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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樞紐改造工程物資設備管理辦法?一、總則(一)目的為加強哈爾濱樞紐改造工程物資設備管理,規范物資設備采購、供應、使用、存儲等環節的行為,確保工程物資設備質量,滿足工程建設需要,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辦法。(二)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哈爾濱樞紐改造工程建設過程中物資設備的管理活動,包括新建鐵路、既有鐵路改造、相關配套設施等涉及的物資設備。(三)基本原則1.依法合規原則: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以及鐵路建設相關規定,依法開展物資設備管理工作。2.質量第一原則:把物資設備質量作為首要目標,確保所采購和使用的物資設備符合工程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3.成本控制原則:在保證物資設備質量的前提下,通過科學管理、合理采購、優化配置等手段,降低物資設備采購成本和使用成本。4.全程管控原則:對物資設備的采購、運輸、驗收、存儲、發放、使用、報廢等全過程進行有效管控,確保各環節銜接緊密、管理有序。二、管理職責(一)建設單位職責1.負責制定哈爾濱樞紐改造工程物資設備管理的總體策略和相關制度。2.組織編制物資設備采購計劃,審核物資設備招標文件,確定招標方式和中標單位。3.監督檢查物資設備采購、供應、使用等環節的工作,協調解決物資設備管理中的重大問題。4.負責組織物資設備的驗收工作,對不合格物資設備提出處理意見。5.建立物資設備管理信息平臺,匯總、分析物資設備管理數據,為工程建設提供決策支持。(二)施工單位職責1.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和實際需求,編制物資設備需求計劃,并報建設單位審核。2.按照建設單位批準的物資設備采購計劃,負責具體的采購實施工作,包括選擇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等。3.負責物資設備的運輸、裝卸、保管等工作,確保物資設備在運輸和存儲過程中的安全和質量。4.對進場的物資設備進行檢驗和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相關記錄。5.建立物資設備臺賬,詳細記錄物資設備的出入庫、使用、損耗等情況,定期向建設單位報送物資設備管理報表。6.負責物資設備的現場管理,合理使用物資設備,降低物資消耗,做好廢舊物資的回收和處理工作。(三)監理單位職責1.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物資設備需求計劃和采購計劃,提出監理意見。2.監督施工單位物資設備采購過程,檢查采購合同的執行情況。3.對進場物資設備進行見證檢驗和驗收,審核施工單位的檢驗和試驗報告,對不合格物資設備嚴禁簽認,并督促施工單位進行處理。4.定期檢查施工單位物資設備的存儲、保管和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5.參與物資設備管理中的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四)物資設備供應商職責1.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質量合格、數量準確、規格型號相符的物資設備,并提供相關質量證明文件。2.負責物資設備的包裝、運輸、裝卸等工作,確保物資設備安全無損地運抵施工現場。3.在物資設備供應過程中,及時響應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要求,解決出現的問題。4.對物資設備的質量負責,在質保期內承擔質量保證責任,負責質量問題的處理和退換貨等工作。三、物資設備采購管理(一)采購計劃編制1.施工單位應根據工程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進度計劃,提前編制物資設備需求計劃。需求計劃應明確物資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交貨時間等詳細信息。2.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提交的物資設備需求計劃進行審核,結合工程總體進度和資金安排,綜合平衡后下達物資設備采購計劃。采購計劃應包括采購物資設備的種類、數量、采購時間、交貨地點等內容。(二)采購方式選擇1.物資設備采購應根據其性質、金額、市場供應情況等因素,選擇合適的采購方式。采購方式主要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采購等。2.對于重要物資設備、金額較大的采購項目,原則上應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公開招標應按照國家和鐵路行業相關規定,發布招標公告,邀請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的供應商參加投標,通過評標確定中標單位。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招標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技術復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6.采購的物資設備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詢價采購方式,向三家以上供應商發出詢價單,對報價進行比較,確定成交供應商。(三)招標文件編制與審核1.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負責編制物資設備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包括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技術規格、投標文件格式等內容。2.招標文件中的技術規格應明確物資設備的質量標準、性能參數、驗收要求等,確保所采購的物資設備符合工程建設需要。合同條款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交貨時間、付款方式、質量保證、違約責任等內容。3.建設單位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招標文件的合法性、完整性、準確性以及對潛在投標人的公平性等方面,確保招標文件無重大疏漏和歧義。(四)供應商選擇與管理1.建設單位建立供應商準入制度,對參與哈爾濱樞紐改造工程物資設備供應的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供應商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良好的商業信譽、較強的生產供應能力和質量保證能力等條件。2.施工單位應按照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合格供應商名錄中選擇供應商,并將擬選供應商名單報建設單位備案。對于不在合格供應商名錄中的供應商,施工單位應進行實地考察和資格評審,經建設單位批準后方可選用。3.建設單位定期對供應商進行評價和考核,評價內容包括物資設備質量、交貨期、售后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等方面。根據評價結果,對表現優秀的供應商給予獎勵,對存在問題的供應商進行警告、整改或淘汰處理。(五)采購合同簽訂1.采購合同應根據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合同內容應與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一致,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物資設備的規格型號、數量、價格、交貨時間、交貨地點、質量標準、驗收方式、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條款。2.采購合同簽訂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供應商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應按照合同約定的程序進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四、物資設備驗收管理(一)驗收準備1.物資設備到貨前,施工單位應做好驗收準備工作,包括組建驗收小組、制定驗收方案、準備驗收工具和場地等。驗收小組應由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物資管理人員等組成。2.施工單位應根據物資設備的特點和驗收要求,制定詳細的驗收方案,明確驗收的程序、方法、標準和人員分工等內容。驗收方案應報監理單位審核批準。(二)驗收程序1.物資設備到貨后,供應商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進行驗收。施工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組織驗收小組按照驗收方案進行驗收。2.驗收過程中,驗收人員應首先核對物資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包裝等是否與合同約定一致,檢查物資設備的外觀質量是否有損壞、變形等缺陷。3.對物資設備的質量證明文件進行審核,包括產品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質量保證書等,確保質量證明文件真實有效。4.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對物資設備進行檢驗和試驗,檢驗和試驗項目應符合合同要求和國家、行業標準。對于重要物資設備,應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5.驗收合格的物資設備,驗收小組應出具驗收報告,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確認。驗收報告應包括物資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狀況、驗收結論等內容。(三)驗收結果處理1.經驗收合格的物資設備,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并按照規定進行存儲和保管。2.經驗收不合格的物資設備,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供應商,要求供應商限期更換或處理。在供應商未處理完畢之前,不合格物資設備應單獨存放,不得投入使用。3.對于因驗收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施工單位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向供應商索賠。監理單位應監督施工單位對不合格物資設備的處理情況,確保工程質量不受影響。五、物資設備存儲管理(一)存儲場地規劃1.建設單位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合理規劃物資設備存儲場地。存儲場地應具備良好的通風、防潮、防火、防盜等條件,確保物資設備的安全存儲。2.物資設備應按照類別、規格型號、批次等進行分區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識牌,注明物資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批次等信息,便于管理和查找。(二)存儲保管措施1.施工單位應制定物資設備存儲保管制度,明確存儲保管人員的職責和物資設備存儲保管的要求。2.存儲保管人員應定期對物資設備進行檢查和盤點,確保物資設備的數量準確、質量完好。對于易受潮、易生銹、易變質的物資設備,應采取相應的防潮、防銹、防腐等措施。3.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資設備,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單獨存儲,并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存儲安全。(三)庫存盤點1.施工單位應定期進行庫存盤點,盤點周期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一般每月或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盤點。2.庫存盤點應做到賬實相符,如發現賬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調整。對于盤盈、盤虧的物資設備,應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并記錄在案。3.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定期對施工單位的庫存盤點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確保庫存管理規范、準確。六、物資設備發放與使用管理(一)發放管理1.施工單位應建立物資設備發放制度,明確物資設備發放的流程和審批程序。物資設備發放應遵循先進先出、限額領料等原則。2.施工班組根據施工進度和實際需求,填寫物資設備領料單,經班組長簽字后報施工單位物資管理部門審核。物資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后,按照領料單發放物資設備,并做好發放記錄。3.物資設備發放記錄應包括物資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領用班組、領用時間、領用人等信息,確保物資設備發放可追溯。(二)使用管理1.施工單位應加強對物資設備使用過程的管理,合理安排物資設備的使用,提高物資設備的利用率。2.施工人員應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物資設備,嚴禁違規操作。如發現物資設備出現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報告并安排維修,確保物資設備正常運行。3.施工單位應建立物資設備使用臺賬,詳細記錄物資設備的使用情況,包括使用時間、使用部位、使用量、維修情況等信息,定期進行統計分析,為物資設備管理提供依據。七、物資設備成本管理(一)成本預算編制1.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合理確定物資設備的預算價格,包括采購成本、運輸成本、存儲成本、損耗等費用。2.施工單位應根據建設單位下達的物資設備采購計劃,結合市場價格行情,編制物資設備成本預算。成本預算應包括物資設備的采購價格、運輸費用、裝卸費用、存儲費用、管理費用等明細項目。(二)成本控制措施1.建設單位通過招標采購、集中采購等方式,降低物資設備采購成本。加強對采購過程的監督管理,防止出現高價采購、違規采購等情況。2.施工單位應優化物資設備采購方案,選擇性價比高的物資設備。加強物資設備的現場管理,減少物資設備的損耗和浪費,降低物資設備使用成本。3.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定期對物資設備成本進行核算和分析,及時發現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確保物資設備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八、物資設備廢舊物資管理(一)廢舊物資界定與回收1.明確廢舊物資的界定標準,包括已損壞無法修復、已淘汰不再使用、工程剩余物資等。2.施工單位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及時清理和回收廢舊物資,設立專門的存放場地,并做好標識和記錄。(二)廢舊物資處理1.施工單位定期對廢舊物資進行盤點和統計,根據廢舊物資的種類、數量、質量等情況,制定廢舊物資處理方案。2.廢舊物資處理可采用出售、報廢等方式。對于有利用價值的廢舊物資,應通過合法途徑進行出售;對于無利用價值的廢舊物資,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報廢處理,并做好報廢記錄。3.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監督施工單位廢舊物資處理情況,確保廢舊物資處理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九、物資設備信息管理(一)信息平臺建設1.建設單位建立哈爾濱樞紐改造工程物資設備管理信息平臺,實現物資設備采購、供應、驗收、存儲、發放、使用、廢舊物資處理等全過程信息的動態管理。2.信息平臺應具備物資設備基礎信息管理、采購管理、合同管理、庫存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統計分析等功能模塊,為物資設備管理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手段。(二)信息錄入與共享1.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部門應按照信息平臺的要求,及時錄入物資設備管理相關信息,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2.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部門之間應實現物資設備管理信息的共享,通過信息平臺及時溝通和協調物資設備管理工作中的問題,提高管理效率。十、監督檢查與考核(一)監督檢查1.建設單位定期對哈爾濱樞紐改造工程物資設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物資設備采購、驗收、存儲、發放、使用、成本管理、廢舊物資處理等方面。2.監理單位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對施工單位物資設備管理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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