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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附件2

安徽省礦山生態修復技術指南

(征求意見稿)

2021-XX-XX發布2021-XX-XX實施

安徽省自然資源廳發布

安徽省礦山生態修復技術指南

1適用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礦山生態修復的生態問題識別與診斷、修復規劃、修復目標確定、修復方

式選擇、工程設計、工程實施、竣工驗收、移交管護與績效評估等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安徽省行政區域內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實施和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

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38509-2020滑坡防治設計規范

GB50843-2013建筑邊坡工程鑒定與加固技術規范

TD/T1036-2012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

HJ25.6-2019污染地塊地下水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

HJ25.5-2018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土壤修復評估技術導則(試行)

HJ1171-2021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格局評估

HJ1172-2021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質量評估

HJ1173-2021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評估

HJ1174-2021全國生態狀況調查評估技術規范一生態問題評估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適用于本文件。

3.1

礦山生態修復ecologicalrestorationofmine

對因礦產資源開采造成的礦山生態問題采取人工促進措施,依靠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能

力與組織能力,逐步恢復與重建退化、受損的生態系統,恢復其生態功能。

3.2

生境條件habitatconditions

由生物和非生物因子綜合形成的生物個體、種群或群落生活地域的環境,包括區域生態

功能定位、自然地理、地質環境、生態環境、社會經濟狀況等。

3.3

脅迫因素stressfactors

是指人類活動對生態系統正常結構和功能的干擾因素,這些干擾往往超出生態系統恢復

力,導致生態系統發生不可逆的變化甚至退化或崩潰。

1

3.4

礦山生態問題mineecologicalproblems

因礦業活動破壞生物必需的生境條件,引起自然生態系統退化及由此衍生的不良生態環

境效應。主要包括:礦山地質災害、地貌景觀破壞、水土流失、水土污染、土壤層破壞、植

被退化、生物多樣性減少等問題。

3.5

植被退化vegetationdegradation

礦產資源開發活動導致礦山影響范圍內的地表植物群落退化、損毀或消失的現象。

3.6

生物多樣性biodiversity

是生物及其環境形成的生態復合體以及此相關各種生態過程的綜合,包括動物、植物、

微生物的種類生存環境及其形成的生態系統。

3.7

問題識別與診斷problemidentificationanddiagnosis

確定參照生態系統,識別主要生態問題及問題間的關聯性、緊迫度和優先度,采用定性、

半定量或定量方法,診斷自然生態系統受損的面積、分布、程度、影響因素、成因及與相關

生態系統的關聯性。

4總體要求

4.1目標

遵循自然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動態性及其內在規律,以可持續發展為最終目標,

采取工程、技術、生物等多種措施,對礦山生態系統進行保護和修復,構建與區域生態系統

相協調,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穩定持續的生態系統,增強生態產品供給能力。

4.2原則

4.2.1問題導向,因地制宜。準確識別生態問題,科學分析生態系統退化原因,以生態本

底和自然稟賦為基礎,以生物多樣性保護為重要目標。統籌考慮技術、時間、資金、生態影

響等因素,分類施策、合理布局生態修復工程。

4.2.2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遵循自然生態系統內在機理和演替規律,維護生態系統

多樣性和連通性,優先選擇自然恢復方式,合理選擇輔助再生、生態重建、轉型利用等修復

方式,確保生態安全、突出生態功能、尊重自然風貌。

4.2.3科學規劃,系統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

線,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統籌、科學規劃礦山生態修復方向,以用定治,以本地適

宜的生態系統為優先參照標準,合理確定生態修復目標和措施技術,系統推進一體化修復,

增強保護修復效果。

2

4.2.4節約優先,量力而行。統籌考慮生態合理性和經濟可行性,以水定綠,以壤定植,

數量和質量并重,節儉務實開展修復工作。

4.2.5共同參與,咨詢管理。修復規劃、修復目標、修復方向、修復設計(修復方案)、

修復措施等的確定應充分征求管理者、規劃者、設計者、實施者、管護者,特別是當地群眾

和有關部門意見。在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關鍵環節,應充分聽取相關領域專家及專業

機構的意見和建議,實行全過程咨詢管理。

4.3流程

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流程分為生態問題識別與診斷、修復規劃、修復目標確定、修復

方式選擇、工程設計、工程實施、竣工驗收、移交與管護、績效評估等,工作流程見圖

1。

5識別與診斷

5.1一般規定

5.1.1識別采用內外業相結合的方式,包括資料收集、實地調查等。

5.1.2應明確識別范圍和識別對象,分礦種和礦山開采方式識別主要生態問題及生態系統

的退化程度。

5.1.3可按露天開采金屬礦、露天開采非金屬礦、地下開采金屬礦、地下開采非金屬礦和

井采煤礦分類識別主要生態問題,可能存在的主要生態問題可參照附錄A。

5.1.4分區域、分尺度診斷主要生態問題的脅迫程度及其危害性,診斷生態系統受損類型、

退化程度、恢復力等。

5.2識別方法與內容

5.2.1識別方法主要包括:資料收集、訪問、遙感解譯、地面調查、剖面測量、地球物理

勘探、地球化學測量、地質鉆探、山地工程、樣品采集與測試、監測等手段。

5.2.2資料收集與訪問包括:區位條件、生境條件、自然資源、人口社會經濟、生物多樣

性、礦業活動、土地利用背景及現狀資料;生態保護修復相關政策、法律、法規、標準、文

件及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生態功能區劃、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等相關規劃;已實

施或計劃實施的生態保護修復工程項目資料及遙感影像數據;利益相關方意愿訪問情況。

5.2.3野外調查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景觀特征,生態系統類型、結構與功能,生態系統

群落特征,關鍵物種及其生境、外來物種入侵情況,生態環境脅迫,土地損毀程度,水土壤

理化性質等。

3

確定生態修復與調查區域

生生態生生脅參照

境系統態態迫生態

識別

條結構功問因系統

件能題素

礦山地貌水水土壤植生物

地質景觀土土層破被多樣

問題診斷

災害破壞污流壞退性減

染失化少

修復規劃規劃目標規劃工程規劃期限保障措施

修復目標確定確定生態修復單元和土地利用方向

修復模式選擇自然恢復輔助再生生態重建轉型利用

消除隱患消除隱患地貌重塑消除隱患公

土壤重構

工程設計封山育林土壤重構地貌重塑眾

警示防護植被恢復植被重建以用定治參

景觀再現與

工程實施招投標施工監理監測

第三方評估

竣工驗收終驗初驗終驗

移交與管護資料歸檔移交管護監測管理

績效評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

圖1礦生態修復工作流程

4

5.3識別深度和要求

按照安徽省國土空間規劃、安徽省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規劃等相關規劃劃定流域或區

域尺度、生態系統尺度識別范圍,依據礦業活動影響范圍確定微域尺度識別范圍,識別范圍

應大于工程范圍。深度應不低于同類工程的有關要求。

5.4問題診斷

5.4.1參照生態系統設定

參考受損生態系統歷史狀態設定,或參照周邊未受損的本地原生生態系統、類似生態系

統設定。

5.4.2流域或區域尺度診斷

分析判斷景觀格局破碎化程度、成因,分析生態廊道的連通程度或生態網絡安全問題及

成因,分析和評價植被、土壤生態退化,流域水環境退化、生態系統退化程度。生態問題評

估和生態系統的格局、質量、服務的評估方法可參考HJ1171、HJ1172、HJ1173、HJ1174相

關規定執行。

5.4.3生態系統尺度診斷

對照參照生態系統關鍵屬性指標,診斷受損生態系統在自然地理條件、物種組成、生態

系統結構、生態功能、外部交換方面與參照生態系統存在的差異。評價生態系統退化程度,

判斷其恢復能力。可采用歷史數據法、類比法、指示物種生境法、指標最優法以及綜合分析

法等診斷。

5.4.4微域尺度診斷

針對保護修復單元,對照參照生態系統關鍵屬性指標,診斷分析修復治理的對象、生態

問題及風險。評價需要修復的生態系統受損類型、退化程度、恢復力。可采用定性、半定量

或定量方法評價。

5.4.5診斷結果應用

采取定性、半定量或定量的方法,分別評估生態系統格局、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生態系

統質量、生態問題等。明確不同尺度實施區域需突出解決的生態問題類型、規模、程度、分

布,提出工程范圍、實施區域,劃定保護修復單元以及保護修復目標、工程布局、模式和路

徑。

6修復規劃

6.1一般規定

5

6.1.1修復規劃應根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專項規劃、區域重要程度及主管部門要求,可區

分區域、流域、行政區域分類編制。

6.1.2行政區域規劃應以自然地理單元為基礎,綜合考慮自然生態的系統性、生態功能的

完整性編制。

6.1.3生態系統尺度規劃以保護修復單元為基礎,對照參照生態系統自然地理條件、物種

組成、生態系統結構、生態系統功能等屬性及其生態脅迫編制。

6.1.4編制修復規劃應進行問題識別與診斷、目標設定、適宜性分析和整體布局、進度安

排與資金估算等。

6.2規劃目標

6.2.1根據不同保護修復尺度、層級和限制性因素閾值,設定生態保護修復總體目標和階

段性目標,提出約束性指標和預期性指標,設置績效指標。

6.2.2流域或區域尺度生態保護修復目標應從消除生態脅迫影響、優化生態空間格局、暢

通生態網絡、提升生態系統質量等方面提出。

6.2.3生態系統尺度生態保護修復目標應從物理環境、物種組成、生態系統結構、生態系

統功能、生態脅迫等方面提出。

6.3規劃工程

6.3.1規劃工程應按照區域整體布局、礦山生態問題緊迫性和優先度設置。

6.3.2綜合運用地質、生態、動植物、土壤、工程、景觀設計和自然資源管理等多學

科多領域知識,研究確定保護修復目標及內容、規劃工程及保護修復技術措施等。

6.3.3應明確生態環境問題修復工程類型、數量、位置、范圍、規模、治理對象、措

施、實施年度、工程量及預期成效等。

6.4規劃期限

應明確規劃基準年和規劃年限。規劃期宜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一致,宜為5年,展

望期宜為10年。若規劃期內生態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應對規劃進行修訂。

6.5保障措施

6.5.1保障措施應明確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實施機制、監督管理責任等。

6.5.2保障措施包括組織、管理、資金及技術保障等。

7修復工程

7.1修復方向確定

7.1.1礦山生態修復方向按照宜農則農、宜漁則漁、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建則建、宜

6

荒則荒等原則,充分考慮各類場地生態修復的地質安全性、技術經濟可行性、生態環境協調

性,合理確定礦山生態修復方向。

7.1.2確定生態修復方向應依據礦山所處的位置、結合規劃設計、合理確定修復利用方向。

修復后的地類可分為: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

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土地。

7.2修復模式選擇

7.2.1生態修復模式可分為自然恢復、輔助再生、生態重建、轉型利用等模式。不同修復

模式的適宜條件和修復技術參照附錄B.1和B.2執行。

7.2.2自然恢復

對于采礦輕度受損、恢復力強的土地,依靠生態系統自我調節能力能夠逐步得到恢復的,

主要采取切斷污染源、封山育林,加強保護措施,促進生態系統自然恢復。

7.2.3輔助再生

對于采礦中度受損的生態系統,損毀土地表土不適合植被生長,需要進行土地平整、

表土覆蓋和培肥才能使受損生態修復逐步恢復的,在消除地質災害的基礎上,采取改善物

理環境,參照本地生態系統引入適宜物種,移除導致生態系統退化的物種等中小強度的人

工輔助措施,引導和促進生態系統逐步恢復。

7.2.4生態重建

對于采礦嚴重受損的生態系統,采取工程措施消除地質環境問題隱患,圍繞地貌重塑、

土壤重構、生境重構、植被恢復、生物多樣性重組等方面開展生態重建。生境重構關鍵要

消除植被(動物)生長的限制性因子;植被重建要首先構建適宜的先鋒植物群落,在此基

礎上不斷優化群落結構,促進植物群落正向演替進程;生物多樣性重組關鍵是引進關鍵動

物及微生物實現生態系統完整食物網構建。

7.2.5轉型利用

依據礦山所處位置,結合當地經濟社會條件,對具備綜合利用價值、適合社會資本投

入的廢棄礦山,在符合相關規劃和土壤環境質量要求下轉型利用。

a)轉型利用的廢棄礦山優先選擇市場化方式修復治理,可采用公開競爭、協議、出

讓、出租方式確定治理主體。

b)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后轉型為經營性建設用地,可用于教育、可研、體育、公共文

化、醫療衛生和社會福利等產業。

c)國有建設用地修復后轉型為國有農業用地的,可用于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牧

業和漁業生產。

d)集體建設用地修復后轉型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的,可用于住宿、餐飲、停

車場等旅游服務。

7

7.3工程設計

7.3.1一般規定

依據修復方向和生態問題,選擇生態修復模式,設定工程項目的具體修復目標,明確工

程的修復任務。參照國家和行業等相關標準,根據工程項目要求編制工程設計,工程設計主

要內容包括:施工范圍、修復目標、工作任務、修復措施、施工手段、工程量、施工進度、

施工質量控制、施工圖制作及資金預算等。

7.3.2修復設計

a)針對礦山生態系統面臨的生態問題,因地制宜的選擇修復技術,設計修復措施。參

照附錄B.3執行。

b)工程措施主要包括表削坡工程、護坡工程、支擋工程、充填工程、截排水工程、水

源水域工程、場地整理等。設計主要內容包括:工程形式及其技術參數、技術要求、文圖表

等。

c)礦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應根據地質災害的種類、規模、風險等特征,選取適宜的修

復措施。修復措施可參照GB50843、GB/T38509執行。

d)土壤層破壞、地貌景觀破壞修復治理工程應結合區域地形地貌特征,整治地貌,設

計合理可行的方案。

e)中等及以上風險水土環境污染應由生態環境專業部門設計治理,低風險水土環境污

染可根據識別的污染物、污染范圍、污染程度選取必要物理、生物修復技術。參照HJ25.6、

HJ25.5執行。

f)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土地的設計參照TD/T1036執行。

g)生物措施設計應明確植物種植的立地條件,以及所選取植物的生態學特征,設計內

容包括:植物種類篩選、苗木(種籽)規格、配置模式、密度(播種量)、土壤生物與土壤

種子庫的利用、整地規格等。

h)監測措施設計應明確景觀格局、生態系統質量、植被覆蓋度、水源涵養、水土保持、

生物多樣性、水土環境等監測指標及監測的時間、頻率等。

7.3.3景觀重現

a)邊坡、巖壁、平地、水域和濕地等生態修復設計應兼顧景觀效果、觀賞價值、使用

價值和視覺美感等,實現景觀再現。

b)位于市區、旅游區或交通干道附近的邊坡修復設計,以景觀、游憩、科普教育等功

能為生態修復目標造景及復綠。

c)區位條件、歷史人文、地質風貌條件較好的巖壁修復設計,應在消除邊坡地質災害

隱患,穩固巖壁條件下,以科普教育和游樂(如辨巖、攀巖等)功能為生態修復目標造景及

復綠。

d)區位條件較好平地依據生態學和美學原則,以新建公園、廣場、住宅小區、旅游開

發為目標設計。

e)水域生態景觀修復宜以水域景觀環境改造,生態護坡,外源污染治理,植物群落構

建為目標設計

f)濕地生態景觀修復宜以水生態修復,濕地動植物群落構建,濕地景觀修復改造為目

標設計,設計的工程措施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對濕地生態功能的影響。

8

7.3.4生物多樣性保護與重組

a)設計應注重棲息地、物種和基因多樣性的保護,以構建完整的生態網絡和保護自然

生態系統、生態廊道的連通性為目標設計。

b)在生物多樣性特定保護區,對珍稀瀕危動植物進行封育保護。

c)優先使用鄉土物種和優勢物種,不得使用外來入侵有害物種。

d)引進關鍵動植物及微生物,構建生態系統完整食物網。

8工程實施與驗收

8.1工程實施

8.1.1工程實施宜以項目形式組織實施,按資金渠道可分為財政出資和非財政出資項目,

項目嚴格執行法人、招投標、公告、合同、監理、財務管理等制度。

8.1.2財政出資項目實行招投標制,市場化項目可通過招投標或協議等方式確定項目實施

主體。

8.1.3實行合同制管理的項目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組織實施;實行監理制的項目應實施全過

程監督管理。

8.1.4財政出資的項目,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自然恢復項目由縣級自然資

源主管部門負責落實隱患消除及配套措施的實施;市場化項目由市場化主體負責組織實施;

有主廢棄項目由原采礦權人或個人負責實施。

8.1.5項目實施主體對項目實施、工程進展、工程質量、資金使用及項目實施效果等負責。

8.1.6項目監管責任主體應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項目實施效果進行監督檢查,

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實施效果評估。

8.2工程驗收

8.2.1工程項目驗收可分為初步驗收和最終驗收兩個階段。按照“誰投資,誰驗收”的原則,

及時組織項目驗收。

8.2.2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由項目申報單位組織監理、設計、勘查單位進行驗

收。

8.2.3工程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對工程質量進行自檢和評定,自檢合格后,將竣工自驗報

告和有關資料提交監理單位。

8.2.4初驗前申報單位宜組織第三方對項目范圍、地類、工程量、工程質量等實施情況進

行評估。

8.2.5初步驗收由申報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參與,驗收重點是工程實體是

否完工,修復目標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工程質量是否合格。

8.2.6最終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申報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相關專家

參加,專家組依據設計文件、初驗結果、驗收材料等在現場踏勘、會議討論基礎上出具驗收

專家意見。

8.2.7驗收資料包括管理、設計、施工、監理、財務等相關材料。

9

8.2.8自然恢復的驗收材料需提供擬自然恢復礦山基本情況表、自然恢復可行性論證專家

組意見、自然恢復礦山驗收申請表、自然恢復前后對比影像資料、輔助及配套措施實施相關

證明材料等。

9移交管護

9.1資料歸檔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后,建設單位應組織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管護等相關單位在

規定期間內按項目檔案管理的有關要求做好紙質檔案歸檔工作,財政出資項目檔案資料按照

項目管理、設計、施工、監理、財務等分類進行信息化集成,匯交至全省礦山生態修復動態

監管系統中。

9.2信息化監管

建立信息化監管制度。將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立項、實施、驗收等環節的信息及時上圖入

庫,明確項目位置、規模、類型、內容及建設進展與成效等。綜合運用遙感、大數據等技術

手段進行比對核查,實現實時動態、可視化、可追蹤的全程全面監測監管。

9.3工程移交與管護

9.3.1建立項目移交和后期管護制度。工程驗收合格后,由項目所在地縣(區)級以上人

民政府落實具體維護和管理單位,明確管護責任主體和管護要求。

9.3.2移交對象包括礦山生態修復面積、范圍、恢復后地類(耕地、林地、草地、園地、

建設用地等)、修復工程及邊坡穩定性監測等。

9.3.3維護和管理單位應根據管護要求定期管護修復工程,及時疏通截排水工程,做好道

路等基礎設施的運行和維護,做好植被的養護、追肥、病蟲害防治、培土補植、修葺等工作。

9.3.4復墾為耕地和其他地類的應按照相應規范做好后期養護工作。

9.4監測管理

9.4.1依據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的目標和績效指標,可采用遙感、自動監測、實地查看等方

式,開展生態修復工程全過程動態監測,建立生態監測動態更新數據庫。

9.4.2監測內容包括景觀格局、生態系統質量、植被覆蓋度、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生物

多樣性、水土環境等。監測指標來可參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構建總體方案》執行。

10公眾參與和績效評估

10.1公眾參與

10.1.1公眾參與應遵循包容性、及時性、可達性、透明性、有責性、有效性、代表性等原

10

則,參與人員宜包括公眾、利益相關方及相關領域專家。

10.1.2公眾參與環節宜包括修復規劃及設計的編制前期、過程,規劃落實,工程實施過程,

工程后期管護。

10.1.3公眾參與可采取公示、聽取意見、咨詢、聽證等形式;反饋意見應及時分類、整理、

核實、刷選和回應。

10.2績效評估

10.2.1績效評估分規劃評估和工程項目績效評估。規劃后評估主要針對規劃的約束性指標

評估,工程項目績效評估主要針對工程項目實施成效評估。

10.2.2工程項目績效主要評估產出(數量、質量、時效、成效)、效益(生態、社會、經濟)、

滿意度等指標完成或執行情況,績效指標體系評估參照附錄C.1。修復成效主要評估礦山地

質安全性、生態修復系統性和穩定性,評估標準參照附錄C.2。

10.2.3經濟效益主要評估工程投入/產出比、項目帶動相關產業增值等指標;社會效益主

要評估人居環境改善受惠人數等指標;生態效益主要評估災害隱患清除比率、森林覆蓋率提

高、水土流失面積減少等指標。

11

附錄A

(規范性)

表A不同類型礦山存在的主要生態問題

礦山類型礦山地地貌景觀水土流失水土污染土壤層破植被退化生物多樣

質災害破壞壞性減少

露天開采

★★★★★★

非金屬礦

露天開采

★★★★★★★

金屬礦

地下開采

★★★★

金屬礦

地下開采

★★

非金屬礦

井采煤礦★★★★★★

注:★表示可能存在的生態問題

12

附錄B

(規范性)

表B.1礦山生態修復模式適宜條件

修復模式適宜條件

1.現狀無地質災害隱患或局部存在地質災害隱患但無直接威脅對象;

2.無重金屬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不會對周邊水土環境造成污染;

自然恢復

3.具備自然恢復的氣候、水土環境條件,周邊植被生長較好,自然恢復趨

勢明顯。

1.現狀無地質災害隱患或局部存在地質災害隱患;

2.無重金屬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不會對周邊水土環境造成污染;

輔助再生

3.裸露的地區廢石堆積,表土環境不適合植被生長;

4.氣候條件適合植被生長。

1采礦損毀土地存在地質災害隱患,并且具有威脅對象;

2.地形地貌景觀嚴重破壞,重金屬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可能對周邊水土

環境造成污染;

生態重建

3.裸露地區無地表土或土壤不適合植物生長;

4.很難依靠自然修復改善礦山生態,必須采取人類工程措施才能達到生態

修復目的。

1.礦山區位條件、歷史人文、地質風貌條件較好;

轉型利用2.修復后的地類、工程適合市場轉型需求;

3.轉型利用能帶來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生態效益。

表B.2礦山修復模式主要修復技術選擇

修復技術

修復模式

地貌重塑土壤重構植被重建景觀重現生物多樣性保護與重組

自然恢復★★

輔助再生★★★

生態重建★★★★★

轉型利用★★★★★

注:★表示可選的修復技術。

表B.3礦山修復主要修復措施

修復技術主要修復措施

削坡工程、護坡工程、支擋工程、充填工程、截排水工程、水源水域工程、

地貌重塑

道路工程等

土壤重構污染修復、覆土再造、土壤改良

樹木種植、撒播草籽、植生袋、普通噴播、掛網客土噴播、液力噴播、團粒

植被重建

噴播和植生混凝土噴播等

景觀重現邊坡、巖壁、平地、水域和濕地等

生物多樣性保

生物多樣性保護,關鍵物種、優勢物種、鄉土物種選擇及生態系統群落重組

護與重組

13

附錄C

(規范性)

表C.1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績效目標自評表

項目名稱

資金來源

地方主管部門實施單位

預算數預算執行率

執行數(B)

(A)(B/A)

項目資金(萬元)

年度資金

資金總額

年初設定目標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年度總體

目標

年度指全年完未完成原因

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

標值成值和改進措施

數量指標

質量指標

產出指標

時效指標

成效指標

經濟效益

績效指標

指標

社會效益

效益指標指標

生態效益

指標

服務對象

滿意度指

滿意度指

14

表C.2礦山生態修復成效評估評分表

評估內容評估指標評定依據評分范圍

修復工程類型、數量、與規劃或方案吻合,

8-10

完成質量高

修復工程類型、數量、與規劃或方案基本

與規劃、方案

修復工程完成吻合,經過變更后完成質量優于規劃或方5-7

的吻合程度

情況案

(10分)

修復工程類型、數量、與規劃或方案不吻

0-4

合,經過變更后修復質量低于規劃或方案

礦山地質災害隱患的類型、規模和數量清

晰明確,所有地質災害隱患得到合理處19-24

置、地質災害處置措施科學合理。

礦山地質災害隱患的類型、規模和數量基

礦山地質安全礦山地質災害

本清楚,個別危險性小的地質災害隱患未11-18

性(24分)防治

作處置,地質災害處置措施基本合理。

礦山地質災害隱患的類型、規模和數量不

清晰,某些地質災害隱患未得到處置,地0-10

質災害處置措施不合理。

修復場地的防洪能力,預防水土流失能力

8-10

和地質災害能力強。

修復場地的穩修復場地的防洪能力,預防水土流失能力

5-7

定性(10分)和地質災害能力較強。

修復場地未能考慮其防洪能力,預防水土

0-4

流失能力和地質災害能力問題。

場地綠化后的植被成活率大于等于80%,

11-15

植被覆蓋度比修復前有顯著增加。

生態修復穩定植被綠化穩定場地綠化后的植被成活率大于等于60%小

6-10

性(30分)性(15分)于80%,植被覆蓋比修復前有明顯增加。

場地綠化后的植被成活率60%以下,植被

0-5

覆蓋比修復前增加較少。

生物種群的數量穩定,適應能力強,種群

4-5

配置比例合理。

生物種群穩定生物種群的數量基本穩定,具有一定的適

2-3

性(5分)應能力,種群配置比例基本合理。

生物種群的數量不穩定,適應能力差,種

0-1

群比例配置不合理。

15

續表C.2礦山生態修復成效評估評分表

評估內容評估指標評定依據評分范圍

礦山生態修復方案聚焦修復區主要生態

問題,突出整體性和系統性;修復場地相9-12

互銜接,不存在碎片化現象。

區域生態修復礦山生態修復方案聚焦修復區主要生態

的整體性(12問題,但整體性和系統性不足;某些修復5-8

分)場地存在碎片化現象。

礦山生態修復方案沒有聚焦修復區主要

生態問題,缺乏整體性和系統性;修復場0-4

地缺乏銜接,存在碎片化現象。

生態修復方向完全符合區域自然條件與

生態特征;修復措施符合因地制宜、分類

9-12

施策、自然修復與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

則。

生態修復方向基本符合區域自然條件與

生態修復措施

生態特征;修復措施基本體現了因地制

的適宜性(125-8

宜、分類施策、自然修復與工程措施相結

分)

生態修復系統合的原則。

性(36分)生態修復方向不符合區域自然條件與生

態特征;修復措施不符合因地制宜、分類

0-4

施策、自然修復與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

則。

植被綠化充分考慮了區域生態系統特征,

復綠植被種群與礦山周邊區域的植物種

9-12

群相協調,沒有發現外來物種入侵問題,

不存在過度治理和不合理人造景觀現象。

植被綠化基本考慮了區域生態系統特征,

復綠植被種群與礦山周邊區域的植物種

生態修復的協

群基本協調,沒有發現外來物種入侵問5-8

調性(12分)

題,不存在過度治理和不合理人造景觀現

象。

植被綠化未考慮區域生態系統特征,復綠

植被種群與礦山周邊區域的植物種群不

0-4

協調,存在外來物種入侵問題,存在過度

治理和不合理人造景觀現象。

合計

對每一項指標進行評分,最后得出總分:評分≥90分,

評估結論為優秀;75≤評分<90為,為良好;60≤評分<75,為

合格;評分<60分,為不合格。

16

參考文獻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草原保護修復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7號)

[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

[4]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南(試

行)》(自然資辦發〔2020〕38號)

[5]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1〕

1283號)

[6]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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