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精品文檔】如有侵權,請聯系網站刪除,僅供學習與交流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章程.精品文檔.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章程(2006年4月20日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工作會議通過)第一條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的目的是:(1)普及化學基礎知識,激勵中學生接觸化學發展的前沿,了解化學對科學技術、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以及社會發展的意義,學習化學家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培養他們學習化學的興趣愛好、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和初步的創新能力;(2)探索早期發現和培養優秀學生的思路、途徑和方法;(3)促進化學教育教學新思想與新方法的交流,推動大、中學化學教育教學改革, 提高我國化學教育教學水平;(4)選拔參加一年一
2、度的國際化學競賽選手。所有有關競賽的活動與宣傳均應符合本競賽目的。第二條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屬于課外活動,是對課內教學的補充和發展,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研究性學習的方式之一。競賽必須堅持學生有興趣、有余力和自愿參加的原則。反對不顧學生是否有興趣、學校是否有條件而盲目開展競賽活動的做法。反對任何設置障礙,阻止學生參加競賽的行為。第三條 競賽階段、時間與選手第一款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分為下述兩個階段: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簡稱初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簡稱決賽。初賽于每年9月舉行,筆試(3小時),全國統一時間在各省、市、自治區分若干賽場同時進行。決賽于來年春節前
3、的冬令營期間進行,分為理論競賽(4小時)和實驗競賽(45小時)兩輪。第二款 參加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初賽的選手為普通高中學生。初賽應以高三學生為主,不鼓勵高一、高二學生參加。已高中畢業的學生不在其列,非普通高中學生不得參賽。參賽學生應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學有余力、對化學及相關學科有特殊興趣,中學各科學習成績優良。堅決反對偏科。符合參賽資格的學生自由報名參加初賽,人數、學校、地區、性別、民族不受限制。參賽資格的認定由學生所在學校負責。第三款 參賽選手的培養以當地中學教師指導下的課外活動為主,嚴格遵守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定,不要搞層層培訓,不得沖擊其他學科的學習。不贊成選手的跨省、市、自治區培訓。第
4、四款 決賽選手從初賽一等獎獲得者中經本省、市、自治區競賽委員會考察選拔產生。決賽選手名額為每個省級賽區最多5名。此外,上年獲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獎的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增加1名;承辦決賽的省、市、自治區增加2名。第四條 組織機構 第一款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由中國科協主管,中國化學會主辦,委托相關省、市、自治區化學會或化學化工學會及有關學校承辦。第二款 中國化學會設立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競賽委員會)負責競賽的實施。競賽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23人,秘書1人;參加競賽的省、市、自治區各推薦委員1名;主任、副主任和秘書由中國化學會聘任,組成核心組,負責
5、處理日常事務。第三款 各省、市、自治區成立相應的競賽機構負責當地的初賽事務和選拔參加決賽選手的事務。全國化學競賽委員會指導和監督各省、市、自治區競賽的組織、管理和實施。第四款 中國化學會委托地方學會組建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決賽)組織委員會負責承辦相應屆次的決賽。承辦者應提前兩年提出書面申辦報告,中國化學會根據申辦者的師資力量、實驗條件及組織管理能力等做出決定。決賽的競賽業務應接受全國競賽委員會核心組的指導和監督。有關競賽的文件及宣傳材料須經中國化學會確認后統一對外發布。第五條 競賽試題第一款 初賽試題 由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核心組組織命題。試題應符合“全國高中學
6、生化學競賽基本要求”,由中國化學會辦公室制卷、分發。第二款 決賽試題 由承辦單位組織命題小組命題,經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核心組審定。理論競賽與實驗競賽的滿分比例為3 : 2。命題應遵循“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基本要求”,試題涉及的物理和數學知識水平應不超過中學教學大綱的規定。實驗試題的評分以能夠體現實驗操作的正確與否以及反映選手對實驗原理理解水平的實驗結果為依據。第六條 評獎第一款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獲獎證書由中國化學會頒發。評獎依據是學生的初賽成績。設一、二、三等獎,獲獎總數以中國化學會發出的試卷總數為基數,獲獎比例為總參賽人數的6,其中一等獎不超過
7、1%,二、三等獎的比例為3: 2。各省級賽區一等獎候選人總數不超過45名。各省級賽區競賽負責人需將全部獲獎候選人名單和一等獎候選人初賽答卷在競賽后一個月內送交中國化學會,由競賽核心組根據中國科協當年分配的總名額核定一等獎獲獎名單,一般情況下,一個月內發布結果。第二款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決賽)設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不超過總參賽人數的30 %,二等獎不超過40%,總分達不到25%的選手只頒發參賽證書。獎狀由中國化學會頒發。第三款 決賽選手的競賽總成績由命題組和各代表隊領隊經協調評分確定。第四款 決賽一、二、三等獎獲獎數額由領隊會議確定。第五款 中國化學會向獲得省級賽區一等獎選手的指導教師
8、和參加決賽選手的指導教師頒發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優秀指導教師獎,并向競賽工作優秀組織者頒發組織獎。獲獎教師及組織獎人選名單由各省級賽區競賽委員會確定后由競賽負責人申報。第七條 工作會議和領隊會議 第一款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工作會議議程有:(1)修訂并通過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章程;(2)修訂并通過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實施細則;(3)修訂并通過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基本要求; (4)審議決賽承辦申請;(5)交流、總結競賽經驗;(6)聽取競賽籌備情況報告;(7)其他。 第二款 決賽期間召開各省、市、自治區代表隊領隊及觀
9、察員會議。會議議程有:(1)報告決賽籌備情況;(2)討論當屆決賽試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3)確定決賽一、二、三等獎獲獎數額;(4)交流經驗,探討競賽發展情況;(5)其他。第八條 國家代表隊選手的選拔與培訓第一款 參加國家代表隊隊員選拔的學生名單由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核心組以決賽成績為基礎、按照每省、市、自治區不超過2名和學生自愿的原則,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研究決定。參加選拔的學生應為高三學生。若學生自愿放棄參選,須出具本人、所在學校以及所在省、市、自治區化學會或化學化工學會的正式書面文件。第二款 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代表隊選手的選拔為期約3
10、周,由決賽承辦單位組織實施,實施應遵照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核心組關于選拔賽的建議進行。第三款 競賽核心組根據學生的基礎知識、綜合能力和整體素質并參考參選學生的意見決定人選。4名選手產生于不同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選手在出國參賽前進行為期2周的集訓,由承辦決賽的單位組織實施。第九條 經費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不以贏利為目的。經費來源:主管部門撥款,符合上級規定收取的參賽費,有關部門資助以及向社會集資。競賽的經費預算、決算應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堅決反對和抵制以競賽名義牟取私利的行為。第十條 加強競賽組織管理,嚴肅競賽紀律。加強對競賽試卷的保
11、密和管理。競賽過程中發生的違紀、違規行為由各省、市、自治區化學會或化學化工學會負責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報中國化學會辦公室,由中國化學會做出處理決定,呈報上級主管部門, 給予通報批評、警告,直至取消參賽學生成績和組織者資格。第十一條 本章程須經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工作會議到會人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在下次章程修訂前有效。章程內容如與教育部和中國科協制訂的有關文件相抵觸,以上級文件為準。本章程由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核心組負責解釋。第十二條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的具體事宜根據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實施細則進行。第十三條 本章程由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工作會議于2006年4月20日
12、通過。自通過之日起生效,2002年4月22日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工作會議通過的競賽章程自動失效。本章程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科技中心備案。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實施細則一、 初賽(省級賽區化學競賽)的實施1.組織 初賽(省級賽區化學競賽)的組織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區化學會或化學化工學會負責,在省級學科競賽管理委員會的指導、支持、監督與合作下,成立化學競賽機構組織實施。各省、市、自治區學會須在每年競賽前選定競賽總負責人并上報中國化學會備案。2.報名 報名于賽前三個月開始。報名費應符合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報名前須向學生公布與競賽有關的文件。堅持學生自愿報名的原則,任何學校和部門不得攤
13、派,不得限制。報名時須向學生說明競賽的具體要求,并發放準賽證。準賽證由各省、市、自治區競賽機構負責人負責統一印制,不得翻印。準賽證上必須有編號、參賽學生的姓名、所在學校名稱及近期照片、賽場地點(學校及教室)和競賽時間(開始時間及總時間)等要素,并加蓋相應印章。省級以下單位報名結束后應制作報名花名冊(含參賽學生姓名、學校、編號、賽場、參賽總人數等要素,并預留競賽成績欄),復印上繳各省、市、自治區競賽總負責人備案。各省、市、自治區競賽總負責人匯總全省參賽學生名冊(要素同上)后,于賽前1個月將參賽總人數報中國化學會辦公室。3.試卷制作與分發 試卷由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組織命題小組命題,于每年8
14、月20日前定稿交予中國化學會辦公室負責人,由辦公室負責人監制并裝成小袋通過保密渠道分發至各省、市、自治區競賽管委會指定的收卷人處。試卷未經批準不得復制,一經發現使用未經批準而自行復制的試卷競賽,競賽成績無效。競賽試卷由中國化學會根據各省、市、自治區參賽總人數分發到各省、市、自治區競賽管委會指定的收卷人處后,由總負責人于競賽前按賽場人數在監督下分封后由各賽場監考負責人專程攜往競賽試場于開賽時當眾拆封。分發與拆封均需簽名存檔。試題標準答案于競賽后二天在因特網公布。4.競賽賽場 競賽賽場必須有各省、市、自治區選派的監考負責人在場,各省、市、自治區競賽總負責人須將分賽場和各賽場負責人報告中國化學會辦公
15、室。參賽學生必須持有準賽證。競賽開始前須向參賽學生宣布競賽時間與紀律。競賽時間不得自行延長或縮短,不得提前開始、提前結束。競賽結束由監考負責人當眾封存應答試卷,簽名后上繳競賽負責人。5.評卷 評卷工作由各省、市、自治區競賽總負責人組織。評卷開始前由競賽總負責人當眾拆封應答試卷和空白試卷,并組織評卷教師討論試題和標準答案后統一評分標準。評卷應采取流水作業,評閱人、審核人須在相應空白處簽注姓名,不得拆解參賽學生姓名與所在學校。選手得分須復核,并按參賽學生的編號、姓名、賽場、就讀學校等登錄成冊,備案。6.評獎 各省、市、自治區競賽總負責人在賽后1個月內將申請評為一等獎的答卷密封送交中國化學會辦公室,
16、同時報送參評獲獎學生名冊(以成績由高到低編排序號,含姓名、學校、得分和獎項)及參評一等獎學生的指導教師名單。報送人數須準確、及時,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參評。中國化學會根據當年上級分配的獲獎人數、以答卷成績為依據,結合本省賽區參賽人數等要素,評定出全國各省級賽區一等獎獲獎名單,由中國化學會辦公室向中國科協報送,經核定后,下發加蓋中國化學會印章的獲獎證書。二、決賽的實施1.選手的產生 各省、市、自治區參加決賽的選手從初賽一等獎獲得者中產生。既可按初賽成績由高到低一次性確定符合規定名額的選手,也可組織再測試決出參加決賽的選手,究竟采取何種方式由各省、市、自治區競賽委員會自行決定。各省、市、自治區為
17、產生決賽選手組織的講座與選拔賽試題均不應超過決賽試題知識水平的有關規定。選拔時間不應超過兩周。已被選入省代表隊的選手,可自愿退出,但必須出具本人及所在學校的書面證明。空缺由本省競賽委員會按本省考察總成績遞補,不得由學生所在學校從該校參賽學生中替換。2.代表隊 各省、市、自治區代表隊由領隊、觀察員(各一名)及符合名額規定的選手組成。領隊和觀察員有責任、有能力參加試題討論、評卷和協調評分。領隊和觀察員應代表全隊而不是某個學校。3.報名 各省、市、自治區最遲在決賽前一個月向中國化學會辦公室報送本省代表隊領隊、觀察員和決賽選手及其指導教師名單,并抄送決賽承辦單位。決賽選手所在學校應出具選手各科成績(含
18、體育)的證明。4.決賽承辦單位 申請承辦決賽的單位應提前兩年提出書面申辦報告,中國化學會根據申辦者的師資力量、實驗條件、經費籌措及組織管理能力等做出決定。決賽承辦單位應派遣觀察員考察上一屆競賽及冬令營的組織實施。決賽承辦單位承擔競賽期間的組織、考務和會務工作,承擔決賽的理論與實驗命題的草擬,并提前一年向中國化學會報送命題小組成員名單。5.冬令營收費 由決賽承辦單位與中國化學會商定。6.決賽試題制作 決賽試題初稿由決賽命題小組負責制作并提前半年報送中國化學會審查。審題由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負責組織。審題與定稿在頭年11月底完成。提供審稿的試題文件構成如下:(1)各試題的來源、背景材料、命題
19、思想、考核點;(2)理論試題(題面);(3)理論試題答卷紙;(4)理論試題標準答案與評分標準;(5)實驗試題(包括原理、實驗儀器、藥品及其他材料、操作步驟、實驗報告<包括數據填寫表、提示與問答題等>);(6)實驗試題背景(來源、命題思想、考核點、基本操作等)和預做情況報告;(7)實驗試題答案與評分標準。(8)實驗監考教師培訓方案;(9)實驗前向全體參賽學生宣講的安全教育、實驗新儀器及其使用方法。試題不得選自業已出版或試用的教科書、講義、試題庫、習題集、實驗指導書、競賽輔導讀物等書籍或者業已在某省、市、自治區或全國競賽中用過的競賽試題或練習題。命題小組成員不得參與當屆全國高中學生化學
20、競賽本省、市、自治區代表隊的培訓。7.冬令營日程安排 冬令營的日程為:報到;開幕式;理論競賽;實驗競賽;領隊會議(1):預備會;領隊會議(2):理論試題討論會(分發理論試卷、標準答案、評分標準,講解試題背景材料和命題思想,討論);領隊會議(3):實驗試題討論會(分發實驗試題、標準答案、評分標準,講解試題背景和命題思想,討論);領隊批改本隊選手的理論應答試卷(由競賽考務組印發答卷復印件);領隊批改本隊選手的實驗試卷(由競賽考務組印發應答實驗報告復印件);領隊會議(4):協調評分(組織委員會至少提前半天通告協調評分的程序和時間表。各代表隊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本隊的協調評分,暫不能達成一致
21、意見的問題可留待全部代表隊協調完畢后裁決。每代表隊最多2人即領隊和觀察員參加協調,領隊和觀察員代表所在省、市、自治區代表隊,不代表某個學校,隨隊而來的學校教師不得進入場地參與協調,有何問題由領隊進行協調。不允許學生家長、學生本人及其他人員進入協調地點。競賽組織委員會工作人員有權阻止任何不該進入的人員進入協調地點,不聽勸阻的學生將被取消當屆評獎資格。領隊會議(5):決定競賽各類獎項獲獎人數等;領隊會議(6):競賽研討會(輔導經驗交流、競賽發展方向、通報有關競賽的重大事宜等,議程與發言人在競賽前由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確定);參賽學生賽余活動(參觀、講座、晚會、游覽、文娛體育友誼賽等);領隊、
22、觀察員及其他與會人員的參觀考察等活動;閉幕典禮。冬令營從報到至結束不少于6天。謝絕家長及其他無關人員參加。評卷小組活動日程為:評卷前的預備會議;應答試卷復印及分發;理論答卷評判;實驗報告評判;得分統計表格制作;參加領隊會議宣講試題和平衡得分等。監考人員活動日程為:監考前的預備會(學習監考人員守則、熟悉監考程序等);實驗監考人員須提前兩天集中食宿,預做實驗,熟悉實驗內容及監考要求;實驗競賽前向選手講解安全注意事項與必要的操作;監考;監考后的總結會(包括實驗監考情況匯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擴大會議,聽取對下屆競賽活動的建議。冬令營日程表應上報中國化學會審定并在報到日向所有到會人員分發。8
23、頒獎 決賽獎狀由中國化學會頒發。獲獎名單按競賽章程確定,在冬令營閉幕式上宣布。發獎儀式按參賽證書、三等獎、二等獎、一等獎順序進行。發獎時不公布選手名次及選手所在的省、市、自治區。除獎狀和參賽證書外是否頒發獎品由當屆競賽組織委員會決定。是否頒發冠名獎杯由承辦單位和中國化學會商定。9.優秀指導教師 在冬令營閉幕式上中國化學會向決賽選手指導教師頒發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優秀指導教師獎狀。獲得該榮譽稱號的教師名單由各參賽隊所在省、市、自治區的競賽組織機構在決賽前向中國化學會申報。10.報道 有關競賽的所有報道均須經中國化學會競賽負責人審定,競賽后由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委員會發布競賽試題與標準答案以及競賽
24、結果。三、國家代表隊選手的產生與集訓1.國際化學競賽(IChO)中國代表隊選手從當屆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決賽獲獎學生中選拔產生。參選人數一般為1620名,但來自同一省、市、自治區代表隊的參選人數不超過2名。參選學生名單由中國化學會在冬令營閉幕后23周內向各省、市、自治區通報。不接受旁聽生。選拔賽在參考當屆國際化學競賽預備題基礎上進行。選拔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所有參選選手機會均等。2.選拔活動一般于當年3月上旬開始,歷時約3周。參選選手需交納一定費用。參選期間的食、宿由承辦單位統一安排,費用自理。3.選拔堅持學生自愿的原則。參選名單公布后,學生可自愿退出,但須出具本人申明書以及所在學校和
25、所在省、市、自治區化學會或化學化工學會的書面證明。空缺不再遞補。4.凡陪同選手前往報到的隨行人員必須在報到后盡早離開選拔地點,不得“陪讀”。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去選拔地干擾選拔,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選拔工作開始前干擾選拔,直至選拔結束。凡向參與選拔的人員和單位施加壓力,干擾選拔,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有關選手入選國家代表隊的資格。5. 選拔應對選手的基礎知識(包括非化學基礎知識,如數學、物理和英語等)、綜合能力(包括學習能力、實踐能力等)和整體素質(包括身體素質、心理素質、道德品質、思想作風等)進行全面考察和測試,給出綜合評價。選手具備的超出中學教學要求的非化學知識的水平不作為選拔排名的依據(例如微積分、大學英語等)。選手的體育成績應按中學體育課程達標。加試與普通高中畢業生水平相當的英語、數學及物理,不及格者不選。6.參選選手報到后統一進行健康檢查,不合格者在有關成人陪同下返回原地。7.選拔最后階段須按IChO大綱的1、2級知識和當年預備題模擬的國際競賽試題進行測試。凡超出上述水平的知識均不得作為測試內容和選拔依據。試題由承辦單位和全國高中學生化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2025年三下數學期末統考試題含解析
- 研究與開發合同
- 版權轉讓合同協議書范本
- 江蘇省吳江市青云中學2025年校初三第四次模擬數學試題含解析
- 山西省臨汾市曲沃縣重點名校2024-2025學年初三1月月考生物試題含解析
- 環保設備購銷合同模板
- 天津市北辰區名校2025年初三第二學期期末檢測試題物理試題含解析
- 灌溉工程承包合同
- 遼寧省鐵嶺市昌圖縣2018-2019學年八年級上學期期末考試物理試題【含答案】
- 2025年黑龍江省聯考高考模擬歷史質檢試卷A(含答案)
- 殘疾學生送教上門工作手冊
- 北京市某別墅裝修改造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 JJF(紡織)064-2013織物防鉆絨性試驗儀(摩擦法)校準規范
- GB/T 34571-2017軌道交通機車車輛布線規則
- GB/T 11834-2011工農業機械用摩擦片
- 低壓配電箱安裝使用說明書A
- 藥品零售企業許可事項申請表模板
- 經尿道前列腺剜除術講解
- 食材配送價格表
- 物業公司xx年度收支情況公示模板
- 封條模板A4直接打印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