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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專用檢查項(選項)一級目錄二級目錄隱患代碼客觀描述隱患負面表述隱患整改標準參考依據隱患整改標準圖片隱患類別隱患等級判定標準監管部門(主管部門)是否違法(二十四)空分生產經營企業專用檢查指引1、平面布局及周邊安全距離要求AZ2401011、與空分廠房貼鄰設置的綜合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與空分廠房貼鄰設置的綜合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低于二級3.3.5綜合控制室可與其他建筑貼鄰設置,但應采用防火墻分隔,并設置獨立安全出口。員工宿舍嚴禁設置在廠房內。辦公室、休息室等不應設置在甲、乙類廠房內,確需貼鄰本廠房時,其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并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墻與廠房分隔,且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3.5條消防重大《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7.9.1條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1022、空壓機房與水處理車間水平距離不小于10m空壓機房與水處理車間水平距離為8m(小于10m)3.4.1空壓機房火災危險性為丁類,與水處理車間最近水平距離不小于10m。《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4.1條消防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1033、3m3的液氧儲罐與空壓機房之間間距不小于12m,與辦公樓之間間距不小于20m3m3的液氧儲罐與空壓機房之間間距10m(小于12m),與辦公樓之間間距15m(小于20m)4.3.2液氧儲罐與其他各類建(構)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符合《深度冷凍法生產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表3的規定。《深度冷凍法生產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GB16912-2008)第4.3.2條消防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1044、氫氣集束車站房與制氫車間間距不小于12m,與空壓機房間距不小于12m氫氣集束車站房與制氫車間間距10m(小于12m),與空壓機房間距11m(小于12m)3.0.2氫氣集束車站房火災危險性為甲類,與其他建筑的防火間距應符合《氫氣站設計規范》。《氫氣站設計規范》(GB50177-2005)第3.0.2條消防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1055、水處理車間與制氫車間及氫氣集束車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12m水處理車間與制氫車間及氫氣集束車間的防火間距分別為10m和11m(小于12m)3.4.1水處理車間火災危險性為戊類,與其他建筑的防火間距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3.4.1條消防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二十四)空分生產經營企業專用檢查指引1、平面布局及周邊安全距離要求AZ2401066、制氫廠區消防車道凈寬度不應小于4m制氫廠區消防車道凈寬度小于4m7.1.3、7.1.8廠區應設消防車道,占地面積大于3000㎡的甲、乙、丙類廠房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確有困難時,應沿建筑物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車道凈寬度、凈空高度不應小于4m,轉彎半徑應滿足消防車轉彎要求,消防車道與建筑物之間不應有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7.1.3條、第7.1.8條消防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2、制氮裝置要求(冷箱精餾塔、空壓機房)AZ2402011、冷箱精餾塔大于7m鋼直梯設置護籠冷箱精餾塔大于7m鋼直梯未設置護籠5.3.2、5.7.7冷箱精餾塔及空壓機房鋼直梯大于3m宜設置護籠,大于7m應設置護籠,護籠應延伸至頂面1.05m以上。《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第1部分:鋼直梯》(GB4053.1-2009)第5.3.2條、第5.7.7條作業環境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2022、空壓機房距離下方相鄰底板1.2m以上的平臺的防護欄桿設踢腳板空壓機房距離下方相鄰底板1.2m以上的平臺的防護欄桿未設踢腳板4.1、5.2冷箱精餾塔及空壓機房距離下方相鄰底板或地面1.2m以上的平臺、通道及工作面的敞開邊應設帶踢腳板的防護欄桿。平臺、通道及工作面距基準面高度小于2m時,欄桿高度不應小于0.9m;距基準面高2m-20m時,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05m;距基準面高度大于20m時,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2m;踢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0cm。《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業防護欄桿及鋼平臺》(GB4053.3-2009)第4.1條、第5.2條作業環境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2033、空壓機房距基準面高5m的操作平臺,欄桿高度不小于1.05m空壓機房距基準面高5m的操作平臺,欄桿高度為1m(小于1.05m)4.1、5.2冷箱精餾塔及空壓機房距離下方相鄰底板或地面1.2m以上的平臺、通道及工作面的敞開邊應設帶踢腳板的防護欄桿。平臺、通道及工作面距基準面高度小于2m時,欄桿高度不應小于0.9m;距基準面高2m-20m時,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05m;距基準面高度大于20m時,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2m;踢腳板高度不應小于10cm。《固定式鋼梯及平臺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業防護欄桿及鋼平臺》(GB4053.3-2009)第4.1條、第5.2條作業環境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二十四)空分生產經營企業專用檢查指引2、制氮裝置要求(冷箱精餾塔、空壓機房)AZ2402044、冷箱精餾塔配電線路應穿管或入槽保護冷箱精餾塔配電線路未穿管或入槽保護7.1.2冷箱精餾塔及空壓機房所有配電線路應穿管或入槽保護。《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2011)第7.1.2條電氣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2055、冷箱精餾塔的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測冷箱精餾塔的防雷裝置未定期檢測3.0.2冷箱精餾塔應設置防雷裝置。防雷裝置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安裝并定期檢測。《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第3.0.2條《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24號)第十一條、第十九條電氣一般市應急管理局是3、氣體儲罐及管道要求AZ2403011、氫氣儲罐的防雷裝置定期檢測氫氣儲罐的防雷裝置未定期檢測3.0.3氣體儲罐應設置防雷裝置。防雷裝置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安裝并定期檢測。《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第3.0.3條《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24號)第十一條、第十九條電氣一般市應急管理局是AZ2403022、液氧儲罐中心軸處刷色帶為淡藍色液氧儲罐中心軸處刷色帶為紅色4.12.3液氧儲罐中心軸帶應刷寬200mm-400mm的色帶(氧氣儲罐淡藍色、氮氣儲罐淺黃色、氬氣儲罐銀灰色、氫氣儲罐紅色、其他氣體儲罐中黃色)。《深度冷凍法生產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GB16912-2008)第4.12.3條標志標線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3033、CO2氣體儲罐應粘貼特種設備登記標志CO2氣體儲罐未粘貼特種設備登記標志第二十八條氣體儲罐顯著位置應粘貼特種設備登記標志,并確保儲罐及其安全附件處于有效檢驗期內(壓力表、安全閥應定期檢驗,壓力表、液位計設有限位警示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第二十八條《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2019年修訂)第二十條《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21-2016)第9.2.1.2條、第9.2.2.2條標志標線一般市應急管理局是(二十四)空分生產經營企業專用檢查指引3、氣體儲罐及管道要求AZ2403044、壓力管道安全閥壓力表應定期檢定壓力管道安全閥壓力表未定期檢定第二十八條壓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處于有效檢驗期內(壓力表、安全閥應定期檢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第二十八條機械設備一般市應急管理局是AZ2403055、氬氣管道設置銀灰色流向標識氬氣管道無流向標識5.1、5.2氣體管道應有介質及流向標識(氧氣儲罐淡藍色、氮氣儲罐淺黃色、氬氣儲罐銀灰色、氫氣儲罐紅色、其他氣體儲罐中黃色,流向標識為黑色或黃色箭頭)。《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7231-2003)第5.1條、第5.2條標志標線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4、集束車站房要求AZ2404011、氫氣集束車站房的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測氫氣集束車站房的防雷裝置未定期檢測3.0.3集束車站房應設置防雷裝置。防雷裝置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安裝并定期檢測。《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57-2010)第3.0.3條《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24號)第十一條、第十九條電氣一般市應急管理局是AZ2404022、氫氣集束車站房入口處應設置人體靜電消除裝置氫氣集束車站房入口處未設置人體靜電消除裝置6.1.10氫氣集束車站房入口處應設置人體靜電消除裝置。(具體要求:金屬管做成的扶手可作為消除人體靜電裝置使用)。《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GB12158-2006)第6.1.10條電氣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4033、氫氣集束車站房內電氣設備使用保護級別為Ga或GB的防爆設備氫氣集束車站房內電氣設備未使用保護級別為Ga或GB的防爆設備5.2.2氫氣集束車站房內電氣設備均應根據爆炸危險區域劃分選用相應保護級別的設備。(具體要求:氫氣集束車站房內電箱、開關、燈具等設備均應使用保護級別為Ga或GB的防爆設備)。《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第5.2.2條《氫氣站設計規范》(GB50177-2005)第8.0.2條電氣重大《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第十二條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4044、氫氣集束車站房內的鍍鋅鋼管配線,鋼管與電氣設備之間應采用螺紋連接,不得在螺紋上纏麻或絕緣膠帶及涂其他油漆氫氣集束車站房內的鍍鋅鋼管配線,鋼管與電氣設備之間的連接絲扣上纏繞麻絲5.3.1、5.3.2氫氣集束車站房內所有配電線路應使用鍍鋅鋼管配線,鋼管與鋼管、鋼管與電氣設備、鋼管與鋼管附件之間應采用螺紋連接,并符合以下要求:(1)螺紋應完整無銹蝕,不得在螺紋上纏麻或絕緣膠帶及涂其他油漆。(2)螺紋旋合絲扣不應少于5扣。(具體要求:鋼管與鋼管、鋼管與電氣設備、鋼管與鋼管附件之間應連接緊實無松動)。《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7-2014)第5.3.1條、第5.3.2條《氫氣站設計規范》(GB50177-2005)第8.0.2條電氣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二十四)空分生產經營企業專用檢查指引4、集束車站房要求AZ2404055、氫氣集束車站房內開關盒外殼接地線與接地干線應使用墊片螺栓壓接氫氣集束車站房內開關盒外殼接地線與接地干線纏繞連接7.1.1、7.2.1爆炸危險環境內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金屬構件均應保護接地。接地線應單獨與接地體或接地干線連接,不得相互串聯。(具體要求:氫氣集束車站房內開關盒、接線盒、可燃氣體濃度報警檢(探)測器等設備外殼接地端均接地,宜應用截面積不小于6平方毫米黃綠相間多股銅芯線或軟銅編織線與接地螺栓連接,連接處應使用墊片螺栓壓接)。《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7-2014)第7.1.1條、第7.2.1條電氣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4066、防爆撓性連接管應緊實無松動防爆撓性連接管接頭松動5.3.6鋼管配線應在防爆電機進線口處、鋼管與電氣設備直接連接有困難處,應使用防爆撓性連接管連接。(具體要求:撓性連接管連接緊實無松動,無裂紋、孔洞、機械損傷、變形等缺陷)。《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57-2014)第5.3.6條《氫氣站設計規范》(GB50177-2005)附錄A、第8.0.2條電氣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4077、氫氣集束車站房的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其指示報警設備安裝在監控室氫氣集束車站房的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其指示報警設備安裝在會議室3.0.1、4.2、6.1、6.2.1氫氣集束車站房內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并符合以下要求:(1)氫氣比空氣輕,應在釋放源上方1m處設置檢(探)測器。(2)氫氣集束車站房處于封閉或局部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廠房內時還應在倉庫內最高點氣體易于積聚處設置檢(探)測器。(3)室內檢(探)測器距釋放源不宜大于5m,室外不宜大于10m。(4)指示報警設備人機界面應安裝在操作人員常駐的控制室等建筑物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4.3條《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T50493-2019)第3.0.1條、第4.2條第6.1條、第6.2.1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規程》(JJG693-2011)第5.5條消防重大《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第十二條市應急管理局否(二十四)空分生產經營企業專用檢查指引4、集束車站房要求AZ2404088、封閉或局部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廠房內的氫氣集束車站房,倉庫內最高點氣體易于積聚處應設置探測器封閉或局部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廠房內的氫氣集束車站房,倉庫內最高點氣體易于積聚處未設置探測器3.0.1、4.2、6.1、6.2.1氣集束車站房內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報警裝置并符合以下要求:(1)氫氣比空氣輕,應在釋放源上方1m處設置檢(探)測器。(2)氫氣集束車站房處于封閉或局部通風不良的半敞開廠房內時還應在倉庫內最高點氣體易于積聚處設置檢(探)測器。(3)室內檢(探)測器距釋放源不宜大于5m,室外不宜大于10m。(4)指示報警設備人機界面應安裝在操作人員常駐的控制室等建筑物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4.3條《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GB/T50493-2019(GB50493-2019)第3.0.1條、第4.2條第6.1條、第6.2.1條《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檢定規程》(JJG693-2011)第5.5條消防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4099、氫氣集束車充裝停放時,放置輪檔止滑、安裝靜電報警器等氫氣集束車充裝停放時,未放置輪檔止滑、未安裝靜電報警器6.4.2集束車停滯時應在車輪前后放置輪擋防止滑動,氫氣集束車還應安裝靜電報警器。《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R0005-2011)第6.4.2條電氣一般市應急管理局否AZ24041010、壓力表安全閥定期檢驗壓力表安全閥未定期檢驗第二十八條氣體管道及其安全附件處于有效檢驗期內。(壓力表、安全閥應定期檢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第二十八條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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