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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考》試卷(二)考試押卷(附答案和解

析)

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給廈門乙公司發出要約稱:

“鰻魚飼料數量180噸,單價CIF廈門980美元,總值176?4

00美元,合同訂立后三個月裝船,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付款,請電

復。“廈門乙公司還盤:“接受你方發盤,在訂立合同后請立即裝船。”

對此香港甲公司沒有回音,也一直沒有裝船。廈門乙公司認為香港甲公

司違約。在此情形下,下列選項哪個是正確的?

A、甲公司應于訂立合同后立即裝船

B、甲公司應于訂立合同后三個月裝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裝船是違約行為

D、該合同沒有成立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成立的知識。題中甲公司雖然向乙公司發出了要約,但

乙公司的還盤并不具備有效承諾的條件,即承諾與要約內容不一致。因乙公司提出要“訂立合同”,

這是一種反要約,不能發生承諾的效力,必須經原要約人承諾后合同才能成立。但甲公司并沒有回復,

因此,合同實際上沒有成立。

2、丁某欠甲某現金3萬元,甲某多次向丁某索要,但丁某以種種借

口拖延不還。甲某遂與他人將丁某騙到其親戚家一空屋內關押起來,使

用暴力方法逼其還債,致使丁某左耳喪失聽力。甲某的行為應如何定罪?

()

A、非法拘禁罪

B、故意傷害罪

C、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

1

D、綁架罪

【參考答案】:B

【考點】非法拘禁罪;結果加重犯

【解析】根據《刑法》第238條第2款,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重傷的只定故意傷害一罪。

3、當事人因不服一審法院作出的駁回起訴的裁定而提起上訴的,二

審的審判組織形式是:

A、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

B、由審判員與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

C、采取獨任制審理

D、既可以采取合議制審理,也可以采取獨任制審理

【參考答案】:A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41條第1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

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民事訴訟法》第152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

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所以,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必須由審判員組成合

議庭審理,不得適用獨任制。所以,A選項正確,BCD選項錯誤。

4、承運人A公司以其船舶阿波羅號運載托運人B公司的一批橙子到

倫敦。該輪代理對托運人口頭保證:該輪在西班牙港口瓦倫西亞裝上橙

子后,將直接駛往倫敦并卸貨。但后來,阿波羅號并沒有直接駛往倫敦,

而是先駛向安特衛普。結果當托運人的橙子到達倫敦時,橙子的進口關

稅提高了,且由于其他橙子的大量到貨,使橙子的價格下降。托運人認

為如果貨物是依口頭約定直駛倫敦的,關稅的提高和橙子價格的下降都

應在該輪到達之后發生。托運人向法院起訴,要求承運人賠償其遭受的

損失。承運人則辯稱:提單中載明有規定承運人可以任意地經過任何航

線將貨物直接或間接地運往目的地的條款,因此不應因為繞到安特衛普

引起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下列關于本案說法正確的是:()

A、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應依據提單的規定,因此承運人

不應賠償托運人的損失

2

B、提單只是運輸合同的證明,承運人未按運輸合同履行義務,應賠

償托運人的損失

C、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的口頭約定不能改變提單的內容

D、關稅的提高屬于不可抗力,承運人對因此而發生的損失不應承擔

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B

【解析】:[考點]提單

【解析】:提單由承運人單方面制定,只是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并不是合同本身,當提

單與當事人的約定沖突時,以當事人的約定為準,所以

A、C錯誤,B正確。通常承運人一旦作了非法繞航,則無權援引免

責事項和責任限制,所以D錯誤。

5、李某因為涉嫌搶劫罪被公安局依法逮捕,下列有關訊問犯罪嫌疑

人李某的做法符合法律規定的是O

A、由于公安機關人手不足,只派一名偵查員對李某進行訊問

B、逮捕李某以后,由于當地又發生一起惡性案件,該局民警都被抽

調去調查該案,所以在幾天以后才對李某進行訊問

C、偵查人員在訊問李某之后告知李某有權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

D、由于偵查人員人手不夠,在對李某一次不重要的訊問時沒有制作

筆錄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的相關規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2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于各自

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于經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

捕后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所以B選項的做法是不正確的。第91條

規定,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由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偵查人員負責

3

進行。訊問的時候,偵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所以A選項的做法錯誤。

第96條第1款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

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犯

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涉及國家秘密

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所以C選項的做

法正確。另外,根據第95條的規定,”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

對于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他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犯罪

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認筆錄沒有錯誤后,應當

簽名或者蓋章。偵查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犯罪嫌疑人請求自行書

寫供述的,應當準許。必要的時候,偵查人員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親筆

書寫供詞。”可見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制作筆錄。

6、某廠生產了一種治療糖尿病的儀器并投放市場。消費者王婆購買

了一臺該儀器,使用后大大降低了血糖濃度,不料卻患上頭疼癥。許多

用戶都有類似反映。為此,廠家找了專家鑒定,結論是以當時的科學技

術水平無法斷定治療儀與頭疼癥之間的關系。對此,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某廠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為生產者對產品缺陷承擔的是無過錯責

B、某廠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該治療儀對糖尿病有治療功能,不存

在產品缺陷

C、某廠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以當時的科技水平尚不能發現產品缺

陷的存在

D、某廠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為消費者受到了損害

【參考答案】:C

【解析】:《產品質量法》第41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

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承擔賠償責任:(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可見,本題中某廠符合免責條件,

故C選項表述符合法律規定,當選。ABD選項不當選。

7、下列哪項不屬于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的職權:

4

A、選舉董事會成員

B、選舉監事會成員

C、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D、對公司的設立費用進行審核

【參考答案】:C

【解析】:根據新《公司法》第九十一條發起人應當在創立大會召開十五日前將會議日期通知

各認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

創立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發起人關于公司籌辦情況的報告;

(二)通過公司章程;

(三)選舉董事會成員;

(四)選舉監事會成員;

(五)對公司的設立費用進行審核;

(六)對發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財產的作價進行審核;

(七)發生不可抗力或者經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直接影響

公司設立的,可以作出不設立公司的決議。

創立大會對前款所列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認股人所持

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8、以下屬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不以犯罪處理的是:O

A、醫生甲根據患者及其家屬的授權,對患者實施安樂死的行為

B、農民乙在果市不好的情況下,將自家價值10萬元的蘋果樹全部

砍掉

5

C、丙在網吧里遇到一12歲女孩,經女孩主動提出,丙與之發生有

償性關系

D、倉庫保管員丁在一盜賊正要把貨物往外搬運時,拿起斧頭將其砍

【參考答案】:B

【考點】非犯罪化事由

【解析】B項是自損行為,D項是防衛過當,是犯罪行為,而AC雖然是基于被害人的承諾而實

施的行為,但是承諾者對于被侵害的合法權益沒有處分權限,所以這些承諾并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9、甲雇乙為其建房,在建設中,乙砌磚時一磚掉落,將在工地玩耍

的小孩丙砸傷,花去醫藥費300元。丙父母向甲索賠。甲以丙的傷害系

乙所為而拒絕。致丙傷害的損失應由:

A、甲與丙的監護人承擔

B、乙承擔,因損害系其所為

C、丙之監護人承擔,因其疏于監護

D、甲、乙與丙之監護人分擔,因三方對該損害均無過錯

【參考答案】:A

【解析】:主要涉及雇主責任的問題。根據我國的民法理論,雇員從事雇傭工作時發生的侵權

行為,應當由雇主承擔責任。參見《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第9條。

10、下列關于民事權利的說法哪一個是正確的?

A、人格權是一種絕對權,不存在對應義務

B、甲要求乙歸還5000元借款,乙聲稱根本沒有借錢予以拒絕,乙

在行使抗辯權

C、債權請求權屬于相對權,不具有排他性

D、甲通知乙,聲稱雙方的買賣合同顯失公平,要求撤銷該合同,甲

在行使形成權

6

【參考答案】:C

【解析】: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是相互依存的,任何權利都存在相應的義務。人格權雖然屬于

絕對權,但也具有權利不得濫用以及對社會的義務。因此A錯誤;抗辯權是指權利人在對方行使請求

權時,依法對抗、拒絕履行的權利。抗辯權的行使目的在于拒絕履行義務,它必須以承認請求權人的

請求權為前提,典型的有合同履行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乙否認甲的請

求權,屬于一種否認權。B錯誤;債權請求權屬于相對權,通說認為不具有排他性,只在當事人之間

發生效力,C正確;根據《合同法》第54條之規定,合同的撤銷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請求,單

純的通知不會產生消滅合同的效力。撤銷權是形成權,但這種撤銷權屬于形成訴權,必須以向法院起

訴為行使標志,只對相對人作出意思表示是無效的。D錯誤。

11、下列有關犯罪預備的說法哪些是錯誤的?O

A、犯罪預備既可以是為了自己實行犯罪而預備,也可以是為了他人

實行犯罪而預備

B、實施預備行為后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著手實行的,屬

于犯罪預備

C、犯罪預備階段的行為既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也可能成立犯罪預備

D、對于預備階段的中止犯,除了適用中止犯的規定減免刑罰之外,

還應同時適用預備犯的減免規定

【參考答案】:D

【考點】犯罪預備的概念

【解析】為了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無論是為自己還是為他人實施犯罪而

進行的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都是犯罪預備行為,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區別就是“著手”凡是

尚未進入著手階段的行為,都是預備行為,犯罪既可以在預備階段中止,也可以在實施階段中止。如

果犯罪在預備階段中止,則是犯罪預備的中止。預備階段的中止犯,只能適用中止犯的規定處罰。

12、甲、乙為夫妻,無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

丙、丁均獨自生活,且與甲、乙往來較少。1997年春節期間,甲、乙駕

馬車進城購買年貨,回家途中因馬受驚狂奔,甲、乙被摔下懸崖,戊路

過時發現甲已死亡,乙尚存一點氣息,乙在被送往醫院途中死亡。經查

甲、乙共有房屋3間。各方對此3間房屋的繼承發生了爭議,該遺產房

屋3間應如何處理?

A、由丙獨自繼承

7

B、由丁獨自繼承

C、由丙、丁平分遺產

D、由甲、乙所在村所有

【參考答案】:B

【解析】:法定繼承

《繼承法》第10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

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

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

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

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

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甲先死亡,乙作為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全部繼承甲的遺產。后乙死亡,其遺產根據法定繼承順序由其丁完全繼

承。

13、下列關于匯票的說法哪一項是正確的?

A、收款人可以寫全稱,也可以寫簡稱或代碼

B、票據金額記載的中文大寫與數碼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寫為準

C、出票人為二人以上簽章的,所有簽章者對票據記載事項負連帶責

D、票據上記載“交付貨物后付款”等付款條件的,條件無效,但票

據有效

【參考答案】:C

【解析】:票據是文義證券,票據權利的內容以及票據有關的一切事項都以記載的文字為準,

不受票據上文字以外事項的影響;票據又是要式證券,其格式由法律嚴格規定,不遵守格式對票據的

效力有一定的影響。票據上的記載事項分為應記載事項、得記載事項與不得記載事項。《票據法》第

22條規定:”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一)表明‘匯票’的字樣;(二)無條件支付的委托;

(三)確定的金額;(四)付款人名稱;(五)收款人名稱;(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簽

8

章。”“匯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匯票無效。”因此,D項的記載違反了法律關于“無條

件支付的委托”的規定,該票據無效;A項稱收款人可以寫簡稱或者代碼,不符合法律關于記載“收

款人名稱”的要求,故也不正確。《票據法》第8條規定:“票據金額以中文大寫和數碼同時記載,

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因此,B不正確。《票據法》第26條規定:“出票人

簽發匯票后,即承擔保證該匯票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出票人在匯票得不到承兌或者付款時,應當向持

票人清償本法第70條、第71條規定的金額和費用。”因此,出票人簽章后,應對票據記載事項承擔

責任。但是,當出票人為二人以上的簽章時,構成民法上的“多數人之債”,按民法的基本原理,當

債務人為多數人時,除非法律有特別規定或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為連帶債務外,否則即為不連帶。那么,

票據法是否遵循民法的基本原理呢?由于票據是文義證券,票據權利的內容都表現于票據上,為了保

證票據的流通安全,應不同于民法的基本原理,同一票據行為有多數人簽名時,多數人應負連帶責任。

據此,C項正確。

14、依據我國公務員法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O

A、法院院長權利和義務的管理適用法官法的有關規定,而不適用公

務員法

B、某省通過地方性法規,對公務員的產生、任免和監督作出規定,

則在該地方性法規與公務員法之間,應當適用該地方性法規

C、規章授權的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公評以外的工作

人員經過批準后也可以參照公務員法

D、證監會的工作人員可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參考答案】:A

【考點】公務員管理制度

【解析】C項錯誤,不應當是規章授權的,應該是法律法規授權。D項錯誤,應該是證監會當

中的不包括公評人員的工作人員。

15、王某在清理父親的遺物時發現一塊奇石,誤認為其父所有,遂

將其雕刻成石雕,其好友劉某見后十分喜歡,以價格5萬元購買之。后

張某向王某索要該石時,方知道該石系其父借用觀賞。該石當時價值

8000元。雙方就返還該石發生糾紛,張某訴至法院。石雕的所有權應歸

誰?()

A、張某

B、王某

9

C、劉某

D、張某和劉某

【參考答案】:C

【解析】:【答案】c

【解析】:本題涉及添附取得所有權問題。添

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財產或勞動成果合并在一起形

成一種不能分離的新的財產,如果要恢復原狀,則在

事實上不可能或者在經濟上不合理。在這種情況

下,就要確定這個新物的所有權的歸屬。添附包括

附合、混合和加工一種形式。本案中,王某誤認為該

石為其父所有而進行雕刻形成的石雕為加工物,該

石.物石雕的價值顯然大于原材料石的價值,因此,

以歸加工人所有為宜。但加工人王某取得該加工物

的所有權后,應給材料所有人張某8000元的價值補

償。依民法原理,財產所有人可以對該財產行使占

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本案中,王某對該石

雕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權,可以依法處分該石雕。對

于劉某與王某昕訂立的買賣該石雕的合同,由予雙

方均具有締約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實,且買賣標的物

石雕屬法律上的自由流轉物,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

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劉某可以基于有效的買

賣合同而取得該石雕的所有權。故本題正確答案為

10

C項。

16、陳某將自己的轎車投保于保險公司。一日,其車被房東之子(未

成年)損壞,花去修理費1500元。陳遂與房東達成協議:房東免收陳某

2個月房租1300元,陳不再要求房東賠償修車費。后陳某將該次事故報

保險公司要求索賠。在此情形下,以下哪一個判斷是正確的?

A、保險公司應賠償1500元

B、保險公司應賠償200元

C、保險公司應賠償1300元

D、保險公司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D

【知識點】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人責任的免除。

【解析】:根據《保險法》第46條第1款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

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的請求賠償的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本題中,陳某與房東達成協議“房東免收陳某2個月房租1300元,

陳不再要求房東賠償修車費”,應視為陳某放棄對房東請求賠償的權利,

故保險公司不再承擔賠償責任。故選項D正確的。

17、針對下列案例,說法正確的是:

(1)某區煤炭局下面成立了臨時機構一清理整頓小煤礦辦公

室,負責區內小煤礦的清理整頓工作。辦公室在工作中強行要

求小煤礦購買海華公司的電氣設備。立新煤礦向法院提起行政

訴訟。(2)區交通局決定對區汽車運輸公司進行處罰,但是對有

關法律問題定性拿不準,請示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法規處口頭

答復后,區交通局以自己的名義作出了處罰決定。區汽車運輸

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3)某縣政府以自己的名義下令經濟

效益較好的甲公司兼并經濟效益較差的乙公司,乙公司職工不

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1

A、(1)被告是清理整頓小煤礦辦公室,因為其利用負責區內小煤礦

的清理整頓工作的便利,強行推銷產品。

B、(2)被告是區交通局

C、(2)被告是市交通局

D、(3)被告是縣經委,因為其具體管轄乙公司

【參考答案】:B

【解析】清理整頓小煤礦辦公室只是區煤炭局內部機構,不能對外獨立承擔責任,故被告應為

區煤炭局,A錯誤。區交通局以自己的名義作出了處罰決定,區汽車運輸公司只能以區交通局為被

告.不能以市交通局為被告,因此C錯誤。是縣經委雖然具體管轄乙公司,但兼并決定是縣政府作出

的,故只能以縣政府為被告,因此D錯誤。法務參見《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9條、20條。

18、人民法院就當事人提出的對已經發出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的

申訴經過復查,認為原判決裁定正確,申訴無理的,應當:()

A、判決駁回

B、通知駁回

C、裁定駁回

D、決定駁回

【參考答案】:C

【解析】:考點:對申訴的處理

詳解:《民事訴訟法意見》第206條規定,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的

再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同時,民事訴訟法(2007年修正)第181

條: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第

一百七十九條規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第179條規定的,

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所以選項C

正確。

[本題于08年7月11日修正,zymfsy對此題解析提出異議]

12

19、中國甲公司向美國乙公司以CIF價出口一批小麥,向中國人民

保險公司丙投了一切險,并規定以信用證方式支付。甲在裝船并取得提

單后辦理了議付。第二天,甲接到乙的來電,稱裝貨的海輪在海上失火,

貨物全損失,要甲向丙提出索賠,否則要求甲退還全部貨款。下列哪項

正確

A、甲應向丙提出索賠

B、乙應向甲提出索賠

C、乙應向船公司提出索賠

D、乙應向丙公司提出索賠

【參考答案】:D

【解析】:在風險的劃分上,在CIF的情況下,貨物的風險在裝貨港船舷已經轉移。

20、某甲為勒索財物,從托兒所誘騙了1名嬰兒,某乙為牟利,從

醫院產房里偷竊了1名男嬰,單身漢丙某為自己的養老送終,在大街上

用糖果哄了1名兒童作為自己的義子并跟隨自己生活,對甲、乙、丙三

人的行為:()

A、甲構成綁架罪,乙與丙構成拐騙兒童罪

B、甲與丙構成拐騙兒童罪,乙構成拐賣兒童罪

C、甲構成綁架罪,乙構成拐賣兒童罪,丙不構成犯罪但屬違法

D、甲構成綁架罪,乙構成拐賣兒童罪,丙構成拐騙兒童罪

【參考答案】:D

【考點】對拐走、偷盜嬰兒幾種行為的刑法規定與不同定罪

【解析】根據《刑法》第239條的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構成綁架罪。第

240條規定,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構

成拐賣婦女、兒童罪。第262條規定,拐騙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構成

拐騙兒童罪。

13

21、甲某開車將騎自行車并隨身攜帶一臺筆記本電腦的乙某撞傷。

乙某訴至法院要求甲某賠償其經濟損失2萬元。在本案訴訟中,乙某提

出以下證據:(1)乙某拍攝的反映身上傷痕的照片;(2)被撞壞的電腦一

臺;(3)鄰居何某證明乙某與甲某關系一直不和;(4)醫院證明乙某因治

療花費5000元。下列對于證據理論上的界定哪個是正確的?

A、證據(1)屬于派生證據

B、證據(2)屬于本證

C、證據⑶屬于直接證據

D、證據⑷屬于間接證據

【參考答案】:B

【解析】:本證與反證,是按照主張某種事實存在或否認對方主張事實的存在來劃分的。與舉

證責任的分擔有關系,本證是指當事人一方主張某種事實,提出能證明該事實存在的證據,負有舉證

責任的人支持自己主張而提出的證據。反證是不負有舉證責任的對方當事人為否定或推翻主張事實的

一方當事人所提出的證據,而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以證明事實的不存在。直接證據,就是能夠直接

證明證明對象的證據。間接證據就是指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事實,但能和其他證據聯系起來,共同證

明和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原始證據,就是直接來源于案件客觀事實的證據,即人們通常所說的“第

一手材料”。所謂派生證據,就是從原始證據中派生出來的證據,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第二手材

料”。A選項的照片是乙對自己傷痕的證明,通過一定手段把原始的客觀傷口記錄下來,是直接來源

于案件事實,并不是對于該事實的派生,所以,是原始證據,A選項錯誤。B選項中,被撞壞的電腦

是乙用來證明自己的損失的,屬于本證。B選項正確。C選項中,鄰居的證言根本直接反映不出案件

事實,是間接證據。C選項錯誤。D選項中,醫院證明的治療費用5000元,能單獨直接證明其受到的

損失,屬于直接證據。D選項錯誤。

22、根據我國《反補貼條例》,采取反補貼措施的補貼應是下列選

項中的哪一種?

A、出口補貼

B、國內補貼

C、出口國專向補貼

D、出口國普遍補貼

【參考答案】:C

14

【解析】:【知識點】

我國的貿易救濟措施-反補貼-補貼的定義及補貼的專向性

【詳解】

關于補貼的界定,根據2002年1月1日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反補貼條例》第3條的規定,補貼,是指出口國(地區)政府或者其任

何公共機構提供的并為接受者帶來利益的財政資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

或者價格支持。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補貼的提供者是出口國(地區)

的政府或政府設立的公共機構,補貼兩個要素為財政資助和利益。

關于補貼的專向性,該條例第4條規定:依照本條例進行調查、采

取反補貼措施的補貼,必須具有專向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補貼,具

有專向性:(1)由出口國(地區)政府明確確定的某些企業、產業獲得

的補貼;(2)由出口國(地區)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某些企業、產業

獲得的補貼;(3)指定特定區域內的企業、產業獲得的補貼;(4)以

出口實績為條件獲得的補貼,包括本條例所附出口補貼清單列舉的各項

補貼;(5)以使用本國(地區)產品替代進口產品為條件獲得的補貼。

在確定補貼專向性時,還應當考慮受補貼企業的數量和企業受補貼的數

額、比例、時間以及給與補貼的方式等因素。根據該條規定,我國要反

的外國的補貼不是所有企業和產業都可以獲得的普遍性補貼,而是我國

法律明確規定的出口國政府給本國企業的專向性的補貼。故C項正確。

23、某市公安局在某居民區附近修建了一棟辦公樓,因阻礙了某棟

居民樓的采光,被投訴。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批準公安局修建辦公樓的

行為系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此時,應如何處理O

A、應當撤銷給予公安局修建該辦公樓的行政許可

B、可以撤銷給予公安局修建該辦公樓的行政許可

C、可以撤銷公安局修建該辦公樓的行政許可,并判處罰款

D、不應當撤銷對公安局修建該辦公樓的行政許可

【參考答案】:D

15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行政許可的撤銷。

行政許可的撤銷是在行政許可業已發生效力之后,因具備法定情形,

而使行政許可溯及地失去效力。關于行政許可的撤銷,《行政許可法》

第69條規定了2款6種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情形。結合本題,公安局違

反法定程序取得行政許可修建辦公樓,本屬可以撤銷行政許可情形。但

該條第3款有個但書規定:依照前兩款的規定撤銷行政許可,可能對公

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予撤銷。公安局屬財政撥款單位,如將對其

之許可撤銷,將造成國家財產之損失,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符合《行政許可法》第69條規定之情形。所以,不應當撤銷對公安局修

建該辦公樓的行政許可,從而選出答案D。

24、三家企業欲發起設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為某律師給出的

法律意見,正確的是:

A、由于我國采取法定資本制,所以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

時繳足

B、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

C、股東可以用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作為出資

D、股東可以用土地所有權作為出資

【參考答案】:C

【解析】:《公司法》第81條第1款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

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

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

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根據該條規定,A選項說法錯誤。第81條第3款規定,股

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

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根據該款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是人民幣500萬元,

故B選項說法錯誤。第83條規定,發起人的出資方式,適用本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第27條第1款

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

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因為著作權中的財

產權屬于知識產權,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所以股東可以用其出資,C選項說法正確。土

地所有權專屬于國家,不能轉讓,故股東不可以用其出資,D選項說法錯誤。

25、對主物與從物的關系,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16

A、從物屬于主物的構成部分

B、從物所有權只在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時,才隨主物所有權的轉移而

轉移

C、從物必須依附于主物而存在

D、從物與主物的所有權人是同一人

【參考答案】:D

【解析】:主物與從物是根據兩個獨立存在的物在法律效力中的主從關系進行的劃分。

只有屬于同一個所有人的兩個獨立存在的、要互相結合才能發生效

用的物,才構成主物與從物的關系。如果是不同所有人的物,不產生主

物和從物的關系。

區分主物和從物的法律意義在于,如果法律或者合同沒有相反規定

時,從物的所有權隨主物的所有權一并轉移。據此,選項D應選。

26、甲欠乙1800元人民幣,經乙多次催討,甲提議用其購得的(無

法查證)假人民幣8000元償還,乙表示同意并收下。甲、乙的行為構成

何罪?O

A、甲、乙的行為均構成持有、使用假幣罪

B、甲的行為構成使用假幣罪,乙的行為構成持有假幣罪

C、甲的行為構成出售假幣罪,乙的行為構成購買假幣罪

D、甲的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乙的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收益罪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的關鍵是以假幣頂債的性質。這一行為容易被誤認為是使用假幣,那么就構成持

有、使用假幣罪。如果行為人和對方都知道行為人在使用假幣,那么就可能構成出售假幣罪。

27、對合同解除效力的正確理解是O

A、當事人債權債務關系消滅

17

B、合同履行效力消滅

C、合同從未發生效力

D、合同提前終止

【參考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九十七條: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

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對本條

的理解:一、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是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解除后的一種履行

義務,屬于后合同義務,因此不能說合同解除合同的履行義務就消滅了。二、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正

說明雙方的債權、債務依然存在,只有在損失得到賠償,原物恢復了原狀,才能說明雙方的債權、債

務關系消滅。因此合同的解除不能說是債權、債務關系的消滅。三、繼續性合同的解除原則上無朔及

力,繼續性的合同在解除之前依然有效。所以,合同解除的效力只是合同的提前終止,再好理解一些:

合同解除后,后續工作還要做好,戰場還要打掃干凈。合同解除導致權利義務的履行停頓下來,并永

遠不再履行。已履行部分仍有效力,因此不完全導致債權債務關系的消滅和履行效力的消滅,但肯定

是提前終止.

28、張某去一家企業應聘,稱自己原是雜志社高級翻譯,精通英、

日兩門外語。該企業正急需張某這樣的人才,準備以高薪委以重任,并

簽訂了勞動合同。然而張某在實際工作中經常出現錯誤,給該企業造成

較大財產損失。經了解張某從未當過翻譯,英語水平差,日語更是一竅

不通。該企業決定與張某解除勞動合同。請問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應如何

認定此案?

A、張某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該企業無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B、張某給該企業造成較大損失,該企業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C、此勞動合同不應解除,應予變更

D、該勞動合同應認定為無效

【參考答案】:D

【解析】:在本案中,張某的行為構成欺詐,依據《勞動法》第IS條第2款,該勞動合同應

該認定為無效。

18

29、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案件,應當向人民法院移送主要證據的復

印件或者照片,對于適用簡易程序的公訴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派員也

可以不派員出庭,這樣的話,人民檢察院應該怎么辦?()

A、人民檢察院不派員出庭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證據

材料,也可以移送主要證據

B、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移送主要證據的復印件

和照片

C、無論人民檢察院是否派員出庭,都應當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

和證據材料

D、無論人民檢察院是否派員出庭,和適用普通程序一樣,應當向人

民法院移送主要證據的復印件或者照片

【參考答案】:C

【解析】根據《六機關規定》第38條規定:對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公訴案件,無論人民檢

察院是否派員出庭,都應當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證據材料。

30、趙某在公共汽車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員而與之發生口角,售票員

在趙某下車之后指著他大喊:“打小偷!”趙某因此被數名行人撲倒在地

致傷。對此應由誰承擔責任?

A、售票員

B、公交公司

C、售票員和動手的行人

D、公交公司和動手的行人

【參考答案】:C

【解析】:售票員的行為不屬于職務行為,公交公司不承擔責任。票員與動手的行人共同造成

了對趙某的損害,但只是一種偶然結合的相互作用,雙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過失,因

此不構成共同侵權,不是承擔連帶責任,而是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9

31、甲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訴訟案件,后發現自己對

本案無管轄權,于是將該案移送甲市西城區法院。西城區法院則認為對

該案有管轄權的應當是甲市南城區人民法院。在此種情況下,西城區人

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A、將案件移送南城區人民法院

B、將案件移送到東城區人民法院

C、由自己對案件進行審理

D、將此案報甲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參考答案】:D

【解析】:參見《民事訴訟法》第36條

《民事訴訟法》第36條:

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

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不得再自行移送。

32、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公訴案件是否

適用簡易程序的問題,下述說法中不正確的是?O

A、人民檢察院建議適用簡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同意

B、人民法院擬適用簡易程序的,必須征得人民檢察院的同意

C、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有一方認為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即不能

適用

D、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來適用簡易程序

【參考答案】:D

【解析】參見《刑事訴訟法》第174條、《刑訴解釋》第217、218條。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

符合《刑事訴訟法》第I74條第⑴項規定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認為依法不應當適用簡易程序的,

應當書面通知人民檢察院,并將全案卷宗和證據材料退回人民檢察院。

20

33、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最遲不得遲

于。

A、舉證期限屆滿前3天

B、舉證期限屆滿前7天

C、舉證期限屆滿前15天

D、法庭辯論終結前

【參考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申請證據保全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證據的規定第23條規定,“當

事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不得遲于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

當事人申請保全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應的擔保。”據此,B為正確選項。

34、張某以胡某故意傷害提起自訴,則下面說法不正確的是:()o

A、該案件可以調解

B、本案不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C、判決宣告后,檢察院可以提起抗訴

D、如果本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則應由院長指定審判員一人獨任

審理

【參考答案】:B

【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81條的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

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第172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自訴案

件,可以進行調解;根據《高法解釋》第119條的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由庭長指定審判

員一人獨任審理;解釋第219條的規定,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人

民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規定的案件除外。綜上,選項

ACD都正確。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

35、關于可撤銷婚姻,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撤銷權僅歸受脅迫方享有;

B、受脅迫方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21

C、受脅迫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可由其近親屬向法院提出撤銷

其婚姻;

D、被撤銷婚姻自始無效

【參考答案】:C

【解析】:解析:本題考察可撤銷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

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

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

年內提出。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據此,c錯誤。

36、甲公司經常派業務員乙與丙公司訂立合同。乙調離后,又持蓋

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書與尚不知其已調離的丙公司訂立一份合同,并按

照通常做法提走貨款,后逃匿。對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

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認為該合同與己無關,予以拒絕。下列選項哪一個

是正確的?O

A、甲公司不承擔責任

B、甲公司應與丙公司分擔損失

C、甲公司應負主要責任

D、甲公司應當承擔簽約后果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是典型的表現代理:行為人原來有代理權;代理權已經終止;被代理人有過錯;

具有代理的外觀。符合《合同法》第49條規定的“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不過,要

注意的是,偽造公章、脅迫等行為,如果被代理人并無過錯,不構成表現代理。

37、某縣土地管理部門根據某地方法規的規定,發布一個文件,

“授權該縣所有村民委員會對各村濫占濫用農地的單位和個人行使行政

處罰權”,那么村民委員會應當以誰的名義做出行政處罰:O

A、村民委員會自己的名義

B、村民委員會隸屬的鄉政府

C、縣土地管理部門

22

D、縣政府

【參考答案】:C

【解析】《行政處罰法》第18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

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行政機關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

個人實施行政處罰。委托行政機關對受委托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應當負責監督,并對該行為的

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托組織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不得再委托其他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需要注意的是,該文件中的“授權”實為“委托”。

38、王某在上海設立了某個人獨資企業,并打算在蘇州設立分支機

構,分支機構的工商登記應當如何進行?()

A、王某僅需在上海申請登記

B、王某僅需在蘇州申請登記

C、在蘇州經核準登記后,應將登記情況報該分支機構隸屬的個人獨

資企業的登記機關備案

D、在上海經核準登記后,應將登記情況報該分支機構所在的登記機

關備案

【參考答案】:C

【解析】:依《個人獨資企業法》第14條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由投資

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支機構經核準登記后,

應將登記情況報該分支機構隸屬的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機關備案。

39、根據INC0TERMS2000的規定,國際貿易術語適用下列哪類國際

合同?

A、買賣合同

B、保險合同

C、租船合同

D、運輸合同

【參考答案】:A

23

【解析】:根據《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規定,其僅適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40、甲某任某國有運輸集團貨運處處長時,擅自決定將貨運處的保

價運輸周轉金500萬元挪用給某貿易有限公司進行營利活動。自己獲取

“利差”,中飽私囊。甲某還代表單位向某房地產公司購買貨運處保價

宣傳窗口時,共四次收受對方工作人員送給的33萬元。此外,甲某在為

單位購買水泥過程中,采取要對方加大每噸水泥價款并將加大部分予以

返還的手段,獲得34萬元。后因罪行敗露,從深圳偷渡到香港潛逃。甲

某未涉嫌的罪名是:O

A、挪用公款罪

B、受賄罪

C、貪污罪

D、脫逃罪

【參考答案】:D

【考點】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貪污罪

【解析】甲將原本屬于單位的“利差”據為已有,構成貪污;同時又受賄并挪用公款,應該數

罪并罰,所以ABC選項均是涉及的。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下列關于仲裁案件中的證據保全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必須由當事人申請

B、人民法院和仲裁委員會可依職權決定進行證據保全

C、對于當事人的證據保全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依

法律規定提交法院

D、一律由證據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參考答案】:A,C

24

【解析】:《仲裁法》第46條的規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

人可以申請證據保全。當事人申請證據保全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提交證據所在地的基

層人民法院。”仲裁中的證據保全只能是依當事人的申請,然后仲裁委員會將申請依法定程序提交法

院,所以,AC選項正確,B選項錯誤。D選項國內證據保全應當由證據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仲裁法》第68條規定:”涉外仲裁的當事人申靖證據保全的,涉外仲裁委員會應當將當事人的申

請提交證據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只有涉外的仲裁證據保全才由證據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O

D選項錯誤。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該法不適用于香港、澳門地區

B、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法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

C、要求從事貨物進出口或者技術進出口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進行備案

登記

D、該法適用于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際服務貿易以及與貿易

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參考答案】:A,C,D

【解析】:《對外貿易法》第2條規定,本法適用于對外貿易以及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

保護。本法所稱的對外貿易,是指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和國際服務貿易。第68條規定,中國對

邊境地區與接壤國家邊境地區之間的貿易以及邊民互市貿易,采取靈活措施,給予優惠和便利。具體

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69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單獨關稅區不適用本法。據此,AD選項正確。

《對外貿易法》第8條規定,本法所稱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

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故B

選項錯誤,還包括個人。《對外貿易法》第9條規定了備案登記制度,故C選項正確。

4、仲裁庭評議案件,實行下列哪些原則?

A、民主集中制

B、少數服從多數

C、合議制

D、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依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

【參考答案】:B,D

25

【解析】:見《仲裁法》第53條。

5、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不適用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而只適用我國法

律的有:

A、在我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B、在我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C、在我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

D、中國外商投資企業與國外企業簽訂的合同

【參考答案】:A,B,C

【解析】:專屬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246條規定:“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

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

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

本題考查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專屬管轄的內容,幾種應當適用專屬管

轄的糾紛應當熟記。以上三類合同不僅適用專屬訴訟管轄,其法律適用

也適用專屬原則。注意《合同法》第126條第2款,以及《中外合資經

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法典相應的規定。

6、乙公司以國產牛肉為樣品,偽稱某國進口牛肉,與甲公司簽訂了

買賣合同,后甲公司得知這一事實。此時恰逢某國流行瘋牛病,某國進

口牛肉滯銷,國產牛肉價格上漲。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甲公司有權白知道樣品為國產牛肉之日起一年內主張撤銷該合同

B、乙公司有權自合同訂立之日起一年內主張撤銷該合同

C、甲公司有權決定履行該合同。乙公司無權拒絕履行

D、在甲公司決定撤銷該合同前,乙公司有權按約定向甲公司要求支

付貨款

【參考答案】A,C,D

26

【考點】合同的撤銷

【解析】選項AB考查的是合同撤銷權行使的要件。《合同法》第54條第2款規定:”一方以

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第55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具有

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

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以欺詐為由撤銷合同的,必須是受損害

的一方當事人,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惡意的當事人沒有撤銷權。本題中。

乙公司以國產牛肉為樣品,偽稱某國進1:3牛肉,與甲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如欲撤銷合同,必須是

受損害的一方當事人甲公司,自知道樣品為國產牛肉之日起1年內主張撤銷該合同。據此,選項A正

確,選項B錯誤。選項CD考查的是可撤銷合同的特征。可撤銷合同不同于無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合

同:一方面,可撤銷合同從成立后到撤銷權行使前,合同有效;另一方面,合同撤銷權是當事人的一

種權利。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可自主選擇是否行使,如果當事人選擇行使撤銷權的。合同自始無效,

如果放棄撤銷權或者撤銷權消滅,合同自始有效,他方當事人必須依據合同內容進行履行,否則構成

違約。本題中,作為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甲公司有權決定履行該合同,此時乙公司無權拒絕履行。選

項C是正確的。同時,在甲公司決定撤銷該合同前。合同有效,乙公司有權按約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

貸款,選項D是正確的。

7、保證人和債權人可就下列哪些合同,簽訂最高債權額保證合同

A、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

B、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承攬合同

C、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技術轉讓合同

D、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某項商品買賣合同

【參考答案】:A,D

【解析】:《擔保法》第14條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可以就單個主合同分別訂立保證合同,

也可以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一定期間連續發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項商品交易合同訂立一個保證

合同。所以本題選AD。

8、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患者有損害,在下列哪些情形

下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A、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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