徑。2 給水排水局部總平面圖1)取水構筑物平面布置圖。如自建水源的取水構筑物距離較遠時,應單獨繪出取水構筑物平面,包括取水頭部(取水口)、取水泵房、轉換閘門并、道路平面位置、坐標、標高、方位等,必要時還應繪出流程示意圖,各構筑物之間的高程關系。2)水處理廠(站)總

51、平面布置及工藝流程圖。如工程設計項目有凈化處理廠(站)時(包括給水、污水、中水),應單獨繪出水處理構筑物總平面布置圖及流程標高示意圖。各構筑物是否要繪制單線條的平、剖面圖,可視工程的復雜程度而定。在上述圖中,還應列出建(構)筑物一覽表,表中內容包括建(構)筑物的平面尺寸、結構形式等。3 建筑給排水平面圖1)繪制給排水底層、標準層、管道和設備復雜層的平面布置圖,標出室內外接管位置、管徑等。2)繪制機房(水池、水泵房、熱交換間、水箱間、水處理間、游泳池、水景、冷卻塔等)平面布置圖(在上款中已表示清楚者,可不另出圖)。3)繪制給水系統、排水系統、各類消防系統、循環水系統、熱水系統、中水系統等系統原理圖,標注干管管徑,設備設置標高,建筑樓層編號及層面標高。4)繪制水處理流程圖(或方框圖)。注:對于簡單工程項目初步設計階段一般可不出圖。 3.7.4 主要設備表按子項分別列出主要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參數)、數量。3.7.5 計算書(內部使用)1 各類用水量和排水量計算;2 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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