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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目 錄(可鏈接到所需內容)一、勞動用工(1)招工(2)退工 ( 3) 登記備案手續涉及的有關事項(4)勞動合同的有關期限(5)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生育保險登記、變更、注銷二、工作時間(1)標準工時(2)延長工作時間(3)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三、勞動報酬(1)全市職工年平均薪水附:本市歷年平均薪水(2)薪水增長指導線(3)最低薪水標準 附:歷年本市最低薪水標準(4)薪水的折算(5)加班薪水(6)中夜班津貼(7)假期薪水四、各類假期(1)法定節假日(2)年休假(3)婚假(4)喪假(5)探親假 職工探親 歸僑、僑眷職工探親 臺胞、臺屬職工探親

2、五、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醫療期標準()病休假期薪水疾病休假薪水的計算疾病休假薪水最低標準六、女職工勞動保護()生育假期()節育手術假期和待遇()女職工權益保障七、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幾種情形附:上海市勞動和同條例規定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計算口徑及計算基數()醫療補助費勞務派遣八、城鎮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附:養老保險歷年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職工退休條件()職工退職條件()特殊工種人員退休條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附: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九、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用人單位職工個人()個人醫療賬戶賬戶組成按市平均薪水

3、計入個人賬戶的標準()在職職工醫療保險支付標準和個人自負比例()退休人員醫療保險支付標準和個人自負比例()使用藥品的費用支付十、生育保險生育保險辦法十一、工傷保險(1)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技術和比例(2) 工傷保險浮動費率計算辦法(3) 工傷認定申請(4) 工傷勞動能力鑒定(5) 工傷致殘待遇由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6) 工傷致殘待遇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7) 傷殘津貼和護理費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8) 因工死亡待遇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9) 因工死亡人員扶養親屬撫恤金標準十二、失業保險(1)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2) 失業保險金的支付標準(3)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4) 失

4、業人員醫療補助金規定十三、農村養老保險(1) 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2) 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十四、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項目附:外來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待遇一次性支付表十五、小城鎮社會保險(1) 基本社會保險(2) 門急診補充保險(3) 按鎮保辦法計發養老金的標準十六、福利待遇(1) 職工福利費的提取和使用(2)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附:歷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上、下限(3) 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比例(4) 高溫季節津貼(5) 保健食品費(6) 幼托收費和補貼標準(7) 職工出境定居離職費(8)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9) 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和職工

5、扶養直系親屬死亡待遇(10) 非因工死亡職工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11) 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2) 企業年金(13) 獨生子女費十七、非全日制勞動用工(1) 每月工作時間、最低薪水標準(2) 招退工、勞動報酬(3) 社會保險費繳納和待遇十八、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十九、臺、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二十、定居國外人員在乎就業管理辦法二十一、社會保險繳費標準2008年度本市社會保險繳費標準表二十二、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勞動仲裁管轄二十三、法律責任二十四、其他(1) 個人所得稅 薪水薪金收入 年收入12萬元以上納稅申報 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經濟補償金收入 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2

6、) 企業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稅前扣除標準(3) 小企業欠薪保障金(4)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5) 培訓見習補貼(6) 勤工助學勞動的報酬(7) 被拆遷公民的公假(8) 無償獻血規定(9) 協保人員特殊待遇1) 重新就業的社會保險費處理2) 大齡協保人員就業補貼(10) 退(離)休人員的聘用(11) 居住證申辦戶口二十五、發文單位說明發文單位說明第一章 勞動用工一、招工文 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就發200328號關于印發關于改進本市單位辦理招退工登記備案手續的意見的通知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含建立標準勞動關系和特殊勞動關系),應自招用之日起30日內,向本市勞動保障部門所

7、屬的職業介紹所辦妥招工登記備案手續。 用人單位辦理招工登記備案手續時,應填寫一式三聯的“上海市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名冊”,并蓋章。第一聯名冊由用人單位直接送達或快遞、掛號郵寄至職業介紹所。2003.7.1二、退工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就發200328號關于印發關于改進本市單位辦理招退工登記備案手續的意見的通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或解除勞動(工作)關系后(含標準勞動關系和特殊勞動關系),應在7日內向職業介紹所辦妥退工登記備案手續。用人單位辦理退工登記備案手續時,應填寫一式四聯的“上海市單位退工證明”,并蓋章。第一聯證明由用人單位直接送達或快遞、掛號郵寄至職業介紹所。20

8、03.7.1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6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2008.1.1三、登記備案手續涉及的有關事項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就發200328號關于改進本市單位辦理招、退工登記備案手續的意見的通知l 用人單位使用持有勞動手冊或農村富余勞動力求職登記卡的勞動者,除辦妥招工或退工登記備案手續外,還應在其持有的勞動手冊或農村富余勞動力求職登記卡內做好相應的招工或退工日期記載,并蓋章。l 勞動力登記表內的招工或退工日期也由用人

9、單位記載,并蓋章。l 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為全日制職工的(指標準勞動關系),在辦理招工或退工登記備案手續后,必須按國家和本市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做好勞動者人事檔案的調集、保管、轉移等工作。l 用人單位調集、轉移勞動者的人事檔案應持“上海市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名冊”(第二聯)或“上海市單位退工證明”(第二聯),到受理招工或退工登記備案手續的職業介紹所聯系辦理勞動者人事檔案調、轉移等事宜。l 用人單位也可向職業介紹所申請,直接在上海勞動保障服務網(網址:)上辦理勞動者的招工或退工登記備案手續。l 用人單位使用“協保人員”、“停薪留職人員”、“企業內退人員”、農村富余勞動力和聘用退休人員或使用持有引進

10、人才上海市居住證(A類)人員,以及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性是使用的勞動者,均應按規定辦理招退工登記備案手續。l 用人單位使用勞務型公司輸出的勞動者,由勞務型公司負責辦理勞動者的招退工登記備案手續,輸入單位不必重復辦理。2003.7.1四、勞動合同的有關期限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中華人們共和國主席令 第6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l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l 合同期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磋商確定。1.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11、合同的情形(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 ,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連續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勞動合同法施行后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4.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l 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

12、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的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l 服務期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經費,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契約,約定服務期。l 競業限制期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

13、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2008.1.1五、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養老、醫療、工傷、失業保險登記、變更、注銷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基發199974號關于印發社會保險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l 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向當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并提交易下有關資料: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 企業單位法人代碼證。l 繳

14、費單位就以下社會保險登記事項之一發生變更,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變更登記:1. 單位名稱;2. 住所或地址;3.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4. 單位類型;5. 組織機構統一代碼;6. 主管部門;7. 隸屬關系;8. 基本賬戶開戶銀行。l 繳費單位應當自社會保險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提交有關資料:1. 社會保險變更登記申請書;2. 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營業執照或有關機構鼻準或宣布變更證明;3. 單位法人代碼證;4. 社會保險登記證;5. 其他資料。l 繳費單位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在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1.

15、 繳費單位辦理了注銷工商注冊登記,或經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布終止的;2. 繳費單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l 繳費單位辦理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應提交的有關資料:1. 注銷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書;2. 注銷工商注冊登記,或經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布終止的文件;3. 其他材料。1999.9.20生育保險登記、變更、注銷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9號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1. 新設立的用人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城鎮生育保險登記手續。2.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或者城鎮生育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應自有關情形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或變更手續。2001.11.1二、

16、工作時間一、標準工時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國務院令第174號國務院關于修訂“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它工作和休息辦法。1995.5.1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1995.1.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社部發【2008】3號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薪水折算問題的通知l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l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l 月工作日:25

17、0天÷12月=20.83天/月l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2008.1.3二、延長工作時間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磋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1995.1.1三、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福發【2006】40號關于印發本市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的通

18、知l 不定時工作制是指企業因工作情況特殊,需要安排職工機動作業,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采用不確定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企業因工作情況特殊或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需要安排職工連續作業,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l 企業實行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制應當向企業工商登記注冊地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但企業實行以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包括同時申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當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l 申請企業應當填寫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申請表并遞交下列申請材料: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組織機

19、構代碼證復印件;2.企業對員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計劃;對確有必要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申請單位提供相關的職工名冊、考勤記錄等其他材料。l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應當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書面告知申請單位。l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決定,并書面批復申請單位。因情況特殊需延長審查期限的,經本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可延長10個工作日。2007.1.1三、勞動報酬一、全市職工年平均薪水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滬人社綜發【2009】15號關于公布上海市2008年度職工平均薪水及

20、增長率的通知l 2008年度全市職工平均薪水為39502元,月平均薪水為3292元,比上年增長13.8%;l 凡按2008年全市職工平均薪水計算的事項,均按本通知標準執行。2009.3.18發布附一:本市歷年平均薪水單位:元/年年度19931994199519961997199819992000平均薪水5604740492761066811424120601414815420年度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平均薪水1776419473221602439826823295693470739502二、最低薪水標準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

21、保綜發200823號關于調整本市月最低薪水標準的通知 本市月最低薪水標準從840元調整為960元。 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薪水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1、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薪水。 3、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4、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2008.4.176 / 76附:歷年本市最低薪水標準年份199319951998199920002002最低薪水(元)210270325370445535文號滬勞資發199342號滬勞資發199522號滬勞資發199822號滬勞資發1999

22、37號滬勞資發200055號滬勞資發200236號執行時間1993.6.11995.4.11998.4.11999.4.12000.12.12002.7.1年份200320042005200620072008最低薪水(元)570635690750840960文號滬勞資發200031號滬勞資發200430號滬勞資發200524號滬勞資發200629號滬勞資發200731號滬勞資發200823號執行時間2003.7.12004.7.12005.7.12006.9.12007.9.12008.4.1備注自1999年起最低薪水不包括1、加班薪水;2、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

23、津貼;3、個人繳納的“四金”;4、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住房補貼。三、薪水的折算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社部發20083號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薪水折算問題的通知日薪水、小時薪水的折算日薪水:月薪水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薪水:月薪水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008.1.3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綜發20083號關于轉發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薪水折算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凡涉及日薪水、小時薪水折算的相關事宜,均按此規定執行。2008.1.1

24、5四、加班薪水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薪水的薪水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150%的薪水報酬;(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200%的薪水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300%的薪水報酬。1995.1.1五、中夜班津貼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局滬勞綜發19957號關于調整中、夜班等津貼標準的通知 中班(22點以后下班的)津貼標準為:2.20元; 夜班(24點以后下班的)津貼標準為:3.40元; 夜班(

25、連續工作12小時的)津貼標準為:4.40元; 5點以前上班的早餐補助費為0.8元; 常日班職工在夜間值班到22點以后的,發給夜餐費2.20元;通宵值班可發給3.40元。1995.1.1六、假期薪水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綜發20032號上海市企業薪水支付辦法 勞動者在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假期薪水。假期薪水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薪水標準確定。集體合同(薪水集體契約)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薪水集體契約)標準確定。(二)

26、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為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薪水集體磋商確定,磋商結果應簽訂薪水集體契約。(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薪水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薪水的70%確定。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薪水基數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薪水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2003.4.1七、高溫季節津貼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局滬勞綜發200730號關于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 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減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

27、天不低于10元。2007.7.11八、保健食品費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局滬勞綜發199824號關于調整本市企業保健食品費發放標準的通知有毒有害作業人員保健食品費:甲類為3.75元/天;乙類為3.25元/天;丙類為2.70元/天;從事高溫作業人員保健食品費高溫季節含鹽菜為2.70元/天高溫季節含鹽菜湯1.85元/天1998.4.1四、休息休假一、法定節假日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3號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一、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5月

28、1日);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二、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三、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四、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五、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適逢

29、星期六、星期日,應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不補假。2008.1.1二、年休假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4號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薪水收入。二、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三、職工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2、職工請事假

30、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薪水的;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四、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職工日薪水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薪水報酬。2008.1.1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31、第1號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職工新進用人單位符合享受年休假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生于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生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計算未休年休假薪水報酬的日薪水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薪水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月薪水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薪水報酬前12個剔出加班薪水后的月平均薪水。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薪水。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

32、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薪水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薪水報酬。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折回。2008.9.18三、婚假文 號標 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1998.1.1勞動部80勞總薪字29號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符合法定年齡結婚,(包括再婚)酌情給予一到三天婚假。1980.

33、2.20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告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初次結婚為晚婚。女年滿二十三周歲初次結婚為晚婚。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假享受婚假同等待遇。2004.4.15滬府發200613號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 晚婚假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晚婚假一般應當與婚假合并連續使用。2006.7.1四、喪假文 號標 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勞動部1980勞總薪字29號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1980.2.20上海市勞動局滬勞資發198

34、7130號關于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等親屬死亡后可給予請喪假問題的通知 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1987.10.15注:婚、喪假假期薪水的計算基數,按本分冊中登錄的假期薪水計算基數的原則確定。五、探親假(一)職工探親對象項目探望配偶探望父母(包括自幼撫養職工長大的親屬)未婚職工已婚職工條件工作滿一年,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晝夜的。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同左假期(路程假按實際需要另加)每年一次30天(個別職工因往返時間長自愿二年一次的為60天)每年一次20天(自愿二年一次的為45天)每四年一次2

35、0天路費報銷火車輪船長途汽車以及市內交通費(不包括出租車輛)中轉住宿每次同左往返路費在本人月薪水30%以內超過30%部分硬座50周歲以上,乘火車48小時以上報硬臥四等艙位根據報銷一天同左自理報銷待 遇按企業確定的假期薪水的計算基數支付薪水備注1.假期時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2.工作滿一年或四年以上的職工,可享受規定的探親待遇。 3.職工在探親期間患急病,要有醫療機構(鄉衛生院以上的醫療機構)的證明,向所在單位請假,可按照病假處理。規定文件國務院國發(1981)36號;財政部財字(1981)第113號;上海市勞動局滬勞(1981)資字第4693號;上海市勞動局有關解答;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

36、局滬勞保綜發(2003)2號注:假期薪水的計算基數,按本分冊中登錄的假期薪水計算基數的原則確定。(二)歸僑、僑眷職工探親文 號標 題探親對象探親假期執行時間國務院僑務辦公室【82】僑政會字第011號關于歸僑、僑眷職工出境探親待遇問題的通知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給假半年。1982.4.9未婚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給假四個月:三年一次的給假七十天;二年一次的給假四十五天;一年一次的給假二十天。已婚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天,不予累計。上述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日。(三)臺胞、臺屬職工探親文 號標 題探親對象探親假期執行時間勞動部勞人險【83】16號關于臺胞職工出境探親

37、待遇問題的通知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給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給假一個月計算。1983.4.6未婚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給假四個月:三年一次的給假七十天;二年一次的給假四十五天;一年一次的給假二十天。已婚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天,不予累計。境內探親按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五、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1)醫療期標準文 號標 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人民政府滬府發【2002】16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關于本市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標準的規定的通知一、醫療期是指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單位不得因此解除勞動合

38、同的期限。二、醫療期按勞動者在本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設置。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第1年,醫療期為3個月;以后工作每滿1年,醫療期增加1個月,但不超過24個月。三、勞動者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應當延長醫療期。延長的醫療期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具體約定,但約定延長的醫療期與前條規定的醫療期合計不得低于24個月。四、下列情形中關于醫療期的約定長于上述規定的,從其約定:(一)集體合同對醫療期有特別約定的;(二)勞動合同對醫療期有特別規定的;(三)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對醫療期有特別規定的。五、本規定施行前已經履行的勞動合同,其醫療期按照當時的法規、規章規定執行。200

39、2.5.1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關發200228號關于貫徹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的標準規定的通知 醫療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設置,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期間累計病休時間超過按規定享受的醫療期,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2002.5.1注:2002年5月1日前簽訂勞動合同且仍有效的,醫療期按2002年5月1日前的國家及本市規定執行。(2)病休假期薪水疾病休假薪水的計算文 號標 題患病六個月以內(疾病休假薪水)患病六個月以上(疾病救濟費)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局滬勞保發9583號關于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

40、知連續工齡不滿二年滿二年不滿四年滿四年不滿六年滿六年不滿八年滿八年及其以上不滿一年滿一年不滿三年滿三年及其以上1995.10.1本人假期薪水基數60%70%80%90%100%40%50%60% 職工疾病休假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薪水(注:2007年本市月平均薪水為2892元)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薪水計發。 企業現行的疾病休假待遇計發辦法高于本規定的可繼續保留。疾病休假薪水最低標準文 號標 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保發200014號關于本市企業職工疾病休假薪水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的通知 職工疾病休假薪水或疾病救濟費不得低于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標準的80%

41、。 企業職工疾病休假薪水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2000.4.1六、女職工勞動保護(1)生育假期文 號標 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人民政府滬府令第36號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產前檢查 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1990.11.1產前假 妊娠七個月以上,應給予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產假順產 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休息75天。難產 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流產 妊娠

42、三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45天。哺乳期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上許可,由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授乳時間 嬰兒一周歲內每班勞動時間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授乳時間為30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并使用。上海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告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的,為晚育。符合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2004.4.15滬府發200613號上海市人口與計

43、劃生育條例 晚育假、晚育護理假遇法定節假日順延。2006.7.1(2)節育手術假期和待遇 文 號標 題手術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人民政府滬府發200613號關于印發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的通知放置宮內節育器休息2天2006.7.1放置宮內節育器后3個月、6個月、12個月內各隨訪一次,以后每年隨訪一次,每次休息1天。取宮內節育器休息2天輸精管絕育休息7天輸卵管絕育休息30天人工流產第1次人工流產及因放置宮內節育器、絕育、皮下埋植術后失敗的再次人工流產,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官術及藥物流產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鉗刮術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放置皮下埋植劑休

44、息5天取皮下埋植劑休息3天放置宮內節育器或皮下埋植劑后因月經失調需診斷性刮宮休息5天 實行以上節育手術的公民,其假期薪水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薪水發給。 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經醫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病假處理: (一)第一次人工流產后及因放置宮內節育器、絕育、皮下埋植術后失敗而再次人工流產后,已休滿規定假期。(二)未采取絕育、放置宮內節育器或皮下埋植術而再次人工流產。(三)發生節育手術并發癥。(3)女職工權益保障文 號標 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修正關于修改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l 婦女在

45、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并依照國家和本市規定享受相應的假期和待遇。女職工在孕期或者哺乳期不適應原工作崗位的,可以與用人單位磋商調整該期間的工作崗位或者改善相應的工作條件。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原薪水性收入。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患有產后嚴重影響母嬰身體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哺乳假。女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的產前假、哺乳假期間的薪水不得低于其原薪水性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調整薪水時,產前假、產假、哺乳假視作正常出勤。l 各單位應當每兩年安排

46、本單位女職工進行一次婦科病、乳腺病的篩查。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增加篩查次數和項目。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至少每兩年安排退休婦女和生活困難的婦女進行一次婦科病、乳腺病的篩查。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和事業單位為生活困難的婦女進行婦科病、乳腺病的篩查提供幫助。1995.3.8七、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幾種情形文號標題類別條件補償標準執行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6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合同解除磋商解除用人單位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l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薪水標準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薪水的經濟補償。l 勞動者月薪水高于用人

47、單位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薪水三倍的,按職工月平均薪水三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l 月薪水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薪水。2008.1.1勞動者提出按規定勞動者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六種情形非過失性解除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種情形經濟型裁員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的四種情形。合同終止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附: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的經濟補償金類別條件補償標準執行時間合同

48、解除磋商解除用人單位提出并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給予勞動者本人1個月薪水收入的經濟補償金,一般不超過12個月的薪水收入。2002.5.1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非過失性解除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相當其本人1個月薪水收入的經濟補償。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確需依

49、法裁減人員的。合同終止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和條例規定的解除條件相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條例相應的解除合同的補償標準,給予經濟補償。注:計算經濟補償時,本單位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2)經濟補償金計算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經濟補償的月薪水按照勞動者應得薪水計算,包括計時薪水或者計件薪水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薪水低于當地最低薪水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薪水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薪水。2002.9.18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滬勞保關發200213號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 股票、期權、紅利等于投資相關并不列入薪水總額的收益,不作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的計發基數。2002.5.1(3)醫療補助費文號標題內容摘要執行時間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告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給予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作收入的醫療補助費。2002.5.1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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