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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13 -建筑防火工程復習提綱第一章建筑防火基礎火災分為建筑火災、石油化工火災、交通工具火災、礦山火災、森林草原火災等,建筑火災 損失占80%,建筑火災次數占總次數的75%。建筑火災原因:1生活用火不慎;2吸煙不慎;3玩火;4違反生產安全制度;5電氣設備設 計安裝使用及維修不當;6自然現象引發火災;7縱火。建筑火災發展過程:1陰燃階段;2初期階段;3轟燃階段;4充分燃燒階段(要提防房間倒 塌);5減弱階段。燃點:固體用明火點燃,能發生燃燒時的最低溫度就是該物質的燃點。可自燃的物質:木材受熱,糧食受濕發霉生熱,硝化棉,黃磷,鈉鉀鈣電石受空氣中水蒸氣 作用。閃燃:可燃液體蒸汽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

2、,遇明火點燃呈現一閃即滅這種現象叫做閃燃,出現閃燃的最低溫度叫做閃點。表格1-3, 1-4常見固體液體的燃點和閃點爆炸下限:可燃蒸汽氣體或粉塵與空氣組成的混合物,達到一定濃度時遇火源即能發生爆炸,爆炸時的最低濃度爆炸上限:爆炸時的最高濃度表格1-5常見的氣體爆炸下限表格1-6 1-7火災危險性分類見課本固體分類標準:甲類 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導致迅速自燃或者爆炸的物品(硝化棉,賽璐珞,黃磷)常溫下受到水或水蒸氣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并燃燒的爆炸物品(鈉鉀,氧化 鈉,氫化鈣,磷化鈣)遇酸受熱撞擊摩擦及遇到有機物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爆炸的強 氧化劑(氯酸鉀,氯酸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鈉

3、)乙類:鎂粉,鋁粉,消化纖維漆布,硝酸銅,亞硝酸鉀,漂白粉,桐油漆布,油紙油浸金屬丙類竹木,紙張,橡膠,糧食等可燃固體酚醛塑料,水泥刨花板等難燃固體戊類鋼材,玻璃,陶瓷等不燃固體液體分類標準:是根據閃點劃分的汽油煤油柴油是甲(閃點v 28C),乙(R28C, v 60C), 丙(> 60C)類液體的代表氣體分類標準:劃分氣體火災危險性分類標準是爆炸下限 .爆炸下限小于10%的為甲類(甲烷 5.0%,乙烷3.2%,乙烯2%8%,丙烯2.0%,苯1.5%,甲苯1.4%,丙酮2.0%,氫4.0%,汽油 1.0%,石油氣3.2%),不小于10%的為乙類(氨氣,氧氣,氟氣)。火災荷載:在一個空間內

4、所有物品包括建筑裝修材料在內的總潛熱能。火災荷載密度:房間中單位面積上的火災荷載。建筑物內可燃物分為固定可燃物和容載可燃物兩類。固定可燃物是指墻壁、頂棚等構件材料 及裝修、門窗、固定家具等。容載可燃物是指家具、書籍、衣物、寢具、裝飾等。單位發熱量: 木材18MJ/kg,氫氣119.7MJ/kg。初期火災的持續時間,即使火災轟燃之前的時間。tp+ta+trs < tutp 一從著火到發現火災經歷的時間ta一從發現火災到疏散之間耽誤的時間trs一轉移到安全地點所需時間tu 一火災現場出現人們不能忍受的條件的時間轟燃:是建筑火災發展過程特有的現象,是指房間內部或局部燃燒向全室性火災過渡的現象,

5、經過轟燃室內燃燒由燃料控制轉向通風控制。轟燃發生條件:a地板面上有20kw/m2的熱通量;b頂棚以下溫度接近 600C; c可燃物燃燒 速度超過40kg/s。國際標準ISO834的標準升溫曲線公式:Tt=34510g (8t+1) +T0。影響火災嚴重性的因素大致有以下 6個方面:1.可燃材料的燃燒性能;2.可燃材料的數量(火 災荷載);3.可燃材料的分布;4.房間開口的面積和形狀;5.著火房間的大小和形狀;6.著火房間的 熱性能。前3個因素主要與建筑及容納物品的可燃材料有關,后3個因素主要涉及建筑的布局。熄滅階段前期,燃燒仍十分猛烈,火災溫度仍很高,應注意防止建筑構件因較長時間受高溫 作用和

6、滅火射水的冷卻作用而出現裂縫、下沉、傾斜或倒塌破壞。建筑火災蔓延的方式:1.火焰接觸;2.延燒;3.熱傳導;4.熱對流;5.熱輻射。建筑物內火災蔓延的途徑:1.在水平方向的蔓延(未設防火分區,洞口分隔不完善,火災在吊頂內部空間蔓延,通過可燃的隔墻、吊頂、地毯等蔓延) ;2.通過豎井蔓延(樓梯間、電梯井、 其他豎井);3.通過空調系統管道蔓延;4.通過窗口向上層蔓延。建筑火災中的煙氣 是指可燃物燃燒所生成的氣體及浮游于其中的固態和液態微粒子組成都混 合物。包括氣體/燒產物,如CO2、H2O、CH4、CnHm、H2,以及未參加燃燒反應的氣體,如N?、CO2、未反應完的O2等。火災中的煙氣濃度,有三

7、種表示方法:(1)質量濃度;(2)粒子濃度;(3)光學濃度(消防上用的最多)。煙的光學濃度常用減光系數Cs來表示,Cs=1/L 1n (lo/i)(m-1),可以看出:當Cs值越大時,亦即煙的濃度愈大時,光線強度I就愈小;L值愈大時,亦即距離愈遠時,I值就愈小。高分子有機材料高溫下能產生大量的煙氣。木材類在加熱溫度超過350c時,發煙速度一般隨溫度的升高而降低。而高分子材料則恰好相反。高分子材料產生大量有毒的濃煙,其危害遠遠 超過一般可燃材料。當能見距離降到3m以下時,逃離火場就十分困難了。 煙的減光系數Cs與能見距離D之積為 常數C,反光標志、疏散門等,C=24;對發光標志、指示燈等,C=5

8、10。疏散視距:最小的允許能見距離稱為疏散視距,一般用 Dmin表示。對于不熟悉建筑物的人,其疏散極限視距應規定較大些,Dmin=30m;對于不熟悉建筑物的人,其疏散極限視距可規定小一些,Dmin=5m。火災煙氣的危害: 毒害性,減光性,高溫,恐怖性。空氣中CO含量為0.05%時,1.0h內對人體影響不大。煙在建筑內流動的特點:火災初期,熱煙比重小,煙帶著火舌向上升騰,遇到頂棚,呈層流 狀態流動,這種層流可保持 4050m 0此階段,煙氣擴散速度約為0.3m/s。轟燃前,煙氣擴散速度約為0.50.8m/s,轟燃發生以后煙氣呈紊流狀態。煙氣上升速度比水平流動速度大得多,一般可達35m/s 0當天

9、井高度越大和天井溫度越高時,抽力就越大,煙的流動速度也由初期的 12m/s增至34m/s,最盛時35m/s;轟燃時,可達9m/s。煙氣流動的基本規律:由壓力高處向壓力低處流動。如果房間為負壓,則煙火就會通過各種洞口流入,反之則會使煙火無法進入。煙氣流動的驅動力:包括室內溫差引起的煙囪效應、煙氣的浮力和膨脹力、風力影響、通風系統風機的影響、電梯的活塞效應等。煙囪效應:在垂直的維護物中,由于氣流對流,促使煙塵和氣流向上流動的效應。當室內的溫度比室外溫度高時,室內空氣的密度比外界小,這樣就產生了使室內氣體向上運 動的浮力。在豎井內,氣體上升運動十分顯著,這就是煙囪效應。在建筑物發生火災時,室內煙 氣

10、溫度很高,則豎井的煙囪效應更強。通常將內部氣流上升的現象稱為正煙囪效應。中性面之上任意高度 h處的內外壓力差為:A Pso=Ks (1/To-1/Ts) h, Ks一修正系數等于 3460, T0外界空氣的絕對溫度,Ts一豎井中空氣的絕對溫度。著火房間與外界的壓力差為:A Pfo=Ks (1/To-1/Tf) h=3460 (1/To-1/Tf) h, T0一著火房間外氣體的絕對溫度,Tf著火房間內煙氣的絕對溫度。煙氣控制的基本方式:(1)防煙分隔;(2)加壓送風;(3)自然排煙;(4)機械排煙。建筑耐火等級: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標準。它是由組成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 的最低值決定的。

11、劃分建筑物耐火等級的目的,在于根據建筑物的不同用途提出不同的耐火等級 要求。表1-22 (P46)建筑物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重點看一二級耐火等級,特別是樓板和 疏散樓梯。耐火極限:是指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筑構件、配件或結構從受到火的作用時起,到失去穩定性、完整性或隔熱性時為止的這段時間,用小時(h)表示。這三個條件的基本含義是:1 .失去穩定性(即失去支持能力),是指構件在受到火焰或高溫作用下,由于構件材質性能的 變化,自身解體或垮塌,使承載能力和剛度降低,承受不了原設計的荷載而破壞。2 .失去完整性(即完整性破壞),是指薄壁分隔構件在火中高溫作用下,發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縫或

12、孔洞,火焰傳過構件,使其背面可燃物燃燒起火。3.失去隔熱性(即失去隔火作用),是指具有分隔作用的構件, 背火面任一點的溫度達到220 c時,構件失去隔火作用。以背火面溫度升高到220c作為界限。任何一個條件出現,就可以確定是否達到其耐火極限。建筑材料按燃燒性能分為三類:(1)不燃燒材料;(2)難燃燒材料;(3)可燃燒材料。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1)不燃燒體;(2)難燃燒體;(3)燃燒體。建筑高度的計算:當為破屋面時,應為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到檐口的高度;當為平屋面時,應為建筑物室外設計地面到其屋面面層的高度;當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種屋面形式時,取最大值。建筑層數的計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頂板面

13、高出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小于1.5m者,建筑底部設置的高度不超過 2.2m的自行車庫、儲藏室、敞開空間,以及建筑屋頂上突出的局部設 備用房、出屋面的 樓梯間等,可不計入建筑層數內。住宅頂部為2層一套的躍層,可按 1層計,其他部位的躍層及頂部多于 2層一套的躍層,應計入層數。地下室是指房間地面低于室外設計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該房間平均凈高1/2者。半地下室 是指房間地面低于室外設計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該房間平均凈高 1/3,且小于等于1/2 者。規定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及高度超過24m的其他工業建筑與民用建筑為高層建筑。單層主體高度在 24m以上的體育館、劇院、會堂、工業廠房等,均不屬于高

14、層建筑。高層建筑劃分考慮以下因素:(1)登高消防器材;(2)消防車供水能力;(3)參考國外高層建筑起始高度的劃分。表1-25 (P50)高層建筑分類高層建筑的若干概念:裙房:與高層建筑相連的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附屬建筑。商住樓:底部商業營業廳與住宅組成的高層建筑。綜合樓:由兩種及兩種以上用途的樓層組成的公共建筑。高級旅館:具備星級條件的且設有空調系統的旅館。重要的辦公樓、科研樓、檔案樓一一性質重要,建筑裝修標準高,設備、資料貴重,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后損失大、影響大的辦公室、科研樓、檔案樓。商業服務網點一一住宅底部(地上)設置的百貨店、副食店、糧店、郵政所、儲蓄所、理發 店等小型商業服務用

15、房。該用房層數不超過兩層,建筑面積不超過300m2,采用耐火極限大于1.50h 的樓板和耐火極限大于 2.00h,且不開門窗洞口的隔墻與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該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應分別獨立設置。第二章建筑耐火設計建筑耐火等級的選定:考慮建筑物的重要性、高度、使用性質與火災危險性。選定建筑物耐火等級的目的: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與之相試樣的耐火安全儲備,既利于安全,又節約投資建筑耐火等級:一級建筑的樓板的耐火極限定為1.5h,二級定為1h,三級定為0.5h。這本¥80%以上的一二級建筑不會被燒跨。樓板的耐火極限確定后,根據建筑結構的傳力路線,確定其他構件的耐火極限。凡比樓

16、板重 要的構件,其耐火極限都應有相應的提高。除耐火極限外,其燃燒性能也是耐火等級的決定條件。一級耐火等級構件全是不燃燒體;二 級耐火等級構件除吊頂為難燃燒體外,其余都是不燃燒體;三級耐火等級的構件出吊頂和屋頂承 重構件外,也都是不燃燒體;四級耐火等級構件除防火墻為不燃燒體外,其余的構件按其作用與 部位不同,有難燃燒體,也有燃燒體。一級耐火等級建筑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磚混結構。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和一級耐火等級建筑 基本上相似,但其構件和耐火極限可能較低,而且可以采用未加保護的鋼屋架。三級耐火等級建 筑:木屋頂,鋼筋混凝土樓板,磚墻組成的磚木結構。四級耐火等級建筑:木屋頂,難燃燒墻體 組成的可燃結構

17、。對于功能多,設備復雜,性質重要,撲救困難的重要建筑,應優先采用一級耐火等級。我國規定:一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為一級,二類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對高度超過50m的建筑,其耐火等級可分段考慮。50m以下各層應采用不低于一級耐火等級,50m以上的樓層可采用不低于二級耐火等級。鋼材是不燃燒材料,可是在火災條件下,裸露的鋼結構會在十幾分鐘內發生倒塌破壞。一般十五分鐘鋼材在高溫下的強度:當溫度小于175c時,受熱鋼材強度略有升高,隨后,強度伴隨溫度急劇的下降;當溫度為 500c時,受熱鋼材強度僅為其常溫強度的30%;而當溫度達到750c時,可認為鋼材強度已全部喪失。鋼材的彈性模量 隨著溫度升高

18、而連續下降。鋼材的膨脹系數:鋼材在高溫作用下產生膨脹,其熱膨脹系數與溫度成正比。鋼結構防火保護材料:(1)混凝土( 2)石膏(3)礦物纖維(4)膨脹涂料。鋼結構防火工法: 截流法,疏導法混凝土在火災高溫作用下基本的變化規律:混凝土在熱作用下,受壓強度隨溫度的上升基本上呈直線下降。當溫度達到600c時,混凝土的抗壓強度僅是常溫下的45%;而當溫度上升到1000c時,強度值變為零。混凝土的抗拉強度:抗拉強度是混凝土在正常使用階段計算的重要物理指標之一。它的特征 值高低直接影響構件的開裂,變形和鋼筋銹蝕等性能。而在防火設計中,抗拉強度更重要。混凝 土抗拉強度在50600c之間的下降規律基本上可用一直

19、線表示,當溫度達到600c時,混凝土的抗拉強度為0。與抗壓相比,抗拉強度對溫度的敏感度更高。彈性模量:它在火災高溫作用下同樣會隨溫度上升而迅速降低。400600 c時變化幅度已經很小,可這時的彈性模量也基本上接近0。保護層厚度對鋼筋混凝土構件耐火性能的影響:適當加大受拉區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是降低鋼筋溫度,提高構件耐火性能的重要措施之一。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構件要比非預應力構件的耐火時間短(30分鐘)。玻璃幕墻防火設計:幕墻與每層樓板交界處的水平縫隙和隔墻處的垂直縫隙,應該用不燃燒材料嚴密填實。對于無窗間墻和窗檻墻的玻璃幕墻,應在樓板外延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h,高度 不低于0.8m的不燃燒實體裙墻。

20、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樓板耐火構造:預應力混凝土樓板在火災溫度作用下,鋼筋很快松弛,預應力迅速消失。當鋼筋溫度超過300c后,預應力很快地全部消失,板中撓度增加迅速,板下產生裂縫,使鋼筋局部受熱加劇,導致樓板失去支持能力而垮塌。大量實驗證明,當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樓板的受力鋼筋的保護層為10mm時,耐火極限低于 0.5h,不能滿足二級耐火等級樓板的耐火極限1h的要求。提高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樓板耐火極限的方法:1.增加預應力樓板保護層的厚度;2.使用預應力混凝土樓板防火涂料;3.摻上非預應力鋼筋。吊頂的耐火構造:吊頂空間內往往密布電線或采暖,通風,空調設備管道,起火因素較多。不燃材料吊頂(符合一級耐火等級的

21、吊頂構造):(1)輕鋼擱柵釘石膏板吊頂。(2)輕鋼擱柵釘石棉型硅酸鈣板吊頂(3)輕鋼擱柵復合板吊頂第三章建筑總平面防火設計防火間距:是一座建筑物著火后,火災不致蔓延到相鄰建筑物的空間間隔。設置防火間距的目的:(1)防止火災在相鄰建筑物之間相互蔓延 (2)合理利用和節約土地 (3) 并為人員疏散、消防人員的救援和滅火提供條件 (4)減少失火建筑對相鄰建筑及其居住 (或使用) 者強輻射熱和煙氣的影響。影響防火間距的因素:(1)熱輻射,熱輻射是影響防火間距的主要因素( 2)熱對流(3)建 筑物外墻門窗洞口的面積(4)建筑物的可燃物種類和數量(5)風速(6)相鄰建筑物的高度(7) 建筑物內消防設施水平

22、(8)滅火時間確定防火間距的基本原則:(1)考慮熱輻射的作用(2)考慮滅火作戰的實際需要(3)有利于節約用地。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一二級與一二級6米,一二級與三級 7米,一二級與四級 9米,三級與三級8米,三級與四級10米,四級與四級 12米。注意:(1)兩座相鄰建筑物,較高的一面的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不限(2看)相鄰兩座建筑物,較低一座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屋頂不設天窗,屋頂承重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小時,且相鄰較低一面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少,但不應小于3.5米(3看)相鄰兩座建筑物,較低一座的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當相鄰較高一面外墻的開口部位設有門窗或防火卷簾加 水幕時,其防

23、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不應小于3.5米(4看)兩座建筑物相鄰兩面的外墻為非燃燒體,如無外露的燃燒體屋檐,當每面外墻上的門窗洞口面積之和不超過該外墻面積的5%,且門窗洞口不正對開設時,其防火間距可按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的規定減少25% (5)數座一、二級耐火等級且不超過 6層的住宅,如果占地面積的總和不超過 2500平方米時,可以成組布置。組內 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宜小于4米,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仍按防火間距可按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的規定執行民用建筑距甲、乙類廠房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 25米,重要的公共建筑距甲、乙類廠房不應小 于50米。高層建筑之間及高層建筑與其他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高層建

24、筑與高層建筑 13米,高層建筑與裙房9米,裙房與裙房6米,高層建筑與一、二級其他民用建筑9米,裙房與一、二級其他民用建筑6米。高層民用建筑與小型的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可燃氣體儲罐和化學易燃物品庫房的防火間 距:掌握:(1)儲罐的防火間距應從距建筑物最近的儲罐外壁算起(2)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如直埋時,本表的防火間距可減少50% (本表的防火間距不用掌握)(3)高層民用建筑不宜布置在甲、乙、丙類廠房庫房附近(50米)工業建筑防火間距:(1)甲類廠房之間及其與其他廠房的防火間距應按表中規定數值增加2米(2)戊類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單層多層戊類庫房之間的防火間距均按表中規定減小2米(3)高層廠房、

25、庫房之間及其他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均應按表中規定增加3米,與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大致相同(4)兩座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廠房,當相鄰較低一面為防火墻,且較低一座廠房屋蓋 耐火極限不低于1小時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小,但甲、乙類廠房不應小于6米,丙、丁、戊類廠房不應小于4米。廠房與庫房(甲、乙、丙、丁、戊類)的防火間距:一、二級與一、二級 10米。汽車庫防火間距: 根據汽車庫內停放汽車的數量,可以分為I、n、出、W類。一、二級的汽車庫、修車庫、廠房、庫房、民用建筑與一、二級的汽車庫、修車庫的防火間 距為10米。防火間距不足時的應變措施:(1)改變建筑物內的生產或使用性質(2)盡量減少建筑物的火災危險性(

26、3)改變房屋部分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級(4)減少易燃、可燃物品的存放量(5)將建筑物的普通外墻改為有防火能力的墻(6)改外墻門窗為甲級防火門窗(7)減少相對外墻上的開口面積,并使門窗不正對(8)拆除部分耐火等級低、占地面積小、使用價值低的影響新建建筑物安全的相鄰原有建筑物(9)設置獨立的室外防火墻等。消防車道:掌握(1)高層建筑周圍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沿街的高層建筑,其街道的交通道 路,可作為環形車道的一部分。(2)對于大型公共建筑, 如超過3000各座位的體育館、 超過2000 各座位的會堂及占地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的展覽館等, 宜在建筑物周圍設置環形車道。(3)對于一些使用功能

27、多、 面積大、建筑長度大的建筑,如U形、L形、口型建筑,當其沿街長度超過150米或總長度超過 200米時,應在適當位置設置穿過高層建筑,進入后院的消防車道。穿越建筑物 的消防車道其凈高與凈寬不應小于4米,門垛之間的7寬不應小于3.5米(4)為了日常使用方便和消防人員快速便捷地進入建筑物內院救火,應設連接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間的距離 不宜超過80米(5)為了消防車進入內院或天井撲救火災,且消防車輛在內院有回旋掉頭余地, 當內院或天井短邊長度超過24米時,宜設進入內院或天井消防車道。(6)規模較大的封閉式商業街、購物中心、游樂場所等,進入院內的消防車道出入口不應少于2個,且院內道路寬度不應

28、小于6米(7)對于設在高層建筑附近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用水的天然水源(如:江、河、湖、水渠 等)應設消防車道(8)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回車場,回車場的面積應不小于15米x 15米,對于大型消防車,回車場不宜小于18米x 18米(9)消防車道下的地下室管溝等,應能承受消防車的壓力。消防車操作空間:高層建筑的主體周圍最少要求有以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不應布置高度大于5米、進深大于4米的裙房建筑。消防車道與高層建筑的間距不小于5米。第四章建筑平面防火設計防火分區:是根據建筑物的特點采用相應耐火性能的建筑構件或防火分隔物將建筑人為劃分 的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治火災向同一建筑物的其他部分

29、蔓延的局部空間。防火分區的目的: 控制一次火災的規模。防火分區按其作用可分為 :1)水平防火分區;2)豎向防火分區。水平防火分區是用以防止火 災在水平方向擴大蔓延,而豎向防火分區主要是防止火災在層間蔓延,或防止多層或高層建筑豎 向火災蔓延。一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多層民用建筑其防火分區面積最大為2500m2。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室等兒童活動場所應為一、二級耐火等級且其防火分 區面積最大為2500 m二不應超過3層或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樓層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內。地下、半地下建筑的防火分區最大允許面積為500m2建筑內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是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面積可擴大一倍;局部設置時,增大面積

30、可 按該局部面積的1.0倍計算。地上商場營業廳、展覽廳,如設置在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單層或多層建筑的首層;設有自動滅火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排煙設施;內裝修符合規范要求。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面積不 應大于10000平方米。防火分區最大允許建筑面積(見表4-2, P90)高層廠房:建筑高度大于 24m、二層及二層以上的廠房為高層廠房。甲類生產采用一、 二級耐火等級的廠房,除了生產工藝必須采用多層著外,一般應采用單層。乙類生產采用一級耐火等級廠房時不受限制,采用二級廠房時不得超過6層。不得把甲、乙類生產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甲類生產不得采用高層廠房。當甲乙丙類廠房設有自動滅火設備時防火分區最大

31、允許面積增加一倍;丁丙類廠房設有自動 滅火設備時防火分區最大允許面積不限;局部設則局部面積增加一倍。高架倉庫:層高在7米以上的機械操作和自動控制的貨架倉庫。甲乙類物品庫房宜采用單層建筑,不能設在地下室活半地下室內。倉庫的防火分區之間必須用防火墻分割。設備用房的設置應遵循下列規定:1、燃油和燃氣鍋爐房、變壓器室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一層靠外墻部位,但常(負)壓燃油、 燃氣鍋爐可設置在地下二層,當常(負)壓燃氣鍋爐距安全出口的距離大于6米時,可設置在屋頂上。采用相對密度(可燃氣體與空氣密度的比值)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氣體作為燃料的鍋爐時, 不得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內。2、鍋爐房、變壓器室的門

32、均應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外墻開口部位的上方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燒體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檻墻;3、鍋爐房、變壓器室與其它部位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燒體隔墻和 1.50h的不燃燒體樓板隔開。在隔墻和樓板上不應開設洞口,當必須在隔墻上開設門窗時,應設置甲級 防火門窗;4、當鍋爐房內設置儲油間時,其總儲存量不應大于 1m3,且儲油間應采用防火墻與鍋爐間隔開;當必須在防火墻上開門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5、變壓器室之間、變壓器室與配電室之間, 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00h的不燃燒體墻隔開;6、油浸電力變壓器、多油開關室、高壓電容器室,應設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設施

33、。油浸電力變 壓器下面應設置儲存變壓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儲油設施;事故油池(鋪鵝卵石)柴油發電機房 機房內應設置儲油間, 其總儲存量不應大于 8.0h的需要量,且儲油間應采用防 火墻與發電機間隔開;當必須在防火墻上開門時,應設置甲級防火門;消防控制室應設在首層或地下一層,并設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汽車庫(輛)I級大于 300輛;n級151300;出級51 150; IV級500商業服務網點:住宅底部設置的建筑面積不超過300m2、層數不超過兩層的百貨店、副食店、超市、糧店、郵政所、儲蓄所、飲食店、理發店、小修理門市部等公共用房。應采用耐火極限不 低于2h的隔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住宅

34、完全分隔開。商業服務網點的安全出口必須與住宅部分分開,獨立設置。高層建筑內的觀眾廳、會議廳、多功能廳等人員密集場所,應設置在首層或二三層;當必須 設在其他樓層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宜超過 400m2; 2.一個廳、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3.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4.幕布和窗簾應采用阻燃處理的織物。歌舞廳娛樂場所: 歌舞廳、錄像廳、夜總會、放映廳、卡拉 OK廳、游藝廳、桑拿浴室、網 吧等歌舞娛樂場所,應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宜靠外墻布置。不應布置在袋形走道的兩側或 盡端。當必須設置在其他樓層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不應布置在地下二層及二層以下。當

35、布置在地下一層時,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應大于10m; 2.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200m2,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00h的不燃燒體隔墻和 1.00h的不燃燒體樓板與其它部位隔開,廳、室的疏散門應設置乙級防火門并設兩個安全出口,當面積小于50m2時可只設一個安全出口。; 3.應按本規范第9章設置防煙與排煙設施。嬰幼兒生活間:當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多層和高層民用建筑內設托兒所、幼兒園時,應設置在 建筑的首層或二三層。對于設在建筑內的自動滅火系統的設備室,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h的隔墻,1.5h的樓板和甲級防火門與其他部位隔開。防火分隔設施 主要有防火墻、防火門窗、防火卷簾

36、、防火閥。防火墻是指具有3h以上耐火極限的非燃燒材料砌筑在獨立基礎(或框架結構的粱) 上,用以形成防火分區,控制火災范圍的構件。對防火墻的耐火極限、燃燒性能、設置部位和構造的要求如下:1 .防火墻應為不燃燒體,耐火極限 3h2 .防火墻應直接設在基礎上或者鋼筋混凝土框架等承重結構上,輕質防火墻可不受此限;3 .防火墻應從樓地面基層封隔至頂板地面基層,且應高出燃燒體或難燃燒體屋面0.5m以上;4 .防火墻的構造應使防火墻任意一側的屋架、梁、樓板等受到火災的影響而破壞時,不致使 防火墻倒塌;5 .當建筑物的外墻為難燃燒體時,防火墻應凸出墻的外表面0.4m以上;6 .當建筑物的外墻為不燃燒體時,防火

37、墻可不凸出墻的外表面,緊靠防火墻兩側的門、窗洞 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m;7 .建筑物內的防火墻不宜設置在轉角處,如設置在轉角附近,內轉角兩側墻上的門、窗洞口 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0m。;8 .防火墻橫截面中心線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離小于4.0m,且天窗端面為燃燒體時,應采取防止火勢蔓延的措施;9 .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窗、洞口,當必須開設時,應設置固定的或火災時能自動關閉的甲 級防火門、窗(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20h);10 .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的管道嚴禁穿過防火墻。其它管道不宜穿過防火墻,當必須 穿過時,應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將墻與管道之間的空隙緊密填實;1

38、1 .防火墻內不應設置排氣管。防火門按照耐火極限分為甲、乙、丙三級。甲級防火門的耐火極限不低于1.2h,主要用于防火墻;乙級防火門的耐火極限不低于0.9h,主要用于疏散樓梯間及消防電梯前室的門洞口,以及單元式高層住宅開向樓梯間的戶門等;丙級防火門的耐火極限不低于0.6h主要用于電纜井、管道井、排煙豎井等的檢查門。電纜穿越防火分區應采用防火堵料封堵。豎向防火分區 主要是由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鋼筋混凝土樓板做分隔構件。為防止火災由外墻窗口向上蔓延,要求上下層窗口之間的墻盡可能高一些,一般不應小于 1.2m。防止火災從窗口向上層蔓延,可以采取減小窗口面積、或增加窗間墻的高度,或設置陽臺、 防火挑檐等措

39、施。電纜井、管道井的防火要求:1.這些豎井應分別獨立設置;2.井壁應為耐火極限不低于1h的不燃燒體;3.墻壁上的檢查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4.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其電纜井、管道井應每隔23層在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建筑物,應每層作防火分隔;5.電纜井、管道井與房間、吊頂、走道等相連通的孔洞,應用不燃燒材料(防火堵料)嚴密填實。自動扶梯不得作為安全出口。中庭:在天井上蓋屋頂,便形成了有屋頂的大空間一一中庭。中庭建筑火災的危險性:(1)火災不受限制地急劇擴大 (2)煙氣迅速擴散(3)疏散危險(4) 火災易擴大(5)滅火和救援困難。中庭防火設計

40、規定:(1)房間與中庭回廊相通的門、窗應設自行關閉的乙級防火門、窗; (2) 中庭每層回廊都要設自動噴水滅火設備,以提高補救初期火災的效果。噴頭要求間距不小于2m,也不大于2.8m,以提高滅火和隔火的效果。(3)與中庭相連的過廳、通道處應設乙級防火門,或耐火極限不大于 3h的防火卷簾分隔。(4)中庭每層回廊應設火災自動報警設備,以求早報警,早 撲救,減少火災損失;(5)按照要求設置排煙設施。第五章安全疏散設計疏散安全分區:走廊為第一安全分區,前室是第二安全分區,樓梯間為第三安全分區。當進 入封閉或防煙樓梯間,即可認為進入了相對安全的空間。一類高層民用建筑及高度超過32m的二類民用建筑及高層廠房

41、等要設防煙樓梯間。進入防煙樓梯間,便可認為進入安全地。疏散設施的布置與疏散路線:應使疏散的線路簡捷,并能與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活動路線相結合。使人們通過生活了解疏散路線,并盡可能使建筑物內的每一個房間都能向兩個方向疏散,避 免出現袋形走道。建筑的兩個安全出口的間距不應小于5m。允許疏散時間:建筑物發生火災時,人員能疏散到安全場所的時間。影響允許疏散時間的因素:(1)火災產生的煙氣對人的威脅 (2)建筑的耐火性能及其疏散設 計情況,疏散設施可否正常使用。在確定允許疏散時間時,首先要考慮失火建筑煙氣中毒的問題。安全疏散距離:一是房間內最遠點到房門的疏散距離,二是從房門到疏散樓梯間或外部出口 的距離。對

42、于人員密集的影劇院、體育館等,室內最遠點到疏散門口距離是通過限制走道之間的座位 數和排數來控制的,橫走道之間的座位排數不超過20,縱走道之間的座位數,影劇院,禮堂每排不超過22個,體育館每排不超過 26個。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離:建筑名稱位于陰個安全出口的疏散門: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頭的耐火等級耐火等級一,二級一,二級托兒所,幼兒園2520醫院,療養院3520學校3522其他民用建筑4022注:1.一二級建筑物的觀眾廳,展覽館,多功能廳,餐廳等,其室內任何一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宜大于 30m。2 .敞開式外廊建筑的房間疏散門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離可按本表加

43、5m3 .建筑物內全部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安全疏散距離按本表加25%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間疏散門至最近非封閉樓梯間的距離:當房間位于兩個樓梯間之間時按表減少5m,房間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近端時,按表減少2m。樓梯間的首層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層采用擴大封閉樓梯間,當層數不超四層,可將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設置在離樓梯間不大于15m處。公共建筑中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房間面積不超過 60m2允許設一個門門凈寬度不應小于0.9m,當門的寬度不小于 1.4m,允許設一個門。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員安全疏散用的樓梯間室外樓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內外安全區域的出口。普通建筑安全出口寬度:1當每層人

44、數不等時,疏散樓梯總寬度可分層計算2人員密集的長算每100人不小于1m2錄像廳,放映廳人數應按面積1人每平方米計算,其他 0.5人每平方米4商店的疏散人數應按每層建筑面積乘以面積計算值和疏散人數或算系數計算,地上商店50%-70%,地下不小于 70%,地下二層 0.8,地下一,地上一二層0.85,三層0.77,四層及以上0.6。高層民用建筑疏散寬度:1.高層建筑內走道寬度每 100人不少于1m計算;2.疏散樓梯間及前 室的門凈寬度應按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1m,但不小于0.9m; 3.疏散出口的門內外1.4m范圍內不應設踏步,門外開且不應設置門檻。廳內每個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應超過250

45、人。安全出口的規定: 體育館每個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數不宜超400-700人。高層建筑除地下室外,相鄰兩個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墻上有防火門相連通時,且相鄰的兩個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之和不超過一類建筑1400m2,二類建筑2100m2的公共建筑,可設一個安全出口。疏散門的構造要求: 疏散門應向外開啟, 但房間人數不超60人,且每槿門的平均通行人數不 超30人是,門的開啟方向可以不限,甲乙類生產房間除外,疏散門不應采用轉門, 推拉門,吊門。建筑物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應設寬度不小于1m的防火挑檐雨篷。疏散指示標志設置: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白地面上火靠近地面的1米以下墻上設置發光疏散指示標志。疏散

46、樓梯間的一般規定如下:1 .樓梯間應靠外墻設置,有利于樓梯間的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風。2 .樓梯間不應設置燒水間、可燃材料儲藏室、垃圾道。3 .樓梯間內不應有影響疏散的突出物或其他障礙物。4 .樓梯間內不應敷設甲、乙、丙類液體的管道。5 .公共建筑的樓梯間內不應敷設可燃氣體管道。6 .疏散樓梯最小寬度為 1.1m。不超過六層的單元式住宅中,一邊設有欄桿的疏散樓梯寬度可 不小于1m。7.樓梯首層應設置直接對外的出口。當層數不超過四層時,可將對外出口設在距離樓梯間不 超過15m處。下列建筑應采用封閉樓梯間:1.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2.旅館;3.超過二層的商店等人員密集公共場所;4.設有歌舞娛樂場所且

47、層數超過二層的建筑;5.超過五層的其他公共建筑和超過六層的塔式住宅。封閉樓梯間的設計注意問題:1.高層廠房(倉庫)、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員密集的多層丙類廠房設置封閉樓梯間時,通向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并應向疏散方向開啟;2.其他建筑封閉樓梯間的門可采用雙向彈簧門。防煙樓梯間:在樓梯間入口之前,設置能阻止火災時煙氣進入的前室,或陽臺、凹廊的樓梯 間,稱為防煙樓梯間。在高層建筑中,防煙樓梯間安全度最高。下列幾種情況必須設置防煙樓梯間: 1.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 32m的二類建筑;2.高 度超過24m的高級高層住宅;3.層數 12層的通廊式住宅;4.層數 19層的單元式住宅;5.高層

48、塔式住宅;6.當封閉樓梯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時,應設計為防煙樓梯間。采用機械防煙的樓梯間,樓梯間加壓應保持正壓50Pa,當采用樓梯間與前室分別加壓并共用同一豎井時,應采用自動調節設施,使得樓梯間與前室分別保持50pa和25pa的壓力。剪刀樓梯間在兩個樓梯段之間設實體分隔墻,耐火極限R1h。剪刀樓梯必須是防煙樓梯間時,其前室宜分別獨立設置。室外疏散樓梯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欄桿扶手的高度不應小于 1.1m,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0.9m; 2.傾斜角度不應大于 45° ; 3.樓梯段和平臺均應采取不可燃材料制作。樓梯段和平臺的耐火極限不應該小于 1.00h; 4.通向室外樓梯的門

49、宜采用乙級防火門,并應向室外開啟;5.除疏散門外,樓梯四周 2m內的墻面上不應設置門、窗、洞口,疏散門不應正對樓梯段。疏散樓梯間的設計要求: 尺寸與面積:踏步寬不宜小于 25cm;高不宜大于20cm;防火門的 寬度不宜小于0.9m。疏散樓梯不應做扇形踏步。但其踏步上下兩級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過10o,且每級離扶手25cm處的踏步寬度超過 22cm時可以例外。疏散樓梯不允許做旋轉式, 但在個別層 內兼起裝飾作用時可予考慮。超高層建筑中的避難層,考慮防煙與避難的需要,可以在避難層錯位。高度超過100m的超高層公共建筑設計避難層。從高層建筑的首層到第一個避難層之間,其樓層不宜超過15層。避難層之間的間

50、隔樓層大致在10 15層左右。避難層(間)面積指標 5人/itf。避難層有敞開式和封閉式兩種。屋頂直升飛機停機坪:對于建筑高度超過100m,且標準層面積超過 1000府的公共建筑,其屋頂設供直升飛機搶救受困人員的停機坪,或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消防電梯的作用: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時,運送消防隊員迅速到達高層部分去滅火和援救遇險 人員。消防電梯的設置范圍:我國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的一類公共建筑、塔式住宅、12層及12層以上的單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以及高度超過32m的其他二類公共建筑,其高層主體部分最大樓層面積不超過1500 itf時,應設不少于一臺消防電梯;1500 4500 itf應設兩臺;

51、超過4500 itf則應設三臺。高度超過 32m的設有電梯的廠房、庫房應設消防電梯。消防電梯間前室面積:1.居住建筑為不應小于 4.5 itf,公共建筑不應小于 6 itf; 2.當消防電梯 與防煙樓梯間合用一個前室時,居住建筑不應小于6 m2,公共建筑不應小于 10 m2o消防電梯間前室宜靠外墻設置,沒有裙房時,一層時要求從前室門口到外部出口之間由長度 不超過30m的走道相連通。當因前室條件限制,不能采用自然排煙時,應采用機械防煙,同時還 需設消防專用電話,消防員專用按鈕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電梯載重量一般不應小于8kN,行駛速度應按從首層到頂層的運行時間不超過60s計算確定。消防電梯轎廂應采用

52、不燃材料裝修消防電梯前室入口處,應設緩坡等阻擋消防滅火用水流入消防電梯井,同時,要在消防電梯 井底設計集水坑和排初污水的設施。污水井容量不應小于2m2,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于 10L/S。第六章地下建筑防火設計地下建筑的火災特點:1.升溫快;2.有毒氣體多;3.能見度低;4.通風控制燃燒;5.出入口同 時是自然排煙口; 6.疏散困難;7.撲救困難。地下建筑的使用功能和規模:(1)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應設在地下一層,超過兩層(有的超過三層)的地下建筑,應設防煙樓梯。防煙樓梯除本身能封閉”外,應設送風加壓防煙系統和排煙系統,以確保疏散樓梯的安全;(2)甲乙類生產和貯存物品不應設在地下建筑內。地下建筑的

53、防火防煙分區設計:地下建筑防火分區的劃分應比地面建筑要求嚴格。防火分區的面積一般不宜大于 500m2,但設有可靠的防火滅火設施,如自動報警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 可以放寬,但不宜大于 1000m2。而對于商業營業廳,展覽廳等特殊用途的地下建筑,其內部裝修 符合該犯要求,并設有防煙,排煙設備時,其防煙分區面積可達到2000m2。當地下商店的總面積大于 20000m2時,應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防火墻分隔。相鄰區域確需確需局部連通時,應采用采用以下措施進行防火分隔:(1)采用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與地下建筑連通。(2)防火隔間(3)避難走道(4)防煙樓梯間。地下建筑的防煙分區:地下建筑的防煙分

54、區應與防火分區相同,其面積不應超過500m2,當從室內地坪至頂棚或頂板的高度在6m以上時不受此限,且不得跨越防火分區。地下建筑的每個防煙分區均應設置排煙口,其數量不少于1個。自然排煙:當排煙口(距地坪不應小于2m)的面積較大,占地下建筑面積的1/50以上。對于埋置較深或多層地下建筑,如地下商店和娛樂場所的地下建筑,當地下建筑為3層或多于3層,或地下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時,應設置防煙樓梯間,并在防煙樓梯間設獨立的進、排風系統。疏散時間:日本學者認為地下建筑疏散時間應在3min之內。若3min還不能從火災區疏散至安全地帶,人員就很危險。疏散距離與出入口數量:一般地下建筑,必須有兩

55、個以上的安全出口,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防火分區切相鄰分區之間的防火墻上設有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每個防火分區必須分別 設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使用面積不超過 50m2的地下建筑,且經常停留的人數不超過 15人時,可設一個直通地上的 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距離(與高層建筑相同):醫院: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24m,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12m;旅館: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30m,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15m;其他房間: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房間40m,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20m。直接通向地面的門,樓梯的總寬度應按其通過人數每100人不小于1m計算,每層走道的寬度應按其通過人

56、數每 100人不小于1m計算。地下室半地下室與地上公用樓梯間時,在底層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入口處,應采用耐火極限 不低于2.00h的不燃燒體隔墻和乙級防火門與其他部位隔開,并應設有明顯標志。疏散標志設置的高度:以距離地面1m以下為宜。第七章 建筑內部裝修防火設計建筑內部裝修的火災危險性:1.使建筑失火的幾率增加;2.傳播火焰,使火勢迅速蔓延擴大;3.造成室內轟燃提前發生;4.增加了建筑內的火災荷載。建筑材料燃燒性能分級:A 不燃材料(檢驗標準GB/T5464-85 ) ; B1 難燃材料 (GB/T8625-88 ) ; B2一可燃材料(GB/T8626-88 ); B3易燃材料。建筑材料不燃性實驗,符合下列條件判定為“不燃性材料”:1.爐內平均溫升不超過 50C; 2.試樣表面平均溫升不超過 50C; 3.試樣中心平均溫升不超過50C; 4.試樣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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