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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作業指導書

A

常規作業指導書

文件編號:ZZ-A

發行版次:第一版

aa

常規作業指導書章號:第01章

共1頁第1頁

第一版第次修訂

主題:批準頁0

生效日期:CC

作業指導書

A

常規作業指導書

版次:第一版

總頁數:

編寫:

審核:

批準:

批準日期:2002年6月30日

生效日期:2002年7月1日

副本控制:受控制

編號:

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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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作業指導書章號:第02章

共1頁第1頁

第一版第次修訂

主題:修改頁0

生效日期:CC

修改批準

修改文件編號頁數修改內容批準人

序號日期

aa

文件編號:第03章

常規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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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目錄

生效日期:CC

常規檢測檢驗細則目錄

項目內容文件編號

1水泥物理性能作業指導書ZZ-A01

2混凝土力學性能作業指導書ZZ-A02

3砂漿抗壓試驗實施細則ZZ-A03

4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細則ZZ-A04

5砌筑砂漿配合比設計試驗細則ZZ-A05

6混凝土用砂作業指導書ZZ-A06

7混凝土用石作業指導書ZZ-A07

8建筑鋼材物理力學性能作業指導書ZZ-A08

9建筑鋼筋焊接接頭力學性能作業指導書ZZ-A09

10燒結普通磚作業指導書ZZ-A10

11混凝土回彈作業指導書ZZ-A11

12密度試驗細則ZZ-A12

13含水率試驗細則ZZ-A13

14土粒比重試驗細則ZZ-A14

15界限含水率試驗細則ZZ-A15

16擊實試驗細則ZZ-A16

17顆粒分析試驗細則ZZ-A17

18滲透試驗細則ZZ-A18

19直接剪切試驗細則ZZ-A19

文件編號:ZZ-A01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8頁第1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水泥物理性能作業指導書

生效日期:CC

1檢測項目名稱

水泥物理性能檢驗,包括:細度,凝結時間、安定性、強度。

2適用范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普通硅酸鹽水泥、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粉煤灰硅

酸鹽水泥、復合硅酸鹽水泥、石灰石硅酸鹽水泥的物理性能檢驗。

3檢測依據

3.1《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GB/T1346-2001)。

3.2《水泥細度檢驗方法》(GB/T1345-2005)0

3.3《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ISO法)》(GB/T17671-1999)O

3.4《水泥密度測定方法》(GB/T208-94)o

4抽樣原則

按GB12573-90《水泥取樣方法》進行抽樣。取樣量為6kg,把它分為兩等分,

一份進行檢驗之用,另一份密封保管三個月。

5試驗環境

5.1試體成型試驗室的溫度應保持在(20±2)℃,相對濕度應不低于50%。

5.2試體帶模養護的養護箱或霧室的溫度保持在(20±1)℃,相對濕度應不低于

90%o

5.3試體養護池水溫保證在(20±1)。。范圍內。試驗室空氣溫度和相對濕度及養

護池水溫在工作期間每天至少記錄一次。

5.4養護箱或霧室的溫度與相對溫度每天至少4h記錄一次,在自動控制的情況下

記錄次數可以酌減一天記錄二次,在溫度給定范圍內,控制所設定的溫度應為此范圍

中值。

6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

6.1適用于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和由游離氧化鈣造成的體積安定性檢驗

方法。

6.2主要儀器設備

6.2.1水泥凈漿攪拌機:符合JC/T729-2005的要求。

6.2.2標準法維卡儀和盛裝水泥凈漿的試模:符合GB/T1346-200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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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ZZ-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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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頁第2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水泥物理性能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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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沸煮箱:有效容積約為41OmmX240mmX310mm,篦板的結構應不影響試驗

結果,篦板與加熱器之間的距離大于50mm。箱的內層由不易銹蝕的金屬材料制成,

能在(30±5)min內將箱內的試驗用水由室溫升至沸騰并可保持狀態3h以上,整個

試驗過程中不需要補充水量。

6.2.4雷氏夾:由銅質材料制成,當一根指針的根部先懸掛在一根金屬絲或尼龍絲上,

另一根針的根部再掛上重300g質量的祛碼時,兩根指針的針尖距離增加應在(17.25

±2.5)mm范圍以內,即是2X=(17.25±2.5)mm,當去掉祛碼后針尖的距離能恢

復至掛碼前的狀態。

6.2.5量水器:最小刻度為0.1ml,精度1%。

6.2.6天平:最大稱量不小于1000g,分度值不大于是g。

6.2.7代用法維卡儀:符合JC/T727的要求。

6.2.8雷氏夾膨脹測定儀:標尺最小刻度為0.5mm。

6.3材料

6.3.1試驗用水必須是潔凈的飲用水,如有爭議時應以蒸儲水為準。

6.4試驗條件

6.4.1試驗室的溫度為(20±2)℃,相對濕度不低于50%,水泥試樣、拌和水、儀

器和用具的溫度應與試驗室一致。

6.4.2濕氣養護箱:應能使溫度控制在(20±1)℃,濕度大于90%。

6.5標準稠度用水量的測定(標準法):(按GB/T1346-2001進行)。

6.5.1試驗前必須做到:

6.5.1.1維卡儀的金屬棒能自由滑動;

6.5.1.2調整至試桿接玻璃板時指針對準零點;

6.5.1.3攪拌機運行正常。

6.5.2水泥凈漿的拌制

用水泥凈漿攪拌機攪拌,先將水泥凈漿攪拌機的攪拌鍋和攪拌葉片用濕布擦過,

將拌和水倒入攪拌鍋內防止水和水泥濺出;拌和時將鍋放好在攪拌機鍋座上,升至攪

拌位置,開動攪拌機,低速攪拌120s,停拌15s,同時將葉片和鍋上的水泥刮入鍋中

間,接著高速攪拌120s后停機。

aa

文件編號:ZZ-A01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8頁第3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水泥物理性能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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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標準稠度用水量的測定步驟

拌和結束后,立即將拌好的水泥凈漿裝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試模中,用小刀插

搗,輕輕振動數次,刮平后迅速將試模和底板移到維卡儀上,并將其中心定在試桿下,

將試桿降至凈漿表面擰緊螺絲ls~2s,然后突然放松螺絲,讓試桿自由沉入凈漿中,

在試桿停止沉入或釋放試桿30s時記錄試桿距底板的距離,升起試桿后,立即擦凈,

整個操作應在攪拌后L5min內完成。以試桿沉入凈漿并距底板的6mm±1mm水泥凈

漿為標準稠度凈漿,其拌和用水量為該水泥的標準稠度用水量,按水泥質量的百分比

計。

6.6凝結時間的測定(按GB/T1346-2001進行)

6.6.1測定前的準備工作:調整凝結時間測定儀的試針接觸玻璃板時,指針對準零點。

6.6.2試件的制備:以標準稠度用水量按6.5制成標準稠度凈漿一次裝滿試模,振動

數次刮平,立即放入濕氣養護箱內。記錄水泥全部加入水中的時間作為凝結時間的起

始時間。

6.6.3初凝時間的測定:

試件在濕氣濕氣養護箱內養護至加水后30min時進行第一次測定。將試模從養護

箱中取出放到試針下,使試針與凈漿面接觸,擰緊螺絲ls~2s后突然放松,試針垂直

沉入凈漿。觀察試針停止下沉或釋放試針30s時指針的讀數,當試針沉至距底板4mm

士1mm時,即達初凝狀態。

6.6.4終凝時間的測定:為準確觀測試針沉入狀況,在終凝針上安裝一個環形附件。

在完成初凝時間的測定后,立即將試模連同漿體以平移的方式從玻璃板取下,翻轉

180°,直徑大端向上,小端向下放在玻璃上,再放入濕氣養護箱中養護,臨近終凝

時間時每隔15min測一次,當試針沉入試體0.5mm時,即由環形附件開始不能在試

體上留下痕跡時為水泥達到終凝狀態,由水泥全部加入水中至初凝、終凝狀態的時間

分別為該水泥的初凝和終凝時間,用“min”表示。

6.6.5測定時應注意:在最初測定的操作時應輕輕扶持金屬柱,使其徐徐下降以防試

針撞彎,但結果以自由下落為準,在整個測試過程中試針沉入的位置至少要距圓模內

壁10mm。臨近初凝時每隔5min測一次,兩次結論相同才能定為到達初凝或終凝狀

態。每次測定不得讓試針落入原針孔。每次測試完須將試針擦凈并將試模放回濕氣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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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ZZ-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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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頁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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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水泥物理性能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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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箱中,整個測試過程要防止試模受振。

6.7安定性的測定(按GB/T1346-2001進行)

6.7.1測定前的準備工作

每個試樣需成型兩個試件,每個雷氏夾需配備質量約為75~85g的玻璃板兩塊,

凡與水泥凈漿接觸的玻璃板和雷氏夾內表面都要稍稍涂上一層油。

6.7.2雷氏夾試件的成型

將預先準備好的雷氏夾放在已稍擦油的玻璃板上,并立即將已制好的標準稠度凈

漿一次裝滿雷氏夾,裝漿時一只手輕輕扶持雷氏夾,另一只手用寬約10mm的小刀插

搗數次,然后抹平,蓋上稍涂油的玻璃板,接著立即將試件移至濕氣養護箱內養護

24h±2ho

6.7.3沸煮

6.7.3.1調整好沸煮箱內的水位,使能保證在整個沸煮過程中都超過試件,不需中途

添補試驗用水,同時又保證在(30±5)min內升至沸騰。

6.7.3.2脫去玻璃板取下試件,先測量雷氏夾指針尖端間的距離(A),精確到0.5mm,

接著將試件放入沸煮水中的試件架上,指針朝上,然后在(30±5)min內加熱至沸

騰并恒沸(180±5)min。

6.7.3.3結果判別:沸煮結束后,立即放掉沸煮箱中的熱水,打開箱蓋,待箱體冷卻

至室溫,取出試件進行判別。測量雷氏夾指尖端的距離(C),準確至0.5mm,當兩

個試件煮后增加距離(C-A)的平均值不大于5.0mm時,即認為該水泥安定性合格,

當兩個試件的(C-A)值相差超過4.0mm時,應同一樣品立即重做一次試驗。再如此,

則認為該水泥為安定性不合格。

7.細度的測定

7.1本細則選用于普通硅酸鹽水泥、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粉煤灰硅酸鹽

水泥、復合理硅酸鹽水泥、石灰石硅酸鹽水泥以及指定采用的其他品種水泥。

7.2儀器設備:80pm負壓篩篩析儀;最大稱量為100g的天平;80um篩篩子。

7.3樣品準備:水泥樣品應充分拌勻,并通過0.9mm方孔篩,記錄篩余物情況,要

防止過篩時混進其他水泥。

7.480Pm篩篩析法(按GB/T134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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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ZZ-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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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頁第5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水泥物理性能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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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準備好80um篩篩子(附透明篩蓋)和負壓篩析儀(可調范圍為4000~6000Pa)

以及天平(最大稱量100g分度值0.05g)o

7.4.2把負壓篩放在篩座并上蓋,通電檢查控制系統,調節負壓至4000~6000Pa范圍。

7.4.3稱取已過篩水泥試樣25g,置于潔凈的負壓篩中,上蓋后放在篩座上,開動篩

析儀連續篩析2min,如有試樣附在蓋上,可輕敲其落下。篩畢,用天平稱量篩余物。

7.4.4當工作負壓小于4000Pa,應清理吸塵器內水泥,使負壓恢復正常。

7.4.5水泥樣品的細度以篩余物質量占試樣原質量的百分數來表示(結果計算至

0.1%):

R

F==xl00

W

式中:F—水泥試樣的篩余百分率,%;

Rs一篩余物質量,g;

W—試樣質量,go

8.水泥密度測定(根據GB/T208-94)

8.1儀器

8.1.1李氏瓶:符合GB/T208-94要求;

8.1.2無水煤油:符合GB253要求;

8.1.3恒溫水槽;

8.2測定步驟

8.2.1將無水煤油注入李氏瓶中至0到1ml刻度線后(以彎月面下部為準),蓋上瓶

塞放入恒溫水槽內,使刻度部分浸入水中(水溫應控制在李氏瓶刻度時的溫度),恒

溫30,記下初始(第一次)讀數。

8.2.2從恒溫水槽中取出李氏瓶,用濾紙將李氏瓶細長頸內沒有煤油的部分仔細擦

干凈。

8.2.3水泥試樣應預先通過0.90mm方孔篩,在(110±5)℃溫度下干燥lh,并在

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稱取水泥60g,準確至0.01g

8.2.4用小匙將水泥樣品一點點的裝入8.2.1條的李氏瓶中,反復搖動至沒有氣泡排

出,再次將李氏瓶靜置于恒溫水槽中,恒溫30min,記下第二次讀數。

8.2.5第一次讀數和第二次讀數時,恒溫水槽的溫度差不大于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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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ZZ-A01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8頁第6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水泥物理性能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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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結果計算

8.3.1水泥體積應為第二次讀數減去初始(第一次)讀數,即水泥所排開的無水煤

油的體積(ml)

8.3.2水泥密度P按下式計算:

水泥密度P=水泥質量(g)/排開的體積(cn?)

結果計算到小數第三位,且取整數到0.01g/cn?,試驗結果取兩次測定結果的算術

平均值,兩次測定結果之差不得超過0.02g/cnA

9.水泥膠砂強度的測定(按GB/T17671-99進行)

9.1水泥膠砂強度的測定適用于普通硅酸鹽水泥、硅酸鹽水泥、礦渣硅酸鹽水泥、

粉煤灰硅酸鹽水泥、復合硅酸鹽水泥、石灰石硅酸鹽水泥的抗折與抗壓強度的檢查。

9.2儀器設備:

9.2.1水泥膠砂振實臺:應符合JC/T682-1997要求;

9.2.2DK2-5000型電動抗折儀:應符合JC/T724要求;

9.2.3液壓萬能試驗機WE-600:精度要求1%,并具有按2400N/S速率的加荷能力。

9.2.4抗壓夾具:夾具應符合JC/T683要求,受壓面積為40mmX40mm。

9.2.5試模:材料和制造尺寸應符合JC/T726要求。

9.3膠砂的制備:

9.3.1膠砂質量配合比應為一份水泥(450g),三份標準砂(1350g),半份水(225ml

飲用水)。膠砂以行星式攪拌機進行攪拌。

9.3.2把水加進攪拌鍋,再加入水泥,把鍋放在固定架上并升至固定位置把標準砂預

倒進攪拌機上裝砂容器中。

9.3.3開動攪拌機,低速攪拌30s后砂子自動加入至60s后轉變高速拌30s,然后停

拌90s,利用此時將葉片和鍋壁上的膠砂刮入鍋中間。跟著又高速繼續攪拌60s結束。

整個攪拌過程共240so

9.4試件的制備:

9.4.1膠砂制備后立即在振實臺成型。將空水泥試模和模套固定在振實臺上,用勺子

把攪拌鍋里的膠砂分二裝入試模。裝第一層時,每個槽里約放300g,用大播料器來

回一次將料層播平,接著振實60次,再裝入第二層膠砂,用小播料器播平,再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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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ZZ-A01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8頁第7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水泥物理性能作業指導書

生效日期:CC

60次。

9.4.2移動模套,取下試模,用一金屬直尺以近90°角度架在試模頂一端,沿試模

長度方向以橫向鋸割動作慢慢向另一端移動,一次將超出試模部分的膠砂刮去,并用直

尺以近水平角度將試體表面抹平.

9.5試件的養護:

9.5.1將已作好試件編號的試模放入標準養護室養護,一直養護到規定的脫模時間取

出脫模。

9.5.2將試件水平或豎直放在20±1℃水中養護(水平放置時刮平面朝上),試件的

六個面都與水接觸。

953到齡期的試件應在試驗前15min從水中取出,并用濕布蓋好。試件齡期從水泥

加水攪拌開始算起,不同齡期強度試驗在以下時間進行:

3d±45min

7d±2h

28d±8h

9.6抗折強度測定:

9.6.1將試件一個側面放在抗折試驗機支撐圓柱上,試體長軸垂直于支撐圓柱,通過

加荷圓柱以50N/S±10N/S的速率均勻地將荷載垂直地加在試體相對側面上,直至折

斷。

9.6.2抗折強度Ff以MPa表示,按下式計算:

3

Rf=1.5FfL/b

式中:Ff一折斷時施加于試體中部荷載,N;

L一支撐圓柱之間的距離,mm;

b—試體正方形截面的邊長,mm。

9.7抗壓強度測定:

9.7.1以最大荷載為300KN的壓力機和符合JC/T638要求的夾具,在折斷后的半截

試體的側面上進行抗壓強度測定。

9.7.2半截試體中心與壓力機受壓中心差應在±0.5mm內,試體露在壓板外的部份

約有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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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ZZ-A01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8頁第8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水泥物理性能作業指導書

生效日期:CC

9.7.3在加荷過程中以2400N/S±200N/S的速率均勻加荷直至破壞。

9.7.4抗壓強度Rc以MPa為單位,按下式進行計算:

Rc=Fc/A

式中:Fc一破壞時的最大荷載,N;

A一受壓面面積,mm2(40X40=1600mm2)o

9.8試驗結果的確定和計算:

9.8.1抗折強度:各試體的抗折強度記錄至O.IMpa,以一組三個試體抗折結果的平

均值作為試驗結果(精確至O.IMpa)。當三個強度值中有超出平均值±10%時,應剔

除后再取平均值作為結果。

9.8.2抗壓強度:以一組三個試體上得到的六個抗壓強度測定值(計算于O.IMPa)

的算術平均值為試驗結果(精確至O.IMPa)。如六個測定值中有一個超出六個平均值

的±10%,應剔除后取剩下五個的平均數為結果。如五個測定值中再有超過它們平均

數±10%,則此組結果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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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ZZ-A02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4頁第1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混凝土力學性能作業指導書

生效日期:CC

1項目名稱:

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檢驗包括:立方體抗壓強度、軸心抗壓強度、抗折強度。

2范圍:

本試驗細則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和一般構筑物中所使用普通混凝土的基本性

能試驗。

3檢驗依據:《普通混凝土力學性能試驗方法》(GBJ81-85);《水工混凝土試驗規程》

(DL/T5150-2001)o

4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

4.1本方法適用于測定混凝土立方體的抗壓強度。

4.2混凝土試件的尺寸應根據混凝土中骨料的最大粒徑按下表選定。

試件尺寸(mm)骨料最大粒徑(mm)

100*100*10030

150*150*15040

200*200*20060

4.3與試件接觸的壓板或墊板的尺寸應大于試件的承壓面,其不平度應為每100毫

米不超過0.02毫米。

4.4試件從養護地點取出后,應盡快進行試驗,以免試件內部的溫度發生顯著變化,

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4.4.1先將試件擦洗干凈,測量尺寸,并檢查其外觀,試件尺寸測量精確至1毫米,

并據此計算試件的承壓面積,如實測尺寸與公稱尺寸之差不超過1毫米,可按公稱尺

寸進行計算。試件承壓面的不平度應為每100毫米不超過0.05,承壓面與相鄰面的不

垂直度不應超過±1度。

4.4.2將試件安裝在試驗機的下壓板上,試件的承壓面應與成型時的頂面垂直,試件

的中心應與試驗機下壓板中心對準,啟動試驗機。混凝土試件的試驗應連續而均勻地

加荷,直至試件破壞,記錄破壞荷載。

4.3混凝土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應按下式計算:

fcc=P/A

式中:f“一混凝土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MPa);

aa

文件編號:ZZ-A02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4頁第2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混凝土力學性能作業指導書

生效日期:CC

P一破壞荷載(N)

A—試件承壓面面積(mn?)

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計算應精確至O.IMPa.

以三個試件測量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件的抗壓強度值,三個測量值的最大值

或最小值中如有一個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把最大值及最小值一并

舍除,取中間值作為該組試件抗壓強度值,如有兩個測值與中間值的差距值超過中間

值的15%,則該組試件的試驗結果無效。取150*150*150毫米試件的抗壓強度為標準

值,用其它尺寸試件測得的強度值均應乘以尺寸換算系數,其值為對200*200*200

毫米試件為1.05,對100*100*100毫米的試件為0.95;

5軸心抗壓強度試驗

5.1本方法適用于測定混凝土棱柱體的軸心抗壓強度。

5.2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試驗采用150*150*150毫米棱柱體作為標準試件,如確有

必要,可采用非標準尺寸的棱柱體試件,但其高寬比應在2?3的范圍內,試件允許

的骨料最大粒徑不應大于下表數值。

試件最小邊長(mm)骨料最大粒徑(mm)

10030

15040

20060

5.3試件從養護地點取出后應及時進行試驗,以免試件內部的溫度發生顯著變化,

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5.3.1先將試件擦試干凈,測量尺寸,并檢查其外觀,試件尺寸測量精確至1毫米,

并據此計算試件的承壓面積,如實測尺寸與公稱尺寸之差不超過1毫米,可按公稱尺

寸進行計算。

5.3.2將試件直立在試驗機的下壓板上,試件的軸心應與壓力機下壓板中心對準,啟

動試驗機。混凝土試件的試驗應連續而均勻地加荷,直至試件破壞,記錄破壞荷載。

5.3.3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試驗應按下式計算:

Fcp=P/A

式中:Fcp一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MPa);

文件編號:ZZ-A02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4頁第3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混凝土力學性能作業指導書

生效日期:CC

P一破壞荷載(N)

A—試件承壓面面積(mn?)

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計算應精確至O.IMPa.

以三個試件測量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軸心抗壓強度值,三個測量值中

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如有一個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則把最大值及最小

值一并舍除,取中間值作為該組試件的軸心抗壓強度值,如有兩個測值與中間值的均

超過中間值的15%,則該組試件的試驗結果無效。

采用非標準尺寸試件測得的軸心抗壓強度度值均應乘以尺寸換算系數,其值為對

200*200*200毫米截面試件為1.05;對100*100*100毫米截面試件為0.950

6抗折強度試驗

6.1本方法適用于測定混凝土的抗折(即彎曲抗拉)強度。

6.2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應采用150*150*600(或550)毫米小梁作為標準試件所用

混凝土中骨料的最大粒徑不應大于40毫米。必要時可采用100*100*400毫米試件,

此時,混凝土中骨料的最大粒徑不應大于30毫米。

6.3抗折試驗所用的試驗機采用萬能試驗機或者帶有抗折試驗架的壓力試驗機。所

有這些試驗機應常有能使兩個相等的荷載同時作用在小梁跨度三分點處的裝置。試驗

機的精度(示值的相對誤差)至少應為±2%,也不大于全量程的40%o試驗機與試

件接觸的兩個支座和兩個加壓頭應具有直徑約為20-40毫米的弧形頂面,并應至少比

試件的寬度長10毫米。其中的3個(一個支座和兩個加壓頭)應盡量做到滾動并前

后傾斜。

6.4試件從養護地點取出后應及時進行試驗,試驗前,試件應保持與原養護地點

相似的干濕狀態。混凝土抗折強度試驗應按下列步驟進行:O

6.4.1先將試件擦試干凈,測量尺寸,并檢查其外觀。試件尺寸測量精確至1毫米,

并據此進行強度試驗計算,試件不得有明顯缺損。在跨中1/3梁的受拉區內,不得有表

面直徑超過7毫米并深度超過2毫米的孔洞。試件承壓力區及支承區接觸線的不平度

應為每100毫米不超過0.05毫米。

6.4.2按要求調整支承架及壓頭的位置,其所有間距的尺寸偏差不應大于±1毫米。

將試件在試驗機的支座上放穩對中,承壓面應選擇試件成型時的側面,開動試驗機,

文件編號:ZZ-A02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4頁第4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混凝土力學性能作業指導書

生效日期:CC

當加壓頭與試件快接近時,調整加壓頭及支座,使接觸均衡。如加壓頭及支座均不能

前后傾斜,則各接觸不良之處應予以墊平。試件的試驗應連續而均勻地加荷,其加荷

速度應為: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于C30時,取每秒0.02?0.05MPa;強度等級高于或

等于C30時,取每秒鐘0.05?0.08MPa。當試件接近破壞時,應停止調整油門,直至

試件破壞,記錄破壞荷載及破壞位置。

6.5試件破壞時如折斷面位于兩個集中荷載之間時,抗折強度應按下式計算:

2

ff=(pl)/(bh)

式中:ff一混凝土抗折強度(MPa);

p一破壞荷載(N);

1—支座之間距離即跨度(mm);

b一試件截面寬度(mm);

h一試件截面高度(mm)。

以三個試件測量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抗折強度值,三個測量值中的最

大值或最小值中如有一個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把最大值及最小值

一并舍除,取中間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抗折強度值,如有兩個測值與中間值的差距值超

過中間值的15%,則該組試件的試驗結果無效。3個試件中如有一個其折斷面位于兩

個集中荷載之外(以受拉區為準),則該試件的試驗結果應予以舍棄,混凝土抗折強

度按另外兩個試件的試驗結果計算。如有兩個試件的折斷面均超出兩個集中荷載之

外,則該組試驗無效。采用100*100*400毫米非標準尺寸試件時,取得的抗折強度值

均應乘以尺寸換算系數0.85。

aa

文件編號:ZZ-A03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2頁第1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砂漿抗壓試驗實施細則

生效日期:CC

1.檢驗項目名稱:

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

2.適應范圍:

本試驗細則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和一般構筑物中所使用普通砂漿立方體的基

本性能試驗。

3.檢驗依據:

《建筑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

4.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步驟

4.1試件從養護地點取出后應及時進行試驗,以免試件內部的溫度發生顯著變化,

試驗前先將試件擦試干凈,測量尺寸,并檢查其外觀,試件尺寸測量精確至1毫米,

并據此計算試件的承壓面積,如實測尺寸與公稱尺寸之差不超過1毫米,可按公稱尺

寸進行計算。

4.2將試件安放在試驗機的下壓板(或下墊板上),試件的承壓面應與成型時的頂面

垂直,試件中心應與試驗機下壓板(或下墊板上)中心對準,開動試驗機,當上壓板

與試件(或上墊板)接近時,調整球座,使接觸面均衡受壓,承壓試驗連續而均勻地

加荷,加荷速度應為每秒0.5?L5KN,直至試件破壞,然后記錄破壞荷載。

4.3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應按下式計算:

fm,cu=Nu/A

式中:fm,cu一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MPa);

Nu一立方體破壞力(N)

A—試件承壓面面積(mn?)

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計算應精確至O.IMPa.

以六個試件測值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抗壓中度值,平均值計算精確至

O.IMPao

當六個試件的最大值或最小值與平均值的差值超過20%時,以中間四個試件的平

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抗壓強度值。

5.注意事項

在試驗全程做好樣品的試驗狀態標識,如未試驗,已試驗等。

aa

文件編號:ZZ-A03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2頁第2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砂漿抗壓試驗實施細則

生效日期:CC

1.檢驗項目名稱:

水泥砂漿抗壓強度試驗。

2.適應范圍:

本試驗細則適用于水利水電工程中所使用普通砂漿立方體的基本性能試驗。

3.檢驗依據:

《水工混凝土試驗規程》(DL/T5150-2001)

4.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試驗步驟

4.1養護至規定齡期,取出試件并擦試干凈,待壓試件需用濕布覆蓋,以防止試件干

燥。測量尺寸,并檢查其外觀,試件尺寸測量精確至1毫米,并據此計算試件的承壓

面積,如實測尺寸與公稱尺寸之差不超過1毫米,可按公稱尺寸進行計算。

4.2將試件安放在試驗機的下壓板中間,上、下壓板與試件之間宜墊以鋼墊板。加

壓方向應與試件搗實方向垂直。開動試驗機。當上壓板與上墊板行將接觸時,如有明

顯偏斜,應調整球座,使試件均勻受壓。以0.3MPa/s?0.5MPa/s速度連續而均勻地

加荷,當試件接近破壞而開始迅速變形時,停止調整試驗機油門,直至試件破壞,記

錄破壞荷載。

4.3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應按下式計算:

fcc=P/A

式中:f“一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MPa);

P一破壞荷載,(N);

A—試件承壓面面積(mn?);

砂漿立方體抗壓強度計算應精確至O.IMPao

以三個試件測量值的平均值作為該組試件的抗壓強度試驗結果。當最大值或最小

值與中間值之差大于中間值的15%時,取中間值。當最大值和最小值與中間值之差均

超過中間值15%時,該組試驗應重做。

文件編號:ZZ-A04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12頁第1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細則

生效日期:CC

1.檢驗項目名稱:

普通碎配合比設計,包括:抗滲碎,抗凍碎,高強碎,泵送碎,大體積碎。

2.適應范圍:

本試驗細則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和一般構筑物中所使用普通碎的配合比設計。

3.設計依據:《普通碎配合比設計規程》(JGJ55-2000)。

4.混凝土配制強度的確定

4.1混凝土配制強度應按下式計算:

feu.o=fcuk+1-645O

式中fcu.L混凝土配制強度(MPa)

feu,k—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標準值(MPa)

。—混凝土強度標準值差(MPa)

4.2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提高混凝土配制強度:

1現場條件與試驗條件有顯著差異時;

2C30級及其以上強度等級的混凝土,采用非統計方法評定時。

4.3混凝土強度標準差宜根據同類混凝土統計資料計算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計算時,強度試件組數不應少于25組;

2當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0和C25級,其強度標準差計算值小于2.5MPa時,計算

配制強度的標準差應取不小于2.5MPa時;當混凝土強度等級或大于C30,其強度標

準差計算值小于3.0MPa時,計算配制強度的標準差應取不小于3.0MPao

3當無統計資料計算混凝土強度標準差時,其值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

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04)的規定取用

5混凝土配合比設計中的基本參數

5.1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的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硬性和塑性混凝土用水量的確定:

1)水灰比在0.40?0.80范圍時,根據粗骨料的品種、粒徑及施工要求的混凝土

拌合物稠度,其用水量可按表5.1-1、5.1-2選取。

文件編號:ZZ-A04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12頁第2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細則

生效日期:CC

表5.1-1干硬性混凝土的用水量(kg/n?)

拌合物稠度卵石最大粒徑(mm)碎石最大粒徑(nun)

項目指標102040162040

維勃稠16—20175160145180170155

度(s)11—15180165150185175160

5—10185170155190180165

表5.1-2塑性混凝土的用水量(kg/n?)

拌合物稠度卵石最大粒徑(mm)碎石最大粒徑(mm)

項目指標102031.540162031.540

坍落10-30190170160150200185175165

度35-50200180170160210195185175

(mm)55-70210190180170220205195185

75-90215195185175230215205195

注:1、本表用水量系采用中砂時的平均取值。采用細砂時,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

可增加5~10kg;采用粗砂時,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可減少5~10kg;

2、摻用各種外加劑或摻合料時,用水量應相應調整。

1)以本規程表5.1-2中坍落度90mm的用水量為基礎,按坍落度每增大

20mm用水量增加5kg,計算出未摻合外加劑時的混凝土用水量。

2)摻外加劑時的混凝土的用水量可按下式計算

mwa=mwo(1-3)

式中:mwa—摻外加劑時混凝土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

mw。—未摻外加劑時混凝土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用水量(kg);

B—外加劑的減水率(%)

3)外加劑的減水率應經試驗確定。

5.2當無歷史資料可參考時,混凝土砂率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坍落度為10-60mm的混凝土砂率,可根據粗骨料品種、粒徑及水灰比按表5.2

選取。

文件編號:ZZ-A04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12頁第3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細則

生效日期:CC

表5.2混凝土的砂率(%)

水灰比卵石最大粒徑(mm)碎石最大粒徑(mm)

(W/C)102040162040

0.4026-3225-3124-3030-3529-3427-32

0.5030-3529-3428-3333-3832-3730-35

0.6033-3832-3731-3636-4135-4033-38

0.7036-4135-4034-3939-4438-4336-41

注:①本表數值系中砂的選用砂率,對細砂或粗砂,可相應減少或增大砂率;

②只用一個單位級配粗骨料配制混凝土進,砂率減少適當增大;

③對薄壁的構件,砂率取偏大值;

④本表中的砂率系指砂與骨料總量的重量比。

2坍落度大于60mm的混凝土砂率,可經試驗確定,也可在表5.2的基礎上,按

坍落度每增大1%的幅度以予調整。

3坍落度小于10mm的混凝土,其砂率主要經試驗確定。

表5.3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

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kg)

環境條件結構類型素混凝鋼筋混預應力素混鋼筋混預應力

土凝土混凝土凝土凝土混凝土

1.干燥環用正常的居住或辦公用不作

境房屋內部件。規定0.650.60200260300

高濕度的室內部件。

2.凍

室外部件。

濕0.700.600.60225280300

在非侵蝕性土和水中的

部件。

經受凍害的室外部件。

在非侵蝕性土和(或)水

中且經受凍害的部件。0.550.550.55250280300

高濕度且經受凍害的室

內部件。

3.有凍害經受凍害和除水劑作用

和除冰劑的室內室外部件

的潮濕環0.500.500.50300300300

aa

文件編號:ZZ-A04

常規作業指導書

共12頁第4頁

第一版第0次修訂

主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細則

生效日期:CC

5.3外加劑和摻合料的摻量應通過試驗確定,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外加

劑應用技術規范》(GBJH9)、《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漿中應用技術規程》(GBJ28)、

《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程》(GBJ146)、《用于水泥與混凝土中粒化高爐礦渣粉》

(GB/T18046)等的規定。

5.4當進行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應符合表

5.3中的規定。

5.5長期處于潮濕和嚴寒環境中的混凝土,應摻用引氣劑或引氣減水劑。引氣劑的

摻入量應根據混凝土的含氣量并經試驗確定,混凝土的最小含氣量應符合表4.0.5的

規定;混凝土最大含氣量亦不宜超過7%。混凝土中的粗骨料和細骨料應作堅固性試

驗。

表5.4長期處于潮濕和嚴寒環境中混凝土的最小含氣量

粗骨料最大粒徑(mm)最小含氣量(%)

404.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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