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總包招標文件(完整版)_第1頁
工程施工總包招標文件(完整版)_第2頁
工程施工總包招標文件(完整版)_第3頁
工程施工總包招標文件(完整版)_第4頁
工程施工總包招標文件(完整版)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08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招標編號:項目名稱:招標人:年 月曰第一章投標須知前附表及投標須知 投標須知前附表投標須知 (一)總貝U (二)招標文件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 (五)開標 (六)評標 (七)合同的授予 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及條款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三部分專用條款第四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第三章工程介紹及工程建設標準一、工程介紹 二、工程規范和技術說明三、工程建設標準 第四章圖紙 動感世代一期圖紙目錄第五章工程量清單 工程量清編制說明 第六章投標文件投標函部分格式一、投標函 二、開標一覽表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四、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五、履約保

2、證金承諾書 六、投標人應提交的資格證明材料 七、投標人提交的其他投標資料 第七章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格式 一、投標報價說明 二、投標報價圭寸面(工程量清單報價表)三、投標總價 四、工程項目總價表 五、單項工程費匯總表 六、單位工程費匯總表 七、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八、零星項目清單計價表 九、其他項目清單計價表 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 十、措施項目費分析表 十二、主要材料價格表 第八章投標文件技術部分格式 、投標文件技術部分內容二、施工組織設計 (一)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情況表(二)計劃開竣工日期和施工進度網絡圖(三)施工總平面圖 (四)勞動力計劃表 三、項目管理機構配

3、備情況 四、擬分包情況表 第九章評標辦法及標準 一、評標原則 二、評標委員會 三、資格審查 四、評標程序及評標辦法 五、評標標準 (一)施工組織設計(技術部分)評審打分標準表(二)投標報價(商務部分)評審打分標準表招標文件附表 附表一需評審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 附表二需評審的主要材料清單 附表三暫估價材料、設備一覽表 第一章投標須知前附表及投標須知、投標須知前附表項目條款號內容說明與要求11.1工程名稱21.1建設地點31.1建設規模詳見第三章“工程介紹及工程建設標準”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質量標準合格62.1招標范圍詳見第三章“工程介紹及工程建設標準”72.2工期要求計劃總

4、工期日歷日。83.1資金來源自籌94.1投標人資質等級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104.1資格審查方式資格預審1113.1工程報價方式1215.1投標有效期日歷日(從投標截止之日起計算)1316.投標保證金本招標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萬元整145.1踏勘現場招標人組織踏勘現場,時間:年 月 日 時集合地點:1517.1投標文件份數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標報價”附電子文件一份1619.1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及截止時間截止時間:年 月曰時(北京時間) 遞交地點:1724.1開標時間開標時間:年 月曰時(北京時間)開標地點:1831.4評標辦法及標準詳見第九章“評標辦法及標準”1936.1履約保證

5、金接到中標通知書后個日歷日內,中標人提交人民幣萬元履約保證金20招標人銀行資料開戶名稱:帳號:開戶銀行:二、投標須知(一)總則1. 工程說明1.1. 本招標工程項目說明詳見本須知前附表第 1項第5項。1.2. 本工程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公開招標 方式選定承包人。2. 招標范圍及工期要求2.1. 本招標工程項目的范圍詳見本須知前附表第6項。2.2. 本招標工程項目的工期詳見本須知前附表第7項。3. 資金來源3.1. 本招標工程項目的資金來源詳見本須知前附表第8項。4. 合格的投標人4.1. 投標人的資質等級要求:4.1.1具有足夠資產及能力來有效履行合同的有獨立

6、法人資格的合格施工企業或聯合體。4.1.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4.1.3本項目擬用項目經理資質要求:一級項目經理,必須是本單位人員。4.1.4本項目擬用項目負責人要求:工民建或建筑工程專業本科以上畢業,具有一級項 目經理證書。4.2. 本招標工程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確定合格投標人。5. 踏勘現場與投標預備會5.1. 本工程由招標人專門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集合時間: 年 月曰時(北京時間)集合地點:投標人可對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獲取針對投標準備和簽定合同所需的所有資料。投標人應自行承擔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費用。52 投標預備會定于年 月 日現場踏勘結束

7、后,在項目現場舉行。投標人派23位代表按上述要求參加會議。投標預備會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標人提出的問題。 投標人提出的與投標有關的任何問題必須在投標預備會召開前, 以書面形式送達招 標機構。會議形成的會議紀要, 招標機構將會發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并 構成招標文件的一部分。5.3. 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的有關現場的數據和資料, 是招標人現有的能被投標人利用的 資料,招標人對投標人做出的任何推論、理解和結論均不負責任。5.4. 經招標人允許,投標人可為踏勘目的進入招標人項目現場,但投標人不得因此使招 標人承擔有關的責任和蒙受損失。投標人應承擔踏勘現場的責任和風險。5.5. 在踏勘現場過程中

8、,投標人因非招標人原因發生人身傷亡、財務或其他損失,均由 投標人自行承擔。6. 投標費用6.1. 投標人應承擔其參加本招標活動自身所發生的費用。62 本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Y(人民幣元),其他資料售價為Y(人民幣元,售后不退 。6.3. 投標人另需交納圖紙押金Y(人民幣元)。投標人不得將圖紙復制留存。招標結束且在中標結果公示后 30 個日歷日內,投標人將圖紙退回,招標人無息返 還其押金。(二)招標文件7. 招標文件的組成7.1. 招標文件包括以下內容:詳見本招標文件目錄。7.2. 除7.1 內容外,招標人以書面形式發出的相對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內容,均為招 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招標人和投標人起約

9、束作用。7.3. 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應仔細檢查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如有殘缺等問題應在獲 得招標文件后 3日內向招標人提出, 否貝, 由此引起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投 標人同時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等, 若投標人 的投標文件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資料, 或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做出 實質性響應,其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并根據有關條款規定, 該投標有可能被拒 絕。8. 招標文件的澄清8.1. 任何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的投標人,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機構和招標人。 招標機構對其投標截止時間 15 日以前收到的對招標文件的澄清要求,如認為有必 要,將以書

10、面形式予以答復, 同時將書面答復發給每個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答 復中不包括問題的來源) 。投標人應在收到該澄清文件后 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給予 確認,該答復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具有約束作用。9. 招標文件的修改9.1. 招標文件發出后,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15 日前,招標人可對招標文件進行必 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標文件的修改將以書面形式發送給所有投標人, 投標人應在收到該修改文件后 24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發送給予確認。招標文件的修改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具有約束作用。9.3. 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內容均以書面形式明確的內容為準。當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的澄清、

11、修改、 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 以最后發出的書面 文件為準。9.4. 為使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有充分的時間對招標文件的澄清、內容進行研究,招 標人將酌情延長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具體時間將在招標文件的修改、 補充通 知中予以明確。(三)投標文件的編制10. 投標文件的語言及度量衡單位101 投標文件和投標有關的所有文件 均應使用漢語。102 工程規范另有規定外,招標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 計量單位。11. 投標文件的組成11.1. 投標文件由投標函部分、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三部分組成。11.2. 投標函部分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詳見第六章“投標文件投標函

12、部分格式” )11.2.1 投標函;11.2.2 開標一覽表;11.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11.2.4 投標文件簽署授權委托書;11.2.5 履約保證金承諾書格式;11.2.6 投標人應提交的資格證明材料;11.2.7 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的其他投標資料。11.3. 商務部分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詳見第七章“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格式” )11.3.1 投標報價說明;11.3.2投標報價圭寸面-工程量清單報價表;11.3.3 投標總價;11.3.4 工程項目總價表;11.3.5 單項工程費匯總表;11.3.6 單位工程費匯總表;11.3.7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11.3.8 措施項目

13、清單計價表;11.3.9 其他項目清單計價表;11.3.10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計價表;11.3.11 措施項目費分析表;11.3.12 主要材料價格表。11.4. 技術部分主要包括如下內容: (詳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技術部分格式” )11.4.1 投標文件技術部分內容;11.4.2 施工組織設計;(1) 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設備情況(2) 計劃開竣工日期和施工進度網絡圖( 3) 施工總平面圖( 4) 勞動力計劃11.4.3 項目管理機構配備情況;11.4.4 擬分包情況表。12. 投標文件格式12.1. 投標文件包括本須知第 11 條中規定的內容,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應當使用招標

14、 文件所提供的投標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照同樣的格式擴展) 。13. 投標報價13.1. 本工程的投標報價采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 11 項所規定的方式。13.2. 工程量清單是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山東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管理試行辦法 、施工圖、有關的技術規范、施工現場實際 情況進行編制的。13.3. 投標報價為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支付金額的總和。13.4. 投標報價的內容13.4.1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是完成本須知第 2條和合同條款上所列招標工程范圍及工 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復,作為投標人計算單價和總價的依據。13.4.2 根據建設部

15、、財政部建標 2003206 號文的規定,工程費由工程的直接費、間 接費、利潤、稅金四項組成,同時費用中也包括了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維修 費,及在合同中規定的保修、保養費。具體包括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用、措施 項目清單費用、其他項目清單費用、規費、稅金等完成本工程及達到保修期限所 需的一切費用及風險。13.4.3 工程量清單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是指,為完成擬建工程實體工程項目數量的 清單,投標人根據招標人給出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 報出綜合單價和合價, 綜合單價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單中一個規定計量單位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 機械使用費和綜合費(指管理費和利潤,其中應包括了風險費) 。1

16、3.4.4 工程量清單中的措施項目清單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于施工前、施工 過程中的技術、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實體項目的清單。13.4.5 其他項目清單是指根據擬建工程的具體情況,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和措施項目 清單以外的項目(包括總承包服務費、預留金、材料購置費、零星工作項目人工 單價等)。13.4.6 總承包服務費是指承包人為配合協調發包人進行的工程分包管理及其服務和材料采購所發生的費用。本工程的總承包服務費按人民幣萬元,直接計入投標報價中。13.4.7 預留金是指發包人為可能發生的工程量變更而預留的金額, 由發包人估列并掌握。本工程的預留金按人民幣萬元,直接計入投標報價中。13.

17、4.8 材料購置費是指發包人自行采購材料的費用。13.4.9 零星工作項目人工費是指投標人根據招標人提出的用工要求,填報的用于核算簽 證計工的人工費。13.4.10 規費、安全施工費和稅金13.4.10.1 規費是指政府和有權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費用。投標人投標報價時,規費和 安全施工費均按核準的取費費率計取。13.4.10.2 本工程稅金由投標人按相關規定計算。13.4.11 其他費用13.4.11.1 計量器具須報發包人計量主管部門校驗后方可使用,校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13.4.11.2 施工人員不允許入住在施工現場,人員、材料、設備、車輛等須按照發包人 相關規定辦證后方可進入,辦證費用由承

18、包人承擔。13.4.11.3 吊車、消防等須經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驗收取證,取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13.4.11.4 開標、評標、定標等的相關費用由中標人承擔。13.5. 投標報價的方式13.5.1 本工程采用工程報價方式是以工程量清單為基礎的合同,投標人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各類建材的市場風險和政策性風險, 中標人的綜合單價和固定單價, 工程量以實際施工雙方核定審計后確定。13.5.2 投標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現場位置、情況、道路、儲存空間、裝卸 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響承包價的情況,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工地情況而導致的索 賠或工期延長申請將不被批準。13.5.3 除非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修改,

19、投標人應按照招標人提供的資料中列出的工程 項目填報單價和合價。每一項目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 受。投標人未填單價或合價的工程項目,在實施后,招標人將不予以支付,并視 為該項費用已包括在其他有價款的單價和合價內。13.5.4 本招標工程的施工地點為本須知前附表第 2項所述,除非合同中另外有規定,投 標人在報價中所報的單價和合價,以及投標報價匯總表中的價格均包括完成該工 程項目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稅金以及采用固定價格的工 程所測算的風險金等全部費用。13.5.5 投標報價采用綜合單價方式,投標人所填寫的單價和合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市 場變化因素而變動。13.

20、5.6 若由招標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 其 結算方式按以下方式計算:13.5.6.1 投標報價中已有適用于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計算。13.5.6.2 投標報價中只有類似于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可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計算。13.5.6.3 投標報價中沒有適用于或類似于此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依據年山東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并按一定的優惠政策,由承包人編制綜合單價給發 包人認可后確定,優惠政策應在簽訂施工合同時,由承包人與發包人根據中標、 投標文件總體優惠政策確定。13.5.7 由于工程量清單的工程量計算有誤差或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

21、工程量的增減超過 15%的部分,由承包人與發包人協商一致,可酌情對相應的綜合單價做出 適當調整。13.6. 投標報價編制的要求13.6.1 投標報價應是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全部工作內容的價格體現,投標人不得低于成 本報價。如本次招標工程量清單有漏項或與投標人計算工程量有誤差,或發現施 工圖有矛盾、遺漏處均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13.6.2 工程量清單中的每一個項目,投標人都應填入綜合單價和合價,對于沒有填入綜 合單價或合價的項目,其費用應視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的其他項目綜合單價或 合價中,承包人必須按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單中未填入綜合 單價或合價的項目的工作內容,但不能得

22、到結算與支付。13.6.3 投標報價由投標人自主確定,投標報價應由投標人根據工程量清單、施工現場實 際情況,結合投標人自身的技術及管理水平、經營狀況、機械設備及制定的施工 方案和招標文件的要求,確定報價。13.6.4 投標報價中的單價和合價全部采用人民幣表示。若單價與合價不一致時,以單價 為準,并由評標委員會根據調整后的投標總價進行評定,若投標人拒絕澄清和補 正評標委員會修正后的投標總價的,則該投標報價為無效報價,不進行商務標的 評審。13.6.5 投標報價中所報材料必須滿足施工圖設計的要求和國家相關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 中對材料選用等級要求及招標文件規定材料的要求,保證材料質量。13.6.6

23、工程量清單中除措施項目清單、 其他項目清單中的投標人部分可自行增減項目外, 其余必須按招標人給定的項目、計量單位及工程量報出綜合單價和合價。若投標 人自行更改或增減招標人給定的項目、計量單位及工程量,且該更改被評標委員 會判定屬重大偏差的,則其投標報價無效并作廢標處理,屬細微偏差的除外。13.6.7 投標報價文件應由投標人本單位或專業造價咨詢服務單位的造價工程師(全國或山東省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其執業專用章,否則其投標報價無效并作廢 標處理。若由專業造價咨詢服務單位的造價工程師簽字蓋章的,還需提供委托協 議或合同的復印件。13.6.8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時,如果投標人不

24、能提供有關材料證明 該報價可以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標準和工期完成招標工程,評標委員會將認 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競標,并作廢標處理。投標人在編制投標報價時,應認真準備證明文件,在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時,必須在 60 分鐘內提供, 否則評標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競標, 并作 廢標處理。13.6.9 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低于成本報價,否則其投標報價為無效報價。如果投標人 的投標報價被懷疑低于其企業個別成本的,投標人應出具該投標價屬不低于本企 業個別成本的有效證明文件(包括材料的價格、勞務費的價格等有效證明文件) , 供評標委員會評定其投標的有效性。前述文件應由投標文件簽署人簽署并加蓋投

25、 標人公章。13.6.10 對于必須進行評審的某種材料單價,如果投標報價中的單價低于工程造價管理 機構發布的同期市場信息價 10%的和未發布市場信息價的,評標委員會將要求該 投標人提供該材料的生產廠家或經生產商授權的經銷商出具的材料供應承諾證明 (含材料名稱、生產廠家、生產地點或銷售地點、規格、型號、供貨數量、供貨 單價、供貨時間等)。13.6.11 投標人投標總價應是所有清單報價的單位工程費匯總,不允許采用匯總后優惠、 打折的形式,否則其投標報價無效作廢標處理。13.6.12 本工程的任何間歇期間不另行付給停窩工費,不付給機械設備間歇后再次施工 的進出場費,其發生的費用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自行

26、斟酌考慮。14. 投標貨幣14.1. 本工程投標報價采用的幣種為人民幣。15. 投標有效期15.1. 投標有效期見本須知前附表第 12 項所規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內,凡符合本招標文 件要求的投標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況下,招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以書面形式向投標人提出延 長投標有效期的要求,對此要求投標人須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投標人可以拒絕招 標人的這種要求,而不被沒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既不能要 求也不能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但需要相應的延長投標擔保的有效期限,在延長的 投標有效期內,本須知第 16 條關于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16. 投

27、標保證金16.1. 投標人應在提交投標文件的同時,向招標機構提交人民幣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投標保證金是為了保護招標機構和招標人免遭因投標 人的行為而蒙受損失。招標機構和招標人在因投標人的行為受到損害時,可根據本須知第 16.6 條的規定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16.2. 投標保證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種形式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交給招標人:(1)銀行匯票;(2)電匯;(3)支票。16.3. 對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招標人將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而予以拒絕。16.4. 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盡速并不晚于本項目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后5 個工作日內原額無息退還。16

28、.5. 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按本須知規定簽訂合同并提交履約保證金后 5 個 工作日內原額無息退還。16.6. 如投標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1)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2)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根據本須知第 35 條規定簽訂合同;3)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根據按本須知第 36 條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4)因投標人不送達投標文件而造成本次招標因投標人少于三家而流標,招標人 需要重新招標的,招標人將視為投標人惡意投標,將沒收該投標人的投標保 證金。17. 投標文件的份數和簽署17.1. 投標人應按本須知前附表第 15 項規定的份數提交投標文件。17.

29、2. 投標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藍、黑墨水筆書寫,字跡應清晰 易于辨認,并應在每一份投標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 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17.3. 投標文件封面、投標函均應加蓋投標人印章,并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 字或蓋章。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投標文件中須同時提交投標文件授權委托 書。投標文件授權委托書格式、簽字、蓋章及內容均應符合要求,否則投標文件 授權委托書無效。招標文件規定蓋章的地方,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的相應地方蓋 單位公司章。17.4. 除投標人對錯處做必要修改外,全套投標文件應無涂改或行間插字和增刪,如有 修改必須由簽署

30、投標文件的人進行簽字。(四)投標文件的遞交18. 投標文件的裝訂、密圭寸和標記18.1. 投標文件均應密封。18.2. 投標文件的裝訂要求:A4紙、打印(或印刷)、清晰、工整、美觀;所有投標文件均須左側裝訂,裝訂須牢固不易拆散和換頁,不得采用活頁方式裝訂。18.3. 投標人應將所有投標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別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標明 “正本”或“副本”,“投標報價”部分的電子文件與正本投標文件密封。18.4. 為方便開標,投標人應將“開標一覽表”和投標保證金單獨密圭寸,并在信圭寸上標明 “開標一覽表”字樣,然后再裝入正本投標文件密封袋中。在內層和外層投標文件密封袋上均應:18.1. 在投標

31、文件密圭寸袋上均應標注:招標工程名稱:招標編號: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地址:郵 編:于 年 月曰時(北京時間)(即開標時間)以前不得啟封18.2. 每一密封條加蓋投標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18.3. 如果投標文件沒有按本須知第18款規定裝訂和加寫標記及密封,招標人將不承擔 投標文件提前開封的責任。對由此造成的提前開封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絕,并退 還給投標人。19. 投標文件的提交19.1. 投標人應按本須知前附表第16項所規定地點,于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20.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20.1. 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見本須知前附表第16項規定。20.2. 招標人可按本須知第9條規定

32、以修改補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長提交投標文件的 截止時間。在此情況下,投標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以及投標人受制約的截止時間, 均以延長后新的投標截止時間為準。20.3. 到投標截止時間止,招標人收到的投標文件少于3個的,招標人將依法重新組織招標。21. 遲交的投標文件21.1. 在本須知第20條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以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被招標人拒絕并原 封退回給投標人。22. 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與撤回22.1.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以后,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可以以書面形式補充 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的內容為 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22.2. 投標人對投標文

33、件的補充、修改, 應按照本須知第 18 條有關規定密封、標記和提 交,并在內外層投標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標明“補充、修改”或“撤回”字樣。22.3. 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后,投標人不得補充、修改投標文件。23. 資格審查材料的更新23.1. 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如資格審查申請材料中內容發生重大變化,投標人須 對其更新,以證明其仍能滿足資格標準,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經過確認的。如果 在評標時投標人已經不能達到資格標準,其投標將被拒絕。(五)開 標24. 開標24.1. 招標機構按本須知前附表第 17 項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 并邀請所有投標 人參加。投標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參加開標會,須

34、出具法定代表人證 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供核查。 無法提供上述證明的, 其投標將被拒絕。24.2. 按規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標文件不予開封,并退回給投標人;按本須知第25 條規定確定為無效的投標文件,不予送交評審。24.3. 開標程序:24.3.1 開標由招標機構主持;24.3.2 由招標人或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24.3.3 經確認無誤后,由有關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并唱出“開標一覽表”內容,以及招 標人認為合適的其他內容并記錄。24.4. 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投標文件,開標時都 應當眾予以拆封、宣讀。24.5. 招標人對開

35、標過程進行記錄,并存檔備查。25. 投標文件的有效性25.1. 經評標委員會進行評審后 , 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作為無效投標文件, 不得進入評標:25.1.1 投標文件未按照本須知第 18 條的要求裝訂、密封和標記的;25.1.2 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25.1.3 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的;(六)評 標26. 評標委員會26.1.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招標人依法在評標專家庫中抽取的專家共同組成,負 責評標活動。27. 評標過程的保密27.1. 開標后,直至授予中標人合同為止,凡屬于對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價和比 較有關的資料以及候選人的推

36、薦情況,與評標有關的其他任何情況均嚴格保密。27.2. 在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推薦以及授予合同的過程中,投標人向招 標人和評標委員會施加影響的任何行為,都將會導致其投標被拒絕。27.3. 中標人確定后, 招標人不對未中標人就評標過程以及未能中標原因作出任何解釋。 未中標人不得向評標委員會組成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索問評標過程的情況和材 料。28. 投標文件的澄清28.1. 為有助于投標文件的審查、評價和比較、評標委員會可以以書面形式或澄清會的 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含義不明確的內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說明。在采用書面 形式的情況下,投標人應采用書面形式進行澄清或說明;在采用澄清會形式的情

37、況下,投標人應在澄清或說明的會議記錄上簽字認可。28.2. 澄清或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根據本須知 第 30 條規定,凡屬于評標委員會在評標中發現的計算錯誤并進行核實的修改不在 此列。29. 投標文件的初步評審29.1. 開標后, 經招標人審查符合本須知 25 條有關規定的投標文件, 才能提交評標委員 會進行評審。29.2. 評標時,評標委員會將首先評定每份投標文件是否在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 求。所謂實質上響應,是指投標文件應與招標文件的所有實質性條款、條件和要 求相符,無顯著差異或保留,或者對合同中約定的招標人的權利和投標人的義務 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糾正

38、這些顯著差異或保留將會對其他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 要求的投標文件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的影響。29.3. 如果投標文件實質上不響應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評標委員會將予以拒絕,并且 不允許投標人通過修改和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異或保留,使之成為具有影響性 的投標。30. 投標文件計算錯誤的修正30.1. 評標委員會將對確定為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進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計算或表達上的錯誤,修正錯誤的原則如下:30.1.1 如果數字表示的金額和文字表示的金額不一致時,應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30.1.2 當單價和數量的乘積與合價不一致時,以單價為準,除非評標委員會認為單價有 明顯的小數點錯誤

39、,此時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并修改單價。30.2. 按上述修正錯誤的原則及方法調整或修正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投標人同意后, 調整后的投標報價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如果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報價,則其 投標將被拒絕并且其投標保證金也將沒收。31. 投標文件的評審、比較和否決31.1. 評標委員會將按照本須知第 29 條規定,僅對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 進行評審和比較。31.2. 在評審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就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 的內容進行書面說明并提供有關材料。31.3. 評標委員會依據本須知前附表第 18 項規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 對投標文件進行評 審和比較,向招標人

40、提出書面報告,并推薦合格的中標候選人。根據國家有關規 定,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31.4. 評標方法和標準31.4.1 評標方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31.5. 評標委員會經評審, 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可以否決所有投標。所有投標被否決后,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七)合同的授予32. 合同的授予標準32.1. 本招標工程的施工合同將授予按本須知第 31.3 款所確定的中標人。33. 招標人拒絕不合格投標的權力33.1. 招標人不承諾將合同授予報價最低的投標人。招標人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有權 依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報告拒絕不合格的投標, 并對

41、所采取的權利不作說明原因。34. 中標通知書34.1.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將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34.2. 招標人將在發出中標通知書的同時,通知所有未中標人。招標人對落標的投標人 不作原因解釋。34.3. 中標通知書在招標結果書面報告報備并公示 5 個工作日后,無投訴爭議后才能生 效并發出。35. 合同協議書的簽訂35.1. 招標人與中標人將于中標通知書發出 30 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 訂立書面施工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 議。35.2. 招標人如不按本投標須知第 35.1 款規定與中標人訂立合同, 或者招標人、 中標

42、人 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應予改正。35.3. 中標人如不按本投標須知第 35.1 款規定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則招標人將廢除授 標,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 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同時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35.4.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施工,不得將中標項目施工轉 讓(轉包)給他人。中標單位必須選派富有經驗、技術過硬、認真負責的技術人 員和管理人員組成的施工隊伍。施工期間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調換招標書中所 報的項目經理、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否則視為違約,招標人有權終止合同,并 要求中標單位賠償經濟損失。35.5. 如果中標人

43、未按規定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招標人可與綜合評價次高投標人簽訂合 同。36. 履約保證金36.1. 接到中標通知書后 3 個日歷日內,中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人民幣 萬元的履約 保證金。36.2. 若中標人不能按本須知第 36.1 款的規定執行, 招標人將有充分的理由不與其簽定 合同,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擔保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36.3. 若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投標人將沒收其履約保證金,給招標人 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37. 監督37.1 本工程的招投標過程將接受 的監督。37.2 本招標文件應經過 備案后才能生效

44、和發出第二章合同文件格式及條款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及條款一、本招標工程除需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外,還需簽訂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二、工程施工合同采用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 年 12 月 24 日印發的建 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建 1999313 號)。三、本招標文件所確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文 本格式、 條款及內容為本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不得作出任何修改, 否則將被視為“不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而被拒絕。四、中標人在簽訂合同時不接受本招標文件所確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房 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文本格式、條款及內容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

45、標資格,并沒收 投標保證金。五、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文本格式、條款及內容附 后。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 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 訂立本合同。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自籌規劃部門批準文號: 建設部門批準文號: 二、工程承包范圍承包范圍:三、合同工期:開工日期:年 月曰竣工日期:年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天。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中標價人民幣元(: )六

46、、組成合同的文件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招標文件及招標文件補遺/澄清4、投標文件及其附件5、投標文件澄清&本合同專用條款7、本合同通用條款8、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9、圖紙10、工程量清單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 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 項。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后生效。發包

47、人: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開戶銀行:賬號:郵政編碼:(公章)承包人:(公章)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傳 真:開戶銀行:賬 號:郵政編碼: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1、詞語定義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1.1 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 通用于建設工 程施工的條款。1.2 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 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1.3 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以及取得該當事

48、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1.4 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 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1.5 項目經理: 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 設計單位: 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 位。1.7 監理單位: 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 位。1.8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1.9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

49、門或其 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1.10 工程: 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1.11 合同價款: 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 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1.12 追加合同價款: 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 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1.13 費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1.14 工期: 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 算的承包天數。1.15 開工日期: 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

50、的絕對或相對的 日期。1.16 竣工日期: 指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 或相對的日期。1.17 圖紙: 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 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1.18 施工場地: 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 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1.19 書面形式: 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 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1.20 違約責任: 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 任。1.21 索賠: 指在合同履行過

51、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 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1.22 不可抗力: 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1.23 小時或天: 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 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 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 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 24 時。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1)本合同協議書2

52、)中標通知書3)招標文件及招標文件補遺 / 澄清4)投標文件及其附件5)投標文件澄清6)本合同專用條款( 7) 本合同通用條款( 8)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9) 圖紙( 10)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和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 同的組成部分。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 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 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 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 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3.

53、1 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 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 (含 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 條款中約定。3.3 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 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 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時間向承包人提 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

54、規范。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 要求,承包人按約定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 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4、圖紙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 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 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 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 限內履行保密義務。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

55、滿后, 除 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 用。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5、工程師5.1 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 監理內容及監理 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 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 職權由發包人 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 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 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5.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 職權 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 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 人。5.4 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 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 時,按本通用條款第 37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5.5 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 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5.6 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