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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CJJ75-97主編單位: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關于發布行業標準城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的通知建標1997259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計劃單列市建委,國務院有在部門:根據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88)城標字第141號文的要求,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主編的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業經審查,現批準為行業標準,編號CJJ75-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范由建設部城市規劃標準技術歸口單位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歸口管理,其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負責。本規范

2、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出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年10月8日1 總則1.0.1 為發揮道路綠化在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豐富城市景觀中的作用,避免綠化影響交通安全,保證綠化植物的生存環境,使道路綠化規劃設計規范化,提高道路綠化規劃設計水平,制定本規范。1.0.2 本規范適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廣場和社會停車場的綠地規劃與設計。1.0.3 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應遵循下列原則:1.0.3.1 道路綠化應以喬木為主,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不得裸露土壤;1.0.3.2 道路綠化應符合行車視線和行車凈空要求;1.0.3.3 綠化樹木與市政公用設施的相互位置應統籌安排,并應保證樹木有需

3、要的立地條件與生長空間;1.0.3.4 植物種植應適地適樹,并符合植物間伴生的生態習性;不適宜綠化的土質,應改善土壤進行綠化;1.0.3.5 修建道路時,宜保留有價值的原有樹木,對古樹名木應予以保護;1.0.3.6 道路綠地應根據需要配備灌溉設施;道路綠地的坡向、坡度應符合排水要求并與城市排水系統結合,防止綠地內積水和水土流失;1.0.3.7 道路綠化應遠近期結合。1.0.4 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 語 2.0.1 道路綠地道路及廣場用地范圍內的可進行綠化的用地。道路綠地分為道路綠帶、交通島綠地、廣場綠地和停車場綠地。2

4、.0.2 道路綠帶道路紅線范圍內的帶狀綠地。道路綠帶分為分車綠帶、行道樹綠帶和路側綠帶。2.0.3分車綠帶車行道之間可以綠化的分隔帶,其位于上下行機動車道之間的為中間分車綠帶;位于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或同方向機動車道之間的為兩側分車綠帶。2.0.4行道樹綠帶布設在人行道與車行道之間,以種植行對為主的綠帶。2.0.5路側綠帶在道路側方,布設在人行道邊緣至道路紅線之間的綠帶。2.0.6交通島綠地可綠化的交通島用地。交通島綠地分為中心島綠地、導向島綠地和立體交叉綠島。2.0.7中心島綠地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綠化的中心島用地。2.0.8導向島綠地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綠化的導向島用地。2.0.9立體交叉綠島

5、互通式立體交叉干道與匝道圍合的綠化用地。2.0.10廣場、停車場綠地廣場、停車場用地范圍內的綠化用地。2.0.11道路綠地率道路紅線范圍內各種綠帶寬度之和占總寬度的百分比。2.0.12園林景觀路在城市重點路段,強調沿線綠化景觀,體現城市風貌、綠化特色的道路。2.0.13裝飾綠地以裝點、美化街景為主,不讓行人進入的綠地。2.0.14開放式綠地綠地中鋪設游步道,設置坐凳等,供行人進入游覽休息的綠地。2.0.15通透式配置綠地上配植的樹木,在距相鄰機動車道路面高度0.9m至3.0m之間的范圍內,其樹冠不遮擋駕駛員視線的配置方式。 3道路綠化規劃 3.1道路綠地率指標3.1.1在規

6、劃道路紅線寬度時,應同時確定道路綠地率。3.1.2道路綠地率應符合下列規定:3.1.2.1園林景觀路綠地率不得小于40;3.1.2.2紅線寬度大于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30;3.1.2.3紅線寬度在40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25;3.1.2.4紅線寬度小于40m的道路綠地不得小于20。3.2道路綠地布局與景觀規劃3.2.1道路綠地布局應符合下列規定:3.2.1.1種植喬木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樹綠帶寬度不得小于1.5m;3.2.1.2主、次干路中間分車綠帶和交通島綠地不得布置成開放式綠地;3.2.1.3路側綠帶宜與相鄰的道路紅線外側

7、其他綠地相結合;3.2.1.4人行道路毗鄰商業建筑的路段,路側綠帶可與行道樹綠帶合并;3.2.1.5道路兩側環境條件差異較大時,宜將路側綠帶集中布置在條件較好的一側。3.2.2道路綠化景觀規劃應符合下列規定:3.2.2.1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中,應確定園林景觀路與主干路的綠化景觀特色。園林景觀路應與置觀賞價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與街景結合;主干路應體現城市道路綠化景觀風貌;3.2.2.2同一道路的綠化宜有統一的景觀風格;不同路段的綠化形式可有所變化;3.2.2.3同一道路段上的各類綠帶,在植物配置上應相互配合,并應協調空間層次、樹形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變化的關系;3.2.2.4毗鄰山、河、湖

8、、海的道路,其綠化應相結合自然環境,突出自然景觀特色。3.3樹種和地被植物選擇3.3.1道路綠化應選擇適應道路環境條件、生長穩定、觀賞價值高和環境效益好的植物種類。3.3.2寒冷積雪地區的城市,分車綠帶、行道樹綠帶種植的喬木,應選擇落葉樹種。3.3.3行道樹應選擇深根性、分枝點高、冠大蔭濃、生長健壯、適應城市道路環境條件,且落果對行人不會造成危害的樹種。3.3.4花灌木應選擇花繁葉茂、花期長、生長健壯和便于管理的樹種。3.3.5綠籬植物和觀葉灌木應選用萌芽力強、枝繁葉密、耐修剪的樹種。3.3.6地的應選擇莖葉茂密、生長勢強、病蟲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觀葉、觀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應選擇萌

9、蘗力強、覆蓋率高、耐修剪和綠色期長的種類。 4道路綠帶設計 4.1分車綠帶設計4.1.1分車綠帶的植物配置應形式簡潔,樹形整齊,排列一致。喬木樹干中心至機動車道路緣石外側距離不宜小于0.75m。4.1.2中間分車率帶應阻擋相向行駛車輛的眩光,在距相鄰機動車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間的范圍內,配植冠應長年枝葉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4.1.3兩側分車綠帶寬度大于或等于1.5m有,應以種植喬木為主,并宜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其兩則喬木樹冠不宜在機動車道上方搭接。分車綠帶寬度小于1.5m的,應以種植灌木為主,并應灌木、地被物相結合。4.1.4被人行橫道或道路出

10、入口斷開的分車綠帶,其端部應采取通透式配置。4.2行道樹綠帶設計4.2.1行道樹綠帶種植應以行道樹為主,并宜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形成連續的綠帶。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樹綠帶不能連續種植時,行道樹之間宜采用透氣性路面鋪裝。樹池不宜覆蓋池箅子。4.2.2行道樹定植株距,應以其樹種壯年期冠幅為準,最小種植株距應為4m。行道樹樹干中心至路緣石外側最小距離宜為0.75m。4.2.3 種植行道樹其苗木的胸徑:快長樹不得小于5cm;慢長樹不宜小于8cm。4.2.4在道路交叉口視距三角形范圍內,行道樹綠帶應用用通透式配置。4.3路側綠帶設計4.3.1路側綠帶應根據相鄰用地性質、防護和景觀要求進行設計,并

11、應保持在路段內的連續與完整的景觀效果。5.3.2路側綠帶寬度大于8m時,可民開放式綠地。開放式綠地中、綠化用地面積不得小于該段綠帶總面積的70。路側綠帶懷毗鄰的其他綠地一起辟為街旁游園時,其設計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公園設計規范(48)的規定。4.3.3瀕臨江、河、湖、海等水體的路側綠地,應結合水面與岸線地形設計成泊水綠帶。濱水綠帶的綠化應在道路和水面之間留出透景線。4.3.4道路護坡綠化應結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緣植物。 5交通島、廣場和停車場綠地設計 5.1交通島綠地設計5.1.1交通島周邊的植物配置宜增強導向作用,在行車視距范圍內應采用通透式配置。5.1.2中心島綠地

12、應保持各路口之間的行車視線通透,布置成裝飾綠地。5.1.3立體交叉綠島應種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點綴樹從、孤植樹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開闊的綠化效果。橋下宜種村耐蔭地被植物。墻面宜進行垂直綠化。5.2廣場綠化設計5.2.1廣場綠化應根據各類廣場的功能、規模和周邊環境進行設計。廣場綠化應利于人流、車流集散。5.2.2公共活動廣場周邊宜種植高大喬木。集中成片綠地不應小于廣場總面積的25%,并宜設計成開放式綠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5.2.3車站、碼頭、機場的集散廣場綠化應選擇具有地方特色的樹種。集中成片綠地不應小于廣場總面積的10%。5.2.4紀念性廣場應用綠化襯托主體紀念物,創造與紀念主題相應

13、的環境氣氛。5.3停車場綠化設計5.3.1停車場周邊應種植高大庇蔭喬木,并宜種植隔離防護綠帶;在停車場內宜結合停車間隔帶種植高大庇蔭喬木。5.3.2停車場種植的庇蔭喬木可選擇行道樹種。其樹木枝下高度應符合停車位凈高度的規定:小型汽車為2.5;中型汽車為3.5;載貨汽車為4.5。 6、道路綠化與有關設施 6.1道路綠化與架空線6.1.1在分車綠帶和行道樹綠帶上方不宜設置架空線。必須設置時,應保證架空線下有不小于9的樹木生長空間。架空線下配置的喬木應選擇開放形樹冠或而修剪的樹種。6.1.2樹木與架空電力線路導線的最小垂直距離應符合表6.1.2的規定。樹林與架空電力線路導線的最小

14、垂直距離表6.1.2電壓(kv)11035110154220330最小垂直距離1.53.03.54.56.2道路綠化與地下管線6.2.1新建道路或經改建后達到規劃紅線寬度的道路,其綠化樹木與地管線外緣的最小水平距離宜符合表6.2.1的規定;行道樹綠帶下方不得敷設管線。樹木與地管線外緣最小水平距離表6.2.1管線名稱距喬木中心距離()距灌木中心距離()電力電纜1.01.0電信電纜(直埋)1.01.0電信電纜(管道)1.51.0給水管道1.5雨水管道1.5污水管道1.5燃氣管道1.51.2熱力管道1.51.5排水盲溝1.06.2.2當遇到特殊情況不能達表6.2.1中規定的標準時,其綠樹木根頸中心至

15、地下管線外緣的最小距離可采用表6.2.2的規定。樹木根頸中心至地下管線外緣最小距離表6.2.2管線名稱距喬木根頸中心距離()距灌木根頸中心距離()電力電纜1.01.0電信電纜(直埋)1.01.0電信電纜(管道)1.51.0給水管道1.51.0雨水管道1.51.0污水管道1.51.0熱力管道1.51.56.3道路綠化與其他設施6.3.1樹木與其他設施的最小水平距離應符合表6.3.1的規定。樹木與其他設施最小水平距離表6.3.1設施名稱至喬木中心距離()至灌木中心距離()低于2的圍墻1.0擋土墻1.0路燈桿柱2.0電力、電信桿柱1.5消防龍頭1.52.0測量水準點2.02.0附錄本規范用詞說明.0

16、.1為便于在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宜”或“可”;反面詞采用“不宜”。.0.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            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 CJJ

17、75-97條文說明 前 言 根據建設部(88)城標字第141號文的要求,由建設部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主編,上海市園林設計院、南京市園林規劃設計院主編,上海市園林設計院、南京市園林規劃設計院等單位參加共同編制的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CJJ75-97),經建設部1997年10月8日以建標1997259號文批準,業已發布。為便于廣大規劃、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有關單位人員在使用本規范時能正確理解和執行條文規定,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編制組按章、節、條、款順序編制了本規范的條文說明,供國內使用者參與。在使用中如發現本條文說明有欠妥之處,請將意見函寄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

18、院(通訊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號,郵政編碼:100037)。本條文說明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出版。 1總 則 1.0.1 城市道路綠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城市綠化覆蓋率中占較大比例。隨著城市機動車輛的增加,交通污染趨嚴重,利用道路綠化改善道路環境,已成當務之急。城市道路綠化也是城市風貌的重要體同。目前,我國城市道路建設發展迅速,為道路綠化更好地發揮綠化功能,協調道路綠化與相關市政設施的關系,利于行車安全,有必要統一技術規定,以適應城市現代化建設需要。1.0.2本規范的適用范圍是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公共廣場用地與公共使用停車場用地范圍內的綠地規劃與

19、設計。1.0.3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基本原則:1.0.3.1城市道路綠化主要功能是庇蔭、濾塵、減弱噪聲、改善道路沿線的環境質量和美化城市。以喬木為主,喬木、灌木、地被套植物相合的道路綠化,防護效果最佳,地面覆蓋最好,景觀層次豐富,能更好地發揮其功能作用。1.0.3.2為保證道路行車安全,對道路綠化提出兩方面要求。一、行車視線要求。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視距;其二,在彎道外側的樹木沿邊緣整齊邊緣整齊連續栽植,預告道路線形變化,誘導駕駛員行車視線。二、行車凈空要求。道路設計規定在各種道路的一定寬度和高度范圍內為車輛運行的空間,樹木不得進入該空間。具體范圍應根據道路效能設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確定。1.0.3.

20、3城市道路用地范圍空間有限,在其范圍內除安排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等必不可少的交通用地外,還需安排許多市政公用設施,如地上架空線和地下各種管道、電纜等。道路綠化也需安排在這個空間里。綠化樹木生長需要有一定的地上、地下生存空間,如得不到滿足,樹木就不能正常生長發育,直接影響其形態和樹齡,影響道路綠化所起的作用。因此,應統一規劃,合理安排道路綠化與交通、市政等設施的空間位置,使其各得其所,減少矛盾。1.0.3.4適地適樹是指綠化要根據本地區氣候、栽植地的小氣候和地下環境條件選擇適于在該地生長的樹木,以利于樹木的正常生長發育,抗御自然災害,保持較穩定的綠化成果。植物伴生是自然界中喬木、灌木、地

21、被等多種植物相伴生長在一起的現象,形成植物群落景觀。伴生植物生長分布的相互位置與各自的生態習性相適應的。地上部分,植物樹冠、莖葉分布的空間與光照、空氣溫度、溫度要求相一致,各得其所;地下部分,植物根系分布對土壤中營養物質的吸收互不影響。道路綠化為了使有限的綠地發揮最大的生態效益,可以進行人工植物群落配置,形成多層次植物景觀,但要符合植物伴生的生態習性要求。1.0.3.5古樹是指樹齡在百年以上的大樹。名木查指具有特別歷史價值或紀念意義的樹木及稀有、珍貴的樹種。道路沿線的古樹名木可依據城市綠化條例和地方法規或規定進行保護。1.0.3.6道路綠化從建設開始到形成較好的綠化效果需十幾年的時間。因此,道

22、路綠化規劃設計要有長遠觀點,綠化樹木不應經常更換、移植。同時,道路綠化建設的近期效果也應重視,使其盡快發揮功能作用。這就要求道路綠化遠近期結合,互不影響。 2術語 本章術語是對本規范涉及的主要用詞給予統一規定,以利于對本規范內容的正確理解和使用。本規范對“道路綠地”的規定是指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中確定的道路廣場用地范圍內的綠化用。其中屬于廣場用地范圍內的綠地為廣場綠地,屬于社會停車場用地范圍的綠地為停車場綠地,位于交通島上的綠地為交通島綠地,位于道路用地范圍(道路紅線以內范圍)的綠地多為帶狀,故稱為道路綠帶。道路綠帶根據其布設位置又分為中間分

23、車綠帶、兩側分車綠帶、行道樹綠帶和路側綠帶。行道樹綠帶常見有兩種,一種是僅種植一排行道樹,樹下留有樹池;另一種是和道樹下成帶狀配置地被植物和灌木,形成復層種植的綠帶。路側綠帶常見的有三種,一種是因建筑線與道路紅線重合,路側綠帶毗鄰建筑布設;第二種是建筑退讓紅線后留出人行道,路側綠帶位于兩條人行道人間。第三種是建筑退讓紅線后在道路紅線外側留出綠地,路側綠帶與道路紅線外側綠地結合。道路紅紅外側綠地有街旁游園、宅旁綠地、公共建筑前綠地等,這些綠地雖不統計在道路綠化用地范疇內,但能加強道路的綠化效果。停車場綠地包括停車場周邊綠地和在停車間隔帶綠化。道路綠地率的計算是采用簡化方式,因道路綠地多以綠帶分布

24、在道路上,各種綠帶寬度之和占道路總寬度的百分比近似道路綠地面積與道路總面積的百分比。計算時,對僅種植喬木的行道樹綠帶寬度按1.5m計;對喬木下成帶狀配置地被植物,寬度大于1.5m的行道樹綠帶按實際寬度計。園林景觀路是位于城市重點路段,對道路沿線的景觀環境要求較高,通過提高道路綠化水平,更好地體現城市綠化景觀風貌。3道路綠化規劃 3.1道路綠地率指標3.1.1道路綠化用地是城市道路用地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城市規劃的不同階段,確定不同級別城市道路紅線位置時,根據道路的紅線寬度和性質確定相應的綠地率,可保證道路的綠化用地,也可減少綠化與市政公用設施的矛盾,提高道路綠化水平。3.1.2道路綠地

25、率指標是通過在一些城市調研和參考有關規范、資料的基礎上制定的。主要論據是:(1)對我國的9個城市111條現狀與規劃道路的綠地率進行分析,其中:紅紅寬度小于40m的道路28條,平均綠地率是27.3%;紅線寬度為4050m的道路58條,平均綠地率是25.0%;紅線寬度大于50m的道路25條,平均綠地率是38.1%。(2)城市道路設計規范中規定道路綠地率為15%30%。(3)北京市綠化條例規定道路綠地率是:主干路不低于30%,次干路不低于20%。(4)國外一些大城市綠化景觀較好的道路,基綠地率為30%40%。本規范制定的道路綠地率不同于城市道路設計規范規定的指標是因為將行道樹綠帶按1.5m寬度統計在

26、綠不帶中。這樣計算是考慮到行道樹的實際占地需要,也是為了在統計中口徑統一。另外,本規范只規定下限,不規定上限,不約束道路綠地向高標準發展。本規范根據道路性質提出園林景觀路地率不低于40%,是因為園林景觀路對綠化要求高,需要用綠化來裝飾街景,故此需要較多的綠地。此外,相規范考慮我國道路用地的實際情況,根據道路的紅線寬度分檔制定相應的綠地率,便于應用。大于50m寬度的道路一般為大城市的主干路,其綠地率不低于30%。其一,是因為主干路車流量大,交通污染嚴重,需要用綠化加以防護,因此需要較多的綠地;其二,主干路路幅較寬,有可能安排較多的綠化用地。小于40m寬度的道路,其性質、斷面形式多樣,綠地率的下限

27、是20%,可以滿足交通用地的需要與保證道路有基本的綠化用地。 3.2道路綠地布局與景觀規劃3.2.1道路綠地布局3.2.1.1在道路綠帶中,分車綠帶所起的隔離防護和美化作用突出,分車帶上種植喬木,可以配合行道樹,更好地為非機動車道遮蔭。1.5m寬的綠帶是種植和養護喬木的最小寬度,故種植喬木的分車綠帶的寬度不得小于1.5m。在2.5寬度以上的分車綠帶上進行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的復層混交,可以提高隔防護作用。主干路交通污染嚴重,宜采用復層混交的綠化形式,所以主干路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宜小于2.5m。此外,考慮公共交通開辟港灣式停靠站也應有較寬的分車帶。行道樹種植和養護管理所需用地的最小寬度

28、為1.5m,因此行道樹綠帶寬度不應小于1.5m.3.2.1.2主、次干路交通流量大,行人穿越不安全;噪聲、廢氣和塵埃污染嚴重,不利于身心健康,故不應在主、次干路的中間分車綠帶和交通島上布置開放式綠地。3.2.1.3道路紅線外側其他綠地是指街旁游園、宅旁綠地、公共建筑前綠地、防護綠地等。路側綠帶與其他綠地結合,能加強道路綠化效果和綠化景觀。3.2.1.4道路兩側環境條件差異較大,主要是指如下兩個方面:其一,在北方城市的東西向道路的南北兩側光照、溫度、風速等條件差異較大,北側的綠地條件較好;其二,瀕臨江、河、湖、海的道路,靠近水邊一側有較好的景觀條件。將路側綠帶集中布置在條件較好的一側,可以有利于

29、植物生長,更好地發揮綠化景觀效果及游憩功能。3.2.2道路綠化景觀規劃3.2.2.1道路綠化是城市綠地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可以體現一個城市的綠化風貌與景觀特色。園林景觀路是道路綠化的重點,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網的主體,貫穿于整個城市。因此,應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中對園林景觀路和主干路的綠化進行整體的景觀特色規劃。園林景觀路的綠化用地較多,具有較好的綠化條件,應選擇觀賞價值高的植物,合理配置,以反映城市的綠化特點瑟綠化水平。主干路貫穿于整個城市,其綠化既應有一個長期穩定的綠化效果,又應形成一種整體的景觀基調。主干路綠地率較高,綠帶較多,植物配置要考慮空間層次,色彩搭配,體同城市道路綠化特色。3.2.

30、2.2同在條道路的綠化具有一個統一的景觀風格,可使道路全程綠化在整體上保持統一協調,提高道路綠化的藝術水平。道路全程較長,分布有多個路段,各路段的綠化在保侍整體景觀統一的前提下,可在形式上有所變化,使其能夠更好地結合各路段環境特點,景觀上也得以豐富。3.2.2.3同一條路段上分布有多條綠帶,各綠帶的植物配置相互配合,使道路綠化有層次、有變化、景觀豐富,也能較好地發揮綠化的隔防防護作用。3.2.2.4城市中絕大部分是建筑物、構筑物林立的人工環境,山、河、湖、海等自然環境在城市中是十分可貴的。城市道路毗鄰自然環境,其綠化應不同于一般道路上的綠化,要結合自然環境,展示出自然風貌。 3.3樹

31、種和地被植物選擇 3.3.1城市道路環境受到許多因素影響,不同地段的環境條件可能差異較大,選擇的植物首先要適應栽植地的環境條件,使之能生長健壯,綠化效果穩定。其次,在滿足首要條件的情況下,宜優先用一些能夠體現城市綠化風貌的樹種,更好發揮道路綠化的美化作用。3.3.2落葉喬木在冬季可以減少對陽光的遮擋,提高地面溫度,在北方寒冷地區可使地面冰雪盡快融化。3.3.3落果對行人不會造成危害的樹種是指行道樹的落果不致砸傷樹下行人和污染行人衣物。     4道路綠帶設計 4.1道路綠帶設計4.1.1分車綠帶靠近機動車道,其綠化應形成良好

32、的行車視野環境。分車綠帶綠化形式簡潔、樹木整齊一致,使駕駛員容易視覺疲勞。相反,植物配置繁亂,變化過多,容易干擾駕駛員視線,尤其在雨天、霧天影響更大。分車帶上種植的喬木,其樹干中心至機動車道路緣石外側距離不宜于0.75m規定,主要是從交通安全和樹木的種植養護兩方面考慮。4.1.2在中間分車綠帶上合理配置灌木、灌木球、綠籬等枝葉茂密的常綠植物能有效地陰擋對面車輛夜間行車的遠光,改善行車視野環境。具體數據引自環境經發一書。4.1.3分車綠帶距交通污染源最近,其綠化所起的濾減煙塵、減弱噪聲的效果最佳。兩側分車綠帶對非機動車有庇護作用。因此,兩側分車帶席度在1.5m以上時,應種植喬木,并宜喬木、灌木、

33、地被植物復層混交,擴大綠量。道路兩側的喬木檔宜在機動車道上方搭接,是避免形成綠化“隧道”,有利于汽車尾氣及時向上擴散,減少汽車尾氣污染道路環境。4.1.4分車綠帶端部采取通透式栽植,是為穿越道路的行人或并人的車輛容易看到過往車輛,以利行人、車輛安全。具本執行時,其端部范圍應依據道路交通相關數據確定。4.2行道樹綠帶設計4.2.1行道樹綠帶綠化主要是為行人及非機動車庇蔭,種植行道樹可以較好地起到庇蔭作用。在人行道較寬、行人不多或綠帶有隔離防護設施的路段,行道樹下可以種植灌木和地被桿物,減少土壤裸露,形成邊疆不斷的綠化帶,提高的防護功能,加強綠化景觀效果。當行道樹綠帶只能種植行道樹時,行道樹之間采

34、用透氣性的路面材料鋪裝,利于滲水通氣,改善土壤條件,保證睡道樹生長,同時也不妨礙行人行走。4.2.2行道樹種植株距不小于4m,是使行道樹冠有一定的分布空間,有必要的營養面積,保證其正常生長,是地也是便于消防、急救、搶險等車輛在必要時穿行。樹干中心至路緣石外側距離不小于0.75m,是利于行道樹的栽植和養護管理,也是為了樹木根系的均衡分布、防止倒伏。4.2.3快長樹胸徑不得小于5cm,慢長樹胸徑不宜于小于8cm的行道樹種植苗木析標準,是為了保證新栽行道樹的成活率和在種植后較短的時間內達到綠化效果。 4.3路側綠帶設計4.3.1路側綠帶是道路綠化的得要組成部分。同時,路側綠帶與沿路的用地性

35、質或建筑物關系密切,有些建筑要求綠化襯托;有些建筑要求綠化防護;有些建筑需要在綠化帶中留出入口。因此,路側綠帶設計要兼顧街景與沿街建筑需要,應整體上保護綠帶邊續、完整、景觀統一。4.3.2路側綠帶寬度在8m以上時,內部鋪設游步道后,仍能留有一定寬度的綠化用地,而不影響綠帶的綠化效果。因此,可以設計成開放式綠地,方便行人進入游覽休息,提高綠地的功能作用。開放式綠地中綠化用地面積不得小于70%的規定是參照現行行業標準公園設計規范(CJJ48-92)制定的。5交通島、廣場和停車場綠地設計5.1交通島綠地設計5.1.1交通島起到引導行車方向、渠化交通的作用,交通島綠化應結合這一功能。通過在交通島周邊合

36、理種植,可以強化交通島外緣的線形,有利于誘導駕駛員的行車視線,特別在雪天、霧天、雨天可彌補交通標志的不足。沿交通島內側道路繞行的車輛,在其行車視距范圍內,駕駛員視線會穿過交通島邊緣應采用通透式栽植。具體執行時,其邊緣范圍應依據道路交通相關數據確定。當車輛從不同方向經過導向島后,會發生 順行交織。此種情況下,導向島綠化應選用地被植物栽植,不遮擋駕駛員視線。5.1.2中心島外側匯集了多處路口,尤其是在一些放射狀道路的交叉口,可能匯集5個以上的路口。為了便于繞行車輛的駕駛員準確快速識別各路口,中心島上不宜過密種植喬木枯各路口之間保持行車視線通透。5.1.3立體交叉綠島常有一定坡度,綠化要解決綠島的水

37、土流失,需種植坪等地被植物。綠島上自然式配置樹叢、孤植樹,在開敞的綠化空間中,更能顯示出樹形自然形態,與道路綠化帶形成不同的景觀。5.2廣場綠化設計5.2.1廣場綠化應配合廣場的主要功能,使廣場更好地發揮其作用。廣場綠地布置和植物配置要考慮廣場規模、空間尺度,使綠化更好地裝飾、襯托廣場,改善環境,利于游人活動與游憩。城市廣場周邊環境各有不同,有大開支建筑物圍合的,有依山的,有傍水的。廣場綠化應結合周邊的自然和人造景觀環境,協調與四周建筑物的關系,同時保持自身的風格統一。5.2.2公共活動廣場一般面積較大,周邊種植高大喬木,能夠更好地襯托廣場空間。廣場中集中成片的綠地比率規定是參照現行行業標準城市道路設計規范(CJJ37-90)制定的,本規范只規定下限,不約束廣場綠地向高標準發展。廣場中集中成片的綠地辟為開放式綠地,供行人進入游憩,可以提高廣場的利用率。集中成片的綠地辟為開放式綠地,供行人進入游憩,可以提高廣場的利用率。集中成片的綠地采用疏朗通透的植物配置,能保持廣場與綠地的空間滲透,擴大廣場的視域空間,豐富景觀層次,使綠地能夠更好地裝飾廣場。5.2.3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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