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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營商環境報告本報告所含信息僅供參考,任何內容均不構成財務、法律、商業、投資建議、投資咨詢意見或其他意《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主任:楊曉軍副主任:謝睿哲編委:張軍劉曉紅張紅陽劉筱婧副組長:趙力進成員:李明哲楊文靜周晉竹李媛張玉靜李佳悅何宗武薛宜昂秦邦媛汪釔壇第一章中日經貿合作現狀(一)中日雙邊貿易額降幅縮小002(二)中國對日本直接投資上升003第二章總體評價(一)國內生產總值增速放緩008(二)通脹水平不斷提升009(三)外貿出口表現亮眼010(四)外商直接投資下滑011第三章總體問題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一)公共服務效率問題阻礙經營022(二)行政審批規范問題未有改善024第四章總體建議(一)落實重要共識促進經貿合作026(二)推動RCEP框架下產業合作026(一)審慎使用貿易救濟措施026(二)合理調整出口管制措施026(一)有效簡化涉企行政手續028(二)提高行政審批的透明度028(三)聽取外資企業合理建議028(四)出臺更多外資優惠政策028第五章市場準入目錄目錄(四)減少對供應鏈合作的行政干預036第六章公共采購(一)支持中國加入政府采購協定045(五)切實施行RCEP政府采購規則045第七章數字經濟(四)發布《統合創新戰略2024》推動AI技術創新051(一)放寬數字經濟領域外資審查限制055(三)重視中資企業在數字生態的賦能作用056第八章金融稅收(一)結束負利率政策并兩次加息058(二)創設四個金融資產運用特區059(三)實施特區稅收優惠及改革措施060(五)推出戰略物資相關稅收減免優惠062(二)銀行等金融行業隱性壁壘較高064(三)近九成企業認為稅收環境一般064(三)出臺更多面向外資企業稅收優惠066第九章綠色經濟(二)發布新版《氫能基本戰略》069(四)接受海外符合條件的碳信用(五)推出《氣候轉型債券框架》二、問題分析(一)綠色經濟市場整體環境仍有改善空間(二)超六成企業認為較難公平參與綠色產業(三)超四成企業認為綠色產品貿易壁壘增加三、我們建議(一)持續加強中日綠色經濟合作(二)合理推行綠色轉型推進戰略(三)確保外資企業共享優惠政策(四)綠色創新基金兼顧外資企業第十章出口管制一、最新發展(一)對多國實體出臺多物項出口管制措施(二)外國最終用戶清單新增四十二個實體(三)新增五項半導體領域技術出口管制措施(四)建立實施技術轉讓管理的官民對話制度二、問題分析(一)近六成企業反映受出口管制負面影響(二)超四成企業認為出口許可證申請較難(三)官民對話制度擴大出口管制范圍三、我們建議(一)確保出口管制制度公開化、合理化(二)推動出口管制執行標準化、規范化(三)為企業提供出口管制有效申訴渠道(四)充分發揮中日出口管制對話會作用(五)吸收業界對出口管制措施合理建議附錄一研究過程綜述附錄二在日中資企業經營狀況附錄三中國貿促會簡介072073FA074075075076076076076078078082083083084084084084084目錄目錄中國和日本互為重要近鄰。面對百年變局深刻演變與世界形勢劇烈動蕩,保持中日關系健康穩定,對于地區和世界具有重要意義。2024年,中日雙方各層級對話交往明顯增多。習近平主席10月致電祝賀石破茂當選日本首相,11月會見日本首相石破茂,雙方在對話中達成系列共識,為中日深化經貿合作注入信心動力。中日民間和地方交流愈趨活躍,人員往來逐步接近疫情前水平,助推中日經貿合作向好發展。自2007年中國首次成為日本最大貿易伙伴以來,中日經貿合作保持韌性與活力。2024年1至11月,中日雙邊貿易同期下降比例大幅收窄,中國仍是日本第一大貿易伙伴,日本是中國第六大貿易伙伴。截至2023年末,中國在日直接投資存量57.7億美元。日本在中國對發達經濟體直接投資存量中排名第9位,在中國對所有國家或地區設立境外企業數量方面排名第8位。為充分反映中資企業聲音,推動日本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中國貿促會產業促進部會同中國貿促會研究院開展了《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研究,全面梳理分析日本最新出臺的法案與政策,并通過實地走訪、線上線下座談、問卷調查等多種方式調研在日中資企業。其中,問卷調查樣本數量超中國在日本設立企業數量的10%。受訪企業反映,日本是其全球布局的重要一站,營商環境對其具有吸引力。調查顯示,58.9%的受訪企業對2024年日本營商環境評價較好,與2023年調查相比提高6個百分點。另外,31.2%的受訪企業認為2024年日本營商環境改善,與2023年調查相比提高9.6個百分點。盡管中資企業對日本營商環境評價較好,但2024年以來如下四方面問題仍對日本營商環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日本經濟政策及管控舉措“泛安全化”傾向日益顯著。日本政府針對“特定重要物資”供應鏈、關鍵基礎設施的相關行業,不斷收緊外國投資審查;在《外匯及對外貿易法》框架下,針對多國實體出臺多個物項出口管制措施。每年更新的“外國最終用戶清單”截至2023年底累計實體數量已逾700個,其中包含中國實體超100個。調查顯示,46.8%的受訪企業認為2024年日本經濟“泛安全化”問題繼續二、濫用貿易救濟措施頻繁針對中國產品日本是多邊貿易體系的重要支持者,但近年來貿易保護主義日益抬頭,針對中國產品所推出的貿易救濟措施數量居高不下。2023年以來,日本各類反傾銷措施針對的全部是中國產品。2024年日本政府針對中國電解二氧化錳,作出延長征收反傾銷稅5年的決定,同時對用于電弧爐煉鋼的石墨電極啟動反傾銷調查。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給中日產業鏈協同發展帶來不確定性。三、市場隱性壁壘給外資企業帶來多重挑戰日本市場存在的隱性壁壘正實質性地影響中資企業市場準入和日常經營。日本獨特的商業文化和經連會模式,使眾多外資企業較難進入本地供應鏈或是參與渠道分銷。本國消費者對本土品牌有著強烈偏好,一定程度對市場滲透形成了無形阻力。此外,企業在日本市場運營需要復雜多樣的商協會認證,加之商業代理以日語溝通為主,無形中增加了外資企業的運營成本。四、日本公共服務有待優化和完善受訪企業普遍反映,日本各項公共服務效率不高,便利性仍顯不足,2024年并未得到改善,使企業在日本市場正常運營面臨一定阻礙。具體包括各項行政審批透明度有待提高,部分審批規定缺乏明確性;反饋機制不健全,審批人員專業能力參差不齊,企業難以獲得及時、有效的反饋;企業日常運營手續繁多,無法“一站式”辦理各項流程,導致時間、人力成本增加。針對日本營商環境存在的問題,在日中資企業提出了五方面的建議,希望日本方面能夠認真對待中資企業訴求。一是不斷穩固中日經貿合作。落實兩國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順應雙方經濟界期待,共同維護產業鏈供應鏈暢通,積極推動RCEP框架下產業合作,促進數字經濟、綠色經濟、醫療康養、第三方市場等領域合作。二是摒棄貿易保護主義舉措。加強以世貿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合理采取貿易救濟措施,重新審視并減少對華高技術領域出口管制。三是秉持開放包容政策方向。放棄經濟問題“泛安全化”不合理做法,避免以行政手段干預正常經濟合作,制定公正透明可預期的外資審查規則,消除部分行業對外資企業的隱性壁壘。四是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逐步減少對本土產業的不合理補貼,保障外資企業平等參與公共采購。五是提升服務外資企業水平。全面推進涉企行政手續簡化,提高行政審批的透明度,主動聽取外資企業合理建議,出臺更多外資優惠政策。前言前言第一章中日經貿合作現狀一、中日經貿合作向好發展年同期相比降幅縮小。中國海關總署數據顯示,2024年1至11月,中日雙邊貿易額為2798.3億美元,同比下降3.5%,相比去年同期降幅(11.5%)收窄8個百分點(如圖1-1所示)。其中,中國對日本出口1394.8億美元,同比下降3.4%;中國自3714.03714.020%3574.23180.015%2798.3-10%2500--3.5%-5%-10%-15%20192020-10.7%20232024/1-112000-500-40003500-3000-3150.33175.420212022-3.7%-3.9%進出口總額(億美元)—同比增長率(%)圖1-1:2019-2024年1至11月中日雙圖1-1:2019-2024年1至11月中日雙邊貨物貿易情況數據來源:中國海關口署。269.8269.8260.4249.2247.6249.2247.1-5.1%-5.5%-7.1%-10%-15%-20%-25%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同比增長率(%)1月2月3月4月5月進出口額(億美元)261.0264.9273.5278.73.7%-0.4%1.8%-0%-3.7%-5%30050-圖1-2:2024年1至11月中日雙邊貨物貿易情況圖1-2:2024年1至11月中日雙邊貨物貿易情況數據來源·中國海關口罷(二)中國對日本直接投資上升日本是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主要發達經濟體之一,也是中國設立境外企業數量排名前列的國家。中國商務部《2023年度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顯示,2023年中國對日本直接投資流量為4.58億美元,同比提高15.7%;截至2023年末,中國對日直接投資存量為57.7億美元,占中國在發達經濟體直接投資存量的1.9%(如圖1-3所示)。2023年末,日本是中國設立境外企業數量排名第8位的國家;在亞洲區域,中國在日本設立境外企業數量在所有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四位,僅次于中國香港、新加坡、越南。第一章中日經貿合作現狀第一章中日經貿合作現狀30-2020182019202020212022202340-■中國對日直接投資流量(億美元)■中國對日直接投資存量(億美元)圖1-3:2018-2023年中國對日直接投資情況圖1-3:2018-2023年中國對日直接投資情況數據來源:中國商口部。二、中日經貿合作機遇增多(一)領導人會晤為中日合作確定發展方向中日互為重要近鄰與合作伙伴,雙方領導人保持互動,在對話中達成系列共識,為中日深化經貿合作注入信心動力。2024年10月1日,日本自民黨總裁石破茂當選日本第102任首相1。同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致電石破茂,祝賀他當選日本首相。習近平指出,中國和日本是一衣帶水的鄰邦。兩國走和平共處、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發展之路,符合兩國人民根本利益。希望日方同中方相向而行,恪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的原則和共識,全面推進兩國戰略互惠關系,致力于構建契合新時代要求的建設性、穩定的中日2024年11月15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利馬出席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非正式會議期間會見日本首相石破茂。習近平強調,中國的發展是世界的機遇,對日本等周邊鄰國更是如此。中日經濟利益和產業鏈供應鏈深度交融,雙方要堅持合作共贏,維護全球自由貿易體系和產供鏈穩定暢通。石破茂表示,日中經濟合作潛力巨大,日方無意同中方“脫鉤斷鏈”,希望雙方加強人文交往,推動經貿、綠色發展、2024年10月10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在萬象會見日本首相石破茂時指出,中日兩國發展對彼此是重要機遇,而不是挑戰。中方愿同日方一道,進一步發揮各自比較優勢,在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綠色發展等領域發掘更多合作新增長點,用好出口管制對話機制,共同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和全球自由貿易體系。石破茂表示,當前日中正沿著全面推進兩國戰略互惠關系、努力構建建設性、穩定的雙邊關系的方向前行。日方無意同中國“脫鉤斷鏈”,希望深化各領域務實合作,讓(二)中日工商界密切交往拉緊經貿合作紐帶中日互為重要經濟合作伙伴,兩國工商界互動往來頻繁。中日工商界交往為促進中日經貿關系健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為加強雙邊經貿領域務實合作起到重要2024年1月,日本經濟團體聯合會、日中經濟協會、日本商工會議所三團體負責人率領的日本經濟界團體訪華。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會見日本經濟界訪華團時表示,中日經濟深度交融,經貿合作發揮著兩國關系“壓艙石”和“推進器”的重要作用。中方愿同日方深挖合作潛力,繼續分享發展機遇,支持兩國企業加強在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綠色發展、醫療養老等領域合作,共同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實現更高水平優勢互補和互利共贏。日本經濟界三團體負責人表示,愿同中方1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yaowen/liebiao/202410/content_6978125.htm。2資料來源:中國外交部,/web/zyxw/202411/t20241116_11527487.shtml。3資料來源:中國外交部,/web/wjdt_674879/gjldrhd_674881/202410/t20241010_11505060.shtml。深化經貿、環境保護、綠色經濟、醫療康復等領域合作,促進雙方人員往來,共同2023年6月2日起,《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對15個簽署國生效,進入全面實施新階段,為促進區域內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帶來更多利好,也為截至2024年5月,日本已實施第四輪下調RCEP項下進口貨物關稅。經歷四輪降稅后,部分進口貨物關稅適用日本進口關稅稅率較RCEP實施前下降超2個百分點;中國已經實施三輪降稅,RCEP協定下中國對日本的關稅承諾表顯示,日本對華部分出口商品適用稅率與協議實施前相比下降超4個百分點。在華經營日資企業利用RCEP的企業增多。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apanExternalTradeOrganization,JETRO)對進駐中國市場的日資企業調查顯示,46.6%的大型制造業企業表示正在利用RCEP1。第一章中日經貿合作現狀005第一章中日經貿合作現狀(四)交流對話推動綠色發展領域務實合作近年來,中日兩國在綠色發展領域開展了全方位、多層次的交流合作。雙方通過政策對話、第三方市場合作研討會、節能環保綜合論壇、綠色低碳技術交流會等機制性平臺,深入推進務實合作,為兩國綠色發展項目落地實施奠定堅實2024年9月,第三次中日碳減排政策對話在北京舉辦,中日雙方一致同意以兩國領導人關于深化綠色發展合作的重要共識為指引,利用好中日節能環保綜合論壇及碳減排政策對話合作交流平臺,進一步深化務實合作,擴大多層次交流,以積極有為的姿態共同應對全球性挑戰,實現更高水平優勢互補和互利共贏,推動兩國綠1資料來源:《中國經濟與日本企業2024年白皮書》,/cj_pdf/2024bs/china/2024_All_CN.pdf。2資料來源:中國發展網,/fgw/2024/09/1912495.shtml。序號時間主辦方活動名稱12024年11月9日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商務部、日本經濟產業省、日中經濟協會第十七屆中日節能環保綜合論壇22024年9月19日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本經濟產業省第三次中日碳減排政策對話32023年11月14日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日本環境衛生中心中日合作綠色低碳技術供需對接交流會42023年2月11日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商務部、日本經濟產業省、日中經濟協會第十六屆中日節能環保綜合論壇52021年12月26日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商務部、日本經濟產業省、日中經濟協會第十五屆中日節能環保綜合論壇62021年7月29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日本貿易振興機構、日中經濟協會中日促進綠色低碳第三方市場合作研討會資料來源:中國貿促會研究院根據公開資料整理。(五)兩國地方合作不斷加深并呈現更多亮點民間友好和地方交流是中日交往的重要基石,為雙方經貿合作提供更多切入點和落腳點。中日民間友好交流不斷發展,友好城市間合作取得更多成果。截至2023年11月,中日正式友城數量達到263對,友好交流城市超過100對1。2024年是上海市與日本大阪市締結友好城市50周年。作為中日兩國經濟中心城市和重要港口城市,兩市締結友好城市以來,在經濟、文化、體育、城市基建等廣泛領域開展了友好交流,有力促進兩地產業合作發展。上海市與大阪市作為均舉辦過世界博覽會的城市,將以2025年日本大阪世博會為契機,繼續推進在科技創新等領域合作2。1資料來源:人民網,/n1/2023/1108/c35421-40113732.html。2資料來源:中國駐大阪總領事館,/chn/xwdt/202402/t20240207_11242358.htm。第二章總體評價(一)國內生產總值增速放緩2024年第一、第二和第三季度,日本經季節調整的實際GDP環比增長率分別為-0.6%、0.5%、0.2%,年化率分別為-2.4%、2.2%、0.9%。與去年同期相比,第一、第二季度下降,第三季度提升1(如圖2-1所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2024年10月《全球經濟展望》中預計,2024年和2025年日本經濟增速為0.3%、1.1%,與2023年日本1.9%的實際GDP增長率相比下降,也低于IMF對發達經濟體的預期增速。與7月的預測相比,IMF將日本2024年經濟增速預測下調0.4個百分點2?!黾径拳h比增長率(%)■年化率(%)圖2-1: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4年第三季度日本經季節調整的實際圖2-1: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4年第三季度日本經季節調整的實際GDP季度環比增長率及年化率1資料來源:日本內閣府,https://www.esri.cao.go.jp/jp/sna/data/data_list/sokuhou/files/2024/qe243/pdfjikei_1.pdf。2資料來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24年10月《世界經濟展望》,/en/Publications/WEO/Issues/2024/10/221world-economic-outlook-october-2024。2.6%2.6%4.26-1%-2%2--3%-4%-5%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65-434.930--0.4%-4.1%4.21第二章總體評價圖2-2:2015-2023年日本國內生產總值及圖2-2:2015-2023年日本國內生產總值及增長率口料來源:世界口行。(二)通脹水平不斷提升2024年以來,日本通貨膨脹水平持續提升(如圖2-3所示)。2024年10月,日本消費者物價指數(ConsumerPriceIndex,CPI)為109.5,同比提高2.3%;經季節因素調整后,環比提升0.4%。剔除生鮮食品的日本核心CPI為108.8,同比上升2.3%。食品價格上漲成為推動CPI上行的主要因素之一。其中,谷物價格漲幅顯著,同比上漲13.5%,不包括越光米在內的粳米價格同比上漲60.3%。新鮮水果價格同比增長6.6%。與此同時,旅游業復蘇推動服務業價格全面上漲,如住宿費同比提高7.7%'。2024/42024/52024/62024/72024/82024/92024/102024/12024/22024/3圖2-3:2024年1至10月日本消費者價格指數月度數據圖2-3:2024年1至10月日本消費者價格指數月度數據口料來源:日本口口省。(三)外貿出口表現亮眼010100.9萬億日元,同比提高2.8%,連續三年實現增長;進口額為110.2萬億日元,同比下降7%。2023年,美元兌日元平均匯率為140.17日元/美元,與前一年相比日元貶值7.2%,繼續促進日本出口水平提升。250250211.130%200-0%-2.6%F-10%-15%2023-25%-12.3%35%23.1%-5%-5%2019202020222021進出口總額(萬億日元)——同比增長率(%)圖2-4:2019-2023年日本對外貨物貿易情況圖2-4:2019-2023年日本對外貨物貿易情況數據來源:日本海關。2023年,日本出口增速較快的產品為乘用車(出口額同比增長36.6%)、飛機零部件(42.7%)、建筑和采礦機械(16.2%)等,進口增速較快的產品為汽車及零部件(汽車進口額同比增長26.1%,零部件增長18.1%)、飛機零部件(35.4%)、電氣測量儀器(14.6%)等;日本前五大貿易國別或地區為中國(貿易額占比為20%)、美國(15.1%)、歐盟(10.3%)、澳大利亞(5.4%)、中國臺灣(5.2%)(如圖2-5所示)。第二章總體評價第二章總體評價美國越南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韓國5.2%中國臺灣澳大利亞其他圖2-5:2023年日本主要貿易國別或地區貿易額占比圖2-5:2023年日本主要貿易國別或地區貿易額占比(四)外商直接投資下滑日本財務省數據顯示,2023年日本吸收外國直接投資流量約為3.01萬億日元,同比下降33%(如圖2-6所示)。截至2023年末,日本吸收外國直接投資存量為31.72萬億日元1。3.5-3.0-0.5-圖2-6:2020-2023年日本吸收外國直接投資流量(單位:萬圖2-6:2020-2023年日本吸收外國直接投資流量(單位:萬億日元)11資料來源:日本財務省,https://www.mof.go.jp/policy/international_policy/reference/balance_of_payments/bpfdii.htm。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其中,制造業外資存量為11.49萬億日元,占比36.2%;農業、礦業、建筑以及服務業等非制造業吸收外資存量為20.23萬億日元,占比63.8%。日本外商直接投資前五大來源地為美國(直接投資存量為8.66萬億日元,占比27.3%)、新加坡(3.95萬億日元,12.5%)、法國(3.13萬億日元,9.9%)、開曼群島(2.56萬億日元,8.1%)、英國(2.32萬億日元,7.3%)(如圖2-7所示)。其他其他美國瑞士新加坡英國開曼群島中國臺灣荷蘭4.4%中國香港圖2-7:2023年日本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存量來源國別或地區分布圖2-7:2023年日本吸收外商直接投資存量來源國別或地區分布二、企業對日本營商環境評價較好(一)近六成企業認為日本營商環境較好受訪企業普遍反映,日本社會與經濟環境較穩定,商業法律法規相對完善。調查顯示,58.9%的受訪企業認為日本營商環境較好,與2023年調查相比提高6個百分點;38.1%的受訪企業評價為一般,與2023年調查基本持平;僅3%的企業對日本營商環境評價為較差(如圖2-8所示)。3.0%較好58.9%38.1%圖2圖2-8:企業對2024年日本營商環境的總體評價數據來源:中國口促會研究院。(二)三成企業認為日本營商環境有改善自2023年4月日本政府決定放寬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后,日本經濟活動不斷恢復,跨境人員交往頻繁,在日中資企業對日本營商環境預期更為樂觀。調查顯示,31.2%的受訪企業認為日本營商環境改善,與2023年調查相比提升9.6個百分點;51.5%的受訪企業認為2024年以來日本整體營商環境無變化,與2023年調查相比提升19.4個百分點;17.3%的受訪企業認為惡化(如圖2-9所示)。第二章總體評價013第二章總體評價31.2%51.5%圖2圖2-9:企業認為2024年日本營商環境變化情況數據來源:中國口促會研究院。盜料來源。日木厚生勞動省httns.//wwwmhlwaoin/stflcorona5ruihtml在日中資企業認為,日本營商環境最突出的問題分別是市場準入壁壘持續提高、稅收社保等投資成本高、主流媒體“涉華”負面信息影響企業經營、政府采購排他性較強,企業持前述觀點的比例分別為34.6%、34.6%、24.2%、20.8%(如圖2-10所示)。市場準入壁壘持續提高稅收社保等投資成本高政府采購排他性較強出口管制擾亂供應鏈 0%5%10%15%20%25%30%35%40%45%50%圖2-10:企業認為日本營商環境存在的具體問題圖2-10:企業認為日本營商環境存在的具體問題第三章總體問題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一、“泛安全化”趨勢加劇阻礙正常經貿往來(一)近半數企業感受到經濟問題“泛安全化”加劇2022年5月18日,日本《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正式公布,在2年內分階段逐步實施。該法圍繞四大核心領域制定具體措施,主要包括降低特定重要物資1對其他國家的依賴程度、實現重要基礎設施服務的穩定運行、強化重要技術的研究開發和建立專利申請非公開制度。目前,日本基于《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推行的強化經濟安全保障(以下簡稱“經濟安?!?相關政策已逐步實施,在日中資企業已切實感受到政策施行帶來的負面影響。調查顯示,46.8%的受訪企業認為,與2023年相比日本經濟問題“泛安全化”加劇,39.8%的企業認為沒有變化,僅13.4%的企業表示未感知到此問題(如圖3-1所示)。未感知到此問題,13.4%未感知到此問題,13.4%經濟問題“泛安全化”加劇,46.8%無變化,39.8%圖3-1:企業對2024年日本經濟問題“泛安全化”的評價圖3-1:企業對2024年日本經濟問題“泛安全化”的評價(二)近四成企業投資經營受“經濟安?!必撁嬗绊懭毡緦⑻囟ㄖ匾镔Y相關行業納入外資審查范圍,不斷收緊外資審查,加大中資企業進入日本市場難度,對已進入日本市場企業的正常經營同樣造成不利影響。2024年6月,日本政府擴大外資審查范圍,將半導體制造設備、先進電子元件、機1注:日本政府將特定重要物資定義為“國民生存所必需,居民社會生活和經濟活動所普遍依賴的物資及原材料”,并床零部件和船用發動機制造4項特定重要物資相關行業納入監管序列,并將其升格為“核心行業”,實施更為嚴格的外資準入審查制度。調查顯示,36.8%的受訪企業認為在日投資受《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及其指導方針、實施細則的負面影響(如圖3-2所示)。與自身不相關,無影響圖3-2:企業受《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及其實圖3-2:企業受《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及其實施細則的影響(三)以維護供應鏈安全為由提高市場準入壁壘2024年2月,日本政府將尖端電子零部件(包括電容器、高頻濾波器)、礦物鈾追加為特定重要物資。截至2024年7月,日本政府共指定了12類特定重要物資,具體為:抗生素類藥物、肥料、永磁體、機床及工業機器人、航空器零部件、半導體、蓄電池、云程序、天然氣、重要礦物、船舶零部件和尖端電子零部件。日本政府為每一類特定重要物資指定物資管理大臣,物資管理大臣將制定穩定供給計劃,主要包括:(1)為通過資格認定的生產特定重要物資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及優惠貸款。申請資格認定的企業需制定涵蓋“促進供應鏈多元化、儲備重要物資、開發替代物資”在內的“確保穩定供應”行動計劃,并定期向有關政府部門報告計劃實施情況;(2)通過NEDO、JOGMEC1等獨立行政法人給予生產企業資金補助。日本政府于2023年追加了9172億日元預算資金,2024年確定1注:NEDO是日本新能源產業技術綜合開發機構,是日本最大的公共管理組織之一,致力于推動能源、環保以及產業技術的研發與應用。其主要目標是通過創新技術應對能源和環境問題,并推動新型產業的發展,助力實現碳中和社會;JOGMEC為日本金屬與能源安全保障機構,負責保障日本的石油、天然氣和金屬資源的穩定供應,并實施相關的污染控制和資源開發措施。第三章總體問題第三章總體問題了2300億日元預算資金用于實施特定重要物資的穩定供給計劃;(3)物資管理大臣可對從事重要物資生產、進口及銷售的企業進行調查,以掌握供應鏈相關2024年7月9日,日本經濟產業省發布《2024年國際經貿白皮書》,指出為構建“公平且可持續的全球市場”,將與“志同道合”的國家如G7成員國和其他歐調查顯示,72.7%的受訪企業認為日本《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及其細則實施將增加企業合規成本,54.5%的受訪企業認為該法實施將提高外資企業參與特定供應鏈難度,18.2%的企業認為提高外資企業在日綠地投資的難度(如圖3-3數據來源:中國口促會研究院。二、濫用貿易救濟措施頻繁針對中國產品(一)超八成數量在征反傾銷稅針對中國產品近十年來,日本相關產業的生產格局已發生根本性變化,部分產品的國內產能向境外轉移,繼續對特定商品征收反傾銷稅,不符合日本市場供需情況。但日本未能充分評估市場結構性變化,延續原有反傾銷措施,既不符合產業發展實際,也可1資料來源:日本經濟產業省,https://www.meti.go.jp/english/press/2024/0709_001.html。產品的有5項,占比超80%'。在5項被征稅產品中,有3項適用反傾銷稅征收時間長達10年(見表3-1)。表3-1:截至2024年10月日本對原產自中國產品征收反傾銷稅情況2序號產品名稱HS編碼征稅期間中國公司適用稅率磷酸三(氯丙酯)2020年9月17日~2025年9月16日1家公司適用26.5%2熱浸鍍鋅鐵絲722990/7217202022年12月8日~2027年12月7日其他適用41.7%3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2017年12月28日~2028年2月2日5家公司適用39.8%1家公司適用51.0%1家公司適用51.4%其他適用53.0%4氫氧化鉀2815202016年8月9日~2026年8月12日73.7%5電解二氧化錳2008年9月1日~2029年2月25日1家公司適用34.3%其他適用46.5%資料來源:中國貿促會研究院根據日本經濟產業省官網資料整理。第三章總體問題019第三章總體問題(二)針對電池關鍵材料加強貿易救濟措施2024年,日本針對電池產業鏈關鍵材料采取貿易救濟措施。日本將中國產電池材料電解二氧化錳的反傾銷稅征收期限延長5年。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或給中日電池產業鏈協同發展帶來不確定性。動力電池與儲能電池是電動汽車產業和清潔能源領域的核心零部件,日本將其列為“實現綠色轉型目標的特定重要物資”。日本在該領域頻繁動用貿易救濟措施,限制上游材料進入日本市場,不僅影響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也可能制約本國相關產業的長期發展。(一)日本宏觀經濟環境轉好仍不明朗當前日本宏觀經濟環境仍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國內消費與投資動力不足,通脹1資料來源:日本經濟產業省,https://www.meti.go.jp/policy/external_economy/trade_control/boekikanri/trade-remedy/investigation/index.html。2資料來源:日本經濟產業省,https:/www.meti.go.jp/policy/external_economy/trade_control/boekikanri/trade-remedy/investigation/index.html。水平不斷提升,實際工資水平連續下降,無法支撐經濟較快復蘇。從經濟增長來看,日本2024年第三季度經季節調整的實際GDP環比增長0.2%(年化率0.9%),延續了第二季度(環比增長0.5%,年化率2.2%)的增長趨勢,但增速下降,經濟復蘇基礎并不穩固。IMF預測2024年和2025年日本經濟增速分別為0.3%和1.1%,不僅低于2023年1.9%的實際增速,也低于發達經濟體的整體預期增速。與此同時,日本通脹壓力持續攀升,2024年10月CPI、核心CPI均同比上漲2.3%。內需持續疲軟加之物價上漲與工資增長的顯著背離,不僅削弱了日本消費(二)外資企業較難實際享受優惠政策受訪企業反映,其作為在日本注冊成立的外國法人實體,在申請稅收優惠時,仍遭遇“隱性壁壘”。企業相關適用條件均符合當地政策,但提交申請后無法獲得當地主管部門人員及時、有效的反饋,申請結果常無法獲得進一步確認。調查顯示,2024年70.1%的受訪企業難以實際享受當地政府出臺的優惠政策(如圖3-4所示)??蓪嶋H享受當地優惠政策29.9%難以實際享受當地優惠政策70.1%數據來源:中國口促會研究院。(三)四成中資企業在日面臨用工困難第三章在日中資企業反映在獲得人力資源方面存在困難。調查顯示,40.3%的受訪企業反映在日雇用當地員工困難。具體困難包括:用人成本較高(70.1%的受訪企業反映)、當地員工難以適應中資企業文化(39.8%第三章用人成本較高用人成本較高當地員工難適應中資企業文化提供薪酬競爭力不足精通外語員工較少人口老齡化導致招聘年輕員工困難29.9%23.4%70.1%30.3%39.8%圖3-5:企業在日雇用當地員工遇到的具體困難圖3-5:企業在日雇用當地員工遇到的具體困難日本貿易振興機構2023年對在日外資企業調查顯示,28.2%的受訪外資企業反映日本在確保高級管理和技術人才方面的營商環境正在惡化,33.2%的受訪企業反映日本在確保普通員工方面的營商環境惡化;全部受訪外資企業中,2023年完成招聘計劃的不足六成。企業反映遇到困難有:國際化人才少、招聘信息技術人才難、薪酬水平難以匹配物價上漲、雇用年輕普通員工難'。近年來,日本勞動年齡人口持續減少。2024年11月日本總務省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6月1日,日本15~64歲勞動年齡人口為7377.1萬人,與2023年6月水平相比減少0.32%2。(四)中資企業面臨社會輿論環境惡化近年來,日本國內對華負面輿論報道增多,部分日本媒體借題發揮炒作涉華熱點問題。調查顯示,69.3%的受訪企業反映在主要媒體以及出版物上經常見到“涉華”負面信息。022未關注到“涉華”負面信息30.7%時常見到“涉華”負面信息69.3%圖3圖3-6:企業反映在日見到媒體推送“涉華”負面信息的情況數據來源:中國口促會研究院。2024年1月,日本內閣府發布的“關于外交的輿論調查”結果顯示,選擇對中國“無親近感”的比例自2023年2月調查的81.8%提升至86.7%,達到1978年該調查啟動以來的最高水平(如圖3-7所示)。86.7%81.8%82%-78.9%78.9%77.3%77.3%77.4%74.9%76%74.9%74%72%70%-6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圖3圖3-7:2019-2024年日本內閣府“關于外交的輿論調查”中選擇對中國“無親近感”的占比數據來源:日本內口府。四、公共服務有待優化與完善(一)公共服務效率問題阻礙經營日本市場監管體系嚴格,但行政審批等辦事流程繁復且辦事效率普遍偏低,制約企業在日經營發展。調查顯示,高達66.7%的受訪企業表示日本審批許可等事項辦理效率較低。受訪企業反映,部分行政部門缺乏明確的審批時限規定,辦事人員不足導致行政審批效率低下,嚴重影響其在日正常經營計劃。審批許可等辦事效率較低審批許可等辦事效率較低執法過程透明度低各部門間互相推諉情況明顯執法機構自由裁量權過大對外資存在歧視性執法第三章總體問題第三章總體問題圖3-8:企業對日本在公共服務方面存在問題的圖3-8:企業對日本在公共服務方面存在問題的具體評價2024年,受訪企業對日本公共服務環境的評價略有分化。調查顯示,56.7%的受訪企業認為公共服務環境較好,同比微增1個百分點;39.8%企業評價一般,同比下降1.7個百分點;3.5%的企業評價較差,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較差較差較好圖3-9:企業對日本政府公共服務環境的整體圖3-9:企業對日本政府公共服務環境的整體評價(二)行政審批規范問題未有改善調查顯示,受訪企業在2024年行政審批過程中,仍面臨審批流程標準化不足、主管部門自由裁量權大等困擾。日本審批流程尚未實現電子化,加之不能事前提供完整的辦理要求清單,時常導致企業不得不多次往返調整申請材料。同時反饋機制不健全,審批人員專業能力參差不齊,在等待監管部門審批期間,無法向企業提供及時、有效的進度反饋。對此,71.4%的受訪企業反映,2024年日本行政審批欠規范問題并未得到改善。行政審批欠規范問題有所改觀行政審批欠規范問題有所改觀行政審批欠規范問題未改善圖3-10:企業對日本行政審批欠規范問題變化的評價圖3-10:企業對日本行政審批欠規范問題變化的評價第四章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一)落實重要共識促進經貿合作落實兩國領導人達成的重要共識,不斷鞏固互信,順應雙方經濟界期待,深化經貿合作。共同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暢通,促進數字經濟、綠色經濟、醫療康(二)推動RCEP框架下產業合作深化區域合作,高質量實施RCEP,帶動RCEP區域產業升級。發揮RCEP框架下產業合作常態化機制作用,促進電動汽車及其零部件供應鏈合作,擴大綠色低(一)審慎使用貿易救濟措施支持并加強以世貿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遵守世貿組織規則,秉持審慎和克制態度,減少使用貿易救濟措施。應以確鑿的產業損害證據和充分的因果關系分析為基礎,綜合考慮產業發展周期、市場競爭態勢等多重因素,避免將貿易救濟(二)合理調整出口管制措施縮減對華高技術產品的出口管制清單,更好地平衡安全與貿易發展需求,避免管制范圍過度擴大。提高出口管制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及時發布政策解讀和操作指南,讓中資企業能夠更好地進行合規管理和業務規劃。(一)放棄經濟問題“泛安全化”不合理做法堅持市場經濟原則,尊重市場經濟規律,妥善管控分歧。在對華經貿問題上,避免意識形態對抗,聚焦互利共贏,摒棄“零和博弈”思維。(二)制定公正透明可預期的外資審查規則為投資日本企業制定公正透明的外資審查規則,制定合理的外資審查清單,縮短外資審查期限,縮減外資審查中政府自由裁量空間。(三)消除部分行業對外資企業的隱性壁壘營造更加透明的市場準入環境,采取切實措施,消除金融、醫療、電信等重點領域對外資企業的隱性準入壁壘。加強行政程序的透明度,明確各類許可和審批的具體標準,避免自由裁量權過大導致對外資企業的差別對待。(一)逐步減少對產業生產環節的補貼嚴格遵守世貿組織補貼規則,減少對本土半導體、電池等產業在廠房建設及量產環節的補貼,避免過度干預市場,消除市場扭曲,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二)保障外資企業平等參與公共采購在公共采購過程中對內外資企業一視同仁,確保中資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對禁止投資或參與日本公共采購項目的原因,給予明確解釋說明。第四章總體建議027第四章總體建議028(一)有效簡化涉企行政手續重視日本長期存在的公共服務效率低下問題,有效推進涉企行政手續的簡化改革,推行“承諾制”和“容缺受理”,提高公共服務辦事效率,降低企業制度性(二)提高行政審批的透明度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的透明度,明確各項審批的操作標準和審核要點。針對目前在金融牌照發放、醫藥產品注冊、新技術準入等領域,部分審批標準和流程仍較為模糊,自由裁量空間較大的問題,應建立統一的行政審批標準數據庫,詳細公示(三)聽取外資企業合理建議建立常態化的外資企業政策溝通機制,更加積極主動地傾聽和采納外資企業的合理建議。完善反饋機制,設立受理部門(辦公室),及時回應和解決外資企業在(四)出臺更多外資優惠政策針對外資企業出臺新一輪優惠政策,提升投資吸引力。實施區域差異化優惠,第五章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一、最新發展(一)擴大外商投資事前審查的核心行業范圍2024年6月19日,日本財務省、日本經濟產業省和日本國土交通省就出臺《外匯及對外貿易法》(簡稱《外匯法》)修正案草案進行公眾咨詢'。8月16日,日本財務省正式公布《外匯法》修正案,于9月15日正式施行。此次修訂主要增加了外日本財務省將新增核心行業領域分為兩類:(1)與日本《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確定的“特定重要物資”相關行業,包含半導體制造設備、先進電子元件、機床零部件和船用發動機制造等;(2)日本政府認為與“國家安全”有關的行業,包含光纖電纜制造和多功能設備制造(見表5-1)。外國投資者在收購涉及“核心行業”業務的日本企業股份時,需在收購前向日本經濟產業省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申報并接受審查?!锻鈪R法》修正案指出,日本類型新增核心行業行業概況半導體制造設備及材料制造用于半導體制造的機械、設備、零部件、材料等的制造與“特定重要物資”相關的行業先進電子元件制造如多層陶瓷電容器及其材料等先進電子元件的制造如滾珠絲杠、線性導軌和線性標尺等機床部件的機床零部件制造制造船用發動機制造柴油發電的四沖程、最大連續輸出功率達到735千瓦以上的民用船發動機的制造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行業光纖電纜制造石英基光纖和光纖束的制造多功能設備制造具有發送、接收數據以及復制和掃描等多種功能的機器和設備的制造資料來源:中國貿促會研究院根據條文整理。1資料來源:日本財務省,https://www.mof.go.jp/english/policy/international_policy/fdi/News_and_Communications/20240619.html。業,將受到更嚴格的準入審查,且不適用面向外國金融機構、主權基金等投資主體的“事前申報豁免”制度。3資料來源:日本財務省,https://www.mof.go.jp/policy/international_policy/gaitame_kawase/press_release/20240807161111.html。的限制外資行業,清單按照公司章程、年報、問詢答復等信息將日本上市公司劃分為:核心行業、非核心行業以及非限制行業三種類型,清單隨日本限制外資行業范圍變化而變化,為外國投資者提供投資前申報的參考。本次清單修訂基于《外匯法》將“保障供應鏈安全”相關行業新納入審查范圍,重新確定了位于核心行業的日本上市公司名單。截至2024年10月,清單中共有日本上市公司4032家,其中非核心行業上市公司1047家,占比26%;核心行業上市公司950家,占比23.6%。與上一次修訂(2023年4月)相比,核心行業上市企業數量增加6.7%1。數據來源:日本口口省。2024年10月,日本政府表示決定將經由第三國的“迂回出口”2和通過加工改變大小的產品列為反傾銷關稅的對象。依據現行制度,日本僅基于原產地規則采取貿易救濟措施,即對以低于原產地價格進口的產品征收反傾銷關稅。第五章市場準入031第五章市場準入11資料來源:日本財務省,新制度實施后,日本將通過簡單調查和認定,針對具有通過迂回行為“避稅嫌疑”的產品(如將原材料和零部件轉移至第三國加工或小幅改變成分和規格的產品)征收反傾銷關稅1。日本經濟新聞指出,該措施或針對中國生產的鋼鐵產品2。日(四)對中國電池材料等產品采取反傾銷措施2024年以來,日本政府新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均針對中國產品。2024年3月1日,日本內閣府發布政令,作出對中國產電解二氧化錳?反傾銷稅征收期限延長5年至2029年2月25日的決定?。2024年2月26日,日本廠商SEC碳素株式會社、東海碳素株式會社、日本碳素株式會社向日本財務大臣提出申請,要求對原產于中國的石墨電極(HS編碼:854511)征收反傾銷稅。4月24日,日本財務省和日本經濟產業省聯合啟動反傾銷調查。自調查啟動至同年7月24日,中國石墨電極供應商、日本生產商和進口商等相關方可進行舉日本政府對中國產電解二氧化錳征收反傾銷稅的主要階段日本政府決定于2008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口口原口于中國的口解二氧化口征收反口口稅,稅率定□34.3%~46.5%。2023年1月,日本生口商口曹日向株式會社、口曹株式會社提出延口口中國口口解二氧化口反口口稅征稅期的口□口口提出口關稅到期可能口致“□口再次口生并口國內口口造成口害”。2024年1月29日,日本海關、關稅、外口和其他交易委口會向日本口口大臣口告稱:“根據1資料來源: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網,/politicsaeconomy/economic-policy/56807-2024-10-05-07-31-13.html?start=1。2資料來源:日本經濟新聞,/article/DGXZQOUA183I70Y4A910C2000000/。3資料來源:日本會社四季報官網,/news/0/818801。4注:用于電池正極材料生產。5資料來源:日本經濟產業省,https:/www.meti.go.jp/policy/external_economy/trade_control/boekikanri/trade-remedyinvestigation/EMD/data/20240226seirei.pdf。6注:呈圓柱形,主要用作電弧煉鋼爐中的電極,利用電流產生的熱量熔化鐵屑。7資料來源:日本經濟產業省,https://www.meti.go.jp/policy/external_economy/trade_control/boekikanri/trade-remedy/investigation/kokuendenkyoku/index.html。(一)約六成企業認為日本外資審查不合理日本政府將“特定重要物資”以及“保障供應鏈安全”相關行業納入需事前申報的“核心行業”后,日本外資審查范圍進一步擴大,外資審查更加嚴格。調查顯示,61.5%的受訪中資企業反映日本的外商直接投資審查存在“限制投資行業、行為范圍不斷增加”的問題,58.4%的受訪企業認為需要審查的投資行業、行為定義模糊,30.3%的企業反映在審查過程中遭受過歧視性待遇(如圖5-2所示)。第五章市場準入第五章市場準入限制投資行業、行為范圍不斷增加限制投資行業、行為范圍不斷增加需要審查的投資行業、行為定義模糊在外資審查中遭受了歧視性待遇30.3%圖5-2:企業認為日本外資審查存在的問題(二)外國投資者事前申報數量不斷增多日本財務省最新數據顯示,2023年外商投資事前申報的數量為2871件,同比增加18.3%(如圖5-3所示)。其中,因取得日本公司股份引發的事前申報數量為1387件,是主要適用事前申報的行為類型;因特定行為1引發的事前申報數量1266件,是觸發事前申報投資行為中增長最快的一類,增幅達41.9%。從投資者來源地看,做出事前申報的外國投資者前10大來源國別或地區為美國、開曼群島、新加1注:2019年11月29日,日本修訂《外匯法》,將“外國投資者及其關系密切者擔任董事會成員或審計師”“外國投資者向股東大會提議轉讓或終止公司核心業務”兩類特定行為納入事前申報范圍。2資料來源:日本財務省,https:/www.mof.go.jp/policy/international_policy/gaitame_kawase/press_release/202500200020182018020172020201920222021202320172020201920222021■取得股份■特定行為■其他圖5-3:2017-2023年外國投資者依據圖5-3:2017-2023年外國投資者依據日本《外匯法》進行事前申報的數量數據來源:日本口口省。(三)信息服務相關領域市場準入壁壘提高日本財務省最新數據顯示,2023年依據《外匯法》進行事前申報的相關投資行其他保障供應鏈安全武器、飛機、核電、航天等11.9%網絡安全相關基礎設施相關圖5-4:2023年日本財務省統計的各行業領域事前申報數圖5-4:2023年日本財務省統計的各行業領域事前申報數量占比數據來源:日本口口省。調查顯示,66.7%的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認為2024年日本市場準入壁壘提高,顯著高于全部受訪企業的平均水平(34.5%)(如圖5-5所示)。無變化無變化33.3%準入壁壘提高圖5-5:信息服務行業企業對日本市場準圖5-5:信息服務行業企業對日本市場準入情況的評價數據來源:中國口促會研究院。第五章市場準入035第五章市場準入三、我們建議(一)合理設定外商投資審查適用范圍建議日本政府勿以“經濟安?!睘橛刹粩鄶U大外資審查范圍,重新對外資審查范圍進行合理評估,避免外資審查對日本自由開放的市場形象產生負面影響。(二)著力縮短外商投資事前審查時間建議日本外資審查主管部門配備足夠的行政人員,將最長審查周期設定至合理區間內,著力提升審查效率,避免審查周期過長對外國投資者進入形成實質性阻礙。(三)公平公正開展外商投資事前審查建議日本外資審查有關部門確保審查過程規范化、合法化,及時通知被審查人審查進度,對所有外資企業一視同仁,避免對中資企業提出歧視性要求。(四)減少對供應鏈合作的行政干預(五)合理審慎使用貿易救濟政策工具建議日本堅持以WTO為核心的多邊貿易規則,合理使用貿易救濟工具,適時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日本營商環境報告2024一、最新發展(一)施行基礎設施領域供應商資格審查2024年5月17日,日本《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框架下的重要基礎設施管理制度正式施行。該制度規定,日本政府指定的重要社會基礎設施運營商在引入特定該制度規定事前申報與審查流程為:被指定的社會基礎設施運營商與特定重要設備、運維服務供應商簽訂合同之前,需要向所屬領域的主管大臣進行事前申報,需要申報信息包括:(1)各級供應商2股權占比超5%的股東信息;(2)各級供應商與外國政府(包括公共團體、國有企業)大額業務往來的情況。主管大臣進行為期30天的審查,最多可延長至4個月。如必要,主管大臣將與日本首相進行磋商。審查后,主管大臣將向基礎設施運營商發出關于交易的建議或命令,包括要求中止或終止相關交易3。該制度實施流程概況如圖6-1所示。日本首相日本首相相關行政機關指定事前申報務方案需包括:特定重要設備的情況、風險管理措施等供應商及其下級供應商負有間接遵守相關要求的義務簽訂引入特定重要二級供應商-企業B設備或委托特定維護管理的合同再委托N級供應商-企業N重要社會基礎設施運營商申報的引入設備或服級供應商-企業A圖6-1:日本重要基礎設施管理制度實施流程概況圖6-1:日本重要基礎設施管理制度實施流程概況1注:日本政府將特定重要設備定義為:“重要社會基礎設施的組成部分,對其穩定提供服務至關重要,且可用于破壞手段的設備”;將重要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定義為:“對于維持重要社會基礎設施功能或提供穩定服務重要且可用作2注:有多級供應商的,需提供每一級供應商的信息。3資料來源:日本內閣府,《重要基礎設施管理制度概況》,https//www.cao.go.jp/keizai_anzen_hosho/suishinhouinfra/doc該制度由日本法律、內閣府政令、省令共同組成?!督洕踩U贤七M法》確定納入審查范圍的14個基礎設施領域;內閣府發布政令列舉細分領域;各省發布省令確定管轄領域的重要社會基礎設施運營商標準,各省大臣指定并公布具體運營商名稱1。截至2024年9月4日,日本政府指定重要社會基礎設施運營商共計213家,包括日本電力、燃氣、供水、鐵路、航運、空運、電信和機場等多領域的企業及機構2。該制度發展階段及出臺法案詳情見表6-1。第六章公共采購第六章公共采購表6-1:日本《經濟安全保障推進法》框架下重要基礎設施管理制度發展概況序號日期概況12023年4月28日日本內閣府發布《防止特定侵害行為確保重要社會基礎設施服務穩定提供的指導方針》22023年8月9日日本內閣府發布政令確定重要社會基礎設施領域,各省發布省令確定重要社會基礎設施運營商和重要設備指定標準32023年11月1日重要社會基礎設施領域、重要社會基礎設施運營者的指定標準、特定重要設備等相關法規開始施行42023年11月16日關于重要維護管理、申報事項、建議程序等省令公布;日本政府指定了210家重要社會基礎設施運營商52023年11月17日重要維護管理、申報事項、建議程序等相關省令開始施行62024年5月17日重要基礎設施管理制度施行,運營商開始適用事前申報義務資料來源:中國貿促會研究院根據日本內閣府公開資料整理。(二)提高初創和中小企業公共采購份額2023年11月2日,日本內閣府發布《徹底擺脫通貨緊縮的綜合經濟對策》,提出為促進創業公司參與公共采購,將推出以下措施:(1)增加與入選劃3的高新技術企業簽訂自愿合同?的數量;(2)賦予入選J-Startup計劃的初創企業參與投標更高等級?,擴大企業可參與項目范圍;(3)向初創企業提供參與公共采購的其他優惠待遇6。1資料來源:日本內閣府,《確保重要基礎設施穩定供應的制度體系》,https://www.cao.go.jp/keizai_anzen_hosho/suishinhou/2資料來源:日本內閣府,“被指定的重要社會基礎設施運營商”,doc/infra_jigyousya.pdf。3注:J-Startup計劃于2023年10月6日推出,由日本經濟產業省、日本貿易振興機構(JETRO)和新能源產業技術綜合開發機構(NEDO)共同管理,旨在為具有發展潛力的初創企業提供一系列支持措施。入選該計劃的企業由日本民間及各省部專家推薦,截至2023年4月共有50家公司入選。資料來源:日本經濟產業省,https://www.meti.go.jp/press/2023/04/20230406003/20230406003.html。4注:自愿合同指不通過公開招投標程序,由公共機構任意選擇與特定供應商簽訂的公共采購合同。5注:日本將參與公共采購企業按照規模分為A至D等級,A級為最高等級,企業等級越高可參與投標項目的金額更高。2024年4月9日,日本內閣府通過了《2024年基于公共需求法的中小企業國家國公共采購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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