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標志和聲明 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 編制說明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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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1、任務來源劃及相關標準外文版計劃的通知》(國標委發[2024]32號文)要求,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計劃編號:20242294-T-469)由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組織制定并進行歸口管Environmentallabelsanddeclarations—Principles,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forcommunicationoffootprintinformation國際標準。2、協作單位本標準由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環境管理體系分技術委員會(SAC/TC207/SC1)具體負責牽頭,組織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華夏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方圓標志認證集團、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等國內權威認證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共同參與制定工作。3、主要工作過程(1)2024年4月,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環境管理體系分技術委員會(SAC/TCPrinciples,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forcommunicationoffootprintinformation國際標準的等同翻譯,形成國家標準草案,經全體委員投票通過后,提交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207/SC1對國家標準草案進行校準和修改,初步形成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討論稿。(2)2024年9月,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環境管理體系分技術委員會(SAC/TC207/SC1)組織成立了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華夏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方圓標志認證集團、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等單位共同組成的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制定轉化工作組。組織召開了國家標準制系列其他標準之間的關系等內容進行了初步研討。(3)2024年11月,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環境管理體系分技術委員會(SAC/TC207/SC1)在京組織召開了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制定轉化工作組第二次會議,對該項國家標準討論稿的引言、第1章范圍、第生命周期觀點、可比性、透明度、區域性)、第6章信息交流要求(包括:與GB/T24020的關系、通用要求、目標受眾、識別關注領域、需提供的信息、足跡圖形、多個足跡的信息交流、信息獲取、比較足跡信息交流)等各章節內容進行了研討和校準,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4)2024年12月,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環境管理體系分技術委員會(SAC/TC207/SC1)在京組織召開了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制定轉化工作組第三次會議,對該項國家標準討論稿的第7章使用數據支持信息交流的要求(包括:可接受的足跡結果、數據質量保證、數據保密規則、比較足跡信息交3流所使用的數據)、第8章足跡信息交流計劃要求(包括:計劃的范圍、PCR的使用、足跡信息交流計劃規則、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的信息交流職責、建立數據質量要求)、第9章核查要求(包括:足跡信息交流的核查、足跡信息交流核查者的能力、核查者的獨立性)等各章節內容進行了研討和校準,并對附錄A(資料性)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的責任的具體內容進行了研討和校準,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5)2025年02月,國家標準制定轉化工作組根據前幾次會議各參與單位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對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討論稿進行了總體修改完善,形成該項國家標準的《征求意見稿》。二、國家標準編制原則和確定國家標準主要內1、標準制定原則(1)規范性原則: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2)等同采用原則:使用翻譯法等同采用ISO14026:2017Environmentallabelsanddeclarations—Principles,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forcommunicationoffootprintinformation英文版;同時,結合國內當前開展的環境足跡信息交流的實踐經驗,加強對國際標準條文的精準理解,在遵從國際標準英文原文的基礎上,力求使國家標準語言通俗易懂,內容準確無誤,操作切實可行。(3)協調一致性原則:保持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2、標準主要技術內容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主要包括以下11部分主體內容,即:引言、第1章范圍、第2章規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術語和定義、第4章目標、第5章原則、第6章信息交流要求、第7章使用數據支持信息交流的要求、第8章足跡信息交流計劃要求、第9章核查要求,以及附錄A(資料性)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的責任。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引言”部分概述了GB/T24026-202X在GB/T24020環境標志和聲明系列標準中的位置及作用。GB/T 24020環境標志和聲明系列標準目前包括GB/T24020-2000《環境管理環境標志和聲明通用原 則》、GB/T24021-2024《環境管理環境標志和聲明自我環境聲明(II型環境標志)》、GB/T 24024-2001《環境管理環境標志和聲明I型環境標志原則和程序》以及GB/T24025《環境標 志和聲明III型環境聲明原則和程序》等項國家標準。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為希望進行產品足跡信息交流的組織,針對所關注特定領域相關產品的環境因素和潛在環境影響如何進行信息交流提供了要求和指南,旨在促進非誤導的、可信的產品信息的傳播,確保只提供有效的、有科學依據的,且具有可比性的采購信息,而非“漂綠”。4此外,足跡信息交流考慮了當地或區域所處的環境,這些環境與可能發生潛在環境影響(包括生產、使用到報廢三個階段的)的區域相關。同時,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還將確保所有的足跡信息交流,無論采用何種定量方法,都遵循同樣的原則和程序。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的“范圍”框定了本文件的主要內容、適用對象,以及不涉及的使用意圖,具體表述為:本文件為環境相關所關注領域的產品足跡信息交流提供原則、要求和指南。本文件也為足跡信息交流計劃提供要求和指南,為核查程序提供要求。本文件不涉及足跡的量化,也不涉及與環境無關的足跡的信息交流,例如:涉及社會或經濟問題的足跡。特別是,本文件范圍不包括與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和社會層面相關的足跡信息交流。本文件涉及范圍也不包括與組織相關的足跡信息交流。(3)第2章規范性引用文件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規范性引用文件”主要包括了以下標準文件:GB/T24020環境管理環境標志和聲明通用原則GB/T24025環境標志和聲明III型環境聲明原則和程序GB/T24044環境管理生命周期評價要求與指南GB/T24067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和指南GB/T33859環境管理水足跡原則、要求與指南ISO/TS14027環境標志和聲明產品種類規則的制定(EnvironmentalEnvironmentallabelsanddeclarations—Developmentofproductcategoryrules)ISO/TS14071環境管理生命周期評價鑒定性評審過程和審核人員能力:GB/T24044的附加要求和指南(Environmentalmanagement—Lifecycleassessment—Criticalreviewprocessesandreviewercompetencies:Additional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toISO14044:2006)ISO/IEC17050-1符合性評價供應商符合性聲明第1部分:通用要求(Conformityassessment--Supplier'sdeclarationofconformity--Part1:Generalrequirements)其中,ISO/TS14027:2017《環境標志和聲明產品種類規則的制定》已列入同期國家標準制定計劃。(4)第3章術語和定義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共包括了26條術語和定義,分為“與足跡信息交流相關的術語”、“與生命周期評價和語”、“與組織和產品相關的術語”和“與數據質量和核查(驗證)相關的術語”四個部分。“與足跡信息交流相關的術語”包括:足跡信息交流、比較足跡信息交流、足跡信息交流計劃、足跡信息模塊、足跡績效跟蹤報告、足跡圖案、解釋性說明等7條術語和定義。功能單位、聲明單位、產品種類規則、加權、環境因素、環境影響等10條術語和定義。“與組織和產品相關的術語”包括:消費者、相關方、產品、產品種類、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等5條術語和定義。“與數據質量和核查(驗證)相關的術語”包括:數據質量、核查(驗證)、核查者(驗5證者)、能力等4條術語和定義。上述術語和定義中,所謂“足跡”,是指“用于報告生命周期評價結果以應對關注領域的衡量指標。”,這里的“關注領域”被定義為:“自然環境、人類健康或社會感興趣的資源等方面。例如:水、氣候變化、生物多樣性等。”;而“足跡信息交流”則是指編制、提供和傳播足跡以支持信息和解釋性說明的結果。本文件為針對所關注特定領域相關產品的環境因素和潛在環境影響如何進行信息交流提供了要求和指南。其中,“環境因素”是一個組織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能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環境影響”是全部或部分地由組織的環境因素給環境造成的不利或有益的變化。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在“目標”一章闡述了“環境標志和聲明的總體目的”,即“基于產品環境因素的生命周期視角,通過交流非誤導的可驗證的和準確的信息,促進那些給環境帶來更小壓力的產品的需求和供給,從而激發市場驅動的持續性環境改善的潛力。”。而本文件的目標,是協調解決產品相關的環境關注領域的足跡信息交流,這種協調的潛在利益將體現在:b)足跡信息交流過程的簡化降低與足跡信息交流濫用相關的風險;c)增強的足跡信息交流的可比性和可靠性減少對于足跡信息交流的誤導。(6)第5章原則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在“原則”一章闡述了5項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包括:可信度和可靠性、生命周期視角、可比性、透明性、區域性。關于可信度和可靠性,足跡信息交流傳遞的信息在解決關注領域方面是相關的且可靠的。為了使足跡信息交流能成功提高對于產品在環境方面的理解,在提供適應性、實用性和成本效益的同時保持技術可信度非常重要。關于生命周期視角,足跡信息交流考慮了產品生命周期的所有相關階段,包括原材料獲取、生產、使用和壽命終止階段。足跡數據是采用由GB/T24025、ISO/TS14027、GB/T24040、GB/T24044、GB/T24067、GB/T33859及其他相關行業特定標準(例如:ISO21930)所確立的原則、框架、方法和實踐生成的。關于可比性,足跡信息交流旨在基于所關注領域,對同一產品種類的具有相同功能單位或聲明單位的產品進行比較。關于透明性,足跡、支持性信息和解釋性說明,使所有利益相關方能夠訪問足跡信息交流內容來源方面信息,以及這些信息是如何被開發和驗證的。可以匯總此內容以保護機密業務信息。關于區域性,足跡信息交流考慮了與相應潛在環境影響發生地區相關的當地或區域環境背景,包括生產、使用和壽命終止階段的環境影響。(7)第6章信息交流要求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在“信息交流要求”一章,分別闡述了6.1與GB/T24020的關系、6.2通用要求、6.3目標受眾、6.4識別關注領域、6.5需提供的信息、6.6足跡圖形、6.7多個足跡的信息交流、6.8信息獲取、6.9比較足跡信息交流共9節具體的信息交流要求。關于本文件與GB/T24020的關系,GB/T24026-202X國家標準指出:除本文件的原則和要求外,GB/T24020中規定的原則也應適用。如果本文件規定了比GB/T24020更具體的要求,這些具體要求也應適用。關于足跡信息交流的通用要求,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足跡信息交流應基于依據GB/T24044的足跡研究,以及依據ISO/TS14027制定的產品種類規則(PCR)6足跡信息交流應準確、可核查,非誤導;應與特定產品相關,僅在適當的背景或環境中使用;足跡信息交流應具體到量化的關注領域;應不太可能導致曲解;應明確說明所包含的生命周期階段;此外,如果產品系統的子系統在足跡信息交流中單獨報告,則應作為離散的足跡信息模塊呈現;除非確實得到了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的認可或驗證(核查),否則并不意味著足跡信息交流得到了認可或驗證(核查);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的足息交流,都不應夸大足跡信息交流所涉及的關注領域的重要性;必要時,還應對足跡信息交流進行重新評估和更新,以反映產品最后,足跡信息交流還應包括要交流的足跡的不確定性的定性或定量信息。關于目標受眾,GB/T24026-202X國家標準指出:足跡信息交流可能用于企業對企業或企業對消費者的交流。當足跡信息交流用于企業對消費者的交流時,進行足跡信息交流的組織應確保足跡明確說明在哪里可以訪問和讀取支持性信息;應提供支持性信息和解釋性說明,以方便消費者理解足跡信息交流中的數據;應發布信息,允許消費者從產品銷售的任何地區聯系組織。關于識別關注領域,GB/T24026-202X國家與支持足跡研究的范圍保持一致,且不會造成誤導。在科學模型允許的范圍內,應對關注領域進行全面評估。足跡的名稱不應暗示一個比支持的足跡研究范圍更廣的關注領域。在這種情況下,為避免造成誤解,應使用描述較窄范圍的替代名稱或限定詞。顯然,足跡并不能提供產品的一套全面的環境指標。足跡信息交流不應意味著產品對環境有益或對環境無害。足跡不能涉及諸如“全球影響”或“環境友好性”等主題。關于需提供的信息,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要求:足跡信息交流應包括足跡和相關支持性信息,以及必要的解釋性說明。為使所有利益相關方都能訪問,足跡可以置于產品的主體或包裝上,也可以置于說明書、目錄、產品文字資料、技術公告、廣告、宣傳、電話營銷中,或在銷售點展示,或置于網站上。足跡應包括的信息有:a)明確指出所涉及的關注領域;b)足跡信息交流所引用的功能單位或聲明單位;c)確定足跡信息交流所覆蓋的生命周期階段;d)關于如何訪問支持性信息的明確指示。此外,足跡應大小合理且與指標合理接近。足跡績效跟蹤報告的足跡信息交流應提供研究產品與基準產品之間差異的量化。如果足跡信息交流有可能被誤解,則應附上解釋性說明。GB/T24026-202X國家標準還對支持性信息、解釋性說明的使用提出了具體要求。足跡信息交流應提供一份足跡研究報告作為支持性信息;支持性信息還應包括:一致性驗證的信息、已使用的作為參考的PCR、基準產品和條件等,所有支持性信息,應可通過印刷、電子或其他媒介在銷售點或通過網絡鏈接或類似傳遞渠道獲取。必要時,應在銷售點附上解釋性說明,以確保目標受眾不會誤解足跡的含義。使用加權或分組時,銷售點始終應做出解釋性說明,以確保目標受眾理解足跡的含義。關于足跡圖形,GB/T24026-202X國家標準指出:當進行足跡信息交流時,可以選擇使用圖形。足跡信息交流使用圖形時應滿足的條件包括:a)除使用圖形之外,還應使用文字和數字來傳遞足跡相關信息;b)與足跡圖形一起使用的文字和數字應以明確表明信息應一起閱讀的方式呈現;c)與足跡圖形一起使用的文字和數字應清晰易讀,并位于圖形附近位置;d)不得修改足跡圖形,使其與特定品牌、公司或公司的位置相關;e)用作足跡圖形一部分的數字應代表重要值;f)如果用圖形的大小來表示足跡的值,則應根據從零開始的線性比例來確定其大小;g)如果足跡圖形可能被誤解為與不同的關注領域有關,則不得使用符號或設計來傳達關注區域的性質。如果存在誤解的可能性,應包括一份解釋性說明來描述關注領域。此外,足跡信息交流中使用的圖形在保持清晰易讀的同時,宜簡單,易于復制,且能調整位置和尺寸以適應可能應用該圖形的產品;圖形宜容易與用于其他目的的其他圖形7區分開來。而用于一種足跡信息交流的圖形宜易于同用于其他足跡信息交流的圖形區分開來。關于多個足跡的信息交流,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如果針對同一產品傳達了涉及不同關注領域(例如:碳和水)的足跡,則每種足跡的信息交流都應單獨滿足本文件的要求。如果圖形表示用于同一產品上的不同足跡,則不應傳遞出一個足跡比另一個足跡更重要的效果。關于信息獲取,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只有在可以免費獲取支持性信息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足跡信息交流。商業信息的保密性不得作為阻止提供競爭性商業信息、知識產權所涵蓋的專有信息,以及類似的法律限制等信息的理由。關于比較足跡信息交流,GB/T24026-202X國家標準明確了“比較足跡信息交流的種類”(包括另一組織的產品和組織自身的產品就“所有比較足跡信息交流”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與其他組織產品進行比較”的要求,就“顯示整體優勢的足跡信息交流”進行了闡釋,并對“績效跟蹤”做出了規定。需要非常明確的是:只有當比較中使用的足跡考慮了生命周期的所有相關階段時,才應使用產品的比較足跡信息交流。在比較中,所有產品應使用相同的生命周期階段,只有當與該階段相關的影響對該產品種類來說微不足道時,才應將生命周期的一個階段排除在比較之外。比較應僅在具有相同功能單位、由同一或另一組織提供,且目前或最近在同一市場上可獲得的產品之間進行。此外,足跡涉及了一個特定的關注領域,因此,它不代表全部環境績效,也不能構成比較論斷。比較足跡信息交流可以采用足跡績效跟蹤報告的形式進行(足跡績效跟蹤報告所依據的數據應經過核查當報告組織做出改進、選擇了其他供應方、供應方進行了可核查(驗證)的改進,通過改進產品設計或改進壽命終止流程,在使用階段和壽命終止階段進行改進,或由于工藝改進而導致了變化等情況下,足跡發生了變化,此時,可以進行足跡績效跟蹤的信息交流。(8)第7章使用數據支持信息交流的要求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在“使用數據支持信息交流的要求”一章,分別闡述了7.1可接受的足跡結果、7.2數據質量保證、7.3數據保密規則、7.4比較足跡信息交流所使用的數據共4節具體的使用數據支持信息交流關于可接受的足跡結果,GB/T24026-20該研究已依據使用了PCR的,可應用的標準(例如:GB/T24044,GB/T33859,GB/T24067和ISO/TS14027)和PCR進行。適當時,支持足跡信息交流的數據應作為依據足跡研究的鑒定性評審的一部分,或作為核查(驗證)的一部分予以檢查。關于數據質量保證,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足跡信息交流應證實所依據的足跡研究符合GB/T24044的數據質量要求,且適用時,符合GB/T24067或GB/T33859的要求。還應符合適用PCR中規定的數據質量的附加要求。關于數據保密規則,GB/T24026-202X國家標準指出:由于競爭性商業要求、知識產權所涵蓋的專有信息,以及類似的法律限制等原因,產品特定數據通常是保密的。為此,為獨立驗證過程提供的被確定為機密的商業數據應予以保密。關于比較足跡信息交流所使用的數據,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要求:比較足跡信息交流所使用的數據應使用相同的功能單位、相同的測量單位和相同的特征化方法進行量化和計算。除績效跟蹤報告之外,比較足跡信息交流應僅應用于覆蓋完整生命周期的產品系統,且不能用于足跡信息模塊。當比較足跡信息交流采用PCR時,足跡研究的PCR應具有以下特征:a)功能單位相同;b)系統邊界等效;c)數據描述等效;d)輸入和輸出的包含的8準則相同;e)數據質量要求,包括覆蓋度、精密度、完整性、代表性、一致性和再現性均相同;f)生命周期清單的單位相同;g)計算程序相同;h)分配原則等效;i)所選的影響類別和特征化因子相同;j)關于足跡信息交流的內容和形式的說明等效。(9)第8章足跡信息交流計劃的要求“足跡信息交流計劃”,是指基于一系列運行規則的足跡信息交流的開發和使用計劃。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可以是自愿的,也可以是強制性的;可以是國際的,也可以是區域的、國家的、地方的或部門的。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在“足跡信息交流計劃的要求”一章,分別闡述了8.1計劃的范圍、8.2PCR的使用、8.3足跡信息交流計劃規則、8.4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的信息交流職責、8.5建立數據質量要求共5節具體的足跡信息交流計劃的要求。關于計劃的范圍,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足跡信息交流計劃的范圍應明確,無論該計劃是否被限制,應確定該計劃是否僅限于例如某個地理區域或某些工業部門、產品或產品組,或某些足跡信息模塊。這些信息應透明并予以交流。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可以涵蓋多個足跡。足跡信息交流計劃不應暗示它是GB/T24024中所述的I型標志計劃,也不應暗示它是GB/T24025中所描述的III型聲明計劃。關于PCR的使用,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對于每一產品種類,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應維護一套根據ISO/TS14027開發的PCR,該PCR也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對每個足跡信息交流均具有PCR的要求,應適用于所有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包括僅開發與組織自身產品相關的足跡信息交流的組織,但對于開發符合績效跟蹤規定條件的足跡績效跟蹤報告的組織而言是可選的。關于足跡信息交流計劃規則,GB/T24026-202X國家標準提出了計劃說明、符合性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監視三方面要求。首先,足跡信息交流計劃的總體計劃說明應根據GB/T24025-2009,6.4制定。所有在規定范圍內開發PCR或足跡信息交流的組織都應能夠訪問足跡溝通計劃。一旦制定了確定產品種類的PCR,應予以公布(見ISO/TS14027)。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應獲取申請人符合計劃要求的文件證據。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有責任確保信息已得到驗證。其次,如果計劃允許使用申請人的符合某些計劃要求的聲明,則符合性聲明應遵循ISO/IEC17050-1所規定的要求。最后,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公開后,參與足跡信息交流計劃的組織應將可能影響足跡通信持續符合計劃要求的任何變化通知足跡通信計劃執行者。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應確保已考慮產品或其制造過程中可能影響合規性的任何通知變更,如果不符合要求,應要求使用足跡信息交流的組織采取糾正措施。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有責任確保參與足跡信息交流計劃的組織遵守總體計劃說明。關于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的信息交流職責,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應傳達描述計劃運行的總體計劃說明。該信息應能通過互聯網或其他信息交流方式獲得,使產品購買者能夠通過使用足跡信息交流進行訪問。總體計劃說明應包含關于正確使用足跡信息交流的明確的政策。針對任何偏離該政策的行為,均應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且可能導致撤回足跡信息交流。關于建立數據質量要求,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應考慮到減少偏差和不確定性,以及使用最佳可獲得質量數據的需要,建立計劃的數據質量要求。數據質量應具有定量和定性方面的特征,數據來源應在要求中明確規定。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應建立適當的程序以確保足跡信息交流符合總體計劃說明的要求。該程序應包括數據質量評估報告的格式和文檔和,以及獲取驗證規則和結果的充分渠道。如果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基于驗證報告確定支持足跡信息交流的數據不足,則足跡信息交流不得在此計劃下發布。9(10)第9章核查(驗證)要求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在“核查(驗證)要求”一章,分別闡述了9.1足跡信息交流的核查、9.2足跡信息交流核查者的能力、9.3核查者的獨立性共3節具體的核查(驗證)要求。關于足跡信息交流的核查,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應建立適當的驗證程序以確定將進行傳遞的足跡、支持性信息及解釋性說明是否:a)依據第6信息交流要求章和第7章使用數據支持信息交流的要求的相關要求;b)與足跡研究報告或足跡績效跟蹤報告保持一致。如果比較足跡信息交流不是足跡績效跟蹤報告,如績效跟蹤所述,則基礎足跡研究應按照ISO/TS14071進行鑒定性評審。關于足跡信息交流核查者的能力,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核查(驗證)者的能力應包括:a)了解相關部門、產品和產品相關環境因素;b)具備產品種類的過程和產品的知識;c)根據GB/T24040,具備LCA的專業知識和工作方法;d)了解環境標志和聲明,以及LCA領域的相關標準;e)了解開發足跡信息交流的監管框架要求;f)了解任何與足跡量化相關的標準,例如:GB/T33859、GB/T24067;g)了解足跡信息交流計劃(適用時);h)掌握應用核查(驗證)技術獲得客觀證據,從而做出核查(驗證)決定的知識和技能。如果一個人不能滿足這些能力,可以共享這些能力,以確保滿足所有能力要求。在計劃內,由計劃執行者負責選擇合格的足跡信息交流核查(驗證)者。關于核查者的獨立性,GB/T24026-202X國家標準規定:核查者,無論是進行足跡信息交流的組織的內部或外部人員,都不應涉及基礎生命周期評價研究的實施或足跡信息交流的開發。獨立核查(驗證)者應能夠證實其公正性,且不得有利益沖突。每次核查前,核查者應填寫并簽署一份獨立性和能力的自我聲明,并提供給計劃執行者。驗證評審期間,如果核查(驗證)者的獨立狀態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計劃執行者。如果核查(驗證)者不再滿足本條款的要求,計劃執行者應更換核查(驗證)者。(11)附錄GB/T24026-202X《環境標志和聲明足跡信息交流的原則、要求和指南》國家標準給出了1個資料性附錄,即:附錄A(資料性)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的責任。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可以是一個公司或一組公司、工業部門或行業協會、政府或公共機構,也可以是獨立的科學團體或其他組織。僅開發與組織自身產品相關的足跡信息交流的組織也被視為足跡信息交流計劃執行者。本附錄強調了本文件中規定的計劃執行者的主要職責,包括:確定計劃范圍;建立產品種類;確保足跡信息交流的名稱能識別所關注的區域;制定、發布和維護該計劃的一般說明;制定數據管理程序,以支持足跡信息交流;確保所使用的計算方法適用于足跡;確保所有信息都確保可以公開且無償獲取支持性信息;建立數據保密管理流程;建立數據質量管理流程;對足跡信息交流的使用具有清晰和明確的政策;建立足跡信息交流的核查(驗證)程序;確保核查(驗證)者滿足所有能力要求;確定數據報告充分并可發布;確保考慮到了可能影響一致性的產品或其制造過程中的任何變化;確保參與足跡信息交流計劃的組織遵循總體計劃說明。1、國際標準產生背景(1)環境標志和聲明系列國際標準ISO14020“環境標志和聲明”子系列國際標準是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國際標準的重要組成部分,由ISO/TC207/SC3環境標志分技術委員會組織制定。該系列國際標準目前包括ISO14020通則、ISO14021II型自我環境聲明、ISO14III型環境標志和聲明等國際標準。ISO14020環境標志和聲明子系列國際標準,通過規定產品三種類型環境標志和聲明的原則和程序,促進那些對環境壓力較小的產品(包括低碳產品)的需求和供給,以市場化手段刺激持續改進環境的潛力。(2)ISO14026:2017國際標準的產生ISO14000系列國際標準旨在幫助組織保護環境并改善組207國際標準化組織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首次發布環境管理系列標準至今,ISO/TC207已陸續發布有關環境管理體系、環境審核及相關實踐、環境標志和聲明、環境績效評價、生命周期評價、物質流成本核算、環境信息交流、溫室氣體管理、應對氣候變化、綠色金融等70項環境管理領域的國際標準、技術報告和技術規范。2006年8月ISO/TC207發布了ISO14063《環境管理環境信息交流指南和示例》,207近年來又陸續發布了有關溫室氣體和環境足跡管理方面的國際標準,其中涉及產品碳足跡(ISO14067)和水足跡(ISO14046)等,有關碳足跡和水足跡方面的信息交流工作也已有實踐積累。盡管ISO14063國際標準為組織提供了關于內部和外部環境信息交流的一般原則、方針、戰略和活動方面的指南,但對于碳足跡和水足跡等環境足跡方面的環境信息交流工作尚缺乏專門的國際標準指導。2017年12月,ISO/TC207/SC3國際標準化組織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環境標志分技術委員會正式發布了ISO14026:2017EnvironmentalEnvironmentallabelsanddeclarations—Principles,requirementsandguidelinesforcommunicationoffootprintinformation國際標準,旨在在環境信息交流的總體框架下,為所有的足跡信息交流(無論采用何種定量方法)提供統一的原則和程序。2、目的和意義中國是實施ISO14000系列國際標準、推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的大國,我國目前已經等同轉化該系列國際標準30余項,包括:環境管理體系、環境審核、環境標志、環境績效評價、環境技術驗證、生命周期評價、環境信息交流、溫室氣體管理、水足跡、物質流成本核算等,組織按照ISO14000系列國家標準的指引,通過建立、實施保持并持續改進環境管理體系,開展環境標志認證、環境績效評價、產品生命周期評價、碳排放核算與報告,以及產品碳足跡量化等實踐,不斷提升環境管理水平,在提高環境管理效能,提升環境績效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成效,同時也為環境狀況的改善做出了積極貢獻。ISO14026國際標準是ISO14000系列國際標準之一。我國已等同轉化的ISO14020子系列國家標準包括:GB/T24020-2000《環境管理環境標志和聲明通用原則》(idt:ISO14020:1998)、GB/T24021-2024《環境管理環境標志和聲明自我環境聲明(II型環境標志)》(idt:ISO14021:2016/Amd1:2021)、GB/T24024-2001《環境管理環境標志和聲明I型環境標志原則和程序》(idt:ISO14024:1999)、GB/T24025-2009《環境標志和聲明III型環境聲明原則和程序)》(idt:ISO14025:2006)。ISO14026國際標準制定過程中,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承擔的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環境管理體系分技術委員會(SAC/TC207/SC1)秘書處專家全程參與了該項國際標準各個階段的討論、征求意見和標準修改完善工作。密切跟蹤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進程,第一時間了解掌握了國際標準最新動態及具體技術內容,并及時反饋中方意見和建議,為國家標準的等同轉化工作奠定了扎實基礎。及時等同轉化ISO14026:2017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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