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質檢聯盟2024-2025學年高二下學期3月月考政治試題(解析版)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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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學名校試題PAGEPAGE1河北省邢臺市寧晉縣質檢聯盟2024-2025學年高二下學期3月月考政治試題本試卷滿分100分,考試用時75分鐘。注意事項:1.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座位號填寫在答題卡上。2.回答選擇題時,選出每小題答案后,用鉛筆把答題卡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如需改動,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回答非選擇題時,將答案寫在答題卡上。寫在本試卷上無效。3.考試結束后,將本試卷和答題卡一并交回。4.本試卷主要考試內容:選擇性必修2第1~6課。一、選擇題:本題共16小題,每小題3分,共48分。在每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是最符合題目要求的。1.民法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民事法律關系指的是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下列說法中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是()①趙某因在路邊違章停車被交警處以200元罰款②張某與李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時間辦理過戶③某公司因未按時繳納稅款被稅務局處以滯納金④王某沒有因妻子患病失去勞動能力而不履行扶養義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①:趙某因在路邊違章停車被交警處以200元罰款形成的關系是行政處罰與被處罰關系,不屬于民事法律關系,①不符合題意。②:民事法律關系是指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張某與李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時間辦理過戶調整的是財產關系,②符合題意。③:某公司因未按時繳納稅款被稅務局處以滯納金是行政處罰與被處罰關系,不屬于民事法律關系,③不符合題意。④:民事法律關系是指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王某沒有因妻子患病失去勞動能力而不履行扶養義務屬于人身關系,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2.甲與乙發生爭執,甲一時沖動用拳頭擊打乙的面部,導致乙鼻梁骨折,構成輕傷。丙在未取得醫師資格證的情況下,擅自開設診所,為乙進行手術,導致乙的身體受到嚴重損害。據此可推斷()①甲的行為侵犯了乙的合法權益,應當賠付乙醫療費用②丙是出于救治目的為乙進行手術,可免除部分賠償責任③丙侵犯了乙的人格權,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④甲和丙對乙的損害構成共同侵權,需承擔連帶賠償責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①:甲的行為屬于故意傷害,導致乙輕傷,侵犯了乙的健康權,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付醫療費用,①符合題意。②:丙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擅自行醫,即使出于救治目的,仍屬于非法行醫,不能免除賠償責任,②不符合題意。③:丙的非法行醫行為導致乙身體嚴重損害,侵犯了乙的健康權,健康權屬于人格權范疇,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③符合題意。④:甲和丙的行為是獨立的,甲造成乙受傷,丙因治療不當加重損害,二者無共同故意或過失,屬于分別侵權,各自承擔相應責任,而非連帶賠償責任,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A。3.某公司在其公眾號上發布使用了一張對知名藝人甲某照片進行處理后形成的肖像剪影,文章中介紹公司即將迎來一名神秘人物并提供了大量具有明顯指向性的人物線索,該文章評論區大量留言均提及甲某名字或其網絡昵稱。甲某遂將該公司訴至人民法院。該公司侵犯了甲某的()①著作權,因未經甲某許可對其照片進行藝術改編②隱私權,因公開提及其網絡昵稱等身份標識被公眾知曉③姓名權,提供的指向性線索導致公眾誤認甲某與該公司的商業活動關聯④肖像權,因未經甲某允許,以宣傳為目的使用其肖像元素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解析】①:照片的著作權通常屬于拍攝者,除非甲某是拍攝者或明確享有著作權,否則甲某無法主張著作權,①不符合題意。②:《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網絡昵稱多為公開信息,不涉及隱私權,②不符合題意。③:《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本案公司通過指向性線索暗示甲某參與其商業活動,可能導致公眾誤認二者存在關聯,屬于“盜用”他人姓名或名稱的行為,侵害了姓名權,③符合題意。④:根據《民法典》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制作、使用、公開其肖像。雖然公司使用剪影,但若公眾能通過特征或線索識別出甲某,仍構成對其肖像權的侵害,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D。4.仇某在衛國戍邊官兵誓死捍衛國土的英雄事跡被報道后,為博取眼球,使用其網絡賬號(粉絲數250余萬)先后發布了兩條信息,歪曲衛國戍邊官兵同志的英雄事跡和英雄精神。兩條信息在網絡上迅速擴散,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仇某被公安機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后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仇某()①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譽權和榮譽權②應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③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和自身利益④違反公平原則,打破了公民言論自由的邊界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解析】①:仇某歪曲衛國戍邊官兵的英雄事跡,詆毀、貶損衛國戍邊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①正確。②:仇某侵犯了英烈的名譽權、榮譽權,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停止侵害,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②正確。③:兩條信息在網絡上迅速擴散,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而自身利益在材料中沒有體現,③不符合題意。④:仇某違反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而不是公平原則,④錯誤。故本題選A。5.小祈與韓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了價款、違約金、過戶登記等內容。不久后,韓某又把房屋高價賣給了陌生人鄭某并辦理了產權過戶手續。小祈為此訴至人民法院。本案中()①韓某與鄭某的合同效力需要根據鄭某是否善意取得來判定②韓某“一房二賣”違反合同義務,小祈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③鄭某與韓某已完成產權過戶手續,鄭某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④小祈可主張韓某與鄭某的合同無效,要求恢復該房屋產權狀態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解析】①:《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本案韓某作為所有權人有權處分房屋,無需判定鄭某是否善意,合同效力取決于合法性,而非善意取得,①說法錯誤。②:韓某與小祈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韓某“一房二賣”屬于違約行為。根據合同約定,小祈有權要求韓某支付違約金,②符合題意。③: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韓某雖與小祈簽約但未過戶,仍為房屋所有權人,其與鄭某完成過戶登記后,鄭某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③符合題意。④:韓某與鄭某的合同合法有效且已過戶,小祈無權主張合同無效,只能追究韓某違約責任,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6.王老伯有王甲和王乙兩個兒子。王甲早年進城工作取得了城鎮戶籍。王乙一直在家務農,是農業戶口,與王老伯夫婦共為一戶且長期共同居住生活,未在村里分得新宅基地。王老伯去世后,王甲想繼承老家宅基地的使用權并重建房屋。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王甲不能繼承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因其已喪失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②王乙與王甲協商分割宅基地使用權或給予王甲經濟補償后可繼續使用該宅基地③王乙可繼續使用該宅基地,因其屬于原農戶家庭成員且未另行取得新宅基地④王甲可繼承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因其對該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合法繼承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①:在我國,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有著特定的身份條件限制,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王甲不能繼承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因其已喪失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①正確。②:王乙是農業戶籍,與父母共同居住在該宅院,且未另分得新的宅基地,故其作為該院落宅基地剩余的戶內成員,有權繼續享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此時宅基地使用權并不發生繼承的問題,②錯誤。③:王乙一直在家務農,是農業戶口,與王老伯夫婦共為一戶名義申請的宅基地建房,王老伯去世后王乙仍有宅基地使用權,王乙可繼續使用該宅基地,因其屬于原農戶家庭成員且未另行取得新宅基地,③正確。④:對于地上房屋的繼承,由于房地一體原則,在宅基地使用權繼續由戶內成員享有的情況下,其他城鎮戶籍繼承人只能就地上房屋的折算價值主張繼承。故王甲可對王老伯遺留的房屋折算價值予以繼承,但不可繼承該宅基地的使用權,④錯誤。故本題選B。7.2022年起,鄒某、楊某、劉某等人分別在多地開設雕塑加工廠,未經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許可,制售侵權盜版亞運會吉祥物景觀雕塑,涉案金額550余萬元。2023年12月,他們被人民法院依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本案中()①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因偽造亞運會官方認證標識進行銷售②擅自使用亞運會吉祥物的智力成果制售侵權雕塑,進行非法商業活動③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因涉案雕塑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④侵犯了組委員會的著作權,因未經許可制售亞運會吉祥物作品并牟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解析】①:題目未提及偽造亞運會注冊商標或官方認證標識,不能認定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①錯誤。②:鄒某、楊某、劉某等人分別在多地開設雕塑加工廠,未經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許可,制售侵權盜版亞運會吉祥物景觀雕塑,擅自使用亞運會吉祥物的智力成果制售侵權雕塑,進行非法商業活動,②正確。③: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要求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但本案焦點是未經授權的知識產權侵權,而非質量問題,③錯誤。④:鄒某、楊某、劉某未經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許可,制售侵權盜版亞運會吉祥物景觀雕塑,侵犯了組委員會的著作權,因未經許可制售亞運會吉祥物作品并牟利,④正確。故本題選D。8.某游泳健身館在從事游泳健身等經營活動中,其所使用《XX游泳健身中心入會協議》中的會籍細則第十二條有申明“在本會所使用任何設備,會員本身或其他訪客均有可能由于自己或他人的緣故受傷,會員了解且自愿接受此風險,并同意本會所所有員工對任何形式的傷害享有免責權”字樣內容。該健身館的此條款()A.申明注意事項,當事人應當使用該協議書簽訂合同B.不可免除造成游泳健身會員以及訪客受到人身傷害的責任C.合法有效,是該游泳健身館會員的真實意思表示D.體現了誠實守信的履約機制和良好的社會信用機制【答案】B【解析】A雖然協議中確實申明了注意事項,但該條款的核心在于免責聲明,而不是強調使用協議書簽訂合同,A排除。B: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合同中涉及免除一方對人身傷害責任的條款無效。游泳健身館的條款屬于“免除自身責任”的格式條款,即使會員簽署協議,該條款也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健身館若因自身過錯(如設備缺陷、管理失職等)導致會員或訪客受傷,仍需承擔法律責任,B正確。C:盡管協議是雙方簽訂的,但涉及人身傷害的免責條款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因此無效,C錯誤。D:該條款試圖免除健身館的責任,與誠實守信和良好信用機制無關,反而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D排除。故本題選B。9.賈某經營糧油批發店,潘某與賈某商定了糧油產品的種類、數量、價格后,賈某按潘某指示分批交付貨物,以上交易由某商貿公司與賈某簽訂買賣合同并出具了收貨憑證。因該商貿公司未按約定支付貨款,賈某將該公司訴至人民法院并勝訴,但執行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并無清償能力。為此,賈某另行起訴,主張由潘某支付貨款。本案中()①該商貿公司收到了賈某交付的糧油貨物并出具收貨憑證,賈某履行了合同義務②潘某和該商貿公司作為共同購買方與賈某之間的買賣合同關系合法有效③該商貿公司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應承擔此次交易中的債務清償責任④潘某與賈某商定糧油產品具體事宜且按潘某指示交付貨物,潘某為實際要約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解析】①:賈某按潘某指示分批交付貨物,交易由某商貿公司與賈某簽訂買賣合同并出具了收貨憑證,賈某履行了合同義務,①正確。②:潘某發出了要約,經賈某承諾后潘某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賈某系基于對潘某的信任而默許由某商貿公司出具欠款憑證。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相關證據,足以推定潘某和某商貿公司作為共同購買方與賈某之間形成了合法有效的買賣合同關系,②正確。③:本案中潘某和某商貿公司作為共同購買方與賈某之間形成了合法有效的買賣合同關系,潘某應當與某商貿公司一同向賈某履行買賣合同買受方的付款義務,潘某對某商貿公司尚欠賈某的貨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承擔共同清償責任,③錯誤。④:本案中潘某發出了要約,但某商貿公司與賈某簽訂買賣合同并出具了收貨憑證,故實際要約人是商貿公司,潘某并非實際要約人,④錯誤。故本題選A。10.民法為不同的民事權利設定了界限。法律對知識產品的限制在著作權上表現明顯,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下列說法中,屬于對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的是()①報刊轉載其他報刊已經刊登的作品②初中課本中匯編現代作家的文學作品③報道時事新聞引用已經發表的某作品④大學生小黃在論文中引用他人發表的片段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A【解析】①: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這屬于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報刊轉載其他報刊已經刊登的作品屬于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①正確。②:在為實施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等。屬于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初中課本中匯編現代作家的文學作品屬于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②正確。③: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報道時事新聞引用已經發表的某作品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③不符合題意。④:大學生小黃在論文中引用他人發表的片段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A。11.康某與徐某兩家南北相鄰,康某家在北,徐某家在南。2016年康某翻建房屋,2023年徐某翻建房屋。康某、徐某均是在平房原址上翻建二層樓房,房屋的主體布局較老房發生明顯變化。現康某家與徐某家之間的過道間距為80~90厘米。康某稱徐某翻建房屋影響了其采光、通風和日照的權利,遂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徐某拆除其家的整棟樓房。本案中()①康某房屋翻建時間早于徐某,故徐某需無條件保障康某的原有權利②相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該互諒互讓、公平合理地行使相鄰權利③康某的行為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更不利于鄰里關系的和睦相處④因過道間距不足1米,徐某翻建房屋必然侵害相鄰權,應拆除其家的整棟樓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①:康某作為先建房人,在明知其南側房屋與徐某家相鄰的情況下,應預測到日后徐某家建設高層建筑時將對其南側房屋有一定的遮擋影響,應預先在相鄰間距及建房面積上預留空間,①錯誤。②:相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該互諒互讓、公平合理地行使相鄰權利。宅基地的相鄰權人,在建房之初應合理規劃、妥善布局,先建房人對自身房屋的建設應堅持謙抑性和可預見性的原則,先兆性從己方出發為日后后建房的相鄰權人,②正確。③:康某要求徐某拆除整棟樓房以恢復其采光、通風、日照的權利,實為抑制對方建房權利以擴張己方利益,不僅于法無據,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更不利于鄰里關系的和睦相處,③正確。④:如果徐某家在建設房屋時預留了散水間距,且其建房經過了審批,其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設房屋的權利應予保護,④錯誤。故本題選C。12.老人楊某與其配偶未生育子女,配偶去世后,楊某由配偶的侄子盧某照顧。經過公證,楊某與盧某簽訂了意定監護協議。該協議約定,楊某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盧某擔任其監護人,管理楊某財產,安排其養老、就醫等事宜。對此,下列理解正確的是()A.盧某若長期照顧楊某可自動取得楊某的法定繼承人資格B.盧某作為監護人有權管理楊某的財產,但不得損害其合法權益C.楊某的兄弟姐妹作為其近親屬可以主張該監護協議無效D.簽訂意定監護協議后,盧某需要立即履行監護人義務【答案】B【解析】A:根據法律規定侄子不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不能取得楊某的法定繼承人資格,需通過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才可能獲得財產權,A錯誤。B: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意定監護協議需在被監護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簽訂,并經公證或書面確認。監護人盧某的職責包括管理被監護人楊某的財產并保障其合法權益,但不得損害被監護人的利益,B正確。C:材料強調經過公證,楊某與盧某簽訂意定監護協議,說明楊某與盧某簽訂的意定監護協議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護,C錯誤。D:意定監護協議并不是簽訂協議就開始履行職責,而是在當事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因此,在楊某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時,盧某應履行監護職責,D錯誤。故本題選B。13.陳某一直在沈女士經營的農資店賒購化肥、種子等。截至2023年5月,雙方經核算,陳某還欠沈女士的化肥、種子款共計23124元,對此,陳某向沈女士出具了欠條。兩個月后,陳某因病死亡,留下存款2萬元。沈女士認為“父債子還,天經地義”,遂持欠條找到陳某的唯一繼承人小陳,要求其償還欠款。關于此糾紛說法正確的是()①只有訂立有效的書面合同才能保障沈女士的合法權益②沈女士可以憑欠條提出用陳某遺產清償其債務的訴求③小陳即使放棄對陳某遺產的繼承,仍需代父償還全部債務④小陳對陳某遺產不足以清償的剩余債務沒有償還的責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①:合同形式不限于書面合同,口頭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且陳某出具的欠條已作為書面證據證明債務關系成立,因此無需額外訂立書面合同也能保障沈女士的合法權益,①不符合題意。②:欠條是債務的合法憑證,沈女士有權主張以陳某的遺產(2萬元存款)優先清償債務,②說法正確。③④:本應由被繼承人償還的債務,應由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超過部分不負清償責任,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除外。因此小陳對陳某遺產不足以清償的剩余債務沒有償還的責任,③說法錯誤,④說法正確。故本題選C。14.高老太未婚未育,進入養老院后,聘請該院服務人員薛女士為其專職保姆。后高老太離開養老院,薛女士作為專職保姆與其一同入住某公寓。高老太與薛女士簽訂了一份遺贈扶養協議,協議約定薛女士照顧高老太,負責其生養死葬事務,高老太自愿將存款、理財產品以及其他一切合法財產遺贈給薛女士。該協議由公寓兩名工作人員作為見證人簽名。據此分析正確的是()①高老太與薛女士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合法有效,其效力優先法定繼承②遺贈扶養協議需經公證或見證人簽字后方可生效,否則無效③高老太若無近親屬,遺產應歸國家或集體所有,薛女士無權繼承④薛女士在全面履行生養死葬義務后,有權取得高老太的全部遺產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①:根據《民法典》第1158條,遺贈扶養協議在雙方自愿簽訂且內容合法的情況下有效,且其效力優先法定繼承,高老太與薛女士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合法有效,①正確。②:根據《民法典》,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簽訂即可,不需要公證,如果有見證人更好,但并非必須,②排除。③:高老太與薛女士簽訂了一份遺贈扶養協議,即使無近親屬,遺產也應該按照協議處理,歸薛女士而不是歸國家,③排除。④:協議約定薛女士照顧高老太,負責其生養死葬事務,薛女士在全面履行生養死葬義務后,有權取得高老太的全部遺產,④正確。故本題選B。15.蔣某(男)與付某(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育有一子,后因感情破裂訴至人民法院。經人民法院調解,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協議約定,兒子由付某撫養,蔣某承擔每月支付撫養費的責任,同時依法享有探望權;協議還對探望的時間、地點等細節進行了明確約定。離婚后,蔣某多次要求探望孩子,均遭到付某的拒絕。本案中()①付某協助蔣某行使探望權是付某應盡的責任與義務②付某作為撫養人可調整探望方式,蔣某需接受其限制③即使蔣某與付某離婚,也不能剝奪孩子血濃于水的親情④蔣某因付某拒絕探望,有權暫停支付撫養費直至探望權恢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①: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權,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本案中,付某協助蔣某行使探望權是付某應盡的責任與義務,①正確。③:《民法典》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血親關系不因婚姻關系解除而消滅。本案中,即使蔣某與付某離婚,也不能剝奪孩子血濃于水的親情,③正確。②:因探望方式調整需雙方協商或法院裁決,付某無權單方面限制,②錯誤。④:非直接撫養方可通過訴訟請求法院判令直接撫養方履行協助義務,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的,法院可依法采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但撫養費支付義務與探望權分屬獨立法律關系,非直接撫養方不得以探望權受阻為由單方中止撫養費支付?,④錯誤。故本題選A。16.陳某與朱某戀愛期間,陳某獨自出資購買了一輛汽車,婚后二人共同出資房屋首付款,貸款購買了一套房屋G(登記在陳某名下),兩人共同用工資償還房屋G的貸款。朱某父親離世后,遺囑指定一間門面房F只留給朱某。朱某將門面房F用于經營,產生收入。對此,下列判斷正確的是()①婚前購買的汽車因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②房屋G即使登記在陳某名下,也屬于陳某和朱某的共同財產③父親離世后留給朱某的門面房F僅屬于朱某的個人財產④朱某將門面房F用于經營獲得的收入屬于其個人財產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①:婚前購買的汽車屬于陳某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后共同使用而轉化為共同財產,①說法錯誤。②:房屋G雖登記在陳某名下,但系婚后共同出資首付款、共同償還貸款,依法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②符合題意。③:門面房F因遺囑明確指定由朱某單獨繼承,根據民法典規定,門面房F屬于朱某的個人財產,③符合題意。④: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經營性收益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朱某將門面房F用于經營獲得的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C。二、非選擇題:本題共4題,共52分。17.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2年6月,翟某與張某簽訂了一份家具銷售合同,合同總價款為70800元。合同簽訂后,翟某向張某支付了定金1萬元和部分貨款。但張某未按合同約定向翟某交付貨物。2023年7月,翟某通過郵箱向張某發送了終止合同告知書,主張解除合同,張某未予回應。翟某遂訴至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雙倍返還定金、退還貨款。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分析人民法院是否會支持翟某的訴求,并說明理由。【答案】人民法院會支持翟某的訴求。①根據《民法典》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張某未按約定交貨,翟某已通過郵箱發送終止合同告知書(視為催告),張某未回應,翟某有權解除合同。②根據“定金罰則”,收受定金一方(張某)違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應當雙倍返還定金(1萬元×2=2萬元)。③合同解除后,張某因未履行交貨義務,已收取的部分貨款構成不當得利,應當退還。18.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阿明與前妻生育一子小波,兩人離婚后,阿明購買了一套房產并登記在了自己名下。之后,阿明與阿珠相識并結婚,兩人生育一女小潔。后阿明因故去世,去世時小波26歲,小潔9歲。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護阿明,阿明親筆書寫遺囑,明確房產由兒子小波繼承。小潔、阿珠不認可該遺囑,遂訴至人民法院。有人認為該遺囑沒有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遺產份額,因此無效。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對此觀點加以評析。【答案】該遺囑未為未成年子女保留必要遺產份額的部分無效,但其他部分有效。案涉房產系阿明的遺產。阿明在去世前親筆書寫的《遺囑》符合自書遺囑的法定形式,系阿明的真實意思表示。根據法律規定,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阿明在訂立遺囑時明知其女兒小潔年紀尚幼,屬于法律上規定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卻未給女兒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因此,為充分保障小潔的合法權益,結合阿明去世時小潔距離成年的時間,綜合考慮被繼承人遺產價值及使用情況、小潔日常生活、接受教育、醫療支出等基本生活保障、當地的基本生活和消費水平等因素,法院判決由小潔繼承案涉房屋部分份額,剩余份額根據遺囑由小波繼承。19.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1997年,魏某與楊某結婚后共同生活,戶籍所在地變更到楊某家,婚內育有一子。2020年,雙方開始分居。2023年6月,魏某將楊某訴至人民法院,請求判決雙方離婚并分割房屋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楊某辯稱,離婚后魏某不應在夫家還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民法院向某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心調取的某村村民委員會與楊某簽訂的農村土地(耕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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