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期末考試重要知識點歸納整合_第1頁
反壟斷法期末考試重要知識點歸納整合_第2頁
反壟斷法期末考試重要知識點歸納整合_第3頁
反壟斷法期末考試重要知識點歸納整合_第4頁
反壟斷法期末考試重要知識點歸納整合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5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名師整理精華知識點反壟斷法1.壟斷:經營者或其他主體在經營活動中所從事或形成的受法律禁止的限制和阻礙競爭的行為或狀態。 幾種壟斷組織之名詞解釋短期價格協定:大企業之間通過口頭或書面方式規定在一定時期內共同控制某類商品的價格,從而獲取高額利潤。其 非主要之壟斷行為。卡特爾:生產同類商品的企業通過以協議的方式來劃分市場,規定產量或者確定價格而形成的壟斷組織。 辛迪加:同一生產部門的壟斷企業在流通過程中通過訂立共同銷售產品和采購原料的協定所建立的一種壟斷組織。 托拉斯:生產同類商品或在生產上有密切投入產出關系的企業,從生產到銷售進行聯合并組成一種近乎經濟通一體的 組織。康采恩:不同部門的企業組成以實

2、力最雄厚的企業為核心的壟斷聯合,其參加者并不限于某一行業或某一生產部門的 企業,生產、金融、服務等領域的企業均可為其的成員。反壟斷法的概念:書采實質意義上之反壟斷法,即調整因規制壟斷和限制競爭行為而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 稱。反壟斷法的調整對象壟斷狀態:經濟力高度集中,使企業的資本、生產經營規模和市場占有份額的大規模化,即當一個企業或者少數企業 在某種商品或服務領域的市場占有率達到或超過一定比例,使該領域的競爭受到限制。大多數國家認為單純的壟斷狀態或市場支配地位不必然違法,而只有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發生時才認定其違法,即各國反壟斷法均強調對結構性壟斷狀態行為的規制。壟斷行為:形成壟斷

3、狀態或謀求壟斷狀態的各種行為,以及憑借壟斷狀態所實施的各種限制競爭的行為。 我國壟斷行為的具體表現:經濟壟斷行為壟斷協議:兩個或以上的經營者以協議的方式排除、限制或阻礙競爭的行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詳見后。經營者集中行為:詳見后。2)行政壟斷行為: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尚不成熟,地區封鎖、部門壟斷等行政 壟斷行為突出,經濟壟斷行為不明顯。反壟斷法的特征國家干預性反壟斷法的國家干預是為了排除對經濟自由的不正當限制以實現自由、公平的競爭而干預。其體現的是國家運用公權 力于實質上的對契約自由精神的的保護,以實現實質公平與正義。社會本位性反壟斷法對競爭關系的調整立足于社會

4、正整體利益,在任何情況下都以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為本位。其保障的重點 乃競爭機制和競爭秩序,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反壟斷法同時也體現了社會整體效率的價值。其主要通過對競爭的保護,達到社會整體效率的普遍提升以維護市場秩 序保障消費者與社會公共利益。經濟政策性反壟斷法的制定、修改本身與國家的經濟政策密切相關,而且其執法和司法活動也帶有很強的政策性。適用壟斷法的原則本身違法原則對市場上的某些限制競爭行為,不必考慮其具體情況和后果,即可直接認定其嚴重損害競爭,構成違法而進行禁止的 原則。典型的本身違法行為有如聯合抵制行為、劃分市場行為等。合理原則某些對競爭的限制比較模糊的行為是否構成違法,

5、必須在慎重考察企業的目的、行為、方式以及后果等因素后才能做出判斷,只有在企業存在謀求壟斷的意圖,并通過不屬于“企業發展的正常方式”來實現目的,造成對競爭的實質限 制的情況下,其行為才構成違法,否則便是合理的行為。(標準石油公司訴美國案確立)反壟斷法的域外管轄權確定原則A國領 屬地管轄 屬人管轄 效果原則(于A國之行為在B國領土上產生不良影響時,B國有權依據本國法律對土上的行為進行判決,此法美國創制)我國反壟斷法對域外管轄權的規定 享有域外管轄權外國在處理影響我國境內市場競爭的壟斷行為時,依我國反壟斷法。壟斷協議行為概、特與表現概:經營者之間以及它們與交易相對人之間采取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

6、,從而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特征 從事壟斷協議行為的主體必須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經營者。 壟斷協議行為主體采用的方式是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方式。 壟斷協議行為人基于共同限制競爭目的而形成共同行動。 壟斷協議行為人的聯合常常是在悠閑的期限內存續。 壟斷協議行為具有阻礙、扭曲市場競爭和市場交易后果以及存在適用除外的情形。3)壟斷行為的具體表現 橫向壟斷協議、縱向壟斷協議和混合壟斷協議橫向協議壟斷行為概、特與表現概:詳見前述卡特爾特征 其行為主體是在生產或者銷售過程中具有直接或間接競爭關系的經營者,同時也包括經營者團體。 其行為主體有從事限制競爭行為的故意,即主體明知其行為會帶來限制競爭和排除

7、競爭的后果,卻希望或放任這種 后果的發生。 其為行為主體以口頭、書面和其他方式來訂立協議或實施其他共謀行為,并在實質上損害或限制了市場競爭。3)橫向壟斷協議的具體表現 固定價格行為: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通過協議、決議或者其他協同行為,確定、維持、或者改變價格,從而減弱 或消除競爭的行為。 限制數量行為: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共謀限定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的行為。 市場化分協議行為: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之間通過協議、決議或者其他協同行為,分割產品銷售市場或者原料采 購市場的行為。 聯合抵制交易行為:競爭者間聯合起來不與其它競爭對手、供應商或者客戶交易的行為。 限制購買或者開發新技術與新產品的行

8、為: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通過協議、決議或者其他協同行為,限制購買新 技術、新設備或者限制開發新技術、新產品的限制競爭行為。縱向壟斷行為概、特與表現概:兩個或以上在同一產業中處于不同階段而有買賣關系的經營者,通過共謀而實施的限制競爭的行為。 特征 其行為主體處于不同的市場層次,這些行為主體之間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競爭者。 其可以采用多種方式進行,如訂立書面協議等。 其目的是保障商品或服務的銷售,而形成賣方對買方銷售或者轉售所購買的商品的限制。 縱向壟斷協議行為的上下游經營者間在決策上可能具有程度不同的事實上的統一和協調,從而可能利用這種統一和 協調使某一市場層次的競爭受到限制。表現:限制轉售價格行

9、為:制造商在向商品批發或零售商提供產品時,要求他們必須按照制造商所限定的固定價格向 第三人銷售其產品的行為。適用除外制度之概、情形和有關規定概:反壟斷法本應予以限制或者禁止某些行為但根據法律認可或依照法定程序認可,允許這些行為合法進行而不予制 止或不追究法律責任的制度。其針對受法律保護、允許派除競爭的特別行業或特定性為。反壟斷法規定之具體情形 出口行為:為發展對外貿易加強本國企業出口競爭力而進行的有關限制競爭行為。 確定標準的壟斷協議:其更有利于消費者,使市場更有效率的運作。 實現合理化的壟斷協議行為:促使技術進步、改良品質、降低成本或增進效益等促進企業合理經營的橫向限制競爭 行為豁免。 進口

10、的壟斷協議:為提高國內企業整體貿易效益,進口者豁免。 經濟危機時的壟斷協議 中小企業的壟斷協議 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立法結構主義立法:反壟斷法通過控制行業集中度或規范行業集中狀態,以維護競爭性的市場結構。日為代表,美先是后 傾向于行為主義。行為主義立法:反壟斷法通過規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的市場行為,以排除或減少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對競爭 的危害。以德與歐盟為代表,目前已為反壟斷法之主流。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主旨防止占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濫用其支配權,對其他的、尚未取的支配地位的市場也進行壟斷。在已存在支配地位的市場上,禁止有關企業實施濫用支配地位的行為。保護與市場支配地位企業間存在交

11、易關系的交易關系人的公平交易的權利。市場支配地位的概: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市場支配地位形態獨占:一家企業作為某種特定商品或勞務的供應者或需求者,在相關市場上沒有競爭者,即具有壟斷地位。準獨占:一家企業作為某種特定商品或勞務的供應者或需求者,在相關市場上不存在實質性的競爭,即具有準壟斷的 地位。絕對優勢:企業在相關市場上雖有競爭者,或雖有實質上的競爭,但該企業因其占有市場份額、財力、購進或銷售市 場的渠道以及其他因素,相對于其他競爭者而言具有突出的市場地位,在從事商事活動時擁有絕對的自由決策權和對

12、其他競爭的絕對影響。寡占:兩個或以上企業之間就某種商品或服務不存在實質上的競爭,并且這些企業在總體上具備了壟斷、準壟斷或突 出的市場地位的要件。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標準 以市場份額為主,兼顧其他因素 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方法 相關市場的界定:相關產品市場、相關地理市場、相關時間市場。 企業市場支配力的確定:市場份額、新競爭者進入市場的難易程度、經營者控制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的能 力、經營者的財力和技術條件18.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概與特1)概: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不合理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在一定的交易領域實質性的限制競爭,違背公共利益, 明顯損害消費者利益,損害自由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應

13、受反壟斷法規制的行為。2)特:其主體僅為具有了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具有限制競爭性。 市場支配地位與損害競爭的濫用行為之間有著必然的聯系。19.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種類1) 剝削性的濫用行為:針對交易相對人所實施的濫用行為,也由于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不受競爭的限制,因此便對交易相對人提出了不合理條件。2) 排擠性濫用行為:同業競爭者所實施的濫用行為,其目的是排擠競爭對手, 或者將自己的市場有時不正當的擴大到 本沒有競爭優勢的領域,結果對自由、公平競爭構成損害。20. 剝削性定價行為1)概:交易相對人所實施的濫用行為,其目的是獲得在正常、充分的競爭環境下其無法獲取的利益

14、。 壟斷性高價行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向交易相對人索取不合理的超高的銷售價格的行為。 不公平的壟斷性低價購買行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它在進行原料及其他產品的購進 活動時會盡可能的壓低購買的價格行為。掠奪性定價行為概:經營者憑借市場支配地位,為了排擠競爭對手,在一定市場和一定期限內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從而消除 或限制了競爭的行為。22.附條件交易行為概:經營者利用其經濟優勢,未被對方交易人的意愿,在提供產品或服務時強迫對方交易人購買其不需要、不愿意購 買的商品或服務,或者接受其他不合理的條件的行為。搭售行為:競爭者利用其經濟優勢,違背對方交易人的意愿,在提供產

15、品或服務時強行搭配銷售其他商品或服務,或 者要求購買其單件產品的經營者必須購買其全套系列產品的一種附條件交易行為。在銷售商品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時股價的不合理的條件主要包括限定銷售地區、限定轉售價格、附加其他條件等。在技術合同中附加不合理條件 :技術權利人憑借技術優勢給交易相對人附加一些不合理的條件的行為。其實質上是權 利人對自己所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濫用。其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折扣行為:專指具有支配地位的企業在運用折扣以排擠其他競爭者。獨家交易行為: 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在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務時,無正當理由的要求其交易對方只能與其進行交易,而 不能與其競爭對手進行交易的行為。差

16、別待遇行為: 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在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時,無正當理由對不同的交易對象實行不同的交易 價格或交易條件,從而使這些交易對象處于不平等的競爭地位的行為。濫用經濟優勢行為: 其包括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和濫用交易中優勢地位的行為的規制。經營者集中的概念: 經營者合并、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以及經營者通過合 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的情形或行為。其中包括以下三種:民法或公司法意義上之合并通過收購股份獲取對其他企業的控制兩個以上企業在保留獨立法人人格的前提下通過合同或聯營等方式形成控制與被控制的關系。經營者集中

17、行為的具體表現1)橫向集中:處于相同市場層次上的或者說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集中。2)縱向集中:處于不同市場層次上的企業之間的集中,實際上是互相間有買賣關系的各個企業聯系在一起。3)混合集中:處于不同市場的企業之間的集中行為。一般情況下混合集中沒有太多的不利影響,只有混合集中會產生 和加強企業的市場支配地位的時候,才會出相反壟斷的問題。反壟斷法對經營者集中控制的適用除外制度經營者集中新給可以改善市場競爭的條件:參與合并的企業證明合并也能改善競爭條件,且這種改善超過支配市場的 弊端的,豁免。經營者集中行為有利于整體經濟和社會公共利益:合并對整體經濟帶來的利益大于限制競爭的壞處或符合某項重要的 公共利

18、益,豁免。經營者集中行為沒有影響潛在市場進入:合并后的企業即使占有很大市場份額,甚至取得了獨占地位,但市場競爭還存在。經營者集中行為顯著的提高企業效率,豁免。我國對經營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其作為一項事先預防措施, 既可以使國家掌握市場集中的情況,又可以使審查機關及時掌握企業結合狀況及發展規模,做出相應的決策,規范經營者集中行為。29.經營者集中的核準1 )相關市場的界定: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或服務進行競爭的商品范圍和地域范圍。2) 認定介入市場的企業及其市場份額:35%以上時反壟斷機關進行調

19、查, 40% 70%時反壟斷機關進行嚴格審查,70%75%,將被禁止。3)認定集中產生的潛在的不利后果: 集中可能產生支配企業,增加集中度在有產品差別的市場上,集中可能產生反競爭的單方后果水平集中還會增加通謀或者其他反競爭協同行為的可能性4)市場進入障礙:依據新競爭者進入市場的可能性、及時性、充分度等方面決定。5)效率抗辯:社會效益大于對競爭造成的直接損失,豁免。違反申報義務的法律后果:未經申報或雖經申報但未經批準的經營者集中不能以集中經營者的名義進行市場經營,否則,其經營活動將被認定為無效,違反申報義務的經營者亦將承受相應之法律責任。行政壟斷行為概政府及其經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

20、排除、限制競爭或阻礙商品自由流通的行為。其與經濟壟斷之別: 經者,市場經濟發展之產物也;行者,行政權力濫用之產物也經者,主體僅為經營者;行者,主體為市場以外之行政部門。其與國家壟斷之別:主體不同:行者,政府及其經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國者,國家也。產生根源不同:行者,局部利益與個人利益;國者,國家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性質不同:行者,非法;國者,合法。行政壟斷行為的特征:實施行政壟斷行為的主體是除國務院以外的行政主體。行政壟斷行為是行政主體對行政權力的濫用。其客觀上可能或已經“實質性地”限制了其他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行政壟斷行為的危害其經濟危害:抑制了正常的市場自由競爭,降低了社會經濟效率,阻礙

21、了經濟發展。其政治危害:政企不分,行政效率低下,阻礙政治體制改革。行政壟斷行為的具體表現:地區壟斷:某一地區的政府及其他政府職能部門為保護本地企業和經濟利益而實施的排除、限制或阻礙外地企業參與 本地市場競爭或本地企業參與外地市場競爭的行為。部門壟斷:政府或政府部門為保護特定行業的企業而強制本地區或本部門的企業聯合行動以排除、限制或阻礙其他行 業參與競爭的行為。強制聯合限制競爭:政府或政府部門強制本地區或本部門的企業聯合行動以排除、限制或阻礙其他經營者參與競爭的 行為。行政強制交易行為:政府或政府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從而排擠其他經營者公平競 爭的行為。我國競爭法對行

22、政壟斷行為的規制:1)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明文禁止行政壟斷行為。2)招標投標法和藥品管理法對行政壟斷行為規制。3)國務院文件對行政性壟斷行為的規制。反不正當競爭法1. 不正當競爭概念與特1)概:經營者違反法律的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2)特: 其主體為經營者即從事商品經營或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不正當競爭是違法行為,其具有違法性和不合理性。 不正當競爭行為是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的行為。(為不正當競爭之本質特征) 不正當競爭行為是侵犯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2.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1)虛假標示行為2

23、)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 3)不正當虧本銷售行為 4)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5)商業賄 賂行為6)商業誹謗行為7 )侵犯商業秘密行為3.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危害1)損害了合法經營者的權益,使合法經營者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2)其直接或間接損害了用戶或消費者的正當權益。3)不正當競爭行為破壞了正常的競爭秩序,敗壞了商業道德。4)其損害了社會整體利益。4. 反不正當競爭法之概與特1)概:制止經營者采用欺騙、脅迫、利誘以及其他違背誠實性用原則的手段從事市場交易的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維 護公平競爭的商業道德和交易秩序的法律制度。2)特點 其調整范圍具有綜合性,即部分限制競爭行為也由反不正當競爭法調整。 調整手段

24、具有綜合性,以行政手段為主,其他手段為輔。 實體法與程序法相結合 彌補性:其于傳統民商法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調整的基礎上,還對這些法律的調整進行補充,彌補不足。5.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目的 :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 權益。6. 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之關系1)區別 目的不同:反不正當者乃為防止競爭過度,消除惡性競爭影響,其主要維護的是微觀競爭秩序;反壟斷者乃為防止 競爭不足,主要維護的是宏觀的競爭秩序,追求宏觀目的。 作用不同:反不正當競爭法有利于保障靜態的財產權和人身權,是競爭領域的侵權法;反壟斷法有利于實現動態的 交易安全,其更關注公

25、共利益,與自由、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試圖在經濟效益與經濟民主諸價值間求得平衡。 調整對象不同:反不正當競爭法針對的是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反壟斷法針對的是限制競爭行為 等損害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的行為。 規范方式不完全相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和使用較為具體,行為的合法性和非法性非常明確;反壟斷法之規定 和適用較籠統,靈活性與政策性較強。 調整方法和救濟措施不同: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事后救濟,以民事制裁手段、行政手段為主,輔以刑事制裁的手 段;反壟斷者主要是事前監管,偏重行政手段,輔以民事與刑事制裁。2)聯系:兩法律部門緊密配合、互相補充共同保障和促進市場競爭。 調整范圍存在交叉和

26、重疊:兩者均以市場競爭中的社會沖突為調整對象,市場競爭關系為兩法共同關注的調整范圍。 立法存在合并和交叉:反壟中有反不正當之內容,反不正當中有反壟之內容抑或一部法典中包括了反壟與反不正當 兩個完整部分。 執法機關的統一性:均以統一專門機構作為兩種法律的執行機關。 違法制裁近似:各國對壟斷與不正當競爭為違法制裁都很嚴厲,且處罰方式大體相同,刑、民、行。7. 市場混同行為之概與特1)概:經營者采用假冒或模仿等不正當手段,使其商品、營業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營業或服務相混同,而導致或者 足以導致購買者誤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2 )特 其主體為經營者。 其客體為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特定的標識。 其目的

27、是造成與其他經營者商品或服務的混淆,行為后果是已經或可能造成的市場混淆。&市場混同行為的法律規制1)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與反不正當競爭示范條款2)我國規定之行、民、刑責任9. 假冒他人注冊商標行為概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相近 似的商標的不正當行為。10.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行為概與構成要件1)概:擅自將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做相同或相近似使用,造成或足以造成與他人的知名商品相 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不正當競爭行為。2 )構成要件 被仿冒的商品必為知名商品 被仿冒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必須

28、是知名商品所特有的。 仿冒行為必須是造成與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行為。 仿冒行為必須是對知名商品的名稱、裝潢、包裝做相同或相近似地使用。 仿冒行為必須是對他人知名商標的有關標識的擅自使用。11. 知名商品的特征1)知名商品不是經評定程序評定出來的榮譽稱號。2 )商品的知名性是指在市場上的知名度,知名商品具有地域限制。3)知名商品乃為公眾所熟悉的商品。12.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姓名行為1)其實質上是盜用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2 )構成要件 被冒用的對象是他人企業的名稱或姓名。 行為人未經權利人的許可而對他人的企業名稱或姓名加以利用。 擅自使用行為

29、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13. 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概與特1)概:經營者在商品上,或以廣告或其他方式對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產地等情況引人誤解或虛假宣 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2)特征 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的宣傳內容涉及質量、制作成分、性能、產地等情況。 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的宣傳形式包括“在商品上”,“通過廣告”和“其他方式” 經營者進行宣傳時從事的是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14. 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的法律規制1) 我國采綜合調整方式,即多法規制(消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2)以行政處罰為主15. 虛假宣傳行為的界定1)后果原則:無論商業宣傳內容真假,只要能夠誤導消費者即

30、構成虛假宣傳。2)積極宣傳與消極宣傳兼顧的原則:無論積極消極宣傳(宣傳中遺漏關鍵事件構成消極宣傳)均可構成虛假宣傳。3)產生誤導可能性原則:只要廣告有使人誤解的可能即認定構成虛假宣傳。16. 引人誤解宣傳行為的界定1 )一般消費者施以普通注意原則 依據受宣傳引導的人進行判斷依據一般消費者施以普通注意的通常理解進行判斷。2)整體觀察原則及比較主要部分原則 整體觀察原則:從廣告整體進行觀察,以辨別其是否真實或有引人誤解的可能。 比較主要部分原則:廣告等宣傳的構成要素中最引人注意的部分是否會引起誤解。 異時異地隔離觀察原則:在不同時間、地點分別觀察以判斷廣告等宣傳是否引人誤解。17. 引人誤解或虛假

31、宣傳的廣告宣傳行為概與表現1)概:通過廣告媒介的形式,進行欺騙或誤導用戶和消費者的商品或服務的宣傳行為。2)表現 誘餌廣告:經營者對實際上不能進行交易的商品作出廣告,或對商品的買賣數量、日期有顯著的限制而在廣告中未 予明示,以此引誘顧客前來購買,并鼓動顧客購買其廣告商品以外的商品的廣告。 薦證廣告:廣告主利用推薦、保證、見證者的知名度、專業性、代表性,吸引視聽者的注意,以便說服、刺激潛在 的消費者購買商品。 比較廣告:各國態度不一 對商品服務價格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如清倉大甩賣等) 對商品質量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偽造產地,對商 品質

32、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的行為。 對商品產地的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18不正當有獎銷售1 )概:指經營者違反商業道德和誠實信用原則,為了達到其他競爭對手實現謀取不當利潤的目的,利用物質、金錢或者 其他經濟利益為誘餌,欺騙或引誘消費者與之交易,破壞市場正當、合法競爭秩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2)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認定 主體是經營者; 主觀上有引誘消費者與之交易,并排斥其他競爭對手的故意; 客觀上實施了不正當的有獎銷售行為; 侵犯的客體是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權益和公平的競爭秩序。 欺騙性有獎銷售:乘機銷售、質次價高商品、最高獎項價值超過 5000元 他引人誤解或虛假宣傳行為,如虛假宣傳行為等。19. 侵

33、犯商業秘密行為、危害及規制1)概:經營者或個人為了競爭或個人目的,通過不正當方法獲取、披露或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行為。2)危害 損害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破壞公平競爭的法律環境3 )我國法律之規制民事(損害賠償和必要費用);行政(罰款);刑事(侵犯商業秘密罪)20. 商業秘密概與特1)概: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2 )特 其為人類智力活動產物,具有非物質性。具有可傳授性可和轉讓性 其無法得到傳統知識產權法的保護 具秘密性:有關技術信息不為其所屬領域的相關人普遍知悉和容易獲得。 有價值性:技術信息能為權利人帶

34、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21. 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表現1)不正當獲取商業秘密的行為以盜竊手段獲取商業秘密以利誘手段獲取商業秘密 以脅迫方式獲取商業秘密其他2)不當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商業秘密 不當披露:不當獲取商業秘密人將商業秘密向他人擴散的行為。 不當使用:行為人以不當手段獲得商業秘密并供自己使用的行為 不當允許他人使用行為:以不當手段獲得商業秘密同時還繼續允許他人使用該商業秘密3 )合法持有但違反義務或要求的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合法持有但擅自披露商業秘密的行為 合法持有但擅自使用商業秘密的行為 合法持有但擅自允許使用商業秘密的行為4)第三人惡意獲取、使用或者披露商業秘密的

35、行為:第三人明知或應當知道商業秘密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的,仍然獲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之行為。22. 商業秘密與公共利益以及競業限制1)商業秘密與公共利益違反公共利益的商業秘密不受法律保護履行符合公共利益的義務不受商業秘密的限制2) 競業限制:企業員工在職期間不得在競爭企業任職或兼職,也不得自行組織競爭企業,企業員工離職后一定時間內,也不得在競爭企業任職或自行組織競爭企業。競業限制期限不得過 2年究竟幾年勞動者可以獲得補償費23. 商業賄賂行為概與特1)概:經營者為獲得交易機會或有力的交易條件,為獲取優于其競爭對手的競爭優勢而采用財物或其他手段賄賂特定經營者或者與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個人行為。包括商業行賄與商業受賄兩方面。2 )特 主體為經營者或與經營活動有密切相關的個人 主觀上是故意和自愿的,行賄者的目的是活的交易機會和競爭優勢。 商業賄賂行為采取隱蔽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