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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一、工作簡況

(一)任務來源

本標準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編制任務,項目計劃編

號20183271-Q-312,由應急管理部歸口管理,具體編制工作由

應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主編。

(二)制定背景

隨著消防供水設施供水能力的改善以及消防滅火需求的提

高,消防裝備技術的發展,我國消防泵產品的種類越來越多,如

立式管道消防泵、水平中開消防泵、深井消防泵、車用消防泵、

手抬機動消防泵、拖車式消防泵等不同結構不同用途的消防泵,

以滿足當前形勢下的滅火救援需求。另外伴隨著科技的進步以及

加工工藝的提高,原標準GB6245—2006已經不能適應目前產品

發展的需要,不能完全滿足目前各類消防泵的檢測需要,因而有

必要進行修訂,以進一步提升消防泵的產品質量,從而提高火災

撲救的能力,為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財產損

失、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三)起草小組人員組成及所在單位

應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牽頭負責本標準的起草工作。

二、標準編制原則、主要技術內容及其確定依據

(一)標準編制原則

(1)依法原則

標準的內容不應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相沖突,因此,在標準

的制定過程中,對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

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

-1-

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充分研究,并嚴格遵照相關的規定。

(2)科學適用原則

標準的科學性包括技術內容的科學性和研制過程的科學性

兩個方面。《消防泵》標準的制定以相關的科學理論和相關試驗

為基礎,將各廠家生產的消防泵技術性能指標進行總結、歸納,

確保各項條款符合普遍適用的特性,以保證本部分技術內容的科

學性。同時《消防泵》標準的制定過程嚴格遵循標準制定程序,

從而保證標準研制過程的科學性。

(二)標準主要技術內容及確定依據

(1)范圍

本次修訂的標準將作為消防泵產品的總體標準,包含了該類

產品的基礎性、通用性和專業技術性要求,且并無后續分標準。

(2)規范性引用文件

在本標準的修訂中,根據要求中的變更和相關標準的修訂情

況,對引用的文件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GB/T3181-2008漆膜顏色標準

GB/T3216-2016回轉動力泵水力性能驗收試驗1級、2

級和3級(GB/T3216-2016,ISO9906:2012,IDT)

GB/T4025人機界面標志標識的基本和安全規則指示器

和操作器件的編碼規則(GB/T4025-2010,IEC60073:2002,IDT)

GB/T4026人機界面標志標識的基本和安全規則設備端

子、導體終端和導體的標識(GB/T4026-2019,IEC60445:2017,

IDT)

GB/T42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GB/T4208-2017,

-2-

IEC60529:2013,IDT)

GB/T7021-2019離心泵名詞術語

GB/T7251.1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第1部分:總

則(GB/T7251.1-2013,IEC61439-1:2011,IDT)

GB/T7784-2018機動往復泵試驗方法

GB/T9124.1鋼制管法蘭第1部分:PN系列(GB/T

9124.1-2019,ISO7005-1:2011,NEQ)

GB/T9124.2鋼制管法蘭第2部分:Class系列(GB/T

9124.2-2019,ISO7005-1:2011,NEQ)

GB/T9239.1機械振動恒態(剛性)轉子平衡品質要求第

1部分:規范與平衡允差的檢驗(GB/T9239.1-2006,ISO

1940-1:2003,IDT)

GB/T10832船用離心泵、旋渦泵通用技術條件

GB16806-2006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GB18613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

GB/T29531泵的振動測量與評價方法

GB30254高壓三相籠型異步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JB/T7126YLB系列深井水泵用三相異步電動機技術條件

JB/T12729YKK、YXKK系列10kV三相異步電動機技術條

件及能效分級(機座號400~630)

JB/T12730YKK、YXKK系列高壓三相異步電動機技術條件

及能效分級(機座號355~630)

(三)標準修訂變化及依據(僅修訂標準需要列出)

-3-

3術語和定義

3.2車用消防泵

對應原標準中3.2、3.3條,刪去3.2條無動力消防泵的定

義,此處該泵就是專指車用消防泵,因此將兩條統一定義為車用

消防泵,后文標準中將帶有驅動機的消防泵統一稱為消防泵組。

3.5固定式消防泵組

對應原標準中3.5條,按照使用現場的安裝方式,將消火栓

系統、水噴淋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等場所的消防泵組定義為

固定式消防泵組,與下文中的拖車式消防泵組、手抬機動消防泵

組都是統一按照安裝方式來劃分。

3.6拖車式消防泵組

新增定義,在當前已經有該產品應用在消防搶險工作中,因

此新標準中新增該類型泵組的相關要求以及相應的試驗方法。

3.8供水消防泵組

將原標準中“消防泵”修訂為“消防泵組”,消防泵在實際測試

時,都是以消防泵組的形式進行檢測,生產廠家在實際供貨時,

也是以消防泵組整體進行供貨,驅動機、控制柜及輔助裝置也是

泵性能穩定性的保障。

3.12額定流量

新增定義,消防泵及消防泵組的基本參數,為后文標準中產

品技術參數的要求做準備。

3.13出口表位差

新增定義,為下文中“凈壓力”的計算做準備。

3.14進口表位差

-4-

新增定義,為下文中“凈壓力”的計算做準備。

3.15凈壓力

新增定義,與行業內水泵揚程的定義保持一致,是指靜壓水

頭、動壓水頭及位置水頭三者的代數和。在本標準中對于深井泵

的凈壓力,是指出口靜壓、出口動壓、出口壓力表中心至水面距

離的代數和,對于其他形式的消防泵,凈壓力是指進出口靜壓差、

動壓差及表位差的代數和,該值作為考核泵性能的主要指標之

一。

通用的水泵揚程定義:

H=(P2-P1)/ρg+(V2-V1)/2g+Z2-Z1

其中,H——揚程,單位m;

P1、P2——泵進出口處液體的壓力,單位Pa;

V1、V2——流體在泵進出口處的流速,單位為m/s;

Z1、Z2——進出口高度,單位m;

ρ——輸送液體密度,單位kg/m3;

g——重力加速度,單位為m/s2。

3.16額定壓力

新增定義,與3.12條額定流量一起,作為消防泵及消防泵

組的基本參數,為后文標準中產品技術參數的要求做準備。

對于車用消防泵和手抬機動消防泵組,消防隊伍習慣用出口

壓力作為額定壓力。

3.17關死點壓力

新增定義,作為消防泵及消防泵組的基本參數之一。在固定

式消防泵組章節中,對泵的流量壓力曲線有一定的無駝峰性能要

-5-

求,即泵的關死點壓力不應低于最大凈壓力的98%,因此新增此

條。

3.18最大凈壓力

新增定義,作為消防泵及消防泵組的基本參數之一。原因同

3.17條的說明。

3.19最大工作壓力

新增定義,作為消防泵及消防泵組的基本參數之一。在原標

準3.29條基礎上,考慮在最大進口壓力的情況下,泵所能達到

的最大壓力。在后文試驗方法章節,機械性能試驗中會用到最大

工作壓力的定義,因此新增此條。

3.21中壓車用消防泵

對應原標準3.8條,新標準中對低壓、中壓、高壓的壓力范

圍做了重新規定。

在原標準中,低壓、中壓、高壓消防泵的壓力規定分別為:

“低壓消防泵的額定壓力不大于1.6MPa的消防泵;中壓消防泵

的額定壓力在1.8MPa~3.0MPa的消防泵;高壓消防泵的額定壓

力不小于4.0MPa的消防泵”。中、低、高三種消防泵的壓力范圍

沒有能夠無縫銜接,在新標準中參考法蘭壓力等級的劃分,將三

種泵的壓力等級重新劃分。另外,低壓消防泵、中壓消防泵、高

壓消防泵在本標準中特指車用消防泵,因此在新定義中加入“車

用”二字。

3.23中低壓車用消防泵

原標準定義“既能提供中壓又能同時提供低壓的消防泵”。新

修訂后刪去原文中“同時”二字,中壓和低壓兩工況可分別實現,

-6-

不要求同時滿足。

3.29最小淹沒深度

新增定義,只針對深井消防泵組,最小淹沒深度應由生產廠

家給出,只有當液位高度滿足最小淹沒深度時,深井泵吸水性能

方能穩定。

3.30泵輸出功率

新增定義,本條參考GB/T7021-2019《離心泵名詞術語》

中3.29條,為后文標準中“泵效率”的定義及計算做準備。

3.31泵輸入功率

新增定義,本條參考GB/T7021-2019《離心泵名詞術語》

中3.30條,為后文標準中“泵效率”的定義及計算做準備。

3.32驅動機輸入功率

新增定義,本條參考GB/T7021-2019《離心泵名詞術語》

中3.31條,為后文標準中“泵效率”的定義及計算做準備。

3.33泵效率

新增定義,本條參考GB/T7021-2019《離心泵名詞術語》

中3.32條,泵效率是考核泵性能的指標之一。

3.34機組效率

新增定義,本條參考GB/T7021-2019《離心泵名詞術語》

中3.37條,泵組效率是考核泵組整體性能的指標之一。

3.35泵最大輸入功率

新增定義,消防泵組是否能夠在大流量點附近運行,取決于

所配驅動機的功率與泵最大輸入功率兩者的關系,對廠家選配驅

動機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

-7-

3.36撓性聯軸器使用系數

新增定義,聯軸器作為驅動機與消防泵連接的重要部件,在

泵組工作時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工作的穩定性直接決定著泵

組的可靠性能。因此在新標準中,對撓性聯軸器的使用系數做了

規定,對廠家選配合適的聯軸器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導意義。

4.分類與型號

4.2型號

4.2.2

針對固定式消防泵組及拖車式消防泵組,型號編制規則中增

加泵法蘭通徑和驅動機額定功率,根據泵法蘭通徑的尺寸可以判

斷出該泵的合理流量范圍,由驅動機額定功率、主參數及泵組效

率,可以得出所配套的驅動機功率大小是否合適。另外在型號中

增加泵法蘭通徑的尺寸,對于用戶在現場配管有指導意義,型號

中增加驅動機額定功率,用戶對配電負荷也具有指導意義。

4.2.4

刪除了潛水泵的相關要求,參考GB50974-2014《消防給水

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5.1.6中第3條規定,消防水泵只能選

用干式安裝的電動機。

5車用消防泵

5.1結構要求

5.1.2

原標準規定“泵的旋轉方向箭頭只能鑄造在泵體上”。新標

準放寬了此條要求,除了可以在泵體上用鑄造的箭頭標識,還可

以用固定于泵體上帶轉向箭頭的耐腐蝕標識牌表示。對于沒有旋

-8-

轉箭頭的泵體,可以不用重新開模,為減輕企業負擔。

5.1.3

原標準規定“操縱機構指示牌上的文字有壓制或蝕刻深度的

要求”。在目前的工藝中,有一些新的銘牌印字方式,比如激光

打印,清晰度沒問題,但深度很難達到0.2mm。考慮到工藝的改

進,所以新標準刪除了字體深度的要求。

5.1.5

考慮到市場上大流量車用消防泵的需求越來越大,對流量為

150L/s及以上的大流量車用消防泵的進口濾網孔的尺寸大小單

列出一條新的要求。額定流量越大的泵,過流流道處最小通過尺

寸也會越大,泵可通過的固體顆粒也越大。

5.1.6

原標準“泵的進口應能承受0.4MPa的正壓”,此處的表述不

太準確,原意應為在進口為0.4MPa的正壓下,該泵仍能正常工

作。在密封試驗和強度試驗時,泵的最大工作壓力應為泵的最大

凈壓力加上最大允許進口正壓(至少為0.4MPa)。所以,此條新

修訂為“泵應能承受至少0.4MPa的進口正壓”。

5.1.10

新增本條,規定葉輪應當做平衡試驗。消防泵的轉速較高,

葉輪不平衡產生的徑向力會對泵產生較大的附加載荷,從而影響

泵的運行穩定性。通過平衡試驗,可減小泵在運行時的震動,提

高產品可靠性。

5.5.2機械性能

對應的試驗方法為11.1.5.2條,若按照最大工作壓力的2

-9-

倍進行靜水壓強度試驗,則試驗時的壓力會大幅超過實際使用時

的壓力,參考GB/T16907-2014《離心泵技術條件》中6.3.3條

規定,靜水壓強度至少按照1.5倍最大工作壓力進行試驗。因此,

新標準修訂為按照最大工作壓力的1.5倍進行靜水壓強度試驗,

但是將原來的試驗時間由原來的1min±0.2min延長至

3min±0.2min。

5.7引水裝置性能

5.7.1

近幾年由于大流量車用消防泵的出現,尤其是流量大于

120L/s的泵,由于吸水管根數的增加,引水時間很難達到原標

準中規定的時間要求,所以對流量為120L/s及以上車用消防泵

引水時間提出具體要求,如表2。

表2引水時間要求

額定流量

Qn<5050≤Qn<8080≤Qn<120Qn≥120

/(L/s)

引水時間

≤35≤60≤100≤120

/s

吸深/m7.0

6固定式消防泵組

6.1結構要求

6.1.1

對原標準中“易于現場維修和更換零件”做了更加詳細的描

述和定義。

-10-

6.1.2

參考5.1.2條編制說明,泵的旋轉方向除了可以在泵體上用

鑄造的箭頭標識,還可以用固定于泵體或出水支座上的耐腐蝕銘

牌標識。對于深井泵,因為泵體安裝在地面以下的水池中,因此

將旋轉方向的標識設置于出水支座處,以便觀察。

6.1.5

按照流量大小,對泵殼上設置的放水旋塞尺寸做了要求。對

于深井消防泵組,因為泵殼不會存水,所以不必設置放水旋塞。

6.1.8

新增本條,規定了消防泵應采用閉式結構的鑄造葉輪,因為

不銹鋼焊接葉輪長時間在大流量點運行時,容易發生焊縫撕裂等

不穩定因素。另外要求葉輪應當做平衡試驗,修改原因見5.1.10

條編制說明。

6.1.9.1

新增本條,深井消防泵組揚水管內軸承間距不應過大,否則

容易使泵軸在運行時變為柔性軸,大大降低泵的穩定性。企業在

系列消防泵組的生產和銷售時,該系列內消防泵組軸承間距都不

應超過所檢測樣機的軸承間距值。

6.1.9.2

新增本條,深井泵不應采用機械密封。深井泵工作時是從消

防水池向上吸水,機械密封處無水潤滑及冷卻,長時間停機后的

起動和深井泵工作時的軸向竄動都將導致機械密封的損壞。

6.1.9.3

新增本條,防反轉機構可避免在停機時,泵和驅動機構因水

-11-

錘而造成損害,另外具有防反轉功能的空心軸電機和空心軸齒輪

箱還能解決深井泵軸向力問題,保證泵的運行穩定性。

6.1.9.4

新增本條,深井泵在維修保養時比較麻煩,進口處加上過濾

網可有效防止泵吸入長纖維和大的固體顆粒,從而減少拆泵清洗

的次數。

6.4主要技術參數

6.4.1.1

將原標準中固定式消防泵組的額定壓力不應小于0.3MPa,

修改為額定壓力不應小于0.2MPa,在地鐵消防應用中,消防泵

的進口水源來自于市政管網,泵的進口有壓力,如果按原標準中

規定消防泵組的額定壓力不應小于0.3MPa,則該泵在實際使用

時出口壓力太高,不能滿足實際需求。

6.4.2.2

原標準中“工作壓力不應超過額定壓力的1.05倍”修訂為

“凈壓力不應大于額定壓力的1.08倍”。參考GB/T3216-2016

《回轉動力泵水力性能驗收試驗1級、2級和3級》4.3.2條

款,泵在測試時,壓差容許波動幅度±4%,將原標準規定的1.05

倍修訂為1.08倍。

6.4.2.5

對于深井消防泵組,試驗條件將“在吸深0m時”修訂為“在

足夠淹沒深度”條件下,深井泵在工作時,首級葉輪應淹沒在水

面以下,不應該是0m。

6.4.2.4

-12-

新增本條,規定泵在關死點時的壓力和最大凈壓力的關系,

這樣可以規避有明顯駝峰缺陷的泵用做消防泵,因為有駝峰性能

的泵在運行時工況點不穩定。

6.6聯軸器

6.6.1

新增本條,撓性聯軸器使用系數的編制說明見3.36條,使

用系數的值參考GB/T16907-2014《離心泵技術條件》中4.16.1.9

條規定“對彈性組件聯軸器應有至少1.5的使用系數”。

6.8電動機消防泵組的其他要求

6.8.1

新增本條,針對電動機消防泵組,規定了所選用的電動機要

符合其相關標準,限制了非國標電機在消防行業的使用。

6.8.2

GB50974-201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5.1.6中

第2條規定“消防水泵所配驅動器功率應滿足所選水泵流量揚程

性能曲線上任何一點運行所需功率的要求”,見本編制說明圖1。

以及19S204-1《消防專用水泵選用及安裝(一)》表7-1中第5

條要求:“消防水泵所配驅動器的功率應滿足所選水泵流量揚程

性能曲線上任何一點運行所需功率的要求,并且對應的流量功率

性能曲線上應有最大值點,驅動器功率不應小于該值”。

因此新增本條要求,保證泵組在任何工況下使用時,都不會

因電動機過載而使泵無法工作的情況。

6.9.1蓄電池及充電設備

6.9.1.1

-13-

考慮到部分進口柴油機是采用雙起動馬達的設計,因此將原

標準“應配備兩套蓄電池組,并能實現自動切換”,修訂為“應

配備兩套蓄電池組,并能實現自動及手動切換。或配備兩套獨立

的起動馬達及其蓄電池組,兩套起動系統之間能實現自動及手動

切換”,一臺起動馬達和一組蓄電池組成一套起動系統,這兩套

起動系統之間可以自動及手動切換。

6.9.1.11

在原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對蓄電池接觸器的要求,

包括安裝位置和所能承受的最大電流的要求,以提高其操作便利

性及可靠性。

6.9.2燃油箱

6.9.2.2

原標準中規定燃油箱容積應能保證泵組連續運轉4h,現修

訂為保證泵組能夠連續運轉6h。參照GB50974-2014《消防給水

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5.1.8.5條,油箱最小有效容積應按

1.5L/kW配置,按照0.84的柴油比重和200-210g/kW.h常規柴

油機的平均油耗值,油箱有效容積應能滿足6h的持續運轉時間。

另外來自柴油機回油管的油溫較高,增大燃油箱容積,有利于柴

油散熱。

6.9.2.8

新增本條,耐火的柔性管可以隔離柴油機和出油、回油管路

之間的振動,柔性管與燃油箱之間的剛性管要采用適合輸送柴油

的剛性管,否則管道容易形成腐蝕,進而堵塞柴油濾清器或油泵。

6.9.3超速斷路裝置

-14-

很多柴油機在出廠時,最高轉速就被生產廠家所限制,不能

大幅超速;另外泵的出口壓力與轉速的平方成正比,為了防止壓

力過高對管網的破壞,所以本條中將原標準規定的“超過其額定

轉速的15%~20%”,修訂為“10%~20%”。

6.9.6柴油機冷卻系統

6.9.6.5

新增本條,規定了冷卻水環路的構成部件。消防泵出口與熱

交換器之間的水處理環路,應設有兩路冷卻水通路以確保冷卻水

的供應。一條常開通路作為主通道,當主通路上的某個零部件發

生故障時,可以手動切換到旁通路而不影響冷卻水的供應。

6.9.8柴油機功率

6.9.8.1

原標準規定“柴油機12小時功率不宜小于6.4規定的工況

1泵軸功率的1.1倍;柴油機1小時功率不宜小于6.4規定的工

況2泵軸功率的1.1倍”,而在實際使用時,工況1和工況2都

不是泵最大軸功率的工況點,按照這個方法來選配柴油機,還存

在一定的過載風險。因此,新標準修改為“柴油機的額定功率不

應小于泵的最大軸功率”。

6.9.8.2

新增本條,柴油機的輸出功率會因環境溫度、海拔高度的改

變而產生變化,柴油機在非標準環境下使用時,其功率應進行修

正。

6.9.10起動與停機

6.9.10.2

-15-

固定式消防泵組在實際投入使用后,都是倒灌引水,原標準

中將“引上水后”定語刪去,將原標準“引上水后20s內達到額

定工況”,修訂為“在20s內達到額定轉速”。因流量計反應速度

較慢,往往是泵組已經達到額定工況,但流量計還未能正確顯示,

所以用泵組達到額定轉速這一條件來計時。

7.手抬機動消防泵組

7.1結構要求

7.1.11

考慮到手抬機動消防泵組的流量設計越來越大,因此將整機

重量由原標準中的100kg修訂為180kg,另外對整機重量及所配

把手的數量增加了新的要求。

7.1.12

新增本條,針對市場上帶腳輪的手抬機動消防泵組做了新的

要求。

7.1.15

根據光照強度的定義,指單位面積上所接受可見光的光通

量,簡稱為照度,因此將原標準要求的應配有不小于50W的照明

設備,改為對照度的要求,不小于5lx。

7.1.16

根據手抬機動消防泵組廠家反饋,當汽油機額定功率大于

25kW時,手動起動就很困難,因此將原標準中額定功率不大于

35kW時要具有手動起動功能,修訂為不大于25kW時要具有手動

起動功能。

7.10傾斜性能

-16-

原標準傾斜試驗中要求在橫向和縱向兩個方向進行連續運

轉試驗,但橫向與縱向的描述對方向的具體要求不明確,所以將

原標準中在橫向和縱向傾斜時各連續運轉1h,修訂為前后左右

四個方向各連續運轉0.5h。

8供泡沫液消防泵組

8.1結構要求

8.1.8

在原標準基礎上,對安全閥的開啟壓力和回座壓力提出了具

體要求,另外規定安全閥的通徑應當與泵的設計流量相匹配,以

保護泵體及管路。

8.4主要參數

8.4.2

規定了空運轉的試驗條件,在額定轉速下進行空運轉試驗;

增加了空運轉后產品的合格判定,在額定壓力下,流量不應小于

0.9倍額定流量。

8.8原動機要求

新增本條,針對不同驅動方式的供泡沫液消防泵組,其驅動

機應當滿足的相應要求。

10拖車式消防泵組

該章節為新增條款,根據是否帶有引水裝置,將拖車式消防

泵分成兩種類型,并應滿足相應條款的規定。

11試驗方法

根據不同類型的消防泵具體要求,將原標準中的試驗方法分

為車用消防泵、固定式消防泵組、手抬機動消防泵組、供泡沫液

-17-

消防泵組、船用消防泵、拖車式消防泵組六種類型的消防泵、消

防泵組的試驗方法,試驗結果應滿足相應參數要求。

12檢驗規則

新增車用消防泵、固定式消防泵組、手抬機動消防泵組、供

泡沫液消防泵組、船用消防泵、拖車式消防泵組六種類型的消防

泵、消防泵組的檢驗規則,包括型式試驗項目、出廠檢驗檢項目

及對應的標準條款號用表格的形式一一列出,更加方便和一目了

然。

13標志

對于車用消防泵、手抬機動消防泵組、船用消防泵,在銘牌

標志中增加葉輪級數,對于固定式消防泵組、供泡沫液消防泵組,

在銘牌標志中增加最大軸功率、葉輪級數(供泡沫液消防泵組除

外)、最小淹沒深度(針對深井消防泵組),另外增加了拖車式消

防泵組的銘牌標志要求。

附錄A電動機消防泵組控制柜

將原標準電動機消防泵組的控制柜要求整體放在附錄A中,

泵頭和控制柜的要求不同,檢測方法也不同,將二者單獨分開,

使標準的整體結構更加清晰合理,也方便查閱。

附錄B柴油機消防泵組控制柜

將原標準柴油機消防泵組的控制柜要求整體放在附錄B中,

泵頭和控制柜的要求不同,檢測方法也不同,將二者單獨分開,

使標準的整體結構更加清晰合理,也方便查閱。

附錄C系列消防泵組的抽樣與判定

根據生產企業的反饋,按照目前消防泵組的系列定義,系列

-18-

內型號無法涵蓋所有壓力。對于電動機消防泵組,企業在提交的

型號系列里需要明確規定該泵組的額定流量、額定壓力以及額定

轉速,若用戶采購的型號與該參數有些許的偏差,則要重新做認

證;對于柴油機消防泵組更是每臺都需要檢測,企業負擔過重。

因此,新標準規定在統一法蘭通徑前提下,只需測試最大驅動機

功率的樣機,其余型號可有企業自定義。

三、試驗驗證的分析、綜述報告、技術經濟論證,預期的經

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在修訂《消防泵》標準時,編制組對深井消防泵組及水平中

開雙吸消防泵組的軸功率進行了試驗驗證,在始終保持正壓的條

件下,通過調節出口閥調節流量的大小,以此找出該泵的最大軸

功率值,試驗數據見表3~表8。

表31#深井消防泵組性能測試數據

流量/(L/s)揚程/(m)功率/(kW)轉速/(r/min)

0.00151.86414.641616

65.10148.54429.921616

191.70143.43495.131616

279.22138.05557.951615

402.74126.18635.891614

517.94108.98677.151614

583.5995.82684.381614

594.6293.57689.951613

609.0989.70685.601614

-19-

614.8787.50680.921613

表42#深井消防泵組性能測試數據

流量/(L/s)揚程/(m)功率/(kW)轉速/(r/min)

0.00129.69365.901617

60.04126.65381.781617

203.27122.82446.031616

319.73110.78498.811615

407.26101.55532.421615

444.1696.01540.171615

498.9586.33545.321615

517.2282.74546.351615

527.3480.26546.201615

559.9073.56544.931615

表53#深井消防泵組性能測試數據

流量/(L/s)揚程/(m)功率/(kW)轉速/(r/min)

0.00184.34567.851615

61.49180.19577.121615

187.18166.90616.231614

314.67157.82709.261614

384.11152.22764.101613

484.84139.23825.471613

581.96119.66847.251612

607.28114.45850.011612

-20-

617.59112.68854.631612

637.30105.42847.241612

表61#水平中開雙吸消防泵組性能測試數據

流量/(L/s)揚程/(m)功率/(kW)轉速/(r/min)

0.0080.0760.451785

31.9978.3966.401784

64.3078.6281.821783

112.5372.57101.691782

157.2159.02110.871782

190.9746.58113.571781

194.8345.09113.691781

201.2641.77113.571781

206.2439.62113.251781

210.7437.25112.881781

表72#水平中開雙吸消防泵組性能測試數據

流量/(L/s)揚程/(m)功率/(kW)轉速/(r/min)

0.0094.3868.131785

62.0592.0893.361784

94.8490.03112.831783

127.4883.58127.311783

176.1868.51141.771783

191.7062.59144.911782

210.9155.07146.241781

-21-

222.9648.82146.601781

231.3244.83146.161781

237.3942.04145.961781

表83#水平中開雙吸消防泵組性能測試數據

流量/(L/s)揚程/(m)功率/(kW)轉速/(r/min)

0.0061.0546.691784

63.0162.0563.161781

95.6559.1274.551780

126.0352.3680.991780

158.5043.6284.991779

175.7037.4686.581779

185.2334.4186.891779

196.4429.7087.071779

203.0326.7386.901779

208.9023.3786.421779

四、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技術內容的對比情況

本次修訂在原標準基礎上增加了無過載性能的要求、揚程曲

線駝峰性能的要求、葉輪平衡性能的要求以及深井泵結構的要求

等內容,將大幅提高消防泵使用的穩定性,同時也與國際上通用

的消防泵要求相一致。因此本標準的頒布實施對于推動我國消防

泵產品的技術進步,有著非常的重要意義。

五、以國際標準為基礎的起草情況、是否合規引用或采用國

際國外標準以及未采用國際標準的原因

-22-

六、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標準水平的關系

(一)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標準關系

本標準適用于消防用途的各類消防泵,本標準的修訂以GB

6245-2006《消防泵》為基礎,與其他現行的法律、法規和強制

性國家標準沒有沖突。

(二)配套推薦性標準的制定情況(強制性標準應填寫)

無配套推薦性標準。

七、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過程及依據

針對標準中6.8.2條有異議,原文為“電動機的額定功率

不應小于泵的最大軸功率。”

分歧意見:按照最大軸功率匹配電動機,功率會比原來有

不同程度的放大,在投入使用后會出現大馬拉小車現象。另外

按照最大軸功率匹配電動機,泵的水力模型要重新設計,擔心

新標準實施時還未成功設計出新產品。

處理過程:課題組成員就以上兩點組織問題解答,包括現

場解答及電話溝通,有疑問的課題組成員均同意該條技術要求

的合理性。之所以要按照最大軸功率來匹配電動機,是保證電

動機泵組在任何工況下運轉時,都不會使電動機過載,水泵都

能正常運轉,從而極大地提高了泵組的安全性。如若沒有該條

要求,則電動機泵組在運轉時會存在電機過載的隱患,安全性

大幅降低。對于新的水力模型的開發,部分課題組成員表示需

-23-

要2年的時間可完成設計。

處理依據:根據現行國家標準GB50974-2014《消防給水及

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中第5.1.6條的要求:“消防水泵所配驅

動器功率應滿足所選水泵流量揚程性能曲線上任何一點運行所

需功率的要求”,以及19S204-1《消防專用水泵選用及安裝(一)》

表7-1中第5條要求:“消防水泵所配驅動器的功率應滿足所選

水泵流量揚程性能曲線上任何一點運行所需功率的要求,并且

對應的流量功率性能曲線上應有最大值點,驅動器功率不應小

于該值”。

八、作為強制性標準或推薦性標準的建議及理由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高層建筑及大型商業中心也逐步增

多。消防泵作為消防供水的核心部件,在火災發生時,提供持續

穩定的壓力水源,在火災發生初期便能夠及時有效的滅火,避免

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本標準屬于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標準,應作為強制性

標準。

九、標準自發布日期至實施日期的過渡期建議及理由

建議本標準的過渡期為12個月。

理由:該強制性標準的實施,需對現有消防泵葉輪進行重新

設計及開模。在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前,企業可以選擇執行原強

制性國家標準或者新強制性國家標準。

十、與實施標準有關的政策措施

本標準的歸口業務司局是國家消防救援局,歸口標委會是全

-24-

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消防車泵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13/SC4),實施監督部門是應急管理部。各級主管部門依據《中

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

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進行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條款:

1、第四條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對全國的消防工作實施監

督管理。

2、第二十四條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

準的,必須符合行業標準。

3、第二十五條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

查。

4、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消防

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的,由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從

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條款:

1、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

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

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

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25-

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

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

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第五十一條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的,銷售國家明

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

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

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

業執照。

4、第五十三條偽造產品產地的,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

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責令改正,沒收

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

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

吊銷營業執照。

5、第五十六條拒絕接受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的,

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特別嚴

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6、第五十七條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偽造檢驗結

果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

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

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檢驗資格、認證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責任。

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出具的檢驗結果或者證明不

-26-

實,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

撤銷其檢驗資格、認證資格。

產品質量認證機構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不

符合認證標準而使用認證標志的產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

消其使用認證標志資格的,對因產品不符合認證標準給消費者造

成的損失,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情節嚴重的,

撤銷其認證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相關條款:

1、第十二條對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需要在全國某個行

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行業標準。

行業標準由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標準化

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第二十五條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

產、銷售、進口或者提供。

3、第三十五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標準化行政主管

部門、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

4、第三十六條生產、銷售、進口產品或者提供服務不符

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企業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其公開

標準的技術要求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5、第三十七條生產、銷售、進口產品或者提供服務不符

合強制性標準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

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

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處,記入信用記錄,并依照有關

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

-27-

任。

十一、是否需要對外通報的建議及理由。

消防泵是重要的消防給水設備之一,為火場提供消防用水,

其產品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是重要的

安全類產品。

該強制性國家標準建議進行對外通報。

十二、廢止現行有關標準的建議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B6245-2006《消防泵》,本標準

實施的同時廢止原標準。

十三、涉及專利的有關說明

在編制過程中,編制組調研了相關技術的專利情況,未發現

有涉及專利的情況。

在前言中提出了聲明:請注意本標準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

利。本標準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這些專利的責任。

十四、標準所涉及的產品、過程或者服務目錄

本標準涉及以消防給水為主要作業功能的消防泵產品。

十五、其他應予以說明的事項

本標準的頒布實施,將為消防泵產品的生產和檢測提供依

據,并對該類產品的采購、驗收提供指導,為保障國家和人民生

命財產安全發揮其積極作用。

-28-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性國家標準

《消防泵》

(征求意見稿)

編制說明

標準編制組

二○二三年五月

一、工作簡況

(一)任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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